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3个月前 作者: 董晓磊
    以前有一故事说,一只笼养的鹦鹉某一天找到机会越狱了,主人很伤心却也无可奈何,只好把笼子挂阳台上缅怀。孰料几天后丫自己又飞回来了,一边拼命在槽儿里找食吃一边叫:“回家啦,回家啦。”


    其实很多时候,人比这只犯贱的鹦鹉也强不到哪去。高三那年我累得不行了的时候就对杨琼说,“妈的没法混了。孙子才考大学呢!”过一会儿他再回头看到埋头狂学的我时就忍不住笑,“这孙子……”那时候学校狠啊,借加强管理为名千方百计折腾,分快慢班,实验班,试点班,提高班……班里再不时换换座位,搞得人心惶惶,一有风吹草动就狂找关系,比着往领导家里送东西。


    那架势哪是拿我们当学生啊?分明是一屋子小摇钱树!大学也不过如此,上次看报纸,有关方面明确表态:要把高等教育向产业化发展。郁闷啊!还嫌不产业呐?已经一十足的商业机构了!算来全长春除了一汽就属J大带动的就业机会多了吧?没有我们这批莘莘学子东北的失业率又得翻翻儿了吧?看看后勤那群强盗,一瓶矿泉水,我在校外超市买也就一块钱,在校内卖过两块二。服务态度还贼恶劣,动不动板起一张臭脸,“我们是为学生提供方便的,嫌贵上别家儿去!”靠,你倒是打开校门让人家进来促销啊!你以为谁想看你啊?


    牢骚归牢骚,生活一如既往地进行着。现在的我浪子回头,悬崖勒马,重新开始了一天十六个小时的苦读生涯,并在床头悬挂字幅:“书中自有颜如玉”聊以自勉。许主席对我的转变十分赞赏,并自愿陪同辅导,低声下气地十分乖巧。学了半个月,他说要带我放松一下,我俩一起去逛街。街上明显冷清了,但好吃的都还在。一路上经过无数让我动心的小店:胖丫糖葫芦啊,翠花炸豆腐串啊,还有路边大爷烤得香香的金黄的地瓜啊……让人甚是心驰神往。


    许同学不断地推荐着各种香气诱人的小吃,要不是我目的明确还差点被这厮的小恩小惠收买了。不过他也有弱点,一到卓展就草鸡了,麻着爪进不是退不是一脸拘束像个小村姑,局促不安只想去看小电器。在我看来这倒是可以原谅的,卓展实在不属于学生的消费层次,连老马那种腰缠万贯还常闹经济危机的月光女神都不敢轻易逛这里的专柜,还给这儿起了个名字叫“励志楼”,即一看商品标价就会让我们立志图强,发奋赚钱之意。我敢隔三岔五进来的勇气全仗着脸皮厚,干转不花钱之流。那天换季促销,全场打三折,我抢到一件艾格的小衫,兴奋得两眼放光。付帐时老许在一边期期艾艾地看着,也不发表意见。我问他,“好看吗?”他就苦着脸点头。我心里忽然一沉,只顾着自己高兴,忘了老许是贫困生的,他父母都务农,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妹妹,经济负担很重。吴宗宪说:“我喜欢看女孩逛街的样子,却痛恨她们刷卡的嘴脸。”眼下我这副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嘴脸想必是老许所痛恨的吧?


    中午我们到联合书城逛了一圈儿,长春的书店还是很有名的,而且态度极好,不买也可以可着劲儿地看,以前我一个人来的时候喜欢抱着书坐在书架旁的小休息台上看到头昏眼花,尽兴后再取两本精华带回去。闻着清新的书香,摸着崭新的书页,那种感觉非常之爽。今天是周末,人还挺多的,休息台全被人占着,我取了一本站着看的十分投入,左脚酸了就换右脚,右脚酸了再换左脚。许磊上上下下绕了几圈,拿起几本翻翻又都放下了,他平时好象没有看课外书的嗜好,我印象中他床头除了课本就是几本《中外名政治家传记》之类的了,这类书我是打死也不动的。


    呆了一会儿他开始沉不住气,“咱们走吧?”


    “等会儿等会儿,马上。”


    没两分钟又来唧唧歪歪,“好了吗?”


    我正看得投入时被打断,感觉像身边飞了只苍蝇一样闹心。我沉着脸把书拍在柜台上付了帐,心想真是瞎了眼,怎么把这个东西带这儿来了?


