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虹影
    筱月桂在后台卸妆。这些日子她难得有机会上戏园来,唱戏成了票友客串似的。戏园在她预定要演的日子大做广告,一些老戏迷,就爱听“筱腔”,觉得那种深沉低回,特别过瘾,听多少遍,还要再听。也有人就爱看她的扮相,觉得她扮演的少妇,甜姐儿的笑脸,几天见不到就难受。


    这天她在戏园收到一个奇怪的电话,照例是李玉代接的,那人坚持一定要筱月桂听电话,说是有极端机密的要事。筱月桂没好气地拿过话筒。话筒里是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你做的丑事,我们全知道了。”


    “了不得!”筱月桂讽刺地说。她接到过很多奇奇怪怪的电话,从来不当一回事。


    “你当过野鸡!”


    “我当过你的祖宗!”筱月桂把电话一扔。


    过了半分钟,那个人又打过来了。筱月桂不接,不过她心知还是那人,倒要看看他有什么话要说,便让李玉听下去。李玉边听边传话给她:


    “叫筱月桂拿出两万元,不然把确凿证据公布于众。”


    筱月桂说:“你告诉他,叫他先拿两万元雇保镖,不然还没有来得及公布,头就找不到了。”


    在回家的车子里,她们还拿这个事情逗笑。但是筱月桂隐约觉得这个人不像是在虚声恫吓,他开价过高了。


    后来这个人又来要过几次钱,价钱倒是越讲越低,最后低到三百元。但是筱月桂知道如何对付这样的勒索,坚决不予理睬:这种事,你给了钱,也保不住他不再来嗦。


    秀芳每天早晨一成不变的差事,就是购买各种报纸,剪取有关筱月桂的戏评和新闻,包括常荔荔的报道,让筱月桂有空翻一下。秀芳本来认字读报挺艰涩的,现在有空就看报,津津有味。


    筱月桂要她不管好坏都得留下,十年来,这些报道积了几大本,筱月桂甚至能读得出报社某些名笔写的文字,哪怕用的是别的笔名或化名。


    在这些记者采访时,她能背得出对方写的得意字句,弄得记者兴奋异常,受宠若惊:自己写的字句,竟然能如李杜诗一样传诵!这个名女人既然看重他们,他们也就更乐意写她,还为她编出各种各样的名号,称她是“上海三百年第一奇女子”,或是“上海艺坛女祭酒”。


    但是这天的《游戏报》有一篇文章,把秀芳看得脸红心跳:


    上海滩俏闻人竟是野鸡,演艺界女光棍本自贱业。


    下文里说:“艺术本寓教于乐,诲人以善。目前国内演剧界,良莠不齐亟待整顿。近查申曲领军坤角,竟为幺二妓女出身,从不思悔改,经常上演淫戏,竭尽媚声浪语,败坏风俗。艺界堕落,莫为之甚。呜呼,吾国艺术举步维艰,均因此辈人误执其牛耳,必将江河日下矣。”


    余下的文字,大致如是,竭尽挖苦之能事。


    文章的署名是“连城”。


    秀芳不敢把这篇文字拿给筱月桂看,筱月桂却问:“《游戏报》呢?”


    “今天没有出报。”秀芳说。


    “少瞎讲,我就等着看这报。”


    秀芳惊讶地说:“你早知道啦?”


    “我想今天应该出洞了。”筱月桂接过秀芳递上的报纸,仔细读了,说,“原来如此。说得个翻天崩雷,就这么一点事!你给我收好。”


    她打了个电话给刘骥:“这是个穷疯了的家伙,不过《游戏报》刊登如此文字,必是明星公司主意,这本来就是明星的一批文人弄的小报。他们被如意公司挖走了几个强将,留在那里的几个女星,乐丹丹,欧阳凤什么的,荔荔的出名把她们气得不行。电影业界用如此手段,互相对付,不太好。”


    刘骥答应去问问情况,找出内幕,趁他们尚未点名,把场面圆下来。筱月桂答应了,如果到此为止,她将不加追究。


    这家娱乐小报,每周出版两次。星期六版竟然刊登一封“读者来信”:


    连城先生文章,一发中的。吾国艺术界之腐化堕落,筱月桂之流表率人物,出身下流贱业,淫邪成癖,不知自爱,以绯闻为乐。不揭露不足以改良艺术,不清除不足以正艺风。


    筱月桂拿着报纸,沉思良久。到此时,已经正式打上门。只要不点名她可以不问,哪怕写得人人猜得出来,她也不管,是是非非任人评说。现在这家报纸是逼她说话,真的要说几句,就得考虑如何说法。


