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虹影
醒来掏出枕下的手表一看,才清晨五点,天却已经大亮了。我清楚地记得夜里的梦,近段时间我的梦夜夜重温:一幢旧房子大木门外带斜坡的空地,很安静的夜里。穿黑衣的守灵人,看不清是男是女,在一个棺木旁边跪着。守灵人背对我,铁皮壳的煤汽灯,还有一盏燃着灯线的菜油灯,灯光都很淡,风吹得一摇一摆。没有哭声,也不说话,但我感到我和守灵人彼此熟悉,我在这人身后跪下,再三伏地揖拜。一旁的白花在凋落,像纸钱一样飘落,随着风声聚集在我的脚下。
那棺木里的人肯定和我有关系,而且关系不同一般。是谁呢?
我的母亲七十六岁,一直多病,但还顽强地活着。我父亲两年前老而寿终,骨灰一直放在家里,在2000年8月骨灰才安葬在莲花山,也就是五个月前,细雨纷纷,山上云雾缭绕,松竹茂盛。我和姐姐哥哥们一长排恭立在父亲的新墓前。作道事的老先生,让我们转过身,掀起后衣角接他远远扔来的米粒,据称接得多的,祖先在天格外保佑,财源滚滚。果然我接得多,大家轰然祝贺我,像中了彩票小奖。我回家却把这把米好好地做了一顿粥,让父亲的灵魂多溶一些在我的血里。
而五个月后,就是这天清晨,2001年1月18日清晨,我独自一人躺在德里的帝国旅馆,我都不敢睁开眼去看,怕一睁开眼,那残留的梦痕会一扫而净。如果棺木里是父亲,那他想通过这个梦传递给我不让别人知道的信息。父亲眼睛有病,在我生下后,就不能在船上继续做水手,在我长成一个少女后,就是一个盲人。盲人和我所不知的世界相通,他的嗅觉、听觉、感觉、触感,胜过正常人。不在人世的父亲,看见在德里的我,知道我陷在迷津里,他会让善人给我帮助,他会不惜跨过生死之界,给我一只手。
我要去的世界当然在旅馆之外,附近几条街还是很干净,绿树成荫,玻璃墙面的摩天大楼互相反映堂皇,与全世界有面子的大城市一模一样,现代得可爱。往北走,到康诺特圆环,才杂乱起来,印度起来。
到德里老城区,旧德里,方觉得来到一个有自己历史的地方:一股强悍的生命之气,磅礴而来。这个印度17世纪的首都,残存的赭色城门、窄小灰暗的巷道间,都能引出煌煌然闪光的伊斯兰教寺庙建筑。到处是兜售鲜花的小摊,串串叠叠,七八种花色不太有顺序地放在大竹箕上,水珠新鲜晶莹。各种颜色的辣椒香料摊,则是玻璃瓶子、木箱、麻袋整齐陈列,香味浓郁。
我最喜欢那些瓶子,每看到新鲜的色彩,我都驻足观望几秒钟。女人艳丽的沙丽,男人素洁的头巾,还有他们从头到脚闪光的银饰,害得我手痒痒的,想去摸一下,沾一下那快乐。蓝得透明的天,将心气掀得大大的,可以装下任何生猛的色彩。每年10月至第二年3月季节好,气温好,不太热也不太冷,不会如雨季涨水,也不如旱季热得焦心。
现在是一月,苏菲真是会选时间。
看来是旅游旺季,一街人,外国人,外省人,满是走路左望右望的人,挤在街上,加上黄牛白牛与自行车三轮车挤道。披着棉布或丝绸的小商小贩,面含微笑,手拿着玻璃石头银器的项链,跟着游人,劝人买这买那。“不买?”“没问题,拜拜。”高高兴兴走开追下一个。印度英语听起来像含了枚印度橄榄舍不得吐掉。印度这个地方,至少有一点好:我生平第一次不必为自己乱七八糟的英文脸红。于是满街都在含橄榄说没问题。
对着满街飘香,我寻思了半天。回到旅馆吃中饭,心里七上八下,越来越不踏实:苏菲花这么大力气,就是让我写这样鸡毛蒜皮的观光记?这个快快乐乐“没问题”民族的问题,我有什么办法能分析?我觉得苏菲并不是让我来体验印度神秘。突然我想起她的话,那假装禅机的句子,“愚者不知难,亦不知无难。”这话大有讲究。我没来得及填肚子,就在电脑前坐下写电子信,也学她的神秘腔调。
“索非索,欲索何索?”
