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3)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一


    我在巴黎拖拖拉拉地写作。春天真是好过,爱丽舍田园大街上那些栗子树开花了,许多街道的光线非常悦目。空气中有一种快乐,一种轻飘飘的短暂快乐,使人心荡神怡而不涉邪想,使人的步履更加轻捷,头脑更加清醒。我和自己五花八门的朋友一起玩得很开心,心里充满往日亲切的回忆,至少精神上恢复了一点青春的活力。这种片刻的欢愉我说不定永远不会再充分享受到;我倘若让写作来干扰我,那我就是傻瓜,我跟自己说。


    伊莎贝儿、格雷、拉里和我常常一同去游览近郊的名胜:尚蒂伊和凡尔赛,圣日尔曼和枫丹白露。我们不管去哪儿,午饭都吃得很好,很多。格雷由于他的大块头身体需要,胃口最大,而且酒喝得往往有点过头。他的健康肯定有了好转,是否由于拉里的治疗,还仅仅是日子久了的缘故,我也说不上。总之,他的头痛病已经不发了。我来巴黎和他初见面时,他眼睛里那种惘然若失的神情,使人看了很难受的,现在也消失了。他谈话不多,只是偶然谈些冗长的故事,但是,伊莎贝儿和我胡说八道时,他会哈哈大笑。他玩得很开心;尽管人并不风趣,但是脾气好而且容易满足,人不由得不喜欢他。这种人,你是不愿意和他度过一个寂寞的夜晚的,而且说不定会高兴地期望和他过六个月。


    他对伊莎贝儿的爱,看了真使人喜欢;他崇拜她的美,而且认为她是世界上最有才华、最动人的女子;他对拉里的忠诚,象狗对主人的一样的忠诚,也使人感动。


    拉里也玩得很开心;他似乎把这段时间看作是一种休假,使他暂时把脑子里的打算——且不问是什么打算——放一放,安心安意地尽情享受。他也不大讲话,但是没有关系,有他在一起,就和谈话差不多;人很随便,而且总是那样兴致勃勃,使你觉得这样已经很够了,不需要再对他有所要求;我而且满知道我们度过的这些日子所以能这样快活,全是由于有他和我们在一起。虽则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动人的或者风趣的话,少他一个就会感到无聊。


    有一次,在我们作了这类短程游览的归途中,我目睹了一幕使我相当骇异的情景。我们玩了夏尔特尔[注]之后,正回到巴黎来。格雷开车子,拉里坐在他旁边;伊莎贝儿和我坐在后面。一整天玩下来,全都觉得疲倦。拉里一只胳臂伸出来搭在前座椅背上。这个姿势使他的袖口拉了上去,露出瘦长而有力的手腕和微微长了一层茸毛的棕色皮肤的小臂。阳光把那些茸毛照成黄金色。伊莎贝儿一点声息没有,使我觉察到这里有异,便瞄她一眼。她一动不动,使人简直当作她受了催眠似的。


    她呼吸急促;眼睛直瞪着那长了金黄茸毛的坚韧手腕和那只瘦削、修长而有力的手望,当时她脸上的那种如饥似渴的淫荡,我在任何人脸上都没有见到过。那是一只肉欲的假面具。我决没有想到她的美丽容貌会表现出这样放纵的骚态来。它是兽欲,而不是人性。脸上的美全剥掉了;神情变得丑陋和骇人。它可怕地使人想起一只春情发动的母狗,我感到有点厌恶。她并不感到我在旁边;她感到的只是那只随随便便搭在椅背上、使她欲火中烧的手。后来就象是一阵痉挛掠过她的脸,她打了个寒噤,闭上眼睛往车角上一靠。


    “给我一支烟,”她说,声音是那样嘶哑,我简直听不出是她。


    我掏出烟盒,给她点上一支。她死命抽着。在汽车余下的路程中,她始终望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格雷开到家时,请拉里把我开国旅馆,然后把车子开进车间。拉里坐上司机的座位,我坐在他身边。穿过人行道时,伊莎贝儿挽着格雷的胳臂,紧贴着他,向格雷做了个脸色;我虽然没有看见脸色,但可以猜出那意味着什么。我想格雷今天晚上将会发现自己妻子特别狂热,但是,他将永远不懂得是什么良心责备促使她这样热烈的。


