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3个月前 作者: 白槿湖
第三百零三章:蜗婚(303)【12月20号第三更】
“反正我不喜欢杨之放,他既然连个解释都不给你就走了,这还算是什么男人啊,要我说,就是个懦夫,也好,彻底把他忘掉,重新选择,我告诉你啊,幸好你没和他结婚,不然你就成离异两次的女人了,就真的难嫁出去了。”贤芝说。
看样子贤芝是不把我劝说放弃之放是不死心的。
“我也在考虑,晚上程朗来我再和他聊聊,如果他还有意,我再和我妈商量一下,如果全票通过,我就嫁给程朗。”我装着笑容说。
是的,不能再耽误自己了,男人不会一直在那里等待着我们,何况还是个好男人。
举“反正我这一票是投给程朗的!之放啊,花花公子。”贤芝说着,看着窗外,好像有心事似的。
贤芝是等程朗来医院的时候才走的,临走还朝我挤挤眼。两只手的大拇指凑在一起碰着比划,意思是叫我抓紧程朗,必要的时候可以出动出击,抱得好男归。
她是个色女,我伤成这样了,几个男人看了我的腿还能被我的美色吸引啊。
煌程朗手上的伤也没有愈合,他有些歉意,高大的样子,脸上却流露着小孩子一样不安的神情。
“坐呀,站在那里让我仰望你呀,欺负我腿受伤站不起来,你个坏人,坐过来,让我瞧瞧你的手。”我指着椅子让程朗坐到病床边来。
“都是我冲动,连累的你伤成这样子,我心里,太难受。”他坐了过来,看着我的腿,心疼了,责怪着自己。
“怎么怪你呢,要怪还是怪我,你也是维护我,差点害你吃了官司,来,把手伸过来,让我看看,都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要不是你扑向了我,我都要烧成了木炭了,可以拿着去做烧烤了。”我玩笑着伸出手,让他把手伸出来。
他的手背上有一些灼伤,伤得不是很深,水泡已经消下去了,我拿着药膏给他上药。
“你真的不怪我吗?我怕你不理我,怕你生我气,这几天我一直自责,我爸为了保释我出来动用了很多社会关系,不然我现在还被关着。”他说着,成熟的脸庞上还有一丝害怕的样子。
其实,该内疚的是我才对,我给他轻轻擦着伤口说:“我倒怪我自己,把你牵累了进来,还连累的叔叔为你担心,你说,叔叔还能接纳我吗?”我说着,手停了下来,羞涩地低着头。
“季素,你的意思是?——你能接受我,是吗?”程朗不敢相信的抽出手,握住了我的肩膀,激动地说。
之放离开了我,我不能再辜负一个男人,我微笑着说:“我想,我们可以试着交往,我担心的是,叔叔能接纳我吗、毕竟我离异还带着孩子,这次又把你弄伤了还进了公安局。”
程朗脸上都是幸福的笑容,他说:“不会的不会的,我爸绝对没问题,他的思想工作我来做,我的婚事一直是他的老大难问题,我想我爸不是那么不开明的父亲,只要你,你和你的家人能接受我,就好。季素,你知道吗,我等这样的一天,等了太久太久了。”
“嗯,程朗,我想,我辜负你的地方太多了,以后,我会慢慢弥补。”我说着,心里也涌着一丝甜意。
程朗真的是一个体贴的男人,他比贤芝要管用多了,在病房里,不是给我讲笑话就是问我腿能不能,又跑去问护士小周需要给我补点什么营养,小周笑着说要补猪蹄,以形补形,他还真去外面买了一份猪蹄汤回来。
小周底下腰悄悄在我耳边说:“这是你男朋友吧,真是又成熟稳重又温柔体贴,现在事业有成的男人还这样能照顾的人不多了,你要好好把握噢。”
我看着程朗忙碌的身影,我也觉得大概一个女人的幸福应该就是这样子的吧,嫁给一个爱自己更多的男人,相夫教子,奢望那么多轰轰烈烈的爱干嘛呢,轰烈之后,只有独自的守望。
我试着要忘掉之放,和程朗在一起。
也许忘掉之放有些难,可慢慢地,他离我那么远,他没有再回来,我还是将要把他忘掉的,谁能真正记得一个离开自己的人呢,他离开了我,是我不够好,还是有另一个女人更好,这已不重要,我也不再追究他为什么没来找我,我只知道他离开了我,这是个事实。
不管是何种原因,他都是不要我了。
“程朗,你别忙了,你的手伤还没有好呢,你坐下来,陪我一起和猪蹄汤啊。”我招呼着他在我身边坐下,我喜欢看他静静坐在那里的样子,很踏实。
他的肩膀很宽,穿西装的样子很挺拔,他和之放不一样,之放会穿一些夹克或者休闲装,而程朗总是穿着很正式的西装,有正经商人的味道。
“我不喝,你喝吧,护士说要以形补形,你的脚伤就会好得快一点。”他说着,拿过我手中的碗,要喂我喝。
还真不习惯被人喂着喝汤,我慢慢的小口喝着。
“你也要喝啊,以形补形,你的手不也是受伤了,所以你也要喝一点,快喝快喝。”我开着玩笑,催促着他也喝一点。
他多像我的哥哥或者老师,总之,可以和他无话不谈,但即使恋爱,我也不好意思和他说一些情话。
PS:嘿嘿,趁着之放不在,让我们的程朗感受一下一点点季素的温存吧,让他们俩好好在一起相处一下,也算是给那个一个解释都不说的之放一个小小惩戒。之放啊,老婆都要被人抢走了,你还不快点出来!!!
