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白槿湖
    第二百七十九章:蜗婚(279)【12月11号第二更】


    想到此,垂头丧气了下来,收起手机,昂首挺胸,二十二楼到了,我跟着几个人一起走出电梯,在这栋商业写字楼里,这样的公司太多,来此工作的都是这个城市里高级白领,我看着身边一个个化着精致的妆容的白领,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像个乡下来的村姑。


    找到了之放的公司,前台小姐问我找哪位,我说找杨之放,她问我有提前预约吗?我说没有,她马上就说杨先生现在不在公司,在出席新唱片发布会。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想这不需要预约的吧。”我摆明自己的身份。


    前台小姐用非常不可思议的眼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就像是见到太空人一样,又或者是我疯了说出这样的狂言,旁边的一个小姐更是夸张,听了我说出的话后,瞪大了眼睛,眼珠转了转,左手惊讶地捂住了嘴。


    眷需要这样子的明目张胆毫不顾忌我的感受表露出不可思议吗?


    我镇定,我对自己说切莫焦躁,要镇定,我还是装作很二很十三点什么表情都没看到一样,很平静,我想如果不是我这样子表现的真这样子的冷静说出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她们一定会叫保安把我轰出去或者直接拨打随家仓精神病院的电话的。


    前台小姐强忍着不友好的笑说:“请问您刚才说什么,您是杨先生的粉丝吗?”


    今我有这个衰吗?难道还是我看起来像杨之放的妈!


    “我是杨之放的未—婚—妻!”我最后三个字是一字一句说的。


    对方看着我的眼神有几秒后,说了一句:“嗯,好的。”


    这算是什么意思呢,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机,里面有之放的照片和之放的电话号码,我就是想证明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未婚妻。


    前台小姐扫描了一眼,将信将疑地说:“可是杨先生现在真的不在公司,您要不就在公司等一下,要不我打电话帮您问一下杨先生,当然,您说您是杨先生的未婚妻,你可以自己和杨先生联系这样会更方便一点。”


    “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相信公司的活动安排你应该是清楚的,我自己去活动现场找他,我不想惊动他。”我淡定地说,将手机放入挎包里。


    “你——?你是来查杨先生和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吗?”旁边的小姐小声神神秘秘地说。


    “此话怎讲?”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反问道。


    “天啊——你如果是他的女朋友你不会还蒙在鼓里吧,不过也对,现在的成功男人都是家里的糟糠之妻,外面彩旗飘飘。你难道只干家务你都不看电视的吗?他们前天那么高调在一档娱乐节目里承认了相恋的事实,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对方惊讶极了。


    “我想我算是假不知道吧,算了,这些都是绯闻,不可能是真的,我对之放有绝对的信任。”我说着,微微一笑很大度的样子。


    “哇,你可真是够心平气和的。不过我们挺你噢,我们都不喜欢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又是个破新人还不是倚靠背后有个大导演上位,还唱歌,又是想靠拢杨之放的歌来出名,我说她的歌不是唱的好,而是杨之放写得好,尤其是新专辑里的那首歌《心湖》,那么好听的歌,给哪个会唱歌的人去唱都会火,何况是他们俩一起参与这首歌的MV拍摄,还湿身拍摄,据说杨之放也是半.裸上身,首度这么大尺度,看来这首歌一定火了。”


    “是啊,真讨厌这个麦乐,还得我们周末还要加班,就是为了她新专辑,烦死了,长得难看歌唱得一般,还非要说是什么原生态女歌手,我看大猩猩也是原生态的风格了。最可恶的是,麦乐还爱耍大牌,进公司还身后跟着两个黑衣保镖,进来看都不看我们这些人一眼。”


    “你说起这个耍大牌我还想起来一点,上次我拿着本子让她给我签名,她居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气死人了,想想就来气。”


    她们俩是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着抱怨,我想我自己真的是疏忽了,今天是周末,他们很可能是真的不在公司,在哪里做活动呢,这两个女人是肯定知道的,要怎样才能让她们把实情告诉我呢,我灵机一动,想想不妨来套套她们的话。


    “那个麦乐不是外界传闻很漂亮唱歌很有气质很空灵的歌手吗?她还会耍大牌啊?我也听说她和我们家之放的传闻,说真的,我还真是不敢相信呢,我一直都觉得麦乐这个女生人挺好的,又年轻又事业有成,应该不会那么随随便便拿感情开玩笑吧。”我随意地说,目的就是为了让面前的两个女人说出事实真相。


    “什么——你来,我告诉你。”她招呼我走近她身边,可能周末公司里没有什么人,不然她们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议论这些是非。


    我走到她们俩最近的距离,她开始捂着嘴小声说:“那个麦乐真不是好货色,靠潜规则唱歌想出名,这个唱片公司旗下有十几个签约女歌手,你知道为什么今年新年一过就开始大捧她吗,就是傍上了陈导啊,陈导和她是绝对有一腿,刚开始坊间都流传陈导和她是潜规则,有传闻说陈导夜宿女歌手单身公寓说的就是麦乐,可是前天杨之放和麦乐高调宣布恋情,陈导又和杨之放是生死之交,所以麦乐和陈导的绯闻才渐渐平息,不过换做是我,我也选择杨之放,那个陈导又老又黑,哪里好了。”


    PS:接下来会向大家展现一个叫麦乐的女歌手,你们会讨厌她吗?嘿嘿,继续第三更。想看之放的继续看下一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章:蜗婚(280)【12月11号第三更】