这时房间里电话铃响了,吓我一跳,我拿起电话,听到苏菲的笑声。
“什么事啊?摊底牌吧,要我做什么,找谁?”
“你认为我想找谁?”她反问。
“你会说是阿难。我当然不会相信。”
“你如我想的一样聪明。”
“好吧。到底要我做什么?”
“就是阿难。”
“阿难到了印度?怎么可能。难道他真认为自己是释迦牟尼的大弟子?听说他在泰国的寺庙妓院间出没?”
“我请你帮我在印度找。我和他的事,全世界你知道得最多。”
或许真是如此。我到香港,苏菲到北京,她都忍不住要好好招待我,请我吃饭,目的却是谈阿难。所以我成了我馋嘴的牺牲品。我不由得对自己冷笑了。
“印度人口已经到了十亿。你要我这个外乡人找一个人,我去找就是,没问题。但是找不到呢?”
“去找,就能找到。还没有找,你怎么肯定找不到?”她语气竟然有点生气。
我想想,摇摇头,这个苏菲肯定疯了。最先她没有直接说让我去追着采访阿难,我以为是开玩笑:她只是让我随意写印度。现在好像整个印度之行的目的全变了,我是来给大款儿苏菲当差!她雇我做私家侦探,用作家的幌子,找她想找的人!
我重新上街,三条街走下来,印象完全不同了,糟透了:任何东西,一看是黄种人的脸,价格就高出本地人几倍。黄这皮肤是财富的象征,最高级的商店有两类人经常光顾,一是中东石油富豪,二是出国旅游的中国人,价格越是天数,中国人买得越起劲。
而这些街道之脏,实在无法恭维,街两旁的店卫生条件也不好。店主说,小姐喝水,买封死的听装,价格比瓶装水高,但确保是来自出产地的山泉。瓶装的说不定是假的。
啊,哪有这么叫卖的?
平价旅馆都很糟糕,收费还不合理。蚊子嗡嗡叫着满街飞,到处闻得见焦糊的咖喱味。苏菲让我住特价五星级旅馆,恐怕有道理,干净旅馆不容易找。我初到印度,她想保证不让我病倒,病倒了,整个写作计划告吹。摊上切开的西瓜,那水那刀都可能有细菌,只有香蕉这类自带套的水果才保险。小偷可能穿行在人群之中,就在我左右,但这一切并不影响我的情绪,我看不见中国人感觉的出门不安全、处处欺诈勒索现象,可能这个地方的人,连骗人也少一股歹毒劲,一切都充满庸懒闲情和十足的耐心,时间永远都够,一天过得没有停止,再过一天还是这一天,流水流走还会回来。
我早明白出租车司机载上我这个外国人,故意绕着城跑,既费时又费钱。街里的小巷子涌出臭气,小孩一丝不挂在垃圾堆里打滚,一点也不怕凉风。有人裹了一根脏脏的布条,赤脚跪在路边乞讨,有人干脆睡在路上,病得奄奄一息,走过的人视而不见,生命太贱。
这天星期四,不过是个日历上的记录,而我感觉已经在这儿经历了许多个星期四。我继续在街上瞎走。从店里买了一杯热滚热烫的印度奶茶,香浓可口。浪漫又有欢快节奏的音乐传来,和我新奇又低调的心情是一对不太要好的姐妹。北京这时候还下大雪,穿厚厚的羽绒衣戴帽子系大围巾,这儿却像二四八月好时节。下午的阳光非常灿烂,照着人暖融融。
上了一斜坡石阶,又一条街,宽大而望不到尽头,有一连串衣服摊,摊主站着,更多的是坐着,任客挑选衣服。传统工艺小店前人多些,卡片、腊染、织布、木雕、印度教的神,色彩鲜亮,自自然然的大红大紫。路边有扎白头巾的吹笛人,跟着我走,眼睛瞟着我。他魔幻的曲子将让一个女人快乐一世,应该考虑和他私奔,不然北京的一位女记者会笑我没有胆量。可惜我真是没胆量,只能将快乐留给别人。
凡我经过的地方,眼睛扫到的人,都没有我的目标阿难。
苏菲指派我找阿难,如同大海捞针。我边走边在心里骂苏菲,疯子才想得出的计划!什么神经发病!大众罗密欧跑了,天下的朱丽叶都吃错了药。怎么想得出来他会在印度?就因为这个唱歌的人心血来潮取了个佛经中的名字!看来苏菲对艺术家还是没有完全看透。
对疯子,安抚安抚是应该的。