第三百零四章:蜗婚(304)【12月21号第一更】
程朗受宠若惊的样子,也许他还有些太意外了,他看似靠近,却又在躲避,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和我说着一些新闻消息,兜兜转转,我们还是老样子,即使要牵手,也没有情人的感觉,他好像是有些顾忌,那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如同明明爱着,却不敢紧密靠近,我隐约感觉程朗也有心事在瞒着我,我把枕头靠得高一点,和他的目光齐平着,我问他:“你怎么了今晚,怪怪的,像是话到嘴边说不出口,是不是有什么事怕我担心不告诉我啊,你怎么和贤芝一样鬼鬼祟祟的,你有话就告诉我,要是嫌弃我的腿以后有疤有后遗症你就直说。”我激将法使了出来,想听他的真话。
“不是,怎么会,你的腿不会有疤的,再说有疤,我也不会嫌弃。”他笑着看着我说,又问我:“怎么,贤芝有鬼鬼祟祟的吗?她做了什么事还是说错了什么话啊让你有这样的感受呢。”
“昨晚啊,她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也不跟我说一声,今早回来还吞吞吐吐不交代去向,我看她啊,八成是去做了对不起我的事,嘿嘿,我下次迟早要把她给严刑拷打出来。”我开着玩笑,气氛活跃起来。
炬“她肯定是去哪儿贪玩了又不好意思告诉你。对了,季素,你有之放的消息吗?”程朗问道。
望着他,我没有撒谎的念头,我想我不可以欺骗他,但我也害怕他会觉得我是因为之放离开了我所以才选择了他,把他当作婚姻的备用轮胎,其实,不仅仅是因为之放的离开,而是因为程朗对我的付出。
最重要的是,火燃烧的时候,程朗扑向了我,是他不顾自己救了我,他的手受了伤,在大难来临那一刻,我在他眼中,不是个被火燃烧的女人,而是他该救该不顾一切的女人。
雾就凭这一点,我想,我学会了什么该放手,什么该把握选择。
仍记得之放将麦乐拉过身后保护的那一幕,记得之放对程朗说让程朗放麦乐走的那些话,那个时候,之放担心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安危。不是我绝情,不是我见一个爱一个,而是之放连解释都不肯给我就离开,而我又怎么能再辜负一个下去。
抓哪个?放哪个?谁可以教教我,怎么选择,还是一直在原地等待之放找寻回来,这值得吗?
他既然走了,不辞而别,还会回来吗?
麦乐来羞辱了我一番,那些话虽然可以不信,却仍有刀子一般犀利的锋芒划在我的心上,一下下地划着,心被划了很多个裂口。那些裂口,像张着嘴一样找我叫喊着索要着。
我想,该放手,该重新拥有,这场火,让我明白谁是对我最好的那一个人。
所以,程朗问我之放的下落,我如实相告:“之放,他走了,贤芝说他出国回葡萄牙了,我打过电话去他国外父母家,几次都是自动留言的状态,他是怕见到我吧,我这个样子,也许会让他害怕,其实我自己看我的腿都觉得怕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说不定啊这辈子都别想穿短裙和丝袜了。”我苦笑着说,也不想流露出太多的伤感,免得程朗难过。
“相信我,我绝不会让这双腿留下一点点的伤痕,我会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明年这个时候,你一定可以穿短裙带着孩子踏春。”程朗踏实坚定的样子,让我相信我会好起来。
每次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总是在,一直都没走开。
我身边遇到过的那些男人,虽然没有贤芝那么多,但来来去去,总有一些在我最艰难的时候躲开了我,唯有程朗,从相识至今,他都没有抛下我扔在一边。
我是多么没有安全感,最害怕,被人中途丢下,之放,终于还是丢下了我,只有程朗,一直都在。
“多谢你,程朗,如果不是你,也许我都被烧死了,也许我烧得都面目全非了,是你在最后的关头扑向了我,没有你,我根本没有机会还躺在这里和你说话,所以,我也明了,对我最好,最值得我去珍惜的是,是你。”我说完这些话等待着程朗的回答。
“你这么说,我倒不安了,季素,不管怎样,不要把恩情放在第一,你心里最最在意的是谁你一定要认识到,不要被自己的恩情欺骗了,我在这里等你,但也给你选择的权利,如果你选择的是我,那我会好好待你,如果你选择的是之放,我也不会怪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很真诚,是真的在我的考虑,他怕我为难了自己。
“不会的,请你放心,我有分寸,我们正式交往吧,当然,如果你是真的不嫌弃我的烧烤腿。”我笑着指着我的腿。
就这样子,正式和程朗交往了,那晚我睡在病床上,他趴在一旁,晚上做恶梦的时候,我在梦里叫着程朗的名字,很害怕,他拍着我的肩膀,给我掖被子,在我额前轻吻一下,我模糊的记得,很踏实,想到程朗就在病床边很近的距离,我都不害怕了。
如果不是他的手背还有伤,我会紧握住他的手的,我对自己进行心理暗示,忘掉那个叫杨之放的人,忘掉,此后我的心里,只有程朗。
PS:大家对季素和程朗在一起的看法是什么呢,也许有的是支持季素和程朗在一起,更多的还是希望季素应该等待之放一个解释,快结局了,我不需要透露,但是我想说,结局会给一个意料之外但也情理之中的解释,请等待,结局很快了。
第三百零五章:蜗婚(305)【12月21号第二更】
在医院住了十天,我其实都坚持要出院了,可是程朗非要我多住一段时间,还说如果警察知道他没有履行对受害者最大的关心和疗养,他会被再次关进去,我知道他是开玩笑,但是我还是很开心。
程朗,是知冷知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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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季素日记。
炬四月二十日,天气晴,阳光很明媚。
我已经试着和程朗交往一段日子了,看到他的笑脸,我就会很踏实。
伤口基本上愈合了,原来灼伤的肌肤都愈合长出了新的皮肤,我坚持着用药,浅边缘的疤痕也越来越淡了。
雾伤口总是要从受伤浅的地方慢慢愈合,最终还是会好起来,和从前一样,只要我们细心料理。
感情也是这样的,受过伤,总是要让自己学会愈合起来,学会疗伤。
再也没有之放的一点点消息了,妈妈和季飒都不想我再提及这个人,孩子的名字也不得不是个问题了,宝宝还能叫杨小放吗?
