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吴淡如
    曾经为爱发过征


    想起为过去的爱情所做的疯狂事,你有什么感觉?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样,把这些果实挖个洞藏起来。只是松鼠典藏橡实是要过冬的,而我们想把它彻底埋掉,埋在最阴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来见天日。


    我就是这种类型的人。姑且名之为“压抑旧爱型”。这种人,客观地说,是比较受不了过去有失败历史又好胜心强的类型。


    不过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旧爱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过去“实在很丢脸”(她心里也知道)的疯狂事,眼睛发亮,好像一个杰出的猎人在炫耀他过去猎兽的经验,指着墙上的廉鹿头说:


    “啊……想当初啊!”


    “想当初,我们在家乡就是青梅竹马的同学,我从小学就以为他一定会娶我的,谈恋爱一直谈到二十岁,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脑袋长了肿瘤,在医院躺了几个月,我天天去当特别看护,看到全医院的人都认识我,过年也没回家……我对他的爱,真是惊天地泣鬼神……我那时还想,万一他完蛋了,我一辈子就抱着他的神主牌睡觉……”


    没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别的意中人,跟她说:“我们认识这么久,大家先分开来冷静一下。”虽然没有直接告诉她真正的理由,但基于同乡关系,他另结新欢的消息很快地传到她耳朵来。


    她从小立志做一个贤慧的女人,总觉得老一辈说“男人哪,只要你肯等,迟早会发现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维持一贯的等待姿势,想打动他,每个星期天,她还是会到男友家为他打扫房子。


    某一个星期天,还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点就起来了,等五点半的公车,忽然想到他家去。她有钥匙,咋啦打开门后她就愣住了。哎哟喂呀,里头有一个女人,和他一起窝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窝里。


    男友醒来,劈头问她:“你来做什么?出去说。”从被窝里冲出来,一边穿上睡衣,一边把她拉出门去。她隐约看见,被窝里的女人也坐起来,把自己的脸藏在套头毛衣里。她有比我漂亮吗?她想。


    两人在门外吵了几句,后来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忽而拔腿狂奔。他跑了,她只有追,哭着追过清晨的台北市西门町闹区。一家烧饼豆浆店生意正好,排队买早点和等公车的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闹剧。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纯女生追着跑的闹剧。


    众目睽睽,她为自己的爱情奔跑,她觉得很伟大。


    虽然看到自己培养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带了别的女人回家睡觉,她还是不死心,决定对自己的爱情贯彻始终。她不断找男友要谈清楚。喏,当然谈不清楚,因为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谈判的,尤其是对方不爱你的时候,越谈只有越糟。越想越难过的时候,她就打电话给男友,记得有一次讲了很久——其实是因两人对峙着不说话,所以公共电话在她手里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后,等很久等得不耐烦了,对她说:“小姐,你可不可以快一点,我要打电话回家吩咐我儿子!”她理直气壮地回头瞪了那位妈妈一眼:“你没看见我在哭?”


    理直气壮,因为年轻时觉得只有自己的爱情最伟大,别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劝,都当做耳边风,再茶不思饭不想地投诉对方的无情无义下去,连再好的朋友都已经不想理她了。她还是忽喜忽悲地为他疯狂——也许不是为他疯狂,是为了不甘爱情消失而疯狂。


    “很好笑,对不对?”我很佩服她的勇气,我调侃她说,“以你谈恋爱的决心来工作,必可轰轰烈烈!”不过,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于说傻事的勇气。像我这种比较奸诈的“压抑旧爱型”,只能在小说里,或所谓“我的朋友”的说法里,把它偷偷写出来以示忏悔!


    觉得自己做过疯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经回归正常人的行列了。


    继续疯下去,疯的时间长到让正常人无法想象的人也有。这种过了头,应该算是“耽溺旧爱型”的人,我也看过,有人花好几十年的时间沉溺,感觉过去的疯狂是理所当然要再持续下去。


    在罗密欧朱丽叶的年纪为爱疯狂,比较容易体会,因为我们都是过来人嘛!但过了某种年纪还疯得不像话,比如,如果你在四十岁还想骑单车载着情人从台北东区到淡水去看夕阳,没有人认为你对劲;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轻时做这件事,就会像《情定日落桥》的故事一样感人。就好像贾宝玉如果在三十岁后还跟一群姐妹疯来疯去,不会有读者认为他很可爱。


    以前在台大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愿意,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门口去等,要求续前缘。女生有天烦不过,预藏了美工刀,在男生拉扯不休时,狠狠刺了他一刀。当场血流如注,送进医院。此事货真价实够疯狂了吧!