    “是这样啊——可是之放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她的存在,他一直把她当作一个新人歌手来带,也许这其中是有误会,如果真的是麦乐做了小三,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是退出,她是大明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我争不过她的。”我故作低落无助消沉的样子说。


    “你怕什么——你别看那个麦乐像个狐媚的狐狸精一样,其实她啊,没有几个男人真的会把她当回事的,谁愿意娶那样一个女人回家啊,说白了,不知道被潜规则了多少次,她那张嘴巴啊,唱歌不咋的,但真是被千人舔万人尝了。”前台小姐摆了摆手,显得很晦气,似乎极厌恶麦乐。


    女人的嫉妒心是这样的可怕,却也可以理解这两个女人对麦乐的羡


    慕嫉妒恨,同样是女人,同样在一家公司,一个是受万人瞩目高高在上目中无人鼻孔朝天,一个是朝九晚五低声下气周末还要加班看别人心情的小白领,除了最初的崇拜过后,剩下来的都是日积月累的怨气。


    眷“我倒不是怕她,我还真的是很相信之放的,我要是见到麦乐,我就要当着她的面挽着之放的手臂,然后让之放亲口告诉她我是谁,告诉她我和之放的关系,给她一个沉痛打击,你们说这样是不是会很过瘾,她会不会是颜面扫地。”我故意这么说,等待着对方入圈套,把活动现场的地址告诉我,但说真的,我是不会这么做的,真的挽着之放的手对着麦乐逼问之放爱不爱我,这样对之放是一种侮辱。


    他爱谁,他自有分寸,如果爱的是我,不需要我逼问,一样站在我身边,只要我一出现,他就会不由自主走向我。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温馨。”这句歌词要变一变,要变成看着他走向我,那幅画面多温馨。


    今“对噢,就该这么做,最好是在很多很多的媒体面前,哇,那样明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一定会是这样的一段话,著名女歌手沦为小三,正牌女友现身大比拼,麦乐露出狐狸精的尾巴——”说得确实是很火爆的话题。


    “我告诉你他们在哪里举办活动吧,不过你可千万别说是我们告诉你的。”前台的女孩说着望了望身边的女人笑了一下对我说:“你知道,我们告诉你,本意也是看你焦急成这个样子,也是出于好心和对小三的愤恨,你可千万别把我们抖出来,那我们真是好心没好报了,吃力不讨好的事,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别手软,我最讨厌这种小三女人了,真是够没道德的,你找到他们,一定要好好给点颜色瞧瞧。”


    “对对——不能手软,绝不姑息。今天是周末,公司里没人,监控也没有开,我们才和你说这些的。我把地址写在这张纸上,你自己去找,活动时间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说着递过来了一张白纸,上面写下了一串地址。


    我接过地址,连声道谢着说:“真是多谢你们,谢谢你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都不知道怎么感激你们了,等我和之放感情和好后,请你们俩吃饭,多谢你们。”我说着拿着地址就赶紧准备下楼。


    “没事,不谢,有空常来啊——”前台的小姐还不忘补上一句,不过我想在我转身走入电梯之后,她们一定就开始背后说三道四,至少要说我是个傻逼。


    我不是傻瓜,至少我现在还有一点点理智和冷静。


    要到了地址,不是为了去搅局,如果是搅局,我早就破口开骂了。


    出了大厦,陈朗的车还在远处,我上车,将地址交给了程朗,说:“今天是周末,好像有一个宣传新专辑的活动要做,地址在上面,活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他们明天要去上海做宣传,所以晚上必须要找到之放。”


    程朗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说:“好,我知道这个地方,马上过去。”


    贤芝好奇地问:“刚才公司里没什么人吗,我还一直握着手机就等你的一个电话拿着凶器就冲上去给你帮忙打架,我就准备要把那个叫卖啥玩意的脸给划花掉,看她好的不学学那个秦汤汤学人做小三!”贤芝从身后掏出了一大根大半截的甘蔗。


    “你真以为你是黑社会啊,动不动就舞刀弄枪的,还划花人脸,你个笨蛋,你不晓得毁人容是重罪吗?你拿个甘蔗做什么啊?”我看着贤芝手里的甘蔗不解。


    “你上去之后我坐在车里就不放心啊,我就想我没个凶器万一你在上面和卖啥玩意的发生冲突我好拿个凶器做你的强大后盾啊,我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什么适合的,看到有卖甘蔗的,五块钱一根,我买了一根,准备当凶器。”贤芝说。


    “是叫麦乐,别老一口一口喊着卖啥玩意的,甘蔗五块钱怎么就这么一点,还有一截呢?”


    “我吃了——在这里。”贤芝指指肚皮说。


    我咬着甘蔗,说:“你放心,我比你还平静,没什么冲突会发生,大不了最坏的打算就是拍拍屁股走人,我不会那么皮厚再为一个男人和别的女人打架斗殴了,以后这样我还真嫁不出去了。”我玩笑的口吻说,我想让自己放松下来,在上面听了那两个女人的描述,我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尽管她们把麦乐说得和大猩猩一样,但我更预感到这一次我的对手将是非常的强大,强大到让两个女人嫉妒成这样。


    “素素,你真的成熟了好多啊,你越来越淡定了,你真是有本事,甘蔗甜吗?”贤芝说。


    PS:在活动场地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麦乐和之放是什么关系,那些媒体面前,之放会作何解释呢,季素真的能淡定下来吗?请看十二号的三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一章:蜗婚(281)【12月12号第一更】


    “甜——甜滋滋的,待会我要嘴巴也放甜一点,对了,你包里有没有化妆工具,我要赶紧化个妆,我这个样子真像是一棵晒过太阳的大白菜。”我说。


    拿着贤芝的化妆工具对着镜子开始赶紧修补我的菜脸,湿巾打湿脸之后,不上妆,极淡的妆容,浅浅的眉,觉得脸色过于苍白了,又扫上了薄薄的腮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有了一点生气。


    其实自己还是足够有一点魅力去抗衡外来者的入侵,我抿了一下嘴唇,有些干,有点掉皮,这样的嘴唇几个男人会有吻下去的念头呢,还是擦点唇蜜。


    做完了这一个工序,自信心还真是爆棚,我望着贤芝娇滴滴地说:“芝姐,我美吗?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年轻的样子呢,像二十八岁的女人吗?”


