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3个月前 作者: 埃里奇·西格尔
    我对香港没有留下多少记忆。只记得我最后一次见到玛西-宾宁代尔是在香港。


    我们是星期二早上离开纽约的,中途飞机只在费尔班克斯①停了停,加了一次油。我倒很想在阿拉斯加实地来一客“烤阿拉斯加”②尝尝。玛西却一心想出机场去打一场雪仗。两个人还没有来得及商量妥当,扩音机里已经在叫我们登机了。


    ①在阿拉斯加州。


    ②一种甜食,又叫烘烤冰淇淋,即在冰淇淋蛋糕上覆以经过了烘烤的蛋白。


    我们两个人占了三个座,睡得真是能有多舒服就有多舒服。按不住这过节一般的兴奋的心情,我们居然也加入了那班没正经的男女所说的“高空俱乐部”。也就是说,人家乘客都在欣赏屏幕上克林特-伊斯特伍德①为了一把金元而把大批坏蛋开枪打倒,我们却在那里偷偷尝我们爱的滋味。


    ①美国著名电影演员。


    飞机在东京着陆,已是星期三(!)的傍晚了。在这里换机,中间有四个钟头的间隙。经过了二十个小时的飞行加缱绻,我已是疲惫不堪,所以就在泛美航空公司的转机休息室里找了一张长沙发,不客气呼呼大睡起来。玛西却依然精神十足,她早就约好了几个人从市区赶来跟她在这里碰头,此刻她就在跟他们谈判。(这并不违反我们事先达成的协议,我们说好了她要办四天的公事,剩下两个星期我们就什么都不管,痛痛快快度我们的假。)等到她来把我叫醒,登机转飞香港时,她跟那位专门供应精致小商品的日本商人高岛矢之间的一笔时髦珠宝饰物买卖,也已经连每个细节都谈妥了。


    我再也不睡了。我太兴奋了,巴巴的只等着看香港那港口一带的灯光。一直到快近午夜时分,飞机徐徐降落了,这时一派闪耀的灯光才终于映入了我的眼帘。那个场面真比我以前见过的照片还要美妙十倍。


    有一位叫约翰-亚历山大-项的,到机场来接我们。显然他就是替玛西照看在港一应业务的头号主管。他年已三十好几,一身穿着都是英国货,说话的口音却是一副美国腔。(“我是在美国念的商学院,”他说。)他老是喜欢说“一切OK”,他为我们作出的种种安排也确实可以赞一句“一切OK”。


    因为,飞机降落后还不到二十分钟,我们就已经离了机场,穿过港湾,前往我们下榻的维多利亚了。我们搭乘的是一架直升机。从机上看去,那个景色真是太壮观了。整个城市,就像嵌在黑沉沉的中国海上的一颗钻石。


    “本地的俗话说得好,”约翰-项说。“‘万点灯火一天红’呵。”


    “都这么晚了,怎么他们还没睡觉?”我问。


    “过我们的新年呗。”


    瞧你这糊涂蛋,巴雷特!你是干什么来的,怎么都忘记得干干净净了!亏你还研究过今年是狗年呢!


    “那你们要到什么时候才睡呢?”


    “啊,过个两三天也不算什么希奇。”项先生说罢一笑。


    “我可顶多只能再支撑半分钟了,”玛西叹口气说。


    “你该是累了吧?”这个龙马精神的奇女子也会说这样的话,倒着实使我吃了一惊。


    “累透啦,明儿一清早的网球也不想打了,”她说完,还在我耳朵上亲了亲。


    黑夜里我看不到这别墅的外貌。可是那屋里装修陈设之豪华,简直就跟好莱坞电影中看到的一样。别墅高高的坐落在半山腰里。也就是说,比下面的港口要高出近一英里(我们乘坐的直升机都没有飞得这么高呢),因此从后院里远远望出去,那景色是绝美的。


    “可惜眼下是冬天啦。天太冷了点,不然还可以下游泳池里去打几个转,”约翰说。我倒没有留心,原来花园里还有个游泳池呢。


    “我的脑袋这会儿就在直打转呢,约翰,”我说。


    “他们这里的时装展览为什么就不在夏天办呢?”玛西问。在这别墅里当差的总共是一个“阿妈”,两个男听差,他们正忙着把我们的行李搬进来,打开箱箱包包,把衣服挂好,既然如此,我们也就只好闲聊天了。


