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新婚 甜到骨头里

3个月前 作者: 池秀贤
    “您好!这里是姜仁旭,徐筠曦的秘密指挥部。我们现在可能正在流浪或旅行途中,总之不在家。如果有事,请听到嘟声后留、留言……”


    这段话仁旭已经录了十几遍了,可是这次的声音还是发颤,在一边观看的筠曦啧啧作舌表示寒心。


    “怎么搞的?你不就是干这个的嘛,怎么还是回回出错?都几遍啦?你上次邮给我的磁带就好像录得不错哎?”筠曦斜着眼挑剔道。


    仁旭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说道:


    “人家本来就没录过几次嘛,你哪里知道,上次录了二十几遍呢!再来一次吧!再来一次!”


    仁旭认真地录了一遍又一遍,感觉就像在最后一次给筠曦录音。


    “这次你要是还搞不定,下次干脆我来录好了!”


    “哎,那怎么行?”


    在那次浪漫的求婚后大约四个月时,即12月24日飘雪的圣诞节前夜,徐筠曦和姜仁旭结婚了。之前,曾有朋友建议他们最好等到春暖花开的五月份再结婚,“干吗非要在大冬天结婚?难道已经搞大肚子了?”,朋友戏谑地说道。


    那些天,筠曦以闪电般的速度到处打听哪儿有各种生活用具齐全的出租房,这可把明芝给气坏了。


    “你不是说讨厌结婚吗?怎么这会儿又不啦?羞不羞呀,徐筠曦?你干吗突然这么着急把自己嫁出去?”


    记得筠曦和仁旭当初闹分手时,明芝还好言相劝过筠曦,劝她务必再跟仁旭好好谈谈。可她着实没料到筠曦这回来了这么一个大转弯,真不知道那姜仁旭到底使了什么招儿,竟然让一向固执的筠曦有了如此大的改变。


    “你,难道真的有啦?”明芝将声音压低一半,“居心叵测”地问道:


    “说什么呀!”,睁大兔子眼的筠曦赶忙否认,“你这结过婚的女人就这么看纯洁的我们?你以为我是你?”,本来她还想加上这句来着,可是筠曦担心朋友伤心,于是另外说道:


    “我就是想每分每秒都跟他在一起。”


    筠曦坦白地告诉明芝,既然她已经决定跟仁旭结婚,那么,继续耽搁下去显然是在浪费时间;她想跟仁旭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生活,想时刻陪伴在他身边。


    “两个人的生活,总比一个人孤孤单单好吧”。


    筠曦直率的回答,令明芝脸上阵阵发热。她本来还想说点儿什么,但最后还是忍住没说。这话说的没错儿,两个人想在一起生活所以才会结婚,但婚姻本身比想象中要复杂和麻烦许多,只是她知道,那一刻的筠曦和仁旭还体会不到这一点而已。


    ~★☆★★☆★~


    没想到两个人一起录一段主人不在家的电话留言,竟然比仁旭单独录制还费事儿。其实,他们哪里知道,这不过只是一个开头。婚后的生活,远比单身生活更花费精力。


    “我都是从下往上挤牙膏,这样才能一滴都不浪费哦。仁旭,从今天开始你也要跟我学!”


    其实,一直以来,仁旭从来都没想过是应该从中间挤还是应该从下往上挤。不过,为了尊重妻子,仁旭还是痛快地答应了。此外,筠曦还要求他用完马桶后务必盖好盖子,以及进浴室之前必须敲门等等。这是因为有一次,仁旭没有敲门进到浴室里时,正巧撞见筠曦用剃须刀刮腿毛的样子,从此家里便多了这么一条“规定”。


    “哪怕让你撞见我光着身子洗澡都无所谓,可就是不能让你看见我刮腿毛的样子!绝对不能!你不知道女人比男人要敏感许多吗?听见了没?你这个家伙”


    此后,仁旭又为此吃了多少苦头,连他自己都不愿去想了。总之,为了保持婚姻幸福美满,他吸取了一个教训就是:把妻子的话当成“圣旨”一样对待。此外,家里的“规定”还包括他们俩哪个睡床左边、哪个睡床右边以及早晨看报纸时谁先看体育栏等等。


    两个人制定的“规则”越来越多,但他们并不为此感到厌烦。因为,逐渐适应规则这件事本身,令他们感到愉快。


    “怎么样?合你的胃口吗?”