    六月快完了,我得回里维埃拉去。艾略特的某些去美国的朋友把他们在迪纳尔[注]的乡下别墅借给马图林夫妇住,他预备等孩子学校放假立刻动身。拉里留在巴黎工作,但是,自己买了一辆旧西铁隆,答应在八月里上他们那儿去住几天。在我离开巴黎的前夕,我请他们三个人和我一同吃晚饭。


    就在这天晚上,我们碰见了索菲?麦唐纳。


    二


    伊莎贝儿有意观光一下那些冶游场所;由于我对这些地方比较熟悉,就要求我做他们的向导。我不大愿意,因为在巴黎的这类地方,那些人对美国来的游客很不喜欢,而且毫不掩饰,所以往往弄得人不开心。但是,伊莎贝儿非去不可。我预先打她招呼,说这会使人很扫兴,请她千万穿得朴素一点。我们很迟才吃晚饭,先去仙女游乐厅[注]看了一小时戏,然后出发。我先带他们到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是歹徒和他们的那些家属常去的地方。由于老板和我相识,他找一张长桌子给我们让出几个空位子;长桌子那儿还坐着几个很不象样的人,可是,我叫了酒请大家喝,并且互祝健康。室内又热又脏又烟雾迷漫。后来我带他们去斯芬克斯舞厅;这里的女人穿着漂亮而俗气的晚服,里面什么都不穿,xx子等等全看得见,面对面坐在两张长凳子上;乐队奏乐时,就一对对没精打采地跳起来,一面眼睛搜索着舞厅周围靠大理石面桌子坐着的男人。我们叫了一瓶没有冰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把伊莎贝儿狠狠看了一眼,我不知道她可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后来我们又去了拉白路。那是一条寒伧狭窄的巷子;你才走进巷子,就给你一种下流淫秽的印象。我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弹钢琴的是那种通常的苍白而浪荡的年轻人,另一个刮着小提琴的则是一个又老又疲倦的老头子,还有第三个人吹着不协调的萨克斯管。这地方挤满了人,看上去好象一张空台子都没有,但是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去,请我们坐下。那两个被打发掉的客人不甘心,讲了一些涉及我们的很不中听的话。不少的人都在跳舞;帽上系红绒球的水手;男人多数戴着便帽,或者用手帕围着脖子:成年的妇女和年轻的女孩子,眼睛全画起来,光着头,穿着短裙和颜色罩衫。男人和眼睛化了装的矮胖男孩子跳;瘦削,面目凶恶的女子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男人和女人跳。一股烟气杂酒气的臭味和汗酸味。音乐没完没了地奏着,这一群气味难闻的乱七八糟的人不停地在屋子里转,脸上闪耀着汗水,一本正经的劲头里带有一种可怕的样子。有几个大个儿的样子很粗暴,但多数人都矮小而且营养不足。我打量那三个奏乐的人。他们不妨说是机器人,因为演奏完全是机械式的;我心里盘算,有没有可能在过去某一个时候,当他们刚刚开始时,曾经想到自己说不定是人们会跑老远的路来听并向之喝彩的音乐家呢。便是把小提琴拉得很坏,你也得请人教,也得练习啊:难道这个提琴手费了那么大的事,就是为了在这个臭气熏人的狗窝里拉狐步舞曲子,拉到天快亮吗?音乐停止了,钢琴家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


    跳舞的人或者懒洋洋地,或者歪着身体,或者扭扭捏担地,回到自己座位上。忽然间,我们听到一个美国口音。


    “我的老天啊!”


    一个女人从屋子对面的一张台子站起来。和她在一起的男子打算拦住她,但是,她把他推在一边,自己摇摇晃晃从对面走过来。她已经很醉了,走到我们台子边,站在我们面前,身体带点摇晃,傻里傻气地咧开嘴笑。她好象觉得我们这些人的样子怪有意思的。我望一下我的同伴。伊莎贝儿木然望着她,格雷皱着眉头,一脸愠怒,拉里盯着她看,象是相信不了自己的眼睛。


    “哈罗,”她说。


    “索菲,”伊莎贝儿说。


    “你还他妈的当作是哪一个?”她咯咯笑了。她一把抓着身边走过的侍役,“芬山,拿张椅子来。”


    “你自己拿,”他说,挣开她的手。


    “sud,[注]”她骂,向他吐了一口唾沫。


    “Tenfaispas,Sophie[注].”一个大胖家伙说;他的大脑袋上长了一头油光光的头发,只穿件衬衫,就坐在我们邻座。“这儿有椅子。”


