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进裙去

3个月前 作者: 蔡康永
    每天穿裤子时,


    都没有流浪的感觉呀?


    为什么一穿上裙子,


    忽然就好像到了异国?


    有很强烈的陌生感啊……


    本班三巨人当中,最魁梧、最雄壮的一位,并不是课余时间去跳钢管猛男秀的公牛同学。而是比公牛更“大只”的乔·狄明哥。


    我在开学第一天,就对狄明哥同学很惊叹,他的肌肉戏剧化的起伏,五官全部巨大到具有警告意味,毛脚毛发浓密到足以另织一层薄内衣,唯独头顶光秃敞亮。


    幸好狄明哥甚雄伟,这些配备一一加上去也都各得其所,并不突兀。他整个人一眼看去,就是个被人从神灯里搓唤出来的巨灵,然后那人恶作剧的把神灯丢掉,他就留在UCLA了。


    第一堂课,我被他骨碌碌的巨眼扫到,顿时觉得喉咙一紧,吞咽困难,我认定他隶属于某个恐怖组织,学拍电影是为了宣扬他们组织的理念,或者下次发布攻击原因的录影带时,把他们的首领拍得更有型点。


    UCLA本来就标榜吸收各种异类文化,以扩充电影创作的视野,如果真的收进来一名潜伏的恐怖分子,也不是什么太意外的事。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狄明哥同学,是一个不粗野、不暴烈、不豪迈的人。狄明哥如果遇到他认为可笑的事,他会把头往后一仰,轻蔑一笑,用手轻拂过额前头顶,其姿态完全符合日本漫画里常出现的势力贵妇的表情,只是贵妇浅笑之余,带着钻戒的纤纤玉指拂过翻飞秀发,闪耀动人,自有风韵。


    而我们的狄明哥,巨掌拂过巨型光头,咧开巨嘴嗤笑,声势虽然惊人,但实在谈不上风韵。


    另外,狄明哥也常显示兰花指,端杯子、捏底片、出指骂人,必有小指翘起,做兰花状,只是手指粗大,呈现的是热带雨林的异种巨兰。


    狄明哥同学身体锻炼得壮硕,天生身材又巨大,只是气质阴柔,眼角眉梢,风情无限。他当然也不隶属于任何恐怖组织,他是意大利血统,生长于纽约,毕业自设计界有名的帕森思学院,进UCLA之前,向来在纽约做设计。


    *


    有一天,狄明哥同学,对我出示请帖一份,说是设计界的派对,为了欢迎几个欧洲来的年轻设计师,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参加。我当然说好。我们拍电影的学生,为了挤出每一分钱来拍自己的学期制作,生活上拮据得要命,既不能吃美食,也不能饮好酒,这种学生,就该参加排队。派对不同于宴会,不必跟众宾客对坐,面面相觑、没话找话、彼此检查身份、验明正身。派对形式松散,大家晃来晃去,交谈不必超过三分钟,找个借口就能轻易闪人。这样的派对,最适合饥饿的人快速补充营养,桌上点心虽然一份一份小小的,但多吃几十份也就很饱。尤其是设计界这种大家装模作样的派对,食物旁边一定人烟稀少,像时尚模特儿们,个个仙风道骨,自动免疫于所有食物的引诱。于是我们这种掠食者型的客人,也才得以一展抱负、安身立命。


    狄明哥当然不知道我点头的原因是饥饿,反正有人陪他去派对就好了。我们两个约好在派对中碰面。


    *


    派对那日,我穿上香港产的硬绸唐衫,对付欧美设计界人士,唐衫或旗袍这些东方衣饰,比较能够超然物外,不必陷入满场普拉达斗亚曼尼、香奈尔拼圣罗兰的混战当中。西方人既看不出质料,又判断不出价钱,出于对古老东方文明的敬重,多半也就莫测高深、相安无事。要不然设计界的派对,大家都目光如电、血淋淋的交锋,谁要是穿了件过季的名牌,如果没个好的说法,当晚不免被当“贱民”对待。


    我到了派对现场,一眼望去,找不到狄明哥,我想他迟到了,就胡乱先跟大伙儿应酬两句,然后按照计划,逐步往食物桌方向移动。


    *


    “康永!”忽然有人叫我,我抬头张望一下,没看到认识的人。我想我一时听错,又继续在人群中匍匐前进。


    “康永!”又听一声叫唤,我再抬头,循声望去,“康永,在这里!”我看见了,一个“女巨人”在跟我挥手。


    我本能的微笑挥手回报,以免失礼,然而好景不长,我的手挥动三下后冻结在空中,微笑冻结在脸上。


    那个女巨人,是狄明哥同学。


    狄明哥,他穿着女装、戴着俏丽的假发,出现了。


    *


    穿女装的巨人,狄明哥同学,以迅猛龙般的优雅小碎步,快速奔向我。


    我叫自己冷静,深呼吸,比较镇定了。我再睁大眼对目标扫描一遍,这逼近中的不明物体——有可能是狄明哥的妈妈?还是狄明哥的姐姐?阿姨?外星人般的狄明哥?


    都不是。是狄明哥同学本人。


    我忧喜参半的迎上前,跟狄明哥相认,本来就要脱口而出,问他:“你怎么了?”可是看到狄明哥明艳又欣喜的表情,立刻警觉这样问会太失礼,危机间硬生生改口说:“狄明哥,你……今晚真漂亮……”


    狄明哥抓住我的手,欢喜得像小女孩般雀跃了两下,我担心的瞄瞄他的高跟鞋,发现他穿了古典的“毕业生”中罗宾森太太网状黑丝袜,黑丝袜的准线准准的对齐在后小腿肌肉隆起的弧线上。


    “狄明哥,你……把腿毛都刮光了!”我立刻警觉的往他手臂看去,他穿的女装是长袖,从袖口露出的手腕、手掌,也都“去毛”处理了。


    “这有什么?康永,两个钟头就弄好了。”狄明哥用兰花指,从桌上拿起酒杯递给我。


    *


    开始有人跟狄明哥打招呼了,大部分是礼貌性的招呼,一两位比较热络,但没有任何人露出古怪的神色。


    “康永,你喜欢我这件衣服吗?”狄明哥快乐得原地转个小圈,我点点头,我听见自己咕噜一声咽下一口口水,我说:“很漂亮……很……别致……”


    “是当季的亚曼尼,我只修改了肩膀这边,就穿得上了!”