    吃晚饭时,仁旭正把一大羹匙泡菜汤放进嘴里时,筠曦忐忑不安地问丈夫饭菜是否好吃。虽然结婚前她自己租房住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可由于不太喜欢下厨的缘故,她做的饭菜一直都不大好吃。仁旭听见妻子的问题,赶忙伸出大拇指连声赞叹道:“嗯,好吃!好吃极了!”


    听见丈夫夸奖自己的厨艺,筠曦的脸上立即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


    “嗯,当然啦!泡菜汤是我的拿手好菜嘛!”


    “哦,是吗?做这汤有什么秘诀吗?”


    “嗯,这可是超级机密哦!不过我决定只告诉你一个人。首先呢,炒泡菜时不要放猪肉扇贝什么的,最好放一小罐金枪鱼一起炒,然后……”


    筠曦以前租房住时,很少炖泡菜汤什么的。因为她不喜欢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吃饭,而喜欢像现在这样,做好之后有个人陪她一起吃。事实上,仁旭对筠曦做的泡菜汤也比较满意。虽然他知道筠曦忘记放大蒜了。反正洗碗是他的活儿,大不了待会儿洗碗时,再趁妻子不注意,往汤里放点大蒜就行了。


    不料,从那天开始的两周时间里,每顿饭都是泡菜汤加米饭。最后,仁旭只好请求妻子改善一下饭菜的质量,当然,用的是尽可能婉转,不伤害到妻子自尊心的语气。


    “老婆,能不能把你的绝活儿适当地扩大一下范围?比如说汤也分大酱汤、鲜鱼汤、海味汤什么的,有好多种汤呢。”


    当然,筠曦也不想喝一辈子的泡菜汤。沉默片刻之后,她开始往签纸上分别写字,写完后把便签纸扔进了一个巴掌大的盒子里,然后把盒子伸到仁旭面前并说道:


    “我写了几个菜,你随便抓一个吧!到时候我会尝试着做一下!不过暂时还不行,因为我最近挺忙的。”


    仁旭的职业是电台工程师,而筠曦的工作主要是为美术工作室构图,间或也去高中教教美术,就她的职业而言,她的做法并不奇怪。虽然仁旭也担心这道新菜搞不好又得吃半月以上,可泡菜汤现在他是真的吃怕了,只要现在一提到“泡菜汤”的“泡”字,他的胃立刻就会条件反射地反酸水,所以,尽管他也产生了新的担心,不过毕竟也产生了新的盼头,后者显然比前者更为重要。想到这里,仁旭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张便签纸。然而,就在他笑逐颜开地展开便签纸时,表情立刻凝固了。只见便签纸上写着几个字:泡菜汤。


    跟仁旭一起看纸条的筠曦,一瞬间哈哈大笑起来。


    “看来你是逃不过泡菜汤的手心儿啦!哈哈。”


    “哪有这个道理嘛!既然是升级菜单,候选名单里当然不该包括泡菜汤啦!不行,咱们得重来!”


    “哎哟!哪有你说的这个理儿!愿赌服输,愿赌服输!嘻嘻,你应该谦虚地接受命运……啊,不行!”


    筠曦正在调侃一脸哭相的丈夫时,发现他正欲展开盒子里其他便签纸,于是拚了命似的阻止他这么做。可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她抢过盒子之前,丈夫已经迅速扫了一遍便签纸上的内容。


    “这是怎么回事儿?泡菜汤、泡菜汤、泡菜汤……哎呀,怎么全是泡菜汤?啊!徐筠曦,你这个大骗子,原来是你玩赖!”


    “嗨嗨,小气鬼!就这点小事发什么脾气呀?好吧,今天我就特别关照你一下,就给你做个泡菜炒饭吧!”


    看着仁旭快要气死似的狠狠盯着自己,筠曦向后倒退两步,故意用大发慈悲的语调刺激仁旭:“要不,给你来个咖哩饭?体验一下好久没有体验过的印度料理的感觉?嗯?嗯?嗯?”


