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吻
3个月前 作者: 奥尔罕·帕慕克
有些人会细读各种定期刊出的文章,这种阅读的习惯,可以归入阿威罗伊的反记忆法类别,或者说是引起失忆的祸源。
——柯勒律治《文学传记》
他请我代为向你问一声好,刚刚好两个星期前。“我一定会。”我回答,但才一上车我已经把它抛之脑后,不是忘记他的问候,而是忘了送上问候的那个人。但我并没有为此失眠。依我看,任何一个明智的丈夫都应该把向他们妻子问好的男人们抛之九霄云外。毕竟,你永远料不到会发生什么事,不是吗?尤其如果你的妻子碰巧是一名家庭主妇,除了自己无趣的丈夫之外,一辈子根本没机会认识其他男人。倘若有人向她问好,那么她很可能会对这位彬彬有礼的家伙左思右想起来——反正她有的是时间。虽然凭良心讲,这种男人确实是礼数周到,可天晓得我们从哪时候开始流行这门子的风俗了?想当年,一位绅士顶多笼统地问候一下对方家中的女眷罢了。从前的电车也比现在的好得多。
想必有许多读者知道我没有结婚、从未结过婚,而且由于职业的缘故也永远不会结婚。这些读者读到这里,大概不免疑心,这篇专栏从破题第一句话开始,是不是我在设计什么谜题耍弄他们?我称呼得如此亲昵的女人,到底是谁?别胡言乱语了!你们垂垂老矣的专栏作家就要打开话匣子,跟你们絮叨他逐渐失忆的过程,邀请你们来品尝花园里残存的最后一朵玫瑰花香——如果你们明白我的意思。不过,别急躁,这样我们才能不露痕迹地玩一出老套的简单戏法。
三十多年前,我才当上菜鸟记者没多久,专跑贝尤鲁这条线,那时我必须挨家挨户地察访以搜寻独家新闻。我时常前往贝尤鲁黑帮和毒枭出没的赌场,寻找以死亡或自杀作结的新鲜爱情故事。我跑遍各家旅馆,翻阅旅馆职员特准我看的访客登记簿——我每个月得投下两块半里拉才买到这项特权——嗅出是否有任何外国名人投宿,或是任何有意思的西方人物,可以让我诓骗说是某个西方名人来到我们城市拜访。那年头,不仅世界上还没有淹满这么多名人,而且他们根本不会来伊斯坦布尔。那些实际上默默无闻、却被我当成他们国内知名人士而登上报纸的人,看到自己的照片被刊出来,一开始他们满头雾水,到最后总是演变成愤愤不满。其中一位我预期将大红大紫的人,最后果然得到真正的声望。当时我在文章中报道说“名服装设计师某某人昨日拜访我们的城市”,见报二十年后,他终于成为一位著名的法国——以及存在主义——时装设计师。连半句谢我的话也没有。西方人就是这般忘恩负义。
那段日子里,我除了忙着挖掘业余的名人和本土黑帮(如今称之为黑手党)的新闻外,曾经有一次我巧遇一名年长的药剂师,从他身上嗅到一则新故事的可能性。这位老先生饱受失眠与失忆之苦,就如现在我自己遭受的折磨一样。同时患上这两种疾病最恐怖的地方,是在于你会误以为其中一项(失眠)有可能抵消另外一项(失忆),然而,实际发生的情况却恰好相反。失眠的夜里,时间与黑暗停滞不前,全部冻结在一片无名无姓无色无味的世界里,老人的记忆消失得如此彻底(如同我一样),以至于他以为自己孤零零地站在“月亮的另一面”,就像从外国杂志翻译过来的文章中经常描写的一个人陷入疯狂的那种状态。
老先生在他的实验室里研究了一种药,希望能够治愈他的病痛(就好像我为了同样目的发明了抒情文)。记者会的现场上,只有我和某晚报一位有大麻瘾的记者出席(加上药剂师总共三个人),当场老先生卖力地表演,倒出他的粉红色液体一饮而尽。为了给他的新药更多曝光的机会,他再三畅饮,直到最后他企盼了多年的睡眠终于降临。只不过,这位年老的药剂师不仅重获睡眠,更回归到他的天堂梦土去了,再也醒不过来。因此,大众也永远听不到他们殷切渴望的好消息:土耳其人终于也发明出了什么东西。
他的葬礼在几天后一个阴天里举行,若我记得没错的话,我不断思索着,到底他一直想要记住的是什么事情。我至今依旧想不通。随着我们逐渐老去,哪一部分将被我们的记忆甩脱,仿佛一头暴躁的驮马拒绝背负超载的包袱?是最不愉快的部分?最重的?还是最容易丢弃的负担?