    “香港的夏天可不是怎么好过的,”约翰回答说。“那么高的湿度,才不好受哪。”


    “是啊,湿度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说这话的是巴雷特,他事先早已把资料看得烂熟,这会儿虽然困倦,这一条还是记得的,所以就引用了。


    “对,”项先生说。“跟八月里的纽约差不多。”


    显然他是不大愿意承认香港也不是桩桩件件都“一切OK”的。


    “明天见了。我希望你们能喜欢我们的城市。”


    “啊,那是一定的,”我回答得十二分得体。“贵地真堪称流光溢彩,花团锦簇。”


    他走了。我这句文绉绉的评语,无疑使他听得很得劲。


    玛西和我疲劳过了头,反倒又不想睡了,我们就索性坐一会儿。男听差里那个当上手的送来了葡萄酒和橘子汁。


    “这个安乐窝是谁的?”我问。


    “是一个房地产大老板的。我们只是租用的,一年一算。我们进进出出的人多,自己立个门户比较方便些。”


    “我们明天干什么呢?”我问。


    “喔,还有不过五个来钟头,就要有车子来接我去我们的办事处。接下去我要设午宴招待金融界巨头,少不得要谈笑风生周旋一番。你也可以来参加嘛……”


    “多谢,我就免了吧。”


    “那我就让约翰来听你使唤。让他陪你去游览游览。看看胡文虎花园①,逛逛市场。下午可以去一个小岛上玩玩。”


    ①即虎豹别墅。


    “就我跟约翰两个人?”


    她笑笑。“我还想让他陪你去沙田看看。”


    “对了,就是那个万佛寺。对不对?”


    “对,”她说。“不过大屿山那边还是改天就你我两个人去,我们可以在那里的宝莲寺过夜。”


    “哎呀,你对本地还挺熟呢。”


    “我来过好多次了,”她说。


    “就独自一人?”我掩盖不住内心的妒意。这次我跟她来香港玩,我要从头到底不容外人插足。


    “岂止是独自一人,”她说,“简直是了然一身寂寞得要命。只要一望见落日,这种寂寞之感就来了。”


    好极了。她也加人望落日的队伍了,不过她还是个新手,我来教教她。


    就明天吧。


    我当然还得买架照相机。


    第二天早上约翰把我带到九龙,在气派宏伟的海运大厦我买了好多摄影器材,价钱便宜得差不多像白捡。


    “怎么搞的,约翰?”我问。“日本制造的照相器材卖价比日本国内还低。法国香水比巴黎还卖得便宜!”(我给玛西买了一些香水。)


    “这就是香港的奥妙。”他说着微微一笑。“这个城市,神着哪。”


    我首先得去看看那间新春的花市。“彩虹村”里各色菊花、水果,还有描金的神像画轴,多得都摆不下了。我那架新买的相机自然是大开洋荤,把这绚丽多彩的场面用彩色胶卷拍了个够。(我还给玛西买了好大一束鲜花。)


    随后又回到维多利亚来。来到一处,只见街道都是一级级上山坡的。简直就是一个旧金山,只是道路很窄,街市更是密如蛛网。我们去了“猫街”①,街上的货摊都挂起了大红绸扎的彩球,什么东西都有叫卖——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挖空心思也想像不出来!


    ①香港一些导游手册向游客介绍的游览景点里有一处叫“猫街”。“猫街”其实不是正式的街名,本地人管这条街叫摩罗上街。这是一条“古玩街”。


    我吃了一个“百岁蛋”①。(嚼了嚼,觉得有股怪味儿,我就赶紧咽了下去。)


    ①即松花皮蛋。


    约翰老老实实告诉我,实际上做这种蛋至多只消几个星期的工夫。


    “做起来要加上砒霜,蛋壳上还要涂上一层泥。”(他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蛋早已入了肚!)


    我们还经过了一些卖草药的。可是对那些草籽啦,真菌啦,还有海马干啦,再向我兜卖我也不感兴趣。


    再过去是酒店,店里卖的……却是蛇酒!


    “不行,约翰,”我说,“这蛇酒我受不了。”


    “哎呀,这酒可灵啦,”我见了这样的奇风异俗吓得大惊失色,他看着觉得挺有趣的。“蛇毒和了酒喝,是一味很常用的药。那功效可神啦。”


    “你举个例说呢?”