    出门后他还没有觉察到我的情绪有变,一厢情愿地介绍对面一家很有名的火锅店,说料很好真的很好。我随着他进去,他很殷勤地帮我夹这夹那,我一言不发地吃,吃到一大半时我借口上厕所到台上把帐付了。老许自己也不知道什么地方做错了,惴惴不安地看着我,见我掏钱立刻飞奔过来抢着买单,我“啪”的一声推开他的手,动作很大。


    老许看着我,怔了。


    回去的路上老许明显沉默了许多,我心里也觉得闹得慌。好好的,这成什么了?回到七苑楼下我拉着他的袖子,“你等等。”飞速上楼把自己穿嫌长的那件大衣拿下来,“谢谢你陪我这么多天,这衣服我穿不了,白放着可惜的,给妹妹寄过去吧?”


    老许脸隐在黑暗里,看不清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因为努力让自己显得从容反而有些做作,“晓蓓……谢谢你,我心领。但我怎么能要你的东西呢?我什么都给不了你……可是你要等我啊,你等我,我会为你……”突然他俯下身来,在我额头轻印一吻。


    我傻在原地不知说什么好,嘟囔了几句客气话反而听起来很疏远。夜风中我黑色的外套鼓得满满,像一只呆呆的傻鸟。人说良禽择良木而栖,我只道好男人已是女人的白日梦,谁知天无绝人之路,竟给我留下全世界最后一个纯情少年。是该冷酷到底?还是安身立命去找一个有大饼和老公的地方安度晚年?神啊,请给我一个说法。


    回去收衣服时我意外地在箱子里摸到一个硬物,掏出来看是一只打火机,ZIO的飞行系列纪念之一,我回送他的圣诞礼物——那条手链实在太贵了,让我汗颜。


    还礼的时候我在淡银的信笺上写了两句诗:"感君千金意,惭无倾城色。"他一把将纸条塞进口袋,湿湿的掌心捧着我的脸说,"傻姑娘,你就是我的倾城绝色,我爱你。"


    月光下他长长的睫毛,足以让我流连一生的痴情。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年轻的誓言,有多少可以信赖?


    银灰的金属外壳在月色中散发诡异的幽蓝灵光,这是杨琼的最爱,一直使用到底,分手那天落在我家,他没来取,我也没去送。坚硬冰冷的打火机握在手里只觉得冰手,却终于握出了一手的汗。


    “……不想再问你,你到底在何方?不想再思量,你能否归来么?想着你的心,想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


    OnenightinBeijing,我留下许多情。”


    暗夜的歌声渐行渐远,我把平摊的手掌慢慢倾斜,看它一点点滑落,滑落,终于啪地一声坠入黑暗。


    十六岁时,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会嫁给他。


    现在我也不过十九岁而已,十九岁,已经无力去相信爱情。


    我靠在楼顶的水泥墩子上,忽然全身瘫软。我累了。


    拨通许磊的电话,“老许……你在哪儿?我……”


    老许听起来很为难,“我在开会呢。辅导员临时通知的……全院的班长全在的。”


    “一会儿能完吗?开完出来好不好?”


    “一会儿还有个党支部会……”


    我摔上手机翻盖。


    “靠!”


    用熊猫的话说,我是一个地道的事儿妈。尽管我年龄不大,还不够做谁的妈,长期以来我一直在寻找一个奋斗方向。上大学前大学就是我的方向,上来以后发现不过尔尔。但还是不吸取教训,继续寻找一个生活的理由。也许这些理由在别人看来都是很愚蠢的,就像我们看一头猪,也许它也努力想搞明白自己生活的目的,但我们知道它就是用来炖粉条的,可是它不知道。


    我妈给我的最低要求是考上硕士研究生,为此他们两口子可以吃糠咽菜砸锅卖铁,至于学什么她倒无所谓。这个糊里糊涂的要求就成了我的长远目标,我的近期目标是尽快卖字,挣点路费好在五一出去玩一趟。我用学习填充自己的空虚,学习确实会带来快感,郁闷时与其依赖一个危险的肩膀,不如去做微积分忘掉心里的伤。在阳光明媚的时候我的心情多半是好的,会想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比如晶体光学,比如实验报告,比如事业,比如未来,只是能让我驻足的东西实在太少,有一次一个江南的网友向我描述乌庄的样子,听得我只想赶紧去租一条船漫游江南。但也只是三分钟的热度,我一直清楚地知道,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需要怎样的努力才能有资本在未来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杜韵给我打过一次电话,电话里的她沉着冷静像个大姐姐的样子,说要走了,找到工作了,向我道别。


    “是么?那你保重,一路顺风。”


    “晓蓓……”,杜韵的声音变得忧伤,“丁鑫好吗?”


