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灰姑娘的南瓜马车
3个月前 作者: 饶雪漫
那一天那一座阳光灿烂的跨海大桥
你说只要一直跑
那一边就是我们的天涯海角
那一夜那一片星光灿烂的白浪滔滔
你说我们很渺小
躲也躲不掉命运的心血来潮——
刘若英《人之初》
寒假到了。
风吹在脸上不再那么凛洌,阳光带点苍白的黄,有不知名的小花怯怯开放。放眼窗外,春天正跃跃欲试。利用寒假的时间,我的长篇小说已经完成了一大半。差的只是一个结尾,我一直在犹豫,是应该给出一个悲剧,还是一个喜剧。
虽说我在悲喜之前举棋不定,但总的说来这是我爱上写作以来感觉最棒的东西,也许是因为有太多自我的成份在里面,我并不急于将他拿出来与人分享。也许应该有一两个人来读读它,但这个人不是叶细细不是于枫当然更不会是妈妈爸爸叔叔什么的。想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冒出一个名字来,我有一种奇怪的固执的感觉,感觉他会是我最好的读者,就如同他一直当我是最好的听众一模一样。
那个人,就是我的邻居凌夏。
他回老家过年了,我好多天都没能看到他。
寂寞的阳台的寂寞的深夜让我有些些的不习惯。我们偶尔会有短消息联系,不过也只是互致新春的问候,我并没有问他什么时候会回来,我知道这种问题一旦问出口情况就会或多或少有些变质,那是我所不愿意的,也许,也是凌夏所不愿意的。
我在我的电子日记里写下: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人,在正确的时间地点相遇,所以互相安慰,仅此而已。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罗琳进门了,我迅速地关掉了电脑,默默地拿出一大叠数学试卷来。
“春节快乐!”她笑着说,“拿了不少压岁钱吧?”
我笑:“还当我是小孩子?”
“你本来就是小孩子!”罗琳做出酸酸的样子说,“有一天你会知道,再也没有比十七八岁更娇宠的年纪。”
我傻笑,不置可否。
但说实话,对于罗琳我是相当感激的,在她的帮助下,我的数学突飞猛进,期末考试的时候居然进入了全班前十名,这可是我从没取过的好成绩,老丁目光炯炯地看着我说:“继续努力,争取进北大中文系!”
“不敢想。”我说。
“你家隔壁的吴媚不就考上了吗?要给自己多一点信心!”老丁说,“你数学赶上来我真是松了一大口气,不然真不知道怎么跟你叔叔交待!”
不明白她要跟我叔叔交待干什么,真是的!
妈妈待罗琳似上帝,还巴巴地买了减肥胶囊来讨好她,说是自己吃了蛮有效的让她也试试。换成我肯定自尊心吃不消,罗琳却笑眯眯地收起来说:“谢谢,谢谢,我一定试一试,衣服全都穿不上了,正着急呢。”
罗琳走后爸爸就骂妈妈:“减肥药能随便吃吗?你没看到报上说会吃死人,整天瞎搞瞎搞的不知道干什么!”
妈妈一反常态没和爸爸理论,而是委屈地说:“我自己吃了是有效嘛,又没有什么副作用,很贵的,要不是看天意的数学好多了我才舍不得买给她呢。”
我盯着妈妈看,真看不出她所说的“效果”在哪里,再说了,我也不觉得她胖,真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动起减肥的心思来。
罗琳再来的时候妈妈和爸爸正好要到小姨家做客,临走的时候妈妈悄悄对我说:“等罗琳来了一定记得问她有没有效,要是有效,我再送她一盒!”
“一定。”我说。
“在家好好看书。”妈妈说,“我们争取晚饭前回来。”
“哎,不必了。玩得开心!我晚饭自己解决。”
“也行!”自从我成绩上去后,我老妈的心情就好得不像话,她大声地说,“春节这两天也给你老妈放放假,我今天手气要是不错,就多打两圈回来!”
“就你那水平!”我爸直摇头。
老妈歪过头来附在我耳边对我说:“别忘了!”说完,挽着爸爸的手开心地出门了。
一直记得老妈交待的事,所以罗琳一进门我就很三八地问她:“减了没?”
罗琳哈哈笑着坦然地说,“还真吃啊,你妈一片好心,我不收下不太好。”
“呵呵,我妈一定指望今天看到一个林黛玉,看来你要让她失望啦。”
“那就给她看个杨贵妃,她也不亏!”
我笑得什么似的,问她:“你一直都这么胖?”
“十六岁以后才胖的。”罗琳说,“得了一种怪病,要天天吃含激素的药,病好了后就再也瘦不下去。”她掏出她的钱包给我看里面的一张照片,是一张合影,两个很清瘦的小丫头亲亲热热地站在一起,我看来看去,没有一个像罗琳的。
“这个是我。”罗琳指着左边的一个对我说。
我惊讶,简直认不出来!只好指着右边的一个问道:“那她呢?”