    狄明哥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连身窄裙女装,领子很高,包住颈子,挡住了狄明哥的喉结。衣服的线条很流利,确实是明了低调的亚曼尼,只是遇上了狄明哥的身材,再怎么低调,也低不下去了。


    我看看狄明哥宽阔的肩膀,把洋装撑得如同一面幽灵船的黑色巨帆。有些女性游泳好手也有这个身材,所以也不能说狄明哥有多“超出规格”。况且,他作为设计师的品味确实出色,选用的黑色齐耳假发俏丽有型,眼影也刷得很节制。可是——不管品位再怎么好,他整个人就是太“大只”了,我穿着唐衫,站在他旁边,人家可能会以为是神秘的东方术士,把他从哪里给“召唤”出来的。


    *


    我开始感觉到一些陌生来宾投来的眼光,可是狄明哥似乎没感觉,我把他拉到一旁。“狄明哥,越来越多人在看你了。”


    “我知道。没关系的。”他说。


    我忽然灵光一闪。“你是在拍作业片吗?你在拍作业片,对吧!”我一下觉醒了:“是‘性别研究’作业,对吧?摄影机呢?藏在这里吗?”我指指他的普拉达小黑皮包。


    “康永,别紧张,没事,我没有在拍作业,我是来参加派对的。”他安抚我。


    “可……可是,这又,不是个化妆舞会,你怎么穿这样?”我再也忍不住了。


    “穿‘这样’?你是说,我穿女装吗?”


    “废话,不然你以为我在讲什么?你以为我要问你头发去哪里剪的吗?”我有点生气了。


    “我周末通常都穿女装的。”狄明哥说。他说得轻松,好像在说他周末都去钓鱼一样。


    “你周末为什么要穿女装?”我问。


    “女装很舒服,也很有趣,比男生的衣服有趣多了。”


    “太空装也很有趣,你干嘛不穿太空装算了?”


    “康永,你在生气?”狄明哥用巨掌捂住微噘的红唇:“我很惊讶你在生气,你为什么生气?”


    “我……我觉得被耍了,你要穿女装,你起码应该先告诉我一声……”


    “先告诉你?先告诉你干嘛?跟你约好两个人怎么搭配穿的颜色吗?穿衣服是每个人自己的事,如果我穿男装,你就绝对不会要我先告诉你一声吧。”


    “这里……还是有很多人在注意你,你不会不自在吗?”


    “我看是你不自在,我这么费心打扮了,本来就是要给人看的。”


    我是很不自在。我实在搞不懂他怎么能戴着假发假睫毛、穿着洋装和丝袜,还这样若无其事的谈笑风生。最怪的是,出现了一些显然跟他比较熟的朋友,没有一个露出讶异的表情。我想他是真的常常在周末穿女装出来玩吧。


    法律并没有规定男生不可以穿女装。法律更没有规定超过一百九十公分的男生不可以穿亚曼尼的女装,可是,我还是有点呼吸困难,我本来是想来找点吃的,现在却不怎么饿了。反正看起来狄明哥也不需要我做伴,他已经被他的熟朋友们环绕,于是,我溜出了派对。


    *


    我一个人走在西好莱坞的街头。我在想狄明哥穿女装的事。他说的,关于穿衣服的事,其事都没有错,那是每个人自己的事,自己高兴就好了。


    那,狄明哥为什么从来不穿女装到学校来上课?


    我心中浮现女装狄明哥出现在教室里的画面,我想象着教授的表情。


    我不寒而栗,女装真的太有趣了。


    *


    在看过狄明哥同学的惊人女装打扮之后,我实在很想跟同学聊聊这件事情。


    我找了莉莎:“你觉得狄明哥的品味怎么样?”


    “哪方面的品味?”莉莎问。


    “穿衣服的品味。”


    “很不错哦。他上次帮我的演员搭配的衣服,拍出来都很好看。”莉莎说。


    “我是问你觉得他自己会不会穿衣服?”


    “他自己嘛……”莉莎嘟起鲜红的樱桃嘴,拿笔杆在嘴唇上敲呀敲的,边敲边想——只见笔杆渐渐沾染上她的口红,我脑中浮现“铁面无私”中黑道老大不断用球棒猛敲叛徒后脑,球棒越敲越红的画面。


    “狄明哥老是穿黑色呀,黑T恤、黑牛仔裤、黑卡其裤,配上她的黑胡碴跟黑眼球,很酷啊。”丽莎说。


    我想到狄明哥的黑胡碴,派对那晚被粉底遮盖得很不错,很有冬雪将融,春草待发的境界。


    “莉莎,你只看过狄明哥穿黑衣黑裤?”