    “想不到这样子碰见你们大伙儿,”她说,仍旧有点晃。“哈罗,拉里。哈罗,格雷。”她在那个男子搬在她身后的椅子上一屁股坐下。“大家来杯酒,Patron[注],”


    她叫。


    我早已注意到老板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这时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些人吗,索菲?”他问,用熟悉的第二人称单数[注]称呼她。


    “Tagueule[注],”她醉醺醺地大笑。“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你可不要给我们什么urinedecheval[注]吃。拿点人咽得下去不会呕出来的。”


    “你吃醉了,我可怜的索菲,”他说。


    “滚你的。”


    他走了,很高兴能卖掉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这时索菲木木然看了我一会儿。


    “你这位朋友贵姓,伊莎贝儿?”


    伊莎贝儿把我的姓名告诉她。


    “哦?我记得的,你有一次到过芝加哥。派头很神气的,是不是?”


    “也许,”我笑说。


    我一点想不起她来;这并不奇怪,因为我已经有十年多没有去过芝加哥,而且当时和以后都接触过不少的人。


    她相当高,站起来时看去更高,因为人很瘦。她穿了一件鲜绿的绸罩衫,但是,弄绉了而且有污迹,下面着一条黑短裙。染成棕红色的头发剪得很短,马马虎虎卷了一下,而且弄得乱七八糟。妖里妖气的打扮;两颊的胭脂搽到眼睛,上眼皮和下眼皮涂成深蓝色;眉毛和睫毛都搭上很浓的黑油;嘴唇用口红染成鲜红;两只手的指甲也都染红,但是手很脏。她的样子比屋子里别的任何女人都更下流。我怀疑她不但吃醉了而且吸了毒。不过,也不能否认她具有一种邪恶的吸引力;她的头以一种傲慢的姿态稍稍向后仰起,脸上的打扮把她眼珠的绿色衬得更加刺目。尽管醉得颠三倒四的,她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派头,使我能够想象得出是所有下流男人都喜欢的。她向我们鄙薄地一笑。


    “敢说你们并不怎么高兴看见我,”她说。


    “我听说你在巴黎,”伊莎贝儿懒洋洋地说,脸上带着冷淡的微笑。


    “你何妨打电话给我。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来了不久。”


    格雷来解围了。


    “你在巴黎玩得开心吗,索菲?”


    “开心。你生意失败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的脸本来就红,这一下涨得更红了。


    “是的。”


    “真倒霉。我想眼下芝加哥的日子大约很不好过。幸亏我及早就离开了。天哪,那个狗娘养的怎么不拿点酒来我们喝?”


    “他就来了,”我说;一个侍役盘子里托了几只杯子和一瓶酒,正穿过台子中间走来。


    我的话使她注意到我。


    “我的可爱的婆家人把我赶出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家——名声。”她咯咯地狞笑起来。“我现在靠国内的汇款生活。”


    香槟来了,斟好了。她一只颤抖的手把杯子举到嘴边。


    “神气十足的小人物见鬼去,”她说。她把酒喝光,看看拉里。“你自已好象没有什么说的,拉里。”


    拉里脸上毫无表情地望着她。自从她来了以后,他的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她,现在很和气地对她一笑。


    “我讲话本来不多,”他说。


    音乐又奏起来。一个人走到我们面前;他个子相当高,而且长得结实;大鹰钩鼻子,刷亮的黑头发,大嘴和多肉的嘴唇。那样子就象个成了反面角色的萨冯纳罗拉[注]。象这里的多数男人一样,他不戴领子,小腰身的上褂扣得很紧,显出一点腰来。


    “来,索菲。我们去跳舞。”


    “走开。我没有空。你难道没有看见我有朋友吗?”


    “Jmenfousdetesamis[注]。滚你妈的朋友。来跳舞。”


    他抓着她的胳臂,但是,她挣脱他。


    “Fousmopiax,espececon[注],”她突然怒气冲冲叫出来。


    “Merde[注].”


    “Mange[注].”