    “治风湿就有效。还有壮阳之功。”


    但愿我眼下全都用不着。


    “我记在心上就是,”我说,“可今天我看到这儿兴致也已经尽了。”


    于是他就驾车送我回到别墅。


    “如果你早上起得早的话,”车子一停下,约翰便说,“我明天可以带你去看一样有趣的。是体育运动方面的。”


    “啊,我最喜欢体育运动了。”


    “那我七点钟来接你,好不好?植物园①里有打太极拳的。可有意思了。”


    ①指香港动植物公园。


    “OK,”我说。


    “祝你晚上过得愉快,奥利弗,”他临走时说。


    “谢谢。”


    “说实在的,香港之夜天天都是愉快的,”他又添上了这么一句。


    “玛西呀,我真只当自己在做梦了,”我说。


    半个小时以后,我们已经来到了海上。这时太阳早已半落西山。我们坐了一艘小船去“香港仔”,那儿“水上饭店”①林立,望不尽的一片灯彩。


    ①当地人所谓“海鲜舫”。


    “照俗话说起来该有万点灯火,”宾宁代尔小姐说,“所以这还没有进入佳境呢,奥利弗。”我们在荧荧的宫灯映照下吃饭,盘里的鱼刚才还在水里游得挺欢呢,是我们现点下锅的。我还尝了几口葡萄酒。这酒是——旁边该没有中央情报局的眼线吧?——红色中国来的,味道相当不错。


    此情此景,真恍若神话世界一般,可惜一谈起来,又免不了都是那老一套了。比如这一天来她都干了些什么劳什子。(我是已经只有来一声“哇!”或“好家伙!”的份儿了。)


    她中午宴请了金融界的那一班达官贵人。


    “他们的英国味儿太浓了,”玛西说。


    “这是块英国的殖民地嘛。”


    “话虽是这么说,可这班大人先生的美梦也做得太美了,他们还指望女王陛下来为他们新建的板球场揭幕剪彩呢。”


    “不奇怪!那才叫够味儿呢。我看女王陛下还真会大驾光临呢。”


    上甜点了。我们于是又谈起了我们的这次“忙里大偷闲”,只要再过两天,就可以大玩而特玩了。


    “约翰-项人挺机灵的,”我说,“他充当导游很善于激发你的游兴。不过我是不想先去爬太平山①了,还是让我过一天握住你的手,跟你并肩站立在山顶上。”


    ①即扯旗山。香港本岛的主峰。


    “这样吧。明天我跟你在山顶上碰头,咱们就专门去看日落。”


    “太好了。”


    “咱们约好五点钟碰头,”她又补上一句,“地点在山顶的最高峰。”


    “就用这共字号的葡萄酒,为咱们干一杯,”我说。


    我们亲了个嘴,快活得都飘飘然了。


    要等太平山顶上暮色降临,这白天又怎么打发呢?


    好吧,先去看太极拳。约翰是精于此道的,一招一式都说得出名堂。那全凭内功,制约自如,真是绝了。看完打拳他又提出到胡文虎花园去看玉器展览,就在那边吃些“点心”权当午餐。我说好,只要不让我吃蛇就行。


    拍过了五十七张柯达彩色照片以后,我们便坐下来喝茶。


    “玛西今天也不知在办些什么公事?”我问。我这是想抚慰抚慰约翰的意思,他可毕竟是玛西手下的一名要员,不是个一般的导游。


    “她今天要跟工厂的负责人开会,”他说。


    “宾宁代尔公司也有工厂?”


    “严格说来这些工厂并不是公司的。我们只是跟他们订了包销合同。这也是我们企业经营中最关键的一招。就是发挥我们的所谓香港优势啦。”


    “什么样的优势?”


    “人力的优势啦。用你们美国人的说法,就是劳动力。香港人干一个星期挣的钱,还赶不上美国工人一天的工资。有的甚至连这么一点都还挣不上……”


    “哪些人呢?”


    “童工的工钱就别想跟成人工比。能拿到一半就心满意足了。结果呢,一件漂漂亮亮的衣服在纽约的交货价格,才及得上美国或欧洲市场价格的一个零头。”


    “明白了。有意思!”


    约翰见我已经解开了这香港“优势”的奥妙,显得很高兴。说老实话,劳动力问题在旅行社的导游手册里是看不到的,所以我很乐意听他的开导。


    “再比如,”约翰又接下去说,“一只饭碗假如有两个人想要,有个解决的办法就是一个人的饭两个人分着吃。这样就两个人都不至于失业了。”


    “不假,”我说。


    “是不假。”他笑笑,对我这句美国俗话很欣赏。


    “不过这么一来,两个人就都干了全份的活儿,却只拿半份工资了,”我说。


    “他们也照样很愿意,”项先生拿起了帐单。“我们要不要把车开到乡下去转转?”


