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灰飞烟灭
3个月前 作者: 春树
不知欢乐
别阻止我老去,因为我还年轻。
--曲元新
父亲拿碗砸向我,我爱他,但我们无法相互理解。
“怎么,养你还养出祸来了,我今天就打死你。”一只碗斜着飞过来,像风暴一样贴在我的脸上,那一瞬间很像世界末日。我的父亲啊,我们是亲人,我们是仇敌,我更希望我们是陌生人。“谁能管得了你,你说谁能管得了你?”我站在那儿,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根本没有反抗的想法或许根本没有想要作出任何反应。周围的一切都令我失望透顶,它们都是那么没用,帮不上我,而生我的那两个人却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是让我痛苦的主要原因。
我所拥有的青春根本帮不上我一点忙。
我的衣服是那么过时,不合身。再没有什么比说,我没有一件合适的衣服更让我感受屈辱的了,但我相信这些都是暂时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们最终是在长安街上见的。我选择在长安街和Mint见面是因为那来来往往的红男绿女和明亮的灯光会给人都市的感觉。我希望那种现实感能压倒那些不安定,现实毕竟是残酷的,如果是那样,就让现实快点到来吧!毕竟我们都已不是校园里的人,何必凑那份根本就没有的雅兴呢!直面现实,根本就是理所应当的。
和平常一样,我又迟到了。在见面的前一天我把头发染成了黑色。现在看上去极不自然,太黑了,相比之下我的眼睛由于这两天的睡眠不足显得不够灵活生动。更为糟糕的是我发现我的大衣有些脏了……等我把自己穿戴整齐打扮一番后发现实在没有比现在的我更糟的形象了,我心想我风华绝代那会儿他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坐地铁之前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还和那个女孩在一起,“咱们仨一起玩吧,我介绍一位新朋友给你认识。”我一下子没了感觉。
他介绍一位朋友给我,凭什么?连他都是陌生的,他凭什么又要介绍来一位“新”朋友给我?
“我不。”我说,“我过去是在见你一个人的,我没和其他人有约。”
“好吧,好吧,我叫她走还不行吗?”
我有些扫兴地踏进地铁,这么好的夜晚,注定要浪费了,我为什么不会节约我的时间,把它总用在无聊、无谓的人身上?也许正是因为我的好奇。我这个人,从小就对谜语的答案有着无穷的兴趣,一旦找到线索,便会不离不弃地分析、解答下去,直到得到真正的答案为止。这个过程令我乐此不彼,即使答案不是我想的那样,或是正好相反,我也不会在意中途寻找它时付出的代价,必竟这是一个锻炼智慧和心机的很有意思的事。但现在我几乎对今天晚上的约会没了兴致。
地铁很快到了复兴门站,我迟缓地下了车,仿佛一点也不为时间焦虑——此时已7:40,我迟了四十分钟。我大概是整座车站中最不慌不忙、最悠闲的人了。我简直就是在逃避似地不愿出站,也许是我不愿面对,也许是我对自己没了自信,还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莫名其妙的被冷落被轻视的感觉。这种感觉让我好难受。我是不可能再逃避了,要真的逃避,又能逃得了几时?我磨磨蹭蹭地走着,几秒钟过得就像几分钟一样漫长,只恨不得戳在这儿装售货员卖报纸。我走出地铁站,风很大,我知道自己此刻非常心虚,非常不自然。我停了下去,但没有办法啊,还是得继续下去。这场游戏,既然开始了,就不要让它结束!哪怕是痛苦呢!我吸足一口气,天哪我的紧张简直可以令我突然疲倦倒地哭出声来。
我走向前,一个男孩迎过来,看着我的眼睛:“你好,我是T。你是春树吧?我等你半天了。”“你好。”我说。我们沿着长安街散步,算是没有目的地吧。我一边走一边打量他,身材不算高,大约1米74,因为骨架小而显得瘦,紧身牛仔裤,Converse上衣,纽巴伦旅游鞋,大大的登山包压得他有点驼背。相比起来我轻松得可疑,书包里只搁着日记本和钢笔。
“嗨,你说我们照这个速度走下去,一个小时后会在哪儿?”
他抬起头来戏谑地笑着:“大北窑吧。”
我们在长安街上漫无目的的走了一大段路,风有点大,“你就把这北风想象成海风吧!你就想像着咱们现在正在海边散步。”他低着头大步地走着。
“哈哈……海边,怎么可能。”
我们走得特别快,我的心又紧张又激动,有种敏感让我觉得压抑和难受。因为隔膜而拼命说话,大声地笑,其实是好空虚啊,真空虚啊!我发现他比我想象得不知道好多少倍,虽然我不喜欢他的那张脸和他的眼神。呆呆的,不纯洁,像被污染了的池塘,但他的仔裤很漂亮,身材很瘦,书包里的玩艺儿又多又好玩。总体来说这是一个有些自己想法的、聪明过头的卡通化男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指的是外表。
我见到了他。他挺好的。我喜欢他。但是我也喜欢你。我们继续在一起吧。
如果在电话里忧伤且含情脉脉地对上届情人说这些话,无论是谁听了都会有种破口大骂的冲动吧?但他没有。因为他和他们不一样。
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物质第一,精神第二。
物质是基础。
形式就是内容。
当我终于能理解这些话时,我已经十七岁了。这些话现在他也能倒背如流了,用来反讽和安慰自己的悲哀。我懂这些道理,但却并不能说服我自己,因为和G在一起,那种快乐,虽然口袋里没有多少钱却好像比路边的自动取款机还要富有。
抓住机会越过跳板,或者要靠自己的力量独自奋斗的成功才是真正值得自豪的成功。这些道理,又为何这么矛盾?正常人的脑子怎么分辨是非。
夜凉如水。夜上浓妆。夜色孤傲。
自十二月以前我的生活一直都像浸在水中。往事的回忆让我的心头又流出一丝血,现实的变化令我的脑子不停地转动不停地思考,因为不思考就无法沟通无法交流。但思考多了让人累啊,而且疲于应战。我承认我是个聪明的人,也懂得什么时候该放弃该回头,我生活得很理智很清醒,虽然我实际上是个感性的人。
秋末的最后一天,我曾听到这样一首歌:“真理、需要、自私、无聊、好色、幻想、简单、破碎了”,我原以为那里面还含有一个“纯洁”呢!“也许我们相隔得太远,所以要等到秋天,尽管头发遮住了双眼,还是要等到秋天……”
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是比真实更重要的东西吧;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是比感情更重要的;一定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一定有什么,是比生活更重要的。
是什么呢?
见面后的四个小时内我们聊得并不好。也许是我们的沟通出了问题。或许是楼道内的灯光太过明亮充足,将一切遁于无形。清楚至极。眼前他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除了手上那枚银色的戒指。他轻轻地玩着戒指,书上曾说过这是一种对感情不满的下意识举动。聊天期间不时有电话打来,然后他便松了一口气似的赶快和手机那边的人说起话来。
我想起G让我在约会前打个电话,我现在一直没打。可能是他回家的时间太晚了,一定是7:00以后。G打通了T的手机,T把手机递给我,我低下头,拒绝接电话。但他不住地把电话递给我,我心一横,接过电话,那边是有些虚弱的声音:“你在哪儿啊?”“楼道。”“百盛的楼道?”“不是。是一座大厦里的十一层楼道。”“为什么不到快餐店里谈?”
