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最爱的航向

3个月前 作者: 吴淡如
    只要你认为可能


    只要你认为你可能,没什么不能。


    “虽然有时,会有很多声音,认为你不能。


    最近,我有一次“奇妙”的经验,某一次演讲会之后,有一位讲话声音一直发抖的男子跑来对我说:“我……我有问题要请……请教……你……”


    他接着问:“你……怎么可能……念……念……法律……之后……又考上……中文研究所……”


    我偏过头注视他的眼睛,心想,你的问题在哪里?


    “你怎么……可能……十年来……每天平均写三千字……据……据我调查……你出书率是……是作家之冠……而且……而且你还要……主持节目……你还要……演讲……怎……怎么可能?”


    (出书居作家之冠,有吗?因为我不是在跟大家比“多”的,所以我没注意别人的速率,又不是参加大胃王比赛,多的得冠军!)


    我的眼神一定很困惑,这个人的问题,到底在哪里呢?


    “你……上电视时……还说,你读书……时就开始……谈恋爱……那样……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还……还考上第一……志愿?”


    我变得更加好奇,嘿,你还要多久才要说出你真正的问题。我等着,但旁边的工作人员大概有点不耐烦了,问他:“先生,你有什么问题?”


    他似乎愣住了,嘴里重复着: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我努力帮他寻找“可能”性的问题,于是我把一个“虚拟实境”的解答告诉他:“我的每一本书每一个字都是我自己写的,这是事实,没什么不可能。”


    “为什么你可以……”他锲而不舍的问同一句话。由于他耽搁了其他人的时间,有人发出啧啧不耐的声音,他只好离开了,不过,仍然留给我一瞥怀疑的眼光。


    后来我想了想,明白了他的问题根源:他认为自己不可能做到这些事,于是也认为我不可能。我该回答他的是:我可能。


    因为我从没想过,我不可能。


    我不认为我做了什么不可能的丰功伟绩,我的可能很“个人”,不像华盛顿、林肯、甘地、孙中山和翁山苏姬,他们是人类的英雄,知其不可而为之(不,他们根本不知其不可才力之),背负着同时代几千万、几万万人交相咏颂的“不可能”。


    做自己的英雄,所需的勇气比起这些人来说,是芝麻绿豆比大象。


    但做一个芝麻绿豆的人也不容易,如果你处处扼杀自己的可能,你一定会过得很辛苦,而一无所获。


    念大学的时候,本地很流行一句批评所谓“知识分子”的话,叫做“思想的巨人,行动的侏儒”。


    我认为这句话对于大部分的人来说还是恭维,其实,大多数人是“妄想的巨人,行动的瘫痪者”。想了一大堆,却只是胡思乱想,行动时则挤命告诉自己“不可能”。


    我们的脑袋常分裂出看不见的敌人,来阻挡我们自己。我们才是自己最可怕的敌人,不是别人。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发现,别人对你说“不可能”或“你做这行没饭吃”,常只是他们认为,他们不可能,他们做这行没饭吃,不代表你不可能。他们不可能,关你家什么事?


    披头四主唱约翰蓝依的成名过程中,有个有趣的小故事。有天他和几个朋友在家中弹弹唱唱时,他那爱管闲事的姑妈跑来,不客气地丢下一句话:“弹吉他是不能当饭吃的。”


    这句堂堂正正的教训不多久就收到反效果,没两年披头四唱片风靡全球,衣锦还乡。我猜约翰蓝依是很有幽默感和报复心的,他还带来礼物给她,一大块黄澄澄的金牌啊。


    上头刻着:弹吉他是不能当饭吃的。


    每一次打破别人对我说的不可能(当然我先须相信我能),都是我成长的勋章。


    个人的方向盘操之在己,为什么不能?走在自己要走的路上,其实一点都不苦,最苦的是走在你不要走的路上,还得在众人推挤簇拥下到达你不要去的地方。


    对那些发誓登上喜马拉雅最高峰的人来说,沿途冰天雪地,哪里会让他们觉得苦,在他们眼中,处处都是天地晶莹,难得美景。


    你一定会听到很多质疑,如我一样……


    有一只乌鸦,嘴里衔了一块肉,碰到一只狐狸。


    狐狸对它说,乌鸦啊,看你的羽毛黑黑亮亮的,你的歌喉必然也不差;今天天气真好,你为什么不唱歌呢?


    乌鸦难得听到有人对它歌喉的称赞,于是一张开嘴,肉掉了下来,狐狸一马当先抢走了。


    又有一只饿狼,在原野中遇见一条狗。狗说,你应该和我回家,我的主人不曾使我挨饿,美味的食物、香啧啧的澡从没缺过。


    狼有点心动。可是在这时,它看见狗脖子有伤痕。狗说,没什么,早上我的主人牵我散步时,把我拉伤了。狼说,哈,我还是过我那餐风露宿的日子好了。


    多年来我一直听到许多似是而非的论调。比如,为什么为什么你不写新诗、或侦探、武侠、战争小说?为什么你学法律不当主持正义的律师而当(无用的)小说作者呢?为什么你不讲(有用的)励志人生成功学而专注(无用的)的两性爱情呢?为什么你写这些(五四三的)东西而自足,不去从政为妇女策划?感谢每一个期待我成为千手观音的人,我的回答只有上面两个寓言。每一个在人生路上企图做自己的人,必定遭遇由狐狸和狗发出的质疑。不是,每个会打高尔夫球的人都该去选总统,不是吗?


    先问自己,你嘴里衔了什么?还有你喜不喜欢被主人牵着走?如果你们真那么功利,那么看得起自己比别人看得起会更“有用”些。


    我一直有这样的自信:研究人类谈情说爱的行为及待人接物中奥妙的人性学,跟某些人喜欢研究某种动植物的动机一样,因为关心,因为想了解,就像梭罗喜欢观察种子与森林,劳伦兹喜欢观察雁鹅求偶行为一样,并没有比较不高级,我想也比绝大多数的从政看来得超然二优雅高尚。


    舒曼曾说,只有小提琴,组织不了一整个管弦乐团。这个世界因个人所爱不同,灿烂美丽。


    我知道我爱,所以可能。在自己的路上选其所爱,爱其所选,选错了跌伤了再爬起来,就是成长。


    成长是唯一的希望。


    别人可能打击你,反正死狗是没人踢的,难以应付的是自己打击自己。


    人很奇妙。当事情多能“操之在我”时,偏偏打击自己,事情明明“操之在他”时,又不服气,又怨天尤己,比如爱情。


    爱是X+Y所产生的变数。我们偏要主宰,偏以为自己的意志就是命运的注定,偏要连别人手中的方向盘也要牢牢握住,尽管你根本不知道,这有两个方向盘的车要开去哪里。


    不信自己能操控自己的未来,竟如此渴求自己能操控爱情,真是人性的吊诡。


    一个阻碍成长的感情不是真爱,只是控制欲这个怪兽变出的异形。多少扼杀成长的刀斧,假爱之名。


    在爱中,或在失去爱的时候,在频遭冷嘲热讽的低潮期别忘了,你认为你可能。


    至少你会继续成长,即使,未必成功。


    成长本身就是生命最丰厚的犒赏。


    二十九分半的情人们


    我想说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只狐狸,遇到一只蜈蚣。狐狸用环疑的眼睛打量了蜈蚣朋友一下,对他说:“我用四只脚走路都会绊倒脚,你用一百只脚,怎么可能走路呢?”


    蜈蚣本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在听过狐狸的问题后,他失眠了。他的脑袋一直在想:“对,狐狸也许说得对,奇怪,我怎么能够用一百只脚走路呢?如果我只用其中四只脚走路,是不是会走得像狐狸一样快呢?”


    第二天早上醒来,蜈蚣就不会走路了。


    我要说的是,每一个人都有他的天性,他适合的生活方式。有人是狐狸,有人是蜈蚣。


    你的身旁也许有很多狐狸,他们打出各种标语来质疑你:为什么你可以这样走路呢?记住,因为你是蜈蚣,所以你可以。


    但蜈蚣也不能强迫狐狸用一百只脚在地上爬行。


    当一只狐狸爱上一只蜈蚣,或一只蜈蚣爱上一只狐狸,无可置疑的,那必是一出精彩的爱情剧。


    所谓精彩,是对看戏的人来说;对狐狸或蜈蚣而言,怎一个若字了得。


    轰轰烈烈的背后必有险阻与挣扎,正如美丽的激流必因狭促的暗礁。生死相许,其实是因为,害怕那些强而有力的、看不见的手,覆雨翻云的手,将我们的命运分开。担忧,是因我们已在冥冥中意识到悲剧的可能性。


    不同,偏偏可以相爱。虽然我们不了解他,还是可以爱他,爱是一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粘合剂啊,天南地北,因它可以紧紧粘合一体。


    不爱的时候,粘剂的魔力陡然丧失,谁不是因个性不合而分离。爱上时,谁考虑过个性合不合?


    很多爱情的命运在地火勾动天雷时已然写下,是的,我们也已意识到了某种不可能的气息,只是不愿承认而已。


    热恋焚身时,愿意奉献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去爱人,爱久热力衰弛,我们就只愿意当二十九分半的情人。


    二十九分半加二十九分半,还是不及格,偏又在及格边缘。


    挣扎与纠葛,在爱与不爱、接受与逃走之间。俗人的喜怒哀乐贪嗔痴,滚滚沸沸。


    当狐狸爱上蜈蚣,或许他爱的并非蜈蚣,只是暂时舍不得把贪婪的眼光移开,舍不得不看见蜈蚣眼中的自己,看,他看我的样子!噢,目眨神迷,不能自己,我原来有这等魔力。情不自禁,爱上别人瞳仁中的自己。


    狐狸看着蜈蚣的眼睛,好奇且新奇,即使他从不认为用一百只脚走路是优美的,他对这小动物仍然充满了好感。


    有的爱人是因提升了我们的“自我”,所以成为不可或缺的存在,如同纳西瑟斯,顾影自怜,爱上自己的倒影。


    时移事往,他却免不了要提出质疑,为什么你要用一百只脚走路?有的狐狸还会试图叫蜈蚣把其他九十六只脚绑起来。


    那是超级坏情人,不是吗?


    但世界上,这样的狐狸不少。他们被爱宠坏,习以为常,义正辞严。可怜兮兮的蜈蚣,几乎是不入士不能安顿。


    这样的组合很多很多。有个朋友曾对我说起她已故的母亲。有次她中秋返家,发现屋内黯然无光。奇怪,家人都不在?望着没有人的屋子,游子的心有些怅然,倏忽之间,轻轻软软的歌声飘进耳朵里,寻声到了阳台,她的母亲独自一人席地坐在月光下唱歌。


    什么事这么开心?


    没事。母亲笑得很美、很陌生。大家都不在,我一个人清清闲闲好快乐。


    母亲一边剥柚子,一边唱歌。


    她第一次知道,大家不在,母亲会很快乐,她以为,大家都在,母亲会忙得很快乐。


    她的母亲后来为病所苦,在没有人情味的医院里走了。她才明白,她的母亲为爱或为责任奉献一大家子,独自在月光下拣拾没有人的快乐,是母亲生命中稀罕的珍贵时光。


    婆婆挑剔严酷,父亲不懂怜香惜玉,妯娌日日闲话,儿女处处叨烦,只有在清和寂静的月光之中,她的九十六只脚才稍稍得以松绑。


    多少传统女子,因为一个决定,一生还不曾松绑。


    还好这是文明时代了。


    蜈蚣大概不必因为爱上狐狸,绑起太多只脚吧。


    如果是狐狸,你须欣赏人家自在的爬行,如果要爱。


    如果我是蜈蚣,我会愿意终生用我的一百只脚爬行,即使要爱。


    一条妥协的路


    你最爱什么?


    英伦情人(TheEnglishPatient)电影里,艾莫西和凯萨琳一起滑进浴缸里,向晚昏黄的夕阳斜晖懒洋洋的打在这一对相见已晚的情人肌肤上。


    我想想看……凯萨琳说。水,水中的鱼。我也很爱刺猬。


    还有呢?


    果酱,它会让我上瘾。洗澡,但不是和别人一起洗。岛屿,你的事迹,我可以说一整天。


    尽管说吧,爱上有夫之妇的艾莫西说。


    我丈夫……凯萨琳坦坦荡荡。


    你最恨什么?


    谎言。


    然后,在水的拥抱中。凯萨琳问艾莫西。你最恨什么?


    占有,被人占有。


    深深爱一个人,却恨被人占有,是无解的矛盾。热恋之初,激情才过,艾莫西尚未意识到,这个矛盾像一枚地雷,埋在他未来的轨道上,即将爆发,也将使轨道上平稳行驶的列车颠覆。


    爱会使最不愿被俘虏的人自愿缴械,就像忽然袭来的山洪,使小溪水浊石乱。我们心甘情愿的缴械,因为唯有缴械,才能使对方同时卸掉防御的铁蒺藜,这是所有爱情必经的妥协之路。


    害怕说谎的凯萨琳无法不说谎。


    害怕被占有的艾莫西,为爱缴出自由、缴出道德、缴出信念,又缴出生命,浑然不觉,仿佛卷入一个幽远深长扑朔迷离的梦。


    深爱使我们放弃自我的国界,但能放弃多久呢?当山洪骤退,我们的国界又慢慢凸显,我们迟早总得重新树立界碑。


    我们才是真正的国界,凯萨琳的临终笔记上说。


    爱海淡然,占有欲可能依然浓烈。


    有人把自己国界扩展了,紧紧包住爱人的国界,像一堵柏林围墙,包住昔日小小的东柏林。任他无所不用其极的逃脱,你不肯放,只因你觉得拥有他是你的荣光、你的宿命,或只是你的传统。


    有人期待,国界恢复旧观,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但已经发生的恩恩怨怨已吞噬昔时界线,很难找到原来的定点安放界碑。或他和你,认定的领土管辖区根本不一样,纷争起了。


    爱与占有是两个时而交叠重复、时而互不相干、时而互相吞噬的变形虫。


    我只知,没有爱,占有是丑陋的。有爱,占有别有一层朦胧的美感,但,未必是快乐的。占有,被占有,或者会并吞着幸福与快乐的感觉,但一定不是永恒的。


    爱而不占有,对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是天方夜谭。


    倘若有人,真能爱,而不占有,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人,又会抱怨他来去如风,或无动于衷,没有安全感。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没有安全感”,是不是也等于在对你说:“请占有我(或请被我占有)多一点呢?”只是前者听来值得同情多了。


    情人的用语,是一群戴着面具参加嘉年华会的舞者,舞姿曼妙,但你很难看出,他到底是谁。


    我看着艾莫西冷静的为爱亡命,在黄沙大漠中,想起自己。如果是我呢?我也会说我恨占有,被人占有……


    我想,我的心理年龄已经远超过爱情烈士的合格要求。胆怯的我,有九成的机率,会因碰到“不合法”的爱情国界而逃走,不管那个人如何值得爱,我也不会楚楚可怜地爱他。自保当然等于自私,自私有时是一种自爱,从另一方面,也宣示是一种生命力的消失。


    不过,任何事情在发生前,没有人可以铁口直断自己将会如何,过去的烈士本来其实都不想当烈士。


    有个名词,比占有好听得多,叫做驯养。


    戴上花稍面具的占有,叫做驯养。


    狐狸对小王子说,对我而言,你不过是个小男孩,和成千上万的其他小孩没有两样。我不需要你,而你也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和成千上万的其他狐狸没有什么不同。但如果你驯养我,那么我们便互相需要了。那么,对我来说,你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对你来说,我也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因为我的生活很单调。狐狸说,我抓鸡吃,人们抓我。所有的鸡都一样,所有的人也都一样,因此我有点厌烦了。如果你驯养我,阳光就会照亮我的生命,我就会认出一种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使我匆匆忙忙躲回地下,而你的脚步声会像音乐,喊我从洞里出来。你看到那边的麦田吗?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没有用。麦田与我没有什么关系,多么可悲。但是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养了我,那是多么美妙!金黄色的小麦,会使我想起你的头发。同时我也会爱上倾听麦田里的风声……


    如果要驯养你,我该做些什么事?小王子问。


    你必须要有耐性。狐狸答道,起先你要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就像这样——在草地上,我用眼角偷看你,你什么话也不说。语言是误会的根源,但是你得每天靠近我一点……


    第二天,小王子回来了。


    最好在同一个时间回来。狐狸要求:比如说,如果你在下午四点钟来,那么在三点钟我就会开始高兴,时间越接近,我会越来越兴奋。到了四点钟,我就会坐立不安。但如果你在任何时间都会来,我就不知道我该在什么时候应做好迎接你的心理准备……我们必须遵守正常的仪式……


    什么叫做仪式?小王子问道。


    狐狸说,仪式使某一个日子不同于别的日子,某一个小时不同于别的小时。例如,我的猎人们就有一个仪式。每个星期四,他们和村里的姑娘们跳舞,因此,对我来说,星期四就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我可以一直散步到葡萄园去。但是如果猎人们任何时候都跳舞,那么每一天就跟任何一天一样,我永远没有假期。


    小王子就这样驯养了这只狐狸。当他离开的时刻到了的时候,狐狸哭了。


    这是你自己的错,小王子说。我从来不想伤害你,但是你却要我驯养你……


    驯养与不驯养间,同样是妾身千万难。我看过许多自以为可以为爱生为爱死的人,在情人离去时万般不舍,企图毁掉他或形销骨毁,说穿了,只是被驯养。


    被驯养久了,不甘改变某种习惯。强烈的反弹,只因不知所措。


    拿起报纸,看见不甘被莫名其妙裁掉的工人,绑着白布条或拎着抗议标语厂方黑心,总让我迂回曲折的想起大学时代看过的,失去“驯养人”的朋友。有的企图维持被驯养的习惯,一个人到初升的海边看夕阳,在熟悉的路边摊坐下来吃鱿鱼羹,可是一点帮助也没有,除了触景伤情。


    有的企图赶快再找到下一个驯养人,使自己继续被驯养。


    笑别人做啥?以上种种祈求认养的行为,我也都有过。


    被驯养,使某些无意义的东西发出宝石般的光芒,使我们像小狐狸一样爱上倾听麦田的风声。但也总是使我们哭泣。


    我发现自己慢慢随年月成熟之后,也发现,我不喜欢被驯养,也不爱驯养。尽管承认,驯养使人有成就感。


    那飞为我对感情关系最大的忧惧。可是,我的想法毕竟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我总会发现,有些人口口声声爱好自由,不喜欢被控制,但他们并没有看清戴着自由面具的自己。他若深好驯养,想驯养你。


    当一个人对你说:“我这么晚还打电话来看你在不在,是因为担心你?”是不是也等于在对你说:“请让我驯养你”呢?只是前者听来,比较像慈善家。


    情条总是自动戴上面具。


    为了占有,我们不得不无意识的说谎。因为爱,情人们觉得一切无意识的谎言都值得笑与泪。


    因为有爱,我们容易被讨好。因为有爱,在自由与占有,自我与驯养之间,我们,尘世男女,还在挣扎着开垦一条妥协之路。


    恋爱假死病


    从前(至少是十年前的往事了!)有个女生和男生走进自助式的港式饮茶点心店吃晚餐,挑了海带、虾仁烧卖、鸡肫,盘子里净是小号的点心。终于他们走到蛋黄肉包面前,男生挑了两个大大的蛋黄肉包。这是主食了,对平常只能在宿舍吃自助餐的穷学生而言,这种港式点心打牙祭,已经算是小小的奢侈了。如果光吃小小的点心,想吃饱恐怕要付太多钱,所以,还是要找大大的包子填肚子才行。


    到了收银台,男生缓缓把手伸进口袋,迟迟没拿出钱来。(老招术了!)女生嘀咕,看瑚头有人排队,只得自己掏钱付了帐。男生沉默地把餐盘端到位子上。


    两人开始进餐。男生边谈论他的社团一边大嚼,女生始终默默无言。(这不付帐的家伙,吃起东西来还真的很买帐!)她不好意思把心中话说出口,因为,那个年代她以为面包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算了,计较这些小钱干吗?)可是她下垂的嘴角始终无法挤出一个微笑。(他不是曾经告诉我说,如果到了世界末日他还有一碗粥的话,一定会先端给我吃吗?)