    “嘻嘻,我也不介意有机会看看他毛茸茸的大肌肉啦。”莉莎丢下个巧笑,走了。


    我接着又试探了两个同学,没有人对狄明哥的穿着有任何特殊反映——显然,我是本班唯一见到女装狄明哥,而且依然还活着的人。


    既然狄明哥在这一班的新同学当中,特别选中了我“独享”他闲暇时爱穿女装的嗜好,我觉得应该尊重这份他赋予我的特权,不该把这事张扬出去。毕竟只是每个周末穿一次女装这样的小事,又不是每个周末杀一个女人。


    *


    轮到上“制片预算”的课,在教室遇见狄明哥,他穿着平日的黑衫黑裤,对我眨眨眼。


    “狄明哥,学校只有我见过你穿女装,这对别人不太公平吧。”我说。


    “不只你见过,薛佛教授也看过一次,我们在超级市场碰到的,我跟他打了招呼,他很困惑的点点头,就推着推车逃走了。”


    “他可能本没认出是你。”我说。


    “他知道是我啦,上次他把作业发回来,在眉批上有建议我下次可以试试红色假发呢。”


    “狄明哥,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没事穿穿女装的?”


    “中学,十四岁左右吧?”


    “你十四岁的时候,个子已经这么大了吗?”


    “没有,十四岁时很瘦小,很容易找到可以穿的衣服,我妈跟我眉的衣柜,我都常常翻,挑些衣服来试试。”


    “男生穿女生的衣服,不觉得很拘束吗?像胸罩,不就很拘束吗?”我问。


    “是很拘束,但拘束不是问题呀,拘束,会让你对自己的身体更有感觉,会发现自己很多动作会跑出新的样子来,跷脚的方法、走路的姿势、上床前脱掉衣服的过程,都会变得不一样。这好像是跟自己的身体玩游戏。”


    “呃,其实,跟身体可以玩的游戏,还挺多的,何必一定要穿女装呢?”


    “何必特别不穿女装呢?衣服本来就有各种穿法的。你们东方男生常常穿的袍子,在我看有些也就像女生的长裙洋装差不多,你应该放松一点看待这种事。”


    “你以前穿你妈你妹的衣服,没被她们发现过吗?”我问。


    “有啊,有一次我妈新买了件兔毛镶边的阿哥哥裙,我看了爱得要命,刚好我妹本来就有一双白漆皮长筒靴,我连做梦都梦到把这条兔毛裙配上这双白靴子,穿出门去跳舞……”


    “你真的这样做了吗?”我咽了一口口水。


    “我十四岁的时候,没肌肉、头发很长、没这么多毛,穿上阿哥哥裙加长靴,其实满好看的。”


    “你穿这样……去了哪里?”我问。


    “跟我那时候的女朋友约会,一起去跳舞呀。”


    “跟女朋友!那她没昏倒?”我问。


    “她呀,她是有点吃惊啦,可是她也蛮喜欢那条裙子的,我答应跟她交换穿,她就很高兴啦。”


    “她……她没有拒绝跟你约会吗?”


    “康永,十四岁的人,比大人自由得多了,十四岁根本很多状况还搞不清楚,穿个裙子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那,你爸、你妈呢?”


    “我从来就没见过我爸。我妈呢,酒鬼一个,她每次喝醉了,就会自动把衣柜里的新衣服拉出来,一件一件叫我试穿给她看,她可乐得很呢。是我后来块头越长越大,才塞不进她的衣服了。”


    狄明哥回味往事,至此才略显怅然。


    “狄明哥,如果你不觉得男生穿女装是错的,也不介意老师或同学看见,那你干嘛不直接就每天穿女装到学校来上课呢?”我问他。


    “康永,穿女装很花时间,又不是直接绑一件欧巴桑的围裙,就可以出门了。要化妆、要除毛、要搭配皮包皮鞋,太麻烦了。”狄明哥说。


    “一次嘛,穿一次,让班上同学看看就好了,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我怂恿他。我觉得“好东西应该跟好同学”分享……还是……我不想再一个人憋着这个秘密?


    “说得也是,嗯……那就下礼拜吧。”他竟然认真在想了:“下礼拜‘世界电影史’的课,人最多,研究所跟大学部的学生都有,既然要秀给人看,就秀给多一点人看见。”狄明哥很兴奋。


    “对呀,对呀,人越多越好。”我也很兴奋,想象着全班目瞪口呆,又要故作没事的场面。


    “康永,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你也要陪我,一起穿女生衣服来上课。”


    当巨人狄明哥同学,要我陪他一起穿女装去学校上课时,我以为我会立刻脱口而出:“狄同学,你疯了。”


    可是我没有。


    这让我暗自惊惶的进行了三秒钟内心独白:“喂,康永,你不会真的有点想穿女装上街去吓人吧。”


    见我没拒绝,狄明哥笑嘻嘻的说:“我在中国城看过有一种叫‘旗袍’的衣服,你可以穿旗袍!”


    我一听到“旗袍”两个字,当下吓出一头冷汗,背脊仿佛有一条冰蛇窜出。我扳起脸来,狠狠瞪着狄明哥:“休想!除非我死,谁也休想叫我穿旗袍!”


    “为什么呢?”狄明哥用他刮过毛的巨掌,托住满是胡碴的两腮:“奥斯卡颁奖典礼,有好几个大明星都穿过旗袍,都很好看啊……”


    “她们都是美女!是世界上最美的几个美女,她们穿什么都很好看,她们就算戴上教宗那顶蚌蛤怪帽,还是很好看!”


    “好嘛……那就不穿旗袍嘛……那你想穿什么?”狄明哥问。


    “我根本不想穿女装,我跟你不一样,我一点都不觉得女装有什么舒服的,我既不喜欢轻飘飘的纱,也不喜欢小碎花或小碎钻,我觉得穿丝袜很痛苦,高跟鞋更会害我跌个半死!——”


    “等一等,”狄明哥打断我的话:“你穿过丝袜和高跟鞋?”


    我愣住:“有吗?什么时候?”


    “你刚刚自己说的,丝袜让你痛苦,高跟鞋害你跌跤……”


    “我真的这样说了……”我觉得一阵迷糊:“可是我没穿过丝袜和高跟鞋呀?”


