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行经理(大班)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他是一个重要的人物,这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是英国在中国最重要一家商行里的分行经理,这家分行的地位也十分重要。他花了好大力气才爬到这个位置,回头看看三十年前来中国的那个不高明的伙计,不禁淡淡一笑。


    当他回忆起他那出生的不很富裕的家庭——这是一座红色的小屋,坐落在巴思①一长排红房子中,虽然他想竭力把家里装饰得高雅体面,但免不了仍有一股寒酸气——而且与富丽堂皇的大理石大厦作比较时,他踌躇满志地吃吃笑了起来。大厦里有宽敞的阳台和房间,既是洋行的办公室,又是他的寓所。


    此后他曾经历了漫长的路程。他想起了从学校回家时(当时他在圣保罗学校念书)跟爹娘和两个姊妹一起享用正式茶点②的情景,他们吃起一片片冷肉,许许多多的面包和牛油,茶里还放了大量牛奶。当时每个人都忙着自己吃。接着,他想起了现在晚餐的情景。


    他经常梳装打扮,不管他是否只是独个儿,他总希望三个男仆在桌边伺候他。他最宠幸的男仆对他的爱好一清二楚,他本人根本不必为家务琐事操心。不过他晚餐时经常要一盆汤,而且要先来一盆鱼,还要吃又甜又香的烤肉。他很喜欢这些食物,他不懂为什么在他独个儿时,晚餐的菜肴没有象来了客人时那样丰美。


    确实,他飞黄腾达了,因而现在他压根儿不想回家。他已有十年不去英国,有时却在日本或温哥华度假,那儿他准会遇到来自中国沿海的一些友人。他对家人已象陌生人。他的姐妹们已在当地嫁人,丈夫是职员,儿子也是职员。他和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往,他们使他腻烦。每逢圣诞节,他总送给他们一匹漂亮的丝绸,一些精致的刺绣或一盒茶叶,聊表亲戚之情。


    他不是一个吝啬鬼。他娘在世之日,他一直给她一笔补贴,可是临到他退休时,他却无意回到英国去。他曾看到许许多多的人退休后回国,结果往往没有好下场。他很想在上海跑马厅附近买一座房子,打打桥牌,骑骑马,玩玩高尔夫球,想这样舒舒服服度过他的晚年。但需要他考虑退休还有好几年哩。不久,希金就要回家,那时他就是上海总行的主管人了。


    同时,他对自己所在的地方感到很满意。他能节约金钱,而这点在上海是办不到的,再说,他日子也过得挺不错。这个地方和上海相比还有一个优点:他是当地社交界里最显赫的人物,他一开口,人家就照办。即使是领事先生也得小心翼翼地不敢碰他。有一次,一位领事跟他争执起来,结果倒楣的可并不是他。一想到这件事,大班就挑战地翘起他的腭骨。


    可是此刻他在微笑,因为他情绪很好。刚才他在汇丰银行吃了一顿极其丰盛的午餐,现在正踽踽踱步回到他的办公室。那边,他们招待得很周到。食物都是第一流的,还有各式各样的酒。他先喝几杯鸡尾酒,后来又喝几杯索泰尔纳酒③。最后,他喝了两杯葡萄酒和一些优质的陈白兰地。


    他精神振奋。每当他感到自己做了一件什么了不起的事情时,他总散散步。替他抬轿子的仆役紧跟在他后面几步路的地方,以防他万一还想坐一坐。不过他倒喜欢伸伸腿,活活血。他运动得很不够。既然他太胖不能骑马,运动也有困难;可是即使胖得不能骑马,养几头马还是可以的。当他在芬芳的空气里漫步时,他不禁想起春季的比赛来。


    他有一对颇有希望的、准备第一次参加比赛的马儿。他看出办公室里有一个伙计是一个出色的赛马骑师(他得细心提防别让他们挖走,上海洋行的老希金先生要出一大笔钱把他搞到那边去),他应当赢上两三场比赛。一想到他拥有城里最好的马厩,他洋洋自得。他象鸽子那样鼓起了宽阔的胸脯。天气多么美好,活着真有意思。


    当他走到墓园面前,他站住了。墓园十分整洁,这是社会富裕的明显象征。每次他经过墓地,内心总有一丝自豪感。他因自己是英国人而高兴。因为墓园座落在一个原来一文不值的地方,随着城市越来越富饶,现在已经非常值钱了。有人主张把坟墓迁到别处,把地皮卖了造房子,但公众不赞成这么做。