    “喂,你怎么又不开心啊?”男生一边问,一边两三口吃掉一个蛋黄肉包。


    女生小心翼翼的咀嚼着海带。


    “怎么啦?”


    “没事。”(就是心情不爽……)


    女生肚子饿得很,只是在男友面前,训练有素的,绝不展现狼吞虎咽的功夫。


    “有事你要沟通……”口才便给男生一边说着,一边又把鸡肫、虾仁烧卖吃掉,秋风招落叶似的。


    女生心情不好,食欲也受到影响,看男生吃得这么猛,她更不高兴了,她拐弯抹角的低头说:“我……我觉得你根本不在乎我的感觉……”(你把我喜欢吃的都吃掉了……)


    “我怎么会不在乎你的感觉呢?你要指出事实来呀!”男生咀嚼的速度并没有变慢,他正要搬出他非常专长的“理性思考”来说服女生前,又伸出手,把女生面前唯一的食物,第二个蛋黄肉包给吃掉了。女生睁大了眼睛,看着蛋黄肉包两三下就消失在那张仍然口沫横飞的大嘴里,眼泪差点掉下来……(你根本不在乎我的胃的感觉……)


    有一次和朋友聊起读书时候交男朋友的种种,几乎每人都有一大堆“假死”的经验。


    “蛋黄肉包”的故事,是我觉得最好笑的事例之一,连细节都可以描写得这么仔细,我想驾装这是别人的故事都很困难。


    奇怪!少女时的我为什么不敢说:“喂,老兄,该你付帐,别装了!”或:“那是我的蛋黄肉包,你怎么连问都不问就把它吃了?你有没有看到我才吃了一片海带啊?”到底谁教我要这么假死的隐藏我的感想,一定要用“不在乎我的感觉”这种含糊的文艺腔呢?


    为什么我看不出一个根本不在乎你饿着了没的男人是很烂的男人呢?为什么我明明觉得他很烂,还要怕对他直话直说?


    我说了蛋黄肉包的笑话之后,我的朋友S也说出她也有好笑的恋爱经验。她的某前任男友因工作与她分隔两地,几天未见就打电话缠绵倾诉:“我想你……没有你我活不下去……”


    女人最听不得甜言蜜语,对不对?周末男友“兴冲冲”来见他最想念的爱人时,总撂下一大堆肮脏的被单、内衣裤。她洗衣时,他舒舒服服的躺着看电视。有时,“我想你”后头会加上,他不想挤车到她那儿,请她来看他,结果当然也一样,女人到男人那里,收拾他的满地狼藉,男人有时还会说“你别太累了哦,我有事出去”,女人做得肝脑涂地,因为自己是个“贤慧的查某人”而沾沾自喜。但后来分了手后,女人想起往事就咬牙切齿。“什么没有我就活不下去?根本就是:没有我就脏得活不下去!想我?唉,后来我才明白,想你不等于爱你,只是因为有你太方便了。”


    没人教我们,想挑好男人,观其行比听其言重要。


    这个自认为受了伤的女人后来成了“反动分子”,一交男友就努力说明自己什么都不会,好吃懒做又不贤慧。会,也装不会,只要略施小惠,对方就感激涕零了。


    为什么不谙爱情的女人觉得必得掩饰真我才能合乎恋爱的要求?如此如此,恋爱不过是尔虞我诈的事件。


    我过去所得的假死病不知凡几,我仍能记得日子正当少女时,有天晚上和某男子在台大校园约会,晚上冷得不得了,我为了不让自己看来像汽油桶,衣着单薄,又因走得又累又饿,牙齿一直打颤,不好意思说,嘿,我们别再讲了,去吃一碗酒酿汤圆吧。我偏学文艺小说女生角装出“我见犹怜”的样子,说:“我身体本来就不好……”


    好像谈恋爱的女人必定得是林黛玉才高尚。


    还有一种病:约会前故意少喝水,以免太常说“我要上厕所”,怕人家“想入非非”……


    不知道有没有女人是因为这种病后来成为洗肾病人?太冤枉了。谈恋爱,万万不能对不起自己,何况,对不起自己,别人也未受利。


    现在的少女谈恋爱还会这么假死吗?我想,程度应该比较轻微了吧。


    我们被要求家教良好,脑子里早有“女孩子应该怎样怎样才有人爱”的模子,于是,在爱情的路上削足适履走着路,走出忸怩作态四不像的样子。


    我竟曾以为牺牲个性等于贤慧,没有主见据是温柔,一味糊涂非常可爱,有个肩膀靠就是永恒……为对方改变就是爱……


    才怪!


    难怪我们都谈过一些回忆时惨不忍睹的恋爱。


    一段恋爱,如果太委屈了自己,只会变成咬牙切齿的回忆。看开了的,也会觉得那简直是一段黑色闹剧。


    如今我学会的是,恋爱的感觉再好,也还是要面对真实的自己。蛋黄肉包的类似笑话对我已经像恐龙一样,绝迹了。


    如果是现在的我,一定会理直气壮的说:“喂,那个蛋黄肉包是我的。”


    不,他根本没有机会和我一起吃蛋黄肉包。该死的口是心非小气鬼,自私鬼!我在纸上“笔”不停蹄畅快淋漓的想一直骂下去……


    为什么我要为十年前一个十几二十块钱的蛋黄肉包生这么大的气?


    我平心静气的想出了结论:其实我痛恨的是自己的虚伪,一种不知道从哪里感染来的恋爱假死病。这种病,竟然要花许多年来医治!


    你知道,嗯,一个恋爱的健康人,除了说“我爱你”脸不红气不喘之外,说“我要去上厕所”也得理直气壮!


    这才是真实恋爱,不做作的人生,和发自内心的诚恳。


    人鱼公主去哪里唱歌


    假设性的问题都是永远找不到答案的问题,除了努力不懈探求答案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之外,假设性的问题都是闲磨牙的问题。


    因为我们企图掌控不可能掌控的未来,所以有假设性的问题。


    想想,你被问过什么样的假设性问题呢?


    问了等于没问的叫做假设性问题。


    答了等于没答,无益于社会民生、对别人毫无助益的是假设性问题。


    (近年来我最常被问到的隐私性假设性问题是:将来你会不会结婚?)


    我的回答通常是:可能会也可能不会。


    问与答,当然都是废话。


    有的假设性问题,是明知时光永不可能回头,我实在不了解为什么动机会有这种问题。


    (如果让你重新选择,你会从事同样的行业吗?你还会嫁给他吗?你还会爱上他吗?再年轻一次,你会想怎样规划人生?)


    有些问假设性问题的人,要的只是他心中的标准答案。


    (你会不会一直都很爱我?如果我比你早死,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有些假设性问题不是问句,是喃喃自语,追慧无益。


    (所听过的包括:如果我多读一点书,现在也不必这么辛苦……如果我不要吃宵夜,就不会这么胖;早知道十几年前在忠孝东路多买几栋房子,现在我就是亿万富翁了。)


    有些假设性问题端看个人,却被当成“全人类”的普遍性问题来问。


    (爱与性可以分开吗?有没有红颜知己或青山至交的存在?可以谈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吗?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吗?)


    有些问题是有相当警示性的,但确属励志学专家巧妙设计出来的问题。


    如果明天(年)你就会死,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有位作家曾戏谑的说,如果下一个小时我们就会死,电话亭前一定排满了那些“只想对你说我爱你”的人。


    我小时候还杞人忧天的问题,无非是看了一些科幻小说的结果,我会担心,如果空气都没有了怎么办?如果明天太阳不出来怎么办?所有的字都消失了怎么办?可笑的是,有个晚上我还梦到,世界上再也没有人看得懂中文,天哪,我过去那么努力写的小说怎么办?然后,忽然坐起,本能的流一身冷汗!


    有些问题是因为害怕失去的悲观,太敏感或歇斯底里的人,在爱上一个人时,大概都曾问过自己:万一他死了,我怎么办?所有情人之间的盟约,其实,还不是假设性的答案。


    假设性的问题,常不按牌理出牌,像一群蜜蜂嗡嗡嗡嗡,围住我们已经够复杂的脑袋。真正的制造者,则是我们习于喋喋不休的头脑。


    人闲着,未必会找事做,脑袋闲着,一定海找东西来想,像一个全自动的工厂,只要我们活着,它就会有源源不绝的电力,让它持续不断的运转,嘎嘎嘎嘎,即使制造不出任何有创意的产品,它一样会发出扰人的杂音。


    我们常像顶着一桶新鲜牛奶就幻想将牛奶换鸡蛋、鸡蛋孵小鸡……换得牛羊满山的女孩,最后开心得手舞足蹈,跌了一胶,把牛奶倒了满地;所以,我们人生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我们有时像垃圾处理机,拼命处理自己制造的问题。


    但我如此批判假设性问题是很没良心的。很多故事的雏形(也就是说,当一只鸡还是鸡蛋的时候),都来自于假设性的问题。


    如果没有死亡,那么,爱还有意义吗?


    曾有一位某校校刊社(参加这个社团,便是所谓的文艺少年)的同学问我:你相信爱可以对抗死亡吗?


    我瞠目结舌了一会儿。因为他很认真,所以我不能说,我非上帝,如此“大哉问”的假设性问题难以回答。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对抗死亡,我拐了个弯,换个角度想:如果没有死亡,爱是没有意义的。


    地久天长,万寿无疆,何必急于爱呢?反正你永远在,他也永远在,你总有一天等到他,他爱你一下又何妨。真心如果没法通过时间考验,难以珍藏,但若必须经过时间无止无尽的考验,爱情哪里不会味同嚼蜡。


    再动听的音乐,源源不绝,也会让人浑然不觉,若又逼迫你全神倾听,怕过不了太久,耳朵长茧,心灵麻痹,整个人发疯。


    没有一个运动员可以无休无止的在场上奔战。人人需要歇息,唯有爱,我们要的太多,求的太苛,我们问爱人,你现在对我已经不如从前了,对不对?


    从前你眼神看我如燎原野火,如今只剩点点星火……我们不让爱休息。旧爱需添新薪,但也得让它休息,可惜对爱,做过研究的人屈指可数,还没有提出“留白的艺术”。


    死了以后我们会去哪里?我们都在当孩子的时候,被这个问题袭击过,记得那年我七岁,有个小朋友忽然没来上课,他们说她永远不会来了。我问大人这个问题,他们的答案没法说服我,天堂地狱都离我的想像太远,我把自己裹在棉被里想,想得全身发冷,冷汗直流,我问自己,人鱼公主变成泡沫之后,去哪里唱歌呢?最喜欢问永恒问题的是,孩子。以撒辛格说:至今,我仍然不知道。


    没有人能给标准答案。任何宗教人士都不能提出百分之百的保证。我们的保证与解答都必须框上“假设性”三个字。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不必担心,可以想像。人鱼公主去哪里唱歌?说不定另一个世界有真正明白她的王子,这仍是假设。


    重要的是,别在死亡之前死,在活着的时候做个活生生的人。


    生活,迎向未知,最神秘美丽的任务。


    这不是个假设性的解答,我们知道。当然,这个故事,是因一个假设性问题,如微雨飘过我日丽风和的秘密花园。


    各位同学大家好


    “你们现在怎样追女朋友?”


    这一年,平均每三天跑一个学校,老实说,实在是疲于奔命。我常感觉自己像个超级推销员。


    我在推销些什么?我的书吗?


    不,那不是我的意图,我一向疏懒,演讲会绝不当成直销大会;写得高兴,比卖得好重要。当然我也不想虚伪的说,卖得好不好不重要。任何一个舞者都欣赏观众忘情的“安可”声音,但书也不是你推销就会卖得好的。


    有人常会问我,当一个“畅销作家”,是不是要故意迎合大众胃口呢?我总是不太温文儒雅的干笑了两声,哼哼,我至少当了八年不畅销的作者呢,如果有大众胃口可以摸清,我自信没有那么笨,要摸索八年。


    写了多少万字,早已数不清,颈椎的“左倾”变成长期写作姿势不良的最佳证书。如果不是兴趣,我不认为,有什么样的火与炭,可以燃烧这么久,我从未怀疑这样做有没有意义,从未质疑自己是否有天才(虽然我身边的人一直很质疑),一直到现在还有很多人看了我的学历后,问我为什么不做一个“有用的”律师(为什么要写“没用的”小说呢?他们没有说出来的话应该是这样的。)从未想过,写下去有没有一天会“红”,从未思考遇到写作瓶颈我会不会就完蛋了。


    最重要的是,从未觉得苦,因为我总还有下一个故事要写,我面对稿纸时总怀抱淡淡的幸福,面对整脊医生气势慑人的“空手道”时,也只有感激。我知道,只要你爱,你就需付出。得与失,在天平两端,就看你把眼睛大半时间放在哪一端上。


    这两端,我看见,一直是平衡的。


    我也不是为了推销爱情。


    爱情观也不能推销。每一个爱情都是一个特例。对我来说是毒药,可能是别人的蜜糖。我绝不相信我行能力解决任何人的爱情问题,没有人能帮任何人解决感情问题。


    我用我的演讲来推销什么?我疲惫地坐在回台北的螺旋桨飞机上,我的耳朵一边对抗震耳欲聋的噪音,我一边想。


    我想到刚刚一位同学告诉我的“笑话”:我们最近流行机车郊游啊,就是一群男生和一群女生一起出去玩,男生骑摩托车,女生就抽钥匙,女性至上嘛,由她们抽签决定要给谁载……


    其实这并非新鲜事,我念国中时,就在社会新闻版上看到有关“钥匙俱乐部”的报导,仪式相同但当时的报导是批判性。你知道,“那个时代”年轻人动不动就会被批判,动不动卷被指责;你不是乖小孩,败坏社会风气。


    有趣的在下头:“可是一群女生之中,总有一个是很抱歉的,大家都不愿意载的对不对?为了要安慰我们里头那个被”签王“抽中的同学,出发前我们每人都会先交五十元,当作安慰奖……这样大家会比较欢喜甘愿一点——”


    我忍不住大笑,他们真懂得“正义”!


    我也想起我说故事、说笑话时,他们前俯后仰的样子。


    我推销什么?我听到自己内心的回答:我推销快乐。这一个多小时的演讲,大多数的同学都是笑口常开的。


    我未必能使大家一直很开心,至少我知道,同学们听故事时确实很开心。


    陌生人的微笑是比珍珠更耀眼的东西。陌生人的开怀大笑,更是无价珍宝。


    我一直深信故事的魔力。如果这个世界上,会说故事的人比会批判、抱怨、训话的人少,那么,这个世界一定会得忧郁症,像“NeverEndingStory”所说的一样,人们失去想像,世界就会被空虚快速吞噬,只剩黑洞一样的茫然。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不只是给予者,我也是收集者。我收集点点滴滴的笑声,要酿成我记忆里最营养丰富的一缸酒。


    “各位同学大家好!”不管已是多么力竭声哑,我愿意以微笑与故事,暂时忘却烦忧。


    我们都是嗷嗷待哺的鸟儿,我们需要多一点笑声当人生养分,发自肺腑的笑声,没有压抑的笑声。有时尽情的流泪后,才能尽情的笑,笑声并不浅薄。


    选择一本书,等于选择一个作者当心灵的朋友。


    每一次我站在讲台上说“各位同学大家好”,看到一双双晶莹的眼睛,我仿佛又回到穿着校服的时光。


    那时我以为青春只是“载不动许多愁”的岁月。没有人微笑告诉我,开心过日子、乐观谈恋爱,自然心待花落花开。担子再重,你还是可以让自己开怀。


    尽管不断重复用嘴说出已成型的故事有时让我觉得我很吵,但借着“各位同学大家好”的呼喊Yes,Yougotafriend!(是的,你得到了友谊。)我一再温习了当学生的时光。


    曾相识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我是你高中时候同寝室的室友,我叫×××,你还有印象吗?”


