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2)

3个月前 作者: 巴金
    起初我的这部小说的题名是《雪》,写了几章以后才改用了《电》这个名称。为什么要用一个《电》字?我的解释是:"《电》里面的主人公有好几个,而且头绪很多,它很适合《电》这个题目,因为在那里面好像有几股电光接连地在漆黑的天空中闪耀。"


    这部小说是在一个极舒适的环境里写成的。我开始写前面的一小部分时,还住在北平那个新婚的朋友的家里,在那里我得到了一切的方便,可以安心地写文章。后来另一个朋友请我到城外去祝我去了。他在燕京大学当教员,住在曾经做过王府的花园里面。白天人们都到对面的学校本部办公去了。我一个人留在那个大花园里,过了三个星期的清闲生活。这其间我还游过一次长城。但是我毫不费力地写完了《电》。


    我说毫不费力,因为我写作时差不多就没有停笔构思。字句从我的自来水笔下面写出来,就像水从喷泉里冒出来那样地自然,容易。但那时候我的激动却是别人想象不到的。我差不多把整个心灵都放在故事上面了。我所写的人物都在我的脑子里活动起来,他们跟活人完全一样。他们生活,受苦、恋爱、挣扎、欢笑、哭泣以至于死亡。为了他们我就忘了自己的存在。好像不是我在写小说,却是他们自己借了我的笔在生活。在那三个星期里面我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只看见那一群人。他们永久不息地在我的眼前活动,不让我有片刻的安宁。


    我的激动,我的痛甘,我的疲倦,恐怕只有那个请我来住在这里写文章的朋友知识。


    我仿佛在参加一场大战。我好象一个将军在调动军队,把我的朋友(我自己创造出来的兵卒)一个一个地派遣到永恒里去。我写了雄和志元的处刑,我写了亚丹和敏的奇异的死。


    我写完这部小说,我快要放声哭了。隔岸观火的生活竟然是这么悲痛的。


    小说写成后我先寄了前四章到《文学》的编辑部去,后面的一部分是我自己回上海时带去的。到了上海我才知道小说已经排好两章,但终于因为某种缘故,没有能够发表我便又把小说带到北平。我和朋友们商量了几次,终于决定在《文学季刊》上发表它。


    我把《电》的内容稍微删改了一下。改动的地方很少,不过其中的人物凡是在《雨》和《雷》里面出现过的都被我改了名字,我当时曾作了一个表,现在就把它抄在这里:佩珠——慧珠仁民——仁山志元——志成剑虹——剑峰陈真——天心亚丹——继先影——小影慧——一萍敏——炳碧——碧玉德——宗熊女士——洪女士《电》在《文学季刊》上发表的时候分作了上下两篇。题目改为《龙眼花开的时候》,另外加了一个小题目——一九二五年南国的春天。作者的姓名变成了欧阳镜蓉,的确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在上篇的开始我引用了《新药》《启示录》中的两段话,我又观看,见一片白云彩。在云彩上坐着一位好像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手里拿着快镰刀。又有一位天使从殿中出来,向那坐在云彩上的大声喊着说:伸出你的镰刀来收割,因为收割的时候已经到了。地上的庄稼已经熟透了。那坐在云彩上的便把镰刀扔在地上。地上的庄稼就被收割了。


    第十四章第十四至十六节


    我又看见一个新天地,因为以前的天和以前的地已经过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从天上上帝那里降下来预备好了,好像新妇妆饰好了等候丈夫。我又听见有大声音从宝座出来说:看哪。上帝的帐幕在人中间。他要和他们同住,他们要作他的民,上帝要亲自和他们同在,作他们的上帝。上帝也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


    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又说:你要写上,因为这些话是可信的,是真实的。


    第二十五章第一至五节


    后面注明:——"一九三二年五月于九龙寄寓"。


    在下篇的开始我又从《新约》《约翰福音》里引用了下面的四节:光来到世间,人因为他的行为不好,不爱光,倒爱黑暗……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


    第三章第十九、二十节


    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


    第八章第十二节


    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若有人听见的我话不遵守,我不来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第十三章第四十六、四十七节


    我就是复活,我就是生命。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第十一章第二十五、二十六节


    后面加了一个小注:——"这后面本来还有一章结尾,现在被作者删去。下篇到这里便算完结。"最后也注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于九龙。"