快餐店?也许在G的头脑里在快餐店谈话比较安全?其实如果他有水晶球之类的东西拿出来看看就会知道我们现在的处境,一定会偷着乐吧!
“一会儿,我临走时给你打个电话吧。”我说。
“啪”地一声,那边挂了电话。
我无奈地耸了耸肩。
以现在聊天的这种状态,我应该告辞走了,赶上最后一班地铁,还会给一切留一些退路,还可以对G解释。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心中隐隐有些什么东西在不甘心不情愿地叫喊,那就是我不愿输,我要力挽狂澜,找到自信和感觉,我的好奇心已经忍耐不住了,我一定要征服他,我不能这样黯淡地走回家。
需要沟通。更多的沟通。现实中的沟通。
真实最重要。你知道什么叫真实吗?我们需要自然。我们需要找到好的沟通渠道。
我记得那天我们找了家小旅店。T百忙之中没忘砍价(把钱从六十砍到了四十)。当我们躺在那间狭小却躁热的房间里的那张双人床上时才发现本来无一物。我们和衣躺在一张床上,而二十四小时前我们还没有见过对方。我的心像一个无底洞一样空空的,而我将一切抛于脑后,轻陷在这一片虚无里,暗色的星星飘浮在空中。这个结果令我很满意。一切都变成了虚无。第二天,T准时定点儿八点起了床,他斩钉截铁,毫不犹豫。他要去杂志社。没有一丝我想象中的体贴温暖。我自己坐地铁回了家。
他并不关心我。
G在第二天中午放学时把我以前借给他的一些CD和书之类的东西都放在了杂志社A小姐那里,托她交给我。我知道,我和他之间一切都完了。我像是玩过了火,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想到有一天要面对最后的结局我是什么表情会不会运筹帷幄,心知肚明。所以当有一天事实不早不晚已经到来时我还是一副被动的感觉,我根本没有心理准备。
我已对T厌恶之极。我早就应该清楚他性格的缺陷——他根本不会爱一个人。或许他会爱一切东西,但偏偏不是人类。
Mint死了,Love也消失了。我讨厌T,讨厌他的小气、冷血,工作狂以及……我讨厌他的所有。
“你应该穿更好的衣服。”T对我说。
“我知道。”我淡然道。其实我心中很烦躁,我根本没有钱去买更好的衣服。没有就没有呗,没有的总会再有的,我不怕,所以就努力吧。总有一天一切都会好的。一切都会好的。我安慰着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努力,不努力不行啊。真的是这样。玛丽她们在办一本地下文学杂志,她们雄心勃勃,而我整天无所事事,听歌,看书,谈着没有意义和乐趣的恋爱,经常做恶梦,一做恶梦就会梦见学校,然后一身冷汗地从睡梦中醒来,醒来会更有压迫感。而我惟一的希望,可以把我从绝大多数普通人中间隔绝出来的写作又进行不下去,我简直写不下一个字去,我的小说孤零零地放在书桌上,没有人爱我,没有希望,没有明天,而我所做的就是,腐烂着呼吸,行尸走肉,对自己无限失望。我被自己折磨得犹豫,刺骨,欲生不能,生死不分。我其实是一个脆弱、敏感的人。我的心随时都被某种东西所吸引所迷恋,随时等待被什么所击中。而这个世界是物质且冰冷的,这可如何是好?
啦啦啦
我倒愿意为一个男人专情一生,只是一直都还没有找到过一个堪与我匹配的男人。
——贝蒂.戴维斯
生命不但低贱,而且生生不息。
——艾德里安娜古索夫
T带我去买衣服,他给我买了一幅黄色的墨镜和一顶很“英式”的绒帽。他高兴地给我戴上,说:“挺好看的。”
过了几天他又给我买了一件“美国小姐”的红色洋装。我想起以前和G在一起我们会考虑钱是用来吃一顿麦当劳还是买一件六十块钱的衣服。
“晚上陪我去一个聚会好吗?我带你去见我的几个朋友。”
我们在一个俱乐部里看一场很没意思的演出。是一家唱片公司组织的推新人的活动。台上一位长得酷肖谢霆锋的男子在不厌其烦地唱着“因为我们年轻……”后半句我忘了。总之就是年轻就有理的意思吧。哥哥,年轻又怎么了?我们年轻得让人累。忧伤的她又爱上谁?有一个爱注定不能成为爱,即使有恨也无所谓。哦空虚的夜不要再有泪。
T把我介绍给几个他的朋友:“这是AB,这是ABC,这是ABCD,这是ABCDE……”
我一一打过招呼。他们看来都对T居然也交上女朋友感到很惊讶。别说他们惊讶,我自己都惊讶。据后来T说当年他交女友曾经有三条原则:一不主动,二没钱,三没时间——结果还真没女的看上他。我对个头不高,穿着一件棉猴儿的ABCD很感兴趣。一聊才知道ABCD原来在《通俗歌曲》呆过,“我原来还看过你编的稿子耶!”我有点儿兴奋地跟他说。弄得T直看我。
我给T的朋友看我的稿,刚才T就是这么介绍我的:“这是我女朋友春树,她现在在写小说……”也许他觉得我写小说这个事实让他面上有光。
AB、ABC、ABCDE看了都什么也没说。ABCD说他很喜欢。我的第一段就打动了他。我想这是因为他在看那些不喜欢的演出时和我一样两腿站直一动不动。没有一丝轻佻和枝枝蔓蔓。这么纯粹的一个人。
天蝎座
我又回到了杂志社。是A小姐极力撺掇我回去的,也许她认为我写的采访稿还不错,人又听话,应该适合办公室生活。
我和T每天早晨八点都约在和平门地铁站见面,然后一齐坐25路公共汽车去杂志社。说是早上八点见,我却经常8:30甚至更晚后才到。每次我出了地铁站口总能看到T笑容可掬不温不火地等着我。早晨到了杂志社就在电脑上放上一张碎瓜的《Adore》或是别的什么CD,然后听着歌看着别的编辑到来。更多的时候我们都到晚了,就在中午趁所有的编辑都下楼吃饭时听音乐。下班后我们一起走,坐公车去琉璃厂附近的一个小吃店喝豆汁吃卤煮,我一直喝不惯豆汁,T则每次都会要上三大碗,然后趁着还烫心满意足地喝完。我就喝米粥。听说这个小吃店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了。“我打小儿就在这儿吃东西,那个阿姨是看着我长大的。”T说,我看到他指着的一个涂着红嘴唇,三四十岁的妇女,她看上去显得比实际年龄年轻,风风火火的,非常热情。她向我们说她的儿子也听摇滚,还染了一个小黄毛,正在攒钱买什么电吉它。吃完饭后他送我到地铁站或去他家再玩会儿。他家住在宣武区的一个胡同里。我讨厌胡同。T的母亲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在家,据T说他妈工作很忙,T的父亲去世后就是她一个人操持家务还要工作。就是在家也是匆忙吃完饭到她自己的屋子里休息。我看过她年轻时的照片,是个美人儿。可惜现在变得很多,胖了,不复当年的容颜。时间、劳动外加寂寞很容易让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变老,何况还有一个儿子拖累着。这真真是所有女人的悲剧。当引以为戒。
T的房间门上甚至没锁。这就意味着他在家里根本没有一个稍微自由一点的空间。这简直和我的想象有天壤之别。一进门就是一张俗艳之极的双人床,乱糟糟地堆着枕头、棉被、杂志(几乎都是《北京青年周刊》和他曾呆过的杂志社出的杂志,也叫出口转内销吧),还有一股类似腐烂、潮湿的味道。床下和桌子底下是鞋,匡威鞋、纽巴伦,然后还是匡威鞋、纽巴伦……床的右边是一套架子鼓,应该好久没动过。床的左边是书柜,上面是纸、磁带,柜子的右边还是柜子,高高大大的,顶部是一大摞陈年书信……总之简直是一幅五十年没打扫过的活见鬼样儿!没想到T当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我第一次来时顿然感觉“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好多次T会送我回家。有时候没有末班车了他就会在寒风中等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的夜班车回去。