    我的记忆力很好,尤其是对于人。如果我过去的记忆是一首一首的歌,那么我身边的人就是自然而然镶在歌里的音符,我很难漏其中一个。除非,故意要忘记某些让我活得不舒服的人。


    “当然记得你。”我说。


    “很高兴能听到你的声音。”她说,但声音里并没有一点雀跃欣喜。


    “老朋友何必客套?”我的语调到底还是“训练有素”的客套了起来,因为时间让记忆老去,我发现我也不能免俗的让彬彬有礼来武装自己。咔啦,我听见,我脑袋里的某一个地方,防护罩忽然关上的声音。我暂时离开正在着手的故事和我的鼻子独享的咖啡香,“安安全全”地回到现实世界来。总是这个样子,当我必须与“陌生人”沟通,还感应不到她的磁场时,总是这个样子。


    这个充满陌生人的城市里,谁能对谁,在三秒钟内“放开心胸”?谁?当我不再是一个来自下的小女孩,当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当我独自通过城市求生的种种考验后,我的脑袋里就多了一层透明的防护罩,像科幻电影里头的太空飘浮城市一样,要先辨别想进来的飞碟不是异类,才会让它进来。


    “不是客套,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因为上一通电话我是打到纯的家里……她妈妈告我说,她三年前去世了。”她说。我感觉到她在电话那头,松了口气。


    是的,我还活着,感谢主!我猜她想这么说,“纯的事情,我知道。”我的语气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我想她有点沮丧,但我一点也不想扮演“新亭对泣”的囚犯。


    纯是肝癌去世的。在我印象里,她是个苹果脸的女孩,和我同乡,跟我一起上台北,念同一所女校,住同一个宿舍。总是笑声朗朗,非常乐天知命的样子。她不像少年的我——我想我当时一定有张讨人厌的苦瓜脸,埋怨一间斗室住八个人太多,埋怨洗澡要排队、衣服要用手洗、灯光太暗害得我近视不断加深,舍监像虎姑婆,老师有省籍歧视、功课太重、同学成绩比我好……


    少年十五二十时,简直是天怒人怨。


    虽然现在我相信,好运会降临在乐观开朗的人身上,但我也相信,命运常常不按牌理出牌。


    纯一直活得开心。新婚赴美,却发现自己已是末期肝癌。住宿同学吃泡面和罐头是常有的经验,我们都是在拮据经费下、还想替父母省一点,因而自陷于肝癌危险群而不自知。一个后来学医的朋友这么分析。但病因常像抽签一样,抽中谁,谁才会中奖,谁也难以推断真正的罪魁祸首。


    只记得纯是我们之间省得凶的一个,因她是大姊,有不少弟妹在她之后。考大学,她如愿考上师范大学,纯选择师大,因为不必再回家里要学费、工作也有百分之百保障。毕业后嫁人一起赴美,据说也正过着穷学生日子。病像洪水来袭,临终前她母亲对她说,家里本来打算分给你两百万,恨没早点给她!早知道……


    “早知道”是世上我们最常说的一句废话,我想。


    没有人能早知道。说此话时,总是悔之已晚,岁月难挽,徒留嗟叹。


    “早知道,应该早点打给她。”她幽幽的说。


    早点打给她,一样无济于她,有效的,只是减低一点自己的罪恶感。我心里冷冷的这么想。但再次回想她的来电,我惊觉到我自以为是的坚强是一种硬化症:我们会因为没办法陪朋友度过生命中的艰苦挣扎而有罪恶感,至少表示我们还有爱的能力,还有良善的人性,即使我们实际上不能为他们做什么。尽管我们只能让他有某人还“Standbyme”的温暖。


    在这一刹那间,我忽然也有同样的罪恶感。我对自己微笑了。


    可是当时我对她说,改天出来喝杯咖啡吧。我像个城市人,客套的留下她的电话。她说这段时间她辞职在家思考一些问题。我自以为知情地告诉她,我在离开学校至今,也遭受过很多挫折,看过不少生离死别,想用冷漠的镇定来安顿两人的情绪。


    然后我像只缩头乌龟一样,不敢真正拿起话筒约她喝咖啡,我真的害怕如下场面:两个女人在咖啡厅里嗟叹韶光易逝、命运无情,楚囚相对。


    但梦偏不饶我,一群久未谋面的旧日朋友,究纷纷来入梦。


    梦醒,我怅然有所失——为什么都不联络了?他们到哪里去了?我关心,于他们无益,但我真的关心。


    他们还安好吗?


    我发现,在不断的悲欢离合中成长的我,往好处想,是独立而坚强;往坏处想,是逃避人情冷暖,因为自以为已洞知人情冷暖。


    我们绝望,其实是因为自己把房间的窗户全部封死,不让阳光进来;冷漠,则是一种把窗子逐渐封闭的过程。


    面对外面的世界会有伤害,但没有打开任何一扇窗,就不会有阳光。


    不能因为曾经失去亲爱的人,对其他人、其他情感的失去就冷漠如砖块。


    不能因为怕受闲言闲语伤害,就把每一个有可能试探心事、干扰情感的人,都当成“可能的坏人”。不能因为曾为爱受伤,就害怕爱。就好像我们不能因每天外头都有事的发生而痘出门。


    我感谢她让我了解,我的防护罩下,还有爱的能力。我也记起住宿时期背熟的这首词。现在读来,对照自己的人生有点好笑。少年的我,是在嘈杂的马路边宿舍挑灯夜战,夏天差点热昏在没冷气的蚊帐中;还好,壮年的我若听雨客舟中,大概不必听断雁叫西风,若在客舟,客舟也必是豪华游轮,必然是吃饱睡足乐不思蜀;老年嘛,鬓已星星是必然,在哪里,我是不知道了,尽人事听天命便是。


    悲欢离合确实无情,但很高兴你在我也在,还是探出头,请你喝杯咖啡吧,静静看着曾经飘过的雨,或阳光。


    不要给自己有机会说早知道。人身难得,如优昙花。


    只想好好说再见


    我一直不喜欢太戏剧化的故事,总觉得转弯太大的。动不动就生离死别、哀感顽艳的故事非常洒狗血,只适合在八点档或九点半播放。


    我以为只是写小说的新手或者活得浅浅浮浮的人,才喜欢悲欢离合的戏剧化撞击。


    头顶的透明玻璃毫不抗拒天光云影,正午阳光当头洒落,我坐着坐着,感到一阵晕眩。看见她走进餐厅入口处,我举手向她示意:我在这里。


    很多年不见了,好像,自从我们告别少女时代后就未曾谋面。


    “你很准时。”她说。


    “我一向准时。”我答。我仿佛天生就是很守时间纪律的人。我不善等待,故不愿迟到,也不喜欢行色匆匆,我尽量不要让自己有“因为……所以我晚来了”的借口。


    我也几乎铁口直断的认定,一个男人,如果他跟你约会老是迟到,他自己的人生必定缺乏自制力,再有什么雄心壮志,实行力一定很低。


    我们在高一时,同是离家到台北求学的孩子。我怯生生的带着行李搬进牯岭街的宿舍,她是第一个跟我打招呼的室友,第一天,她显然就对新环境非常适应。


    她说话的样子很有自信,理路清晰,我记得。而至今她仍未变,不施脂粉的她,脸庞仍如当初素净的少女。


    我们谈到贫乏简陋但却值得回味的宿舍生活、共有的已经离世的朋友。彼此忙碌的工作,还有我们这种少小离乡奋斗、非常害怕将来没出息会对不起家乡父老的心态。


    她说她曾没日没夜、一个人顾着六七部电脑终端机工作数年,感觉自己对生活的感觉被抽光,终于觉得自己应该停一停。


    她说她很坚定自己不需要婚姻,因为生命未必要经过“正确的”社会制度才圆满。


    我换了个位子,逃离越来越炽热的正午阳光。她说:我刚才从医院出来,医生告诉我胸部的硬块己呈不规则状,是恶性肿瘤,我正在想,怎样跟我妈讲……


    我默然。


    我自己倒能接受。她说,有一次我跌断腿,事发时因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我竟然先问自己,如果只有一条腿,怎么办?我告诉自己,我还是会活下去;于是我又问自己,如果是骨癌呢?我又对自己说,也还可以接受,只要给我几天时间,让我处理一下未完成的事情,看看一些朋友,只想好好说再见。


    我怀疑着她的豁达,可是她的面容仍如阳光一般平静。我从没见过她激动的样子,任何时刻。


    入院开刀通知我一声,我会去看你。我努力使我自己和她一样平安宁静,虽然一切是那么措手不及。


    我想到为了要和她见面,我还曾挣扎过,我挣扎,因我有许多预设,因我害怕自己并不擅长聊天、也不擅长面对质疑,怕日子平地起波澜,因为真实的我在不“应工作要求演出”时,常恍惚怔忡如第一次步入高中宿舍的少女。


    我先天性的害羞,正如她先天性的成熟。我们好好吃完午饭,在午后骤雨即将电雷声引爆前,好好说了再见。


    我独自在懊热的阳光下散步了一会儿。长久以来,走路一直是我保持头脑平静的好方式,让我感觉我是个活生生的人,有一张不虚伪的面孔,让我体会:当下天下太平无事。


    走着走着,我从伪装的平静中走了出来,我看见自己无法遮掩的沮丧与惊讶,还有多愁善感。许多种情绪在我心中此起彼落、互相消长。


    多少年来,我一直企图不让喜怒哀乐影响我生活的节奏。我怕跟个性歇斯底里的人交朋友,因为我清楚,自己有这样的本质。如果不是多年独自生活的磨练、太多挫折与离别的考验,我想,我的情绪很容易变成一颗动不动就会被引爆的手榴弹,或者变成洒狗血专家。


    自小在情绪不稳定的环境中长大,又吃过苦、耐过劳的人,或善于观察环境、发现随意发泄情绪总会成为失败者的人,大概都很容易变成我这个样子:但有时矫在过正,反而让情绪积压着,外表“酷”得要命,其实……还是“铁血柔情”,心软得像鲜奶馒头。


    太容易受外界影响、太容易随别人的磁场波动,又不愿沦为阴阳怪气,不想被讥为生理不顺,所以不断告诉自己,镇定些,镇定些。万一有人有事使我情绪一激动起来,不管自己有理没理,总有些内疚感。


    有一阵子,我忽然发现自己很久没掉过眼泪,甚至,掉泪已不是本能,总要先找到些“充分且必要”的理由。


    是坚强,还是故作坚强?


    我只发现,情绪并不容易克服,不能强迫它折服,对我而言。总要等待一段时间,让我自己像植物的根,慢慢的吸收掉土壤中的水分,才能变成养分。


    我需要时间复原。不管是挫折、失恋,甚至是跟老朋友好好说再见。


    从压制情绪到安安静静看见自己的情绪,真是一条漫长的路。我知道,我不如她那般,可以理路清晰地和自己沟通。


    明白自己会故作坚强,使我发现自己开始坚强了些。


    走在马路上,头发不断吸收阳光的热量,我头昏目眩,挥手招来计程车。雷雨正巧开始为热闹的市区挂上水色的帘幕。


    我还有下一“摊”约会。我不想迟到。


    其实,我不想迟到,是怕因为自己的疏失,而错过了生命中原本可以拥有的美好时光。是因为,时日有时冗长,有时紧迫。有时容你浑浑噩噩,何时竟不容你说一声:我爱你,不容你和他握一次手,一秒钟也不肯多给,等你想第一次张开双手拥抱他,已经太迟,因为你迟到。再热烈的拥抱,只能凝结在像的冰层中。


    在我的生命中,竟有这么多只能永远停留在想像中的拥抱!


    只想好好说再见。


    这一句话,让我有了充分且必要的理由流泪。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此时此刻的环境好得像张爱玲年轻时的奢望。但我们,竟然还常常来不及,好好说再见。


    再见,就是一种祝福。虽然我还是不喜欢转弯太大、动不动就生离死别的、非常洒狗血的人生或故事。


    朋友


    基本上我仍有“乡下孩子”的单纯特质,见过面就有三分情,就是朋友。


    除非……


    住在城市这么些年,知道每一个勉强下的定义几乎都附带着但书。附带但书,是因为吃过了些苦头,也因为洞察了一些世故,了解天底下一样米养千万样人——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则”,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凑在一起会活得更加愉悦,有的则会像斗鱼一样两败俱伤,他的“我”与你的“我”两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张的人,必相信,不是每个心灵上的“人种”都可以放在一起。


    就把这种冥冥中的定理定义为“磁场”吧。不然,无可名之。


    “磁场”也是奇妙的,有些人你第一眼磁场不对,后来因缘际会,成为你的知音;有些人,一碰了面就与你展开一场友谊的热恋,结果,因为某些事件,你发现他不是你想像中的人。你们的亲密关系,原来只是想像力天马行空的结果。


    有时怨不得他人,他并没蓄意骗你,只是他没你想像中那般义气,或他有他的“难处”。


    而所谓“难处”,若非事到临头,很难现身。冠盖满京华时是朋友,在斯人独憔悴时未必是朋友。


    有人感叹,“人生如鸟同林宿,大限来时各散飞”;有人在朋友“背信”时咬牙切齿的指责“最好的朋友将是最坏的敌人”,再也不相信朋友,交友时如临深渊;我只觉人生变数实在多,对朋友可以持平常心,不要太在乎别人对你的誓言是否永远不变,万一,患难时见不了真情,大不了不要再对他再推心置腹就是了。就算丢了一个朋友,也别变成一只哓哓不休的恶狗,一直吠到连没辜负你的朋友都怕。


    当一个人的人格中失去继续信任人的能力时,他同时也没有办法容忍任何的友谊。


    我常觉“信任”是人和人眼眸言语交会时所产生的,最美妙的化学作用。


    信任,说来简单,其实复杂。没有自信的人,很难信任没有血缘裙带关系的人;对人生不能开敞心胸的人,也终生无法品尝信任的美味。信任,须先明白,自己的眼光未必都是对的,若一时错,也别念念不忘,提防着一错再错。


    信任,是可以像庄子所说的,相懦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当人生路并肩而走时,享受挨挨蹭蹭的感觉,就算人生路各奔前程,相隔万余里,多年不见,仍是朋友。


    偏偏有些人以为,朋友就只能挨挨蹭蹭。有些人谈恋爱,也只爱挨挨蹭蹭。不能天天相见,就开始心生疑窦,十天半月不见,或每周只能禁一次,就担心感情不能持之以恒。他们一定要时时“不离不弃”才叫朋友。


    我们野心勃勃的想要天长地久的感情,却只会用眼睛谈感情,看不见,就认为会失去,是我们面对情感时最大的矛盾。


    那不是有厚度的感情,只是控制欲。


    每个人对朋友的定义不一样,竟是我最近才察觉的。


    对朋友的定义其实等于你对这个世界的信任度。


    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有个很熟的同性朋友问我一句她大概酝酿很久的话:“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我直觉地吓了一跳,心想,我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怎么认识了这么久,忽然用这句话来拷问我?


    像一只鱼,忽然被猫用爪从鱼缸里捞起来,丢在干硬的地板上一样,张着嘴,奇怪着自己为何呼不出泡沫来。我的思绪在严重的混乱后空白一片,呆呆看着发话的人。我想知道她为何问这句恬,却又不知从何理清她的问题。


    “我们不是朋友,那是……是什么?”


    我瞠目结舌,问。


    “所以我问你我们是不是朋友呀?”


    “朋友……那你对朋友的定义是什么?”我感觉我们的交流电波发出沙沙沙的短路声音,所以我企图用点理性找出真正的断电原因。


    “哦,比如我跟某某,她跟我无话不谈,连她和她男友的一些小事,她都会一五一十的告诉我……”


    我思考着她的定义——真糟糕,照她的定义,我这一辈子大概没有所谓的朋友。我没有“无事不谈”的朋友。有的朋友可以谈文学,有的朋友可以谈人生也可以谈怎么大血拼,有的朋友可以一起扮演三姑六婆,有的朋友可以互相嘲谑,有的朋友是最佳玩伴,但我发誓绝对绝对不要跟那种“一痞天下无难事”的人成为工作伙伴,有的朋友喜欢慷慨激昂议论时事;我虽甚无兴趣也得忍着听让他快乐;有的朋友偶尔在背后说你一点小话但也不打紧;有的朋友本身永不改掉我最痛恨的重男轻女习气,但我骂我的,她做她的,在我们分享香啧啧的奶酥面包时,我们和乐融融,一点歧见也没有。


    我交朋友几乎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除非他所制造的不适感尽是负面的——一看到他,你就觉时日维艰,度日如年,那么大家最好“各自寻须各自春”。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朋友?”