    格雷不懂得他们讲些什么,可是,我看出伊莎贝儿完全理解,因为她具有多数正经女子有的那种对猥亵的奇异知识,所以她脸板下来,皱着眉头表示氏恶。那人举起胳臂,张开手———一只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正预备打她耳光,这时格雷从椅子上半抬起身子。


    “Aizvonsong[注],”他用自己的恶劣声调喊。


    那人停下来,恶狠狠看了格雷一眼。


    “当心,可可,”索菲说,狞笑一下。“他会把你打个半死。”


    那人把格雷的高大身材、体重和力气打量一下,悻悻地耸耸肩膀,向我们骂了一句脏话,溜走了。索菲醉意十足地吃吃笑了。在座其余的人都不作声。我重新给她把杯子斟满。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索菲把酒喝光之后问他。


    “暂时。”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谈话总是很吃力的,而且不用说,清醒的人都处在不利地位。


    我们继续谈了几分钟话,谈得既乏味,又尴尬。后来索菲把椅子往后一推。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就要气疯了。他是个生闷气的浑蛋,可是老天啊,是个好样的。”她摇摇晃晃站起来。“再会,朋友们。来玩嘛。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


    她挤到那些跳舞的人中间,在人群中消失了。我看见伊莎贝儿的高贵容貌上那种冷冰冰的鄙夷表情,几乎要笑出来。我们谁也不讲话。


    “这是个下流地方,”伊莎贝儿突然说。“我们走吧。”


    我付掉我们叫的酒和索菲的香槟酒帐,大家一同离开。大部分人都在舞池里,我们看也不看就出去了。时间已过两点,我觉得应当睡觉了,但是,格雷说他肚子饿,所以,我建议上蒙马特尔的格拉夫饭店去吃点东西。车子开出去时我们全都不说话。我坐在格雷旁边指挥他开到那个装璜得很低气的餐馆。阳台上还坐了一些人。


    我们走到里面,叫了火腿蛋和啤酒。伊莎贝儿至少表面上重又镇定了下来;她恭维我认识巴黎的这些比较下流的场所,也许带有一点调侃味儿。


    “是你要去的,”我说。


    “我玩得十分开心。今天晚上痛快极了。”


    “见鬼,”格雷说。“叫人要呕出来。还有索菲。”


    伊莎贝儿无动于衷地耸一下肩膀。


    “你还记得她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来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旁边。当时她的头发还不是红得这样不象话。它原来的颜色是暗赭包。”


    我把往事回忆一下;想起了一个年纪很轻的女孩子,蓝得几乎象绿色的眼睛,头微微斜向一边,很逗人;不能算美,但是活泼坦率,杂有腼腆和俏皮,使我觉得很有趣。


    “当然我记得。我喜欢她的名字。我有个姑母就叫索菲。”


    “她嫁了一个叫鲍勃?麦唐纳的男孩子。”


    “人不错,”格雷说。


    “他是我碰见的最漂亮的男孩子之一。我永远不懂得他看中索菲的什么地方。


    她是紧接着我之后结婚的。她的父母离婚了;母亲改嫁了一个在中国的美孚石油公司的人。她跟着父亲住在麻汾,那时我们时常看见她,但是,她结婚之后就和我们这群人有点疏远下来。鲍勃?麦唐纳是个律师,但是挣的钱不多,住在城北一所没有电梯的公寓里。但是,这不是原因。他们不愿意看见任何人。我从来没有看见有两个人相爱得这样狂热的。便在他们结婚已经有两三年而且生了一个孩子之后,两个人上电影院时,还是象情人一样;他搂着她的腰,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们在芝加哥被人当作笑话说。”


    拉里听着伊莎贝儿讲,不赞一辞。脸上有一种莫测高深的神情。


    “后来怎样呢?”我问。


    “有天晚上,他们开着自己的小敞篷汽车口芝加哥,把孩子带在身边。他们总是把孩子带着,因为家里没有帮手,索菲什么事都亲自动手,而且他们对孩子异常钟爱。一伙醉鬼开着一部大轮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迎头撞上。鲍勃和孩子当场撞死,可是,索菲只受到脑震荡,另外断了一两根肋骨。他们尽量瞒着,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了,但是,最后只好告诉她。他们说那情形真使人受不了,她就象疯了一样;叫得房子都要塌下来。他们得日夜看守着她,有一次,几乎被她从窗子里跳出去。当然我们凡是能够做的都做了,可是,她好象恨我们。她从医院出来之后,他们把她送进疗养院,在那边住了好几个月。”


    “可怜的人儿。”


