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鼓手咚咚咚~一封看似过时的信

3个月前 作者: 蔡康永
    ——给北一女的一些师生


    前言:几年前,北一女的两个女学生,一起自杀了。留下一封遗书,说“在社会生存的本质”,不适合她们。当时北一女校长以及某些老师和同学的态度,让我非常反感,使我在自杀事件发生后的不久,写下了这封信。信里提及的人名,很多当然已不在其位,引述的报纸,现在也早已堆在图书馆里,泛黄变脆。我多么希望这封信里谈的问题,也能够就此成为过去式,不再有讨论的必要。


    很遗憾的,类似的学生自杀事件,依然继续在发生,学校反应的态度,也依然是如此眼熟,如此令人失望。这封写给当年北一女师生的信,虽然早已过时,但这封信里担忧的问题,并没有过时。我决定把这封信,依照当初刊登在中国时报的原貌,一字不改的重新登在这里,以提醒所有应该被提醒的人,包括我自己。


    1


    两位女学生的自杀,逼得很多人不得不对一些事表明了想法。


    现在你们读的这篇文字,绝对无意揣测死者自杀的原因,也无意追究是谁的责任——生命是巨大的迷惘,谁有资格判定原因?谁有资格负起责任?


    没有人。没有人有资格。


    我写这篇文字,是在读了许多这次事件的报导后,发现了一些你们表达的信念,一些你们采用的态度,这些信念和态度,是我想探究的,也希望能引起你们注意。


    2


    首先,如果我们承认:没有人有资格“肯定”她们的死因,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承认:没有人有资格“否定”任何一种她们可能的死因?


    我在报导中,一再看到北一女校长或辅导室主任“排除这种可能”“否定那种可能”,却又同时一再表示“无法理解真正原因”。


    如果你们不理解,如果你们无法想象,那你们到底是凭什么“排除”、“否定”


    一些可能的死因?


    根据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记者石文南的报导——“丁亚雯今天郑重否认,所谓的两人关系的传闻,她强调,绝对没有可能。因为班上同学及辅导室内并没有相关的说法及访谈纪录。”


    丁校长,“辅导室内没有纪录”正是整个事件的重要病征之一,你怎么反而拿来当证据?如果警察认定某人犯了罪,通缉他,这人还会在彷徨无助时,上警察局去“求助”吗?他如果去了,只能去“自首”而已,他能留下的纪录,只能是“忏悔录”、“犯罪纪录”而已!


    3


    所以,我接下来就必须问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并不只请问丁校长,而是请问在整个事件中,曾经表达过意见的北一女师生,因为我相信整个学校的气氛,不会只决定于校长一人——


    我绝对没有质问的资格或心态,我很真心地请问:


    第一,你们认为两位死者之间,如果曾互相爱幕的话,这是错的吗?是道德上的错吗?是法律上的罪吗?


    第二,如果你们不觉得两人有感情是错的,那为什么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要一再否认这种可能?为什么在你们要求外界“勿作揣测”的同时,你们自己却作了最大的揣测,断定这件事和爱情没有关系?


    两位少年,在人生初识爱情的阶段,在自由意志之下,如果互相产生了爱意,这到底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被规定要“在辅导室留下纪录”?要被放败道德的天平上接受审判的?


    七月二十七日中国时报,记者陈荣裕的报导——“至于有人揣测两名女学生可能因彼此的感情关系而有此举动……校方希望外界勿臆测而造成死者家人及其他人的无谓困扰。学校人员指出,当以此事向该班学生询问有无迹象时,同学们多笑了,认为不可能。”


    我不相信你们笑了,我认为那位“学校人员”叙述有错。我不相信始终被报导为“充满哀戚”的你们,在被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同学们多笑了”。


    如果真的有人笑了,会是哪一种笑呢?是“这个问题真荒唐”的笑?是“怎么扯到这上面来”的笑?是鄙夷还是害羞?到底是什么地方可笑了?


    我还在七月二十六日的中时晚报上,读到记者陈香兰引述师大附中辅导室主任黄福的话——“劝社会大众不要做任何的判断,因为任何涉及感情的判断,事关小孩子的名节。”


    名节?!我真不敢相信我的眼睛。这两个字,是从宋朝哪一位理学腐儒的书上剪下来的?!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你们把两位少年人之间可能发生的一种感情,当成了可笑的对象?当成了可怕的、避之唯恐不及的洪水猛兽?


    这种对感情的洁癖,到底是哪里来的?


    4


    我再强调一次,我无意,也没资格揣测两位死者自杀的原因。当她们已经用生命来换取一个存在下去的空间时,我们生者只能默默承受,而且尊重她们的选择。


    我们有什么权利去宣称“这不可能”、“那不可能”?她们在遗书中都已经不愿多说了,你们为什么还要任意代她们做说明、做裁决?!如果你们要“外界”尊重死者沈默的本心,那你们的尊重在哪里?


    5


    社会大学几年前曾组了教授团访问中国大陆,晚宴席间,不知怎么提起了同性恋的话题。当场一位什么青年会的“高干”就站起来得意洋洋的宣称:“我们中国,绝对没有什么同性恋!绝对不可能!”


    我一直认为,这个高干的发言,正具体标示了中国大陆与台湾两地文化高度的差距。中国的高干什么时候可以面对同性恋,就稍有可能靠近多元化的社会一小步了。我这一点点天真的、对台湾的自信,被你们在整个事件中表现的价值和行为,打得粉碎。


    整个台湾的中学教育,依然对爱情和性充满盲目的戒心,像清末的人怕照相机会摄去魂魄那样。课本里可以歌颂任何一种人类的感情,就是不提爱情,好像人类文明,跟爱情或性都没有关系似的。


    自杀事件发生了以后,被建议在中学增设的课程里,依然只见“宗教”、“人生”、“哲学”的课,没人敢提“爱情”或“性”半个字。台湾一定得这样乡愿吗?我们不都是在爱情的幸福中,肯定了生命与自我吗?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学校教材为什么提都不敢提?!


    6


    我和北一女向来没有关连。北一女的师生怎么想,怎么做,可以与我毫无关系的。


    可是,当我对着两位少女遗书里那段——“使我们觉得困难的,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挫折或压力,而是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就不适合我们。”时,我实在觉得有义务要提醒你们,不论死者自杀的原因为何,请你们想想,你们所以会拒绝面对、会极力排斥、会极度困扰,可能正因为你们就是那遗书中所说的“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啊!


    你们已经一再表明了,不能再让这样的事发生。可是你们有尝试稍稍改变她们所谓“在社会生存的本质”吗?我没有看见。


    我没有看见任何一点“本质”上的努力或觉醒。


    那你们要如何“不再让这样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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