    “我……我……可是按照你的定义……真的要一五一十才是朋友吗?”唉呀怎么可能。我从来没跟朋友报告过:A君某月某日牵了我的手,吻了我的唇;我也觉得一个人应该有隐私权,不然所谓的朋友体系正好形成欧威尔《一九八四》中秘密监视系统,一个朋友等于一况扛在你身上的隐藏式V8摄影机。


    “我对朋友是很挑的。”她说。


    相对之下,我大概得承认,我对朋友几乎是不挑的,不预设任何立场,除非磁场大不相同,除非相见不如不见。


    她应该是想告诉我,“挑”上我做朋友,我应觉光荣。没错,有她这个朋友我觉得很不错,但“很挑”两个字,让我感到自己是水果摊里被人拣来选去的水蜜桃,要新鲜完美才有资格卖掉。


    原来,当“朋友”也可能是一件很有压力的事,我由此恍然大悟,有人对朋友的定义与我绝不相同,他们挑朋友的逻辑是:除非你如何如何,否则你就不是朋友。与我“先天性”对朋友的定义:“你是朋友,除非你……”大相径庭,他们用的是筛选法,我的或者该叫消去法。


    我想我对这世界较为信任,虽非事事天真。


    我也发现,有些朋友之间存在着微妙的竞争心,也碰过有些则总是把朋友当对手的人,你的光芒不能盖过他,他必须鹤立鸡群。有些人需要朋友,又处处防着朋友爬得比他高,也听过有的女生“她找不到男友是她的事,却处处阻挡我嫁出去”的怨言诽语。


    老朋友是经过时间与个人荣枯考验的朋友。


    开朗乐观的朋友绝对是益友。


    在朋友度过人生难关时,我知道,有时不要急于两肋插刀,只要给他“standbyme”的感觉。为朋友太积极而害事的例子,我就看过。比如A快失恋了,你急急替A去骂他的情人B水性杨花、喜新厌旧,到头来是害了B与A决裂得很难看。


    朋友间尽量不要有金钱大往来,不是丢了钱,就是丢了朋友,通常,两样都丢。


    你可以帮朋友度过情绪障碍,却不能一直成为他的情绪风向鸡,随他东西南北乱转,不然,他养成习惯做无主孤魂,你也会因长久受精神勒索,半夜里接他哭诉电话而六神不安。


    以上所说的“朋友”二字,换成“情人”也无何不可。


    我其实并不爱为感情的种种名词下太明确的定义,只因,下了定义,就有拣择,有拣择,就有利之所趋,就不是真情流露。所以我未问过人,你当我是朋友,或你爱我吗,为什爱呢?


    能讲出为什么而爱而相知的,就伦俗了。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天下知己吾与汝——我一直很喜欢这一句话的大气,只因过眼滔滔云共雾,啊,你必说,是因昨日你供我一个李,还是今日我还你一个桃?写字写得哓哓不休的我,有时很怕答,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就为我高兴与你一起微笑。


    生命中的琐碎时光


    人总期待着发生一些不寻常的事,像猫眼,永远在等待捕抓猎物的那一刻;我们的心中,不知从哪儿学来一种惯性,仿佛,一定得把平静的空气搞得沸沸扬扬才有意思。


    有时我觉得,我的心好像古代大宅院里住着的一些怕闲着没事干的妯娌,由于天下太平无事,深宅大院阴森森的空气闲得人发霉,于首想尽了办法要生风波,东打探西挑拨,让自己感到活着还有事做。


    忙得直喘气的时候,才会想起,生命中有一些平静的琐碎时光,像浊水上的浮萍,点点青绿,使停滞的水泽多了点呼吸。


    琐碎时光,像字字句句中的逗号。


    从小我习于一种定律:无所事事是不道德的。使我们无法体会无所事事,或者做点琐碎小事的美感;不做正经事使我有罪恶感。


    我想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经验,不想做什么事,却无法坦坦然然面对宁静,于是扭开电视,让声光影画无意识的占据。你不想看,也不想关。


    “有声音总比没声音好。”一些保持替单身、独居生活的朋友这么解释回家后随手开电视的行为。


    怕没声音,又害怕太会牵扯自己真实情绪的声音;老公吆喝老婆吵,孩子哭闹,对他们而言是会杀死美好人生的高分贝噪音。


    怕七情六欲的横流,却又不能制服七情六欲。


    滔滔说着国家大事、人生大计、工作鸿图,却不知道,在某个没有应酬太早回家的夜里K如何面对一室清幽;在某个太阳狠毒的周日西后,独自一人如何规划。


    这也是我曾经面临的难题。心远志大,却为琐碎生活而愁容满面。


    我曾经是一个工作狂。诊断工作狂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他是否害怕周末周日,是否在面对下班时,有“不知所之”的榜徨。


    不只是单身一族有这般苦恼,许多成了家的人,也染上“恐惧周末症候群”和“下班忧郁症”。


    很久以来我并未察觉自己得了这种“病”。我认真工作,从不以加班为苦;即使回到家中,我也一样兢兢业业坐在电脑桌前,想要完成些什么;我会用忙碌的工作表来度过难以消化的情绪打击,用“我很忙”来推却某些“鸿门宴”式的饭局,以“没有时间啊对不起,改天吧”来推延某些结果预订会使我不悦的应酬。为什么我不敢说不?用“忙”才有扎实的理由说不!


    我曾用忙碌作障蔽物遮掩各种真正的症结。可是,这就好像一个怀疑自己得了糖尿病的人,在走进医疗检验室的时候,还企图用自来水冲进检验杯,希望不要验出真实的结果——我会举这个例子,是一位医生告诉我的真人实事。


    忙忙忙,忙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还是不让别人失望?有首歌这么唱进很多城市人的心里,我大概可以为它多加一个问句:忙忙忙,忙是为了遮掩痛苦的真相还是不让自己发慌?忙,明知贪多嚼不烂。


    从小我学过很多种技能,企图变得多才多艺,但并没有学过如何在独处时面对自己。


    我们这一代几乎每个人不是在“食指浩繁”的家中长大,就是从小哭了有人哄,做错事了有人骂,很少人学到独处时不做什么该怎么办。有些人活了几十年尚未“真正独处”过五分钟——独自看电视、录像带、打电脑玩、看杂志或书打发时间不算。做以上请事时,我们的心多半匆匆忙忙,不过是想做些事打发时间、填补空虚而已,没办法享受琐碎时光中的美丽。


    关于如何与自己相处,我还在学习。如果把它当一门课,我大概是资质最驾钝的学生。


    我太急、太怕浪费时光、怕一事无成,于是好一大段时间,我用“忙”来浪费时光。


    我开始学习享受宁静的时光、琐碎的小事。因为奥修说的一段话:活着,就是如此美妙的礼物,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你要对存在感谢,相反的,每一个人都不高兴,都在抱怨。


    原来我被制约了。我总觉得现在的样子是不够了,有某些东西欠缺了,我应该到某个地方去,成为某种人……


    奥修说:我们自然的本能因此被转向,导入歧途。一朵金盏花急着想开出玫魂花,除了挫折外只有紧张,稍微做少了点,就有目卑感。


    我感到“五雷轰顶”一般,这么多年来,我如此努力,却不知自己是谁。我匆忙生活,正如喝咖啡时只想把咖啡喝完,并未享受过它的滋味;我走路时只想达到目的地,但我并不觉知于:我在走路。


    我慢慢学习独处的奥秘。


    当我发现“一个人的我依然会微笑”时,我才开始领会,生活是如此美妙的礼物。


    生活是如此美妙的礼物。在四季炎热的峇里岛。


    一个仍虔诚信奉万神教的岛屿。


    我常常想飞到那个岛上去,因峇里岛的空气中总是弥漫着平静而温情的空气。我没有看过哪一个地方的居民,比这里的人更懂得享受生活,非关物质的丰饶或贫瘠;乐天知命、毫不虚伪的笑容,总在他们脸上。


    他们没有偶像,每天都在拜神,又不祈求什么具体物事;他们送死如迎生,兴高采烈地庆祝,除了礼服,似乎与办婚礼也没什么不同;他们懂得生活,杀价不成仍会对你微笑。大热天在竹棚子下睡觉,下雨天看荷叶上的露珠、海水退潮后就在沙滩上洗海水浴,他们把陌生人都当好人。观光发展了一百年,人心腐化者有限。


    他们是快乐的。你看他们自家院落总是繁花似锦,他们是浑然天成的园艺家。


    有一次,有人从峇里岛回来,把我说了一顿,推荐那种“落后”国家干么?他说峇里岛人家无浴室,男男女女在梯田农事过后便在同一条溪中洗澡,女人洗上游,男人洗下游,“可怜”极了!


    我这才领悟有些人跟我表面上活在同一个世界,但实际上是活在两个世界,不可与言,当他还认为追求文明是唯一正道时,不要对他谈“葛天氏之民”。他们哪里可怜?我们才可怜!


    他们一直在教我,生活本身就是美妙的礼物。


    我在学习,虽然学习不易:写每一个字时都在享受。


    喝一杯咖啡是享受,看一本书是享受,无事可做也是享受生活本身就是享受,生命中的琐碎时光都是享受。


    关于逃亡者的背景音乐


    有一个戏码,在我的人生中不断的上演。


    逃走!


    直到某一天在书中读到“私密空间不足症”这个心理“病”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天生有这样的难治之症。


    我眷恋着安定闲适的生活,但也常常想逃走。我本来以为,我是“不得不”“被迫”逃走。


    十四岁开始,我一脚踩进“逃亡”的路线,而我的路线,像风中飘来晃去的蛛丝,我也不知道,另一头会接到哪里?只是像一只笨蜘蛛一样,辛勤的吐着丝,希望不断延长的丝线,带我到命运中冥冥注定的某一个地方。


    在回忆的档案中寻找吉光片羽时,我常常看见那个羞怯内向的十四岁少女,坐在宜兰往台北的平快车上,火车一发动,眼眶中开始掉下不争气的眼泪,望着飞逝的家乡景物,一路无声无息的哭,轰隆轰隆,哭过了蓝澄澄的大海,哭进了冗长阴暗的山洞,又哭出了刺目的洞口天光。我不甘毫无依恃的离开故乡,但我当然也不愿意火车调过头再驶回熟悉的小镇。


    哀哀切切中其实有期盼的欣喜。如今的我已无法测度,当时少女的我为何坚决决定,就此离开。为什么?对于过往情事,扮演“事后诸葛亮”是很无聊的。当时何曾想过离乡背井的理由,只能说是一种召唤。


    一个小小的召唤,会让你的人生完全不同;一个逃走的决定,也许随意,但会从此扭转一生。


    人生,一念之差而已。


    我只是一直很勇敢,即使懵懵懂懂,也愿意选择改变,不管巴黎、纽约、东京或蛮荒地区,处处都有令我心动的空气,改变环境使我恢复清醒。我相信,这世上有些跟我相同脾胃的人,太容易在太安定的氛围中感觉到不安的气味,常常告诉自己,该吸收新鲜空气的时间到了。每一个爱好旅行的人,每一个乐于改变的人,每一个安于独处的人,大概都有同样的症状。


    害怕自己在潮湿的岩壁上长出暗青色的苔薛来,宁愿滚石不生苔。或像美国女画家Okeefft所说的:“好像我得了一种病,必须远离人群,方能好转。”


    容易患上“私密空间不足症”的人类,罹“病”时,芝麻绿豆不足挂齿的小事,明知不该烦都会让他暴躁厌烦,纵使外表看不出,那是一种无可按捺的压抑。


    原来我不是“被迫”逃走,我是自发自动的逃走,因为某种内心的蠢动,一支激情的背景音乐。


    蛛丝要飘向哪里去?我并不知道,也许会飘过,你以力怎样也爬不过的那堵墙,发现墙外从未见过的世界,也许风力不足,会在墙脚那株玉兰树上筑窝。


    也许……


    因为仍在飘飘晃晃,所以一切都有可能。


    对喜欢原地扎根的人,飘晃是一种不幸;对习惯逃走的人而言,固定则是死亡,所以,逃走客逃亡这两个词,并没有很大的分别。


    “当你想逃,再幸福的环境也会让你不快乐。就好像,再美味的筵席也留不住一个打饱嗝的人。”一位朋友曾这么形容逃走的心情。


    当我看爱情的眼光不再如梦似幻,我终于能体会如此心情。逃走的人,对于辜负别人关爱的眼神,虽然会有歉疚感,但却不能因而否定逃亡之必需。逃亡的“劣根性”潜伏在血液里。爱情中亦然。有些人是树,有些人是鸟。


    属性不同,依然能相爱,是爱情最令人着迷的魅力。


    几年前,我曾代一位如今已逝的音乐家填过一首歌词:


    我是一只鸟天涯任孤独你是一棵树遥在千里路天长路远日将暮一夕就你枝头宿我是一只鸟不知飞何处你是一棵树恋恋依故土天明雾散将展翅问我明朝栖何处不知临风寒意浓我心依恋你枝头


    我心故然依恋你枝头,到底还是必须上路。爱情中的呼唤和生命的呼唤,有时未必一致。我想起SusannaTamanro所说的:“唯一的大师,唯一真正可信的大师是自己的良知。要找到它,得独自一人。”


    这些年来我一直享受着“逃亡”的感觉。曾经,我也把写作当成琐碎人生的一种逃亡。后来我发现,喜欢逃走,与人生是否琐碎无关。


    总有人享受着逃亡。


    虽然明知,天地间无处可逃。最难逃出自己的手掌心。


    就让我们来享受,爱情中可能的逃亡,像聆听一首流浪者的音乐,也许你会嗅到,墙脚玉兰花树的气味或对墙外的天空蓝匆匆一瞥。


    属于我的私密时间


    我一直做着各种奇怪的梦,现实生活中的我真的很难想像“怎么会这样”的梦,梦让我看见我不愿承认的自己。


    不愿承认现实中的我有这样的根性。


    原来,我也还是很焦虑。


    我还常常梦见自己和一大堆人坐在高中教室里,老师叫到我的名字,要我默书,我怎样也记不得,张口结舌,像个哑巴。或是,别人拿着笔,沙沙沙沙的写着考卷,而我一题都不会,只想告诉监考老师,我不该在这一班的。


    梦见赶不上火车,拨不通电话,错过了搭机日期。到了与朋友约定的地点,等无人,踱来踱去。迷路问路,路人嬉皮笑脸,根本没听见我说的是什么。


    这样的梦,出自于内心的焦急。我原是个怕份内的事做不好的人,虽然喜欢自以为潇洒的说,这,简单,随便混吧,其实,一点儿也没有那么轻松如意。这种梦提醒我,我的日程表又排得太重,需要空当休息。


    有时是做了自己不愿做的事、待在不愿待的环境中、或勉强了自己。有一大段时间,真是人生最惨澹的时期,我一直看见自己在一个不容转身的电梯,像一个棺材盒子的电梯快速往下掉,周遭一片黑暗,身体不由自己;又梦到痘知怎的被刺扎了满手,一根一根拔不尽,梦里清清楚楚的传达了那种痛,与惊恐。


    当时并不晓得,为什么会作这种自虐的梦。后来雨过天晴,才明白当时,是因强迫自己和不爱的人继续磨蹭日子,天地一片黑暗。喘过气来之后,才明白过去的苦。梦其实是观音手上的杨柳露,在一滴一滴提醒:你不爱这人;这个工作不适合你;这环境令你窒息。那是来自潜意识的讯息,可是醒来后的人未必是比较清醒的,全心以为,这样下去没什么不好,撑下去吧。


    梦总是比我的理性思考先知道。


    梦也比我明白我的真实情绪。我必须坦诚,当一个文明的现代人,想要证明自己的EQ满高,又要与众人应对进退,又还有些“面子”问题,情绪上通常是很压抑的。压抑过头,我便在梦中看到自己泼妇骂街、大声斥驳那些我以为我已经原谅的人。


    好情人、烂情人,虽然结局都是分了手,但梦中我的反应绝对判若两极。我想,现实中我大概会一视同仁的对分手的人说:祝你过得比我好,谢谢你曾经爱我……嘿,虚伪至极!我在梦中并没这么好涵养。梦见舍不得分手,或日后认为辜负了大错特错的那个人,梦醒仍想闭着眼回忆:他梦中的眼睛可还对我有情意?梦见其实没打从心里爱过,或送给我不愉快回忆的人,梦中的我如老鼠闪躲,死也不见,不然就是见面也不愿相认,想踹他一脚……我应该没有暴力狂,还没梦见自己砍他两刀。总之,咬牙切齿。


    已经没有再出现在回忆中的人,竟常神不知鬼不觉踏进梦中来,是美梦是噩梦很分明。我想,如果我们对自己梦中的情绪多一点信任,当即明白,这段感情值不值得再存活。如果有那人出现的梦,百分之百都非美梦,这样的感情,也许该当一口痰吐掉算了,还自己清爽。


    有时我会梦见自己在一个奇幻的乐园,现实中没看过的玩具层出不穷,醒来感觉自己吃了一夜棉花糖,那是梦的犒赏。


    我也在梦中发现自己的仁慈。我想救那些从碎水族箱中随水流出的鱼,想医一只没了气息的鸟或猫。记得有一次朋友约我钓鱼(当然在梦中),走到水塘前,发现水塘很小,钓饵放下去,鱼根本跑不掉,我握住他的钓竿说,算了吧,欺负人家,胜之不武!


    梦,美梦噩梦白日梦,都是我独享的私密时间。


    记得有一次在同学会中遇到一个老同学,我随口问她,最近在做什么?她说她在上某种补习班,也许是练瑜伽吧,因为她想睡少一点。她振振有辞的告诉我:“喏,如果你一天睡八个小时,一辈子就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床上,如果你活七十岁,你就睡了二十三年以上!多可怕啊?”


    乍听之下,觉得睡二十三年的“感觉”真的很可怕。可是,如果我们每天多了三分之一的时间,该用来做什么?有比睡觉更好的事吗?如果我每天有二十个小时,或二十四个小时清醒,那么,即使我把从睡觉扣掉的时间拿来玩乐,我也只会把自己想成一只在转笼里跑来跑去、疲累不堪的松鼠。


    和朋友们一起旅行时,我常婉拒夜生活,因为我的生理时钟告诉我,我很累了宁愿梦周公。有个朋友看不过去,丢给我一句很幽默的话,他说:生前何必多睡?死后必定长眠!


    管他以后?我宁享受当下片刻。失眠过的人,方知那种昏昏欲睡、世间繁华一切部不要的感觉真棒!


    曾有个乐痴问钢琴家鲁宾斯但(A.Rubinstein):你如何将钢琴的音色处理得这么超凡入圣?


    鲁宾斯坦只是笑了笑说:我的弹奏技巧并不比别人好。不过,“停顿”,是艺术的精华所在。


    生活毕竟需要停顿。睡眠与梦,是停顿,是寻常难得的私密时间,纵有潜意识的七情六欲来纷扰,也无人瞧见。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


    我喜欢到海岛上旅行,因为海浪的声音。


    搜集灵感啊?自以为知情的人总是这样问我。还是寻找写作题材?