    咖哩饭是印度料理?虽然这说法没错,可不知为什么,仁旭此刻就是觉得有趣。


    “该不是三分钟咖哩饭吧?”仁旭强忍住笑,假装严肃地问道:


    “怎么可能啊?我做的可是添加足够份量土豆的徐筠曦牌咖哩饭!”


    很可能今后一闻到咖哩味就恶心,仁旭心想。不过此刻,他实在管不得那么多了,于是便心情愉快地点了点头。


    奇怪,无论是放香油的泡菜汤,还是添加足量土豆的咖哩饭,假装聪明的妻子给他做的任何饭,都能使他开心不已。仁旭也知道,任何人看到这样的自己都会笑他是傻瓜,但是无所谓。他只是开心,因为他觉得自己太幸福了!!


    ★☆★★☆★


    当然,“傻瓜”也不可能每天都过得开心。当筠曦已经学会做其他七八道菜时,他们夫妻经历了历史上的首次吵架,而导致这次吵架的“罪魁祸首”居然是“礼拜天”。


    “难道我是寡妇?凭什么一到礼拜天你就撇下我一个人出去?太没良心了!”


    在仁旭看来,怒气冲冲的筠曦就像是一只小羊羔——一只一边咩咩叫一边目光锐利地盯着对方,随时准备用蹄子上的利爪抓破对方的小羊羔。面对这样的妻子,仁旭也一改往日的好脾气,表情冷冰冰地反驳道:


    “又不是每周都出去,不就是两周一次嘛!你以前就知道我这个习惯,干吗偏偏今天跟我过不去?”


    每到日历上显示为红色的公休日,仁旭多数情况下都会背着录音设备离开家到室外录音,比如孩子们的笑声、各种风景的声音以及鸟儿鸣叫的声音等等。这已经成了他的一个习惯——不,用“习惯”二字还不足以表达其程度,应该说——已经成了他的生活内容。


    结婚以前,筠曦好像还能理解他这一点,有几次还跟他一起出去来着,这在结婚前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可是跟仁旭一起住了四个月之后,原本觉得很自然的事情,不知为什么忽然变得别扭了。尤其是,当她听见仁旭竟然如此作答时,顿时很生气地说道:


    “你的心都变了,真是越想越没劲。我们好不容易才能一个月聚四天,你干吗要变成一个月只能聚两次!我要是出去,当然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才出去!可是我现在想让你陪着我!”


    “那你就准备一下,跟我一块去好了。”


    要是在平时,筠曦肯定就这样妥协了。可不知为什么,她今天就是不想听他的话。难道主导权总在他手里?


    “就不!凭什么我想和你在一起,就必须顺从你?今天你顺从我,待家里别出去。”


    “今天我是跟台里几位大哥一起出去啊,筠曦呀,你就饶了我这一回吧。下周,下周一定跟你待一整天好不好?哦,或者去看看丈母娘也可以,所以……”


    筠曦的脾气本来就比老黄牛还犟,谁知仁旭在这点上丝毫不逊色。听见仁旭的回答,筠曦的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说的不是下周,是这周想跟你在一起!还有,凭什么下周去看那女人?告诉你,结婚那天,我就讨厌你自顾自地喊她丈夫娘!”


    筠曦所说的“那女人”,正是仁旭所说的“丈母娘”。仁旭想把这句话弄明白,看来还需要一点时间。熟识的朋友们都知道,仁旭是出了名的“小绵羊”,也就是说,他从不轻易发脾气。不过有句话说的好,“好脾气的人发起火来能吓死人”,仁旭当然也不例外。当他听到从筠曦嘴里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时,他立刻双眉紧蹙,变得严肃起来。


    嘟嘟!嘟嘟!嘟嘟!危险!危险!危险!


    “我的确很喜欢你,可是我讨厌你有时说话太随便!难道你还是小孩子不懂事?怎么能那么轻易说出‘那女人’这几个字体?!不管怎么说,她毕竟是生你的妈妈啊!”


    说得多一点,仁旭也就一年发一两次火,所以此刻,筠曦倒也不是一点都不害怕。然而就在刚才,仁旭用刀子一样的话刺痛了她唯一的“软肋”,这是她绝对不能容许的事情!无论她有多爱他!于是,她硬挺着头,将声调又提高八度,用异常尖锐的语调说道:


    “怎么?生了我就该让她以母亲的身份出席我婚礼?可我就是讨厌她怎么办?好,好,讨厌大不了不见面。我告诉你,现在!我已经没心情让你陪我了,所以你给我滚出去!出去搂你的录音机过日子!有脸就别再回这个家!”


