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贾平凹
    我真的就成了西安人。如果人生的光景是分节过的,清风镇的一节,那是一堆乱七八糟的麦草,风一吹就散了,新的一节那就是城市生活。


    那么,还是说五富吧。什么都搁下,都算了,五富最丑,也最俗,我却是搁不下,不算了。在火车站的广场,以及后来又到了派出所,我反复说过,我这一生注定要和五富有关系的,这或许是前世的孽债,不是他曾经欠了我,就是我曾经欠了他。


    他大我五岁。一般的情况下我应该跟着他浪的,但事实是他一直是我的尾巴。韩大宝说我之所以和五富好是为了五富年轻的老婆,这是在侮辱我。我看得上她吗?那么大的奶,屁股又像个筛箩。韦达就曾经惊奇我的审美,说农民都是原始爱情观,就是喜欢丰乳丰臀的女人,能生孩子。好么,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我压根儿不是农民么!五富的老婆果然生了三个男孩,三个男孩像三个土匪,又都能吃能喝,五富就苦了,为全家人的吃喝煎熬。清风镇就那么点耕地,九十年代后修铁路呀修高速路呀,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差不多的劳力都出去打工,但五富笨,没人愿意带他,我就把他承携了。我们去县城周围给人家盖房,拱墓,打胡基,垒灶台,挣不了几个钱又回来了,回来了又得出去,就这样反反复复了几年。而让我感动的是,每次回来,我说五富你回去了和老婆干受活的事呀,我却光×打得炕沿响,这不公平。五富说那咋办?我说起码今晚上你也不能回去。五富就真的不回去,在我家陪我喝酒。


    对于我卖肾的事,清风镇人都不知道,但五富清楚。这事你要烂在肚里,听见了吗,五富!五富给我表忠心,他说:“文化大革命”中我是红小兵,我把毛主席像章别在胸肉上的,我也给你别。他果然拿了别针就在胸肉上别,血流了一片,我虽然把别针夺了,他的胸肉上以后就留下了第二个疤。


    韩大宝是第一个离开清风镇到西安的,最初听说他混得一般,后来又传出他已经非常的有钱了,韩大宝就是一块酵子,把清风镇的面团给发了,许多人都去投奔他。我鼓动五富:咱也去吧。五富说:在咱县上打工,见到的人吃穿和咱差不多,倒不觉得别扭,如果到西安,咱明显和人家不一样,这心就怯了。我最看不上的就是五富这个怯,西安人三头六臂啦,是老虎吃人啦,没出息!我一气不理五富了,坐在县城的街道沿上吃烟,一只狗叼了根骨头在旁边啃,骨头上一丝肉都没有了,它还在啃,啃了半天了。我一脚把狗踢开,捡起骨头扔到了对面的屋顶上。五富疑惑地看我,说咱真不能去,去了能不能回来?我说混得好了当然不回了。他吃惊地叫起来:你才盖了两间新房呀!我说:两间房算啥呀,如果两间房把我拴在清风镇,那两间房是棺材呀?!我这么说着,也就在那一刻,我意识到了去西安已经是板上钉钉了,或者说,肾在西安呼唤我,我必须去西安!五富却说你要真不回来了,那两间房一定让给我。我真是火了,我说:我还有这一双鞋,要不要?脱下鞋扇他的头。


    你扇他,他还给你笑,这就是五富。起来,给我要碗面汤去!我们是带着干馍去面馆里要面汤泡着吃的,不买面条却要喝面汤,店老板肯定是不给的,五富拿了个净碗去了。我说:拿别人吃过饭的碗!拿别人吃过饭的碗老板就以为我们是吃了面条的,五富他想不到这点,这个猪脑子!


    我也曾经问过五富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被人救过命,后来又救过别人的命,如果要让救过他命的人和他救过命的人必须死一个,死的应该是谁?五富回答不上来,问:是谁?我说:救过的人不应该死吧。他说:为啥?我叹了一口气,不愿意给他解释,用箫敲他的脑门:给我捏捏脖子!他立即替我捏脖子,五富会捏脖子,捏得不轻不重,又在穴位上。


    我是没有救过五富的命,但我实在却也需要五富,这需要不仅是五富能言听计从,我更需要的是花很多精力甚至钱财来关照这个蠢笨的人。


    五富,你得走,跟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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