小放,是多么可爱的名字,我竟不舍得给宝宝换一个名字。
为什么换一个爸爸,就要换一个名字,这对孩子,似乎有些不公平,可是只怪我这个妈妈,太不能争取。
我试着忘记,也渐渐能做到了,再提起杨之放这三个字,我也不那么心痛了,但我想,如果他再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仍然会惊慌会忍不住哭泣,太爱了,所以如果重遇,我也会没办法面对。
程朗每天都幸福的样子,他手背上的伤也愈合了,他也可以牵着我的手握着我的手了,我也可以穿上薄薄的裤子走在地上了,可以自由行走的感觉可真好。
在医院的楼下,散步,听老人聊天,孩子来的时候,我就一遍一遍地教他喊妈妈,想起之放曾在电话里,叫我要教会儿子喊爸爸,等他回来了,他回来了,他要听儿子叫他一声爸爸。
于是我又一遍一遍想教宝宝喊爸爸。
想念一个人,也许是自己都不知道了,每遇到那些似曾相识的画面,就会波及自己的心绪,触景伤情。
明明知道那是一块不可以触碰的记忆,却在一幅幅画面里冒了出来,不能自抑。
天空很蓝,这么多天,都没有下过雨,我总是看着天,想着他过得好不好,他身边会有什么样的人在陪着他。
只是一刹那的念头,忙叫自己放下来,别再多想,我已经,不是原来的季素了,那场火,把我和之放烧得一干二净。
了无牵挂了呢。
在医院的花园里,草坪上,我日落之前都会坐在那里,也不说话,见到有人来,就会微笑问好,都说我长胖了,都夸程朗对我呵护有加。
又收到了一个最好的消息,马卫明天就到南京了,贤芝兴奋地一直在念叨,我看着贤芝,真为她开心,她没有复吸,虽然一直没给我解释那晚她去了哪里,但我相信她。
在爱情的面前,毒瘾又算得了什么呢,死亡又怎么样呢,都敌不过我爱你的方式。
医生观察了我腿上的伤,也给出了好消息,说这些伤疤,会淡掉,最后变得很不容易看出来。
其实,我并不希望这些伤疤完全都淡化掉,只是不要太明显吓人就好,我希望它们留在我的肌肤里,浅浅地留着,如果记得在那场火里,我最后一次见到的那个人。
之放,这么多天来,你没有再见我,我也没再找你,我有了我新的生活,我是为了你,被烧伤了,如果不是为了推开你,我也不会有这些伤疤,但是你因为这些伤疤,离开了我,所以,我也就真的不那么痛苦了。
这些伤痕,考验了你我。
再过几天就要出院了,贤芝说马卫这次回来,就不会再走了,也许他们会很快就结婚,贤芝闹着非要和我一起举办婚礼,还要热热闹闹的举办,我说两个二婚的女人一起举行婚礼会不会被人笑话,她说她要把她过去的那些恩客都请来参加婚礼,让他们瞧瞧她现任的丈夫多么好。
我笑话她不知羞,还没见面,都想着婚礼了,她说连婚后的生活都设想好了。
我羡慕贤芝,她可以没心没肺很快就忘掉郑兆和以及过去的那些恋情。
我也要做这样的女子,懂得淡忘和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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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卫回来的那天早上,贤芝早早的就从酒店过来了,我看着她素颜的样子,着实是很惊讶,她穿着素净的白衣,像大一刚入校门的样子,最最纯净的时候她就是穿白衣白裙的,我想起来了,她穿的衣服还是十年前的旧衣,她竟然保存的这么好。
“怎么不精心打扮一下,穿的这么素,还是旧衣,不怕你的王子不喜欢吗?”我放下手中的日记本问她。因为这是这么多些年来,我第一次见到她再一次回到十年前那样的素净和纯真,有着叶蓓的那首歌《白衣飘飘的年代》里的味道了。真的很难把这样的贤芝和那欢场里的样子联系在一起。
PS:贤芝终于要幸福了呢,经历了那么多,我知道很多人还是喜欢贤芝多于季素的,虽然贤芝坏,但是她真,她为友情两肋插刀,而更多的是因为,我们很难做到贤芝那样肆意妄为生活,所以,这样的女子,注定最后会幸福的,只因她本真和善良。
第三百零六章:蜗婚(306)【12月21号第三更】
“不会的,马卫是不会的,因为这件衣服,是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穿的,那天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见我第一眼的时候,我穿着白衣白裙很素雅,他喜欢那样子的我。所以我就穿这套旧衣,去机场接他。”贤芝扯着裙摆,在我的面前转了一个圈。