    眷“不像——像十八,要是笑的时候没有鱼尾纹的话就更像十八了。”贤芝捏了捏我的眼角。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我想我真是够能装的了,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稍稍放松下来,车一路在开,行驶在路上,周围的建筑都很熟悉,是南京最繁华的地带,以前和温安年还梦寐以求就是在这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时间变化的可真快,再一次走在这里,却完全颠覆了曾经的梦寐和憧憬。


    见其实还是挺残忍呢,我看着窗外,静了下来。


    车停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很诧异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开了二十分钟的路程,车停在一个高级会场门口,我们下车,我推了推肩膀上的包,觉得压力很大。


    脚上的皮鞋,都是灰,本想拿出纸巾弯身擦一擦的,想想似乎也不需要了,我看我穿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这个会场给不给我进,贤芝穿得更是随意,我们俩站在门口,程朗大步走了过来。


    “走吧,一起进去。在二楼大厅。”程朗抬头看了一眼二楼说。


    “我们穿成这样子保安会让我们进去吗?”贤芝也感觉到了保安站在一边投来的犀利目光。


    “跟着我。”程朗身上是笔直的西装,识货的人一看就明白程朗非富即贵,再加上那辆名车,跟着程朗,想必没人怀疑我和贤芝的来历。


    “我们是杨之放先生和麦乐女士邀请来的朋友,这是我的名片。”程朗从西装口袋里拿出名片夹,递上了一张名片。


    “您好,请上二楼大厅。”保安接过名片一看立刻就很恭敬的引领着我们进入,原来程朗在名片下放了几张百元钞做小费,到底是有钱好办事,再加上程朗的旅行社是南京最大的旅行社,几乎都家喻户晓。


    我们一行三人上了二楼,这是一个商务行大型接待会所,相当豪华,进了二楼大厅,在豪华的水晶吊灯照耀下,一排排的蓝色座椅上,坐着的都是脖子上挂着记者证的记者,来自各个不同的媒体。


    还有一些摄影师站在最后面进行摄影和拍摄。


    场面很气派也很壮观,是一个非常商业化的发布会,平时我也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场景。


    脚下厚重的地毯让我站立不稳,有些眩晕,加上华丽的吊灯,我的眼睛有些刺眼,我眯起了眼睛,看见了对面最中心的台上,坐着的一对人。


    那一对人,当然不是别人,男的正是我日思夜想盼来盼去梦中的男子,我的杨之放,他说他是我的丈夫,是杨小放的爸爸。


    他戴着棒球帽坐在台上,很低调很随和的样子,目光专注,他并没有看到我,他此时的眼里,除了身边的女人,还会容得下谁呢?


    他身边的女人,是麦乐,极短的头发,几乎比之放的头发还要短,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深红色的蕾丝长衣,黑色的胸衣若隐若现,突兀的胸部几乎呼之欲出,这样的女人,有几个男人可以拒绝。


    我注意看着麦乐的嘴唇,有些微厚,很丰腴很性感,不是那种很传统的美,但是越看越有味道,我站在台下,远远地望着他们,我心里竟然很平静,平静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为这一幕场景我并不陌生,上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他们这样曝光,我有些措手不及,但这一次虽然是亲临现场“观摩”,不能说我是心如止水,但可以说是心如死灰。


    我不觉得我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的目光注视到之放的身上,他穿着浅蓝色的衬衣,上面有亮片刺痛着我的眼睛,他的脸上都是温柔的笑容,一副很幸福的样子,只是眼神里有捉摸不透的东西,是什么呢,像是低落的样子。


    他没有看到我,但他的目光是看向这边的。


    我低下了头,伸手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贤芝几乎是捂住了脸,她是惊得无话可说了。


    一个记者举手问麦乐。


    “请问麦乐小姐,您这次和杨先生高调宣布恋情,是不是为了给新专辑作势呢?还是您和杨先生真的是在音乐创作的过程中互相产生感情呢。”


    “这个问题——我想你们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很相爱。”麦乐骄傲地回来,放在台上的手握紧了之放的手。


    之放的手在那一瞬间有那么一点想挣脱,但是被麦乐紧紧地握住了。


    他们握着手坐在一起,看来还是很般配呢,都是音乐路上的佳偶天成。


    PS:今天是周末,大家是不是都出去玩了呀,似乎等更新的并不多噢,不过我依旧是奉上三更给大家。


    第二百八十二章:蜗婚(282)【12月12号第二更】


    之放瘦了呢,其实才短短的十几天,我觉得他瘦了好多,如果不是眼前他和另一个女人手握着紧紧坐在一起,我真的会心疼他,怎么瘦了这么多,可看着他和另一个女人相依为命般握住了双手,我忽然又很恶心,那双手,也曾抚过我的脸颊。