如果找到他才是真正的目的,那么采访并不重要,我找过了,就好向这个姑奶奶交代:如果真是要采访,见不到他人也一样可以采访,我写了半辈子小说,编这点故事的能力绰绰有余。任务一旦明确,什么都好办。“文化大革命”中长大的中国人,办一点含混事,说几句双关话,真是小学里就教的看家本领。
我心里一笑,就已经想好对付的方案,然后坦然做起逍遥的观光客,沿着街边骑楼赏心悦目起来。
就在这时,我看到工艺小店一旁的墙上有个音乐会张帖,头像占了百分之八十五,面孔很熟,眼睛深凹,长鼻梁,嘴唇紧抿,神情略带点轻蔑的冷意。但是看不清楚:招帖上已经粘了大小不一的纸片。大概是些出租房子、找工作、修家电、医怪病的广告。我尽量撕掉一些,再看那音乐会张帖,我愣了,这不是阿难吗?
不可能,怎么会呢?
图像传媒如此发达的今天,照片漫天飞,“有点像”不能算数。时间好像是阿拉伯数字,已过去两个月了。我倒吸了一口气:苏菲的指令还没有佛陀的准。我见到过阿难的照片,起码是五年前的,他的面相在中国人中很突出,在印度却像长在许多人脸上。我在张帖前犹豫了半天。招帖上面有几个印地文,这种天书的拼法,我在北京临行时恶补了一小时,现在只好拼命回忆。最后,我看出来了,张帖上写着Ananda,不是阿难的拼音ANan。不过我马上想起来,阿难既然取自佛经,他如果来印度,当然会用“真名”。
但就这么一点线索,猜不准这个Ananda,是不是苏菲要我找的那个阿难。
中午出旅馆时我已经作了打算,好好看德里,一天时间足够了。下午就去火车站预订票,沿着佛陀的一个个圣境看看,写本相关有趣的书,就对得起自己和苏菲了。
因此,我中午出来时,还抽身去了德里国立博物馆,很近,就在我住的帝国旅馆旁边。印度文物虽然照片见过,但是面对这么多雕塑还是令我惊讶,犍陀罗风格的黑岩行佛造型流畅写实,笈多王朝时期的佛头虽然是从雕像上断裂下来,但美丽而沉静。早期印度河文明时期的印章,我看了又看。印单上刻着动物和巫师和图腾。公元十八、十九世纪的唐卡,金、银、青三色,也是漂亮眩目。这个民族够艺术的。
我走到三楼,人并不多,但警卫隔几米就有一个。佛陀肩骨舍利,居然有黑色舍利,大小不一地保存在一座泰式寺庙风格的玻璃柜里,华丽的投射灯光打在金碧辉煌的展示柜上。感觉是走在珠宝店里,没有佛家的清净和尊严,赶紧撤出来。我找到一个店,喝了一杯茶,歇了一口气,正想课已经上够了,准备去订火车票。不想,在街上看到这张过期的音乐会广告。阿难突然凌虚显身,让我手心额头发凉。这么说,苏菲并非完全捕风捉影,她的话“去找,就能找到”,也不完全是大小姐发脾气。我脑子开始糊涂起来。
或许,该打消去火车站订票的念头。
我很想将面前的广告撕下来,可是不敢造次。在中国自然而然的事,在这里倒要三思。阿难并不像在妓院鬼混的人,的确像在寺庙里住过的人,眼睛清亮,一般人没有这么一双眼睛。看着他棱角分明的嘴唇,我心里骂了一句,转过身,背对他,不得不承认他的嘴唇性感。
我曾经感兴趣他的许多事,前几年也记得非常牢,去年开始有点淡漠了。这小子该是四十八九的人,如果1950年出生,那么是五十岁。可是这张广告上这小子看上去只有三十七八,最多只有四十的样子,头发留得极短,是和尚头。
女人不同,女人天天变,四年一个代沟,无法视而不见。比如我,三十九岁,再也见不到我十八九岁时的眼睛。那时有担忧和恐惧,但仍是一尘不染。要使眼睛清亮,心首先就得清亮。现在我的心已经不可能清亮。干我们这一行的,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警惕。对人世处处设防,眼睛就得罩上防护套——没有人能猜出我的心思。
我反身再看照片,我觉得不可能是他:阿难眼睛绝对不会依然清亮。