那些有着淡淡的灰尘的上午和疲惫不堪的傍晚,我们都没有珍惜。
G有时候还会来杂志社来看我,他有时候也去楼上摄影部和被他称为“大姐姐”的摄影师聊天。我们还会开着玩笑,拉着手,但不知为什么,现在和他在一起我总有一种头晕的不真实感。我有时会留在办公室加班,说是加班,实际上是上网聊天。我们家的电脑没法上网,所以当我一个人面对着空空荡荡的办公室时感到乐此不疲。
那天我就是一个人在上网。T去外面采访去了。
我一直上到早上,G来了,说来看看我。我连给他倒一杯水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我正在和网上的几个网友聊得如火如荼,不亦乐乎。在网上我大胆豪放的话语很受欢迎,我不停地敲“我爱你”和“Baby”,这一切都让G忍受不了。以他的性格,在网上素昧平生的两个人互相说“我爱你”在他看来是无聊而弱智的表现。
而我需要爱,需要甜言蜜语。哪怕是假的呢。我要那么当真干嘛。
过了一会儿T也赶到了。
“几点了?”我头也不抬地问T。
“才七点。离上班还有两个半钟头呢。”
“那你这么早来这儿干嘛?”
“我来看看你啊!”
“哦,是吗。”
T凑过来,看我正在打什么,我正在飞快地打着和众人调情的话,给他们留下我的呼机、电话、E-mail。
“唉,真没辙。”T看着G无奈地说。
最后他们聊起来了。我则一直在网上嬉笑怒骂。神情恍惚。不只是因为我的一夜没睡觉,更是因为这两个男人的去留问题。他们现在都让我心烦。而我一个也离不了他们。一个也不能少。(未完待续)
乱七八糟
杂志社实行了打卡制,每天早上9:15前和晚上下班5:00以后打卡。迟到一次扣N元钱。比起在学校的残酷来是有过之而不及。
那时,我对T的好奇心已渐渐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对他的种种不满。最大的不满是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缺乏默契,说话特累。T每天背着他那个大大的假的POLO包,穿着纽巴伦,风风火火地窜来窜去,全世界就他忙。我需要的一份平静安定的感情,但T能不能给我,我不敢肯定。
T无意中看了我日记里的一段话,他看了以后巨生气,我是这么写的:
“T根本靠不住。他的钱都只是他的,那种自私的本质……,我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嘛,他身上的劣根性我早已看透了,坑蒙拐骗偷,他没一样不会的。这样的人,下三滥。他居然还要做什么大事业,这种人怎么能做得了大事业?我可不想一辈子和这种人呆在一块。除非他能改变一下这种下作的习性。我受不了了,给他打一个电话他就说浪费手机费,什么人啊!他经常说他不会看错人,那你自己是什么人啊?一个没人品的人,这样的人……我怎么能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昨天晚上他居然问我以后我有了钱他能不能花,天哪,我当时都……简直,简直我服了。我不想再和他在一起浪费时间,我是真的不敢也不能信任他。那个社会底层的小人,而且我发现他从来都是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从来都不考虑我的感受。
Mint根本就是我幻想出来的一个人。根本就是虚无。
翻看以前的日记,好像已经是好久远的事了。
有时候,想起自己,我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还有一段:
“我他妈的真的受不了这个弱智了!宁可一个人呆着也不想和他在一起呆着。我真的是受够了(原因是今天他让我陪他下楼去工商银行取工资,然后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我拿了两盒薯片他说别再买别的了,我没多少钱,你是不是想把我的钱用光才满意)
波希米亚狂想曲
I’m just a poor boy and nobody loves me he’s just a poor boy from a poor family Spare him his life from this monstrosity Easye easy go
——Queen
我应该折一支野草肃肃走着!既不疲倦也不伤心,寥无心事,遗世又独立。
如一支秋野之青草只为偶过风而颤动,不喜不悲,风过之后依然青翠,凋谢于夜晚黄昏。
——紫予
我又梦到了学校。
梦中我穿着白裙子,急切地对年级主任和校长说:“求求你们了,让我上高三吧!”他们无动于衷,而我像个孩子一样委曲地就要哭出来。那种欲言又止纠缠着我,我的呼吸急促,声音嘶哑,面色一定很难看。我害怕就死在这样的绝望挣扎里。早上起来我努力把关于学校的记忆抛到九霄云外。
我无言地搅动着杯子的咖啡沫,调皮地把它们放在嘴里吃掉。有些粗的沙粒刺激着舌头和咽喉,有些沙沫就飘到了茶几上的玻璃板上,我伸出手擦去它。
抹过它就像抹去我的年轻岁月,抹去它就像抹去一片血色。抹去童年。
在去卫生间经过客厅,经过一面巨大的镜子,看到自己年轻而仓惶的面容一闪即过,“我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躺在床上,无数幻境涌到我的脑海中来,过去的一切,匆促之间的微笑,定格的心情,那些日子的风、柳絮,太阳和空气的湿度,全都连成一片光点,抓也抓不住。
我宁愿丧失一切记忆,让脑海变成一片白色的甜蜜的空白。白色会让我感到安宁、安全。白色流淌世界,平润每一条脉络,一切都像被镀了金,白色必将浸占大地。
还有一次情绪的低落期是在1998年末。李走了以后,她对自己自怨自艾。她恨他,要恨死了。同样的,没有什么能安慰她。
1999年的时候,在“17”号酒吧看到清醒的吉它手,一个微笑就可以打动她,这也就注定了她给他写了许多信而没有回音。
昨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我后来重新上学的高二(6)班的班主任。还梦见我和父母在外面度假。我在梦中向班主任解释我这一年都干了什么,我说过不会令他们失望的。醒来后我的头变得沉重。这一年,实际上我很令自己失望。我根本没有用心去做什么事情。我根本没有竭尽全力去做什么事情。我好像一直都在享受,却根本没有做什么。
然后我便接到了T的电话。“我正要给你打电话呢。”我说。
电话的噪音很大。
“我有话要跟你说。”我说。
“哦,你能大点儿声吗?这电话有问题。”
“用手机给我打。”我突然坚定起来,“我只用十分钟。”
“啊?”那边笑道,“别呀,这月手机费我还没交呢,可千万别突破一千元大关。十分钟得多少钱啊?……”
“啪。”还没等他说完我就挂断电话,一把扯下电话线。够了!这荒唐的该死的一切,这他妈的让人心寒并且恶心欲吐的一切!一切都到了该结束了时候了,一切都到了该埋葬的时候了!够了。够了。我们聪明的男主角和我们软弱善变的女主角。
我在第二天上班的25路车上遇到了T。他坐在我对面的前方。我们中间大概隔着五米的距离。我们相互对视。五分钟后他走过来:“昨天你为什么挂我的电话?”
