第十三篇
3个月前 作者: 叶兆言
关键时候,还是朱春丽冷静,她抢过电话,要求与汪家宝对话。汪家宝说,你是谁,我和你又有什么好谈的。朱春丽说,你别管我是谁,我只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认准你家小崔与李斯有一腿,为什么一定要用屎往自家脸上抹。汪家宝说,你把话说清楚了,谁往自家脸上抹屎。朱春丽说,谁认我就是说谁。汪家宝说,算了吧,你现在说什么也没用,我反正不想活了,我要宰了这个小狗日的。朱春丽也有些光火,说你真要有能耐,你就宰,不过不要弄出人命来,弄死人你就不值了,要偿命的。朱春丽又说,对了,你不是让报警吗,我们是不是现在就给110挂电话。
汪家宝垂头丧气地说:“你以为我说着玩的?”
“说着玩也没什么,”朱春丽开导他说,“最好你别当真,我跟你说,吓唬吓唬他就行了。”最后的结局有惊无险。由于恐惧和紧张,李斯往日的潇洒都没了,他像小孩一样地哭起来,一边开车,一边抽泣。汪家宝的嚣张气焰,仿佛皮球让人用针戳了一个小孔,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越来越弱。110报警台接报以后,通知各路口要道,立刻进行布控。警方最初想通过手机讯号确定位置,但是很快发现李斯的手机已没电了,于是只能借助电台的广播,希望收听交通台的司机,发现李斯的出租车赶快报警。这一招十分管用,很快就有报警电话打过来。汪家宝和李斯被带到了分局。汪家宝没有做任何形式的抵抗,因为一切都太突然,他甚至都没来得及向李斯发出指令,让他像电影上的枪战片一样,玩一回公路追逐的游戏。警车鸣着警笛突然出现在他们身后的时候,汪家宝整个地傻了,不仅是他傻了,被害人李斯也目瞪口呆,他们被勒令下车,老老实实地缴出凶器,然后像一对罪犯那样被押往分局。录完口供以后,汪家宝因为绑架行凶被刑事拘留,李斯送往附近的一家医院缝针。这时候,张山骂骂咧咧地带着范晶晶和朱春丽也匆匆赶到了。李斯的伤势并不严重,脸上缝了两针,大腿上缝了六针。张山说,人没大事就好,要不然,我非宰了那小子不可。范晶晶看了他也不说什么,忍不住还笑,倒是朱春丽比较细心,向医生询问病情,又问李斯伤口疼不疼。这一问,问到了李斯的伤心处,他像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眼圈一红,开始流起眼泪来。朱春丽上前安慰他,他竟然顺势哭倒在了她怀里。张山在一旁看着有些尴尬,解嘲地对范晶晶说:“这鸟人真没出息,吓糊涂了!”
接下来一段日子里,李斯垂头丧气。他不愿意再开出租车,和张山也不再合伙,那车现在由张山夫妇合开。朱春丽不明白他为什么态度那么坚决,说这车是你和张山合买的,你说不做就不做,总得把钱退给你,可是我们现在哪里有钱。李斯说,什么时候有了钱再说吧,我现在不缺钱。朱春丽说,谁说不缺钱,没钱你怎么结婚。李斯和范晶晶曾说过,他们准备第二年春天正式结婚。朱春丽一直以为说的是真话,根本不知道他们只是说着玩玩。
到春天的时候,李斯陪范晶晶回了一趟老家,两人有说有笑,恩恩爱爱,然后心平气和地分了手。他们带着一些伤感离开了这座城市,范晶晶这一次真的去了南方,在离深圳不远的一个小城镇上,找了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李斯悄悄地回到老家,他觉得自己已经在外面流浪够了,打定主意不再离乡背井。
李斯的母亲看儿子回来了,怕他在乡下闷得难受,迫不及待地为他张罗找对象。她娘家村上有一位姑娘,在外面做了好几年工,积了不少钱,突然衣锦还乡,说是已腻味城里人的生活,打算回来找个当地的小伙子结婚。这姑娘与李斯原来也有些认识,听说他回来了,很乐意与他见面。两人跟闹着玩似的见了一面。那姑娘洋气十足,很大方,一点也不扭扭捏捏,长得既不像朱春丽那么壮实,也不像范晶晶那么小巧。她抱怨说外面的世界有什么好的,我是一点都不喜欢。李斯仿佛遇到了知音,说你不喜欢,老实说我也不喜欢。两人一见如故,信口开河地大谈城里人的种种事情,谈得非常投机,却只字不提自己的经历。显然都是见过大世面的,姑娘现在看什么都不太入眼,嫌城里人坏,嫌乡下人土,这一点正好与李斯的精神境界相吻合。更难得的,是两人都有了落叶归根的打算,到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姑娘感慨地说:“你很会讨女孩子喜欢。”
李斯说:“讨女孩子喜欢,难道不是好事?”
“是好事,也不是好事。”
当地要拓宽公路,姑娘打算投资,在公路边开一家小饭店。她让李斯帮着拿主意,李斯头头是道地吹嘘了一通,最后说当老板好,这年头谁都想当老板,你当女老板,我来当伙计。姑娘说,我出钱,当然是我当老板,我总不至于傻得让你来当老板吧。我告诉你,要想算计我的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李斯说,别跟我说钱,钱这玩意儿是坏东西,我好歹也曾经见过,没听说男人有钱就学坏,女人学坏就有钱。
姑娘笑着说:“什么意思,你还想冒充大款学坏不成。”
一个月后,李斯和那姑娘匆匆地结了婚。他成了家乡一家小饭店的老板,他很爱老板娘,真的很爱。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