我记得不错的话,他在北京上小学中学,在云南当过支边青年,1977年恢复高考上音乐学院,后以生病为原因退学。原来应当有个本名,总不至于生下就叫阿难。我听说过他的真名,过耳之风,暂时忘了。
80年代初他组成自己乐队“自我学习”,参加在北京的一些“地下”音乐小餐馆小旅馆及俱乐部中演出。我记得当时他的乐队中有一名西班牙贝司和德国的吉他手,那时我对此很不以为然,认为是拿几个西洋流浪艺人卖野人头。
我有他的两盒音乐磁带:《长河不落日》和《烟花雨印象》。这两盘带子如此不同,我不明白这怎么会是一个歌手推出的?
《长河不落日》是典型的西方摇滚。那时大家都摇滚,而且都重金属。可是他的乐队的摇滚就是比别人地道,乍一听,完全听不出是东方人做的,彻彻底底的西方刺激。在当时,“自我学习”与唐朝、眼镜蛇,ADD,号称中国摇滚四大乐队,我觉得只有“自我学习”可以乱真。
1990年开始在香港、东南亚、日本及国外举办首次个人演唱会。
1990年推出第一张CD专辑《我不会在乎》。
苏菲认识阿难时是80年代初,当他在地下音乐圈子很火爆的时候。她是第一个采访他的香港记者,当时就写文章评论他气质反叛,个性突出,有自己的理念和乐感。尤其是他的歌词敢于展示敏感的话题,比如自由与性,对于经历过共和国种种劫难的几代人说,有着唤醒他们心灵的力量。
我收集过阿难的音乐,原带录制的质量就不好,借来翻录,
质量就更差,但是他的重金属听起来使人心浮气躁,只是因为人人都说胆大,我不听就跟不上时髦话题。好几次他的音乐会不是由于我去不了,就是这音乐会突然取消了。
第一次有机会听到阿难的演唱会是在1986年春天,在北京体育馆,好不容易弄到一张票,正点去,体育馆早已人山人海,哪里挤得进,只好和所有到迟了的人一样站在后排座位上。我没有带望远镜,远远看到阿难长发披肩,手抱吉他,静静地坐在那里,一柱光打在他身上。而伴奏乐队更在半暗中,几乎看不见人。他不像崔健那样穿绿军服,而是与普通大学生一样的装束,不修边幅地卷着袖子,脚上一双圆口黑布鞋。
他的声音相当低沉,而笑容比较腼腆。当时观众一说摇滚就情绪如火。等灯光突然聚亮,乐器爆响,全场的呼喊海啸般潮涌起来。还没有唱第二支歌,就有女孩子拥上台去献鲜花,有的送手绢,送飞吻,不仅是掌声,全场一起唱,用手用脚打着拍子,站在位子上跳,比看足球还疯狂。
但是我感到奇怪,因为阿难的风格已经转向低吟慢唱。依然听得出摇滚的底子,却完全没有煽动的节奏。也许观众没有听懂,也不需要听懂,不过是借机起哄而已。没有到结束,警察就来了,体育馆里里外外都是,说是人太多,空气不好,已有人晕倒,为了安全起见,得让观众离开。
观众不肯,但麦克风突然不响了,当然没法演出,观众被警察引导着离开。我一直想有个自己认识阿难的机会,也被泡了汤。台上阿难及乐队在收拾乐器,警察不让任何人靠近,为了保证他的安全,倒也不假。观众们聚集在体育馆马路上,等着阿难,天下起雨,观众还是等着,但不知为什么没有等到。
那是我看过的阿难唯一的一次演出,此后,他就从人们的视野里消失。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转录到第二个盘子《烟花雨印象》,的确完全不一样了。“学习”得真不错,“自我”也出来了。如果说东方人可以有自己的摇滚,我认为阿难走出了一条路子。沿着这条路,阿难甚至可以给西方人一点新的启示。但是,他就在这个时候中止了歌手生涯。就像那天的音乐会,没有几个人理解中国摇滚史上的阿难。
苏菲1995年秋天认识我时,证实了阿难的确自那以后没有在国内公开演出过,只是偶尔在朋友开的酒吧和饭店演唱过。国内只知道重金属式的“自我学习”的主唱歌手阿难消失,他们并不奇怪,因为“唐朝”、“黑豹”里的人物也一个个消失,人们已经习惯:歌手不失踪让谁失踪?