    “当他们放她出来之后,她开始喝酒Z喝醉之后,谁找上她,她就跟谁睡觉。她的夫家人吃她不消。他们都是些善良的安分的人,对这种丑事非常愤恨。开头我们全都想帮助她,但是没办法;如果你请她吃晚饭,她来的时候就已经喝醉了,而且很可能客人还没有散,她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后来她和一班坏蛋混起来,我们只好不睬她。有一次,她因喝醉酒开汽车被捕。和她在一起的是她在地下酒店结识的一个达果[注],一查原来是个官方要缉拿的人。”


    “可是,她有钱吗?”我问。


    “有鲍勃的人寿保险;那辆把他们撞倒的汽车的主人是保了险的,她从他们那里也拿到一点钱。不过,这点钱维持不了多久。她花钱就象喝醉酒的水手,两年之内就赤脚了。她的祖母不肯让她回麻汾。后来,她的夫家人说,如果她肯出国,并且住在外国不回来,就给她生活津贴。我想,她现在就是靠的这笔钱过活。”


    “事情又还原了,”我说。“从前有一个时候,败家子是从英国送到美洲去的;现在的败家子显然是从美国送到欧洲来了。”


    “我真替索菲可惜,”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儿冷静地说。“我不。当然这是一个打击,当时我比任何人都更加同情她。我们一直彼此都很熟悉。但是,一个正常的人碰到这种事情总要恢复过来的。她所以垮掉是因为她本来就有劣根性;天生就是个不健全的人;连她对鲍勃的爱情都嫌过分。她如果性情坚强的话,总应该有办法过下去。”


    “如果坛坛罐罐全都……你是不是太狠心了,伊莎贝儿?”我咕噜说。


    “我不认为如此。这是常识,我认为不须要对索菲感情用事。天晓得,谁也不比我更爱格雷和两个孩子的了;如果他们在一次车祸中送了命,我会变得神志失常,但是,迟早将会振作起来。格雷,你是不是赞成我这样做,还是赞成我每晚喝得酩酊大醉,并且和巴黎的随便一个流氓睡觉?”


    格雷的回答很妙,也可以说是我听见格雷的讲话最有风趣的一次。


    “当然我赞成你穿一件库林诺时装店新制的衣服跳进我的火葬堆里,不过,既然现在不行殉葬,我想最好的代替办法是打桥牌。你而且要紧记住,除非你有把握一出手就拿三叠半到四叠牌,不要上来就叫无王牌。”


    我不想向伊莎贝儿指出,她对自己丈夫和孩子们的爱虽则出于真心,但一点谈不上热烈;这不是时候。可能她已经看出我脑子里在想的什么,所以带有挑战的味道问我道:“你怎么说?”


    “我和格雷一样,很替这女孩子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她已经三十岁了。”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丧命时,世界对她说来已经完结了。生命待她太残酷了,所以她也不管自己变得怎样,一头钻进酗酒和淫乱的堕落泥坑,作为对生命的报复。


    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她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地狱。我可以想象得出,既然她不再能喝到天神的琼浆玉液,那还不如饮小便的好。”


    “这是你们在小说里写的一套。它是胡扯,你也知道是胡扯。索菲滚进泥潭里是因为她喜欢。别的女人也有死掉丈夫和孩子的。她变坏并不是这个原因。坏不是由好变过来的。坏本来就已经有了。等到那次车祸冲破她的防线,她就露出本来面目来。别把你的怜惜浪费在她的身上;她现在变成这样,说明她一直就是这样。”


    拉里自始至终没有开口。他象在沉思,我们讲些什么恐怕他听都没有听见。伊莎贝儿讲完话后,暂时有一段沉寂。后来他开始讲话了,但是,声音很古怪、很单调,不象朝着我们,而象自言自语;眼睛象在望着模糊的已往岁月。


    “我记得她十四岁时,把长头发从前额梳到后面,在后面打一个黑蝴蝶结,一张长了雀斑的严肃的脸。是一个谦虚的、高尚的、充满理想的孩子;碰到什么书都看,我们时常在一起谈书。”


    “在什么时候?”伊莎贝儿问,眉头微微有点皱。


    “哦,在你和你母亲出去交际的时候。我常上她祖父家里去,我们会坐在他们家那棵大榆树下面,相互读书。她喜欢诗歌,自己也写了不少诗歌。”


    “很多女孩子在这样年纪都写诗。相当蹩脚的东西。”


    “当然那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敢说我自己就不懂得什么好坏。”


    “你自己顶多也不过十六岁。”