    “哎,约翰,我倒很想到个工厂去看看。办得到吗?”


    “香港有三万家工厂,那还不容易?大到很大的大厂,小到家庭作坊,色色都有。你想看什么样的?”


    “嗯,我想去玛西的工厂走马看花参观一下,行不行?”


    “我当然一切OK,”他说。


    我们首先来到九龙的一个地区,这种地方你在香港的明信片上是怎么也看不到的。拥挤,肮脏,简直照不到一点阳光。街上挤满了乱哄哄的人,我们一路把喇叭按个不停,才算开了过去。


    车子在一个院子里停好以后,约翰说道:“第一站到。这是生产衬衫的。”


    我们走了进去。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是退回到了19世纪。到了马萨诸塞州的福耳河城。


    这是个血汗工厂。


    换不得半个字,十足地道就是一个血汗工厂。


    又窄,又黑,又气闷。


    只见好几十个女工,都扑在缝纫机上,干得真像连命都豁了出去似的。


    除了表明生产效率高的一片机器喀哒声和马达嗡嗡声以外,其他什么声音也没有。


    跟当年阿莫斯-巴雷特的工厂有什么两样呢!


    一个监工匆匆走过来迎接约翰和我这个西方来的外宾。当下我们就由他带着去参观。那真是让我大开了眼界。厂子是小得不能再小了,可是眼前的情景却是惨得不能再惨了。


    那监工咭咭呱呱讲个没完,讲的都是中国话。约翰告诉我,说他是在夸他手下这帮女工的生产技术有多熟练。


    “这里生产的衬衫质量是顶刮刮的,”约翰说。


    说着他就停下来冲一个女工一指,那女工正以飞快的动作把衬衫袖予往机口里送。


    “瞧!绝不绝,用双针缝的!这样的质量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眼下在美国都还出不了这样的产品呢。”


    我仔细一看。


    说来遗憾,约翰本是随便找个例子让我看看的,可他却偏偏挑错了人。问题倒不在于这女工的技术,而在于这女工本身。


    “这小姑娘多大了?”我问。


    那小妞儿还是以熟练的手法只管埋头缝她的,没有理会我们。倒是好像还稍稍加快了手里的速度。


    “她十四了,”那监工说。


    他显然是懂一点英语的。


    “约翰,那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我悄声说道。“这丫头明明顶多不过十岁。”


    “是十四,”那监工却一口咬定说。约翰也就听了他的。


    “奥利弗,那合乎法律上规定的最低年龄。”


    “我不是说法律上定得高了还是低了,我只是说,这个小姑娘才十岁。”


    “她有身份证,”那监工说道。工作上用得着的英语他还是能对付两句的。


    “让我们看看,”我说得很客气,不过也没有加上个“请”字。约翰的脸上始终没有一点表情,那监工就叫小丫头把身份证拿出来看。小姑娘慌忙找了起来。天哪,我又不能对她说我是不会敲碎她的饭碗的。


    “喏,请看吧,先生。”


    那头头把一张证件冲我一扬。证件上没有照片。


    “约翰,”我说,“上面没有照片哪。”


    “不满十七岁,身份证上规定不用贴照片,”他说。


    “是这样,”我说。


    看他们的神气像是在怪我怎么还不往前走。


    “也就是说,”我又接着说道,“这小丫头是从一个大姐姐那里借来了一张身份证。”


    “明明白白是十四岁!”那监工放大了嗓门又冲我说。他把身份证还给了小姑娘。小姑娘如释重负,回过身去又干起活来,干得比刚才还快。只是现在还不时偷偷拿眼来源我。糟糕,这不要害她出工伤事故吗?


    “叫她不用紧张,”我对约翰说。


    约翰用中国话跟她说了两句,小姑娘于是就只管干她的,再也不偷眼瞟我了。


    “请请,喝茶去,”监工说着,一路点头哈腰,把我们尽往一个小间里让,那就是他的办公室了。


    约翰心里明白:我根本不信那小姑娘是十四岁。


    他就对我说:“你瞧,反正她干的是十四岁的活儿嘛。”


    “可她又能挣几个钱呢?你不是说过吗,童工的工钱只及得到成人的一半。”


    “奥利弗,”约翰还是那么沉得住气,“她干一天可以拿十块钱回家哪。”


    “那可好,”我说,可又跟着补上一句,“不过是港元。折合美元只有一块又八毛,对不对?”