我背对广告走了几步,活动一下,看看四周,生活每天每刻都在变化。有变化是幸运的,就像这家店里的鱼缸:两条小小的鱼孵出一大片鱼苗,水一动,像树叶一样翻转身,渴望游向远方。我看对面路上,又一个吹笛人出现,少年的眼睛黑又亮,头发卷曲。两个吹笛人共吹一支曲子,悠缓,有点哀伤。怎么和阿难的歌有些接近,糟糕,怎么一切都在提示这个人的存在。难道我也得像苏菲一样疯狂不成?
工艺小店门前,大都是游客。我到街上找人询问音乐会的事,一个人回答不了,拉来另一个,个个都热心,个个都尽心尽力,不说清楚,都不离开。所以我身边围了五个人,英文夹着不知道是印地语还是孟加拉语,而且互相激烈争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吵吵闹闹,就耐心地听,最后他们总算在一个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广告上写的演出地点在什么地方。
我抄写在本子上,大家都点头证实没有错,还帮我招了电动三轮车。没一会,司机把我带到演出地点。看来是个舞场,布置却很印度色彩。要晚上七点才开张,此刻正是清场整理时间。
老板被叫来,瘦瘦的高个子。我讲了有个中国音乐家在这儿演出过,两月前了。“知道他在哪里吗?他叫Ananda。”接着我描绘了阿难的年龄和长相。
“是有这么一个人,但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打听的那个?”老板想了想说。
“唱得怎么样?听懂了吗?”我好奇地问。
“唱的是英文,但是他的歌我们不懂。只演了一晚上。那人差点跟乐队吵起来。两边配合不了,乐队是临时拉起来的班子,两边的节奏合不上。嘘声太多,很失败。不明白那人怎么要来演唱,他是你什么人?”
我不说话,阿难的失败,无管怎样情形,我都不乐意听。
“那是你爱人吧,小伙子很俏呀。”老板拿我开心。
我只好说,“或许是吧,请你回忆一下,这个中国歌手住什么旅馆,之后去什么地方演出?”
“这个我可不知道。”
“请帮忙。”
“你刚才说是中国人?哦,不对,他像个伊朗人,塔吉克人,总之不会是中国人,我们这儿从来没有中国人演唱,听众也从来没有中国人,你这样的旅客一年也来不了几个。所以你是我们今夜的贵客。快到时间了,你留下来看演出吗?”
我看看手表,才五点半,他怎么说到时间了?
看见我看表,老板笑笑,“你才到德里吧,过两天你就不会看手表。表没有用。你瞧,我们都不戴表,因为我们心里有个表,”他诡秘地眨了眨眼。
他这么一说,我决定留下来看看阿难唱歌的地方,尽是些什么样的表演。
离演出还有一个半小时,我打算到外面走走,吃点东西。经过邮筒,有人用板车推着一个有许多抽屉的书桌,桌面可以收起来。我边走边问,“卖吗?多少钱?”
