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3个月前 作者: 埃里奇·西格尔
    十五


    我们毕业时的名次也正是这样。


    我是说,欧文、贝拉和我取得了法学院研究生毕业班的前三名。灿烂的前景就在眼前。洽谈、延请、礼聘、花言巧语的游说劝驾,纷至沓来。无论转向哪里,我好像总能看到有人在挥舞一面彩旗,上面写着:“巴雷特,到我们这里来工作吧!”


    但我只跟绿旗走①。当然,我还没有到利令智昏的地步,但是为了得到一个肥缺,好把‘弄钱”这个讨厌的词儿从我们该死的语汇中抹去,我就不考虑名气好听的位置(如给法官当秘书),也不考虑担任公职(如进司法部)。


    ①意即“向钱看”,因为美元纸币是绿色的。


    虽然我是第三名,但在猎取法律界头等美差的角逐中,我却具有那么一种无可估量的优越条件。前十名中只有我一个不是犹太人。(谁说这无所谓,准是十足的糊涂蛋。)妈的,一个“白英新”①,只要能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不知有多少家法律事务所会视为至宝。请衡量鄙人的条件:《法学评论》编辑,全艾维联明星队员,哈佛大学出身,还有也用不着我说了。抢着把我的姓名连同“第四”二字印上公笺的可谓大有人在。我简直成了天之骄子,只觉得那时的每一分钟都十分可爱。


    ①指英国血统的白人新教徒。通常,在美国这种人社会地位最高。


    洛杉矶有一家事务所提供的待遇特别令人动心。负责物色人才的某先生(姑隐其名,何苦冒打官司的风险?)一再对我说:


    “巴雷特老弟,在我们的地盘上,那玩意儿随时都有。日夜服务。而且,我们还可以给你送到事务所去!”


    我们对加利福尼亚并不感兴趣,可我还是很想知道某先生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么药。詹尼和我作了种种大胆的猜测,有些假想委实野得可以,然而洛杉矶那个地方之野,恐怕非我们始料所能及。(最后我不得不向某先生表示我对“那玩意儿”根本不感兴趣,这才摆脱他的纠缠。他大失所望。)


    其实,我们早已拿定主意要留在东海岸。后来的事实表明,在波士顿、纽约和华盛顿还有很多待遇优渥的职位可供选择。詹尼一度认为哥伦比亚特区挺不错(“奥尔,你可以去白宫好好看一看了”),但我倾向于纽约。就这样,在我妻子的同意下,我终于接受了乔纳斯与马什事务所的聘请。这是一家老牌子的法律事务所(马什曾任司法部长),其方针非常强调公民自由权:“你可以同时既做好事,又得好处,”詹尼说)。而且,他们简直使我受宠若惊。你想一想,乔纳斯老头亲自来波士顿,请我们到皮尔福吃饭,第二天还派人给詹尼送花来。


    此后足有个把星期,詹尼到东到西听去好像总在哼一支小曲,哼来哼去就是“乔纳斯、马什与巴雷特”①这样一句。我对她说别太性急了,她叫我滚蛋,还说我心中八成也在哼同样的调子。不消说,她这话果然一语中的。


    ①这是詹尼想象中那个事务所要改的名称。


    还有,请容许我捎带一笔,乔纳斯与马什事务所付给奥利弗-巴雷特第四的年薪为一万一千八百美元。在我们整个研究生毕业班中,这是遥遥领先的最高薪俸。


    你瞧,我这个第三,只不过是学校里的名次。


    十六


    更改住址启事


    奥利弗-巴雷特第四夫妇


    自1967年7月1日起迁居纽约州纽约市


    东六十三街263号邮政编码10021


    此启


    “这太像暴发户了,”詹尼抱怨道。


    “咱们是暴发户嘛!”我坚持说。


    有件事儿还可以为我的春风得意之感锦上添花,那就是:如今我每个月光是租汽车间的费用就几乎相当于我们在坎布里奇时全套公寓的租金!其实,到乔纳斯与马什事务所,便步(或者阔步——我比较喜欢后一种步态)只消十分钟,像邦威特公司之类的豪华商店也近在咫尺(我坚持要我的婆娘立刻在那些销金窟里开户头放手花钱)。


    “奥利弗,这是干什么?”


    “詹尼,我就是要做冤大头,妈的!”