    大班一想到他们国家里去世的人都安息在岛上最值钱的地方,不免感到得意洋洋。事实说明,对于某些事情,他们比金钱更加关心。让金钱见鬼去吧!当问题牵涉到“紧要事情”(这是大班很爱说的一句口头禅)时,要记住金钱不等于一切。


    现在他想痛痛快快散一回步。他望着一个个坟墓。它们保养得很整洁,小径上没有杂草。看去倒有些欣欣向荣呢。他溜达时,看到墓碑上的一些名字。有一处,墓碑上一起刻着三个人的名字——他们是玛丽·巴克斯特商船的船长、大副和二副。他们在一九0八年的一次台风中一起丧身。他至今记忆犹新。


    还有一处葬着一伙人——两个传教士和他们的妻子儿女,他们是义和团闹事时被杀掉的。当时的场面有多可怕啊。倒不是他器重传教士,可是,他妈的!让中国人把他们宰了总不是味儿啊。


    然后他看到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的姓名他是熟识的。好家伙,爱德华·莫洛克。他过不了酒关,喝酒一直喝到死,可怜虫!死的时候只有二十五岁。大班知道许多人都犯上了这个毛病。还有几个干干净净的十字架,上面刻着人名及年龄:二十五岁,二十六岁,二十七岁。


    每个人的情况都一样,他们都来到中国,过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他们都是好人,都想和别人一样喝酒,可是到头来受不了,因而结果上坟场了。要在中国沿海一带纵饮无度,你得有一个坚强的头脑和顶呱呱的身体。


    当然这是很伤心的,可是当大班想到他身边有多少年青人现在都在九泉之下,他禁不住微笑起来。有一个人的死对他挺有帮助,他是行里的一个同事,地位比他高,也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小伙子。要是那家伙还活着,也许他现在做不成大班了。命运的播弄,真令人不可思议。


    唉,这里躺着娇小的端纳太太,维奥雷特·端纳。她本来多么可爱,他曾和她有一段私情。她死时,他正大大发迹呢。他看看她刻在墓碑上的年龄。要是她活着,现在已是半老徐娘哩。


    当他想起这些去世的人们时,一种得意之情掠过他的心头。他把他们击败了。他们死了,而他却活着——老天爷,他比他们都强些!那些挤在一块的坟墓拼成一个镜头在他眼前显现,他轻蔑地笑着,不在乎地擦擦他的手掌。


    “从来没有人把我看成是傻瓜。”他喃喃自语。


    他对那些喋喋不休经常谈起死亡的人总怀着善意的轻蔑。在他继续往前走时,忽然看到两个苦力在掘坟。他大吃一惊,因为他不曾听到自己这个圈子里有什么人死了。


    “在搞什么鬼呀!”他嚷道。


    苦力连看也不看他一眼,他们站在坟里继续干活,身子很低,把一块块厚厚的泥土用铲子铲起来。


    虽然他在中国已住了很久,他仍不懂中国话。在他的那个年代里,人们认为学这种该死的语言并无必要。于是他用英文问这些苦力,他们挖的究竟是谁的坟。可是他们听不懂。他们用中国话回答,他咒骂他们是无知的笨蛋。


    他知道白鲁姆太太的孩子正在生病,也许已经死了。但要是真的死了,他对此一定已有所闻。此外,这不是孩子的坟墓,而是大人的,是一个魁梧的大人的。这就不可思议了。他懊恼不该上坟场来,于是匆匆出去,坐上轿子。愉快的情绪已烟消云散,他脸上显出愠怒的神色。一回到办公室,他就把第二号男仆唤来:


    “喂,彼得,你知道谁死了吗?”


    但彼得对此一无所知。大班感到茫然。他又把一名本地伙计唤来,叫他到墓园问一下苦力的情况。伙计回来说苦力已经走了,无人可问。


    大班暗暗着恼起来;不论发生什么事,他不希望自己蒙在鼓里。他最贴身的男仆应当知道,这人对什么事都经常一清二楚。他把他唤来,但那个仆人也没有听说周围死了什么人。


    “我不知道有谁死了?”大班暴躁地说,“可是掘那个坟干什么呢?”