他穿着白衣,没有停下,说不卖。我说我想看那些关着的抽屉。他和我对视两秒,点点头,他目光往上,我跟着这目光,看到蓝花花的天,有一条奇长的白线挂在空中,是飞机驶过吗?因为没有风,才久久留在那儿,划过了整个天空。从来没看见那么长的线,从地那端迈向地另一头。
再低头,奇怪得很,书桌和白衣人不见了。周围都是比我皮肤深黑的人,一个包头穿着裙子的耍蛇人把一条花绿绿的蛇伸到我跟前,我笑了起来,像进机场海关时,我知道任何时候,微笑总是合算,否则海关官员会觉得你有嫌疑,把你的随身行李统统倒出,检查,还可能罚你款,搞不好,让你在小屋子里蹲一夜。
众所周知,我有个在大学当教授的丈夫,他其实和我并不像夫妻,已经不是夫妻,我们维持着一个平和的表面。没有我,他照样活,没有他,我也照样活。每每想到这点,我的难过就无法表述。好了,好了,我对自己说,明白了吧,一个人根本不需要另一个人也能活,还能活得好些。如果不信,可以参照我的生活,写书,看书,写书,让想象在想象中升华或枯萎。
前面我提到我的父亲:他最爱我,我以前并不知道他爱我,当然我也不知道爱他,到我懂得爱他时,他不在世了。事情总是这样,就跟人老了,经验累积知识累积,成了一个智者,却离死一声咳嗽这么点距离。后悔没用,但我还是后悔,我没有能够爱他。
我在前面也提到我年老的母亲。这月上旬,我乘飞机回了一趟老家山城:那里总是绵绵细雨,沉沉雾气,从长江上往两岸山坡漫开,几乎使过江的轮船封渡。从渡轮下来,举着伞,从江边烟厂新建的厂房中钻来钻去,爬了一大坡又一大坡石阶回半山腰母亲家,我从小生长的家。应该感谢命运,旧院成了新的白楼,我多年写作的劳动所得给母亲换来一个二居室。我脱了满是泥沙的皮鞋,搁了雨伞,穿过客厅,进了她房间,轻轻走到她床边。她头发更稀疏,脸上满是皱纹,穿着一件棕色毛衣,居然认不出我,把邻居的名字叫成我。那天没有太阳落入江里,看不见记忆里的夕阳,只有细雨滴答声。我坐在母亲床边,握着她的手,有满腹话要对她说,她却一再重复地说要去养老院,养老院比家好,有人说话,我想与人说话。“妈妈,你记得小女儿吗?”
“她走了,她永远都不会回家。”母亲说。
“为什么?”
“她走了好,她走得越远我越清静。”母亲声音突然沙了:“我好想她。”
“我就是她,妈妈。”
“你不是,她走了,她是个狠心人啊!”
母亲把手从我的手里抽出来,“你让我去养老院吧。”她重复地说,她要跟人说话。我的哥嫂照顾她,住在自己的房间里,母亲看电视直看到屏幕起麻点,没有节目为止。哥嫂他们看的是VCD,唱卡拉OK。我退出母亲的房间,她不知道,就像她不知道电视上演的是什么,只是为了听声音,为了看图像。母亲可能很久就这样,在父亲去世之前就这样,可我从未发现,也从不关心,好像母亲只要在,就行,只要在,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即使父亲去世,她的心全部空荡荡,并不要紧,一切都还来得及。
我穿过甘地博物馆,太阳落入地平线,远处的红堡,映着霞光,很美,日落时分,一定是最好的时候,所以进去的人络绎不绝。甘地火化时太阳很久才落入地平线,他的骨灰撤在河里。
我突然想起来,第一个和我提印度的人,是我的父亲。父亲当时与我一起坐在长江边上,他说到印度,一脸神圣。他在老家被抽当壮丁,他被当成外县人,编入另一个部队,他的原部队开拔云南缅甸,战败去了印度。所以他与印度擦边而过。
那时我刚上初中,只有十三岁,开始上世界地理课。从课本里读,印度在南亚次大陆的印度半岛上,八亿多人,有几十个民族,叫什么印度斯坦、泰鲁固、孟加拉,主要说印地语和英语,海岸线很长,北部是高山,中部是平原,西部有沙漠,高原在南部,有条美丽的恒河。气候很热,出米小麦棉花茶叶。首都在新德里。1950年和我国建交。荷花是国花,蓝孔雀是国鸟。我只知道这些。
父亲那天说了很多,我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我刚才穿过马路时,看见一个面孔像父亲的人,不过那人黑一些,鼻子高一些,年轻一些。如果这人朝我走近,叫我认他,我会认的,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想念父亲。