    ★☆★★☆★


    仁旭和筠曦历史上第一次吵架,大概冷战了48小时左右。48小时过后,仁旭决定亲自结束这种局面。说实在的,直到他决定和解的那一刻,也并不认为自己错到了该被妻子冷落的地步。但是,他实在不愿意两个人继续冷战下去,更不能忍受筠曦因生气而拒绝和他说话。所以,他的忍耐极限终于在双方冷战48小时宣告结束。


    周二晚上,仁旭急匆匆下了班,然后推着一辆自行车到小区公共汽车站等筠曦回来。


    “哟,晚了哦!”


    当筠曦下车的一刹那,发现车站旁停着仁旭的自行车时,一丝欣喜迅速浮现在脸上,但仅仅0.05秒之后便迅速消失。在这0.05秒的时间里,筠曦已经意识到她和丈夫的冷战已经结束的事实,所以她立即擦去了那一抹高兴的神情。仁旭觉察到那一丝欣喜,暗自嘘了口气,然后笑着拍打自行车后座说道:


    “好久没骑自行车啦!过来,我载你!”


    “谁用你载!”


    筠曦皱着眉,好像在说:“我还没消气呢!”。她故意不看仁旭,自顾自地朝家的方向走去,仁旭见状,赶忙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她。


    “我说,前面那位漂亮小姐,你倒是看看我呀。”


    “……”


    “筠曦呀,我认错还不行吗?别生气了好不好?”


    此时正是下班时间,黑暗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一个啪嗒啪嗒在前面走的女人和一个推着自行车从后面追的男人,引得路人纷纷侧目。尤其是,男人还一面追一面喊“筠曦呀,筠曦呀!”,不禁让前面的女人羞红了脸。


    “吵死了!没看见人家都在看我们吗?”


    “你要是不喜欢,就赶快上来呀!小姐,哎哟,跟自己老婆约会怎么还这么难?”


    在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筠曦终于坐到了自行车后座上。为了不从飞驰的自行车上掉下来,她只好从后面抱住了丈夫的腰。此时,正值冬末春初,空气中的风虽有丝丝凉意,却也吹得人酣畅淋漓。因为还没有完全消气的缘故,筠曦问不出那句话来,却在心里一个劲儿地嘀咕:约会?他要带我去哪儿?


    ★☆★★☆★


    “哪儿呀?这里?”


    “当老师的怎么那么说话?你应该问‘这是哪儿呀?’才是!这儿不是公园嘛。”


    “谁不知道这里是公园!我是问你干吗带我来这里?”


    把自行车停好之后,仁旭说道:


    “这儿视野开阔,现在也没多少人,多舒服呀。”


    “什么舒服?”


    “像约会呀,吵架呀,和好呀之类的事,必须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才行啊。”


    仁旭一边说,一边把手伸到夹克兜里往外掏什么东西。


    “你兜里的东西还真不少,上次是火花,这次是?”


    仁旭直愣愣地答道:“闹钟。”


    “谁不知道这是闹钟,我是问你干吗这时候让我看这个?”


    仁旭把指针往回调了半小时,应答道:


    “现在是七点半,在八点以前的半小时内,你可以尽情说你想说的话!不管是骂我还是其他什么,总之随便你说。我怕在家你说不出口,所以才特意带你到这个地方来。好啦,来吧,快点说呀!”


    “……“


    “等你说完再给我十分钟,然后你再接着说半小时……就这么定啦!快点呀!”


    筠曦不明所以地盯着丈夫,大约过了五秒钟,然后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


    “上次吵架时你不是问我你是不是寡妇吗?好,现在我也想问问你:难道我是没有老婆的光棍儿汉?这些天回家,你干脆都不让我看正脸,连句话都不舍得跟我讲,更别提跟我拉手了!你是不是打算就这么把我给晾干?要是这样,还不如大声骂我让我更好受一些呢!我们俩,别再冷战了好不好?嗯?嗯?嗯?”