    这些都不是真话。我故意撒了谎使人不会想到这部小说是我的作品。这种办法在当时似乎是必要的。至少有两三个朋友这样地主张过。至于"结尾"呢,小说本应该有一个结尾,不过我还没有机会把它写出来,写出来也不能担保就可以和读者见面,所以我索性不写了。其实这部小说也可以这样地完结的。也许会有人说不能这样完结。然而生命根本没有完结的时候。个人死了,人类却要长久地活下去。


    我当时要使读者相信欧阳镜蓉是一个生长在闽、粤一带的人,《龙眼花开的时候》是费了一年半以上的时间在九龙写成的一部小说,我甚至用了竟容这个名字写了一篇题作《倘使龙眼花再开时》的散文,叙述他写这部小说的经过。这篇散文我没有编进别的集子里面。但是我很爱它,而且它和《电》也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也把它录在下面:从先施公司出来,伴着方上了去铜锣湾的电车。


    "到上面一层去罢,今天破个例",我微笑地对方说。


    方知道我的意思,他便不说什么,第一个登上梯子。


    我跟在他的后面。


    我们两个坐在一把椅子上,我把肘靠着车窗,看下面的街景。


    "容,你的小说写到多少页了?"方忽然这样地问我。


    "还只有你读过的那些,这几天简直没有动笔,"我不在意地回答,依旧在看下面的街景。


    "你的小说打算发表吗?"


    "我不敢存这个野心,"我一面说,一面掉头惊讶地看他,因为我觉得他的声音有些古怪。


    "你不应该把我写成那样,你不了解我。"他辩解地说。


    "我的小说还没有写完呢。后面的结局你是不会想到的,但是你应该相信我,我不会不了解你。"


    "那么我等着读你的文章吧……"他微微一笑,在这样的笑容里我看到了宽耍方先前还以为我误解了他,现在他却把我宽恕了。


    在这次谈话以后两天方走了。动身的前夜他自己送了一封信来,那里面有这样的话:"我知道我走后你的生活会更寂寞,我知道我走后我的生活也会更寂寞,以后我也许会找到许多勇敢的朋友,但是恐怕再找不到一个像你这样了解我的人了。"


    他甚至说他愿意听从我的劝告,改掉一切的坏习惯,试着把一个过重的责任放在他的肩上。最后他说他不愿意我送他,因为他不肯让我看见他流眼泪。


    方,那个大孩子,他曾几次徘徊在死的边沿上,没有动过一点心,他被好些女性称为粗野的人,如今却写了这样的信。他的友情使我感动。


    我在孤寂里继续写我的这部小说。我拿这来消磨我的光阴。我写得很慢,因为我的生活力就只剩了这么一点了。


    龙眼花开的时候,惠来了。她住在朋友家里,每天总要过海来看我一次。她看见我努力在写小说,就嘲笑道:"你在给我们写历史吗?"


    写历史,我的这管笔不配。这倒使我觉得自己太冒昧了。我分辩说:"为什么要写历史?我们都还没有把脚踏进过去里面呢。"这时候我已经忘却我是一个垂死的人了。


    惠翻看我的小说,她看见慧珠,看见小影,看见仁山,看见所有的人,她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仿佛就和朋友们在一起生活一般,这些人都是她的好朋友。


    "容,写下去吧。"惠这样鼓励我。她同时却责备说:"只是你不应该把我也写进去,一萍不像我。"她的责备里没有一点怒气。我知识她喜欢这小说,因为它给她引起了不少甜蜜的回忆。


    "这只是一些回忆,不是历史。我们的历史是要用血来写的。"她终于掩了我的原稿本,微微叹一口气,说了上面的话。


    惠在对面岛上住了不到一个月,便抛下我走了。她有她的工作,她不像我,我是一个有痼疾的人。我不能够拿我的残废的身体绊住好。


    "容,你多多休息。小说慢慢地写。明年龙眼花再开时,我就来接你回到我们那里去。"我送惠到船上,烟囱叫了三叫,她还叮咛地嘱咐我。她明白我的心很难忘掉离别。她的两道细眉也微微皱起来。


    应该走的人终于走了。他们用他们的血写历史去了。


    我一个人孤寂地留在这个租借地上,用病和小说来排遣日子。


    方去后没有信来,只寄了我两本书。惠也没有信。我知道这是他们的习惯。我知道他们一定比我活得更痛快。


    龙眼花开了,谢了,连果子也给人摘光了。我的身体仍然不好。在这中间我慢慢地,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写着,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小说,写到雄和志成的处刑,写到继先和炳的奇异的死。我仿佛像一个指挥官调动军队,把这些朋友都差到永恒里去。写完小说我忍不住伏在案上伤心地哭起来。我现在是一个隔岸观火的旁观者了。