遗忘:我已经遗忘了,置身于全伊斯坦布尔所有美丽景点旁的那些小房间里,阳光如何渗入纱窗流泻在我们的身体上。我已经遗忘了,那位卖黄牛票的小伙子在哪一家电影院门口做生意,他爱上售票亭里一位苍白的希腊姑娘,迷恋得发狂。我很久以前就已经遗忘了我亲爱读者的姓名,以及我在私人回信里替他们解答的神秘,当我为报纸写解梦的专栏那一阵子,这群读者和我一起梦见无数相同的梦境。
于是,多年以后某个深夜里,你们的专栏作家回首过去的时光,试图攀附住一根记忆的枝丫,陡然间他想起一段过往,自己曾经在伊斯坦布尔的街头,度过骇人的一天:我的整个身体,整个人,欲火焚身地想要亲吻某个人的唇。
一个星期六下午,我窝在一家老戏院里,看了一部说不定比戏院本身还老的美国侦探片《血红街道》。片中有一幕缩水的吻戏,没什么特别的,就好像其他黑白电影中的一般吻戏,早已被我们的检察官剪掉剩下不到四秒钟。我也搞不大清楚怎么回事,但突然间一股强烈的欲望袭来,我也渴望用同样的方式吻一个女人,是的,用尽全力把我的嘴唇压上她的唇。想到可悲的自己,我差点难过得喘不过气来。我已经二十四岁了,却还不曾跟人亲过嘴。并不是说我没和妓院的女人睡过,但是一方面那些女人不怎么愿意亲嘴,另一方面我也不想把我的嘴和她们的凑在一起。
电影还没演完我就离开了,走在街上,我浑身烦躁,仿佛城市的某个角落正有一个女人等待着我去吻她。我记得自己飞奔进地铁,然后匆忙赶回贝尤鲁,一路上绝望地翻捡着记忆,仿佛在黑暗中摸索着什么,企图寻找那一张脸、一抹笑、一个女人的身影。我怎么也想不出有哪个亲戚或熟人可以让我亲她的嘴;我根本无望找到一个心上人;我不认识半个女人可以做我的……情人!这挤满了人的城市看起来一片空荡。
尽管如此,到了塔克西姆广场后,我发现自己还是坐上了公交车。我母亲的某个远房亲戚在我父亲离开后的那些年,对我们照顾有加,他们有个小我几岁的女儿,我们曾一起玩过几次扑克牌。一个小时后我抵达芬丁查德,按下门铃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这个我梦想亲吻的女孩前阵子已经嫁人了。如今早已不在人世的年迈双亲邀我进屋。事隔这么多年后看见我的来访,他们既诧异又迷惘。我们东聊西扯了一会(他们对于我的记者身份毫不感兴趣,认为这种职业只不过比贩卖小道消息好一点点),一边听收音机里的足球转播,一边喝茶配芝麻面包圈。他们热忱地邀我留下来吃晚餐,但我马上咕哝了几句,向他们告辞,连忙冲回大街。
户外的冷空气窜上我的皮肤,仍然冷却不掉我渴望接吻的欲火。我的皮肤寒冷如冰,但我的血肉却灼烫如火,我浑身难受得不得了。
我在埃米诺努搭上渡船,过河来到卡迪科伊。以前有个同学时常跟我们讲,说他家附近有个女孩是接吻出了名的(意思是说,她还没结婚前大家就都知道她很会接吻)。我朝我同学在费讷巴赫切的家走去,心里想着,尽管如今她已经名花有主,没机会了,但我朋友一定还知道其他类似的女孩。我在一幢幢木造的房舍和柏树花园之间绕来绕去,寻找我朋友过去居住的地方,但怎么都找不到。沿着如今早已拆除的木头建筑,我一边走一边望灯火通明的窗户,想像那位结婚前是个接吻好手的女孩住在其中一栋房子里。每每仰望一扇窗,我都会告诉自己:“她在这儿,会和我亲嘴的女孩就在这儿。”我们近在咫尺,只隔着一片花园围墙、一扇门、几道木头阶梯。
可我就是到不了她身边,吻她。此刻,这吻是如此接近又如此遥远!迷人又吓人!这个吻,如大家熟悉的神秘、诡谲、超乎想像,又如梦境一般陌生而魔幻!