我依稀看到了贤芝当年的模样,只是十年了,经历了这么多风雨,现在的贤芝,更像是当年贤芝的妈妈,她成熟了,也磨练了。
我为她祝福,她的幸福,比我还来之不易。
“贤芝,你确定马卫看到你这样不会兴奋的扑上来吗?哈哈,我可告诉你噢,男人呢,最喜欢女人的样子就是最初见到一见倾心的样子,我估计马卫见到你这样清纯的打扮,会激动地抱着你狂啃的!”我逗着贤芝,她脸上的一抹红润害羞的样子更让我开心。
炬“素丫,你真是越来越坏了你,越来越风趣了。”贤芝不好意思地说。
“哎哟,你瞧瞧镜子里的你,羞成什么样子了,你真像回到了十岁啊,不过有个男人可以让你回到十岁,还真是不错噢,你现在说话也变得文静多了,以前的你,肯定说——素丫,你真是越来越风saol了。你都学会有风趣来替代这个词了。”我不放过一丝捉弄她的机会。
“你知道人家变熟女了你还这样子笑话人家,讨厌——嘿嘿,这样说话是不是很恶心,不过我知道,男人喜欢,我这次要拿下马卫,噢,我的艺术家,我来了。”贤芝又开始回到Yin荡的深情卖弄着。
雾真受不了这个善变的女人,马卫啊,赶快把这个疯婆娘去回去免得她花痴得失心疯。
贤芝美滋滋的走了,她去机场迎接她的王子了,我站在窗户旁,看着她走出医院大门,她的样子,真是迫不及待,好久没看到她走路屁股不扭了,只是跨着大步子,白裙飞了起来。
回到了过去,贤芝是回到了过去呢,和过去的小王子再度牵手,贤芝说要在机场接到小王子后就去约会,约完会,再带着马卫来医院见我,一起叙叙旧,她说她会偷偷地向我汇报战果。
她是要带马卫去酒店开房吗?哈哈,相信贤芝自有谋略。
午饭和程朗一起吃的,妈妈带着宝宝和季飒先回家了,我的伤势好了下来,他们总算是可以放心回家了,我过一个星期出院,也许会回家,也许会回公司暂先上班。
我决定上班,不再待在家里,带着孩子,总是会忍不住胡思乱想,过段时间就可以带团,到处走一走跑一跑,也会让自己走出来。
这样子的自己,才是正确的。
所以那些心思敏感多疑的女人,更是不适合在家做家庭主妇的,倒要出去工作,走入社会,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有自己的女性朋友和男性朋友,让自己开朗明媚起来。
我对程朗说:以后我要做职业女性,虽然我是你的下属,但是该涨工资还是得涨,别以为是自己的妻子就可以克扣奖金。
程朗的父亲来医院看过我,他对我很亲切,是个很开明的父亲,说只要儿子喜欢,觉得好,他做爸爸的也会把我当自己的孩子看的。
这一切现状,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如果不出意外,我还真的可以和贤芝一起举行婚礼了。
其实我还不想举办婚礼的,但是程朗说不然不公平啦,他还没有体会到婚礼的感觉呢。
他无辜的样子,于是我笑着说一切都由他去办,我听他的,不然他不给我发工资行了吧。
这样的我,越来越乖巧和顺从,跟着程朗,觉得他很踏实,很有安全感,不会被抛弃,只要我需要,他都很快出现在我身边,他没有太多的女性关系,他的手机里,除了最简单与公司有关的女职员,还有生意伙伴,他没有过多交往的女性朋友,至少程朗的身边不会有个像麦乐那样的暧昧伙伴。
麦乐的新专辑确实是很火,盗版碟卖的到处都是,她越来越闪耀了,也许很快就是一线女歌手了。
她也是凭借那首《心湖》,只是我没有再看到关于她和之放的新闻了,媒体和八卦娱记也渐渐淡忘之放了,娱乐圈就是这个样子,再火爆的新闻,过一段时间出现一个更火爆的,自然就会掩盖掉之前的了。
麦乐的身边,也有了不同的绯闻男友,她依然大大咧咧地表白,说着自己多爱对方,似乎也忘记了之前只怎么在镜头前大表自己对之放的爱了。
我猜想,是麦乐抛弃了之放吧,也许是她更红了,也许是她有了更好的炒作对象。
我关注麦乐,无非也是为了看到一丝一毫和之放有关的消息,只是,一点也没有看到,之放就像是消失不见了一样。
当然,这都是悄悄的,程朗不知道,我不想伤害他,我只是忍不住想看,那些关于麦乐的报道,我都放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袋子里,扔在床下。
麦乐来医院找我的时候,明明说之放是和她在一起的,为什么这些报道里,根本都没有提及之放,是他们后来分手了吗,因为我对之放的了解,如果他们真的谈了,之放又怎么会忍受她和那些男人的绯闻呢。