    陌生又熟悉。


    麦乐脸上一脸的灿烂,出了新专辑,感情又有了归宿,是名利双收,也是爱情丰收,怎么能不开心呢,只是得意的样子有些太过于张扬了。


    “请问杨先生,您能简单谈谈您对新专辑销量的看法吗,还有就是您眼中的麦乐是怎样的呢,不妨说出来让歌迷分享一下。”记者继续提问。


    眷我回头看着站在我身后的程朗,他也正好在看着我,多么奇妙,我看着台上的男人握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而我身后的男人也正在看着我。爱来爱去,就是不能爱到一起去。


    程朗的眼里,有可怜有同情有无奈有愤懑,他的拳头握在了一起,似乎怕我会晕倒,做好了搀扶我的准备,也像是随时待命只要我挥一挥手程朗他就会冲上台去脱掉之放的帽子揪着之放的衣领一阵暴打和咆哮。


    我向程朗摇了摇头,我想告诉他,我并不想他那样,我还想再往下看看,在之放没有看到我的前提下,我很想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见“关于新专辑销量,我想大家自己等着看销量数据吧,据说每天都在成倍的上升,我有信心,尤其是主打歌《心湖》,相信会俘获很多歌迷的芳心。而对于麦乐,我想麦乐是一个很率真的女生,也会如同她的嗓音一样感性,她对音乐的灵感和敏锐捕捉,是天赐的美好,我很喜欢这类的女子,就像喜欢她的嗓音一样。”之放一本正经地介绍着。


    “可是之前有传闻说杨先生您有一个女朋友是吗,而且还是离异过的女人,年纪很大,姿色平庸,还生育了她前夫的孩子,您难道对这个传闻一无所知吗,您对此有什么要向大家解释的呢?”记者的问题是一针见血。


    我几乎忍耐不住了,居然把我贬低成这个样子,离异的女人,年纪很大姿色平庸,倒不如直接点就说我是个二手货,年老色衰,还有一个前夫的孩子,真是气死我了,贤芝倒乐了,这个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亏她还有心思笑出来。


    我拿脚踩了踩贤芝的脚尖,她疼得抬起脚站到一边说:“我不是笑话你,只是这个记者说话真的好有意思,也不晓得从哪里道听途说把你描绘成这样子,你比他说的要好多了,真的,我保证,以我胸部的硅胶保证,如果骗你,硅胶爆炸。”贤芝信誓旦旦地说,不过说话的音量控制在很小。


    “这个问题,我不作任何回答,既然你也说是传闻了,那何必求证。”之放淡定地说,原本被麦乐握着的手抽了出来,双手抱在怀里,压低了帽檐。


    “那您的意思是默认了这个传闻吗?您真的对此不做任何声明吗?”记者穷追不舍。


    之放,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你是说,我们之间,真的就是一场传闻吗,我觉得像在做梦一样,那个对我缱绻柔情的男人此刻高坐在上面,受人瞩目,面对这镁光灯,他淡定从容,简单地说只是一个传闻,难道他对我的那些用心都仅仅是传闻二字来解释吗?


    男人的心,如此的深,是我浅薄了,还是他蛰伏许久,可我有什么值得他蛰伏在我身边的呢,他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突然间爆发然后消失不见,那些感情的碎片都最后化成了灰,风化掉,挫骨扬灰般的伤。


    到最后真的要蹦出相忘于江湖的话语来吗?


    “我补充一下。”麦乐插了一句话说。


    “之放的性格向来是放荡不羁玩世不恭,这个传闻只是一个传闻,我是之放的搭档兼女友,我并没有听闻这样的事,你们又能想象一下,一个这样完美的音乐才子会爱上一个你们媒体所谓的姿色平庸的离异带孩女人吗,这个谣言也编的过于荒诞,你们想是不是?所以这件事大家不要再议论,当然这也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幸福。”麦乐灿烂地笑着说,嘴角上扬,有着好看的弧度,那样的嘴型,还真的很像之放。


    我注意到,之放冷冷地看着麦乐一眼,但很快就偏过了头,看来他还是很介意麦乐这样说我的,我心里稍有了一点安慰。


    贤芝没有再笑了,转化成了巨大的愤怒,贤芝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我看着这个大嘴巴的女人我就想上去撕烂了她的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她不是想出名吗,我们就闹得她臭名昭著,看以后还有谁会买她的专辑,恶心扒拉臭不要脸。”


    身后的程朗沉默不语,脸色铁青。


    “这个混蛋想干什么,被迷晕了脑袋吗,我恨不得上去暴打他一顿,想出名想疯了吗,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他了。”程朗说着,颀长的个子在人群中有点眨眼,附近的记者回头注意着他。


    我赶紧朝他挤挤眼,让他低下头,别被人听到了,我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之放看到我在这里。


    “你们俩小点声,没有我的态度你们不许胡闹,这是我的事,是我和之放之间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你们要是冲动就出去!”我给了贤芝一个下马威,尽管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为我抱不平,我一来不想连累他们,二来我真的还有一点尊严,我不想被镁光灯拍着说我就是那个年老色衰的女人。


    PS:第二更上传,接下来第三更,大家深夜等文辛苦了,明天过后,我会尽量提早在上午或中午更新三更,因为有人说等蜗婚更新结果上班迟到了,还是要休息好,不想大家因为我影响日常生活。谢谢你们。