    是啊,我的微笑似乎这样回应着。其实不是的,只是,有时说不,就要解释很多。解释之后,你可能会看见“勉强同意”的眼神,“不能理解”的笑容,或“强作解人”的诠释,或者一连串的问题:你喜欢哪个国家,为什么?


    国家及国界对我的旅行并无太大意义。岛屿和旅馆是旅行中唯一有生命意义的疆界。而喜欢就是喜欢,“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为什么要问为什么?


    至于我的出走,只是想忘记,不是为了寻找。忘记“曾经”的我,也许,并不能忘记。


    我喜欢坐在沙滩上看浪花袭来,退去的潮水在我身边织出鱼鳞状的波纹与光影,我如同沙滩上那些静静的贝壳,什么也不想,尽量不让脑袋转动,只是无声的笑着,等待下一次浪花来袭。


    有时太开心,我就像个疯子一样咯咯笑了起来。十公尺方圆内,通常没有人,一千公尺范围内,大概也没有跟我说同一国话的人,谁也听不到我的笑声。沙滩温柔的吸收了我微弱的声音,如同它们几亿年来做的一样。


    如果你愿意把眼睛从“有价范围”移开一下,你就会发现,珍贵珠宝的定义不只是世上稀何的矿石,沙滩上的水花晶莹璀璨,不只这些!抓起一把沙子,我看见沙中隐藏着无可数计的贝壳珠子——它们可能来自几千万个不同的贝壳。死去的贝壳把身体贡献给沙滩,千万年来琢唇出直径比一厘米还小的贝壳珠。


    在有价的眼光看来,数大并不是美,不能贩售就不值钱。还好不值钱,所以它们留在海边,继续倾听海的声音。


    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该留下;除了记忆,什么也不该带走。我信仰这么素朴的旅行观。我花了许多天,坐在海边,住在海边,尽量享受无事可干的感觉。我不搜集也不寻找,太阳太大时则回房写稿——我并不想这么努力,只是习惯,在旅行时,写稿变成一种坏习惯。一个从“曾经”的世界带去的包袱。


    这次在峇里岛,我忍痛租了一间有史以来我住过最贵的地方饭店,非常大而光亮的房间(在台北大概会被隔成四房二厅),只因有十五公愤长的大阳台,坐在可以看见海的书桌前写稿,时时可以听见海浪的声音,入夜时还有另一边的田野迢递过来的虫叫蛙鸣。


    啪啦啪啦,母性的海浪声音,有时我昏昏然睡着了,醒来,喝几口冰凉的啤酒,我觉得自己身处于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这几天,我做了一些非常值得纪念的事情,比如:在沙滩上来回行走时发现一“驮”东西被冲上岸,走进一看,是只死掉的有刺河豚。它足有五十公分长,大概是寿终正寝吧。我蹲下来看它,几个当地人不久也凑过来看,说了些我不懂的话,探头走开了——可能是看我太有兴趣的样子,怕我把它吃掉,告诫我不能吃吧!


    在大清早和渔民出去看野生的瓶鼻海豚,海豚迎着刚刚升起的太阳向东方游泳,有只“人来疯”的还兴奋的表演了空中旋跳。


    某一天早上有只受伤的伪虎鲸(它长得太像鲨鱼)游上岸来,企图搁浅等死,好心的当地人拼命把它送进海里,几番奋战,它终于游进海中。下午那人告诉我,伪虎鲸没有活下来,伤得太重。看他们知其不可而为了,我的眼泪感激得掉下来,唉,在台湾,大家早已拿刀来割肉了,不是吗?地方新闻曾这么说。


    浮潜,看小丑鱼和鹦鹉鱼在珊瑚礁群中穿梭,喝进几口海水,咸得可以把我腌成鱼干。


    游泳,皮肤已经晒成小麦色。


    在沙滩上看两只很会享受的狗在弄潮并舔来舔去。


    向滩贩买了一只烤玉米,在落日时边走在沙滩上边吃。


    在吧台边喝很呛的爱尔兰威土忌,一边看着潜水摄影家DavidDoubilet的“海洋之光”图片,对海中的怪东西们啧啧称奇,发誓将来一定要去大溪地,然后帛琉群岛、新几内亚和埃及的海边。


    对照我平常密集的“工作狂”日志来看,这大概叫做“混吃等死”。


    我独自玩得开心。


    我想到日子正当少女时曾经做的“傻”事:喜欢一个人,于是骑了两个钟头的脚踏车到海边,把他的名字写在沙滩上。


    保守的小镇不许在读书时谈恋爱。多嘴的手帕交会泄漏我的秘密,于是我只好把名字写在沙滩上,让海浪冲去,不留一点痕迹。“重大”的秘密说了,死无对证。


    写了哪一个名字?当初的重大秘密,我如今并不记得,是A是B还是C,还是ABC都有?


    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是谁,并不重要,就好像沙中的贝壳珠属于哪一种贝壳,名字,都不代表什么。那一刻和大海的声音心灵相通的感动,仍然非常美妙。


    我们的名字,再怎么特殊,再怎么辉煌光灿,都只是写在沙滩上的名字。最后会被潮水磨平,没有一点痕迹。对于蓝天碧海,我们不如一个贝壳。


    当我每次听到久违的海浪声音时,它也这般提醒我。


    当我每次坐在沙滩上微笑或大笑,我也提醒自己,只有当下的开心与欢喜,是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上天自有打算


    这些日子,我在种花。


    提起种花嘛,很多古人喜欢用“莳花植卉”这种文绉绉的话,接下来那一句就是以“冶情养性”说明其功能。


    我种花,不是为了怡情养性,那么说,就太假死了。人的性情大抵已经固定,自己若不愿洗心革面,借茶啊花啊念佛啊打坐啊,改的不过是一些皮相。刚开始是误打误撞,抱着学习的精神,主持一个有线电台的花卉节目,我告诉自己:虽然我算是半个花痴(花的白痴),但学些常识也好,况且,不必交补习费,还有主持费。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你补习,还有人给你钱,啊,太棒了!


    我的脑袋说简单很简单。就是:事情还没开始时一定乐观得不得了。


    ……反省一下,过去每次谈恋爱时也一样,刚开始时,对方都是我认为打着灯笼没处找的天作之合,我总是感觉自己无比的幸运。有一次我不小心发现多年前的一本随身札记,愕然发现我曾写过如下的句子:感谢上帝!像我这样一个溺水的人,其实是会抓住任何一根稻草的,现在我只祈求有个舢船漂过来,而他竟送给我一艘豪华邮轮……


    对照日期,现在我已看清,当时我所谓的豪华邮轮,其实……唉,是艘处处漏水的破船……噢,我或许不该如此坦白的陈述人生中曾经发生之事实。不过,一段不适合的感情确会让人感觉,回首当时一片灰暗,额手称庆劫难已过。唯有好情人使人回顾时仙乐飘飘,一片光明。


    不,不谈感情。


    话说当时自以为补习又不必缴学费的我,从此风尘仆仆在台湾各地奔波,常常在清晨五点给闹钟吓醒,心不甘情不愿的出外景,烈日艳阳当头没话说,万一花农住在高海拔地区,冰霜雪雨也不是没淋过。


    太辛苦了,太辛苦了!过程之中我不断自言自语。不过我是个很“扭”(四声)的人,不告一段落,绝不打退堂鼓。“太辛苦了所以我不做”“太难了所以我不玩”这种话我是说不出来的。看我能在法律系念完四年才决定“毕业后绝对不再翻六法全书”,就不难想到我的“韧性”何等坚强。我的朋友曾说:因为顽固和死爱面子,做什么事我很难不成功,恋爱俘外。


    两季节目做完大功告成,心想总算可以挥一挥衣袖了吧。我却在阳台上种起花来,同时,如有朋友想绿化环境,我又毛遂自荐当起免费的园艺顾问。


    只因回首当时仙乐飘飘,一片光明。


    阳台上的合果芋和白玉万年青已经蔚然成为三代同堂的家族,当初小小的一株幼苗,已迅速变成七、八盆健康可爱的植株。(专家们也许会说,这两种植物有什么好夸口,不难种嘛,但我还是很顽固的坚持,我种的更加青翠欲滴。如今我明白,老王种瓜,是一定会自种自夸的,因为有了感情的成分。)


    樟树、枫树、夜来香、树兰、仙人掌各得其所。


    影响植物生长最大的因素,是阳光与土壤。有些喜阳,有些喜阴。喜欢阳光的草花,你偏把它端入室内,它当然会死于非命,别怪花市的人给花打特效药,埋怨它到你家就死翘翘。


    “土”字也没那么好写,有的要保水,有的需透气,有的很容易被淹死,有的不能太干,砂土、培养土、发泡炼石、蛭石、珍珠石、蛇木各司其职。


    慢慢觉得千树万花静观皆自得,多长出一片叶子也值得我开心。


    我体认到植物有它们的季节,你人力不能回天运。彩叶芋入冬必得冬眠,土上光秃无叶,春夏之交,自然钻出土来竞艳;枫树也得挨过飘零的冬天。季节不到,你有心栽花,花必不发。


    人是不是也有他的季节?如果有,那必是算命的人所说的运势了。


    看着植物时,不论再怎么仔细,看不到它们的成长过程,但日复一日,不知不觉之间,绿叶像把小伞,新芽已冒出土地。在这处处求效率的时代,一草一木在面对它们的生命时,依然有十足耐心。


    我猜所谓“格物致知”大概就是我在看草木时所做的、差不多的事。望着叶子发呆时,常有熟悉的音律流进我心中的耳朵:静静的,什么都不做当春天来时,草木就开始生长……


    静静的,什么都不做,指的是心,不是手。否则草木再怎么耐命一定会完蛋。


    可是,我们的人为可以“做”到什么地步呢?


    春未,我播了茑萝的种子。天气相当懊热,我播种已有些迟了,但茑萝不负我望,一株、两株、三株……接连挺起娇弱的嫩茎,羽状的叶于冉冉向上增生,一叶、两叶、三叶……


    正当我在编织一幅“娇美纤弱的红花随风摇摆”的图画时,某天早上醒来,哇,显然有可恶的入侵者,把葛萝当成美味大餐,吃掉三分之一的茑萝。


    此后就是我与不知名敌人的大战。


    我不断迁徙茑萝的幼苗,甚至把它们藏到一堆仙人掌之中,奈何那个敌人可能是“有翅膀”的,而且有耐心与我捉迷藏。没过几天,它总会很机灵地发现茑萝种子的藏身之处,咔咔咔(我想像中的声音),把“我的”茑萝当“它的”大餐吃掉。(加引号的原因,是因我后来发现,我和那只虫的占有心态没啥不同。)


    一个月下来,所有的茑萝都阵亡了。播种季节已过,这场战争我是输了。


    不过战事并未罢休,这只(批)隐形虫大概抱着“没鱼虾也好”的心态把“我的”枫树树叶咬成不规则状,夜来香也遭到毒手,最可怕的是,对昆虫们向来一向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黄金葛也被咬了好几口。


    哼,我我我,再也忍不下去了,非给你瞧瞧厉害不可!


    某个星期六,我带着报复性的笑容,到花市买了一瓶“巴拉刈”。不把元凶扯出来,誓不为人!在阅读说明书时,我几乎可以看到那只贪吃无餍的虫“横死街头”的模样,真是大快人心。哈!


    我原本打算第二天下手,为茑萝们报仇。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可是,那瓶巴拉刈到现在还没开封。


    为什么?


    那天晚上,望着枫树难看的叶子发呆的我,忽然把自己想成一只虫。


    是的,如果我是虫,千辛万苦发现一株“美味的”茑萝,我一定非常非常的兴奋。咔滋咔滋,多美味啊,仿佛我看到肥美多汁的烤鸡大餐……然后,那只虫在我的脑海里活动了起来——我想像到——那只虫,吃了洒上巴拉刈的枫叶,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掉着眼泪委屈的说:呜……我只是吃了几片叶子而已嘛。


    只是吃了几片叶子,罪不至死吧。它它它……毕竟也要活命……


    于是至今我尚未有足够勇气打开巴拉刈的盖子。


    最近我看了生态学家瑞秋·卡森出版的一本反农药的书籍《寂静的春天》(silentSpring)。她说人类用农药防治病虫害的结果,只会使生命力更坚强的昆虫留下来,产生抗药性的昆虫,会制造更大的植物病虫害,也会制造生物链上无可估计的损失,一经巴拉松处理过的地区,对人类、家畜己构成潜在的危险,滥用农药将使未来的春天永远归于寂静……


    端秋·卡森在出版此书时受到化工界的打击,被抹黑成“只想把地球拱手让给昆虫的女人”。但她至少让一些人明白:我们都是大自然“生命网”的一部分。虫也是,自然界是牵一发而动全局。


    我已经决定不打开巴拉刈了。


    梅雨过后,我发现,竟然有些“聪明”的茑萝种子,此时才探出头来,没赶上昔日的“昆虫大餐”。原来,生命自有出处安排。我不知道“聪明”的虫于是否又会发现它的烤鸡大餐。至少,新的茑萝们在一片“落地生根”的“婴儿泪”的包围下,目前已安然活了十天。


    啊,上天自有打算。


    偶尔的机缘使我得以亲近泥土一些,体会一个“乡下孩子”的乐趣。虽然,当我是个乡下孩子的时候,我积极向往的是文明的,无尘无土,坐卧书城,出入皆雅彦的生活。府花植卉使我听到心中一直被压抑的一种声音。


    亨利·梭罗在壮年时搬到华尔腾湖湖畔,因为“观察任何一草一本的生长,都令人格外愉悦”,在播下种子的时候,我也拥有了观察者沾沾自喜的心情,看着苗圃中细小如砂的种子慢慢的挺出柔弱的根茎、长出子叶和叶片,有时一场阵雨就会摧毁种子们多日的努力,可是生命的呼唤使某些坚韧的芽坚持存活下来。


    在空气污浊的都市,我开始留心周遭的环境,对于人家门口“买而不养”的植物,总带着看流浪猫流浪狗的悲悯。令人惊叹的是,在恶劣的环境下,很多植物仍然以死而复生、萌生新芽的耐力来迎接旱日中偶尔的天降甘霖。


    我们人生中微薄的努力,在大自然面前不值得夸耀什么。梭罗在《种子的信仰》一书中说:“有人为文报导那些‘自当成功’的人的一生,歌颂在困境中追求知识的伟大。我建议这些新手应该到树林里,去挖起一打橡树或山核桃的幼苗,研究一下它们的生命史,方知天外有天!”


    知道天外有天,是成长的喜悦。


    上天自有打算,所有已发生(包括谈得很烂的恋爱)和未发生的,没有不可能的未来。


    这样就对了


    如果要我描绘出一个我理想中的“家”,它的气氛必然很像“蝙蝠侠”电影里的蝙蝠洞。


    它必须在杂乱的大都会中。是的,我非常喜欢隐于市的感觉。一打开门,走进街头,就可以看见红男绿女的浮世绘。关起门来,就剩下我自得其乐。


    就剩下我,一个安于寂静的我。藏在一个可以嗅到所有讯息的地方,却有权接受及拒绝所有讯息的我。高兴出现时才出现,像蝙蝠侠。


    因为这种很自私的癖好,所以我在家不接任何电话。


    电话是备急用的,非到SOS不使用。


    我还需要安静而广大的空间,各种科技化用品。最好还有一个不跟我住在一起的管家。因为我满孤僻,但我也很懒,不太愿意洗衣擦地板,有时心血来潮做家事,副作用也使我感觉得不偿失,比如:为了烫衣服却在左腕烫出三公分长的疤,煎牛排时差点把自己的指头炸熟,擦窗户时险些把自己丢出窗外,因为专心写稿而忘了正在放洗澡水,第二天醒来才发现客厅灯火一夜通明……


    最近我才搬进一个离我的理想并不远的家。


    从来我就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型”的作家,在我的书中,我一直强调现实很重要、钱很重要。因为理想是要靠一步一步踩在现实的阶梯上达成,而有足够的钱才可以不让现实限制你的自由。不可否认,充分的金饯才足以让人拥有一个理想的壳,一个“家”的硬体条件。


    我离所谓的家很遥远,但是我已有一个满理想的“蝙蝠洞”。


    我的家,每间房间都有两面采光,可以邀请阳光与风进来,总共有四房一厅,空间还算充足。虽然偶有朋友来访时会问:“你一个人住?不害怕?不寂寞?要这么多房间来养蚊子?”可是我觉得四个房间刚刚好,喜欢活在都市中,但我却是个不喜欢都市计划的人,我的生存方式顶浪费都市空间。


    我只在上班时间接听电话,回家仿佛走入与世隔绝的桃花源,我喜欢倒挂在沙发上看书,让乔治·温斯顿的音乐当背景音乐,完全不说话。


    好心的妈妈桑每星期来一次,帮我擦地板及维持窗明几净。


    家具不多,装饰很少,满屋子都是书。前几个月小偷侵入本栋大楼(目前我还没有高科技组合的电脑智慧门,真遗憾),整个屋子翻得乱七八糟,就是没有遗失任何东西,因为房子里完全没有任何值钱的金银财宝。我想他离开时一定很沮丧,只有自认倒媚埋怨道:“这穷鬼住这么大房子干吗?”


    老实说,从我付得起这样的“家”,我才有“这样就对了”的感觉。


    有些人适合群居,爱享天伦之乐,爱门庭若市,但我确实适合当作家——没事就坐在家,独居是我安全感的来源。


    生活在都会中,我可以接收人们的声音,但在独占性的家中,我才能听见自己心中的声音。


    可以沉思、可以冥想、可以听见自己心中的声音,对我很重要,那属于我生存的自由权。


    终于我恍然大悟,感觉“这样就对了”,那表示:That’smyway!