T陪我去看一支女子另类乐队的排练。那支乐队现在改组,她们让我当她们的贝司手。她们没什么技术却经常有演出并有人叫好。她们和我不想也不敢承认这些超乎她们音乐本身的待遇也许是因为性别的原因。T陪我坐公车,我们身上又都没有钱了。当我们没有钱的时候我们就只能饿着,我从家给他带方便面。天上下着雪,地又冷又硬。
那支女子乐队的成员大多都还在上学,我看过她们的歌词,用词异常熟悉,我想可能是某外国著名作家作品的北京版吧。鼓手黄蔓蔓的头发染黄了,口头语是“Fuck”而且是没事就说一遍,具有搞笑效果。主唱给我看她新买的一双紫色蛇皮尖头皮鞋。我们排练时T陷在凳子里静静地看一本我们几天前刚买的童话书,或者不能叫做童话的书:《在西瓜糖里》。我发现这本书非常适合我和像我这样的人阅读:我们每次打开书都能发现上一次看时没有看到的东西。所以从某一个角度说,这本书有些难懂,但当你非常认真并且不着边际地看完后你会发现你也具有或者又重新具有了想象力的翅膀。忧伤是可以打动人的,忧伤是能够打动我的。虽然我宁可把自己躲在文字里,让人们了解沉默时的我是真正的我。
我的肚子一直有点疼。后来来了一个男的,义务教黄蔓蔓弹琴。两人眉来眼去,打打闹闹,黄蔓蔓一弹错就说:“你没教我!”“我是没抽你,不是没教你!……”“Fuck…”“养驴还不知道驴脾气?”男吉它手得意地说。
排练完我们一起坐公车回家。她们也和我们坐一辆车,说是去西单买鞋。我和黄蔓蔓并排走着聊,她提到了G,说G长得不好看,穿得也不成。我打断她的话。我说谁也不要在我面前说G的坏话。我的心疼起来。
烦死我了
我在杂志社二楼的美编处和一个男孩聊了起来,他对我说他叫LULU,是一支乐队的主唱,现在作《×世代》的摄影助理。我们聊了一会儿,还成,说以后有演出一起去看。
T说他也认识LULU,他们是哥们儿。LULU每次呼我T总要亲自陪着我去找他。他说你不要喜欢上LULU呀。几天后他约我去看演出,T推掉一个约会非要陪着我。LULU带着他那夸张的美丽的鸡冠头和我们一起走进肯德基。路过之处都有人在看他。LULU表现得很正常仿佛经常接触到人们那奇异的抑或不屑的目光。我有些欣赏并快乐地看着。T和他比相形见绌,他看起来尖酸刻薄并疲惫不堪。LULU给自己买了一份套餐,还给我带回一杯澄汁。第二次LULU又买了一份冰淇淋。他边吃薯条边吃圣代的样子让人看了不禁为他的轻松感到快乐。
LULU一边吃一边说自己失恋了,要找的下任女友一定要高。“起码也得一米七以上吧。”他说,说着看了一眼对面的我。
我不动声色地喝着饮料,饮料凉凉的而我的心热腾腾的,那里有一种欲望在躁动在燃烧。
“帮我发一个吧。”他用了王朔《动物凶猛》里的语言。
“我可找不着。我认识的女孩要比男孩少得多。”我说。突然我想到了玛丽,她不是说她现在和她的男朋友正在闹别扭吗?“就那么回事儿。”每回我问到她和她那个玩乐队的男朋友的情况、关系、进展时她总是懒洋洋地这么回答。她身上的那种狂放和喜欢尝试一切的念头令我喜欢,也许她可以和LULU来上一段,反正尝试无害,多多接触有益,而且这也许还会有助于她写诗,何况LULU还是这么一个细心并大方的情人(我看到他拿纸巾擦干净涂上蕃茄浆的手指并一勺一勺甜蜜地吃着冰淇淋)。
“给你介绍一个姑娘吧,叫玛丽,十九岁。大学生。”
“她多高?”LULU脱口而出。而在我看来他的这个屁问题纯属拒绝的借口。
“一米六左右吧。”
“太矮了!”他说。
他知道我也不高,我也就一米六二,但我身材苗条,头脑很灵活,也许LULU正是看中了我这点。
“唉,我可真想去看演出啊。”他说。眼神有那么一部分呆滞,看得出他很寂寞,而我和T又各自心怀鬼胎,我想去他家玩,而T则巴不得快些离开这里。我的心里隐隐有些内疚,我能明白他的那种心态和渴望,但T是不会给我和LULU单独相处的机会的。
“LULU,下回我陪你去看。”
“是啊,一起去。”T打岔。也许T根本无法了解我们的心态,所以他能这么心无愧疚地说出这样拒绝的话。
到达LULU家时我才发现那是一个中产阶级兼知识分子的典型的温暖的家。他的父母都是教师,住在一个艺术工作者们住的小区,在他第一次剃了光头后他的父母只是关切地问他“冷不冷?”这样的家长,会给他买电脑,买琴,让他在墙上乱涂乱画,允许他上网,允许他聊很长时间的电话,会在他饿的时候端来热菜热饭,会允许他带任何一个小伙子或女孩回家过夜。
一进门就有一只可爱的小狗跑过来,在他们的脚不停地绕圈儿,LULU叫道:“雪球,过来。”我好奇地逗着小狗。LULU的父母也迎了出来,他爸爸头上已经有了白发,看上去像一个有知识的儒雅老头(LULU说他爸爸是教古文的),他的母亲,是个很普通的笑得很慈祥的女士,带着那种韶华已逝的知识妇女的优雅从容。
“哦,是LULU的朋友啊,快请进屋吧,外面挺冷吧?”