    那监工递给我一件衬衫。


    “他让你看看这做工有多考究,”约翰说。


    “不错,”我说。“这‘双针缝’的玩意儿的确很新颖别致(到底有多大意思我就说不上了)。事实上这样的衬衫我自己就有两件。”


    要知道,这里出品的衬衫都是标上“宾氏名士世界”商标的。看来今年爱穿衬衫加毛衣“两件套”的男士,穿这种衬衫是时髦了。


    我低头喝着茶,心里却在想:远在万里以外的老家纽约,我们那位埃尔维-纳什女士①,是不是知道自己大力推销的这种风流潇洒的时式服装是怎么样制作出来的呢?


    ①前文提到过,埃尔维-纳什是纽约宾宁代尔公司“名士世界”新潮男装部的售货小姐(见第17章)。


    “我们走吧,”我对约翰说。


    我憋得都快透不过气了。


    我把话头转到了天气上。


    “到了盛夏季节这里的日子一定是很不好过的,”我说。


    “潮湿极了,”约翰答腔说。


    这个题目我们是早就谈过的了,所以我的回话也是现成的。


    “就跟八月里的纽约差不多,是不?”


    “不相上下,”他说。


    “那是不是……影响了女工的工作效率呢?”


    “你是说……”


    “我看车间里没有安装空调啊,”我说。


    他对我瞅了一眼。


    “这是亚洲,奥利弗,”他说,“不是加利福尼亚。”


    车子还在一路往前开。


    “你住的公寓里有空调吗?”我问。


    约翰-项又瞅了我一眼。


    “奥利弗,”他若无其事地说,“在我们东方,工人对生活所抱的期望是没有那么高的。”


    “是吗?”


    “就是。”


    “可约翰呀,在你们亚洲难道普通的工人就不想要吃饱肚子了吗?”


    他没有答腔。


    “那么,”我又接着说,“你总也承认凭这一块八毛钱是维持不了生活的吧?”


    我知道他心里是早就恨不得一个“千钧掌”把我给劈死了。


    “这里的人干活就是不怕吃苦,”他是一副理直气壮的口气。“我们这里的太太们是不会在美容院里捧着本杂志解闷儿的。”


    我知道出现在他脑子里的一定是我的母亲,在他的心目中我的母亲就是坐在干发器下打发时光的。


    “就比方说你看到的那个小女孩吧,”他又接着说。“她一家都在那个厂里做工。她母亲到晚上还要替我们再做些针线活儿呢。”


    “在自己家里做?”


    “对,”约翰答道。


    “哎呀,这不是劳工法上所说的‘在家做工’吗?”我说。


    “不错。”


    我犹豫了那么一下。


    “约翰老兄,你是商学院毕业的堂堂研究生一个,”我说。“你总应该记得在美国‘在家做工’所以被判为违法的道理吧。”


    他笑笑。“你不了解香港的法律。”


    “算了吧,你这个丑恶的伪君子!”


    他猛的一踩刹车,车子刺的一声停了下来。


    “我没有必要来挨你的臭骂,”他说。


    “你说得对,”我说着就开了车门。可是不行,我不能就这样气冲冲一走,我还得把这个道理说一遍给他听听。


    我就把口气放得很温和的,对他说:“在家做工所以被判为违法,是因为那可以不受工会规定的最低工资的约束。不得已而去干这种活儿的人,老板高兴给多少他们就只能拿多少。通常都是可怜巴巴的,差不多等于零。”


    约翰-项对我一瞪眼。


    “你的演讲讲完了吗,自由派的先生?”他问。


    “讲完了。”


    “那就请听我来讲讲,你也了解了解本地实际存在的情况。这里的工人所以不参加工会,是因为大家都情愿一个人的工资让几个人分着挣,大家都情愿自己的孩子去干活,大家都情愿能弄上点活儿拿到家里去做。你明白啦?”


    我也不想去跟他多说了。


    “还可以告诉你这个臭律师,”约翰最后说,“在本港是根本没有什么最低工资的。你这个下地狱的坯子!”


    他一踩油门就呼地把车开走了,所以我也没有来得及告诉他:我这不是早已在地狱里了吗?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