    你说当事人哪个不聪明?聪明和为爱疯狂是两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个寝室,就有一个和男友吵架就跳楼泄恨的学姐,这一疯,足足把书多念了两年!


    很多爱过的人痛过,很多痛过的人疯过。幸运的人,像出水痘一样,疯病永不复发;比较不幸的(应该说是被他爱上的人比较不幸的),他们的“爱情疯”像感冒,动不动就发了起来,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疯气在。


    我想到我做过的疯事,实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无声电话骚扰他的睡眠,看他回家了没,旁边有没有别人哪,想来真是无聊啊!如果有人这样对付我,我一定会骂他“三字经”!


    是的,能为爱疯狂是一种幸福,你会为自己的爱情情操深深感动,但是,请先想想被你爱的人幸福不幸福。恋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于人。因为你喜欢的方式和结局,别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觉得很伪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尴尬!


    鸦片的滋味


    外遇。如果一夫一妻制一直是惟一合法的制度的话,绝对是个永恒且永远新鲜的话题。


    一种向当前法律与道德挑战的爱情,后者的阻力比前者强大。所谓道德,不只包括非外遇当事人对外遇的看法,还包括外遇者本身内心的挣扎,而内心的挣扎所激荡的波澜往往又胜过舆论压力所制造的惊涛骇浪。


    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看任何事都一样啊)是很无趣的,但又不能不从道德观点来看外遇。因为非道德,因为属于禁忌,所以外遇有着偷偷摸摸的刺激和难以言喻的放肆美感。就像由渡边淳一小说改编的电影《失乐园》一样,有妇之夫大木在五十岁时爱上了有夫之妇凛子,生命和生活都转了一个大弯。原本以为,只是偶然的相逢,只是逢场作戏,一下子会云散烟消,但爱情,哪由得人自收自放呢?想暂时进入快乐天堂的两个恋人,不知不觉地掉进失乐园,一个地狱。并非由情欲建的地狱,而是由各种内在挣扎编织而成的地狱。


    两个人穿着黑色衣服,在雪白的床单上相拥,维护着彼此间真爱的纯洁,身上却是黑色难洗。截然的对比,彻底的刚烈,强劲的反抗。


    外遇事件中最常出现的矛盾情结是,你谈恋爱的阻力,同时也是让你爱苗如烟火怒放的助力。仿佛暗礁,使水流困阻,但也激出浪花。两人如果都是自由身,会变得如此如痴如狂吗?


    窗外看得见一抹邪门的上弦月,裹在薄薄的光影里,仿佛第一次,她褪下外衣后,他所看见的皎洁光滑的身体,散发着唯美的光辉。宾馆的斗室忽然被仙女的魔棒一点,变成一座风来暗香满的水殿。地毯里的霉味与烟味消失了,他皱皱鼻子,好像可以嗅到想象中的体香,鸦片的甜味。


    虽然他从不知道鸦片的真实滋味,但能令人九死不悔一口一口上瘾、上瘾后又一次比一次渴望的东西,一定是世上最好,也是世上最坏的东西。


    哗啦哗啦的水声把男人拉进现实。记忆像一块甜腻的乳酪蛋糕,隆隆车声从隔音不佳的窗外渗了进来,像一群蚂蚁,默默地啃掉记忆的残渣。


    她在浴室里洗着澡。


    大概是三个月前,他已经不想跟她共浴了。每个周三晚上的固定约会,也许因为太固定了,心情从狂喜到疲惫,感觉由期待到束缚。其实,今晚下班前,他宁可答应一群无聊的中年男子的邀约,到阳明山的pub(酒吧)里去举杯邀明月。


    爱情的感觉,或者说是荷尔蒙的作用吧,是从不再想与她共浴后开始倦怠的。


    当初水深火热时,做爱后,他会抱着她进浴室,打开莲蓬头,用柔软的舌头吸吮她颈上的水珠。他曾小小地骄傲过,以他的年纪,三十七岁(韦瓦第在这个年纪已经进棺材了,哈哈),竟然还可以再一次进入她的身体。水声、欢喜声。叹息声协奏属于偷情者的四季交响曲。


