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烛光晚宴

3个月前 作者: 虹影
    没有必要再从英国寄书来,考虑到这个大学只有四年历史,主楼像斯坦佛大学,图书馆中英文学藏书还不少,至少他教的课程书够了。图书馆依山而建,德式建筑,异国风味。,两翼分别为文、理两科。这儿以前是德国俾斯麦兵营,所以,整个校园仍以德国建筑为主。


    上第一课时,闵就来他家里带他去,说郑系主任让她来帮忙,外国老师不太知道如何教中国学生,四十来个异国学生的确是一种挑战。


    “我自己也想听听英国近世文学。”她说。


    她认真的态度,使他很高兴,他开始概述英语文坛,上课前的忐忑不安,几分钟之后就消失了。仿佛整个教室就坐着她一个人,他对着一双黑亮的眼睛讲英国文学作品。而这眼睛会沉思,会微笑,会欣赏地眨动。他记起在剑桥与女同学争论,会把教师扔在一旁,而这次他是把学生们扔在一旁。


    学生好像素质不错,至少对他极恭敬,有点过于恭敬。不过他第一次教书,不希望遇到像他自己那样好辩的学生。他曾在剑桥代表国王学院在辩论会上滔滔雄辩。那是表现给老师看;现在是他当教师,是他表现给学生看。


    可是如果学生一直那么有礼,他就不知道学生要什么。一教哈代,他就自如了,因为他看出学生很着迷,虽然他们不笑不闹。他本来对哈代这老家伙有点服气,特立独行的人总能引起他的注意,即使在课堂上,讲解他小说中枯燥的段落。


    闵的好学带动了整个班级,系主任夫人压阵,学生们都按他的要求预习。他每周让总务室打蜡纸油印一些作品,总务室连夜赶工,非常及时。按他的说法,普鲁斯特的小说将永垂不朽,那个爱尔兰人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只是玩弄小聪明,够不上大师水平。


    下课时,几个学生围上来,有礼貌地问他一两个问题。


    闵夹着书,耐心地等着,然后陪裘利安走出教室。他发现她的面貌体形,与其他二十岁上下的学生没有什么不同,戴着眼镜,青色短衫长裙,没有任何化妆。她年龄该比她们大一倍。在西方,当母亲的就像母亲,母亲决不会与女儿差不多。


    闵说:“你很会讲课,讲作者生平中的趣事,你似乎特别高兴。”


    “每个作者都是活人,”裘利安说,“每首短诗每篇都是小小的自传。”


    闵转过身来,面对着他:“这话说得太好了!很有见解!”


    裘利安笑了:“我是引别人的话,不过你什么时候给我看你的诗和小说?”


    “为什么?你想看我的‘自传’,还是想我看你的‘自传’?”她的口气里有挑衅。


    闵反应很快,他感到与她说话极提精神。她笑了,继续说,“今后你的其他课,我都来,行吗?英语作文。我想用英文写作,你就能看到我的诗了。”


    裘利安一下语塞了。每次能见到闵?每节课闵都到?而且交作业?


    “只是你讲课眼睛不要总看着我一个人。”还没等他回答,她又加了一句。但突然转身,明显脸红了,她蹬上一级石阶,说了声拜拜,却没有回头看他。


    裘利安很惊奇。他这个剑桥学生中有名的登徒子,面对猎物,从不犹豫发出第一箭,这个中国女人怎么抢了个主动?