    狄明哥脸上,出现诡秘又得意的笑容:“也许你是个梦游异装癖者,专门在睡着以后,从床上爬起来打扮成可爱的小女生,去逛二十四小时全开的购物中心,结果在电动扶梯上只顾照镜子描口红,就不小心跌到了,丝袜钩破……高跟鞋折到跟……”


    “狄明哥,我没有梦游的习惯!”我的脸变臭,口气也不高兴了,我把背包收一收,摔到背上:“我既没空梦游,也没兴趣扮女装,我才不要陪你穿女装来上课,我可不是为了扮女生这种低级的游戏进UCLA的,你自己慢慢研究今晚要擦那个颜色的口红吧,恕不奉陪了,拜拜——”


    我起身走人,留下狄明哥呆在座位上。


    当我走出教室以后,我不太觉得生气了,取而代之的,是有点害怕,我回头看看,看巨人同学有没有追上来,我想象他如果要追上来打我,我跑三步大概只抵得上他跨一步,我的鼻梁挨不挨得起他一拳头?


    我的脚步加快,心中懊恼,觉得这整件事莫名其妙,本班近三十人,既有美艳无比的女同学,也有博学稳重的男同学,为何狄明哥偏偏要挑我来分享这个尴尬的秘密?


    “而且,他刚刚说的是真的吗?我是因为这样才假装生气跑走吗?我真的有穿丝袜、高跟鞋出去梦游逛大街吗?”


    *


    等我回到家,脱了衣服,跨进澡缸,开始淋浴的时候,水龙头一开,水哗啦哗啦的从莲蓬头洒下来,我感觉水冲到脸上,听着水声,忽然我心里悚然一惊,想到“剃刀边缘”的淋浴屠宰画面,我懦弱的用眼角余光瞄瞄浴帘外,想象会有戴蓬乱假发、高举尖刀的巨人魔影出现——


    忽然听见浴室门打开,我吓得大叫一声,结果浴帘外,也是一声惨叫,哐当几声,我把头探出浴帘,只见室友象牙君精神恍惚的呆站在门口,脚边掉了一地的茶叶。


    “象牙,你开门干嘛?”


    “我要给你看我调配的烟味茶叶啊。”象牙说。


    “我不要看,我在洗澡。”我再把水龙头打开。


    “那你鬼叫什么?吓我一跳。”他问。


    “我…………我以为有男扮女装的杀手,要进来杀我…………”我小声地说。


    “哈哈哈……哈哈哈……念电影的神经病,是所有神经病中最浅博的了,哈哈哈……”他大笑走开了,想也知道,在他特别调配的“烟味茶叶”助兴之下,他会笑得比常人更加欢畅两倍。


    我对于自己竟然把狄明哥想象成“剃刀边缘”里的扮装杀手,觉得很内疚。这内疚有一部分是因为“剃刀边缘”里的杀手,扮女装的品位实在很差,假发是便宜货还打结,身上穿的是廉价的花洋装——我怎么可以把女装狄明哥跟这么低品位的杀手联想在一起呢。


    当然,我更大的内疚,恐怕是我竟然对狄明哥失去耐心。他爽快地让我知道他的秘密,他以为我会开朗的看待他的嗜好,结果呢?我叫他一个人慢慢选口红,就丢下他不管了。


    不行,我得跟他和解。


    *


    处境小有尴尬的时候,共同观赏电影常可用来打破僵局,提供一个台阶。想对伴侣忏悔自己不忠的话,不妨先租一部“麦迪逊之桥”来,共同观赏,试探一下对方的反应如何,再走下一步。不过,“麦迪逊之桥”只适合测试女生,对男生很少有用,因为此片一放,向来是女生大哭,男生大睡。男生是低等动物,对于讲外遇,却没有床戏的电影,根本无法原谅。不过,话又说回来,“麦迪逊之桥”主角,难得鸡皮鹤发,女的虎背熊腰,似乎略去床戏不拍,也是明智抉择。


    我觉得我推开了巨人同学狄明哥友谊的手,对他关上了门,我不算一个够意思的同学,我辜负了新朋友对我的信赖。


    我决定仰赖电影之力,敲敲和解的门,我去租了一部奇片:一九五三年的《男格兰还是女格兰》。我租这片,要跟狄明哥同学共赏。


    这部电影奇在何处?首先题材就很奇:故事是讲一个男人特别爱穿他女朋友的羊毛衫,也常偷扮女装上街去。这样的题材在一九五三年,确实够前卫的了。更奇的是,在片中饰演这个爱穿女装的男人的,正是导演艾得伍德本人,而这位伍德导演在他的真实人生中,也真的就是热爱女装,常在拍片现场一旦缺乏灵感,就突然消失,十分钟后,他再出现在工作人员面前,已然穿妥一身女装、假发与口红齐备,继续导戏,据说他一换女装就创意泉涌、完全不顾全场人的目瞪口呆。


    但是这些奇怪特色,都不足一彰显《男格兰还是女格兰》在电影史上的独特地位——


    这部电影,经常被票选为影史上“拍得最烂的电影”之前十名。


    整整八十分钟里,真正由艾得伍德自导自演的段落,不超过十分钟,剩下的七十分钟,因为艾得伍德拍到没钱了,他就拿了一堆没人要的、根剧情完全无关的新闻影片和动物影片来凑数,看得观众一头雾水。


    而且所有演员的演技都糟到不行,表情生硬得仿佛是僵尸被叫醒来演的。更惨的是,每句对白都烂得要命,除了有一段对“异装癖”的医学解说,虽然语调听起来是把观众当小学生,但起码是有意义的。剩下的对白,通常不知所云到顶点,没事会冒出一个打扮像吸血男爵的老人,对着观众大叫“当心你家台阶上那只绿龙”这种没头没脑的鬼话。


    妙的是,这样的大烂片,为什么没有被时间淘汰到垃圾堆里去?