    正在这时,余其扬给她打来电话,他比她还着急,早就请教了力雄银行的法律顾问。顾问建议诉诸法律:公共租界法庭,用的是英国法。英国法规定,在诽谤官司审讯中,诽谤者必须证明确有其事,而不是受诽谤者证明实无其事。任何事情有无,要提出确证总是不易,所以英国法有利于受诽谤的原告。


    第二天《申报》刊载了筱月桂声明:“《游戏报》连日文字,诬蔑本人出身贱业,此纯属捏造,已构成诽谤罪,特在公共租界法院起诉,索赔名誉损失三万元。”


    《游戏报》已有准备,马上刊登声明,说:“筱月桂妓女出身,并非向壁虚构,自有证据,将延请大律师对簿公堂。”


    这一来一往,成为新闻界大消息。一时报纸上尽是不三不四的标题:


    上海滩女闻人艳帜大张!


    神女生涯烟消云散风流犹存!


    余其扬非常生气,担心筱月桂一时难以见人。筱月桂最大的忧虑,是怕伤害常荔荔。但是常荔荔把报纸一扔,不当一件事,对地来说,不是英文报纸上登的新闻几乎都不算新闻。她觉得有趣,饭前茶后竟然大笑了几次,筱月桂也就坦然处之了。


    出乎她意料的是,上海的文艺界人士,以及妇女界团体,纷纷发表言论,指责《游戏报》鄙视艺术家,不去指责总督出身强盗,总长出身流氓,却把女演员视为艳闻流言的来源,用黄色新闻侮辱人格。


    筱月桂过去一直以为艺术界同行对她过于妒忌,妇女界的道德人士瞧不起她,终年到头永远是流言蜚语不断,与这次报上登出的话完全一样,可能更阴毒。但是现在事情一旦公开闹起来,大家都与她同仇敌忾,至少在公开传媒上如此,她也就宽了心怀。


    最让她感到安慰的是观众来信,绝大部分只能寄到戏院,每天有一大堆。她带回家,让秀芳先看一遍,好多男人写的侮辱信下流之极,秀芳每天烧一盆。筱月桂有时晃到一眼,觉得男人真是泥做的,性幻想无论写出来画出来,都千篇一律,令人实在作呕。女戏迷们的来信特别有趣,大部分怕她想不开寻短见,用各种方法劝慰她。这也怪不得她的观众:她在戏里自杀次数太多,让观众不得不疑心她自己会走上这条路。


    她笑着说:“为了写信的一片真心,只能暂时推迟预定的自尽日期。”


    “什么时候?”秀芳装得一本正经地问。


    “暂且保密。”她叫秀芳花点时间,一封封代回这些安慰的信,秀芳的字现在写得比她好。


    这段时期,余其扬也常来陪她,见她谈笑风生,他觉得自己大惊小怪了。他们两人合计一下,对方无法找出任何证据。估计当年认识幺二荷珠的人,后来有许多会认出筱月桂,但是这不能当作确证。惟一能说出什么名堂的是新黛玉,新黛玉已经来见过筱月桂,说有人到她那里出巨款收买她,被她骂走,她愿意到法庭上再次臭骂那些混账王八蛋。


    有一天,一个女人打电话来,说自己是律师顾瑜音,从英国学成归来,在上海开业。筱月桂觉得听说过这个名字,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大律师。顾瑜音很为筱月桂抱不平,愿意为筱月桂出庭辩护。她们约了在东康饭店见面。在饭店里筱月桂看见向自己走来的一位戴眼镜的中年妇女似曾相识,那个女人也说好像见过。


    两人坐下来,没有说正题,却在互相折磨绞尽脑汁,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


    最后,几乎两人同时想起来,顾瑜音就是筱月桂当年在张园见到的男女平权演说者,筱月桂就是那个提出奇怪问题的青年女子。两人想通了,高兴地笑起来。


    筱月桂说:“不好意思,那个问题问得太唐突。”


    “不不,”顾瑜音说,“那个问题问得最好,点到了关键。多少年来我也没能忘掉。但是在中国社会,这样的问题,要讨论,社会还不敢听,不说同意不同意。我估计,再过一百年在中国公开讨论这事也难!”


    顾瑜音接着说,她之所以为筱月桂辩护,是要为全中国妇女辩护。她根本不想问筱月桂是否做过妓女,报上这种文章本身就是对所有的妇女泼污水:男人三妻四妾加嫖妓都不是丑闻,凭什么女人在社会上奋斗要受到查问?她不收筱月桂的律师费,就是要为妇女讨回平等。


    顾瑜音越说越激动,筱月桂觉得她的理想色彩太浓,可能不适合对付那些流氓。但是顾瑜音的热诚,使她盛情难却。顾瑜音从大处着眼,倒是与她的想法合拍。


    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九月二十四日,在上海公共租界法庭的这场官司,已经在报纸上轰闹了差不多一个月,因此吸引了上至官员下至平民百姓的注意。那天九江路法庭门口挤满了记者,筱月桂的女性支持者们,以及围观的路人,几乎有上千人,挤得九江路水泄不通。警察不好拉女性示威者,只能指挥车流绕道。


    待顾瑜音律师和筱月桂一同来到时,支持者们大喊:“筱姐!筱姐!必胜!必胜!”