    像一个产妇把孩子生出来,我把我的血寄托在小说上。虽然我已经是一个垂死的人,但是我的"孩子"会活下去的。我把"他"遗留给惠,让她好好发培养这个孩子吧。


    我的身体是否还能够支持到明年春天,我不知道。然而倘使龙眼花再开放时,我还能够看见惠,那么我一定要离开这个寂寞的租借地。我还记得惠常常唱的那句话:"我知道我活着的时候不多了,我就应该活它一个痛快。"


    1933年除夕于九龙


    这篇文章所写的事实全是虚构。只有关于方的一段有一点根据。方就是高志元,那真实的情形我已经在前面讲过了。


    惠和慧是一个人,但她究竟是不是某一个朋友,我自己也说不出来。


    总之这篇文章的写成与发表,虽有一种烟幕弹的作用,然而横贯全文的情调却极似我写作《电》时的心情。所以它依旧是一篇真挚的作品。从它,读者也可以看出我当时的痛苦的心情来。


    《电》是《爱情的三部曲》的最后一部,它不仅是《雨》的续篇,它还是《雷》的续篇。有了它,《雷》和《雨》才能够发生关系。《雨》和《雷》的背景是两个地方,《雨》里面所描写的是S地的事情,《雷》的故事却是在F地发生。


    《雨》的结束时间应该比《雷》迟。周如水在S地投江的时候,德已经在F地被枪杀了。


    《电》和《雷》一样也是在F地发生的事情,不过时间比《雷》迟了将近三年。在时间上《电》和《雨》相距至多也不过两年半的光景。在《电》的开始贤对李佩珠说:"你到这里来也不过两年多。"在《雨》的末尾,高志元、方亚丹两人到F寺去时,李佩珠对他们说过,希望他们能够在那里给她找到一个工作。也许他们到了F地后不久就把她请了去,这是很可能的。这样算起来,从《雨》到《电》中间就要不了两年半以上的时间。


    但是在这两年半中间,我们可以看见李佩珠大大地改变了,吴仁民大大地改变了,高志元也改变了,至少他的肚皮不痛了。方亚丹没有大的改变,慧和三年前的她比起来也没有什么差别。但是敏完全成了另外一个人。影有了大的进步。


    这可祝福的两年半的时间。正如仁民所说:"今天的社会是一个大洪炉、埃关于《电》我似乎有许多话想说,但是在这里支却不便把它们全说出来。这部小说是我的全部作品里面我自己比较喜欢的一本,在《爱情的三部曲》里面,我也最喜欢它。但不幸的是它经过了几次的宰割,几乎失去了它的本来面目。


    《电》不能说是以爱情做主题的,它不是一部爱情小说;它不能说是以革命做主题的,它也不是一部革命小说。同时它又不是一部革命与恋爱的公式小说。它既不写恋爱妨害革命,也不写恋爱帮助革命。它只描写一群青年的性格,活动与死亡。这一群青年有良好,有热情,想做出一些有利于大家的事情,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就牺牲了他们个人的一切。他们也许幼稚,也许常常犯错误,他们的努力也许不会有一点效果。然而他们的牺牲精神,他们的英雄气慨,他们的洁白的心却使得每个有良心的人都流下感激的眼泪。我称我的小说做《电》。我写这本《电》时,我的确看见漆黑的天空中有许多股电光在闪耀。


    关于《电》里面的人物我不想多说话。这部小说跟我的别的作品不同,这里面的人物差不多全是主人公,都占着同样重要的地位。小说里大部分的人物,都不是现实生活里的某人某人的写照,我常常把几个朋友拼在一起造成了《电》里面的一个人。慧是这样地造成的,敏也是这样地造成的。影和碧,克和陈清,明和贤,还有德华,都是这样地造成的。但是我们似乎也不能因此就完全否定了他们的真实性。


    李佩珠这个近乎健全的性格要在结尾的一章里面才能够把她的全部长处完全显露出来。然而结尾的一章一时却没有相会动笔了。这个妃格念尔型的女性,是我创造出来的。我写她时,我并没有一个"模特儿"。但是我所读过的各国女革命家的传记却给了我极大的帮助。