    因为《男格兰还是女格兰》已经烂到了一个极致、烂出了一种无法磨灭的风格。这位艾得伍德导演,早已得到一个希区考克或史匹柏都永远也得不到的头衔——


    “影史上最烂最烂的导演!”


    你只要去录影带店租艾得伍德的电影,包装上一定堂而皇之的表明:“影史上最烂导演的代表作”!


    艾得伍德最有名的一部是“外太空九号计划”,曾经当选“有史以来最烂电影”。每到狂欢节庆,LA有的艺术电院就会早早宣布,要办“外太空九号计划”的大烂片化妆派队,到了当晚,参加派队的人就纷纷打扮成“外太空九号计划”里的人物,有的扮成复活的胖子,有的扮成外星入侵者,大伙闹哄哄带着啤酒、零食进电影院。会参加这个派队的,其实都对这部大烂片了若指掌了,等绒幕拉开,烂片堂堂开演,观众就开始跟银幕上的角色,展开唇枪舌剑,你来我往,蔚为电影播映史上的奇观。片中各角色蠢话源源不绝,观众也就毫不客气加以嘲笑辱骂,骂得聪明,其他观众自然击节叫好;骂得冷场,那就难逃嘘声。


    所有艾得伍德的电影,最蠢之处,或者说,最珍贵之处,在于他用的演员演技虽然烂到不行,偏偏又都敬业得要命,不管演吸血鬼的、或者演星际战士的,个个煞有介事,认真表演,“外太空九号计划”里的讨喜角色一出场,大家就口哨掌声、热烈欢迎,等那角色一做蠢事,大家又把纸屑爆米花纷纷丢向银幕。这是电影圣城才特有的派对型态,影史上能被这样玩的怪片也不多,每十年得一部而已。


    艾得伍德的电影虽烂,却另有魅力,尤其我们电影系学生,看他只有钱买几个纸盘,裹上金纸,用钓鱼线钓起来,也有脸假装是飞碟,穷成这样,竟然还敢继续拍科幻片,还敢让飞碟中弹着火,结果连钓鱼线都烧起来。这种天真的勇气,实在令电影学生起敬意。


    《男格兰还是女格兰》虽然不是艾得伍德最烂的作品,但毕竟符合我面对的狄明哥难题。也只有我们这种沉迷于电影的痴人,才会想用这么怪的方法来沟通吧。好像蜜蜂的古怪舞姿,自成他们心意相同的密码。


    *


    当我把《男格兰还是女格兰》交给狄明哥的时候,果然他就笑了出来。他说他一直想看这部传说中的片子,但老是忘了找来看。于是当天我们叫了皮萨可乐,在狄明哥家一同观赏。


    然而,不该在狄明哥家看的,这是一个错误。


    电影看到一半,狄明哥就起身去打开衣柜,找出一件羊毛女衫来,跟画面上比对着说:“你看,我也有一件,同样料子的。”


    接下来,当然,就开始试女装了。


    我对试穿女装一点也感觉不出乐趣,狄明哥一件又一件拉下衣架来,热情地要我套套看,我只有一再推辞,我的人生的确有很多绮念异想,可是当中并不包括跟一个意大利毛毛人挤在一排女装面前,一件一件试穿。


    我坚决的推辞,一件都不肯试,最后狄明哥很扫兴的倒在满床的衣裙堆里,把脸深深埋进去。这景象看起来当然很古怪,像阿拉丁神灯的巨灵神遭遇飞毯故障,从高空坠机在埃及艳后的更衣室里。


    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租来的《男格兰还是女格兰》虽然还在放,但实在名副其实的烂到令人逐渐进入痴呆状态……


    我想到我来的原因,我觉得我应该给予狄明哥支持,我是来表示善意,回报他把秘密分享给我这么一个与他不熟的外国同学。


    我的教育,我的个性,都让我相信人有自由穿任何衣服、或者不穿衣服。人不该是衣服的奴隶,应该倒过来,衣服是人的奴隶。


    不管是中东的女生想把脸露出来,或是“呛红辣椒”乐团全身只在那里套上一只毛袜,只要是人,想穿什么,想怎么穿,他都应该有那个自由。


    不过,像所有伪善的文明人士一样,我只是说说而已。如果要我为了表演,那穿成女装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如果是为了“乐趣”,叫我穿女装,我可真做不到。


    那……如果是,为了“友谊”呢?


    狄明哥一直都保持把脸埋在美丽的女装堆成的小山里。


    有一股被细软衣料闷住的。幽幽的声音,从女装小山的谷底,冤魂一般的渗出来——


    “我以为你会不一样的……我以为你有自由的灵魂,结果你也一样,唉——”


    “我是很自由的啊。”我心虚嗫嚅两句。


    “不,我认为你也看不起这件事,你也觉得男生穿女装很变态,你只是很有家教、有礼貌,你在勉强你自己别露出嫌恶的样子,我不需要这种礼貌。这本来只是一件我自得其乐的小事情,结果现在被你搞得好烦人,变成好无趣了……”狄明哥继续嘀嘀咕咕。


    “狄明哥,我不希望你这样感觉。那你要我怎么做呢?”我无可奈何的问。


    “我说了,你真的做得到吗?”他问。


    “别叫我穿女装到日落大道上去走就行。”


    “真的?”狄明哥忽然翻身坐起来:“那明天我们两个都穿女装,去上‘电影发行’那堂课!”


    我看着狄明哥,本能的又要说不行,可是,事已至此,我实在不能再摆狄明哥一道了……


    我挣扎着,直到我觉得狄明哥下一秒就要翻脸了,一般出于承诺的压力,再一半处于会当场被狄明哥巨灵神掌捏断脖子的恐惧,我在抽搐的微笑中,点了点头。


    *


    还好我一灵未泯,紧急间还记得补上一句:“可是,穿哪件衣服,要由我决定!”