    顾律师一身职业律师打扮,筱月桂旗袍非常合身,却是素蓝色,去尽铅华珠宝,样子像一个上海女工。她从人群中穿过,和人们握手时,文静秀雅。好多支持者抓住她的手哭了起来。


    《游戏报》方面的人看到这阵势,明白他们穿过人群,会挨这些女人的拳打脚踢,只能绕到汉口路的后门进法院。


    根据英国法律,庭审闭门进行,不让采访与旁听。法院外面围着的人,耐心地等了三个小时,一个临时成立的“筱案后援会”送来了茶水和面包。


    最后法院门打开了,筱月桂坦然地走出来,她让顾瑜音向新闻界和公众宣布结果:法院宣布《游戏报》犯有诽谤罪,而且“情节异常恶劣”,原告要求名誉赔偿三万元完全合理。其他报纸数十家,报道此案时对内容不加审定,点了筱月桂的名,并且用了“幺二”、“妓女”字样,犯有传播诽谤罪,将由原告决定是否追诉。


    等在门外的支持者们高呼:“胜利了!胜利了!”她们把筱月桂抬起来,像凯旋的英雄。


    第二天报上就刊登了顾瑜音大律师的长篇辩护词,那简直是一篇慷慨激昂的男女平权宣言书。


    我在研究筱月桂生平时,自然对此案极感兴趣,总觉得报纸上的报道,似乎有点漏洞。所以找了个朋友,让我翻看上海档案馆保存的全套上海租界“会审公廨”法庭记录,在成架成箱的审讯资料中,终于找到此案的堂议辩论笔录。我读后大吃一惊。原来审理过程与顾大律师的辩护词没有多少关系,与顾大律师后来在《文史资料》上刊登的回忆文字也大相径庭。


    在庭上,被告律师拒绝回答顾瑜音关于道德上男女应当平等的质问,盯住追问筱月桂究竟有没有当过妓女这事实问题。


    顾律师要求法庭判决此问题与本案无关,但是筱月桂表示完全愿意回答这个问题:“从来没有。”


    对方律师追问她在一品楼的经历。


    原一品楼老板新黛玉出场作证,筱月桂当时名小月桂,是一品楼的丫头。一品楼待客的妓女,必须是小脚,必须是苏州口音,必须会唱评弹。筱月桂样样全无,不可能在一品楼做妓女。


    对方律师追问筱月桂在一品楼之后的经历,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咬定:回乡种田去了。


    对方律师要求传见证人,一个姓曹的女人,自称是荟玉坊鸨母。那个女人说,十八年前,1908年秋天,一品楼的老板新黛玉,把一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荷珠在她手下当接客妓女,前后有四年之久,最后因生病回乡。她至今认得出,眼前这个叫筱月桂的女人,就是当年的荷珠。


    筱月桂和新黛玉,都一口否认曾经见到过这个女人,更不用说认识她。


    最后,对方律师拿出了他所谓的铁证,是新黛玉、荷珠和这个姓曹的女人都按了手印的卖身契,由一品楼将这个叫荷珠的女人卖给荟玉坊。对方律师要求法庭将此文件作为证据列入,并且由专家检验手印之真实。


    筱月桂完全没有想到,十八年前竟然会留下这么一份文书,一下子不知如何作答。新黛玉却站起来,矢口否认她曾经按过手印在这样的卖身契上,她说一品楼从来不做绑猪崽贩卖人口的犯法事。


    新黛玉的话突然提醒了顾大律师,她提出法庭绝对不能承认这份文件为合法证据。如果这种证据可信,有关的买卖双方,触犯了租界刑律,应当立即予以逮捕,进行公诉。本案就成为刑事案件。


    此言一出,对方语塞,他们没有想到此文件无法被租界法律认可。


    法官在总结此案时,指出卖身文件非法,不予承认。但事过十八年,追诉期限已过,所以也不作刑事立案。既然《游戏报》没能提出任何有效证据来证明原告筱月桂曾经做过妓女,判决只能为:《游戏报》连续两篇文章犯有诽谤罪。鉴于此案情节恶劣,罚款从严。


