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看清楚我的脸
3个月前 作者: 冷眼看客
披头送小宝回家后,掉转车一个人来到郊外。他在一个荒草边停住车,然后坐在车里点燃一支烟抽着。此时他特别心烦,不知道是为什么,在他肋下那一小块筋肉总让他隐隐做疼,他感觉有什么无法言表的情绪萦绕在他心头。最近他经常做一个奇怪的梦,那些已经久远的记忆,突然像火焰一样跳动在他的眼前,那个很久不曾在他脑海中出现的影子又重新开始打搅他的睡眠。那个曾让他远离故土,四处漂泊流浪的人的影子像幽灵一样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个自从他离开后很少去想,去回忆的过去,一夜之间不知不觉地展现在他的面前。他那个压抑在心底深处不愿翻开的记忆,那个曾使他灰暗的生活一度充满亮色,并曾一度改变他人生态度的女子又像是被海底的暗流翻卷到水面。那个很久以前让他彻底放弃,并不再去想、去奢望、去追寻的人儿又让他有了思念。他突然有个感觉,似乎那个他生命中占据重要位置的女子就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是幸福的降临还是惩罚的开始。
姚兰,他记忆中几乎要忘却的名字,那个对他来说曾经有过的深情一抱,那个动人心魄的眼睛和心灵渴望交融的泪水都开始越来越清晰。他非常奇怪自己最近如何有这种奇怪的行为,他一点都不知道这是上帝要给予他罪恶的惩罚而假借一双天真纯洁的女子之手的缘故。
披头跨出车厢,站在旷野之中,晚风吹起他的衬衣,他索性把衣服拖掉,搭在肩膀上,他在山岗上走来走去。他心绪不宁,焦躁不安,感觉内心有无法发泄的痛苦,那种痛苦最近异常剧烈,他经常能感觉到自己心脏在突突跳动,似乎有什么不可估量或预测的事情将在他的生活中发生。
他在郊外的荒野中踯躅到午夜,然后回到冰冷的寓所中。他一个人居住,丁伯喜欢安静,不喜欢被人打搅,因为披头朋友很多,经常深夜都有人来拜访。所以丁伯没有和披头住在一起。
这天晚上,披头一个人回到家中,感觉异常孤独。这种孤独感以前曾有过,在他父亲死后的那段时间里,他就痛苦过很久。直到后来,他开始习惯这种无拘无束的日子后,自由开始让他像一只小鸟一样在少年的天空游荡,尽管贫穷,尽管不被人关怀,他依然度过他认为快乐的少年时代,那时他经常和小伙伴们钻地洞、爬人防工事,从一个楼顶到另一个楼顶,结伙去爬山,下河,或者爬火车去周围的郊县偷农民地里的西瓜、水果。他曾和伙伴们整整一个夏天在郊外的一处鱼塘边度过,钓了一夏天的鱼。他和伙伴把鱼钓了后去卖,剩余的煎炸了自己吃。在他少年的生活中从来都是与男孩子交往,他不屑理会女孩子,那时候,如果同伴的妹妹之类要参加他们的活动的话,他就是最激烈的反对者,他讨厌女孩子的软弱和麻烦,这种对异性的反感,直到他成年后都存在。其实在他心中这种厌恶应该是他对母亲对父亲的抛弃的愤怒情绪的发泄。
最近,他不得不认为自己开始思念一个人,那个在他心目中占有无可替代的人的影子。姚兰,毫无疑问在一点点从他的心灵最深处爬出来,他压抑在心底,不愿提起,拼命想忘却的影子毫无理由地跳了出来。没有任何提示和触动,就这样跳了出来。在他心中,姚兰一如过去的样子,天真、稚嫩、纯洁,毫无修饰的美,像一杯纯水一样毫无杂质。
我为什么会思念起她来,披头绝望地想,都这么多年了。誓言都已经过去,眼泪也早干了,即便最深沉的爱也在时间的消融中退化干净。披头这四、五年中没有任何姚兰的消息,他也没有去打听姚兰的消息。自从他离开故乡,远离过去生活的一切后,他对故乡的思念从最开始的强烈变得越来越淡漠,对姚兰的爱也逐渐被他扔在脑后了。他认为那个曾让他心动,并对他爱的疯狂的女孩现在一定在家乡结婚生子,变得成熟、世俗了。少女对情爱的狂热此时也一定会被亲情的温馨甜蜜取代。披头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后,他没有改变的是两件事,一件是他的交友方式,另一件是他业已养成的读书习惯。自从他被姚兰引导并形成这样的习惯后,他就没再改变过。他涉猎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包括管理,最令他喜爱的是历史,他爱历史人物传记。另外他流浪的个性使他特别喜欢独自驾车旅游,于是他也迷于地理,他这几年像海绵一样吸食着他认为合理的知识,他认为自己所缺乏的知识,他疯狂于阅读,几乎没有选择。但有一点他和很多人不同,就是他阅读有强烈的兴趣使然,他学他认为感兴趣的知识,经常是通篇几遍阅读,如果他不喜欢什么书籍,他就就会泛泛而看。他曾经一度迷恋宗教,后来有一天就把书扔了,不再去看,因为他不喜欢宗教中那些教人向善的说教。他整个人的性格注定他无法认同繁文缛节,尤其是对既定的规则和教义。所以他在商业经营中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像是在蛮荒时代的角力而不是文明社会的斗争了。
这天晚上他整夜不得睡眠,心里结总是不能打开,最后他做了决定。于是到了第二天早晨,他上班的第一件事是来到办公室找丁伯。
“师傅,我不知道我最近怎么了,烦得要命,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心绪不宁过。你帮我解一下,看我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披头对丁伯说。
丁伯关切地上前仔细端详了他,然后手指头掐了半天,后来他停了下来,不再说话,神态非常凝重,在披头看来这种样子预示着不好的兆头。
“要出什么事?是我还是公司?”披头问。
丁伯没有说话,而是直直看着披头,让披头发毛。
“说吧!师傅,是不是你以前给我说的那个危险要来了。”
丁伯点点头,说:“志远,你很快就会和她见面了。”
“她——,就是要我命的那个女人吗?”