    第二百八十三章:蜗婚(283)【12月12号第三更】


    贤芝没有作声,脸上都是委屈,我懂,是替我委屈。


    “那么这个传闻是空穴来风吗?麦乐小姐请解释一下,当然我们歌迷还是希望杨先生对此有一个声明发表一下。”记者盘根究底。


    “也许不是纯粹空穴来风,我想可能那个女人只是我们的一个小粉丝,是喜欢我们的歌,也许过于狂热,造成了一些媒体的混淆视听,大家其实只要理智一下,可以分清楚事实真相。我就想反问这位记者,如果换做是你,一个是我麦乐——算是一个女歌手,一个是一个姿色平庸离异带孩的小粉丝,你会选择谁。”麦乐巧妙地回答,并且贬低了我,抬高了自己。


    “当然是选择麦乐小姐你咯。”记者答道。


    眷“好了换下一个话题,抓紧时间配合一下好吗?”之放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看着时间说。


    那个手表,是我们在回北京之前买的一对情侣手表,我手上的仍戴在手腕上,他也没有摘下来,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他给我戴上这个手表时许下的承诺,他说手表就是时间,此后我们的时间就是一样的,他将把此生的时间都交与给我做主。


    说得多好听呢,他的时间,都是属于我的,是吗?现在的他,又是把时间交给了谁呢?


    见我不想追究原因,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对麦乐动了心,我总觉得,他缺我一个说法。


    至少也要告诉我为什么和结果,为什么会离开我和麦乐在一起,他最终选择的结果是什么,如果他只是为了宣传而像那些明星一样制造噱头,那至少也该向我解释一下。


    就这样一声不响高调和麦乐宣布恋情,这算是什么呢,有没有一点点尊重我理解我的意思呢。


    “请问专辑主打歌《心湖》的创作灵感是什么呢,是怎样找到了和麦乐小姐音质的契合点呢,你们之间有什么故事呢,请杨先生回答,谢谢。”


    之放几乎都没有思索,回答到:“创作灵感是来自于我的一次丽江之行,在那里,我遇见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所以,有感而发写出了这首曲子,麦乐无意间看到这个词谱,很喜欢,于是她先试唱,效果不错,有如量身定做的歌曲,没有太多的故事,就是这样。”


    “丽江之行,果然是很美丽的背景下创作的动人歌曲,杨先生您所谓的一生中最宝贵的,是什么呢?是在那里发掘了麦乐小姐这块原生态女歌手的璞玉吗?”


    把麦乐比作一块璞玉。


    之放说是丽江之行遇见了一生中最宝贵的,是指我吗?他还记得我们的那一次相逢吗?


    既然还记得相逢,又为何有离别。


    倒是要把我陷入怎样的两难境地呢,让我捉摸不透也猜不明白。


    丽江那段柔软的时光,我怎么能忘,他的这首《心湖》不是为了纪念我们相识写下的除夕夜之歌吗,我仍记得第一次听着一首歌是他在电话里唱给我听的,如今倒成了麦乐的歌。


    好像他是为麦乐而写的歌了。


    “一生中最宝贵的,当然是会珍藏于心,不会轻易道明了。”之放大方地回避问题。


    台下的记者开始嗡嗡地议论起来。


    有的直接都在自言自语拟着标题:著名音乐才子杨之放自曝丽江遇见最宝贵的珍藏,绯闻女友麦乐爆真相,暗恋大公步。


    ——“请问麦乐小姐您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杨先生的呢,他对你做过的哪一件事最让你感动呢?”


    “呃,这个问题我想我不妨直说,其实——其实我第一眼见到之放,我就在心底里喜欢上他了,这个问题很多媒体采访我都有提及,我这次是首度爆料,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他很完美,很有才情,很深情,也喜欢他创作的歌,那时我还是一个新人,什么都不是,是他像带孩子一样教会我很多,很感谢他,直到前段时间的新歌MV拍摄,一个场景,我不慎跌入游泳池,我不会游泳,他救了我,所以,我向他表白,我才知道,原来——原来他也喜欢我。”麦乐说着长长一串,脸上绯红,竟害羞了,娇滴滴的媚态,和她的短发成不一样的风格。


    你有见过几个寸头的女生唱摇滚的女人会害羞吗?


    我凭女人的直觉我察觉到了麦乐是真的对之放动了情,这样子的娇羞,是喜欢一个人到了一定的程度才会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是伪装不了的。


    “那真是恭喜你们了,麦乐小姐看起来很幸福,有了小鸟依人之态,有杨先生这样的男友,又可以照顾你,又可以给你写歌,真是全能型的超人男友啊。”记者这样说,说得刺痛了我的心,是深深地刺痛了。


    有几个场景,都直戳到我的心腹,之放救了落水的麦乐,他们是不是贴身肉搏,还有全能型的超人男友,是啊,他很喜欢掉入水里帮人忙很喜欢做超人吗?