    他在一个盖满落叶的草地,仰天躺下来。太阳正开始旋出薄云之后。他闭上眼睛,金花缭乱中,全是闵的笑容。


    “我中魔了!”他心想,“中国魔女!幸好她不是很漂亮。”


    东海湾极大,月牙形环绕着小鱼山。校园里有靠小舟的木堤和游泳区。沿海湾的道路,岸畔垂柳柏桦相间,读书的学生,三三两两,男的一律长衫,女的旗袍,齐耳短发。拿着讲课夹的裘利安,头一个感觉就是得去弄一套长衫来穿,洋人一个,一身长衫,多有意思。寄张照片给母亲,她准会觉得很艺术。


    可能远处下过雨,天上残留着淡淡的虹,到处是花,银莲似的长杆花,从白到堇色。树叶边角已现黄色,有一种矮枫树,每片薄叶子上,橘红斑点都不一样。满山满海湾秋色缤纷。


    瞧,我还是幸运的!他感叹道。真是一个奇异的世界。不像英格兰,几乎全是葱绿的平原,缓缓起伏的山坡。不过,这个大学,在世界边缘,是不是太清静了点?尤其是夜里,雁飞满月。他喜欢夜里独行,有一次差点跌入一个不知为什么打开的坟里。这时,五里路远的庙宇钟声传来,每次中间有十几秒的停顿。山闵里似有猫或狼的尖叫。


    这么美而情趣盎然的校园,不像中国,一个应该是革命温床的国家!应该弄点乱子来,他为这想法欢呼。太清静,要不了多久就会败坏他所有美好的感觉,太清静,可能就会令他无法忍受一人独处。


    必须弄点乱子来,世界才真实。


    从小他就学会了这样对待生活。在查尔斯顿,父母和邓肯·格朗特合住的房子,周末总有一大群客人来。那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他会爬到屋顶上,两腿挂下坐在檐边。母亲知道他的脾性,不让任何一个客人大惊小怪或眼光朝他看。那么,一阵子后他就会自己爬下来。


    似乎与他的想法相同的人还有一些。开学没多久,有一天裘利安走进教室,黑板上有一个用粉笔画着的镰刀斧头。


    学生们都瞪眼瞧着,不言语。


    看来这个班级里就有共产党。闵刚想走上来帮他,他用眼神告诉她别动。他没有特地去擦掉,只是边讲边写,很快把黑板盖满了英国文学的大师名作,从贝尔伍夫,到弗吉妮娅·伍尔芙。造反符号被顺手擦掉了。


    如此说来,这班上的小共产党把他当做帝国主义者反动派,想给他点下马威。他的镇静自如,可能给全班,尤其是闵,印象很深。


    政府军队据称不断胜利,消息重复过多次,赤军已经肃清。不过,他还没幼稚到想在国立青岛大学跟这些学生娃儿闹革命。这个校园太美,被革命毁了可惜。在这里,加点浪漫趣事就够了,待有猎取对象的时候。


    他总穿着衬衣。从小生活在艺术家之中,以随便,甚至以邋遢为潇洒。现在他得稍微整齐一些。


    他准备开始学中文,一天花一两个小时。得把书桌换成古香古色的红木,得自己去城中心区家具店挑,不能让仆人做,他们做不会如他的意。得买把猎枪。还得有个划船时间,划到海中间去,看能划多远。在剑桥他就是划船能手,能不能在这儿轻易划个全校第一?


    对一个二十七岁的钱太多的大学教授,计划太多。


    他走到海湾边。碰见几个学生在游泳,正是海水平静丰盈之时,水一浪一浪拍着堤岸。有个教授在让学生教他十岁的女儿。裘利安看着他们耐心劝那小姐,而小姐就是不肯下水。他走到小女孩身后,小女孩恐惧地看他的蓝眼珠。趁她不注意,裘利安把她往海里一推。女孩掉进海水里,扑腾着四肢,周围的人都吓得呆住了。


    裘利安跳进水里,用一只手托住女孩的肚子。女孩开始像模像样地游了。这帮人才转愠怒的脸为喜色,谢谢他。他把小女孩交给学生们,自己穿着衣服就游向海湾心。


    弗吉妮娅阿姨的《到灯塔去》,他选了几段送去油印做教材,这才发现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文学理论家,学生也弄不懂。为什么句子那么怪?有个批评家最近发明一个词“内心独白”。他引用了一下,越讲越糊涂,连他自己也迷糊了。


    闵提了个问题:《到灯塔去》中的人物,你认识吗?