    吴仁民做了李佩珠的爱人,这个人似乎一生就离不掉女人。在《雾》里面他有过瑶珠,在《雨》里面他有过玉雯和智君,现在他又有了佩珠。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吴仁民了。这就是说他不再是我的那个朋友的写照,他自己已经构成了一个独立的人格,获得了他的独立的存在,而成为一个新人了。


    高志元也许可以说是不曾改变,他不过显露了他的另外的一面,。但是他的健康的恢复会使人不认识他了。


    我说过我是拿那个瘦长的年轻朋友做"模特儿"写了方亚丹的。方亚丹跟德不同,方亚丹不像一座正在爆发的火山。


    虽然慧说他粗暴,其实他不能算是一个粗暴的人,我那个朋友比他粗暴得多。那个朋友对女人的态度是充满着矛盾的。我知道他的内心斗争得很厉害。他在理智上憎恨女人,感情上却喜欢女人。所以有人在背后批评他:口里骂女人,心里爱女人。


    方亚丹却不是这样。方亚丹高兴和小学生在一起,或者忙着养蜂。这些事情我那个朋友也做过。所以当我看见他和小学生在一起玩,或者忙着换巢础毁王台、在蜜蜂的包围中跑来跑去的时候,我也会像李佩珠那样地奇怪起来:"你这个粗暴的人怎么可以同蜜蜂和小学生做好朋友?"


    我那个瘦长的年轻朋友虽然有不少的缺点,但是他和方亚丹一样,是一个有赤子心的人。我"枪杀"和方亚丹,我悲惜自己失掉了这样一个可爱的友人。但是那个瘦长的年轻朋友还活着,听说他已经渐渐地治好了玻那么我祝他早早地回到他的蜜蜂和小学生的中间去。


    慧这个人我自己也很喜欢。她那一头狮子鬃毛一般的浓发还时时在我的眼前晃动。她不是一个健全的性格。她不及佩珠温柔,沉着,坚定;不及碧冷静;不及影稳重;不及德华率真。但是她那一泻千里的热情却超过了她们大家。她比她们都大胆。她被人称为"恋爱至上主义者,因为她的性的观念是解放了的。


    "我知道我活着的时间不多了,我就应该活它一个痛快。"


    她常常说的这一句话给我们暗示了她的全部性格。


    敏和慧相爱过,但是"自由性交主义者"的慧并没有固定的爱人。敏爱过慧,现在还在爱慧。不过现在他已经把爱情看得很轻了。他这个人在三年中间变得最多,而且露出了一点精神异常的现象,使他带着病态地随时渴望牺牲。他正如佩珠所说,是一个太多感情的人,终于被感情毁了。他为了镇静他的感情,就独断地一个人做了那件对于大家都没有好处的事情。


    陈清这个典型是有"模特儿"的。那是我的一个敬爱的友人,他现在还在美国做工。他的信仰的单纯和坚定,行动的勇敢和热心,只有认识他的人才能够了解。陈清的最后的不必要的牺牲,在我那个朋友看来倒是很自然的事情。这种事情从吴仁民一直到敏,他们都不会做。但是陈清做出来却没有一点不合情理的地方。这与他的性格相合。不过这个典型的真实性恐怕不易为一般年轻读者所了解。


    贤这个孩子也是有"模特儿"的,但是不止一个。我几年前在一个地方看见他常常跟着"碧"到处跑来跑去,脑子里留下较深的印象。然而我那时所看见的却只是他的外表(不是面容,贤的面容是从另一个孩子那里借来的),所以后来写贤时,我也是把几个人拼起来写的。不知道怎样我非常喜欢这个孩子。


    关于《电》,可以说的话都说出来了。应该说的话似乎还有,但是我也不想说了。我阖上了那本摊开在我面前的《电》。我这样做了以后,我的眼前就出现了李佩珠的充满着青春的活力的鹅蛋脸,接着我又看见被飘散的黑发遮了半个脸庞的慧。我的心因为感激和鼓舞而微微地颤动了。我的灵魂被一种崇高的感情冲洗着,我的心里充满着献身的渴望。恰恰在这个时候我的眼前出现了两张信纸,这是我想答复而终于没有答复的一封信,所以我一直把它们夹在《电》里面。