    “我的家庭真可爱,幸福美满又安康。”小时候,当这样的音乐从老风琴的音箱中咿咿呀呀的挤出来,全班同学以充满感动的声音唱出和谐的音调时,我心底的那根弦,总是会发出一种尴尬的声音。为什么?当时我不知道。


    十四岁,我离家到了台北,开始一段冗长的宿舍生涯。小小的房间、双人铁床、苍白冷清的日光灯、沉重的功课,仅容转身的沐浴间。使我多年来都梦到自已被囚禁在小小格子中,动弹不得。


    我想,我“挣扎”了很久才明白,我对人生的期望和对家的期望,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督不一样。原来我不爱群居,也不爱以“密切往来”、前胸贴后背的方式表达关心。


    现在这样就对了。


    灵感不是天打雷劈


    灵感哪里来?这是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


    古今中外,文学家、艺术家似乎都被归类为散漫过一生的类型,说好听点是浪漫、是随性,说难听点是疯狂。你的脑海中可能立即会飘过一些代表性的例子:比如李白喝酒一斗诗百篇,还不是落魄一生,糊里糊涂抓月而死;梵谷割下自己的耳朵也没人要,死前几乎一幅画也没卖出去,自己贫病一身,徒然肥了后代收藏家……


    这些“天才”,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生涯智慧”。以上赫赫有名的例子似乎告诉我们,在艺术文学上有成就的人,被所谓“缪思女神”钟爱的人,都是远离现实的虚妄之徒。人们也总以为,创作者靠的是灵感。有灵感,下笔如泉涌;没灵感,江郎才尽,坐以待疯狂。


    而灵感又是什么呢?它似乎又被形容成和幽灵一样的东西,来无影,去无踪,天生天成,像天打雷劈——照中国古人的说法,如果你妈生你之前梦见仙人赐彩笔,你就会理所当然成为文学泰斗。


    像杜甫那种讲究“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诗人,很容易就被凡人看作“没什么了不起”的酸学究,讲出这么苦兮兮的话,就不是天才。


    中国人尊天才若神明,“没天才”在多年之后的现代还是被当作自暴自弃、打退堂鼓的好借口。


    我们实在应该来看看外国的“天才”作家是怎么变成万人传颂一时的“天才”的。在浪漫的表皮下,不少大作家可还真是工于心计。从功成名就的文学作家和失败潦倒的作家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通则。


    有些人的成功是因为找到好配偶


    美国有一本著名的生涯定位畅销书,叫做《马上成功》,作者是著名的行销策略学家赖兹和屈特,他们致力宣扬“成功的关键,在于骑上一匹好马”(英文书名:HorseSense:TheKeytoSessIsFindingaHorsetoRide)他们分析各大老板的成功秘诀,将各种“马”(马=机会)的成功机会作一排比,到底还是发现了一个令大多数人跺脚的事实:找到好配偶,你有二分之一的成功机率,仅次于生于豪富之家。他们举的例子是国家地理杂志的总裁格罗斯维诺(GibertGrosvenor),他固然非常优秀,使该杂志订户从不到一千增为两百万埯,但最重要的是,他娶了原总裁的女儿,才有握住大权的机会。


    “攀龙附凤”的成功法则不只是企业界才运用,从文学家轶事看来,因好配偶而有成名机会的也不少。


    写《最后一课》的法国名作家都德,就是靠好妻子成名的范例。他的妻子茱丽叶文学造诣甚高,但一结婚后就竭力帮助丈夫写作,都德的成就和美满的婚姻完全分不开,他曾说:“假如没有我的妻子,我一定会因任性而疏忽于写作……我作品的每一页她都细心斟酌、修改过。”的确,他在婚前只写了一些动人的小故事,婚后才有大部头著作出现。写《环游世界八十天》的科幻作家凡尔纳在三十五岁前还常遭退稿,每次拿到退稿,他都发誓不写,想把稿件扔进壁炉,还好他的妻子每次都会阻止他:“亲爱的,不要灰心,再试一次!”后来他交上好运,部部畅销,被译为各种文字,至今魅力不减。《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作者劳伦斯,笔下任性又浪漫的女子处处有妻子芙丽黛的影子,如果他的文学是烈火,那么她就是干柴。萧伯纳中年娶了富婆夏绿蒂,才得以安心创作,在她细心且严格呵护他的起居之下,他虽常抱怨失去自由,但也活到九十四岁名利双收……成为英国仅次于莎士比亚的名剧作家。玛丽·雪莱因为嫁了雪莱,跟丈夫打赌才写出《科学怪人》。维音尼亚·吴尔芙如无丈夫辅助,可能只会住进精神病院……这些都是找到好配偶的例子。


    化危机为转机


    德国文学家歌德是一个永远在谈恋爱的男人,虽然他每次爱到最高xdx潮时,常自己从女人身边逃走,但一爱上不能爱上的人,他竟也会绝望得想自杀。歌德二十三岁时爱上朋友的未婚妻夏绿蒂,不被接纳就算了,夏绿蒂还把歌德的求爱,原原本本说给未婚夫听。挨了一记闷拳的歌德在听到夏绿蒂举行婚礼后,竟想以利刃了却残生,到底还是没勇气死,只好用四个星期的时间,一古脑儿把这个悲哀的爱情故事写成《少年维特的烦恼》,让小说中的维特替他自杀,结果这部小说却在欧洲掀起了维特热,青少年们争相穿着蓝上衣,黄背心、马裤加马靴的维特装,甚至有人模仿维特为情自尽,连不可一世的拿破仑也把此书读了七遍。歌德因此一举成名,三十岁就当上贵族,一生殊荣享尽。


    另一个少年得志的作家小仲马,也是化悲剧为人生转机的最佳范例,他爱上妓女,父亲大仲马坚决反对,把他送往西班牙,等他回来时,意中人已因肺病复发而死。为了纪念这段纯挚的爱情,二十四岁的他写出了脍炙人口的《茶花女》,从此奠定名剧作家及小说家的江山。此外,《唐吉诃德》也是断臂的塞万提斯在狱中苦写而成的。


    近年来最会利用厄运的作家,首推朗·科维克(RonKovic),他打完越战回美国时,是坐在轮椅上的残障者,然后他选择以抗议越战重新展开人生,他写的自传《七月四日诞生》经导演奥利佛·史东搬上银幕,立即成为成功的影片。


    你不必太早放弃自己


    巨作《战争与和平》的作者托尔斯泰念大学时,因成绩太差而被退学,老师认为他既无头脑,又缺乏学习意愿;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斯的剧作过去连参加大学班际比赛都落选;理查·巴哈据说曾找过十八家出版商发行他的《天地一沙鸥》,全吃了闭门羹。


    一九七○年出版,五年内美国一地的销售量就已经超过七万册。


    不必太早放弃,在应用创意的各行各业都有“反败为胜”的例子,比如创立迪土尼乐园的华德·迪士尼在报社工作时曾以“缺乏创意”被开除;歌剧演员卡罗素的老师曾说他嗓子奇破不能唱歌;雕塑家罗丹考艺术学院考了三次还落榜,他的父亲还曾骂他是白痴。


    众人不看好,你还是得坚持


    你有权利走自己的路,但是每一条路都靠长久的努力,如果坚持得够久,你不一定会失败。左拉经常失业,必须靠捉麻雀和捡人家丢掉的鱼头鱼尾充饥,但仍不放弃任何跟人聊天、观察社会的机会,勤于观察和思考使他完成六百多万字的巨著。福楼拜的一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夜以继日地在书房里写作,五年才出一本书,他一点也不相信灵感,坚持“天才即耐心”——在别人看来,这种苦行僧的写作方式看来毫不天才,但他用耐心磨出自己的天才。其他如杰克·伦敦、莫泊桑、狄更斯都是一生从不倦勤的苦写者。


    我一直很喜欢诗人惠特曼的说法。有人问他,怎样才可以成为诗人,他答道:如果每天早上你一起床就想到要写诗,你就会成为诗人!“永续经营”的企业精神,引用在创造性事业中,似乎也可如此类椎。“天才”只是写作历程中第一股推动力,持久的人才能创造文学的奇迹;不相信灵感的“天才”所在多有!


    乡愿之旅


    久未返乡,忽然发现小镇上竟然也有屈臣氏。我如同进大观园的刘姥姥,大声惊呼,这里“文明”多了。


    同行的朋友用“少大惊小怪”的眼睛瞪着我:“你没看过屈臣氏,不可能吧!现在台湾除了山里的猴子之外,都知道……”


    “哇,还有麦当劳,嘿,转角那边,有家7-ELEVEN便利商店!”


    “我不想再跟你走在一起了,”朋友说,“你这样嚷嚷,好像土包子!真是……乡愿……唉!”


    “你不了解的,我……”


    不是故乡人,不会了解我的惊叹,我惊叹的不是连锁企业在小镇生根,是因我油然想起,匆匆从指间溜走的时光,还有,在没有屈臣氏和便利商店时,每一次令人脸红脖子粗的药房之旅,还有昔日的我,那个脸皮曾经薄如蝉翼的少女。


    青春期,买生理卫生用品真是我人生最感困窘的时刻。那时根本没有开架式陈列的商店,只有由凶凶老板娘看守的西药房。凶凶的老板娘看守,算是最美好的时刻,至少我还敢壮着胆走进去说:我要一包那个……


    最怕的是中年老板看守着,或者,还有他的几个朋友一起来“开讲”,那我总会再三的在门口徘徊,迟迟不敢踏进一步。我相信,我如果开口说,我要一包卫生棉,他的眼睛肯定会变成一只只追逐可怜兔子的猎狗。


    生理期一到,我就像霍桑笔下贴着猩红A字的女人,在药房面前,感到一种一切都被窥伺的无奈。


    小镇如此保守。当时的我甚至不曾跟同龄朋友讨论过:你们怎么解决的问题。仿佛世上只有我有这样的“瘤疾”,日子慢慢过去,生理期则度日如年。


    甚至不肯跟母亲说,用完了,你去买好吗?奇妙的叛逆期,凡属于自我秘密范畴的,一概不与任何人讨论。


    我想,母亲买生理用品的心态未必比我健全多少。她总会叫老板娘用报纸,把卫生棉当礼物一样层层包好,才会放在脚踏车的篮子前面带回来。


    大人们总会告诉步入青春期的女孩,现在你们得特别小心,否则,万一给人家怎样,你就完了。


    跟男同学在学校说话,会被视为行为不检点。一起出去玩,记警告,还要上训导处。总得行止合宜,深怕“一生名节毁于旦夕”。


    我不知道,是环境让我异常,还是我特别异常。由于到女生厕所,要经过男生教室,能少去几次,就少去几次,好像做了亏心事般,怕被人猜。


    初三,有一位同班同学得了肾炎住院,不知道是否是这个“上厕所的不洁感”所导致的后遗症。


    健康教育课本,我都熟读了,可是,用的还是不太健康的心态,在看待自己的身体。


    不可能跟师长、母亲、同学商量,又没有姊妹,少女的我、孤僻的,沦为一座孤岛,对自己的身体,竟时时慌张失措。


    后来到了台北读书,发现台北有开架式商店时,简直是欣喜若狂。


    回想起来,我第一次感觉自己爱上台北,竟是因为卫生棉。


    “台北同学”也教我大开眼界。有天早自习,全班每个人都在抽屉里发现一包卫生棉。原来是某公司为了推销产品所送的样品,不知怎么潜入学校里散发的。


    我不动声色的收进书包里,有一种“好运从天而降”的芳心窃喜。后座的同学,则很高兴的拿出来挥舞,对另一位同学说,喂,有五片呢。你要不要,我的份用市价的半价卖给你,反正我家都是我妈买的,不花我的钱!


    我以侏罗纪公园里游客看着暴龙的眼光看着她。她的话让我忽然明白两件事:一是,免费的样品也可以很大方的拿来做生意赚零用钱;二是,“秘密”用品也可以大声嚷嚷。


    台北让我卸除某个绣在胸前的A字。我看见城市的可爱之处,虽然那时,我住在一间只有十坪大,八个女孩必须共用的宿舍里,洗澡洗衣都要排队,灯光严重不足,使我的近视突飞猛进,八十岁仍鞠躬尽瘁的女舍监喜怒无常,不时对人破口大骂,一旦不精打细算就会在月底呈饥馑状态的生活费,非常沉重的课业,还有每次都觉得我们“本省籍”同学没那么聪明的东北籍老师。


    我忍不住闪进小镇新开的屈臣氏,像做市调一样东看看西看看,想知道小镇的商品和台北有何不同,当然没有不同。“真无聊,这种全台湾到处都是的店也要逛,”同行的朋友说。“而且,你的眼神看来……比猫抓蟑螂时还认真!”


    忽然有人叫了我的名字,我的小名。


    很久很久以来,除了我祖母外,已经没有人叫我的小名。


    我一回头,看见至少有十年没碰过面的玩伴,在收银台那儿笑着看我。身边有个女孩,比离开家乡,独自到台北读书的我还小一些。但己亭亭玉立了。


    “叫阿姨!”


    女孩恭恭敬敬的叫了。你知道,现在我听到有人叫我阿嫂,我一点也不开心,只会感觉“岁月催人老”,何况她妈和我同龄,是我儿时玩伴,我总不能像对一般朋友的孩子耍赖道:“叫姊姊就有赏。”


    “这……这么大了!”我结结巴巴的说。


    “你可不可以帮她签名?”我的童年玩伴说。“她一直不相信你是我同学。”


    我很虚荣的答应了。我在犹豫,该写什么话祝福她。“未成年吧?”我问她妈。她妈点了点头,“那我可能不能写:爱情顺利……”我喃喃自话,看了儿时玩伴一眼,她忽然变成张牙舞爪的老虎:“你敢写爱情顺利,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你没变,”我笑了。“还是跟以前一样粗鲁!”


    她猛猛捶了我一下。我只好写:学业进步。


    她走后,我的“台北友人”问我:“你是不是一直在隐瞒年纪?你同学的小孩,唉呀,我的妈,已经像是个少女!”


    我没有回话。我的这位儿时玩伴,也是我的国小同学、国中同学,只是她留在小镇念完高中,十八岁就当了母亲。在她重考的那年,她奉女儿之命结了婚,她没请我参加婚礼。


    我想,她是跟我受同样教育,在同样的气氛中长大的。“大人们”教我们很多,但没教我们,怎样面对自己的身体,怎样处理男人和女人的问题,我们同在“不可说”的某种白色恐怖中长大。她的爱情从某个角度来说很顺利,初恋情人成了丈夫、孩子的爹……她在我这年纪,女儿已经快要变成少女。但她并不希望,女儿如她这般爱情顺利。


    有人期望爱得顺利;太顺利的人,又感觉有些不甘,像搭上速度太快的子弹列车,早早到达目的地,但却得牺牲窗外的视野,惋惜那些如幽浮飘过的韶光,感叹着,自己一定错过了这些那些。


    我们永远会凭吊已经变成不可能的可能,只能是曾经的曾经,还有独一无二的记忆,永远不可能重来一次的拥抱,不会再扰乱自己心神的他的影子。光阴的酵母菌使记忆酿成了酒,美酒醉人,苦酒一样使人醉。


    ……即使是那些诚惶诚恐的,在药房门口等待凶凶的老板娘看店的日子,即使是因为功课赶不上而流下的苦涩的泪,老是吵架打架的童年玩伴,即使是通不过真情考验的坏情人第一次说“我喜欢你”。


    我们再怎么精明,竟也宁愿,在记忆里乡愿着。


    犬驴哲学


    “我讨厌上体育课,因为……”体育课!从幼儿园的唱游,国小的团体活动课开始,到大学的选修课,都是我的噩梦!我四肢健全,没错,可是一上体育课,我立刻变成肢体残障。


    “因为我讨厌和一群人跑在一起!”


    我摆出很孤僻的表情说。


    “和一群人跑在一起真的让你这么难过吗?”如果你继续问下去的话,我只好说实话了:真正让我感到难过的事是,我讨厌跑在一大群人的后面!被“孤立”的感觉不算什么,被“抛弄”却还要跟着别人的感受非常教人沮丧。


    本来我就是运动神经不太发达的人,后来在遭逢“变故”后更惨。


    手脚不能像脑袋一样动得快似乎是天生的。(这就是我脑袋动得快的地方,说自己四体不勤的同时,还顺便赞美了自己的脑袋)记得五、六岁的时候,我妈很“望女成凤”的想送我进兰阳舞蹈团,先让我在舞蹈班学跳舞。


    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自己手脚不灵活。我在舞蹈班待了三年,三年之阎,年纪比我小的在演出时都可以担任台柱了,只有我“安于”跑龙套的脚色。像我这种从小好胜心坚强的人,竟然在这方面一点进取心都没有。


    其他小朋友们一到班上来就兴高采烈的活动筋骨,我则用死鱼眼睛看着大时钟,喃喃自语:时间赶快过去吧,过去吧……后来老师准备了一枝藤条专门来对付我:你再不学会直立翻筋斗,我就打死你!


    威武不能屈、吃软不吃硬大概也是天生的。三年后,脚上伤痕斑斑,我始终只能做“乌龟翻”,不能做“猴子翻”,更不要提后空翻,我坚持我的脑袋离地翻筋斗一定会脑震荡!