    “他挺好的,找了个韩国妞泡着,我还指望他拉我一吧呢。”


    杜韵没说什么。


    韩国妞纯属胡扯,是丁鑫自己瞎编的。


    我听丁鑫说,杜韵的工作是陈魁他爸安排的,在一家制鞋厂不知道干什么。我听得几乎把下巴掉下来,“她不是学勘察的吗?”


    “是的,学勘察的女生不好找工作,她一个本科生也没什么特长。也好,本来纳鞋底就是中华女性的传统手艺,好歹是份正经工作。”


    丁鑫一边说一边笑,“妈的,四十岁以前绝对不结婚!等老子事业有成了,凭我这么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我赶紧打断他,“是是是,你就是人称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树梨花压海棠,人称J大小淫虫的丁鑫是吧?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我想,丁鑫不是那种儿女情长的人,尽管他的个人资料现在写的是:“昔日的爱情,已被格式化;现在的爱情,该页无法显示或暂时不可用;将来的爱情,内存严重不足,请关闭部分程序后重试……”看着是一副我心依旧的样子,但要说到守身如玉,就凭他?还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事实上他也并不避讳,他告诉我,现在还是有床伴的,是个老留学生,比他大几岁。


    “唉,不和你说了,再把你给教坏了。”


    我心想,他妈的你这种人就应该被踹。


    这两天正开招聘会,我上校园网一查,看到无数姐妹们的血泪控诉。用人单位的偏颇,同学的歧视,老板的骚扰……看得我心里一寒,靠,怎么都到这地步了?


    不行不行,我得做准备了。要不然下半辈子岂非要喝西北风过日子?风花雪月的事权且放一放吧。


    我这么物质的女人,当然不想挤进失业或待业青年的大军中。我想要华居美服想得理直气壮,上小学时我妈经常对我“洗一次碗给五毛钱”这类充满创意的建议惊讶不已。我爸总教育我小小年纪不要耽于名利。


    其实我对名不感兴趣,就认得利,见钱眼开是我的一贯作风。


    我不喜欢学习——课本上的知识,但是我很早就认识到了钱这个好东东的无限魅力,也明白用知识换资本是我最好的选择,所以我无怨无悔,寒窗苦读十余年,只因书中自有黄金屋。


    面包与爱情,我永远不假思索的先选面包。


    爱情只要有荷尔蒙就能分泌,没有面包就没有荷尔蒙载体。推论是:没有面包,爱情会饿死的。


    反之则不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的财迷不下于我的花痴。


    我剪掉了长发以示自己发奋图强的决心。在理发店看那千丝万缕一把把掉下来时,心里有受虐般疼痛的快感。它们曾经是我的宝贝,彼时我一丝不苟的爱护着它们,洗护都很到位,所以我的头发很好,乌油油的清爽无比,深得伊人的喜爱。只是我的头发太硬了,做物理实验时测头发丝的直径,我的数据最大,老师笑,“怎么这么粗?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啊。”


    头发硬的女孩子厉害?也许,我妈曾说,虽然她的宝贝女儿已经长得花儿似的了,她还是觉得如果我是男孩会更合适一些。可能是眉毛的缘故吧?微浓而且有明显的眉锋,好在有一双看来清澈见底的眼睛和微微上翘的睫毛,才掩饰住那眉锋的锐利。从小我就是争强好胜的人,虽然看起来只是一个乖巧的小女生。我小的时候身体发育极慢,一直是全班个头最小的孩子。一个小不点儿要维护自尊需要比常人更大的努力吧?总是有淘气男生抢走我的帽子,在他们的手里传来传去,总是有人尖声打着呼哨,给我起难听的外号——每个外号前都必加一个“小”字。连数学老师都习惯地对站在黑板前手足无措的学生说,“白长那么大个子!让小豆豆给你讲吧。”这时我其实非常愤怒,谁是豆豆?我不叫豆豆啊!


    初中时看到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我如获至宝地抄下:“我承认我比你们矮一个头,但是如果你们因此而嘲笑我,那么我将砍下你们的头,消除这个差别。”


    我的偶像是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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