    “喔,当然!”狄明哥看我竟然真的会答应,惊讶的拍着床哈哈大笑。床上女装堆成的小山,像大布丁般颤动着。


    接下来,自然就展开了我这辈子最痛苦的挑衣服过程。简直就像要死刑犯在走上绞架前,还要自己选一条喜欢的绳子一样。


    “高兴一点嘛,康永,这是一件好玩的事啊。”狄明哥对我说。


    “唉——”我叹着气,希望能找到一件像《法国中尉的女人》里女主角穿的那种连帽兜的全黑斗篷。可惜没有。


    “康永,你个子比较小,打扮起来一定很好看的。”狄明哥鼓励着我:“何况,你在这里无亲无故,爱怎么恶搞,都不会有人管你的,多痛快。”


    我想想也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这总比在校园裸奔好多了吧。


    更何况,老天悲怜,在这时被我找到了一件很像西藏人穿的古怪翻襟长皮裙。我把这件抽出来端详。


    “啊,品味真好,戈蒂耶设计的仿西藏裙!配长筒马靴最有型了。”


    狄明哥同学,以他多毛却灵巧的手指,为我搭配了一身边疆风格的女装,黑白鳞假蛇皮长筒靴,帕须米那围巾,西藏式皮袍裙,还有,最要命的,一顶白金色,到耳根的短假发。


    “呃……可不可以,戴黑的假发就好?……可能跟我的黑眼珠也比较配?”我说。


    “不行,你一身都黑乎乎,太暗淡了,又不是真的从西藏出来的人,搞成那样干什么。”狄明哥用巨掌捏住我的两颊:“我真羡慕你的脸生得这么细皮白肉的,你还不好好打扮一下,怎么对得起老天?”


    这大概是我从十岁以后,第一次有机会被“大人”捏脸颊。


    我实在很难想象狄明哥的历任女友,都是怎么面对他爱穿女装这件事的。


    “唔,大部分都反映不佳啦……”狄明哥耸耸肩,把白金色假发套到我头上,整理发脚:“不过说不定我本来就是很烂的情人,爱不爱穿女装也许根本没影响。唉,在纽约谈恋爱很累的,纽约人很多都很不耐烦,你要掏心挖肺,他们不一定有那个心情听呢。”


    他帮我整理好假发,把我转个身,对着镜子。


    “但也不是每个女朋友都不欢而散啦,像你现在戴的这顶假发,就是一个叫费雍娜的女模特儿特地送给我当纪念的哦。她说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交过像我这样一个男朋友。你租给我看的那部可怕的《男格兰还是女格兰》,那个女朋友不也接受了她男友爱穿她衣服的嗜好吗?”


    我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镜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狄明哥真的很会配衣服,我陌生的摸摸白金色的头发,摸摸皮袍裙翻出来的长毛衬里,我边摸索,边惊叹着,原来那些每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打扮美好的漂亮女生,都常常站在镜子前面,享受着这样的乐趣啊。


    “唉——”我叹了口气。


    “怎么了?”狄明哥问。


    “原来女生背着我们男生,享受这种乐子啊。”我说。


    “你现在不是也享受到了吗?”狄明哥说。


    “唉,可是我一想到明天要穿成这样去学校,我压力好大喔。”我光用想的,就开始流汗了,汗珠在假发里面像野菇一样,一粒一粒爆开来。


    “狄明哥,明天那堂‘电影发行’课的杭特教授很歧视东方人呀,我不应该在他的课堂作怪,他一定会气得把我当掉的。”我说。


    “别担心啦,杭特那个死白人猪跟我在纽约就认得,我们好得要命,我会罩你,他绝对不会找你麻烦的。”狄明哥说。


    我抱着衣服、假发、还有狄明哥额外提供的女用内衣等等,回到我自己的住处。


    本来狄明哥还坚持第二天上课前,他要来帮我化妆,一切打点好,再押着我一起到学校去。


    我一听又吓出一头大汗,如果是我独自行动,反正我个子小,又是个外国人,要在各色人种杂处的校园里走个十几二十分钟,想来也不至太引人注意,充其量被消遣两句,不会有什么大状况。可是,要是跟女装巨人狄明哥同行,那就顿时成为校园奇观,远远望去,肯定就像一个可疑的西藏女人,牵上一个可疑的青海大脚女雪人,别人一定以为是从少数民族马戏团逃出来的,势必闹上校报头条,要是再被系上的好事之徒,当场掏出摄影机来拍上一段,接下来在UCLA的几年恐怕后患无穷。


    我再三坚持狄明哥第二天切勿来替我化妆,切勿来接我去学校,我一切会自己打点。


    “你这么怕我去接你?……康永,你一定还是想落跑,对不对?”狄明哥脸色又渐渐变灰……


    “没有,我以你们意大利祖先最信的圣母玛丽娅的脚指骨发誓,我明天一定会穿上这套衣服,戴上这顶假发,塞进这双长靴,准时走进杭特教授的教室。狄明哥,我们就这样说定了,你千万不用来接我,我们就直接在教室见。拜拜。”我说完就溜,可是狄明哥一脸不信。


    我看他不信,又转身,郑重的加了一句,“狄明哥,在我所来自的国家,这叫做‘义气’,对朋友承诺事情,我们一定做到。”