    他那时十八岁,刚高中毕业。但是《到灯塔去》里的每个人他都认识,他知道写的是那些人中的各种怪癖,祖母和母亲——斯蒂芬家族,他们与爱与死亡的相遇,但小说也写了艺术战胜死亡、战胜岁月的流逝。讲课转向他的独特理解,散课时,学生兴高采烈。


    他从海湾里爬上岸,浑身湿淋淋一抬头,闵站在对面,看着他笑。想到刚上过的课,就遇上了她。


    她的头发,还是梳了个髻,她比在教室里还显年轻。他对她说:“满校园女人都短发齐颈,为什么你的头发不一样?”


    “这样显得老气一些。”她说。


    这话使他很惊奇,他的眼光怎么与中国人不一样,连发式对年龄印象的效果也正相反。


    闵说,十八年前剪过短发,那是引导潮流,女性解放的象征。现在却闵肯传统发式,梳起来只是几分钟,利落,也算返璞归真。


    “我觉得你在领导时髦新潮流,”他盯着她眼睛,“只要与众不同,就会吸引人。”


    “你们西方人,猎奇而已。”她笑笑,就走开了,忽然她又停下。说,忘了,她和丈夫晚上请他去家里吃饭,就他们三人,便饭。


    他看着闵的身影在树林中消失。以前开车、骑自行车都飞快,由着性子来。眼下校园里有什么事能快快地做,并带有刺激呢?


    这个秋天,裘利安被他自己抛在中国这个最东边的临海之城,有着百湾之称的青岛。他背后是海湾,面前的山坡上一条大路,在树林中分岔出许多小道,完全中国式的迷宫。他的表情并没有茫然,他的眼睛是镇定的。环绕着他的景物由浓变淡,只有他是明显的,西斜的阳光勾勒出他高高的身影,头发被阳光染得金黄。


    穿着湿衣服回家,两个仆人都来问裘利安,晚饭如何用?他没说话,不想马上回答这两个人。为什么要分派两个仆人?既然每个教授都是两个,至少两个,那也没什么好说的。巫师嘴甜又快;田鼠不爱吭声,可能活是他做得多,这两人住楼下一间。他们不是看不出这个洋鬼子不喜欢他们,他在家时他们尽量在厨房,或自己房间,或干脆出去买东西,不在他眼前晃。全世界仆人都一样,主人不想看见你时,就得躲开点。


    你们吃自己的。裘利安说,他有饭局。


    太阳已经沉到山峦后,但余光还在海面,艳丽地染了海水。到郑教授的房子,走大路要近一刻钟。而另一条下坡的小径,林荫覆盖,地面是多年积聚的落叶,滑溜溜的,很少有人走似的。这条陡路,慢慢走,只要十分钟路,这样一来,他们几乎可以说是邻居。


    裘利安敲响门,没人应,他就绕着花园走。系主任的房子和他的几乎一样,但花园大得多,修剪整齐,没有篱笆,花园大小是房主自定的。园里正是花季,香味芬芳浓郁,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一抬头,闵和郑正在他面前,微笑着。


    裘利安没穿西装,只是换了件衬衣。衬衣领口还敞开两颗扣子,头发又长了些,卷曲着没有挂下来,只是显得蓬乱。


    闵说,只有你一人从我家花园进来,像强盗。


    裘利安举双手投降,请原谅我什么礼物也没带。


    郑爽快地说,来我这儿就像到自己家一样,朋友们都这样。


    他们的家里有许多古董古陶器,连椅子也是几百年的历史,玲珑的雕花雕兽,扶手已经摸得光滑。“也算传家宝吧,结婚时,母亲给的。”闵领着裘利安参观房子。卧室的屏风门帘灯罩都是日本式的。闵的书房很大,有一张大书桌,一个单人榻榻米在她的房间。看见裘利安注意,闵就说他俩都在日本呆过好一阵,闵少女时代还在那儿读日本文学,比郑更喜欢日本。她是夜神仙,喜欢工作到天亮,中午补个小觉。工作晚了,怕影响郑休息,就在自己书房睡。