    我很久就想给先生写一封信了,很久很久。先生的文章我真读不过少,那些文章给了我激动,痛苦和希望。


    我老以为先生的文章是最合于我们青年人的,是写给我们青年看的。我有时候看到书里的人物活动,就常常梦幻似的想到那个人就是指我。那些人就是指我和我的朋友,我常常读到下泪,因为我太像那些角色。那些角色都英勇的寻找自己的路了,我依然天天在这里受永没有完结的苦。我愿意勇敢,我真愿意抛弃一切捆束我的东西埃——甚至我爱的父母。我愿意真的"生活"一下,但现在我根本没有生活。


    我是个大学低年级生,而且是个女生,父母管得我像铁一样,但他们却有很好的理由——把我当儿子看——他们并不像旁的女孩的父母,并不阻止我进学校,并不要强行替我订婚,但却要我规规矩矩挣好分数,毕业,得学位,留美国;不许我和一个不羁的友人效往。在学校呢,这环境是个珠香玉美的红楼,我实在看不得这些女同学的样子。我愿找一条出路,但是没有。这环境根本不给我机会。我骂自己,自己是个无用无耻的寄生虫,寄生在父母身上。我有太高太高的梦想,其实呢,自己依然天天进学校上讲堂,回家吃饭,以外没有半点事。有的男同学还说我"好",其实我比所有的女生更矛盾。


    先生。我等候你帮助我,我希望你告诉我,在我这种环境里,可有甚么方法挣脱?我绝对相信自己有勇气可以脱离这个家——我家把他们未来"光耀门楣"的担子已搁了一半在我央上,我也不愿承受——但脱离之后,我难道就回到红楼式的学校里?我真没有路可去。先生。


    你告诉我,用什么方法可以解除我这苦痛?我读书尽力地读,但读书只能使我更难受,因为书里讲着光明,而我只能远望着光明搓手。我相信书本子不能代替生活。我更不信大学生们组织讨论会,每星期讨论一次书本子就算完成了青年的使命。谁知道我们这讨论又给旁人有什么补益呢?只是更深地证明了我们这群东西早就该死。


    先生,帮我吧,我等待你的一篇新文章来答复我。请你发表它,它会帮助我和我以外的青年的。


    你的一个青年读者


    这个"青年读者"不但没有告诉我她的姓名,她甚至不曾写下她的通信地址,使我无法回信。她要我写一篇新的文章来答复她,事实上这样的文章我已经计划过了,这就是一本以一个少女做主人公的《家》,写一个少女怎样经过自杀,逃亡……种种方法,终于获得求知识与自由的权利,而离开了她的专制腐败的大家庭。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样的一本书写出来对于一般年轻的读者也许有一点用处。但是多忙的我什么时候才有机会动笔写它,连我自己也没有把握。我三年前就预告了要写一部《群》,直到今天才动笔写了三页。


    另一本《黎明》,连一个字也没有写。明天的事是没有人能够知道的。说不定我写完了这篇《总序》就永远搁笔。说不定我明年又会疯狂地写它一百万字。但是我不能再给谁一个约言。那么对于那个不知道姓名的青年读者,就让我把李佩珠介绍给她做一个朋友吧。希望她能够从李佩珠那里得到一个答复。


    为了这三本小小的书,我写了两万多字。近两年来我颇爱惜自己的笔墨,不高兴再拿文章去应酬人。这一次我却自动地写了这么多的字,这也许是近于浪费吧。然而我在这里所写的都是真实的话,都是在我的心里藏了许久的话。我很少把它们对别人倾吐过。它们就像火山里的喷火,但是我用雪把火山掩盖了。


    我自己这个人就像一座雪下的火山。在平静的表面下,我隐藏了那么强烈的火焰。别人只看见雪,只有我自己才知道火。那火快要把我的内部烧尽了。我害怕,我害怕将来有一天它会爆发。


    这是我的"灵魂的一隅",我以前不曾为任何人打开过,但是现在我开始来启门了。


    那么我就索性把两年前我写的一段自剖的话引在这里来作为我这篇《总序》的收尾吧:……一个人对自己是没有欺骗,没有宽恕的。让我再来打开的我灵魂的一隅吧。在夜里,我常常躺在床上不能够闭眼睛,没有别的声音和景象来打扰我。一切人世的荣辱、毁誉都远远地消去了。那时候我就来做我自己的裁判官,严厉地批判我的过去的生活。