他们没有在一起,我却不平静了,那之放,去了哪里。看着身边程朗温润的面庞,我又告诫自己别东想西想,珍惜身边的人。
PS:嘿嘿,之放去了哪里啊,大家猜了很多解释,不过,都不完全正确,谜底会近日内揭晓,请自带纸巾和手帕,泪点低的人少喝点水再看,准备好珍视明哈。不过之放没死,哼,坏人,不许说之放死了。
第三百零七章:蜗婚(307)【12月22号第一更】
如果早知道最后麦乐和之放在一起的结果还是无疾而终,我想我会去争取甚至是直接拉走之放让他跟我走,我还以为他们真的是有感情,那样亲密依偎在镜头前,欺骗了我的眼睛,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那么快就分开。想到这里,我心里怨恨麦乐了,在她看来不过是一个绯闻来炒作自己,而对我来说,是整个人生的改变,可之放为什么喝了汤就偏偏要护着麦乐,这背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随着麦乐新恋情一波又一波的曝光,我觉得不对劲了。
只是,我很好,我和程朗正式交往的这几天,他待我比以前更好,悉心照顾我,医院里的护士都夸奖我有这么体贴人又事业有成的丈夫,孩子还长得那么可爱,没事的时候,程朗从旅行社过来,就带各种美食杂志上搜罗来的美食给我吃,他说只有吃的白白胖胖的,才是他最欣慰的样子。
那你就不怕我长得很胖吗,肥肥的,走起路来全身的肉肉都甩起来?我站在他面前,扮作大肥婆的样子给他看。
程朗微微做出惊吓的表情,很快就眯着眼笑着说:“不怕啊,怕什么,我只怕你不够胖啊,反正不超过三百斤我都可以抱得动。”
炬这样一个男人,会满意的样子给你做最好吃的食物,不怕你胖,也不会嫌弃你发胖,只怕你吃得不够饱,吃得不够好。他对我,真的是无可挑剔,小周每次看到程朗照顾我,就说程朗上辈子一定是个女人,还是个护士,不然这辈子怎么这么会照顾人呢,照顾我腿上的伤比护士们还周到。
小周也若即若离的语气向我打探着季飒去了哪里,我好几次看到季飒和小周在楼下并肩走了聊天似的,我盘问季飒,这小子不好意思挠挠头说是和小周询问我的伤口要注意哪些事项,我说那你干嘛不去问医生来的更详细,季飒打着马虎眼一溜烟出去给我买吃的。
我看季飒和小周是私底下彼此倾心了,我对小周就更喜欢了,没事的时候,就和小周聊天,不是聊着程朗,就是聊着季飒,我感觉不是聊我的他,就是聊她的他。看来这妮子是真的对季飒有意思,我得抽空给季飒打电话让他加把火,争取把这个漂亮姑娘拿下来。
希我也猜到之前季飒说他有女朋友是骗我和贤芝的,目的不过就是想让我这个做姐姐的放心安心,对他和贤芝的事不那么内疚,我是他姐姐,我怎么会不懂他呢。小周是个善解人意又温柔的好女孩,季飒要是能和这样的女孩子走到一起,那也是他的福气。
不过想想他们俩好真的是很般配,我想着心里就很愉快,哼着歌,剥着橙子吃,贤芝这个坏蛋,跑去接马卫也不打个电话给我,一见男人误友情的女人。不管怎么说,好歹我和马卫也是朋友一场,居然两个人甜蜜约会都不理我,唉,马卫啊马卫,你最后也会和贤芝一样见色忘义。下飞机都不给我打电话,有种被无视的感觉。
等着程朗下午五点从旅行社回来,我觉得无聊极了,没有人和我聊天,我就要忍不住胡思乱想,又想念宝宝,粉嫩的小脸蛋,真想亲亲,我早就要求出院了,可是程朗就是要我多住院观察,怕出院会感染,但是我这样寂寞下去,我会长霉的。
出去晒晒太阳吧,我穿着病号服,外面还有些春寒,套上了一件毛衣外套,红色的毛衣,衬得脸色很白净,我双手抱在怀里,毛衣上有厚厚的毛领,春光无限好,这春天来了,似乎意味着寒冬过去了。
腿上的伤口已经没有脓水粘在裤腿上了,只是一些娇嫩的新肉,还需要继续上药,我慢慢地走着,一些病人也由家属搀扶着走在阳光下活动身子,我走在草地上,柔软的,低着头,心事会有,只是自我安慰。
这些日子,学会的最多的就是自我安慰,那些难过的悲伤的,都自己给自己慰藉。
在这个世界上,最能安慰你的,莫过于你自己,没有人比你自己更懂得你的伤口,发炎的程度,自己可以对症下药,自我疗伤。不由想起金庸的武侠小说里,那些受了伤的女侠们,就盘坐在石墩上,闭目深呼吸,双手合一,用气功给自己疗伤。
一样的道理,内心受伤最重的时候,其实救得了我们的也许只有我们自己。
任何时候,请都不要放弃自我救赎。
对你自己来说,你最重要,如果你连自己都没有了,那还能谈拥有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了吗?