外面是挺冷的。我想着,同时情真意切地对着那个鹤发童颜的老头说:“伯父,以后我有什么语文方面的问题一定来请教您。”老先生也笑起来,直说“不敢当,不敢当。”T的脸色有些难看起来。
LULU的屋果然有如我所想象的整洁温暖,不愧是天秤座的人啊,有时候从一些小处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性格和他的生活状态——这就如同你注意他的指甲缝是不是脏的是一个道理。LULU打开他的电脑对T说:“我给你听听我们的歌吧。”这方面T懂得确实比我们多。在我这种对电脑软件和编排电子音乐一穷二白一无所知的人面前简直可以称为“专家”。
而我被他墙上的装饰吸引住了,那里有几行字:“人的一生很短暂,你还在犹豫你到底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吗?不能这样吧?!对了,那你这个傻B还行!佩服!佩服!”我喜欢这句连语法都有问题的话。理所应当地还挂着许多摇滚的画,KORN之类的,靠着他床那面是一张巨大的抽象的人脸,看来是他画的,还由许多照片之类的装饰组成,在他的照片上他写着:“看,这是勇敢的LULU。”在那些照片上LULU留着或长或短的MO-HAWK,毫不吝啬地展示他的青春,他的肌肉,他的愤怒,他的美丽。这让我心跳加速,暗暗喜欢。
雪球跑过来,乖巧而充满怜爱地呆在我的脚下,我赶紧把它抱到怀里,抚摸它雪白的暖暖的小毛,早忘了其实自己根本就是不爱猫不搭狗的。我其实更喜欢植物,那更纯粹更人文更惟美一些,这是我给自己的解释,事实上很多人对不喜欢动物的人持有偏见,说我们冷血,不善良,没有同情心,总之对我们没什么好印象。LULU用吉它弹他的作品,他用的是水果软件二代,这个音乐软件我以前从没听过,却被T说得头头是道,我不得不想到他也许是懂得比较多。他们一直在聊音乐,T坚持说LULU需要买一些新的设备,我摆弄着腰上挂的铁链,给玛丽打电话。
“Mary吗?我是春树啊,”我压低嗓门说着,一边坐到LULU的床上,“你猜我现在在哪儿——你知道LULU吗?就是××乐队的主唱啊!”玛丽果然知道这个乐队,她说LULU有一双性感的腿。
性感?我笑起来,我怎么没发现呢?但我现在真的感觉有些无聊是真的,那两位都在忙着谈音乐,谈前途,哪有时间来关注我。“没事吧春树?”T问我。“我没什么。”事实上我的心情糟糕透顶,但我却要对他说我没什么。因为我连调整心态多说一句的可能也没有,只希望他能别烦我,别来问我我怎么了这种弱智的问题。“我的男朋友正在和一个追我的人侃侃而谈,而且聊得正欢,两个人都像是忘记了我的存在,从他们踏进这房间的四十分钟里,惟一对我说过的一句话就是T心不在焉地问了我一句‘没事吧’,我当然没事,我能有什么事!他们现在谈论的电子乐我一句也听不懂,而那个男的还曾说过要和我组一支电子乐队。”我掩饰不住伤心和沮丧,“怎么办玛丽?我感到自己已经落伍了。”我确定自己已够压低了声音,但还是看到T抛过来一个莫名其妙狐疑的眼神,然后过了五分钟,他走过来,指着表对我说:“嗨!过一会儿该走了。”
这个道貌岸然虚情假意的家伙在第二遍叫我时我对Mary说你和LULU聊一会吗?他在找女朋友。果然不出所料,Mary笑起来说好吧。然后我面无表情地穿外衣拿书包,临走时LULU说送你一瓶香水吧。他递过来一个铝制的小瓶子,我打开,有点像肥皂水的味道。可能是种男用香水。“给我的?”我问。他笑着说:“平时我也不用,就是有时候会给雪球喷点儿。”我给逗笑了。于是我拿走了这个夜晚惟一能让我感到快乐和胜利的东西。
LULU送我们走出大门,我们摸黑走出楼道。去公车站坐车。外面还在下雪。
“你怎么了?我看得出你心里有点不高兴。”T突然用一种挑衅的口吻说道。
“没事儿。”
“咳,你心里想什么我这么聪明的人(!!)能想不到吗?”
“你是怪我一直没理你吧?可当时那种状态下你叫我说什么?电子乐,我是比较了解,我以前说咱们组支电子乐队你也就是说了句‘好的’别的什么也没问。今天是赶上了,LULU让我听听他们的东西,我才说出一些我对这些的看法,我觉得他开口问了,就不好不说,都是朋友嘛!……”
“LULU今天还说了一句话‘T,你今年冬天又不想洗裤子了吧?’看,连他这样的人都能一眼发现,我今年又没法洗裤子,天太冷,我们家又没有洗衣机,没法洗而且我又没有第二条裤子,就将就穿呗!一条裤子穿四个月我挺开心(无知者无耻)。连他都这么了解我,我半年没见LULU了,平时大家也不打电话联系,碰着了再聊呗!而且你怎么就随便要人家的香水呢?连你也说那香水不好闻,跟肥皂似的……反正我身边的人没有这样的……简直是……夺人所爱嘛。我就是在想,怎么能这样呢?难道这些我都不能给你吗,你还去要别人的,不明白(明白不了)。还有你在咱们去LULU家的车上说的是什么话?LULU说他崇拜我把我当偶像,我挺高兴,你说什么不可能。其实我身边的人都挺喜欢我的,也有崇拜我的,我其实无所谓(是,你有什么有所谓?一个人偷着乐还来不及呢),还有你说的那句话,什么我利用了中国摇滚,我简直,……我没的说了,”那个小杂种红着眼欲言又止,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我没利用中国摇滚!连我身边最亲密的朋友都这么说我,这么不理解我,我又能怎么办?朋友有忙我就帮,像去年××借我的那二千六百块钱(这件事他说了不下十次了),当时她正好需要,我有钱,就借她了呗!还有很多朋友,缺钱时我都借过他们,什么时候提起过要?无所谓,朋友嘛,需要帮助了,我又正好有这能力,干嘛不帮他们一把呢?我挺开心,那会儿我在网站,一个月挣四千,现在我穷了,你见我给自己买一件衣服没有?我舍不得,仔裤穿四个月,接着穿呗,有什么呀,不就是一个穿嘛……”他自顾自说着,说得自己都感动,越来越自怜起来,而我听着,敏感地接触着周围人们那窃笑的眼光,不禁为坐在他身边而羞愧起来。看他侃侃而谈的那样,那种偏执、小气、自私、狭隘暴露无疑,简直让人恶心,我竟有点想起了赵平。我赶紧一阵反胃。听说T原来能连着说三个钟头,现在不行了,只能连着说二十分钟了,好遗憾哦,因为这样的侃爷可不多见,兴许可以去申请一个吉尼斯世界纪录什么的。
终于下了车,我不动声色无关痛痒,假装听着那和我无关的唠叨。是,我倒要看看他还能说什么,还能说多久。我们找到了SOGO门口的仙踪林。我用身上最后十块钱买了一份花生吐司。然后拿了张纸唰唰唰地写着,T有些奇怪地看着我,我写完了就把纸递给他,“我上趟卫生间。”
几分钟后我回来时他才刚刚开始看纸上的内容。看了大概十秒钟,他对我说:“我还没看完,但就我刚才看的内容来说,你是要跟我分开吗?”我低着头不看他。他热切地伸过一只手握住我的,“春树,你倒是看看我呀,你怎么了?生气了?我承认刚才是我不好行吗?我是有点太过分了。”我还是低着头不看他,我怕一看他就会有笑的冲动。这太可笑了,我在意他对我的意见和看法却根本不喜欢眼前这个人。“春树!”他握着我的手,“别分开行吗?是我错了。我……太考虑自己了。”他低下头情真意切地自责着,而我心如磐石,无动于衷。
“我爱你,春树,我不想失去你,在感情上我就只有你和我妈了。我不想失去你,你能看我一眼吗?”我没说话,继续向前走。
他拦住了我,“春树!”他委屈极了地趴在我肩膀上哭泣起来,可我的心得不到一丝感染。“我不想让你走,也许你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你没看过那部《星愿》,你不知道一件小事会改变人的一生命运的,我不能失去你,你今天走了我会后悔的,我的心会疼。我从来不说永远这种话,因为我讨厌死了那种说了永远却还是无法永远在一起的事!但我现在却必须要对你说一句话: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他紧紧地拥着我,热泪和少年的眼神粘在我的脸上、身上。而我有些茫然地站着,体会不到那种如锥刺骨的痛苦。是不是这种痛苦我曾经体会过?是不是我现在正在想念一个人?我能闻到LuLu送我的那瓶香水的味道,这让气氛变得更加别扭且尴尬。
北京的冰天雪地中,陪我说那些话的不应该是他。
“我一直特别努力地工作,我都根本不会为了我妈去放弃一切,除非她病危的时候,那我哪儿都不去,就照顾她。可是,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为你放弃这一切。”
“工作最重要。”我面色淡然轻轻吐出这句他平常最爱说的话。
“不是啊!春树,……是重要的不是工作!”