我七点一刻到歌厅,晚了,却正好演出开始。一台正宗当代印度流行歌曲在表演。台上一排舞女一律露肚脐,沙丽很透明,Rx房如丰收果实沉甸甸,手臂与手指一抬一勾一让,腰一动一闪一转,眼光如钻石,一闭一开都令人想入非非,脚实实在在地移动。听不懂唱的什么,但那旋律似乎永远不变:所有的印度歌曲,全一样。叫人觉得印度人怎么几千年编不出一首新歌。或许他们听中国人的歌,也是同样印象吧?难怪阿难的歌,他们听不出好处。
不过,如果不是让我天天听,我不反对一年听一次印度歌。我小时,多远的爬坡上坎路都要扛一根凳子看露天电影,放映队在广场和操场支起一小块幕布,幕前幕后人山人海。那番热闹,一起贪婪地吸收文化营养。很难遇见好电影,更没有艺术的电影。与朝鲜、阿尔巴尼亚、南斯拉夫电影及国产片相比,印度电影《流浪者》的确是相当动人。
一下子我全部想起来了。那男主角拉兹长大的孟买贫民窟,像我生长的南岸贫民窟,怎么看怎么像。里面的歌舞,尤其是那一段拉兹的父母结婚不久,泛舟阿拉巴赫河,岸上一队村妇载歌载舞,在和水手们对唱。旧时代的黑白电影,云彩是云彩,河水是河水,真实得伸手一拽,上面的人就可以下幕布来。那些人只可能是女神,从天而降,而舞台上已经现代化的女人,却和那些电影里的女人很像,丰乳高耸,四肢灵活,尤其是那眉眼如妖精,把我比惨了。
今天台上领舞的女演员一身黄,头发插满鲜花,她动跨动得我神经发软,她抬头抬得我害怕一下弄丢了她,她脖子一动眼神一扫最抓我魂,因为她的鼻环和肚脐银环一起亮一起闪,突然天神返回人间,有着人间世俗女子的情意绵绵。有条蛇缠在她身上,一会儿蛇在地上盘旋而上,与她对舞。一刹那,舞台上只有她和蛇,她唱,唱得蛇愤怒,唱得蛇快乐,最后竟掩面羞愧而去,我能感觉歌词像在讲故事。鼓声和笛子夹在电吉他和钢琴中间,小号黑管在歌唱停顿时加强,哀伤万分。台上出现了男演员,个个英俊,健壮如牛,五官轮廓如雕像,有的头发还卷曲,挑选过似的,比街上的印度男人干净利落。
我不是说我不爱印度男人:在全世界,中国人与印度人,是两大移民。他们能分别与西方人通婚比较多,互相通婚却几乎没有。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我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或许非要我选择一个人在一起,那么,我第一得选一个中国人,第二才是其它民族,实在钟情了,哪怕黑人也行,单单没有想象过和一个印度人过日子,再漂亮也不会。奇怪得很,我知道我不会,就是做一时情人也不会。或许我不知道的原因,就是潜意识中最深层的原因。
正在胡思乱想时,中场休息,我站起来。照例女厕所门口要排队。前面一个印度姑娘朝我微笑,我也朝她点点头。我们走到过道,她双手合十,有礼貌地问:“你从中国来?”
“是的,你从中国来?”
“是啊。”
“北京?”
“是从北京来。”
她样子很友善,又问我第一次或第二次来这舞场,喜欢吗?以前来过印度没有?她牛仔短裙,紧身体恤衫,头发烫过,和一般中国姑娘一样,只是更漂亮一些,有两个酒窝。我一一回答她时,脑子一转,问她知不知道Ananda?
“我是他的崇拜者。”
得来真是意外,我“啊”的一声。
她笑了,反问我:“那你呢?”
“你说呢?”
她哈哈大笑,
一下对我很亲热,拉着我的手到厕所一个小间里。她神秘地关上门,然后从小黑皮包里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打开是一张头像,和我今天在街上见过的广告一模一样,不过尺寸小些,而且像是用剪刀剪过,只剩下头像。“你看这就是阿难,你看这是他的签名。”
看不清楚,签名很草。我把图片拿到洗手台的镜子前,灯光明显亮一点。还好,签的是中文,再草也辨认得出来,的确是阿难二字。这下证实了阿难就是Ananda,我很高兴我的一丁点佛教知识还真派了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