    “当然是模仿的。有不少地方学的罗勃特?弗罗斯特[注]。不过我的感觉是,年纪这样轻的女孩子能写成这样,是了不起的。她的耳朵很灵敏,而且有节奏感;对乡野间的声音和气味有感情,诸如空气中早春的温柔气息和干旱土地上雨后发出的清香。”


    “我从来不知道她写诗,”伊莎贝儿说。


    “她保守秘密,怕你们大家笑她。她很害臊。”


    “她现在可不害臊。”


    “战后我回来时,她几乎已经是成人了:读了许多关于工人阶级情况的书,而且是在芝加哥亲自看到了那些情况。她迷上了卡尔?桑德堡[注],拼命写自由诗,描写穷人的困苦生活和工人阶级的受剥削情况。我要说那些诗写得平淡,但是诚实,而且带有同情和高尚感情。当时,她想要做一个社会工作者。她的牺牲精神很使人感动。我觉得,她的能力很强。她并不傻,也不感情冲动,但是,给人一种幽闭贞静和灵魂高洁的印象。那年夏天,我们时常碰面。”


    我能够看出,伊莎贝儿听得越来越毛躁。拉里一点不觉得自己在拿一柄匕首戳进她的心里,而且每一个单词都象匕首在她心里搅。可是,伊莎贝儿开口时,嘴边却露出淡淡的微笑。


    “她怎么选上你做她的知心人的?”


    拉里一双诚实的眼睛望着她。


    “我不知道。你们这些人都很有钱,她在你们中间是一个穷女孩子,而我则不属你们之列。我来到麻汾,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麻汾行医。想来她觉得这使我和她有共同的地方。”


    拉里一个亲戚也没有。我们多数人至少有些堂兄弟、堂姐妹或者表兄弟、表姐妹;这些人我们可能简直不认识,但至少使我们感到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部分。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象拉里这样孤零的。


    “你曾想到过索菲爱你吗?”伊莎贝儿问。


    “从来没有,”他笑了。


    “她是爱你的。”


    格雷冒冒失失的样子说,“拉里打完仗作为一个受伤军人回来时,半个芝加哥的女孩子都在追他。”


    “这不仅仅是追。她崇拜你,我可怜的拉里。难道你是说你不知道吗?”


    “我当然不知道,而且我不相信。”


    “想来你认为她太高尚了。”


    “对我说来,她现在仍旧如在目前;一个瘦瘦的小女孩子,头发打了个蝴蝶结,脸色庄重,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抖,含着眼泪,因为诗太美了。不知道她如今在哪里。”


    伊莎贝儿微微吃了一惊,带着迷惑不解的神情把拉里看了一眼。


    “晚得不象话了,我人疲倦得不知道怎么办。我们走吧。”


    三


    第二天傍晚我坐蓝钢车去里维埃拉,两三天后,就上昂第布去看艾略特,告诉他巴黎的新闻。他看上去气色很不好。蒙特卡地尼的疗养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疗效,而事后去各处旅行又弄得他精疲力竭。他在威尼斯找到一只洗礼盆,然后又上佛罗伦萨去买下那张他和人家讨价还价的三联画。为了急于把这些东西安装好,他亲自上庞廷尼沼地去了一趟,住在一家很蹩脚的小旅馆里,热得使人简直吃不消。他买的那些名贵艺术品要好多天才能运到,但是,他下定决心非要达到目的决不离开,因此继续住下去。当一切总算照他所要求的那样安装就绪以后,他感到非常满意,并且得意扬扬地把自己拍的那些照片拿给我看。教堂虽然小,但是有气派;内部装修华丽而不俗气,证明艾略特确有眼光。


    “我在罗马看见一日早期基督教时代的石棺,非常中意,考虑了好久,想把它买下来,但是,最后打消了。”


    “你怎么想到要买一口早期基督教的石棺,艾略特?”