    “还剩余二十分钟,是和场上歌迷互动的时间,请歌迷争取机会,有问题可以举手发言,之后就散会,要签名的请自动排队,不接受合影。”坐在最左侧的黑衣男人似乎是主办方的人,普通话说得极标准。


    我举起了手,举得很高,我咬着嘴唇,等待着主办方点我,我低着头,只是高举着手臂。对呢,我是他们的小粉丝,我还真的有很多问题想问他们。


    PS:季素会被点到提问吗?她会问什么样的问题,之放会作何反应,现场会乱成何样,请关注明天的更新。(我不是诱惑你们,我只是做内容预告。)嘿嘿。


    第二百八十四章:蜗婚(284)


    我把手举得高高的,我忍住眼眶里要掉下的眼泪,我想一定要点到我,不是说我是他们的小粉丝吗,我现在多像一个优秀的粉丝,狂热的态度高举着手臂只为是得到一个提问的机会。


    之放坐在高高的台上,台下人群涌动,他是一定没有看到我的目光吧。


    那样子高大的男人美好的形象,渐渐变得模糊,还是我眼里的泪隔离了我的视线。


    “那个最后一排手举得最高的女士,请你举手提问,抓紧时间,只有一分钟的时间噢,麻烦把麦克风传过去。”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说。


    眷我回头看看周围身边的人,目光都聚集在我的身上,我拿手指指了指自己,有些惊讶,嘴型成O型,是我?果真是我,贤芝手肘拐了拐我,麦克风传到了我的手上。


    我看着台上的之放,他的眼神并没有看过来,帽檐压得很低,很低调的样子,只是侧耳倾听着问题,等待最后一场互动,并没有看着我。


    他并不知道此刻拿着麦克风站在台下的女士,不对,是狂热的小粉丝是我。


    搅我握着麦克风,有些哽咽,轻轻咳了一声,别过了麦克风。


    “这位女士,请抓紧时间。”主办方工作人员善意地提醒道。


    我想了想,拿着话筒说:“我想问杨先生还记不记得季素是谁?”


    这个话,如同一个炸弹灌入人群中,当然也包括台上的之放,他抬了抬帽檐,惊异地目光投了过来,那一刹那我们四目相对,隔得很远,我不确定他是否看清楚我眼里的泪光,但我肯定,他是和我目光交汇的。


    我想了好几个问题,比如我想问他是不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比如我想问他是不是真的爱他身边坐着的这个叫麦乐的女歌星,比如我想问他到底那些话是真的还是假的,到最后,我冒出了一句,我只是想问他,还记不记得一个叫季素的女人?


    只是想得知,他是否还记得我,如果还记得我,那么他还记得他说过的那些话吗。


    “记得,一直没忘。”他看着我,认真地回答。


    那一秒钟,我的心好像尘埃落定了一般。


    开始有媒体把镜头调对了过来,我脸上的两行热泪,让这些狗仔队灵敏的嗅觉觉察了过来,有人开始试探性地向我发问。


    “请问你为什么在现场会问及这个叫季素的名字,请问你和杨先生是什么关系?”


    “请问你是不是季素本人,是不是那个离异的绯闻女友,还有为什么你会现场落泪,是否杨先生和麦乐的感情让你很伤心?”


    “请你接受采访,我们是XX娱乐周刊的记者,您对麦乐小姐有何看法。”


    紧接着,镁光灯在不停地闪,我刺得眼睛更加痛,眼泪花花地往下流,措手不及,我挡住了双眼,贤芝挺身而出站在了我的面前,用手臂护着我,贤芝的大嗓门豪迈地喊道:“不许拍——不许拍!公民有肖像权!娘的,你还拍,拍你老母去!德性,拿过去拿过去。”


    人群中的聚焦都转移了过来,迅速有人围着贤芝开始发问,众多的记者像是一窝蜂一样,巴不得从我们嘴缝里掏出一点点的和八卦。


    “现场迅速失控,两名不速之客会将整个事件推入高.潮,眼前的女人会是传闻中的离异女主角,面对情敌麦乐,她热泪盈眶,而一个不明身份女子的站出,让这层关系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现场将会怎样的结局呢,请关注随后更新。”一个女记者对着镜头报道着说,说完又立即转移身子继续围着我和贤芝。


    于是人群被分成了三拨,一拨围着之放和麦乐,一拨围着我,一拨围着贤芝。


    贤芝被几个记者堵在了角落里,我们被排挤开来,我捂着脸,最后被挤到墙角,我低下头,蹲了下来,我不想说任何话,我讨厌这些照相机不停地闪啊闪,又要把自己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只是一个问题,怎么会出现这么多的波折。


    娱乐圈如果是这样的无聊,我宁愿选择安宁的日子。


    “请问您叫什么?”记者把麦克风生生塞进了我的怀里。


    “季素——够了吧!”我有气无力地说,只好站起身子,与其做缩头乌龟,不如直立起来,我想我怕什么呢,我不怕曝光,也许曝光了我以后会更难嫁出去了,算了,豁出去了。


    “请问季士,杨之放是否和你有过一段不曾曝光的恋情。”记者连吞口水的机会都不给我,继续逼问。


    我看着远处的之放,他和麦乐被一群记者围着,主办方并没有试图去迂回,随着媒体在家长里短肆意渲染。


    他也在远远地看着我,他和麦乐被挤在了一块,他的目光一直都投射了过来,他的眼神里都是关切和爱怜,也有内疚和自责,我躲避着他的眼神,这些天,我们陌生了好多,看着他的眼睛,我有了躲闪,是我,给他添了乱带来了麻烦了吗?


    我摇摇头说:“没有,没有,别问我了,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出现在这里是打扰了,根本就是个错误,抱歉,请让开,我要回家。”我试图要推开这十余个记者,当然还包括一群花痴歌迷目瞪口呆像在动物园看动物一样看着我的眼神,不是动物,是怪物。


    “请问你对杨先生是否有感情,你是不是很难以面对劲敌麦乐,是否会退缩,会自卑吗?”


    “你和杨先生交往多久了,传闻你有一个孩子是你前夫的,是否有可能是杨先生的呢?”


    “您觉得您是凭借什么得到杨先生的亲睐的呢,是不是您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为什么杨先生会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呢?”