    他叫男仆去找墓地的监工,搞清楚既然没有人死去为什么还要掘个坟。


    “你走以前,让我喝一杯威士忌和汽水,”当男仆走出房间时,他又加上一句。


    他不知为什么一看到坟墓,内心就怪不舒畅。但他竭力不去想它。喝了威士忌后,他感到好一些,于是把工作干完。他走上楼去,随手翻阅《笨拙》周刊④。再过几分钟,他就要去夜总会,在晚餐前玩上一、二局桥牌。但他急于想听听男仆的消息,听了后才会宽心,于是他等着他回来。不一会仆人果然回来了,还把监工带来。


    “你掘坟墓干什么?”他直截了当地问监工。“没有人死了呀。”


    “我没掘过坟,”那人说。


    “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今天下午,有两个苦力在掘一座坟。”


    两个中国人面面相觑。接着男仆说,他们两人刚才一起到墓地上去过,那边没有新的墓穴。


    大班好容易控制住自己没有说出下面的话来:


    “哼,别见鬼,我可亲眼瞧见的哩!”这些话几乎已溜到他的舌尖。


    可是他毕竟没有说出口来。他把这些话硬压下去,脸也胀得通红。两个中国人呆瞪瞪地瞅着他,有一瞬间他连气也透不过来。


    “好吧,给我滚!”他气喘吁吁地说。


    但一当他们离开,他又咆哮着叫那个男仆回来,气急败坏地叫他拿些威士忌来。他用手帕擦擦汗涔涔的脸。当他把酒杯举到唇边时,他的手直哆嗦。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他真的见到了那个坟墓。嗯,他甚至还听到苦力一锹一锹地铲泥土时那种重浊的声音。


    这是怎么回事?他感到心头在怦怦地跳。他简直不知所措,但尽力抖擞精神。一切真是莫名其妙。要是真的没有坟墓,那准是一个幻象了。现在他最好的办法就是上俱乐部,假如遇上大夫,他就可以请他诊察一下。


    俱乐部里,每个人看上去和以前一模一样。他不知为什么倒希望他们能和平时不一样。这是一种安慰。


    这些人多年来在一起,过着刻板而有条不紊的生活,他们已养成一些小小的癖性,例如其中一个人在他玩桥牌时经常哼小调,还有一个则硬要用麦秆儿喝啤酒。这一类怪脾气本来常常叫大班恼火,现在却赋予他某种安全感。他需要它,因为他老是摆脱不掉他所见到的奇怪景象。他桥牌打得很糟,他的搭档爱挑眼儿,大班发起脾气来了。


    他突然感到在俱乐部里再也耽不下去了。出去时,他看到大夫正在阅览室看《泰晤士报》,但他没有勇气和他搭腔。他想亲自看一下那座坟墓是否真在那边,于是坐上自己的轿子,叫轿夫抬他到墓地里去。你总不会接连两次见到幻象,对吗?此外,他还准备叫监工一起去看,如果没有坟,他就看不到什么;要是坟墓真的存在,那么他要狠狠地把那个监工揍一顿。


    可是哪儿都找不到监工。他出去了,随身把钥匙也带走了。大班眼见进不得墓园,突然感到精疲力竭。他回到轿子里,叫轿夫抬他回家。晚餐前,他得躺上半小时。他一点儿都没有力气。


    晚餐时,他要了一杯香槟酒,喝了后觉得舒服些。后来又叫男仆把最好的白兰地送来。他喝了两杯后,身子又好起来。让幻象见鬼去吧!他走到弹子房,打了几发难打的弹子。他的瞄准力多好,身体出不了什么岔子!他上床后,一下子就沉沉入睡了。


    但他突然苏醒过来,梦见那个挖空了的墓穴和苦力们从容不迫地掘墓的情景。他确信自己见到他们。这时他听到更夫巡夜时“橐——橐”的打更声。这声音在夜阑人静时听来十分刺耳,使他毛骨悚然。一阵恐怖向他袭来。他对中国城市迂回曲折大大小小的街道感到一阵寒栗。


    有一些气味向他鼻孔袭来,他不胜厌恶。对中国人,他也深恶痛绝。他们似乎威胁性地向他进逼。他恨这个国家。中国!他来这儿干什么呢?此刻他惊恐万状。他非离开不可。他再待上一年、再待上一个月也受不了。他又何必把上海放在心上呢?


    “唉,上帝!”他嚷道,“要是我能平平安安地回英国,该有多好啊。”


    他想回国。如果他得死去,也想死在英国。跟这些黄种人葬在一块,他受不了。他想葬在家里,不想葬在那天见到过的墓穴里。他在那里永远不会安息的,永远不会。


    他从床上起来,写信给洋行老板,说发觉自己病情凶险,必须请别人接替。除非万不得已,他再也不能耽下去了。他得马上回国。


    人们在次日早晨看到这封信紧握在大班手里,他已摔倒在椅子与写字台中间的地方。他已完全断气了。


    ————————


    ①在伦敦郊区。


    ②指英国人下午五时至六时之间有肉食冷盆的正式茶点。


    ③系指法国索泰尔纳地方出产的一种红葡萄酒。


    ④Punch,系当时英国颇为畅销的一种幽默插图杂志。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