搭乘渡船回到伊斯坦布尔位于欧陆的那一边,我独自思忖着,假使我强吻某个女人会发生什么事?或者如果我只是假装自己的嘴不小心碰了一下她的唇呢?不过,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脑子没法仔细思考,更何况附近也没看到任何一张适合的脸。过去在生命中曾经有几段时期,我陷入痛苦而绝望的情绪,就算与城市里纷扰的人群呼吸着相同的空气,我仍觉得这座城市一片空虚。那一天,这种感受特别强烈。
踏着潮湿的人行道,我走了好一会儿,心里不停想着哪一天等我功成名就之后,重返这个空无一物的城市,到时候我必能得到我想要的。尽管如此,你们的专栏作家别无选择,只得乖乖回到他和母亲同住的房子里,回去读翻译成土耳其文的巴尔扎克,关于可怜的拉斯蒂涅的故事。年轻的时候,我像个真正的土耳其文艺青年那样认真读书,换句话说,不是基于我个人的喜好,而是出于一股为自己的未来做准备的责任感。但未来又救不了今天!躲进自己的房间里待了一会儿后,我烦躁地走出来。我记得自己凝视着浴室的镜子,在脑中勾勒出电影中那些演员的画面,心想一个人至少可以亲吻镜子里的自己。无论如何,我满脑子都是演员的嘴唇(琼·班内特和丹·杜瑞亚的),甩也甩不掉。但再怎么样我吻到的终究只是玻璃而不是我自己,于是我离开浴室。母亲坐在餐桌前,身旁堆满了做衣服的版型和天晓得从哪个有钱远亲那儿弄来的雪纺纱,正赶着为某个人的婚礼缝制晚礼服。
心中想着未来的计划,我开始向她解释自己的想法,大都是些有关自己哪天会功成名就的故事和白日梦。然而我母亲却没有全心全意在听。我发现对她而言,重要的不是我说的话,管它内容到底是什么,重要的是我能够星期六晚上坐在家里,和她闲聊。这让我怒从中来。不知为何那天晚上她的头发梳得特别漂亮,嘴唇上也涂了薄薄一层口红。我瞪着我母亲的嘴唇,望着那张大家都说和我的很像的嘴。我愣住了。
“你的眼神好奇怪,”她担忧地说,“怎么了?”
母亲和我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我跨步走向她,但半路上陡然住脚。我的双腿在颤抖。我没有再走近她,只是站在原地开始用尽全力破口大骂。我现在已经忘了当时吼叫的内容,只记得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我们再度爆发了一次剧烈争吵。突然间,我们不再害怕声音被邻居听到。那是在气头上,一个人失去了控制而任由愤怒发泄。通常遇到这种情况,难免会茶杯被摔破或是炉子差一点被撞倒。
到最后,我好不容易从争吵中脱身,甩门离开。留下我母亲坐在成堆的雪纺纱、线轴和进口的缝衣针之中(第一批土耳其制的缝衣针到了1976年才由霍士门公司生产),低声啜泣。我沿着人行道在城市里乱晃到深夜。我穿越伟人苏里曼苏丹清真寺的庭院,跨过阿塔图克桥,走到贝尤鲁。我好像不是我自己。感觉有一个愤怒而恶毒的怪物正追逐着我。我理想中的那个自我似乎尾随在身后。
下一刻,我发现自己坐在一家布丁店里,只为了混进人群。但我刻意避开视线,害怕和别人四目相交,然后发现对方也在设法填满星期六夜晚的无尽空虚。我们这种人往往一眼便能认出彼此,认出之后却打从心底互相鄙视。没过多久,一个男人和他的妻子来到我桌前,男人开口对我说话。这个白发的幽魂跑进我的回忆里来是想做什么呢?
真相大白,他就是我在费讷巴赫切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的老同学。他不仅结了婚,在铁路局工作,满头少年白,而且还把当年的种种记得一清二楚。你们想必也见过这种情况,一个老朋友出乎意料向你一股脑儿倾吐,装得一副他和你拥有数不清的共同回忆和秘密,其实只是为了让他身旁的太太或同伴以为自己的过去有多么了不起。我可不上这个当,也不打算配合演出,附和他夸大其词的过去。我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仍深陷于悲哀惨淡亳无改变的旧生活里,这种生活,他自己早已抛弃。
我挖起一勺没加糖的布丁,边吃边告诉他们独家新闻。我透露自己已经结婚好几年了,你正在家里等我,我把我的雪佛兰停在塔克西姆,走路到这儿来买你忽然嘴馋想吃的鸡肉咸布丁,我们住在尼尚塔石,待会儿可以顺道载他们一程。他谢谢我,但是不用了,因为他还住在费讷巴赫切区,不顺路。一开始他出于好奇,试探性地询问我,但当他听说你出身于“上流家庭”后,他也想暗示他的妻子其实他对上流家庭很熟。眼见机不可失,我赶紧声称他一定记得你。他果然记得,他很高兴,并且还要我代他向你问好。我手里拎着装有鸡肉咸布丁的盒子,起身准备离开,我与他亲吻道别,接着,仿效西方电影里那种潇洒的风度,我吻了他的妻子。你们真是一群莫名其妙的读者!真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