    她和丈夫分开睡!裘利安心一动。


    闵陪着裘利安下楼。裘利安觉得自己有点好笑,总不免往男女之事上想,他脸上又露出自嘲的微笑。闵完全没有化妆打扮,没有涂口红。的确如她所言,便饭。


    闵说,看来得改休息和工作时间了,想辞去《青岛文学》杂志的编辑工作,现在事多。大约是指上他的课,他猜。


    闵注意到他在沉思:“怎么啦?”


    “你在做的事太多,我在做的事太少。”他说。


    闵看看他。


    裘利安想只有他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房子非常整齐,是有个主妇的家庭。该有画的地方就有画,该空的地方就空,不像母亲家里混乱得有趣。但裘利安喜欢她家客厅一幅极大的挂毯,笙歌夜饮,古装男女,不会等到明早。他喜欢挂毯上面那种泛黄的调子,暗暗沁出欢乐的暖色。


    壁炉上有个镜框,里面是一张剪报。裘利安走近一看,《北平晨报》一九二四年的,十多年前的中文报纸,上面有照片:闵,郑和另外十来个人,还有一个大胡子的印度人。“泰戈尔?”他问。


    “是他,”郑说,“我们的媒人。”


    原来这位首先在伦敦成名的孟加拉诗人,在中国受到最大欢迎。《吉檀迦利》是中国人最着迷的,这个惟一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东方人,是新月社集体的崇拜对象,郑解释说。


    东方人还是喜欢东方人,裘利安读过泰戈尔的诗,感到他缺少智性的张力。叶芝和庞德对他的推崇,有点奖掖的意味。闵看着柜子上的留声机唱片,沉吟一下,对裘利安说,你喜欢听音乐,晚上走时你拿去听。音乐能帮助你理解这个文化。


    他的确只带足了书。闵专心挑唱片,说大都是她和丈夫在欧洲度蜜月时买回来的。柴可夫斯基,莫扎特,肖邦。裘利安看到唱片上的中国字,就问郑:中国音乐吗?能不能借这些?


    郑说,女主人说拿就拿,不是借。


    裘利安连连说,太好了太好了。


    郑被他高兴的样子感染,对闵说汉语:“裘利安怎么像小孩?”


    “他不就是小孩的年龄!”闵说。


    他们的中文说得较快,裘利安只抓住他自己的名字和“小孩”两字,忙问两人在说什么?他们却相视而笑,裘利安也笑起来。郑说,闵写诗喜欢清静,以前,也就是十多年前,在北京时,新月社人来人往,她都嫌不够热闹,还要放音乐,现在变了。


    裘利安觉得郑和闵两人都没有把他当外人,他们和其他中国人不太一样,很真实。他也觉察到自己的真实,从到青岛时就有的一种莫名的虚幻感,这时竟没了。


    闵找来徐的诗集给裘利安。徐,他记起了,新月社中心人物,中国文人总在谈此人的名字。诗集扉页有徐的照片,戴个眼镜,对一个男人来说,


    长相太清秀,典型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他翻着诗集,排成竖行的中文,每一行诗长度都一样,很整齐。中文一个字就是一个音节,那不就是法文诗那种音节体吗?但是,郑坚持说中国现代诗与英语诗一样,有音步。他对闵说,你念念,你是京调儿。


    闵说每个中国学生都能背徐的一些诗,尤其是《再别康桥》一诗,人人皆知。如果说有中国现代文学经典,这便是一例。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心头荡漾。


    闵继续读下去,诗共七节,第七节呼应第一节。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裘利安没打断闵,实在的她说中文时声音太好听,的确是有节奏的音乐。他说:“你能不能帮我翻译这首说我母校的诗?”