    我加入了纽约的哈佛俱乐部,是由六四届的雷蒙德-斯特拉顿推荐的。他到印支去也算开过几枪,打过几名越共,新近退伍回来(他说:“其实,我也不能肯定那是越共。反正我听到了响声,就朝丛林中开火。”)。雷和我每星期至少要打三次壁球①,我立志要在三年之内成为俱乐部的冠军。不知是我在哈佛圈于里重新露脸马上就有偌大的吸引力呢,还是我在法学院取得成功的消息已经传开(天地良心,我没有吹嘘过薪俸的事),反正我的“朋友们”又都认得我了。我们是在盛夏时节乔迁的(因为我还得先为应付纽约律师资格考试突击准备一番),最初接到的多半是度周末的邀请。


    ①一种类似网球的运动,在三面有墙壁的场地内进行。


    “奥利弗,去他们的。我不想浪费两天时间去跟一帮无聊的预科生扯淡。”


    “好吧,詹,可我怎么去跟他们说呢?”


    “就说我怀孕了,奥利弗。”


    “是不是真的?”我问。


    “不,但要是这个周末咱们呆在家里,我也许会的。”


    我们已经给孩子挑了个名字。应该说是我挑的,不过最后总得詹尼同意才行。


    “喂,你不会笑话我吧?”我第一次跟她提起此事时是这样说的。当时她正在厨房里(灶台上一排奶黄色键钮,连洗碟机都有了)。


    “什么事?”她问,一边仍在切西红柿。


    “我还真喜欢上博住这名字了,”我说。


    “你不是说着玩儿的吧?”她问道。


    “哪儿能呢!我是真心喜欢。”


    “你真要给咱们的孩子取名博佐?”她再问一遍。


    “对。是真的。说实在的,詹,这才是一位超级体育明星的名字。”


    “博佐-巴雷特。”她念一遍试试,看这名字是否好听。


    “嗬,他将来准是个吓人的彪形大汉,”我越往下说,就越相信自己的话。“‘博佐-巴雷特,哈佛入选全艾维明星队的巨人跑锋。’”


    “好虽好,不过,奥利弗,”她问道,“万——我这仅仅是假定——万一那小子身手不够矫捷,怎么办?”


    “不可能,詹,他的基因太好了。真的。”我这话是认真说的。每当我高视阔步去上班的时候,有关博佐的这一整套设想,早已成了我习以为常的白日梦。


    吃晚饭的时候我继续谈这个题目。现在我们用的瓷器餐具都是上等的丹麦货了。


    “博佐将来准是一个身手矫捷的大汉,”我对詹尼说。“说实在的,要是他的手像你那样,咱们可以把他放到卫线上去①。”


    ①橄榄球比赛中防守一方卫线队员的主要任务是抱住带球奔跑的对方队员。


    她只是对我傻笑,无疑在想鬼点子,巴不得找几句杀风景的话,对我这番美妙的幻想泼上一盆冷水。但是由于使不出真正的杀手铜,她只好把蛋糕切开,递给我一块。结果她还是听我说完。


    “詹尼,你想想,”我继续说,尽管蛋糕塞满了我的嘴,“一个二百四十磅的机灵大汉。”


    “二百四十磅?”她说。“奥利弗,咱们的基因里哪一点都保证不了二百四十磅啊。”


    “詹,咱们可以把他喂肥嘛。高蛋白、营养品,所有补身体的好东西一起用上。”


    “哦,是吗?要是他不肯吃呢,奥利弗?”


    “他非吃不可,妈的,”我说。想到那个即将坐在我们餐桌旁的小子,居然不肯配合我把他造就成体育明星的计划,我早已连气都有点上来了。“他不吃我就叫他脸上开花。”


    听到这里,詹尼直瞅着我,微微一笑。


    “要是他有二百四的话,你休想揍他,休想!”


    “哦,”我一时语塞,但随即就回味了过来,“可他不会一下子长到二百四的!”


    “对,对,”这时詹尼把手里的汤匙对我一扬,一副警告的架势,“不过一旦他真的长到了二百四,预科生,那时你还是逃之夭夭吧!”说完,她笑得前仰后合。


    说来实在滑稽,在她放声大笑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一个二百四十磅的小子里着尿布在中央公园里一边追我,一边喊:“不许你欺负我妈妈,预科生!”我的天,但愿詹尼能管住博佐,免得他把我揍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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