我的心如止水,我的心很平静。一切也无非这样了!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你走了我会后悔”抚平了我所有的伤痕。或者说,我麻木了?
我伸出手,擦干他的泪水,“别哭,别哭。”我稍有一丝不耐烦地喃喃地重复着。大片的雪从天空降落。
我必须让自己表现得沉痛一些,T惊奇地看着我湿润的面颊,他显然是以为我被感动了,“原谅我这一次吧。”
“我的路都是一个人走过来的!”我踩着雪大步向前走去,“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地帮过我,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地爱过我。我的父母也不是我的心理安慰,他们从来就没有理解过我。”我冷冷地走着。就像现在,虽然我对他说出这些话,可是却不相信彼此能沟通。我觉得特搞笑。也许我不想直面尴尬,我总是不想面对现实,或许是因为我的虚伪和虚荣。
“我们找一家二十四小时店再聊一会吧。”他说。
“OK”。我说,反正我已经精疲力尽,再累一会儿也算不得什么了。以前我们经常在没有末班车并且也没有钱打的的情况下到二十四小时店里坐着聊天和趴在桌子上睡觉,然后早晨再坐第一班的地铁和早班车各自回家。
我们从西单走到天安门后面的一家永和大王豆浆店,那家店的保留节目是不停地放张信哲的精选。我们在那儿呆到早上五点半。然后我们就各自坐车回家了。
回到家后我倒头便睡,我简直要累死了。我觉得和T在一起又浪费了我的时间。
“嗨,算了,春树。”LULU劝我,“T他好歹还趁一手机呢!”
都很平庸
都是一个样
长发、匡威鞋
短发、Vans
染发、超短裙
你爱的人就在里面
大街上有多少伤心人
你未曾珍惜的我不再拥有
看见你和女友走在街上
那么多无穷无尽的欲望
而我的眼睛里再也流不出泪水
跳不动舞
小吊带、Party聚会
其实T的经历不简单。他十六岁辍学,上的是中专,也是高二。到工厂给人扛梯子,经常骑好几个小时的车去买摇滚磁带。给《为您服务报》写了一年的乐评专栏。很久以后我居然还在1998年的《音乐生活报》上看到一份T的“乐迷档案”,写自己喜欢“Oasis”和“Blur”,那会儿我正喜欢盘古呢,直接把那份报纸给甩一边了。他写的年龄是“17”,还叫着原名。后来他在北京电视台和一系列地方干着跟音乐有关的打杂的工作。十八岁时玩了一年的乐队,和乐队成员一起搬到外面住,没钱就一天只吃两顿的蛋炒饭,后来觉得没前途“社会不需要嬉皮士了”放弃打鼓,进了一家音乐网站当编辑,直到网站在轰轰烈烈的经济大潮中和无数网站一起垮掉。他说在《×世代》的日子是他最灰暗最不顺利的日子,可那时T已经成为“京城乐评四大混”中年龄最小的一位了,他已经成为一个稍为著名的“御用”乐评人了!
可以这么说,T是一个很机智很投机的人,典型的现在社会需要什么我就干什么,可人家这也叫有本事呀!人家家长也不是做这个的,既帮不上也没想帮忙,所以每回看到他我就觉得他像是“70年代后”的而不是我们80年代的人!他的能吃苦、能省钱和察言观色的本事每每叫我既鄙夷又佩服。可以这么说,他的敏感不是情绪上的敏感,而是观察社会的能力,是一种“入世”的敏感!我的许多生活上的常识都是T教给我的,他教会了我怎么使月票,让我知道了末班车的存在以及夜班车和末班车的区别,给我信心,五十里地以内没有车就走回家。是谁教给我生活的道理?——是T呀!他简直是我的救星,是上帝造出来专门与我匹配的,是与我正好互补的。谢天谢地,T的穿衣还比较“80年代”,就是运动鞋、T恤衫、牛仔裤。说实话除了这个我们也不知道穿什么。
周末我和T打算去天津买一些便宜的旧衣服。
火车开过平原,白色的积雪上深深浅浅覆盖着脚印,而远方,是未被污染的一片纯白,长着树,还有远山,正午的太阳炽热而温柔地照耀着大地,一如母亲,一如情人。我的眼睛追寻着那一片似已逝去的岁月,什么也不想说,什么也不想想。窗外的平原并没有被大多数人所注意,有许多人只是在睡午觉。人和人果然不同,一些人眼里的珍宝在另一些人眼里就是抹布一团。这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只是一切来得都那么实际,打消了我的伤感。
我们一支支地吸着烟,吃着话梅和牛肉干。这是无烟车厢,却没有人对他们的行为提出异议。列车服务员推着小车来卖东西,T殷勤地为我买了一瓶果汁和一只蛋卷冰淇淋。
“听听尹吾的歌吧。”他把耳机递过来,开口说道。
我接过耳机把它塞进耳朵里,说实话我以前对尹吾的印象并不太好,总觉得他是一个小个子的忧郁男人,小个子并不可耻,可就是这样一个小个子男人还唱歌,唱的还是什么乡愁、人文、理想、飘泊,可就有点滑稽和讽刺了。可能这里面也有我的原因,我总认为稍微有点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应该是身材魁梧,长得对得起观众才是。
听了一会儿我才觉得尹吾的歌真的挺适合在火车上听的,这种小情调小别离正好和我们年轻的虚荣心所契合。
“这盘磁带刚出我就买了,我特别喜欢里边一首《请相信》的歌,当时我听了哭得……”
那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不要,不要睡去,我的朋友,路还很长,不要,不要失去心中的希望,虽然我们有梦,破碎的梦,受伤的心,也曾因光阴的流逝而痛心,也许你已经意冷心灰,也许你已经怀疑一切,可我还是要这样对你说,请相信不是一切呼唤都没有回响,不是一切损失都无法补偿,不是一切星星静止是黑夜,而不报告曙光,不是一切梦想都甘愿折断翅膀,不是一切种子都找不到土壤,不是一切歌声都掠过耳旁,而不留在心上。虽然生活不断摧毁了我们的梦想,却有一些损失已无法补偿,但是希望并为它斗争,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请把这一切放在你的肩上。”
在天津我充分体会了T能过日子的能力。因为天津的银行不联网,所以我们带来的工商卡都无法取钱。自从和他在一起一段时间后我就发现他特“背”。别人一遍就能办成的事他怎么着都得两三遍,别人不用操心的事到他手里就得出事。一来二去他也认了这份“背”了。可怕的是不背他还难受了!现在他已经活脱脱一个自己累还让别人更累的人。对此我和他妈都深有体会。当我们都已饥肠辘辘时,T提议去麦当劳小坐一会儿。“我们可以去那里喝咖啡,天津的麦当劳的咖啡壶是搁在外面的。只要有一个杯子就可以喝一下午的免费咖啡。我们还可以管他们要糖和牛奶。”这真是一个好主意。坐在明亮温暖的快餐店里,会对一切不满都释然了。天津的麦当劳还有一点非常好,那就是北京的店晚上十一点就会打烊,而天津的则晚一个钟头,会一直开到十二点。想想看,光电费就得花多少钱呢!