“是我的病友。我们同一天入院,得同样的病。我活下来了,结果她死了。”罗琳把钱包收起来说,“伤心的往事不提喽,来来来,我们做习题。”
我轻轻地说:“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去年也死了,白血病。”
“生命无常哦。不过,活着也不容易。”罗琳把试卷翻开说:“我们对付完高考要对付毕业,对付完毕业要对付工作,对付完工作还要对付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一日一日,永不停歇。”
我笑:“照你这么说,不如死了好?”
“那倒不是,人只有活着才能证明自己。”罗琳说,“比如你现在就可以证明,你的数学还可以学得更好。”
“你在教训我?”我说。
“你叔叔说得一点没错,你真是个敏感的小丫头。”罗琳说,“我可不想教训你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一直不够快乐,要知道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每天的快乐就是可以少吃一把药,就这么简单。”
罗琳的话让我羞愧。
或许是真的,自从博文去英国念书后,我就开始戴上了那张冷漠孤独和张惶的面具,直到今天,罗琳毫不留情地当着我的面撕去了它。
等罗琳走后我在电脑里调出了我的小说,这篇只差一个结尾的小说充斥着对人生的不满和对爱情的困惑,那些虚张声势的痛苦此刻让我觉得脸红,我手指一动按下了删除键,可仅仅一分钟后便开始觉得不舍,又赶紧从垃圾推里抢救了回来。
患得患失,无限丢脸。
忽然想念凌夏,还有他的歌。
正想着,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竟是他。探头探脑地问我说:“你家有电吗?”
“有啊。”我指指开着的电灯。
“那借你家的电笔给我用一下好吗?好久不住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断电了。”
我跑到电视柜底下找出工具箱,可是找来找去竟不认得哪一枝是电笔,只好把整个工具箱搬到他面前说:“喏,要什么自己找吧。”
他很快找出了他想要的,拿到手里对我说:“谢谢,很快就还回来。”
“不用谢。”我说。
他继续把头往里探探说:“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我说,“走亲戚去了。”
“对呵,年还没过完。”
“嗯,要过完十五才算过完啊。”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进行完这些无聊的对话后,他走了,我关上了我的门。其实,我应该有很多的话跟他说才对,可是见了他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我正在懊悔的时候门铃又响了,打开门,竟然又是他,把电笔递还给我,讪讪地搓着双手说:“你瞧我这记性,走的时候把总电阐拉掉了,竟然会忘记!”
“你刚到家?”我问他。
“是啊。对了,乐队马上要来我家彩排,要不要来听?我们排了两首新歌。”
“不了。”我艰难地摇摇头。主要是怕我妈又来个半路出击,到时候我可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啊。”他抓抓头说,“要考试了,你一定很紧张。再见,好好复习哦。”
我坐回书桌看书,书上的字成了飞来飞去的小虫,一个也捉不进眼底。隔壁开始传来音乐声,凌夏他们的彩排显然已经开始了,我跟自己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站起身来,走出家门按响了隔壁的门铃。
凌夏开的门,看到是我,他很高兴也有些吃惊,问我说:“怎么,是不是打扰到你看书了?”
“没。”我说,“你改了门窗后声音小多啦。”
“那……”
“听听歌不行吗?”我扬扬眉。
他笑了,朝我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和凌夏他们乐队接触,亲一色的男生,不过都很和气,看得出他们对音乐都有一种近乎于傻气的执着,和凌夏完全是同道中人。
彩排并不是那么好看的,他们排的是一首新歌,常常会磕磕袢袢地停下来,听不到完整的旋律。好几次反复后,凌夏皱着眉说:“不行,感觉始终不对。”
我把桌上的歌词拿过来一看,那首歌的名字叫《春光乍泄》。忍不住脱口说道:王家卫?
凌夏说:“哇,看过?”
“这应该是林夕的词。”我并不正面答他。
“专业。”他点评我。
“我喜欢她的词,每一首都是那么浓,又浓得恰到好处。就像这一首,让你盼望的同时又不得不绝望。”
“说得对。”凌夏很受启发地对乐队说:“再来!”
熟悉的音乐在狭小的屋子里再次轰然响起:
你用眼睛欣赏看得见的漂亮
怎么能相像触摸到的浪漫
一转眼的温暖两个人去分享
够不够填满一个夜晚
一刹那的意乱情迷一辈子都难再寻觅
只怕无限春光来不及去一览无遗
爱情不是一场欢喜激情却像一阵呼吸
难道等得愈久愈美丽才愈有意义
灯光如何昏黄天色怎么灰暗
也不能隐藏赤裸裸的灿烂
每个天亮也有不一样的蔚蓝
又怎么能期盼来日方长
我悄悄地对凌夏竖起大姆指。
一首歌听罢,怕妈妈回来,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我站起身来说再见。弹键盘的那家伙打趣地说:“再留一会儿么,你在这里我们阿ken特有感觉!”