    闵说有现成的好译文,而且她能背。最后一个韵词结束,裘利安再也按捺不住,想大笑出声。不笑,他觉得自己会憋死。什么三等雪莱的货色?他忍的时间太长,脸有点涨红,闵和郑似乎没有注意到,他马上装做是喝酒呛着了,冲到花园门口咳嗽。算是遮掩了过去。


    闵和郑没有再读诗,他们在讲徐一九二三年在伦敦的事,讲得津津有味。


    他们说连英国最伟大的汉学家亚瑟·韦利也向当时做留学生的徐请教。裘利安知道这人,在大英博物馆东方部工作,就住在戈登广场三十六号,他每天骑自行车去上班,路上常碰到。因为倾慕布鲁姆斯勃里圈子,而中国诗是当时英美文坛的时髦题目,所以后来也被邀请来参加聚会,但母亲他们认为他太没劲,就没太邀请他。但裘利安不想说韦利这老实人的坏话。


    他们说徐在一个雨天的晚上,独自一人去邦德街寻找小说家曼殊菲尔的房子。头一次没让见,但他坚持,就见了二十分钟。曼殊菲尔穿着嫩黄薄绸上衣,枣红丝绒围裙,像一株郁金香。她和他坐在蓝色榻上,灯光幽静,轻洒在她美妙的身体上,他像受了催眠似的望着她。她问他译过中国诗没有,以为只有中国人才能真正译好中国诗。这是他们惟一的一次见面,一个月后,她得肺病死了。徐再到欧洲时专程去枫丹白露她的墓前献鲜花献诗,在墓上哭了一场,像一个忠诚的情郎。


    徐说闵将成为中国的曼殊菲尔,尤其她俩的语言风格很接近。“他期望太高。”郑代他妻子谦虚了一句,就到花园的围廊上去关照什么事。


    裘利安这下再也不愿意忍受中国文人的趣味和欣赏水平。“弗吉妮娅最讨厌她。”他慢慢地说,“认为她太俗气,廉价的滥情,她的文字还可以,使滥情更糟,好像鼻子里全是她的廉价香水味。”他本来不喜欢阿姨这样说已死的同行,但此时他就是想说。“徐喜欢她的诗和小说没有什么奇怪的。”


    闵本来与裘利安同坐在一长沙发上,听他这话,站起身,面朝花园的围廊。郑在那里忙着什么。裘利安向来对别人的情绪不在乎,他不愿意作假来讨好她。她走了两步,又转身回来,满脸笑容。这女人忍耐的本领很强,大部分女人没有她掩饰情绪的能力。


    她让他回头瞧靠窗的墙。一幅水彩画,牧野风景,不太优秀。


    “那是我非常宝贵的东西。”闵说。徐四年前好像有预感自己会出事,活不了,将一些极个人化的东西,保留在她这儿,其中绝大部分是他从英国带回来的礼物。这幅罗杰·弗赖送给他的画,他说就送给她了,作为代为保存物件的纪念。


    罗杰!裘利安走过去。


    水彩画的确像罗杰,再看签名,没错。他不再吭声了。徐不是假冒罗杰的学生,的确与罗杰有不同于一般人的交往,在这点上,徐没有胡吹在英国社交上的成功。见画如见罗杰·弗赖,他心里不好受,画在人亡。裘利安小时总把罗杰当做自己的生父。他不明白罗杰为什么要对这个徐那般青睐,这个人在英国明显一直在访名人附庸英国风雅,他就是不喜欢这个徐。这恶感也太怪。


    女仆在厨房大概忙得差不多了,这时走出来问:“太太,是在围廊还是房内用餐?”