在阳光下深呼吸,扭扭腰,活动活动肢体,全身都舒解了很多,扭的姿势有些难看,我倒觉得我自己扭的挺开心的。
“妈妈,那个阿姨我见过,她在扭屁股呢——嘻嘻。”一个童稚的声音传到我耳里。
有个小孩在笑我扭屁股,我回过头,准备装扮出恶搞的鬼脸逗逗他,在我一转身时,我看见的是一张美丽的面孔,这个女人长发披肩,头发是棕褐色,皮肤很白皙,五官小巧而精致,穿的是米色的对开襟针织衫。
我有些不好意思,连忙道歉说:“不好意思啊,我以为是小孩开个玩笑。”
第三百零八章:蜗婚(308)【12月22号第二更】
她笑笑说没事,我见她的笑容像是在哪里见到过似的,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可我一定能肯定我和她见过,想想也许是以前在旅行社带团的时候遇到的游客,当导游见过的一面之缘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是我儿子调皮,说完话就跑到那边玩去了。”她说着,指着不远处在草地上看对面篮球场打球的小男孩,我看着那个小男孩,他长高了,也长壮了,我想起来了,他是童语皓,是之放前女友的儿子,记得他们一起扮超人还和我一起出去玩的,才一年时间,这孩子长得这么高了,我想也是啊,我自己的孩子都几个月了。
“季小姐,你记起来了吗?你是之放的女朋友吧,我们见过,刚才语皓一眼就认出你来了,还是孩子的记性好。”菲琳也同时认出了我来。
“菲琳,你是菲琳对吧,小语皓都长这么高了,真是巧啊,好久没见了,咦,你们来医院探望病人吗?”我想岔开话题,不想提起之放的事,菲琳还认为我是之放的女朋友,但我相信菲琳也一定看到了电视上关于之放和麦乐的报道。
炬“是巧呢,好久不见。我不是来看病人,我是来做孕妇常规检查的,我——怀孕了。”菲琳说着,低头看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幸福而羞涩地说。
“那恭喜你了,看来你和你先生感情很甜蜜呀,生二胎又要一个可爱的宝宝,真是幸福。”我恭维着说,不过带着第一个儿子来医院做第二胎的检查,难道计划生育都没有超生政策了吗?
“谢谢你,不过这一胎不是我第一任先生的,我第一任先生去年——去年六月份出车祸去世了。”菲琳说着,脸上流露出来了伤感,在我看来,她的伤感是真情流露,尽管丈夫去世不到一年,她又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我也可以理解她,对一个人的想念,并不是此后的世界只有那个人,而是深藏在心里,仍继续好好生活。
希“对不起,让你想起你的伤心事了。”我抱歉着说,不想她太难过。
“没关系,都过去了,好不容易遇上你,走,我们找个地方聊聊,耽误你几分钟,你不介意吧,你还没告诉我你怎么穿上了病号服呢。”菲琳拉着我的手,招呼着看人打篮球看得入迷的童语皓。
我点点头,其实我也想找个人聊聊了,我也想问一些,关于之放的过去,希望菲琳能给我一些解释。
童语皓乖巧而活泼,走到我面前,像个小大人一样伸出右手和我握手,很有礼貌地说:“阿姨,你好,我们见过的,我是小超人。超人杨爸爸呢,我好想他啊,我爸爸走了,去了很远的地方,我都找不到他了,你要是见到杨爸爸,你告诉他我想杨爸爸了。”
看着这个早熟而懂事的孩子,我心里心疼,这么小的年纪亲爸爸就去世了,一定会比同龄的孩子早熟和坚强,我点点头,牵着童语皓的手,去年的时候,是和之放在一起牵着这个孩子的手。
我们在医院内部的一个小型餐厅里坐下,给童语皓点了一个冰激淋,他就拿着冰激淋到餐厅隔壁的小积木城乐园里玩了,我和菲琳面对面坐着,菲琳一杯柠檬汁,也许是孕妇爱喝酸的,我要了一杯咖啡,我们开始促膝而谈。
“我先生刚去世的时候,是我这一生最悲惨的日子,真的,现在想想,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挺过来的,车祸现场很惨,去警局认尸的时候我昏倒了两次,痛不欲生。那时真的很难,每天都哭得不行,孩子还小,他什么也不懂,总是向我要爸爸,我总说爸爸出差去了,爸爸去欧洲了,有天他哭闹着问我,我就哭着骂他说他烦不烦,爸爸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语皓抱着我哭,哭过之后,这个孩子比我还要坚强,他站在沙发上搂着我头对我说妈妈,爸爸走了,还有语皓来照顾你。”菲琳说着,拿着纸巾擦眼泪,又露出了笑脸。
我担心她怀有身孕还重提伤心往事会对身体不好,但是菲琳很坚强,她哭过后,很快就微笑,她比我想象的要坚强许多。
“菲琳,为什么出了这么大的事,你都不告诉我,也不告诉之放。”菲琳先生去世的时间,差不多就是我和之放开始要在一起的时间,那是并没有听之放说起这件事。
菲琳摇摇头,喝了一口柠檬汁,说:“我不想再打扰之放,何况那个时候,之放的身边已经有了你,你们很幸福,我不想之放因为这件事同情我们母子而把关心都转移到我们身上来,我也知道,那个时候也是你最艰难的关头。”
听到菲琳说这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菲琳其实是怕之放因为同情她们母子而给与她们更多的关心影响之放和我的感情,她这么的善解人意,为我和之放着想,我眼睛酸酸的,眼泪在眼圈里打着转,我说:“菲琳,那个时候,你比我更需要他,而你,是为了成全我们在一起,才独自承受,你比我更艰难,你牺牲的实在是太多了。”
被菲林感动了,我擦着眼泪,面前这个看似精致美丽的女人,却有着更顽强和独立的精神。