大家哈哈的笑,我才知道凌夏的英文名竟然叫阿ken。
“不许拿小姑娘开玩笑!”凌夏笑着送我到门口,低声问我说:“今晚来秀水街不?我好多天没演出了,今晚状态应该会不错。”
我摇摇头。
看得出来他很遗憾,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进了门才转身回去。
逼自己做完罗琳布置的作业。我开始拿出一张白纸来涂鸦,心绪不宁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可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绪不宁,难道是因为看到久已不见的他?难道是因为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些和我一样的牵挂?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我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一定是今晚家里太安静了我才会这样的神经兮兮。
我趴在桌上,听到凌夏他们乐队一起出了门,我没有站起身来,努力地摒弃掉那正匆匆下楼的脚步声。
罗琳说:“你真是个敏感的女孩。”
她说得一点没错。
我一边在纸上乱涂,一边恨死这样的自己。
结果,那晚过了七点半妈妈都没回家,叔叔打来电话说:“你妈在牌桌上赢得不想走了,要不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在家看了一天书,头都看疼了,我想去秀水街听歌,你十点钟来接我可好?”
“不好吧,又要我替你撒谎?”叔叔在那边轻笑。
“好不好?”我继续求他。
“去吧去吧,也去放松一下。”叔叔说,“我十点准时在外面等你。”
“谢谢叔叔!”我放下电话,打了个车就往秀水街而去。
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秀水街Bar”的门口,那块别致的招牌在黑夜里闪着诱惑的光。我站了很久,始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走进去,如果进去了,看到他,又应该说些什么,“我是顺路经过的?
“我是来听歌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
没有一个理由,可以先足矣说服自己,所以,我一直站在那里,挪不动我的脚步。
就是这时,忽然听到一个人喊我名字:“天意!”
是他。
他正从酒吧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手机。想必是嫌酒吧里太吵,所以出来接听电话,正好看到我。
“天意,真的是你。”他朝着奔过来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不进去?”
“我……”我犹豫了半天后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哈哈。”他开心地笑,“心血来潮?”
“也许是吧。”我知道我脸上的笑很尬尴。
他忽然伸出手拉我说:“走吧,我们进去,中场休息快结束了。”
“不去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经被我揉得皱巴巴的纸递给他说:“给你看看我写的歌词。”
那是我整个黄昏趴在桌上涂鸦的结果,一首让我自己喜欢也害怕喜欢的小诗,诗的名字叫作《南瓜马车》: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爱上他以前我们回家
只能是诗歌的灰姑娘
这些鬓香的卷发起舞的裙边
都是十二点的终场
十二记钟响之后月如水样
这最后的一曲华尔兹
将会有王子攥着别人的小手
轻轻的像风中的叶子在旋转
轻轻的把灰姑娘在念想
明天那双粉色的水晶小鞋
将被另一双纤脚喜爱并穿上
那美丽绝伦的花瓣王冠
他会疼惜的亲手加冕在另一个人的秀发上
这个灰姑娘她轻轻的叹息声
吹熄了上帝脚前的蜡和光
扑簌簌的一些灰尘
从天而降从天堂而降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回家以前我怕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不知道凌夏看完它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因为我把它慌乱地塞到他手里后就匆忙地离开了。我如落难逃兵一样赶回家里,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戴上Diskman,耳边传来的偏偏又是刘若英的那一句:你说我们很渺小,躲也躲不过,命运的心血来潮……
我扔掉Diskman,用被子把头紧紧的蒙起来,所以电话响了好多声我才听到。一接,是叔叔,焦急地说:“你在家啊,难怪我在秀水街没遇到你。”
对呵,竟忘了和叔叔约在十点了。
“对不起。”我赶紧说,“头有点疼,所以……所以晚上没去那里。”
叔叔不高兴地责备我说:“你这孩子,没去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害得我空着急,逮着人家瞎问!”
“你都问谁了?”我的心拎起来。
“凌夏啊。”叔叔说,“他说没看见你,还多亏他提醒我打个电话回家问问。怎么样,头还疼么?”
“好多了。”
“那早点睡。”叔叔吩咐完,挂了电话。
我跳下床来打开手机,没有短消息。我其实一直到凌晨才睡着,听到妈妈爸爸轻手轻脚地回来,妈妈还拉开门来看了我一眼。
只是,阳台上的吉它声一直没曾响起。
我怀着深深的恐惧和悔意入睡,我已经错过一次了,难道还要在一不小心中再错一次吗?
南瓜马车,可不可以带我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