    “给我自己睡,老兄。制作非常之精,我觉得和门那边的圣水盘正好扯平[注],不过,那些早期基督徒都是些矮矮胖胖的人,我睡不进去。我总不能躺在那儿等那张最后的王牌[注]跑来使我的膝盖顶着下巴,就象胎儿那样。怪不舒服的。”


    我大笑,艾略特却是一本正经。


    “我想了一个更好的办法。我跟教堂方面商量好——是碰到些困难的,不过也是意料中事——把我葬在祭坛前面,就在圣坛东面台阶底下;这样的话,当庞廷尼沼地那些可怜的农民前来领圣餐时,他们那些沉重皮靴就会踏在我的骨头上面。相当帅,你说是不是?只是光秃秃一块石板上面刻了我的名字和两行生率年月。Simonumentumquoeris,circumspiece[注]。如果你要找他的碑,你四下看看,就知道了。”


    “我拉丁文还算懂得,一句陈词滥调还用不着译给我听,艾略特。”我有点刻薄地说。


    “对不起,老兄。我一向习惯于上流人士的愚昧无知,一时间忘记我是在和一位作家谈话。”


    口头上还是被他占了便宜。


    他又继续说道,“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已经在遗嘱上把葬礼应当注意的事情全写上了,但是,我要你当监视人。我决不和里维埃拉那批退休军官和中产阶级的法国人葬在一起。”


    “我当然愿意照办,艾略特,不过,我觉得多年后的事情用不着现在就考虑得这样周到。”


    “我年纪不小了,你知道,而且说实在话,离开人世我并不难过。兰道尔[注]那几句诗是怎么说的?我烘我的双手……”


    我对诗文的记性虽则很差,但是,这首诗很短,所以我能背得出来。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对了,”他说。


    我私心认为艾略特硬要拿这首诗来形容自己,实在非常牵强。


    可是,他说,“它完全表达了我的心情。我唯一要增人的地方是,我一直和欧洲最上流的人士交往。”


    “在一首四行诗里,添上这一点恐怕不容易。”


    “交际界完结了。有一个时候,我曾经希望美国会取代欧洲建立一个为‘大众’[注]所尊重的贵族阶层,可是,不景气把这种可能性完全摧毁了。我可怜的祖国越来越变得不可救药地庸俗。你决不会相信的,我亲爱的朋友,上次在美国时,一个开出租汽车的司机竟然称呼我“老兄’。”


    里维埃拉受到一九二九年市场大崩溃的打击仍未恢复;虽然它远不是过去那样,艾略特照旧举行宴会,并参加人家的宴会。他从不和犹太人过从,只有罗思柴尔德家族除外,但是,现在有些最盛大的宴会却是这些上帝的选民[注]举行的,而只要是宴会,艾略特都舍不得不去参加。他在这些聚会里东跑跑西站站,风度翩翩地和这个人握手,或者对那个人行吻手礼,但是,带有一种无可奈何的超然派头,就象一个被放逐的皇族看见自己和这批人混在一起感到有点不自在似的。可是,那些被放逐的皇族却玩得非常快活;对他们说来,认识一个电影明星好象是他们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时下的这种风气,把戏剧界人士看作是交际对象,艾略特也看不人眼;但是,有一个退休的女演员就在他的邻近造了一所豪华的住宅,还经常招待宾客。


    部长、公爵、名门闺秀之流在她家里一住就是几个星期。艾略特也成了经常的客人。


    “当然,人色很不整齐,”他告诉我说,“不过,你不喜欢的人用不着理睬。


    她是美国人,我觉得应当帮她撑撑场面。她招待下榻的那些客人发现有人和他们有共同语言,一定会解除不少疑虑。”


    有时候,他显然身体非常不好,使我不得不劝他参加社交活动何必这样积极。


    “老兄,在我这样的年纪,我是经不起掉队的。我在上流社会混了快五十年了,难道我不懂得这里的道理:只要你不经常在重要场合出现,你就会被人家忘记掉。”


    我弄不懂他是否意识到自己当时作了一次多么可悲的自白。我不忍心再嘲笑艾略特了;他在我眼中成了一个极其可怜的人物。他活着就是为了社会交际;宴会和他是息息相关的;哪一家请客没有他,等于给他一次侮辱;一个人溜单是羞耻的;而现在人已经老了,他对受冷落尤其怕得要死。


    夏天就这样过掉。艾略特从里维埃拉的这一头到里维埃拉的那一头忙得团团转,在戛纳吃午饭,在蒙特卡洛吃晚饭,拿出全副本领来适应这一家的茶会或者那一家的鸡尾酒会;而且不管自己多么疲劳,总竭力做得和蔼可亲,谈笑风生。他的内幕新闻来得个多,敢说最近的一些丑事秽闻的细节,除掉直接有关系的人外,谁也不比他知道得更早。假如你说他这种人生无益于时,他会瞠眼望着你毫不掩饰他的骇异。他会觉得你简直愚昧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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