    狄明哥这才脸色转晴,放我走了。


    *


    回到住处,我免不了在厕所演习一下,室友象牙君与女友卡拉,正在享用他们最爱的那种烟叶,两人笑嘻嘻的,发现了我的行头之后,更加乐不可支,在厕所门口笑倒地上,抱成一团。我把事情一五一十说出,象牙首先就笑嘻嘻的拍着我的肩膀说:“好样的!别人把你当朋友,你当然应该把他当朋友,给朋友支持,这是最对的事了,康永,我觉得你做的是对的!哈哈哈哈……”他这一串狂笑,听起来可不像什么赞许,反倒比较像不祥的乌鸦。


    倒是卡拉很真心的抱住我肩膀,跟我说:“明天我会帮你化个很含蓄的妆,让你又出色,又不会太夸张,你不要担心。”


    卡拉自己的妆一向画得很好,我也就放心又感激地点了点头。


    “哇,哈哈哈哈……”象牙从我包包里拉出了胸罩,立刻又爆出一串狂笑。这下连卡拉也再无法把持,跟着狂笑拍地板。


    *


    UCLA校园里,大大小小的停车场,超过一百个。这在不开车就寸步难行的洛杉矶,是很普通的事。可是,你被分配到的停车位,离你上课的地方有多远,可以决定你这一学期狼狈到什么地步。据说理工学院和医学院的教授们,拼命的想得到诺贝尔奖,主要是因为只有诺贝尔奖得主,可以任意选择停车位,把车直接停在系馆前面。要不然,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自己的腿打断,取得“行动不便者专用车位”,LA很重视行动不便人士的权益,相对来说,我们这些能走路的,没事多走几步也是应该的。


    我开学时所抽中的停车位,位于校园某个神秘角落,从这个停车场走到电影系馆,大概要花费五到三十分钟,决定于你是像被狗追那样狂奔,还是像个文明社会的人类那样有尊严的举步前行。


    当然,从各停车场到各系馆之间,也备有免费的校园内巡回小巴士,不过要等到这些小巴士适时出现,机率跟等到流星出现差不多。


    这是我车停好,躲在车里,觉得自己像那种专选停车场杀人的变装杀手,我心跳得有点快,我凑向照后镜,看看卡拉帮我上的妆,其实还好,只有眼影我很受不了,我用力抹抹眼皮,情况反而变糟,眼影晕得更开,不过,假睫毛倒挺有趣的,最吓人的还是白金发亮的假发,让我的头看起来像已经退流行的那种闪光华丽保龄球。


    我本来准备了一个挖好洞的牛皮纸袋,套在头上,就会跟“象人”那部电影的男主角差不多,可是我想象人出场恐怕会引起更大恐慌,就算被效警当作恐怖分子,当场被射毙在半路,血溅校园,恐怕也没有人会觉得我无辜。


    我丢开纸袋,决定给自己来点心理建设。我闭上眼,给自己三句口号:


    “一、早死早超生,越拖越难熬。


    “二、这是为狄明哥做的。人以朋友待我,我以朋友报之,血债血还,总有一天我会把这一笔讨回来。


    “三、我的脸并不古怪,起码绝对不会比麦可·杰克森的古怪。他的脸,会令北京狗有似曾相识的疑惑,我的脸不会。”


    默想完毕,我深呼吸,开车门,跨出去。


    走向系馆的一路上,其实没什么状况,UCLA校园虽然颇多尤物,但长得远比我更像男人的女生也多得是。我低头快步疾行,除了被高跟的马靴连拐到两次脚,痛得半死之外,平静无事,抵达系馆。


    *


    进了系馆大门,我松了一口气,推着垃圾桶经过的系上工友老黑认出我来,捧场的吹了一声口哨,哈哈大笑而去。老黑当工友十年了,什么没见过,我想我就算用手拎着自己的头走过去,他也只会赞一声:“特效做得不错。”


    接下来在走廊撞上系主任薛佛教授,他根本没认出我来,搔着白发走过,还向我问了声好:“你好,小女士。”


    我赶快闪入上课的教室,今天这堂是开给研究生的课,全都到齐也不过二十人,我丢脸范围有限。教室里已经到了近十个人,都在聊天,我闪进去之后坐定,大家安静了一下。


    热心的非洲女生赞那布,先开口了:“呃,你可能走错教室了,这堂课是杭特教授的小班哦。”


    我没答话,只是望着赞那布。


    “哎呀……是康永啦!”莉莎猛地一声尖叫,扑上来抱住我:“哇,你在搞什么?”


    大家先是一惊,在定神一看,真的是我,立刻哄堂大笑,铁钉皮夹克锐斯笑着连骂好几句脏话,葛洛丽亚已经开始研究我的长靴蛇皮是真是假,一贯忧愁的贾维苛坐到我旁边来,喃喃自语着:“你真勇敢,我好羡慕你……真勇敢……真勇敢……”他的语气听起来,比较像是把我错认成等一下要被绑在柱子上烧死的圣女贞德。


    只有虔诚的基督教徒贝尔同学,很烦恼的向我走来,他大概只差没有边走边做出驱魔的手势,拿圣水洒我。


    “你还好吗?你没怎么样吧?”贝尔把大手按在我的肩上:“康永,你到底怎么了?”贝尔显然一点也不觉得有趣。


    “他该吃药了啦!”锐斯尖声笑骂:“他终于痒得憋不住啦,看他骚的!”


    女权斗士赞那布可听不下去了,跟锐斯顶嘴:“你小心你的用字,你最好多学学女性在场时该用的适当字眼!”


    “他又不是女性,他现在是人妖!”锐斯叫着。


    “我觉得康永这样打扮很好看!”葛洛丽亚声援我,虽然不是很政治正确的声援角度,好像如果我“扮相”不佳,就活该挨骂了。


    “哈,葛洛丽亚,原来这种男生也能让你兴奋呀!”锐斯恶毒的回答。


    公牛君开口了:“隔壁艺术系没事就光屁股玩屎玩尿的,乱搞也能当学期作业,康永只不过穿女装来上课,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A片助理多猫同学问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康永,杭特教授喜欢欺负东方学生的,你干嘛在他的课堂上作怪?你不怕惹火他吗?”