    “您愿意接受我报独家专访的话,我们将为您提供奖品和现金,我们只是想为您撑腰,讨回公道,您看是否可以考虑合作呢?”


    “您有信心从麦乐小姐那里抢回来杨先生吗?您和杨先生之间交往是多长时间了?对于新歌《心湖》您有什么看法?觉得好听吗?”


    这些唾沫星子像是雪花一样飘飞了过来,几乎是要把我淹死,我喘不过气来,在人群中变得很渺小和无助,我的嘴边都是麦克风,五颜六色的麦克风上面有不同的报社和媒体,我几乎不敢张嘴,一张嘴那些麦克风将要飞入我的嘴中。


    我闭严实着嘴,看着之放,他看着我,却肩膀靠得麦乐那么近,一个人挤着要和麦乐合影,之放的手下意识的挡了一下。


    我看得心疼,肉疼,眼疼,骨头疼。


    我搜寻着程朗,却没有看到他的身影,当我转向一边看着贤芝的时候,我几乎要晕厥,刚才还愤怒扬言恐吓着记者的贤芝,此刻竟然端坐着白色软沙发上,文静地坐着,双手交叉放在腿上,开始接待着记者的提问,她还真是够能装,那么熟女的样子。


    那些记者都坐在下面有的还蹲在一旁腿上放着纸盒笔还有举着录音笔的在记着。


    “我是季素的好朋友,应该说是最好最好的朋友,好到可以穿一条裤子。对于季素和杨之放的感情,没有谁比我更了解清楚更有发言权了,所以你们采访我是采访对了,我告诉你们,我跟你们讲噢——其实啊,这个叫卖什么玩意的,就是一个小三,我敢保证是这个叫卖什么玩意的勾.引之放的。”贤芝说着,手轻佻地摆了摆,还撑了一下左脸。


    “噢——”人群中散发出异口同声的噢字,还拖着长长的音,似乎贤芝的答案就是他们追求想要的结果。接着就是刷刷的记录声,都在埋头记着贤芝说的每句话,贤芝特有面子地扬着下巴。


    “果然著名歌星麦乐是小三,当初的判断并没有错,那么请问贤芝,据你的观察和了解,季素和杨先生的关系已经是到了哪一步了?”一个穿蓝色马甲的记者问及。


    我几乎要跳出来阻止贤芝继续说下去,我扯着嗓门喊贤芝别说别说,贤芝充耳不闻,坐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继续回答。


    “他们都要订婚了,孩子也有了,那个孩子是杨之放的亲身骨肉,我想杨之放这样和卖什么玩意的在一起实在是不负责任,你们媒体要加强舆论评价好好谴责谴责,总不能喜新厌旧和这个女明星在一起连孩子都不要了吧,这种人还配做偶像吗?尤其是那个男不男女不女嘴唇厚的像热狗的卖什么玩意,麦乐对吧,真是够不要脸的,我劝她的粉丝都不要再喜欢这种女人了,就是一个烂货!”贤芝越骂越激动,越说越过分起来。


    “麦乐做小三横插一刀,杨之放神秘女友的好友现身大爆料,杨先生的神秘女友为杨生育有一子,而杨之放此时反转女友身份,是否始乱终弃移情别恋呢?请继续关注后期采访,暂先为观众现场报道。”


    视频报道都搬了上来。


    我还没有缓和几秒好,从贤芝那边又过来了记者,这些记者更加兴奋,都像是喝了几十瓶红牛饮料一样冲动而急躁,围着我,团团围着,像是斗鸡一样激动。


    “季素小姐,请问你朋友口中你和杨之放已生育有一子是什么情况,是你前夫的还是杨之放的,孩子的名字叫什么?”


    我真不想再听到“请问”这二字,我似乎是捅了马蜂窝,原本是要打算和之放好好对质的,也是想气气他吓吓他免得他那样得意,没想到狐狸没逮着惹了一身。


    “我的孩子和杨之放没有任何关系,是我和我前夫所生,请你们不要混淆视听,把这个误会闹得更大,我只想说,杨之放曾是我的未婚夫,至少半个月之前是,来南京和麦乐参与一次MV的合作,就变得这样,我只是想寻找一个答案,而他并没有给我。”我淡然地说,看着之放也颓败的样子,心里莫名其妙有了过瘾的滋味。


    是很过瘾呢。


    最过瘾的是看到麦乐那张大嘴几乎要哭了出来。


    这些记者从贤芝的嘴里得知麦乐是小三插足后,舆论开始轰然,矛头直指麦乐,有些歌迷当场情绪失控,大声指责麦乐不要脸,有的开始往麦乐的头上扔矿泉水瓶,更直接的,有直接唾弃吐口水。


    这个社会是怎么了,是小三过街,人人喊打吗?