    要是有人恰好在那一刻经过公园的话,说不定就会听见他们在凉风习习的公园里拌嘴呢。这个和解的过程已经无从知晓,总之,两小时过后,他们已经骑车回到了家里。当天晚上,为了纪念两人和好,仁旭亲自下厨做了顿晚饭。事隔两天,筠曦也主动吻了丈夫,作为对丈夫的奖赏。起初两人只是接吻,接着拥抱在一起,最后羞怯地滚到了床上。他们深情地凝视着彼此,接着,在这张只属于他们两人的床上,仁旭开始轻柔地亲吻筠曦的脖颈、锁骨等处,那灼人的热吻几乎令筠曦无法呼吸,心跳快要停止。要是这番情景让明芝那家伙看见,指不定她会怎么笑话自己呢,或许会不怀好意地问她:“嘿嘿,不错吧?”。


    说真的,筠曦至今还未体验过小说和电影中所说的那种欲仙欲死的幻觉,因此还不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儿。不过,在这个与仁旭共浴爱河的瞬间,当仁旭温柔的手像春风一样轻抚自己时,她顿时心神澎湃,身体也逐渐变僵硬起来,她喜欢这种感觉。


    “舒服吗?”


    当仁旭略带沙哑的声音传过来时,筠曦娇羞地“嗯”了一声,然后不知不觉张开了双腿。对于两人合而为一,对于仁旭进入自己的身体,她至今仍感到陌生和羞愧。即便如此,她仍然喜欢在那一刻,他们的心脏和着节拍一起舞动的声音,也喜欢做爱结束后,自己身体所感受到的温热的感觉。


    “要是以后你变成大肚滚儿,我非得好好饿饿你不可。”


    筠曦胡乱敲打着仁旭光溜溜的结实的腹部,顽皮地说道。仁旭噗哧一笑,转移话题道:


    “你说咱们要几个小孩好呢?”


    这个问题筠曦以前曾经想过,所以立即回答道:“两个,两个像你的小孩。”


    两个孩子最好都像仁旭一样,长着一张笑眯眯的既漂亮又清纯的脸蛋儿。想到两个孩子喊自己“妈妈”,筠曦已感到无比的幸福。不过听到这话,仁旭却摇了摇头。


    “不,还是要三个吧!一个像你,一个像我,一个既像你又像我,我想要这样的三个孩子。”


    “才不呢!要是不小心生了一个跟我一样性格乖僻的孩子,那可怎么办?”筠曦立即正色表示反对。


    听到这话,仁旭忽然将妻子揽到怀里,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口,微笑着说道:“我还巴不得呢!孩子要是像你,那该多好看哪!”


    筠曦忽然想到,仁旭表达爱的方式怎么会这么自然呢?他总是很自然地抚摸她的头发和脸颊,也常常对她说“我爱你”。他爱她,就像活着那样自然。筠曦自从八岁之后就再也没听过有人说爱她,所以,即使现在有人抚摸她,她也会有不知所措的感觉。而仁旭之所以能爱得如此自然,大概是因为他是在爱的呵护声中长大的缘故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筠曦非常希望将来的孩子都像仁旭一样,有一张既亲切又好看的面孔,还懂得如何接受爱以及如何爱别人。想到这里,筠曦的体内忽然涌起阵阵渴望,于是拽着丈夫的胳膊,引导他进入自己的身体里。


    “筠曦,筠曦,嗯嗯,筠……曦。”


    “啊,啊,是我,是我,仁旭,呃啊,啊啊啊!”


    当仁旭终于喷射出生命之精华时,筠曦透过他的双肩,望见漫天繁星正发出璀璨的光芒。一起录制电话留言、一起吃饭、吵架、和解、一起睡觉——所有可能发生在两人世界里的事情,仁旭和筠曦正在渐渐适应。人类擅长遗忘的本性,令筠曦甚至已经遗忘了从前自己还拒绝过仁旭求婚这件事。


    然而现在,在某个清晨,当筠曦睁开眼时,甚至担心眼前的一切会像梦境一样突然消失。


    所以,孩子呀,你快快到来吧!因为,只有你的到来才能让我安心,让我相信这一切真的不是梦境。


    那天晚上,两人一直疯狂到不能动弹为止。在丈夫的怀抱中进入梦乡的筠曦,梦见一束鲜花正在她的怀中无比娇艳地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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