    他曾真心地说,你是我最爱的女人。尽管他也曾对他的妻说过很多次,在沉醉美丽爱恋的时刻。但最发自肺腑的永远是现在说的这一次。


    我的身体为你燃烧,越来越热。他的咽喉颤抖着。


    水冷了。她从浴室走出来,一脸木然地说。


    这家用的是太老的电热器,水只能热十分钟,就冷了。她打了一个喷嚏。


    他好想回家看小女儿。刚念小学的小女儿坐在他膝盖上叫爸爸,曾是他婚后最大的幸福。他忽然想念这样的感觉。


    “我得回去了。”她说,“我儿子明天要交美劳作业。”


    很有默契,在情绪冷却的速度上,他们竟仍维持“相见恨晚”的心有灵犀。


    他在她额头轻轻吻了一下。


    “要我送你回去吗?”他问。


    “不了。”她低头说,“我先走。”


    她走后,他站在窗口看了一会儿月亮。房间中的霉味席卷而来,他怀疑自己怎能在这样的房子里做爱?!


    下一个星期三因为失去期待,所以很快到来。


    月亮比较圆了,下班时就在未暗的天空中对他隐隐约约地微笑。他的心一沉。


    她来电话:“今天,和婆婆打牌……”


    “我也有公事要谈,真巧。”他接口说。


    没有再下一个星期三了。


    真是有默契。就像当初谁也没提,自然而然在吃完晚饭后,走进宾馆,不发一言一样。


    这变成他记忆最深刻的恋情,无声无息如五彩泡沫般消失的恋情。


    有一次他和朋友打高尔夫时,在餐厅遇见了她。她的丈夫和她的两个儿子,窗边,暖暖蓝天剪出一个幸福家庭的侧影。


    多想走过去,说,我最爱的一个女人啊,你好吗?


    可惜,心中的初恋少年只复活了三秒钟。他当然没有这样做。


    她的丈夫看见他了,微笑着向他招呼。原来先认识她丈夫的,生意上的朋友。“气色好啊,你这小子,结了婚还那么有女人缘……”她丈夫走了过来,自己挪了个位子坐下。


    她只是稍稍别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为小孩把牛排切成小块小块。


    懦夫爱因斯坦说:“我们希望能将很多事情简化……但不能因此变成一个容易受骗的人。”这句话的逻辑,可以广泛地运用在生活上。比如:


    ——我们希望能活得很有安全感……但不能因此变成一个懦弱的人。


    ——我们希望被爱……但不能因此变成一个因爱受苦的人。


    ——我们希望自己充满勇气地面对生命中的挫折,但不能因此成为一个勇敢的笨蛋。


    在面对感情时,我们常有意无意地让自己的某种品行发挥过了头,以致尝到许多苦头;自以为做了很多事,却赢回不少恶果,因为别人的感受和我们不同。不得不承认的是,某些感情是无解的。比如,一个“拯救者”和一个“被拯救者”陷入爱恋,两个人决定“相依为命”,就开始一段感情的“癌症之旅”……


    紫菁从没想到和自己步人礼堂的竟是重兴这种人。老实说,他和她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的形象相差甚远。


    结婚进行曲响起时,紫菁忽然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心里有个声音冒出来:携着她的手的男人,并不是她实际需要的那种男人。


    她望了望自己戴着白手套的左手,那只手挽着一个男人细瘦的臂。再往上看……天啊,她要嫁的“人”,竟有一颗比加热过后的粗粮还要柔软的头,随着结婚进行曲,慢慢地融化掉。


    眼看红毯走不到尽头,她的新郎就要化成一摊白色的黏稠物……


    “张重兴你怎么了?”


    她提高声调,着急地问。新郎没答腔,只是继续融化……


    所有的宾客都没有上前来帮忙,每个人的脸都以嘲谑的表情回应她。这个世界真是冷漠无情啊!


    紫菁浑身颤抖,眼看他的手臂也要融化掉了,稠汁粘上她的蕾丝白手套,她只好把他甩开……


    “为什么还会做这样的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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