    我当然也不会劈腿功。


    唯一从舞蹈班学来的,至今仍未曾磨灭的“影响”,是右脚的外八字,忘情时走路就像鸭子,据说那是因为学习舞蹈时用力错误的结果。


    舞蹈老师怀孕,打算暂停授课时,我比中了奖还高兴。心想,从此不必再受苦刑了。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不多久,我坐在表哥的脚踏车后座(唉!连搭别人的车也有事!),一边打瞌睡一边把左脚放进脚踏车急速转动的后轮里,几秒钟之内,血肉模糊一片。一群大人把我送进外科医院缝了几十针,从此我有一年没法走路。昏庸的医生竟还说,脚筋受伤、动脉受损,可能会一辈子变成跛子。我说他昏庸,绝对有道理,因为他缝的针乱七八糟,至今仍留下非常难看的蟹爪疤,伤口处理不当,不断因感染溃烂发炎。我妈后来才告诉我,她一直担心跛子女儿嫁不出去得养一辈子。


    伤好了就忘了痛。现在想想,那段日子好像也满舒服——每天有人背我上学,有人送苹果给我吃,没事就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看电视,没人喝止,没有人要求我要考第几名。围在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像一个慈善机构,当然更不必上舞蹈课和体育课……我体会到“自甘堕落”其实是满舒服的一件事。


    那段时间,我开始投稿国语日报,我第一篇铅字稿写的就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写我当跛子的来由始未。我看了很多书,像《柳林中的风声》、《狮子、女巫、魔衣橱》、《柳景盘》、《鲁滨逊漂流记》……有一扇窗缓缓的打开了。大概从那个时候起,我每天都在幻想自己是“全能天才儿童作家”,我帮自己的书设计了封面,帮我准备开拍的感天动地文艺爱情片设计了海报,每天都在作我的千秋大梦。


    每一本课本的空白页上,都有我写的小说。


    伤愈之后,体育课变成更大的麻烦。我的“不良于行”已深入骨髓。仰卧起坐,零下;一百公尺,二十三秒的全校“纪录保持人”,跳高的纪录是五十公分,低栏……当然是停下来发呆,双脚发抖;四百公尺——和跑完第二圈的人同时抵达,只是我是跑完第一圈……我恨,非常恨体育课。有一阵子我还打听过,怎妖才会自然而然的晕倒。


    上了国中之后,成绩再好我都领不到奖学金,体育老师都是在感叹三声无奈之后勉强给我及格。有一位新来的体育老师“相”上我的体型请我加入体操校队,我看了体操校队“玩”平衡木之后,差点失声痛哭。


    体能低等的人只好证明自己智能中等以上。我考上北一女以后,最大的悲剧揭幕了。为了表示该校四育并重,当时没游过十五公尺者可绩再好都不许毕业。


    我诚勤诚恳的把两个暑假的时间泡在游泳池里,请来各方高手当教练。我真的很努力,基本动作也很正确,换气也好像学会了,可惜,就是爬不了十五公尺。“你恨水!你上辈子是淹死的!”各方高手的结论都不出如上范围。


    无论如何,都爬不过十五公尺。最后有个聪明人帮我出了狠招:跳水!没天分总有胆量吧!闭着眼睛,假装很优美的往水里一跳,不是就多出几公尺了?


    我的游泳成绩六十分就是这样来的。我因为跳水,顺利毕了业。念了台大之后,竟然还有体啐课!当时法学院显然受到歧视,学生不能选修,光看被派到该班的老师有什么专长,整个学期都得上那门课!


    当老师宣布,这学期上排球时,我心知不妙。上了几次课。每每看着比我脑袋还大的球当空砸下我本能的拔腿就逃走,班上没有任何同学有同情心,没有人愿意和我编人同一队。


    为了舍己救人,我只好托人情,求一位医生为我开“残障及重大疾病证明”,编入残障班上课。残障班上课轻松,只要每次准时到,保证及格。我的同“班”同学们有的得了红斑性狼疮,有的是先天性心脏病,有的是靠轮椅代步……我呢,只能说自己得了“不可告人”的病。我鱼目混殊,只求不要因体育被当掉多念一年。


    偷偷告诉你一个秘密……郭强生是我体育残障班的同班同学,他到底有什么问题呢?至今我没有问他。不过我想,大概都是心因性的体育残障病。


    准备考研究所前,我还特别打听:研究所要不要上体育课啊?不要,太好了,不然本人铁定不念。


    我为我的心因性体育残障,找到一个狡猾的辩解:如果是狗,就不能把自己当驴子,如果是驴子,就不要把自己当狗。


    有个寓言是这样的:驴于看主人喜欢狗就一直偷偷地学着狗的样——它什么也不做,只会舔人,就得到那么好的对待!当他确定自己已经有狗的本事之后,有天,主人回家,它迫不及待跳到主人身上舔得他满身口水,结果,被毒打了一顿。


    我常用这种犬驴哲学来安慰自己。


    要赶走自己某方面的自卑感,最好的方式,除了停止自卑之外无他。停止自卑,帮自己找些开心的事做。


    如是在关一扇窗的同时,另一扇门打开了。


    我很难强迫自己去喜欢比别人努力还做不来的事情,也很难不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的,谁能勉强自己?


    固然,很多哲学,很多道理,只不过是某些自以为聪明的人为了让自己好好生活找辩解的借口罢了。


    近来我为了想圆潜水梦,自愿的尝试再度浸在游泳池之中,下水二三十次后,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连续”游完二十五公尺!


    对任何人而言,这个进步听来实在缓慢——平均呖年进步不到一公尺啊。可是在我发现我终于能从这头游到那头的那一刹那,大概只有“惊天地泣鬼神”六个字,足以说明我摸到游泳池另一边时的心情震动了。我对自己说:你其实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白痴嘛。


    一扇关上很久的窗子,忽然被重新打开一条缝,阳光重新照进来的感觉,真好啊。


    逃年


    我一直有很严重的潜逃倾向。好听一点说是天生流浪性格,其实是不耐在人情循环中走别人要我走的方向,企图逃避所有善意与恶意的影响。


    每年的逃年行为就是一例。我记得,有一年新年在尼泊尔,有一年在法国……有一年在香港,有一年在峇里岛,今年我己打算到日本洗温泉去。还好,这个地球并不小,总有地方去,虽然遇到农历年,机票总是贵,而且很难买——这证明和我一样喜欢逃年的大有人在,嘿,吾道并不孤,由此可证。


    我为什么不喜欢留在台湾过年?很科学的分析起来,大致是因为,我并不喜热闹,尤其是家族性的热闹。如果留在家过年,我大概可以想见我必须回答的问题。“最近在做什么?”“还在写作吗?”“怎么都不送书给我?”这些问题,来客几乎每到必问——因为也找不到其他好牵扯,这还算是容易回答的,更有甚者,和你带点血缘关系的长辈,多半觉得他们有权利关心你的私生活,有义务矩细靡遗的询问,并且很积极且正面的提出他们中肯的建议。中国人的家族字典里没有Privacy.我一向很怕这种聊天。平常对此类无所事事的聊天都怕,何况过年,没有借口说,对不起,现在我很忙,唉呀,快要迟到了……


    还有一种问话方式,我称它做“以疏探亲”唯心式的质询,也很可怕。


    “怎样,你过得快乐吗?”(这种问法其实是想发掘你的不快乐,这才有天可聊。大抵人类有志一同,不快乐比较会和他人分享。)


    “很好啊!”我总是这么说。我很少想到自己过得不好的地方,不好的事纵然有,死记着它不是自找麻烦吗?可是,如果你回答,我很快乐,问话的人会觉得你有点不诚恳,甚表失望。人生不是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吗?啊?你怎么可以开心?


    “你不要死鸭子嘴硬,强颜欢笑!”


    “怎么可能快乐?人家说作家都是多愁善感呀。”


    “很快乐?不会吧,我听你的声音满无奈的。”(殊不知我是因为这问题的千篇一律而无奈)“你看你,皱纹又比去年多了几条,我看你每天要写那么多字,一定很无奈吧”。写作者似乎被公认一定要两袖清风、多愁善感,没有每天快乐写稿的权利。


    更可怕的是那些会问你“×××好吗?”的人,他们可能不知道男女朋友是会分手的,那人在日记簿里早已不留痕迹,他偏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记得在我从法律系毕业后的第七年,这期间我已念完中文研究所,已写了几本书,已在新闻界做了几年事,还有亲戚到我们家正义凛然的指责我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为什么不去考律师?我支吾其词,只说人生贵适志,我并不喜欢从事那一行,结果被训了一顿人生大道理,虽然这问话的人到四十岁年年换工作,偏还来教训你。对长辈不像对记者,不可以说:“这个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是的,我很难伪装自己是个温情主义者,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质询,非常怕那些决定不了自己却喜欢决定别人的人,更不喜欢别人对我的自由心证,尤其是在忙了一年过后,好不容易可以偷闲喘息几天。年,中国人的团圆日,在我过去的经验中,常常变成一个斗争大会。不只是我,很多家族气氛比较“怪异”(或较传统)的朋友也有相同的经验。


    濒临三十岁而未嫁的女人,必须应付亲友以关爱的眼神询问:“你为什么还不结婚?到老没人陪会很寂寞。”“啊啊,眼光别这么高啦,女孩子太能干不会幸福的……”当事人本身也许还好,当事人的母亲常常因此觉得没有面子。难怪赶着过年前结婚伙颐。我有一个朋友逃年的理由如是。还有一种苦恼——必须回乡,陪丈夫家人过年,我有一个服装设计师朋友。平时不需操持家务,一切有佣人打理,但过年期间一回到婆家中,则须以长媳身分料理三餐,洗数十口人的碗盘,让丈夫有面子一下。虽难得尽一下“义务”,但一想到过年,眉毛全皱起来。聪明的女人懂得不抱怨,但谁真心喜欢过年?男人也很难不皱眉头,特别是那些深明年终奖金不够发压岁钱的。新婚夫妻或顶客族看亲友带着一群小萝卜头来拜年,很少不暗暗咋舌说:这下本可亏得大。


    我想,一到农历年,出国人数激增,而机票总要涨价的理由,大家心知肚明。难怪小时候大人说,只有小孩喜欢过年。发现过年不太可爱,是成长的象征。


    我的父亲一向开明,他非常了解我不喜欢过年的心态,总以体谅的口吻说:去吧。我的礼到人不到原则,他并不反对。有时候会以羡慕的口气说:像你这样,真好。


    我的潜逃倾向是遗传性的——其实父亲并不喜欢过年。(有群心理学家说,你会用父亲对你的态度处理人际关系;用母亲对你的态度对待爱情。)我记得他总在除夕饭开始后才珊珊从书房走下来,安静拿起筷子吃饭。偶尔说一句,这道菜好吃。压岁钱由母亲发落,也不经他的手。吃完饭,他又匆匆回书房去,房间紧阈,硬生生把过年的气氛关在外头。在我的记忆里,没有一年不是如此。父亲并不喜欢应对亲友,也讷于言辞,过年对他而言,一定是一件苦差事。有亲友来访,叫他,他顶多微笑下楼来寒暄,也说不上几句话。我其实很明白,话不投机半句多,所有家族亲友中,仅他一个人是读书人,他虽从不孤傲,但,该跟别人说什么?父亲没有兄弟,人口简单,过年时只有姻亲来时会热闹些。过年时他们总爱一起掷骰子赌钱,父亲虽管不着他们,却严令不许我们家儿女加入,更不准观赏。不管过不过年,令未稍宽。


    小时候总觉得他不近人情,直到我越来越发现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是人生乐趣后,渐懂他“虽过年不改其乐”的苦心。为人父母,身教第一,我每次看到爱打麻将,日日只嗜吃喝,一辈子没买过书的父母还希望孩子爱读书,都暗暗好笑。


    父亲偶有惊人之语,某年除夕,他就曾告诫我们家的少壮派:“你们不要急着结婚生子,因为我一点也不想当祖父。”


    细细思量他的玩笑话,其实大有文章。他是单传独子,人生中没有可逃的空间,处处是人生责任,从年轻扛到老,有老的,还有我们这几个小的,哪里能喘口气。抚老育儿,第一要钱,第二要钱,第三还是要钱。记得有一年,他和人做生意,被倒了百来万,头发数夜之间落尽,那一年,他始终戴着油亮假发,年终奖金全用来还债,但发给我们的压岁钱却也没少。我知他生性爱好孤独与自由,但何处可逃。


    所以他从不反对我逃年。家里若平时相处贴心,不必过年来家族聚赌表情意,他给别人思,从不觉得别人应该道谢,别人欠他,不还也无所谓,如今过年接到我奉上的压岁钱时,他总是客气的说谢谢,那种客气,总使我十分不好意思。


    其实我逃走的年,也并没有什么与平常日子不同之处。某一年我和一位同是写作的朋友到了香港——因为别处都订不到机票。过年前我们两个人住在凯悦饭店里,吃饭店的自助餐当年夜饭,到了元旦,因为处处放假,无处可去,便在咖啡座里写稿,两人各据几张稿纸,面对面,视对方为不存在,振笔疾书;写累了,才外出散步。“还好,香港这边不许放鞭炮。”我这位对鞭炮深恶痛绝的朋友,对我们这种无聊的元旦竟还深表满意。


    美国作家包威尔(Powell)说:“写作是一种孤独的行业,家庭、朋友以及社会全都是作家的敌人。因为,作家必须独处,不受干扰,而且多少有点蛮劲——如果他想撑完一部作品的话。”他的话虽言重了,但也不无真理。至少我已经习惯了我的孤独,面对稿纸总比面对诸亲友的关切容易,所以我继续以各种莫须有的理由逃年。我感激父亲的体谅,因为,他一定明白,孤独是一件美丽的事。


    “我曾经立志当作家的,可是,在你们出世后,我就没写过文章啦……”父亲说。


    辞职去旅行


    工作若到困境,应该怎么办才好?


    一般人会有以下的反应:一、对抗——和困境继续搏斗,赢了,更上一层楼;输了,有些人默默忍受,有些人免不了义愤填膺。


    二、放弃——放弃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暴自弃,另一种是寻找出口,看还有没有另一条路可以走。


    三、沉溺——这是最要不得的东西。仿佛苦酒满怀,一杯又一杯,越喝越难以自拔。人人都知胶着困境中并没有好处,但舍不得脱离苦海的人所在多有,徒然落得满腔怨忽过日子。就像李伯大梦,一梦二十年,醒来时即使人事已非,怨言仍在,连梦也作得不甚愉快。


    世界上最没有建设性,最不会有进度的就是怨言。


    你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考虑,一段时间休息,在还饿不死的情况下,一年期限旅行,但别依赖着不快乐生活。


    我一直很庆幸自己当年的选择。


    那年我拥有一个福利不错、收入比一般人多一倍(甚至比现在薪水多一倍)的工作。那是一个很多人挤破头想进的公司,却也是一个同事们怨言满天飞的公司,每个人的嘴角都不自觉的往下垂。


    某一日我比正常时间早踏入公司,一位公司的元老职员,抓住我叼叨絮絮,投诉了一些公司对不起他的事;谁能力不好只会拍马屁,却抱着老板的大腿一路往上爬;谁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谁只会讨好大老板罔顾同仁权益……


    他鄣得义愤填膺,我听得胆战心惊,不免冒出一把冷汗。


    我不是怕听这公司的重重黑幕,其实这些事我老早就知道了。只是我心里忽然有一个声音问自己:如果你在这里像他一样做上十多年之后,会不会也像眼前这位“白头宫女”一样,苦水满腔?对着一只刚进来的菜鸟,嗜里嗜苏?


    答案竟是肯定的。


    天哪,我不要变成那个样子!


    做了两年,有一天我恍然明白,在这里我只是在重复旧东西,不会再学到新东西了,再做下去,只是在走情绪的下坡赂,我毅然辞职。


    我给自己一年时间休息,好好想想我的人生困境,还有我这一辈子要做的事到底孰重孰轻的问题。我决定先到英国一尝我的异乡梦。


    “你不会担心回来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你不害怕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你不担心这一年间处处有人卡位,回来后无处容身?”别人的质疑如潮水涌来。


    在面临人生重大决定时,我通常有莫名其妙的勇气,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只知,其实我的任何选择,影响最大的是我自己,别人再怎么关心,我不过是他们茶余方后的话题。


    我如果继续留在那个情况下,只会疯掉而已:感情不顺利、工作环境充满斗争怨声载道(奇怪的是,公司的元老们都不快乐,只有在互相倾轧折磨时,才会有会心的笑容),写的书既不叫好也不叫座……


    虽然我满喜欢当上班族,但是我知道我需要休息,再下去绝对会因“内外失调”变成疯子。


    我很迅速的办好手续到英国游学。到异国去读一小段书,是我长久的渴望。我的家庭难免重男轻女,老早声明“读书基金”是给男孩用的,绝不必想从家中得到任何经济来源去喝洋水。这时我已经存了一笔可以在国外生活一年的钱,不必向人伸手,自可以决定自己的去留。


    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被告诫不要变成“拜金主义”,但却不得不承认,有时金钱会给你自由,也许我应该说得更精确一点:有一笔自己赚的钱和花光那笔钱的勇气,会给你自由。


    我第一口自由的空气是在英格兰呼吸到的。在剑桥,我报名参加一所秘书学院的语言学校,办了一张学生证,租了一部脚踏车,找到一个寄宿家庭,也变成一个完全没人认识的人。


    英国人难免有种族歧视,愿意收容东方学生的家庭离学校很远,每天我须骑三十分钟到一个钟头(端看我这个迷糊鬼有没有迷路)的车,上坡下坡的上学,途中还要经过坟墓区,以及一段可以了望和梵谷画中一模一样的麦田,但全无路灯的公路,如果参加学校活动较晚归来,那真的很希区考克。


    我认识了一群比我年轻一些(为此我只好将年龄谎报,减了五岁)的同学,他们来自德意法瑞日,各种腔调的英文都有——当然,我们的腔调也是彼此嘲笑并自我安慰:“哦!比起他来我的英文还不差!”的最好话题。


    正是秋天,剑桥的枫树渐渐转红,人们眷恋阳光的最后季节。我们撑篙在剑河上大唱DonnaDonna和伦敦大桥倒下来。我租来的脚踏车二度失窃,因而赔了不少钱。老房东教我,睡前喝白兰地加奶茶可延年益寿,而白兰地和Port酒混合则可治胃痛(对不起,请不要相信!)德籍英俊男同学在“毕业”当天送给我一个吻,意藉男同学则不甘示弱一下给我三个。


    念黻一段课程后,我打算前往法国,最惨的事发生了。


    为了表示我是个艺术狂热份子,我住进大英博物馆对面的YWCA旅馆,准备把大英博物馆看个够。住了两夜之后,我搭乘地铁准备前往一位朋友家。不过坐了三站,我就发现身上的皮夹不见了。


    啊哈,里头有我两张信用卡、一张提款卡,还有五十元英镑。现钞被偷是小事,但“无以为继”是大事。


    我急得满头大汗,返回YWCA寻找(这根本是困兽之斗!我明明记得自己把皮夹带出来);鼓起勇气询问旅馆柜台小姐,却换来一个冰冷的回答:“你的钱既不是在本店丢的,我们就无义务替你报警!”