    这位也是留学归来的法官,头戴英国王家法院的假发,穿着黑袍,神色庄严地在中国按英国法主持正义。他当然知道门口轰闹的人群想听什么,舆论界想听什么。


    法官的判决是否受到“现代意识”舆论与民情的压力?他的心理是什么?我无法知晓,但猜得到一点,文件非法,给了这个法官一个顺从舆论的好理由。


    筱月桂大获全胜后,立即把所赢三万元赔偿,捐赠给顾瑜音领导的女权事业,而顾瑜音则与筱月桂联名,转赠给以提高劳工妇女地位为宗旨的上海培文女子夜校。可是这笔巨款始终没有全部赔出——《游戏报》因为无法赔出此款,申请破产,全部资产拍卖,力雄银行以一万五千元收购,重新出版《新游戏报》。


    这整个庭审过程,成为1926年九月上海乃至全国市民津津乐道的大新闻。


    在法庭胜利的那个晚上,筱月桂和余其扬在王宝和酒家,吃专从阳澄湖选来的蟹,喝店家自酿的陈年黄酒。余其扬说:“你知道‘筱案后援会’是谁组织的?”


    筱月桂说:“这点事情,还能瞒得过我?我早就想到了,只是看你会不会想到,应该如何支持我。果然我们都还是明白人!”


    两个人高兴之余,酒后狂言。筱月桂说,她听到有人从漠北戈壁来,跟她说,那里的蒙古牧民,都知道上海有个女人,唱的好歌,当了司令。他们很想邀请这个女司令到草原赛歌会上一试身手。


    余其扬说,他知道的情况更有趣:陕甘袍哥,派人到上海询问,上海洪门立幼童为山主,由其母筱月桂垂帘听政,是否有其事?


    筱月桂听了这故事,脸上依然笑开颜,心却沉了下来,什么事情都不可能永是好事。那天夜里,两人躺在床上后,未能尽兴。


    那些在报道中用词不慎煽风点火的报纸,一个个来向筱月桂道歉,问她会不会追诉他们。筱月桂只是说:“你们从此好好报道我,我就不提此事。”


    她知道她的个人历史,多刷白漆不会更白,恐怕现在大部分上海人,心里都认为她确实做过婊子。


    有一点好,现在的城里人像小孩,马上会忘记这件事,注意力又转到别的新鲜事上去。只要报纸用新的筱月桂覆盖旧的筱月桂,那么旧的筱月桂就会消失到历史的迷雾中去。


    我对筱月桂说:“我是实事求是,不能以你的喜好决定去舍。谁叫我认识你本人?”


    “不成,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你既然认识我,就明白我说一不二。”筱月桂行事作风一如当年。


    我和她约见,在一个酒吧,今日的当年的上海酒吧,贴着相同的广告,而且门外的霓虹灯一样洋字连篇,光怪陆离。每次我跟筱月桂争论,总好像自己跟自己闹别扭,我便说:“好好,我让步。我放弃,我们只谈吃喝,不写书了。”


    过了几天,她却问我:“写得如何,进展顺利吗?”


    我坦白地说,她的坏事,对我吸引力更大,我的读者想必也如此。她叹了口气,脸有羞色,说:“那你就写吧。”


    光看她将房事上的兴奋和快乐,那样眉飞色舞地告诉我——不然我怎么会知道——就太不像一个正派女人。按今天的标准,都让人皱眉,连见女人必勾引的无行文人们,都要吼骂一声:“身体写作!”


    不过我感觉到这个女人,早就猜中了我们这个所谓“后现代”社会的一些肮脏秘密。她曾借某个舞台角色之口,唱出过一首打油诗:


    说我俏,


    说我丑,


    说我就是加我寿。


    讲我好,


    讲我坏,


    讲我就是添我财。


    常荔荔听了哈哈大笑,随口把它翻译成英文:


    Goodpublicity,


    Badpublicity,


    Anypublicity,


    Isgoodpublicity.


    筱月桂不承认这首打油诗写的是她自己的想法。如果她真唱的是自己,她就是今天一大批人七十多年前的先知先觉。


    后来阮玲玉自杀,轰动上海,震骇全国。筱月桂也去送了葬,献了花圈。她对此记忆犹新,不过沉吟片刻,她却对我说:“这个女人,生错了年代,大概自以为是尤三姐!‘人言可畏’?从乞丐不如的地位打出来的人才知道,无人言才可畏,沉默才能杀人!”


    在与我长聊时,她说得更绝妙:“哪个记者骂我是婊子,我肯定给他一个耳光,而且一定要打出红印,让他可以有证有据去大喊:我被婊子打了耳光!”


    我听了这话,大吃一惊,甚至怀疑自己是否也会是这么个傻瓜记者,被筱月桂利用了。但既然已经成为筱月桂的好朋友,我当然往好处想这话。那么,再讲一点坏事,可以让我们留在1926年,那一年发生太多的事,待我慢慢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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