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行

3个月前 作者: 葡萄
    打从原庆云很无耻地要做电灯泡以来,锦梓的脸色就没有好过。


    我哭笑不得,只好自己去收拾下要用的物品。我被绑架来,所以身无长物,曲家要送程仪,但锦梓带了钱,我也就推辞了。


    我重新骑到了壁炉的背上,心情很是不错,只有我家壁炉这般英姿飒爽,行走如风又平稳舒服。


    长途跋涉,我心疼爱马,自然不会让它负载两人,因此锦梓就骑了曲家提供的一匹良马,这马虽然也算好马,比起壁炉可就差得远了,连那几匹乌云盖雪也是大大不如。


    因此我便令壁炉放慢了脚步,原庆云也不知哪里弄了匹好马,也能轻松跟上。


    锦梓因是一人昼夜兼程赶来的,军中部下没这么快脚程,第二日方才赶到,便由他们护送小皇帝回京。


    小皇帝对这安排很是不满,嘟起小嘴表示委屈,被我教育了一番,让他知道一国之君不能由着性子乱来,最后心不甘情不愿地同意了。


    我看着这孩子不高兴的样子,想起我其实是为了跟锦梓双宿双飞才不跟着皇帝尽忠,不由有一丝丝惭愧。


    不过,我终究要离开他的,这孩子总有一天要自己一个人坐在万人之上,寂寞孤高,享受着人间最大的权力,也承担着天下最重的责任,什么事情都必须他自己做出决断,自己判断,自己掌握,还是少依赖我一些比较好。


    慈母多败儿啊。


    于是,我和锦梓,还有很不识相的原庆云同学踏上了探访锦枫之旅。


    三角形虽然有稳定性,三人行却绝对是焦头烂额的一件事。


    本来已是初春,江南烟华之地,风景很美,我们三人的臭皮囊每个都算得上万里挑一,三人一起鲜衣怒马地出现,回头率不能以寻常计,不时便有什么浣衣妇,采桑女之流给我们抛个媚眼,我们又都春风得意,年少多金,还有什么不痛快的。


    可惜……


    锦梓一直黑着脸,表现出当年冷酷少年的模样儿。


    原庆云倒是完全不在乎,跟我天南地北的狂聊,说得意兴纵横。


    我却要一直偷看锦梓脸色阴晴,不好跟他过于接近。


    原庆云看到听众不配合,大概也觉得无聊了,一会儿掏出一个胡笳吹了起来。


    他在胡地待过许久,这胡笳吹得像模像样,颇有苍凉辽阔的意境,我听得很是惊艳了下。


    原庆云因此很得意。


    我怕他得意忘形,加了一句:“好是好,就是悲了些。”


    原庆云对这种“瑕不掩瑜”式的批评完全不介意,继续得意洋洋。


    我怕锦梓吃味,连忙讨好地问:“锦梓,你有何拿手乐器?”


    锦梓还没回答,原庆云已是哈哈大笑:“这小子当年号称是武学奇才,大部分时间都练武了,要说读书可能还凑或,能写两篇文章,琴棋书画可就差得远了。尤其是琴和画,琴是学过两天,不知道弹不弹得出一两首曲子,画是半天也不曾学过。”


    看来当年他们两家交情还真的不错。彼此知根知底,什么老底都能揭出来.


    不过,锦梓还真的是实用主义者,我想的没错。


    锦梓对于原庆云的揭短很不屑,瞥都不瞥他一眼,冷冷道:“我又不做乐伎,这些东西学他作甚?”便拍马越过我们,离原庆云拉开距离。


    原庆云则用眼神表示他觉得锦梓俗不可耐。


    看来这两人从小就不对盘。


    我又好气又好笑,这两人怎么都突然孩子气起来。


    投店的时候又是一番情形,锦梓抢先开口要了两间房,原庆云脸色便难看起来。


    但这种立场问题我是要坚决站在锦梓那边的,干脆挽着他手臂表示我对这种安排觉得理所当然,完全不在乎旁人诧异的目光。


    吃饭的时候也很是有趣,原庆云坐下来就先要水晶萝卜糕,我诧异了一下,就看到锦梓黑着脸要了一个爆炒猪肝。的13


    这两个连对方从小最讨厌的菜也都记得!


    吃完饭我就被锦梓拉回房里了,都没来得及看一眼原庆云的反应。


    锦梓这次很直接把我推床上,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他就压了过来。


    我们最近这方面的事不多,倒叫我脸红了。


    锦梓同学表现得异常热情,故意把动静弄得很大,我知道他的用意,心里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待要忍住,又被他折腾得忍不住呻吟出声来,气不过,狠狠掐了他几下。


    锦梓事后一脸正气,伪装不懂伪装得很成功,一点破绽都看不出,害我以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他就坦然把脸埋在我脖子,搂住我的腰睡了。


    我看着他的睡颜,很少有锦梓比我睡得早醒得晚的时候,所以这副模样我不经常见到。


    忍不住轻轻用指尖画着他的眉心唇角,心中春波一片,荡漾欲碎。


    第二天,原庆云脸色很憔悴,眼圈都发黑了,话少了,也沉默了许多。


    我心中有些不忍,但是想想我不忍又能怎样,我爱的是锦梓,这一辈子都要跟锦梓在一起,早已没有资格收留旁人在我心里,爱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这点都不能做到,还配说爱吗?


    原庆云是个虽然怪异却很潇洒的人,不会怎样寻死觅活地跟自己过不去,说不定过几个月,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的3a


    现在这猛药,下得一点都没错。


    我要是态度暧昧,不清不楚,对原庆云才是残忍不负责任的事情,我早已不恨他了,不能这样自私地害他。


    于是,我越发跟锦梓亲热。


    这样怪异的气氛持续了好几天,原庆云的话越来越少,脸上笑容越来越难挂住,偶尔也振作一下,作指点江山,兴致勃勃状,迷惑一下我们,叫我们摸不着头脑。可他明显渐渐瘦了。


    即使如此,也还是跟着我们,没有走的意思。


    锦梓连表演都慢慢没兴趣了,有时候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出会神。


    似乎只有我在辛苦忍受这怪异的局面。


    还好,过了几天,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了这个要命的局。


    这个人昨天傍晚出现的,这样初春时节,依然穿了一袭蓝狐披风,身边一个清秀小童,抱了一张琴,脸依然秀美如好女,眼睛依然温润如玉。


    原庆云看到他就皱起了眉头,说:“你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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