    还好我身上还有五块英镑的零钱,否则连电话都没得打。我打电话给地铁的警察局,他们说,由于我不能百分之百确定钱是在地铁丢的,所以请我打给A分局;我好不容易对A分局解释完来龙去脉之后,他们又叫我打电话给原先的地铁警察局。两头落空,没人愿意承办此案,反正在伦敦,失窃一定是无头公案。


    我只好自力救济报失信用卡,幸好有一家信用卡,答应在第二天补卡给我。基于气愤,我决定要麻烦英国警方来一趟,于是我又打了电话给A分局,告诉他们:我是一名因在英国失窃而身无分文的学生,现在孤苦伶仃,应该怎么办?


    没多久果然来了一名英俊的警察,温柔的问我一些问题,做了笔录之后,皱皱眉头表示,他也爱莫能助,总不能带我回警察局吃免费饭,只好很有绅土风度的对我说:请自珍重。


    我坐在大英博物馆前的长板凳上,拼命掉眼泪,我的胃和那一大群鸽子一样,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时,夕阳正好落在尖型的屋顶上,奢华绚目的橘子色占满我的视线,忽然之间我的心里又出现一个声音:行也布袋,坐也布袋,放下布袋,何等自在——你不是一直期待着“返朴归真”吗?


    我对着那群以天地为屋宇的鸽子嘿嘿嘿嘿笑了起来,不知情的流浪汉以为遇到疯子,吓得逃开。


    哈,有钱时还怕小偷强盗,没钱时谁怕谁?一无所有的感觉并没有那么坏,至少人身还在!


    我越想越开心。


    忽然了悟到《红楼梦》里说的“无为有处有还无”的意思。世间事还不是如此?女人有男朋友时处处受限,为他一句话,一根肠子百转千回,没男友时想得开则是机会无限,海阔天空任鸟飞……


    不管有还是无,都值得用心体会!


    我对自己说:让我们理性的来分析这件事吧!你可以因为丢了钱而悲伤,也可以因为丢了桩而快乐,无论如何,钱是丢了(也让小偷很快乐),聪明的你,选择悲伤还是快乐?


    我自问自答:像个这么自作聪明的人,一定知道怎么选择啰!


    我拿最后一个铜板打电话给朋友,请她的先生来接我,运气不错,电话打通了,他们也义不容辞的来了。


    “你不是在恶作剧吧?到底有没有丢东西呀?我看你很开心嘛。”他们大惑不解的问。


    当然第二天拿到崭新信用卡时,我快乐得像中到乐透彩券一样。


    没有经过失去,也体会不到这种飘飘然的乐趣呀。从那个失窃事件之后,我真正开始懂得一点点快乐的哲学。


    我感谢那个小偷让我明白这件事,虽然,我一点也不想再失窃第二次。我也感激自己给予自己一个出走的机会,不以金钱做唯一衡量标准的话,我得到的绝对比失去的多。


    故乡月圆不圆


    要我来写宜兰,我很乐意,可是你得先明醋呀,我不是“标准”的宜兰人。


    我百分之百肯定,宜兰的美丽与清新值得流连,我也庆幸拥有宜兰清净水质养出来的好皮肤,更未忘记宜兰人脸上“古意”的微笑,但我绝不是个怀旧的人,也不是一个希望在衣锦之后还乡的人,在我人生“向前走”的路程中,我从不曾强调自己的乡土特质。我那么爱城市。


    即使在一群来自宜兰的文人之中,我想我也是个异类。我的风格不乡土也不清高,更非纤柔婉约纤毫必写,我热爱观察城市繁复而华丽的众生相,虽不致五谷不分,但绝对四体不勤,我对都会环境充满认同感——我眷恋纽约、巴黎、东京,以及台北,且笃信王尔德为都会的辩护:“都会生活滋养人类文明并使文明更完美——莎士比亚到伦敦之前,不过只能写出一些拙劣而讥讽嘲骂的文章。”


    我十四岁只身离开宜兰,情愿住在一间连洗澡也要排长队的破宿舍里。当时似乎冥冥中已有一个声音在叮咛我:“走吧,走出小圈圈,你活着不是为了要沉浸在说长道短与柴米油盐的人生中,像他们(指我从小到大的邻居们)的日子,你过下去铁定会发疯!”我还记得年幼的自己踏入平快火车的那一刹那,看着清净无尘的远方山岚,泪水不断落下,但嘴角仍坚硬的抿成一条直线。那年我十四岁,老习惯被我妈骂“跟人都未亲像哩”,也明白跟别人都不像并不是一件坏事。


    我从小最喜欢的一句话,是“燕雀焉知鸿鹄之志”,所以当时自命不凡得令人讨厌,也据顺理成章了。小镇女儿必须温柔敦厚、言行合仪,是当地女性最大的要求——我想现在也差不多。因为以前我们念的“女子国小”(全省唯一只有女生的小学,现改名为宜兰国小),“中山国小”(全省唯一只有男生的小学)至今似仍屹立不倒,家长们依旧主张“严男女之防”,你从这儿可以看见,宜兰市人(据我统计,民风保守仍以宣兰市最严重)的道德标准有多高呀。


    由于道德标准太高,所以人言可畏,宜兰的女人一离婚就“死”定了,而丈夫打老婆则没什么了不起,大家不管三七二十一劝合而不劝离;小镇女儿只要带了任何一个男同学回家,左邻右舍一定会问佳期,若和任一男子在闹区并肩走,二十分钟后铁定有人向你家中报告,三十岁若还嫁不出去,每个人都会自告奋勇为你做媒婆;若只生女不生男,九族同感遗憾——我非胡言乱语,这都是我身旁发生的事。有一位亲戚,她的媳妇已近四十岁,生了三个女儿,翁姑日日自责无颜面对祖先,于是趋签问神回来,要儿子每日上三次香,往东方三大拜。一年后果真一举得男,一家四口抱头痛哭,好像得了奥运金牌,我啼笑皆非的看着这幕戏,到底没法像诸亲朋好友一样发出“有志者事竟成”的贺喜。


    我的亲友们都有坚强的政治狂热,每逢选举必去开票所当义务查票员,但深爱民主的人未必支持个人意志的自由。


    小镇父母只希望儿女成为公务员,因公务人员乃最高尚的职业。我初中毕业后拒考师专,被家人视为大逆不道——“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放弃当小学老师的机会呢?”我弟弟大学毕业,被一大群亲友押着报名高普考,懦弱的他不敢明白拒绝,只好阳奉阴违拿了钱而没报名,然后根本不敢回家,他们不敢告诉我,因为怕我为他撑腰,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可以理所当然把自己的希望架在儿女身上,他明明可以恣意长成林中的红桧,而你偏偏要他变成小小的盆景,只因如此较好摆布。


    人情味有时意味着人情纠葛与世俗压力,加人饮水冷暖自知,你也许怀念夜不闭户的年代,但我,敬而远之。


    我大部分的国中同学在二十五岁前已生了两三个孩子,在宜兰享天伦之乐,而我感觉蹈蹈独行也很不错。我知道我不是坏孩子,只是我不愿随家乡父老一起走老路。十四岁以前,我看过大多为争一点家财而阅墙的兄弟,以及打打闹闹互丢菜刀仍长相“撕”守的小镇夫妻,我愿保持真诚待人,平实过日的小镇人优良传统,但不认为一切“GoodOldTime”都无懈可击。


    我那么爱疯狂得华丽的都市,并可以从都市的疏离感中体会个人主义的甜美滋味,我也那么爱我的出生地,爱那天光云影,爱落在我家庭院中的椰子叶,那是我小时看天空最好的枕席,雨声蛙声蝉声与阳光则是想像力的温床,落在田亩中的山岚使人烦忧消散,我爱无声胜有声的宜兰。


    凡走过的都不是冤枉路


    回头,搜寻所谓“生涯规划”的痕迹,我在每一个生命转弯的地方,在时光流逝中匆匆,都看见一本书。


    我在打开那本书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扉页中抖落的地图:一张隐形的地图。只有我用幻想的眼睛看得见的地图。地图上描绘着用想像力当柏油铺成的道路。那些路随着时间化成实相,交给我的足迹,一步一脚印,我走时有时千辛万苦,有时以为自己迷了路,有时觉得自己离了“正道”很远。


    但都不是冤枉路。


    因生命中并无冤枉路。如果,心,并不想喊冤。


    我看了朱天心的知《北一女三年记》后,燃烧起一种雄心壮志,我想,念一个高中如果就可以写一本书,如果三年生活值得用雕栏玉砌的文字来描述,那一定是个值得念的学校。


    幻想我用宪兵般昂扬的步履踏进琼楼玉宇般的第一学府,然后到荷花池边谈恋爱,一起数荷叶上掉落的露珠,幻想自己是纤弱优雅的少女,有人在黄昏日落时吟诵着我的名字。


    想起从前的幻想,鸡皮疙瘩掉了满地。


    牯岭街的破落宿舍和群体生活首先击碎了我的幌想花瓶,当时严苛的校规、竞争的压力和教官像招帚一样,随着把我的碎玻璃扫进垃圾筒里。


    想想当初确有很多“生命中不能忍受的情事”,当我看了杨照的《迷路的诗》,看他写高中生活也写成一本书,被我封锁已久的过往,又血脉活络了起来。


    我怕忆旧,因为我以为,会说当年勇的人一定老了。


    我怕的是老。怕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总有一种花落叶调的凄凉。


    怕的或者不是老,是凄凉。


    《迷路的诗》中,杨照说他们建中校刊社学生曾模仿庄子的笔调写了一篇短文,把“北一女的新书包没水准”:藏在文章里,引发校史上空前绝后的校刊回收事件。


    我觉得很好笑,因为我也看过那篇文章,因为那年我背的就是那个空前绝后被嘲笑为没水准的新书包。


    哈哈,因为我也觉得很没水准。而且觉得写文章骂我们书包的人真有水准。


    我的北一女三年记写不成一本书,当时呆头呆脑的我,根本不是叱咤风云的学生,我要适应的问题多如麻:英文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全用英文,百分之九十的时间我都在鸭子听雷。上高中前我根本没使用过英文字典,你相信吗?我只是能“看”英文,对于讲和听,一窍不通,简直是聋子。后来鼓起勇气问同学:“你们没有英文听力方面的问题吗?”“怎么会!”我的同学说:“老师讲得那么慢……”


    数学课,比鸭子听雷还惨。我根本像只天生就盲眼的地鼠,在潮湿的沼泽中载浮载沉的爬行。老师问懂不懂啊?我只能呆呆看着前后左右的同学在猛点头。


    要学习完全照料自己,自己洗衣、觅食,在宿舍里一被八十二岁的女舍监看不顺眼,就会被骂得狗血淋头,还好她乡音甚重,搞不清楚坤在骂什么。


    我们被统称为“外地主”。这个名词本身并没有特别意义,不过,同学讲什么你听不懂会被视为理所当然。因为你比别人上。我在高一时,我第一次知道有“空中英语教室”和1CRT电台;我很惊讶为什么同学们会唱英文歌。


    就连拿手的国文课,也上得很难过,国文老师老是语带讥笑的认为本省籍同学发音不标准、文章写得不好。家教一定不如外省籍同学得天独厚。她总不叫我的名字,只叫号码,仿佛我是囚犯,书背不出来就罚站。体育课是绝对头痛时间,留着一头斑白直长发的体育老师天天说,哪个项目不及格就别想毕业。


    根本没有娱乐,没有时间也没有钱娱乐。有一种最无聊的娱乐叫“排字”,就是国庆日或重大节庆时全部同学都奉命当人墙,旗子一挥就把手上的色板换颜色。排奋斗。艰苦朴素啦、努力学习啦。在学校大门口的我们,一到国庆节特别忙,我记得有一年还戴着绿帽子(绿色的伞帽)到学校门前排图形,一站站三个小时,昏的昏,倒的倒,元旦还要参加清晨的升旗典礼,大家都很激动的欢呼,人群兴奋的大叫。那时还有一段特别精彩的演讲节目,说了什么,我忘了,但那时学生仿佛沸腾着一种情绪,我们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争取第一。


    不适应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全适应了,但一种寄人篱下的苍凉很难试去,只是随着成长的轨迹变淡了。


    毕业很多年后遇到同是“外地生”的朋友,说起当时经历。老实说,想来还是很苦。“教我再重来一次,打死我算了,”朋友说,我会心的笑了。“可是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对不对?”


    对。这样的北一女三年,给我一些独特的经验。


    使我比同年龄的一般女孩懂得靠自己克服困难。


    独立,变成理所当然应该具备的生活能力。


    量入为出,绝不寅吃卯粮。


    我会告诉自己说,新环境,一下子你就会适应。


    了解生命中有许多琐碎情事要处理,除了读书;与“生活低能症”绝缘。


    明白成功是最好的报复。只叫我号码认为本省人语文能力不佳的国文老师,现在,如果还记得我的话,不知道会不会承认她这样对待过?我知道,当别人看不起你时,“赌烂”是中了计的下下策。由于我的“不服输”,她也成为一个给我隐形地图的人——她用的是激将法吧?但无论如何,使我往前走。


    这位国文老师兼任当时的班导。那年,美丽岛事件发生了。她对我们晓以大义之后,在作文课要我们就此事件发表观感。


    还是戒严时期,作文课题目常是爱国八股,令人烦厌。


    我决定写点不一样的。我记得我写的大概是如下的意思:如果蒋公对日本人都可以“以德报怨”,为什么对自己人要这么严苛呢?只不过是上街游行,民主政治就应该包容异己……


    老师用红笔把我的作文全篇打叉,写了大大的零分。马上打电话给我爸爸,请她到学校来,跟他说,他女儿思想有问题,而且不合群。


    我爸走后,她叫我进办公室,对我说:“给你零分算对你客气,我没把你的作文交给警备总部,你应该感激我!”


    我一直很感激我爸采取的态度。他对我的那篇作文,一句话也没说。当然也没有照老师的话指责我。他把他到学校的事当作完全没发生过。


    升高二时我感觉自己开始在谈恋爱,现在想想,其实离恋爱很远。如果恋爱应该是一碗鸡汤,当时的恋爱感觉,不过是加了一点点味素的清水。


    在暑期活动时,我认识了一个建中校刊社的。他第一次写“清书”给我时,我一连三天都像躁郁症患者。翻遍陆小曼与徐志摩的情书,慎重的回了信,然后我就感觉,我终于有男朋友了。男朋友这三个字,对于“民智未开”的我来说,简直是终身大事。


    我们很少见面,他一两个月才会打电话到牯岭街宿舍给我。每次见面他总是一副害羞的样子,告诉我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尼采如是说、叔本华如是说、佛洛依德、柏拉图如是说,希腊古巴如何,惠特曼如何。


    以上这些人是谁,我那时根本从没听过。我对他的博学简直崇拜得五体投地,后来发愤啃书的热烈情况,只能以“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形容之。


    他对我影响深远,虽然他不是故意的。只因我到底有一口气在,不愿被他看成小白痴。


    我记得有一次他兴致勃勃的拿了一本建中青年来给我“拜读”,上头有一篇他的万言小说,一篇爱情小说。他说是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在重考高中时,和“女朋友”爱得如火如荼。


    女朋友?那我,又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没问出口,只是优雅一笑,一背过脸,感觉中已“肝肠寸断”了一万次。


    我躺在摇摇晃晃的铁板床上层,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完他的小说,不只看一遍……基于自尊,我认为那篇小说烂透了,有什么难?我也会写。我含着满眶的眼泪很争气的对自己说。


    有什么难?我也会写……当我开始写第一篇小说时,我全无新手上路的羞涩徬惶。


    像小小的火星点燃一整片杂草茂密的莽原;藏在心灵某处未开发的荒原被火光照亮。火光灭后灰烬残留,正是播撒种子的沃土。


    升高三时他拿了一本《丹诺自传》给我,对我说,有为者亦若是。但他并没有告诉我,英美法系跟大陆法系是不一样的,在我们没有陪审团的法庭中,律师能为当事人多讲几句话就该偷笑,哪有可能以滔滔不绝的口水翻云覆雨?


    我因《丹诺自传》,跟他约台大法律系见。我们共同的第一志愿。从此,不到放榜不见面,他说。他高三下学期因旷课太多办了退学,在家中自修。放榜后我在另一所国立大学的法律系上看到他的名字。他说他已心满意足。上大学后我们更没有联络,我忙着当新鲜人,迎接“苦尽甘来”的生活,好逑者处处都是。我怀疑我根本没谈过真正的恋爱,和他。他把所有的信还给我。


    听说他大学只念了一学期,因为每天只打麻将不上课,被学校勒令退学,当兵去了。三年,音无讯息。在我的记忆里几乎已不再现身。


    一个人的历史中,若有一个没有什么血泪交集,却改变了你一生道路的朋友,总是幸福的。有时我会怀疑。这样的人,是上天指派来送给你隐形地图的天使。或者,有些天使藏在书中。有些天使,有时也会恶作剧,给你一个错的指示,但却是必经之路。


    他看过我的小说吗?有时我会在想像的棋盘里做着各种假设。


    他快乐吗?


    还以狂狷自许吗?到底曾经爱恋过我吗?


    有白头发了吗?还在看些什么书?他结婚了吧?有孩子了吧?他,还活着吧?在我们有限的人生中,是否还能相见呢?


    他酷看到这篇文章吗?


    有什么难?我也会写——他会这样说吗?


    答案并不重要。


    有没有爱过也不重要。


    凡走过的都不是冤枉路,如果我仍能微笑。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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