PS:相信今晚的更新,慢慢的,有的人会猜出一些端倪,书写到这里,变得有些像悬疑了,其实,只是多了一些悬念,多了一点给大家自己猜想的空间,如果你爱一个人,就该相信他,无论如何,你都有理解来说服自己。大家阅读愉快,也继续猜结局和真相,感谢阅读留言送咖啡鲜花的你们。
第三百零九章:蜗婚(309)【12月22号第三更】
“其实,谈不上牺牲,真的,之放是爱你的,我看出来了,实不相瞒,和我先生结婚的时候,我心里还是钟情于之放的,但是很奇怪,我和他,总是不适合结婚,不适合相守,这就是有缘无份吧,他没有我先生更适合过日子,他把音乐看得太重要。但是后来,我想,不是他把音乐看得太重要,只是他没有遇到那个可以让他把音乐排第二的女人,我相信,你是那个让他觉得比音乐还重要的女人。”菲琳说着,停顿了一下。
接着说:“在我先生去世半年后,我认识了我现在的先生,我们几乎是闪婚,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迫不及待要结婚,也许是真的害怕失去了,害怕错过好不容易遇上的人,我不知道我死去的丈夫会不会怪我,但我的心里,一直都没忘记他。今年我怀了第二胎,我想生下来,也许,这个就是我亡夫投胎转世来的呢,他曾给与我那么多关爱,我欠他太多,都没有机会弥补。”菲琳温柔地看着自己的腹部,手轻轻抚摸着。
我相信,她还是念念不忘死去的丈夫的,不管嫁人生子,那个男人的位置,是任何人都取缔不了的。
“他在你心里,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位置,我看到你这样,也放心了,你可以重新拥有幸福生活,却也能平静地去思念他,这样的你,是美好而恬静的。”我抿了一口咖啡,觉得方糖有点少,加了两块,搅拌,这样的时光,安详了。
炬“一直说我的故事,说说你,你怎么在医院呢,要不是我来这里做B超,我们还真的遇不上呢。”菲琳话题一转,问我。
“我啊,我没有什么故事,我前段时间意外被火烧伤了腿,幸好被人救了,不是很严重,过几天也许就能出院了。‘我说着低下了头,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生怕菲琳会问起之放。
“那之放呢,救你的那个人一定是之放吧,你们应该结婚了吧。”菲琳笑着说,似乎她并没有听说之放和麦乐的事。
希“你最近都不看娱乐新闻和栏目吗?”我好奇地问。
“我老公不许我看那些八卦新闻娱乐综艺栏目,他说那是最假最无聊最愚人的栏目,这可能和他工作性质有关系,他是导演,他眼里所有的电视栏目都是赚取收视率的工具,连《人间》这样的栏目,他都说是策划的,害我每次看经常被里面的故事感动呢。”菲琳吸吸鼻子笑着说。
菲琳没有看那些节目,难怪她不知道之放和麦乐的事。
“我和之放,分开了,救我的那个人,现在是我的男朋友,不出差错的话,我腿伤好了以后,我们会结婚。”我说着,喝了一口咖啡,去觉得有些甜腻了。
人生就像这杯咖啡,方糖放的少了,苦涩,放的多了,甜腻。
正正好的滋味,不在于咖啡,也不在于方糖的数量,而在于喝咖啡的心情。
心情好,不放方糖,最苦的黑咖啡,也会甜中有味。心情不好,香美的咖啡,只会腻味。
我放下杯子,打算放弃这一杯咖啡。
菲琳听完我说的话,吃惊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愣了几秒,重复问了两句:“你说什么,你说什么?你和之放——分手了,你要,和另一个男人,结婚??”她握着柠檬果汁杯的手,抖了一下,像是震惊的样子。
我平静地点头肯定说:“是的,这是真的,我和之放,分开了,具体的说,是他离开了,我也不再纠缠,菲琳,都是女人,你应该懂,我们到了快三十的年纪,我们没有办法像年轻的时候那样子敢爱敢恨了,更多的时候,选择一个婚姻选择一个人嫁,也不是全为了自己有个家,还有自己的家人,我不想年事渐高的母亲还要为我担心,所以,遇到好的,就决定嫁了。”表面平静,我内心何尝不是撕心裂肺。
“之放,离开了你?——怎么会这样子,我很久都没有和他联系,自从知道他有了女朋友和你在一起,我就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没多久我前任先生就去世了,那个时候我身边正需要人陪我,我想过之放,但我几次拿起电话都放了下来,我为什么,就是希望你和之放在一起幸福,他和你在一起,才是真正放下了光环,甘心为你做一切,可是你们怎么,会分开呢,你难道,真的甘心嫁给别人吗?”菲琳惋惜地说,可以理解,她那么难的时候都没有找之放,就是为了不破坏我和之放的感情,她一定不想我和之放最后一拍两散的结局。
放不下又能怎么样呢,不是我选择分开,是之放离开了我。
“菲琳,我懂你,我真的懂,你为我惋惜为我和之放分开而不值,我之前的日子,也想过自己怎么就和之放分开了呢,我们那么相爱,他却连一个解释都不肯给我,就离开了我,我想也许他是有自己的原因和苦衷,他不想对我说,也许是他不想和我在一起了,总之,还是要开展自己新的生活,毕竟活着不能完全为了自己的爱恨情仇,我还有家庭,还有孩子,孩子渐渐长大,再过一些日子,他也许就要开口说话,我希望他有个爸爸,有个健全的家。”说到这里,我难过地低下了头,我怕我抬头会被菲琳看到我满是泪水的眼睛。
PS:说一则笑话给大家听吧。一个女人丈夫深夜未归,她怀疑自己丈夫出轨了,于是打电话给自己妈妈倾诉说:妈,他还没有回来,我猜他可能是外面有女人了。女人的妈听了,说:啊呸,你就不能往好处想啊,也许他路上出了车祸呢。
好冷的笑话,哈哈,但是我觉得和这几天的内容挺像呢。
第三百一十章:蜗婚(310)【12月23号第一更】