我们在一家二十四小时店里呆了一晚上,浑身上下的钱只够我们每人喝一碗豆浆的。窗外寒风阵阵,而屋内温暖如春。第二天脸上还留着昨天的妆,但心情还是雀跃的。晴朗的天空从来都给我清新的空气和鼓励。我们手拉手逛了劝业场和二手货市场,还有伊势丹百货等地方,没有钱我们也可以快乐。虽然做到这一点很难。但我们还是做到了。我们的心随时都是膨胀的,渴望梦想的温度和五颜六色噼叭作响的奇迹发生。任何一点的平庸和大众化都是对年轻和智慧的侮辱。
我和G还见过两面。一次是我叫他陪我去恒基买Gi的Rush香水,他陪了。一次是我们在一起吃一顿饭。那次是怎么巧立名目叫他出来的我忘了,反正他是出来了。我们坐在一起吃饭,他坐在我的对面。我有些心酸地想他再也不是我的了,噢MyGod。吃到一半他收到一个女孩的传呼,他到外面去打电话。十五分钟后他走进来,说一会儿还有一个女孩过来。我微微有些愠怒。后来那个女孩来了,坐下。穿一件曼森的黑T恤。我们大致聊了聊。她说她喜欢摇滚,对目前国内一些当红外国乐队说得头头是道。我很快放松了对她的警惕。她提到了赵平,她说一次赵平提起了我,说我特别善良(?!),之所以当初爱上我是因为我有一次跟他读一篇自己写的关于一只蝈蝈的故事,故事结尾写蝈蝈死了,而我也不想活了。当场我就打动了他。
我是写过一篇这样的东西。在我高一时。我是在床上对他读那个童话的。我声情并茂,悲痛欲绝,我知道我是在写自己,青春和热血不知不觉间悄悄流走。
我确信我爱过T。比较有证据的一点是我不是为了钱和他在一起的。
虽然现在时过境迁,钱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和重要性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更让我肯定了当初我对他的一片真心。一片真心注定的是被糟踏。谁让你没心眼呢?
我不敢肯定T有没有爱过我。但是我敢肯定他和我在一起不是出于什么好目的。或者说:他是从什么时候起不爱我了呢?这个和我做爱能喊出徐静蕾名字的甚至不懂调情和爱抚的男人,他的固执、冷漠、做作、愤怒一下子都找到理由和借口了。他目的明确、目光空洞,这个把处男身份交给我的吸血鬼。我像是发现了秘密的人,越往前走就发现得越多知道得越清楚,我的发现无不让我触目惊心、心惊胆战、血直往上涌。我决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你怎样爱我我就怎样爱你,你是萨特我是你的波伏瓦,你是牛郎我就作织女。以前我可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在我们都没钱的日子里我甚至会从家拿方便面给T吃。那些日子,可能他都已经忘了。我想最好在这之前我们还能再去上海去玩一次,这样我就不亏了。
我的思想活动都没有告诉他。他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他不知道的事我总有一天会让他知道。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时想通了这一切。我觉得快乐多了。
他是我见过的最现实(不是理智)最奸诈的一个人,我是注定要和他玩到底!
平安夜快乐
我不知道他们意味着什么 从绝望的深渊流下的泪水 在心中高耸,在眼中聚集 凝视着快乐的秋野 想着所剩无几的日子
——阿尔弗莱德.洛德.坦尼森《公主》
办公室里的同事知道了我和T的关系都异常惊讶。他们说T看上去像个小孩一样,是个热情、开朗的年轻人,根本不像是有女朋友的样子。A小姐则是一副担心我的样子。而我,还没有调整好自己的状态,总是陷入到以前的日子里,虽然这样,但我想让他们放心。已经到十二月底了,我的心情非常复杂,并且有些难受。
一定有什么是我无法改变的,要么黑夜白天会交替得这么快,一定有什么是我无法做到的。我想总有什么是比自尊重要的,总有什么是比爱情重要的。是什么呢?……
平安夜的那天,我和T走在长安街上。
“我们组一支乐队吧。”T说。
“叫什么名字?”我说。
“不知道。”T说。
“叫电兔子乐队吧。”我说。
“电兔子,电兔兔,木兔子,木兔兔,我想好了,干脆叫‘木兔兔’吧。”T说。
我乐了,这个读音太有意思了,木兔兔乐队。我一遍遍地重复着“噢!木兔兔!”
“大家好,我们是木兔兔乐队。第一首歌,《木兔兔》。”T做出弹琴的姿势,“好了,第二首歌,《兔兔》!”T又手舞足蹈了一阵,“第三首歌,《兔》!”我们大声地忘乎所以地笑起来。
当我们来到电影院时电影已经开演大概二十分钟了,电影票有些贵,T犹豫了五分钟,我看着他不说话,心想如果他不付钱买票或者找出种种理由来搪塞那我们之间就算完了。
“没辙。”他说,然后掏钱买了两张票。我们兴奋地跑进电影放映厅,摸黑走到一个稍微靠前的位置坐着。我看到有人在吃爆米花,于是我也想吃爆米花了。在看电影时不吃点什么就显得很无聊。T是一个简单的人。他把任何事都看作1+1=2,在很久以前1+1是等于2,但现在不是了,没有事是那么单纯和绝对。我跟他说我想吃爆米花。他说中场时出去买。和他说话我总是很累,一句话说十遍。也许我们俩在思维的沟通上有些问题。谁知道呢?我不想埋怨。第一部已经演了一半的电影是国产片,权当去体会电影院气氛了。第二部是在2000年大出风头的惊悚片《神秘拼图》。整部影片给人一种阴森、沉郁的感觉,精心的布景(屠宰场与地下蒸气管、码头、火车轨道……)确实在从一开始就吸引了我,而丹泽尔·华盛顿与《古墓丽影》女主角安吉丽娜的出演也不能不说是大牌。只是我认为安吉丽娜的气质并不适合演一个侦探,她身上的流浪和艺术气质不足以演一个机智、冷静的侦探。再加上影片结尾处简直太令人失望了嘛,居然是个大团圆,凶手原来只是为了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弄得前面特别渲染的悬念气氛再想起来就很可笑。
散场以后我们都不知道该往哪儿去。凌晨五点,我们很困,但身上没有住店的钱。也不能往彼此家里带人,双方家长都是那种老式的传统的家长,根本不会允许自己的孩子在凌晨时明目张胆地带回一个年龄相仿的异性朋友。
“我冷。”我跟T说,“怎么办呀?现在去哪?咱也不能站在这儿呀?”