    “狄明哥说他会罩我。”


    “这关狄明哥什么事?”


    “是为了狄明哥,我才穿女装来上课。”我说。


    “狄明哥叫你穿这样,怎么可能?”公牛和贝尔一起叫出来。他们两个,是全班跟狄明哥最熟的。


    “因为狄明哥自己也要穿女装来。”我说。


    *


    一听我说狄明哥也要以女装出现在教室,全班都哄堂大笑。“狗屁啦!”“又不是万圣节”“要重拍‘五十尺高女巨人复仇记’吗?”纷纷笑骂过来。最后一句,最引起共鸣,“五十尺高女巨人复仇记”是半个世纪前拍的科幻片,一再被丈夫欺负的主妇,意外被不明射线辐射到,暴涨成五十尺高女巨人,两脚叉开把高速公路轻蔑的夹在两膝之间,女巨人伸手指,把负心的男人一个一个从车里拎出来乱甩一通。特效烂得要命,可是女性意识鲜明,博得半世纪前女性主义人士一片欢呼。


    最热爱比划低级动作的麦锁门同学,早已学电影里的女巨人,跨到椅子扶手上,发出古怪叫声,大家笑得更厉害,却听见一个人开口说话的声音。


    “康永没有乱说,我看过狄明哥穿女装……”大家忽然安静下来,望向说话的人。说话的,是忧愁的贾维苛。贾维苛平常在班上太像空气,这时被大家一看,忽然有点结巴了。


    “上、上个月……有一天半,半夜三、三、三、三点,在我家那边的超级市场,我,我有看见狄明哥,穿……穿皮短裙,在挑、挑、挑、挑水果……”


    大家听了面面相觑,正要开始议论,上课铃已然响起,狄明哥竟然还不见人影,毫无消息。我觉得被设计了,怒从心头起,起身就要闪人,好死不死,撞上推门而入的杭特教授。


    杭特教授个子细细长长,比我高一大截,我的鼻梁撞上他的肩头,痛得我捂着脸弯下腰来,等我痛完了,直起身子,只见杭特教授正眯眼睛打量着我,仿佛发现了地面新冒出来的鲜艳蘑菇一样。


    他伸出手,把我的白金色假发扶正,我紧张得用手顺了顺鬓发,把发脚顺到耳后去,做完这个动作,我才察觉这很女性化,一下子手都不知要往哪里摆。


    杭特教授拍拍我肩膀,示意我去坐好,他看着我坐下,他说:“听说你们日本流行乐界,现在很流行像你这样男生化妆、戴假发、穿女人衣服,还有个特别字眼来称呼,是叫做……叫做‘死绝系’,是吧?”


    他的发音不准,我只好纠正他:“是‘视觉系’,教授。”


    他耸耸肩:“随便啦。这在好几年前,滚石乐团的米克杰格、英国的大卫鲍伊都玩过了,你们过了这么久,才忽然醒过来要抄袭吗?会不会太迟钝了一点?”


    “报告教授,日本的视觉系乐团,有日本自己的华丽风传统,不太算抄袭,这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只是提出来供您参考。至于我,也并不是日本人。”我说。


    “啊,这样嘛……随便吧,反正东方人看起来都差不多的……至于抄不抄袭的事,呃,阁下你还不是也千里迢迢来坐在美国的大学里,学这个西方人已经发明了一百年的电影呢……”


    接下来整堂课,杭特教授都动不动就冷嘲热讽一下,我自知理亏,如坐针毡,下课前杭特教授还对着我来了一句:“也许下次你会打扮成熊猫来上我的课?”


    我气冲冲的先进厕所,手忙脚乱地把妆洗掉,摘下假发,总算看起来好一点了,我急着要找狄明哥算账,打算拿洗不掉签字笔在他脸上画两个黑圈,让他扮熊猫。


    这时贝尔却进来找到了我,告诉我:“狄明哥在警察局。”


    *


    我跟贝尔一起赶到警局,发现狄明哥脸带残妆,露出光头,古奇牌洋装的肩带扯落一边,乔治扬森牌银耳环也只剩一只,高跟鞋早已除下,挺着一双大脚丫。


    跟这时的狄明哥比起来,我简直可说是“仪容端庄”了,我们两人互看到对方,都忍不住大笑起来,洛城警员在一旁不屑的摇摇头,在办手续的虔诚贝尔同学则持续有斗大汗珠滴落,仿佛正被地狱火舌舔到耳朵。


    *


    原来狄明哥开车来校的路上,与别人的车擦撞,双方下车互索证件与电话号码之时,对方一伙十七、八岁墨西哥小鬼,当然忍不住对狄明哥百般恶毒嘲笑,惹翻了狄明哥,摘了高跟鞋就双拳齐出,变成下山的母大虫。对方虽有四人,都只是少年小鬼,虽有球棒在手,还是抵挡不住巨人狄明哥如狂风骤雨般的拳势,双方厮杀得惊人,早惊动了洛城警网前来处理,带回警局,以免阻碍交通。


    我听狄明哥说到这里,脑中不禁浮现《水浒传》里疯魔大和尚鲁智深扮新娘子痛打恶霸的章节。我拍拍狄明哥的肩,问他:“大哥,光天化日,公然以女装出现,大闹街头,可痛快乎?”


    狄明哥笑答:“当然痛快!只可惜了这件古奇洋装!”


    *


    后来班上同学周末聚会时,狄明哥就常常穿女装出现了,这对他来说,似乎有一种被亲密拥抱的愉快感受。


    至于我,则开始慎重构思一部所有帅哥都穿旗袍的文艺爱情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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