菲琳和我一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我看着在隔壁积木乐园里玩着正欢的童语皓,如果我的孩子,长大了,如果我没有给他再找一个爸爸,他会向我要爸爸会有一个父亲可以给与他的阳光和阳刚吗?童语皓还小,他也许对自己亲生父亲的死去并不懂那意味着什么含义,孩子究竟是孩子,对大人而言,给孩子一个家,一个有爸爸妈妈完整的家,要比自己的爱情归属更重要。我需要给我的孩子,找一个踏实负责任的爸爸,会把孩子视如己出,这个人,也许只能是程朗了。
孩子没出生的时候,程朗就一直静静地关心着我,孩子的病情,也是他出主意想办法,碍于我和之放的关系,他只是选择默默的关切。我大约可以懂得程朗了,看着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生子是怎样的心酸,这种心酸里,多少也有一些欣慰。到底看着所爱的人幸福,还是一种莫大的宽慰。
我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如果和程朗在一起,我和孩子,能有一个安定的家,孩子也会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些除夕夜情歌,那些环绕在耳边的曼妙情话,都不及踏踏实实专一的心给我温暖。当初,还是抱着美好的梦想和之放在一起,我以为这样才是爱情,可是,爱情的最终目的,不是在一起,而是变成了分离。
最后在一起的,不是爱情,而是不离不弃。
剧离开的,永远都成不了爱情,所以,我一次次劝告自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要清楚,我和之放是不可能了,甚至,连再次相见,也都不会有可能了。
“季素,你有想过吗,也许你和之放之间,是哪个环节出了错,或者,是误会,我总觉得,他不是那种玩弄感情的人,也不是不负责任拍拍肩膀就走人的男人。他很重情义,轻物质,他不可能离你而去,你这么过早就下决定和另一个男人开始新的一段恋情,你就不怕,将来的你,会后悔吗?”菲琳担忧地问,她想让我再仔细考虑一下,是等之放一个解释,还是先冷静下来。
“菲琳,你了解的之放是过去的他,我和他后来,发生了很多我自己都找不出合理解释的事情,我说出来你可能都不相信,我自己都不相信,但我是亲眼看见了,亲耳听见了,他挽着年轻高高在上的女人,他说——他说他爱她,他要带她走,是当着我的面。你叫我,还怎么等他,还怎么冷静,我找过他,找不到,几乎是人间蒸发了,他连一个解释都不曾给过我,你说,我还有抱着希望再等一等的必要吗?”我有些激动,脑子里浮现出那次发布会上之放屡次维护麦乐的画面,他如果爱我,又为何对那样一个女人处处呵护,我都想不出什么理由来解释,除非他受人胁迫,可就算是受人胁迫也不会连我都不说吧,更何况之放的性格,怎么可能会受制于人被人胁迫来做伤害我的事呢。
航曾经他还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我和小放。
除非,他真的是变心了。
男人变心,是什么也挡不住的,任凭扯出多少年前许下的那些山盟海誓,他会承认,但他会一口咬定,那是他年轻时无知许下的承诺。当然,之放的表情流露里,还是对我有牵挂的,或许是残余的旧情吧。
即使之前我还幻想过他有所谓的难言之隐,而现在,他故意躲避我消失无影无踪,我什么都不需要自我解释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不过,很可惜,麦乐也没有执着与他,麦乐还是离开了他,绯闻男友换了一拨又一拨,我都倒为之放不值了。
这样子的现状,也许他永远都不敢也没脸面再来见我了,我也不会等待下去,想起他说的那句等他回来,我就觉得我相信是因为我头脑简单,那时候的他,可能都和麦乐眉来眼去搭上了吧,拍摄MV时,更是情投意合了。
“不敢相信,我真的不敢相信之放会做出这种事,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他身边有那么多机会接触漂亮女孩子,他都把工作和感情分得很开,不会犯糊涂的,除非他变了,不是我以前认识的那个之放了。这样吧,如果我遇见了之放,我会找他谈谈,把事情问清楚,也许你们还有转机呢,我看好你们,也许你自己没感觉到,在我看来,你和之放是很相配的一对,别看他像个大男孩,外表很出类拔萃,情歌也写的一流,其实他就是一个骄傲的小孩,他比你我还渴望一个家。他小时候就随着父母工作性质在各个国家辗转,他很缺乏家庭的温暖,这些,我给不了他,因为我和他是一类人,你给他的,是安定下来的勇气。所以,我想简单的一个所谓漂亮年轻的女孩子,是不能把他从你身边带走的,凭我对他的了解,也凭我对你的信任。”菲琳笑着说,对我充满了信心,在她看来,并不是漂亮女人就可以让之放心动的。
“是的,单纯漂亮的女人,当然不会让他心动,重要的是,那个女人,和他有共有的圈子——音乐,从这件事我就看出,原来我并不懂得之放,他给我写的除夕夜情歌,他唱给我听,我只能听出这首歌很动人,但我的嗓音不能诠释出来,会有更好的女人,把这首歌用他最理想最完美的方式演绎的轰动一时,所以,菲琳你明白吗?那个女人和他有共同的地方,而我没有,我是个局外人。”我自己也分析过,之放身边不乏漂亮女生,他选择麦乐,只有可能是麦乐的歌声,他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赞麦乐的嗓音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