    这些歌迷也真够不坚定的,刚一秒还高举着麦乐的海报大声喊着麦乐我爱你,蜂拥上去要签名要合影,一见麦乐被指控是小三,立即变得群攻而唾弃,这些歌迷变成了反小三联盟军,我是不是看起来很可怜很像一个弱者,这些歌迷纷纷站在了我的一边,还有的歌迷给我送来了纸巾和矿泉水,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别怕,我们都是有正义感的人,我们会为你做主的,孩子和你都会得到公道的。”


    PS:这一更是长更噢,更新了四千字,所以这一更就等于平时的两更,所以下一更就两千字噢送走了朋友,我开始恢复白天更新,免得大家等待太久,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五章:蜗婚(285)


    那些歌迷偏激地将责怨都转嫁到麦乐的身上,可见大多数的人都是爱惜弱势群体的,他们眼中也许把我看成无辜而可怜的黄脸婆,在和一个骄傲的女明星来争丈夫和孩子的爸爸,自然是天平都偏向了我这一边。$忘-尘.WcZw&</a>


    我感动着,忘记了我身边一群群里三层外三层包围着的娱记们。


    贤芝还翘着二郎腿在接受专访一般,她享受着无比的恭敬。


    我真是鄙视这个有胸无脑的女人,难怪都说胸大无脑。


    眷“杨之放说过会娶我们季素的,没想到这次拍MV就变得很冷漠,一定是这个麦乐的狐狸精诱惑的,我希望大家讨伐这个外表清纯实则无耻的女人,我们的季素真的很可怜,你们要为她主持公道,她带着孩子多不容易,一路都支持这杨之放,其实那首《心湖》也是杨之放写给我们季素的,男人心变化得可真快啊,我们的季素和宝宝好可怜啊——”贤芝说着,还潸然泪下,挤出了几滴眼泪,我望着贤芝,疑惑不解,她的那泪是真的动情还是伪装的,如果是伪装的,未免也太逼真了。


    “观众朋友们,现在为您发回现场报道,歌迷们的情绪变化巨大,一时无法接受敬仰的女歌手麦乐身为小三的事实,主办方在极力挽回和辩解,但看当事人朋友的哭诉,我们可以相信,这是一个现代陈世美版本的故事,我们记者在现场也觉得义愤填膺,起初杨之放和麦乐高调宣布恋情,现又被爆出有妻室,这是在愚弄歌迷呢还是为新专辑炒作预热呢,我们会进行进一步的跟踪采访,精彩内容不容错过,请锁定XX台XX栏目实时娱乐报道专线。”


    我居然要麻木了。


    搅主办方站在最高处用音响在努力挽回局面,到底他们主办方开这场宣传见面会的目的是为了宣传麦乐的新专辑和炒作,起初见有些内容可以吸引眼球可以炒作觉得可以任意下去,眼见着势头不对,歌迷的情绪暴躁不安,变成了正义对小三这一现象的人人喊打,主办方在努力平息做最后的挽回。


    “大家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请听我说一句。”


    人群有了片刻的安静,镁光灯还是在不停地闪耀,我下意识地闭上了双眼任由拍照。


    “这件事还有待调查,不能仅凭一家之言就可以断定和怀疑我们麦乐的人品和歌品,麦乐的原生态嗓音纯净有如天籁之音,有这样美妙嗓音的麦乐又怎么会是第三者,这其中肯定是有误会,当然也不排除是有公司派人恶意中伤,我不清楚对方公司给了她们俩多少钱来演这场戏,但我也正在派人调查,这件事一定要追究到底,还麦乐小姐和杨先生一个公道。”主办方说的是义正严词呀,一下子就让我和贤芝变成了别的公司派来演戏搞破坏中伤麦乐的了。


    果然是高,口才比贤芝的那一招一哭二闹三上吊还牛。


    我拿过一个麦克风,我站在人群中,我只说了一句:“我是不是别的公司派来的,我想没有人比杨之放更清楚,我只想问杨之放一句,你是要我,还是要麦乐。如果你要麦乐,那我马上走。”


    多么直接的还击,要我,还是要她,不是我走,就是她走。


    我盯着之放几秒,所有的人都看向了他,就在等待他还给大家一个真相和事实。


    “之放,你说话啊,你告诉他们,告诉他们你对我的爱是真的,你爱的人是我,你要是不说,我就完蛋了,我就完蛋了你知道吗?——”麦乐几乎要哭了出来,脸上的妆花掉了,很狼狈的样子,空洞的大嘴巴无力地说着最后的努力。


    其实做出决定并没有那么难,只在于他的一念之间。


    人群中,还有歌迷在往麦乐的身上扔东西。


    不明飞行物砸向了麦乐的脸,是一双红色的高跟鞋,不偏不歪,正好砸在了麦乐的颧骨上,鞋跟砸的,麦乐躲闪不及,差一点点的距离就要砸到麦乐的眼睛。


    其实我看清楚了,那双红色的高跟鞋,不是别人的,是贤芝的鞋。


    我看了一眼贤芝,她的嘴角闪过一抹得意的笑。


    说起阴谋与暗算,到底还是贤芝比我略胜一筹。


    但是贤芝这鞋一丢,真的丢的不是时候。


    麦乐的颧骨被犀利的鞋跟砸得头向后一仰,显些仰倒在地,之放身后抱住了她,她整个身子都在之放的怀里,麦乐捂着脸,那样子的无助和无辜,大嘴巴几乎就要哭了开来。


    一个大嘴巴的女人,哭起来的样子该有多难看,至少,比我哭的样子要难看的多。


    之放看着我,又看着怀里刚站稳还捂着脸的麦乐,他松开了怀抱,双手别在身后,低声说:“我选择麦乐,没什么好说的,别问我,不想解释。”


    那些记者和歌迷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


    我呆愣在那里,任由周围的人擦身而过冲向之放和麦乐。


    “麦乐,跟我走——”之放看着麦乐,给麦乐传递了一个坚定的眼神,牵着麦乐的手臂,大步拨开人群要走。


    人群喧哗唏嘘一片。


    我像是一个木偶一样站在原地。


    滑稽的是,这是大厅的音响里传来了一首歌,是萧亚轩的《类似爱情》


    “我在过马路,你人在哪里——”


    之放,我们之间,难道仅仅只是类似一场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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