    “问先生去。”闵回答。


    郑从外面进来,说还是在房里吧,秋天了,夜有些凉,让餐桌朝窗,一样有风景。


    山是朦胧的,树也是,最后一抹霞光映在海水上,而云朵聚集起来的地方,海水折射出的光却是银的。只有室内的花依旧,新鲜,夜在降临。


    桌上是蟠龙菜,像普通的红苕。闵说她和郑喜欢这菜,神秘。四百年历史,吃肉不见肉,吃鱼不见鱼,鱼肉剁成茸,用鸡蛋皮包裹蒸。三人各坐一方,中间位置让给裘利安,面对落地窗,可直接看到风景。喝的是德国啤酒。桌上点着两根蜡烛。


    女仆端来一个漂亮有环的细瓷缸,汤绿茵茵的。女仆给每人斟了一碗。汤里菜鲜生生的,但热乎乎,十分美味。“这是什么呀?”裘利安边吃边叫,太清香了,说他们的仆人菜做得比餐馆还强,也比他家那两个家伙强。他说要把他的仆人开掉,就为了他们从来没做出这么美味的汤。


    郑满意地对闵看了一眼,说,她是美食家,南北名菜无一不知。闵说,这是豌豆芽汤,虽早过节气,但有人专种专卖。只用菜芽的半手指的嫩叶,装在缸里。整只鸭子熬的汤,去掉骨肉,烧沸后,直接浇下去,就成了。这道菜是专门欢迎裘利安的。对如此礼节,裘利安只能微微颔首表示感激。


    这时,房子大门被敲响。


    仆人来说是有人找先生。


    郑走出去一阵,很快回到桌前,说是学生进驻校部,要求学校同意罢课,抗议政府在日本侵略者前节节退让。校长一个人压不住阵,要各系主任去劝说。郑随便吃了两口,说他失陪了,得走。


    “肯定是日本挑衅的消息,”郑的样子很颓丧,“政府没办法,我们又有什么办法?”


    闵不放心,让仆人跟着去,说有什么事赶紧回来报个信。


    房子里一下清静了,就他们两人,一时不习惯,不知说什么好。一阵子两人都在吃菜,喝着酒。或许闵喝酒多了一点,她吞吞吐吐地说:“裘利安,你怎么嘲笑我最好的朋友?”


    她最好的朋友,裘利安马上意识到是指徐诗人,他以为她不在乎,看来她还是忍耐有限度。但她语气还是很客气,她那完美无缺的礼貌,已经使他恨透了,他想捣乱的冲动冒出来,先捣乱这个系主任夫人!


    “徐诗人,他和你在床上如何?他功夫行不行?”


    闵表情一下子僵住了。过了半晌,看到裘利安假作谦卑的笑脸,她发脾气了。“你怎么这样说话?中国知识分子从不做这种事!”平白遭到侮辱,使她用英文说不清。她脸上开始冒汗,只得把眼镜取下来,用餐巾擦脸。


    裘利安第一次看到她不戴眼镜。他从未料到闵这样美。红晕使她的脸显得非常细腻,而她一生气,嘴唇微微突出,好像有意在引诱一个吻。那嘴唇的颜色,几乎像用口红抹过。


    在窘迫中,闵站起来,去取掉在地板上的餐巾。他突然又注意到闵的打扮,一身粉白色丝缎旗袍,领口不高,却镶滚边,空心扣。不像校园里女生直筒式旗袍,而是极其贴身,分叉到腿,把她全身的曲线都显了出来。髻上插了三朵青白宝石的发针。不可思议。


    我真是一个瞎眼狼!


    回想起来,他一开始就把她从这个陌生的国度人海中挑了出来,他喜欢有闵在场,这感觉是在呼应他心灵里想要的东西。是什么阻止了他?她的眼镜,该死的眼镜。她取掉眼镜等于上帝给了他一个机会,他抓住了这机会,一下清醒过来。难怪第一眼看见闵,就有一种安宁感,她的吸引力穿过她的外表,只是他自己不明白而已。