    我的确犯过了许多错误。许久以来我就过着两重人格的生活。在白天我忙碌,我挣扎,我像一个战士那样摇着旗帜呐喊前进,我诅骂敌人,我攻击敌人,我像一件武器,所以有人批评我是一架机器。在夜里我却躺下来,打开了我的灵魂的一隅,抚着我的创痕哀伤地器起来,我绝望,我就像一个弱者。我的心为了许多事情痛苦,就因为我不是一架机器。


    "为什么老是想着憎恨呢?你应该在爱字上面多用力。"一个熟识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来。


    在过去我曾被视为憎恶人类的人,我曾宣传过憎恨的福音,因此被一些人把种种错误的头衔加到我的身上……许多人指责过我的错误了。有人说世界是应该用爱来拯救的。又有人说可憎的只是制度不是个人。更有些人拿了种种社会科学的术语来批评我的作品。他们说我不懂历史,不懂革命。他们说这一切只是没落的小资产阶级的悲哀。他们说我不能够反映现实生活。


    对这些批评我也曾仔细考虑过……我在许多古旧的书本里同着法、俄两国人民经历过那两次大革命的艰苦的斗争,我更以一颗诚实的心去体验了种种多变化的生活。我给自己建立了一个信仰。从十五岁起一直到现在我就让我的信仰给我领路。


    我是浅薄的,我是直率的,我是愚蠢的。这些我都承认,然而我却是忠实的,我从来不曾让雾迷了我的眼睛,我从来不曾让激情昏了我的头脑。在生活里我的探索是无止息的,无终结的。我绝不掩饰我的弱点。但是我不放松它,我极力跟它挣扎。结果就引起了一场斗争。


    这场斗争是很激烈的。为着它我往往费尽了我的心血,而我的矛盾也就从此产生了。


    我的生活里是充满了矛盾的。感情与理智的冲突,思想与行为的冲突,理想与现实的冲突,爱与憎的冲突,这些织成了一个网,把我盖在里面。它把我抛掷在憎恨的深渊里,让狂涛不时来冲击我的身体。我没有一个时候停止过挣扎。我时时都想从那里面爬出来。然而我始终不能够冲破矛盾的网,那张网把我缚得太紧了……没有人能够了解我,因为我自己就不肯让人了解……人们只看见我的笑,却没有人知道我是整天拿痛苦养活我自己。


    我的憎恨是盲目的,强烈的,普遍的。我常常把我所憎恨的对象描画成一个可憎的面目。我常常把我所憎恨的制度加以人格化,使它变成了一个极其可恨的人,我常常把我的爱变成憎恨……这一切在别的人看来也许全是不必要的,他们也许以为雾迷住了我的眼睛。其实这全不是。我知道我不过是一个过渡时代的牺牲者。我不能够免掉这一切,完全是由于我的生活的态度。我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青年,我生活在这个黑暗的混乱时代里面。因为忠实:忠实地探索,忠实地体验,就产生了种种的矛盾,而我又不能够消灭它们……我只是一个极其平凡的青年。


    我的一生也许就是一个悲剧。然而这是由性格上来的(我自小就带了忧郁性)。我的性格毁了我自己一生的幸福,使我竟然在痛苦中得到满足。有人说过革命者是生来寻求痛苦的人。我不配做一个革命者,然而我却做了一个寻求痛苦的人了。我的孤独,我的黑暗,我的恐怖都是我自己找来的。对于这个我不能够抱怨。


    我承认我不是健全的,我不是倔强的。我承认我已经犯过许多错误。但这全不是我的思想、我的信仰的罪过。那个责任应该由我的性格、我的感情来负担。也许我会为这些过错而受惩罚。我也绝不逃避。自己种的苦果就应该自己来吃。这并不是我一个人的命运。做了过渡时代的牺牲者的并不止我一个人。我甚至在马拉,丹布,罗伯斯比尔,别罗夫斯卡雅,妃格念尔这般人中间发现了和这类似的悲哀,虽然他们的成就是我万万不敢想望的。


    然而不管这些错误,我依旧要活下去,我还要受苦,挣扎,以至于灭亡。


    那么在这新年的开始就让我借一个朋友的来来激励自己吧:"你应该把你的生命之船驶行在悲剧里(奋斗中所受的痛苦,我这样解释悲剧),在悲剧中振发你的活力,完成你的创造。只要你不为中途所遇的灾变而覆船,则尽力为光明的前途(即目的地)而以此身抵挡一切痛苦,串演无数悲剧,这才算是一个人类的战士。"


    巴金


    1935年10月27日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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