“是啊,太苦了。要不去我们家吧。我跟我妈说‘这是我同事,今天早上还得一块去上班呢’让你先睡我们家沙发上,怎么样?”
“……好吧。”
我们在寒风中等待早班车,然后去了T家。T和他妈挤着睡他屋里的大床,我委委屈屈地睡在他们家客厅里的沙发上。在这之前还被迫清理了沙发上残留的报纸之物。T扔给我一条脏拉巴叽的花棉被,我看都不看,拿了便睡。后来朦朦胧胧之间好像看到有人站在我面前,我装作已经睡着了的样子,也确实困得睁不开眼,想来应该是他妈吧!早晨八点多T叫醒我,T的母亲给了他二十块钱,叫他到小吃店里喝豆腐脑儿炒肝去。
我们匆忙赶到单位,打上卡,倒水喝,然后趁还没怎么来人趴桌子上补眠。
T在我的日记本上写了两句话:
“我想我的二十岁就这样过去了,
可似乎昨天还在怀念逝去的十九岁。”
而我有许多需要的东西:
1、一个大的铅笔盒。
2、一个大的化妆包。
3、一个折叠的带镜子的尺子(SOGO有卖)。
4、几根圆珠笔。
5、一个手机的链子(虽然我没有手机)。
6、一个搁零钱的包。
7、一个好看一些的钱包。
8、好看点儿的笔记本。
以及一支眉笔(棕色的),一个转笔刀和粉红色的戒指。
我想要的东西:
1、手机。不要日本的品牌。
2、一块Gi的表。
3、几本杂志。我没事儿干的时候喜欢看杂志。
4、Gi的绿色墨镜。
5、一个蜜蜂型的玩具。
6、一双红色的鞋。
7、一台可以录音并且收到广播的随身听。
我知道这些东西有很多目前根本没有办法实现。我买不起,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给我买。换句话说就是我求他们他们也不会给我买。
我想采访的乐队:超级市场、二手玫瑰、木推瓜、蜜三刀、AK47。
星期天时我和紫予出去,经过一大片很长的地下通道,里面亮着灯,空气阴郁,像拍电影的地方,气氛简直棒极了。
就这么度过
“我们缺乏的是心与心的交流。这么长时间以来,我最快乐的时候是以前打电话的时候。”T对我说。
我真有一种过电的感觉。他把我想说的话说出来了。是啊,他已经把我看得像小溪一样清了,他凭什么爱我?在他的眼里,我缺点无数,自私软弱,也不成熟。那你凭什么还爱我?找个合适的不行吗?
“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你了解我?”
“旁观者清嘛,就像你有时候经常能看到我身上的缺点而我自己并不知道。”
我哑口无言。这么简单呀?
他还在说什么,而我像什么也没有听见。终于他说完了,我将食指上那枚戒指脱下来,用最快的速度把书包里我的东西拿出来,然后一言不发地抱着书本就往外走。
他呆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然后手忙脚乱地收拾桌子上的东西:戒指、墨镜,绒线帽,杂志,书包,甚至还有一块早上他给我买的德芙巧克力,都被我盛怒之中扔在了桌子上。
爱情?爱情是什么?既然我无法回答也无法面对,我就只有找到真正的自己,那么就是我太厌倦这样的日子。心与心的交流?太可笑了,我要笑死了,这个问题我天天想,却让他问了出来。我并不是三陪小姐,他也不是大款,那我们在一起一定要是有目的的。那么是什么目的呢?既然不是为了身体的目的,那么是为了感情吗?我虚伪得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怎么能给别人一份清醒且明确的感情?这就是我的疑问,这就是我的迷惑。
他冲出来,喊我的名字:“春树!”我毫不理睬,他向前走,我知道,坐上地铁然后到了家里就自由了,就安全了,我向着自己的目的地——那座地铁站走去。
如果一切都是这样的,爱情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一切都是如此枯燥乏味,那么青春和美丽还有什么价值,如果一切正如眼前正在经历的一样,春天又有什么特别,生命又有什么不同,不要告诉我这就是生活,如果这就是生活,如果以后我每天都必须日复一日经历这样的生活,我那带着渴望的心又该如何跳动?
我本不是一个成熟的女子,又怎能了解成熟女子的心事?我本来就不拥有。
从小我就认为自己是个不平凡的孩子,我是我们村子里最漂亮最聪明最有才华的姑娘,我从小就预示着自己总有一天能走出村子。我要比别人做得都好,我要得到我本来应该得到的。
没有激情的爱情不是我的爱情,我们的爱情建立在多么奇怪的基础上,工作,理解,友情?
我讨厌那个天真的自己。我讨厌那个不懂世事的自己。我讨厌那些纯洁的年代。纯洁是狗屎!纯洁什么也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东西。我好有紧迫感啊!我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不会,我的未来呢?我的明天呢?谁会在意?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我要学好英语,我要练习吉它,我要组乐队,我要写诗,我要死,我要死,我要死……
我和T的爱情分几个阶段,比如柔情蜜意期、怀疑期、麻木期、心照不宣期之类。这中间也有短暂的放弃——只有半天时间。T总是充当锲而不舍的角色,给我打电话,狂呼我,到楼下找我,写信给我,在楼道里留言……我知道他的想法,所以也没有必要点破它。
圣诞节,玛丽寄来一张卡片,上面只有一句话:圣诞快乐。世纪末已经离我们远去,成为似曾相识,我们对于天真、永恒及幸福都不再确定。
一个世纪都过去了。所有的一切都不再存在了。
往事我早已记不起,我的心平静极了,我决定彻底放弃了。
这时代的晚上,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过去了,上一秒和下一秒并没有什么区别。
结束了
回到家时只见我妈坐在沙发上,我爸站在我屋门前瞪着我,眼睛已经变成了熊猫眼,这确实吓了我一跳,我又有点儿想笑。“你干什么去了?”他们说。原来我点的那根蜡烛爆炸了,玻璃被炸碎了,而且我攒在那儿的一大堆肯德基的塑料玩具也肯定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我能想象到蜡烛爆炸时的情景,我的玩具与摆放在暖气板上的披头士月历和朋友寄给我的明信片一同消失,而且还差点引起全楼的火灾。这时我才猛然领悟到楼道里的烟味原来是缘自这里。整个屋子都变黑了家具上还残留着黑色灰烬和消火栓喷后的白色粉沫。我墙上的海报则因为沾了一层灰而显得更鲜艳,更怀旧,我的Courtney Love、Cure、黑白Geeny香水广告,以及大幅的80年代的Kiss me……真是歌特到家了。
“我是给呛起来了,不一会儿就听到你屋里‘哄’地一声,等我和你爸起来时,烟都快冒到客厅来了。我告诉你,这件事,算有两处叫侥幸,一是发现得早,要不然我和你爸还有你弟,我们三个都要烧死了;还有就是万幸火没烧着窗帘,要是烧着窗帘,再把全楼都引起火灾,就谁也救不了你了。”
我一字不动地在电话里给一个人讲述了这件事,“我妈说要不是他们发现得早就都要给烧死了,但我发现听她说这些的时候我的心一点也不疼,也许我宁愿事情会这样。我曾经看过一个日本影片,说的是一个小孩点燃了房屋,伪装成失火现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