    闵坐正,却拨了拨烛芯,使房间里稍微亮了些。但她坐在烛光后面,躲开了一些裘利安的注视。


    烛光让裘利安找到了熟悉感和亲切感,一切好像似曾相识,而不是在一个陌生国家。烛光烁烁,一桌酒菜,闵依然是女主人的姿态,若无其事地给他倒红葡萄酒。他看着她一举一动,他明白自己已经按捺不住,非进行到命定的目标不可,这次非把她从她的体面里给轰出来,哪怕冒犯顶头上司,丢掉了工作,也在所不惜。他不顾闵明显的抗议,回到老题目上。


    “你说中国现代知识分子不做这种事,”裘利安嘲弄地说,“看来英国老师并没有好好教育他们的中国学生。”


    或许闵在惶惑中不一定能听懂他的话中之音。裘利安就直接说起他自己家里的事,像课堂上讲英国文人生活轶事一样:在他母亲怀着他时,他的父亲克莱夫·贝尔就和弗吉妮娅阿姨有事;母亲和罗杰成为情人,并鼓励父亲去追求她的女友。父亲大部分时间在巴黎、伦敦的这个那个情妇那里,但母亲在家里始终为他留有一卧室书房和起居间,满是母亲的壁画。他们相互关心,还是一对夫妻。母亲的终身男友邓肯·格朗特是个双性恋,男朋友来时,他就和男朋友睡,男朋友不来时就和母亲睡。他有弟弟昆丁、妹妹安吉莉卡,但安吉莉卡却是母亲和邓肯的孩子。


    “他们不吵起来,不闹翻?”闵难以置信。


    母亲发现她妹妹与丈夫有私情,她怎么说?“这两个人是我最爱的人,以前是,现在是,今后仍然是。”父亲经常把女友带来,与母亲做朋友。而母亲的男朋友也一直是父亲的好朋友,比如他和罗杰·弗赖一直是最好的朋友,直到去年罗杰死。现代美学中著名的“形式意义论”被称作贝尔·弗赖原理。母亲和阿姨是全世界最亲密的姐妹,布鲁姆斯勃里是以她们的魅力和智力为中心。这与男女之事无关,不不,或许应当说,这正是与男女之事有关。


    没人庸俗地嫉妒。裘利安说,他从小就习惯看裸着身子的男人女人,邓肯总是以男人身体为主题,有时是一群人做着艰难的多人性动作,邓肯在画,母亲站在一旁欣赏。


    裘利安明显越说越得意,他的家庭,他的强烈反维多利亚道德主义的家庭背景,以及他们自由无忌的性关系,确实不同一般,值得骄傲。闵听着他仔细描述,害羞地低着头。她的头发在烛光辉映下,更加黝黑发亮,刘海下眼睛瞧着桌布上,那儿有一双骨雕筷子,一副眼镜。她明显激动起来,她的手没有搁放的地方,两只手互相紧握在一起,搁在腿上也不是,放在桌上也不是。


    “你盘目好。”裘利安说。


    闵吃惊地抬起脸来看他,惊奇他竟然会用本地土语说她美,她羞涩极了。裘利安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绕过桌子,顺手就把她拉了起来。她只是稍微挣扎了两下,却没有任何抗议,就无助地被他抱在胸前。


    他的脸触到她的面颊,好烫,她的嘴唇很红。他轻轻吻她的脸,脖颈,寻找她的嘴唇,他的一只手从她的腰摸到她的肩,移到前面薄薄的旗袍覆盖着的Rx房,她无法遮掩的坚挺起来的乳头,马上使他冲动起来。他们被激情燃烧得透不过气来。


    房间很大,而烛火与灯光只是照在餐桌上,他们好像自动移到墙角,移到光线微弱的地方。闵的嘴唇在他的脸上,原先垂挂在身边的手抱着他的腰。在喘息声中,裘利安几乎是无意识地把她的手拉过来摸他已壮大起来的xxxx。


    闵一下跳开了,脸色吓得发白,她的手扶在椅背上,惊慌地看着裘利安说:“怎么这样?”


    裘利安不知她这句话什么意思,是指他的过分直接进攻有失体面,还是他的器官太鼓胀太不文雅?她震惊得发抖。“简直不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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