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3个月前 作者: 蔡康永
    原来我们一直都这么固执的、硬要把美丽和爱情绑在一起,像我们小时候翻看的一本又一本画满美丽插图的爱情图画书那样,我们其实仍然偏好孩子气的爱情,不要掺杂钱财、地位,这些大人才考虑的事,我们只想祝福花朵般的美丽恋情。


    真的吗?宝宝,这么鄙俗的宣传手法的背后,支撑着的,是这么单纯的向往啊!


    我几乎有一点伤感了。


    谁在整我们〈拍广告的郊外〉


    亲爱的宝宝:


    人,喜欢做所有跟"好好活下去"背道而驰的事。


    我们喜欢吃糖果然后蛀牙,我们喜欢吃炸鸡然后血管堵塞,我们喜欢喝醉、喜欢开快车、喜欢喝醉开快车然后"呯"一声。我们不想死可是我们好多乐趣似乎都"只求一死"。


    到底是谁在整我们啊?!


    唯一的蜘蛛〈候机室〉


    亲爱的宝宝:


    此刻我正挂念一只早已不在的蜘蛛。


    我是在博物学家威尔森的书里读到它的事的。


    "1883年8月27日,克拉克托岛上的火山爆发,不但死了三万人,整个岛上的生物也全都死光,还引起全球一连串海啸……九个月后,一支法国探险队去岛上搜寻有没有任何生命迹象,结果,整个荒凉的岛上,只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蜘蛛,就它一只而已,正在织网……"


    威尔森推断,这只小蜘蛛应该是乘着风降落在岛上的。然后,威尔森加问了一个问题:"真不知道它织那个蜘蛛网,到底是打算要捕什么?整个岛上就它一个而已。"


    克拉克托岛后来当然又渐渐复苏了,海里冲了蟹上来,天上有鸟经过就栖息住下。只是没有人知道,那只小蜘蛛有没有能够撑到那时候。


    我模拟着它独自织好了蛛网,却什么都等不到的那一阵子的心情。


    "我是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吗?还是这世界剩下的最后一个?"


    我想象着那张迎风招展的小小蛛网,这么勇敢,又这么荒谬,这么霸道又这么空虚。


    这只小蜘蛛可真够唐吉诃德的了。


    典礼〈主持人休息室〉


    亲爱的宝宝:


    典礼。


    我为什么不喜欢主持典礼?


    第一,我不喜欢"阶级"。


    我知道阶级是逃不掉的,但我不喜欢光明正大地"展示阶级"。如果阶级是必要之恶,那我们默默承受就好了,就像黑猩猩的家长,混迹在全家黑猩猩当中那样,有事要摆平的时候再出马,没事时,就像一般黑猩猩那样。


    而典礼呢,几乎是为了彰显阶级而存在的。典礼如果是为盲人办的,节目单就该用点字的,地点就不该选在有很多阶梯要爬的地方,参加的盲人也不必为了我们这些看得见的人,就要很麻烦地穿西装打领带。


    典礼如果是为小孩子办的,就该依照小孩子的节奏进行,不要逼着小孩像大人那样,呆坐椅子上那么久。典礼如果是为妈妈们办的,就把时间拿来,让妈妈们讲话,不要恭请什么妇女界的领袖发表演讲。典礼如果是为农人办的,就请农人坐在第一排,最好的位子。


    我看过这么多典礼,真的好少人会把为什么办这个典礼的原因稍微想清楚,大家都宁愿像故障的玩具那样,一再重复地制造出一个又一个没感情的烂典礼。


    有些学校的毕业典礼就好很多,会邀毕业的学生一起去攀爬一面岩壁,或者把几年来的学校生活,剪接成一支一支短片放映。


    电影界比较符合我个性的典礼,是好几年以前我去参加过的坎城影展颁奖典礼。典礼虽然也是明星华服,但气氛非常的冷清淡漠。台上坐着该届评委,其中颇有些是极少长时间被围观的大导演,所以他们从头到尾戴着墨镜的、臭着脸的、露出疲倦不耐烦的,都有。就算评审里夹杂着几个明星,也多半是发胖中年男子或者鸡皮鹤发的影后,这么一排人像十殿阎罗一样排在台上,已经很逗了。


    接下来,就是草草宣布得奖名单,既不搞大交响乐团奏乐那套、也没人假装溢于言表的恭贺之情,加上各国人士口音混乱,西班牙顽奖人发不出中文的发音,伊朗人念不清俄国人名字,反正快点把奖颁完就好了,一个粉饰太平的表演节目也没有,整个颁奖大概四十五分钟搞定。


    要庆祝大家事后自己找朋友庆祝吧,何必把五湖四海没交情的人关在一个大房间里强颜欢笑呢?也许这就是坎城的逻辑。


    但愿这么多年来,坎城依然这么冷淡地办典礼。人生值得花时间享受的事如此之多,何苦浪费在典礼上?


    还是典礼〈沙发的角落〉


    亲爱的宝宝:


    我不喜欢主持典礼的第二个原因。


    因为比赛。


    我不赞成比赛,我认为比赛是人类让自己不快乐的最早发明之一。


    大自然当然也有比赛,跑得最慢的羚羊会被豹吃掉,长得矮的树会得不到阳光,但这些是生存的法则,不像人类那么变态地计较谁比谁跑得快零点一秒、谁比谁考试多得了一分两分。


    更不用提电影要跟电影比赛,小说也要跟小说比赛,有钱人要在有钱排行榜上比赛,美丽的人要在美人排行榜上比赛,这么多人认真地看待这些荒谬的比赛,也太傻气了吧。


    苹果和玫瑰花谁比较红?云和月亮谁比较白?什么呆子会对这样的比赛有兴趣呢?


    宝宝,在你长大的过程中,会不由自主地加入一堆莫名其妙的比赛,你会被培养出胜负心,会一不小心就用成功和失败去区分别人。


    这一点也没关系。我也仍然是有胜负心人。只是,如果胜负之类的事情,开始让你不快乐了,开始让你怀疑你的存在了,或者,开始让别人不快乐和起怀疑了,那时,再听见警铃的声音就很够了。


    等你长大,你就知道所有那些为了考试考前三名、为了夺这个那个比赛的冠军所花费的汗水和泪水,恐怕灌概不出一朵花啊。


    书人〈书架前的凳子〉


    亲爱的宝宝:


    理书理到一本《华氏451度》,是小说,说那个世界里,拥有书是违法的,家里有书一律烧掉。结果舍不得书的人,就纷纷沿着废弃的铁轨逃亡,大家聚在一起,渐渐形成一群怀抱秘密的人。他们彼此约定,每个人负责一字不漏地完全记住一本书,靠这样,把已经被烧掉的书,保留给将来的人。


    于是,在那里的废墟之间,你看到《诗经》围着围巾在火堆旁取暖、《十日谈》在玩跳格子、穿美丽洋装唱着歌的是《王尔德童话集》、正在烤鸡腿的是《希腊悲剧》。


    你怀念哪本书的时候,就去找那个"书人",让他把那本书复活。


    "我会想变成哪本书呢?"我忍不住沉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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