“是!她已经来了这里,现在正在磨刀呢。你心绪不宁是因为你内心已经感受到她的杀气了啊。”
“她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非要抓住我不放?”
“还记得我告诉你的吗?她是你认识的女人,长的很好。你好好想想,你认识的女人中有谁是这个样子。”
“没有啊!我不记得有这样的的女人。也许是我以前跑场子认识的吧!要是那样我认识的人就多了。”
“你有没有辜负过或者得罪过什么女子,也许你过去打打杀杀伤害过什么人。”
“这个就不好说了。那时候说打就打,说砍就砍,谁知道伤害过谁,但我从来没动过女人啊!”
“也许是哪个被你伤害的人的家属。”
“那也真有可能。”
“师傅,这个人具体现在在什么方位,她会用什么方法对付我。”
“这个难说了!这个人不会离你太远,否则你不会像现在这样感受到她的杀气,这个人因该是握有重权,是官场之人。”
“说实在的,”披头说,“我一直听师傅的教导避免与官场接触,没想到竟然还是避不开这个祸患。”
“该来的祸你躲也躲不过。这样吧,你出去避一避吧,暂时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看能不能躲开这一劫。”
“好!师傅,我听你的。我今天把公司事务处理一下,明天我就走,我现在感觉太累了不,真想休息一下。”
“志远,你干脆回家看看,你这次灾祸的根就出在你的家乡,你去了解一下,看看有谁在找你的麻烦。”
“好!我是该回去看看了。都五年了,是该回去看看了。”
“有一点你要记住!”丁伯叮嘱道,“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微服简行,不要张扬,最好悄悄回去。虽然五年了,你的模样也和从前大不一样了,但熟悉你的人还是能认识你,希望你能把持现在的心态,不要去招惹过去那些混混。”
“知道了!师傅。”
“还有,”丁伯拿了张黄纸在上面涂画了几笔,交给披头,“你回去后到你父亲的坟上把这个黄纸烧了,也许能对你有用。”
披头接过黄纸仔细地叠好,装在口袋里。他上前紧紧把师傅抱了抱,然后出门走了。这一天,披头跑了七家分店,最后把跑分店的职责移交给了助手。晚上,他给小宝打了电话,告诉她他晚上要来看她。
小宝自接到披头的电话就开始在房间里转个不停,她一阵看看电视,一阵又翻翻漫画书,总是心神不定,她不断侧耳倾听楼下是否有汽车声音,有时她爬到窗户边看远处有没有车辆经过,她反常的行为让看报纸的父亲很是纳闷。最后她告诉父亲她刚认的老爸要来了。
小宝等得不耐烦了,她干脆下楼到楼门外坐在台阶上等,后来小宝干脆跑到院子门口,站在门卫的岗楼边等。那神情最后让门口的保安都被感动。
“等我多久了?小宝!”披头把车在院子门口停住,把车门给小宝打开,等小宝坐到傍边后问。
“都快一个小时了。”小宝嘟囔着。“我以为你很快就来呢。”
“哈哈!这么辛苦,你真把自己当我女儿了。”披头笑着说。
“我当然是了,我和你的血都是一样的。”小宝转过身不满地说,“老爸以后不许这么晚来,你会让小宝等成石头人的。”小宝发完火后,随即又嬉笑着问:“老爸昨天才见我,今天又来,是不是想我了。”
“那是!我是想你了。还有我明天要去出差,以后可能不能来看你了。”披头说。
“你出差?去哪里?要多久?”
“去北方,大概要一个月吧。”
“啊!那我到走的时候都一直看不到你了。不干!不让老爸去。”
“傻丫头,你说不让去就不去了。你是那根葱啊?还管你老爸。”
“那我就闹你!你反正去不了,除非你带我去。”
“这倒是个好主意哦!聪明!”披头用手拍了拍小宝的脑袋。“那你回去给你父亲说,看他同意不同意。”
“我老爸肯定同意,他听我的。”
“是!我看你老爸是你的傀儡了。”披头说着把车停在小宝家的门前。他下车,然后招呼小宝下来。
“不下!我要老爸抱我。”小宝娇嗔地说。
“你多大了?还要耍赖!”
“不管!你抱我上楼。”小宝抱着胳膊端坐在座位上说。
披头无奈地摇摇头,然后伸手把小宝抱起,放在肩头,顺手把车门带上。
小宝坐在披头肩上,快乐得不行。她把披头的脑袋抱住,一路叫着,手舞足蹈,到门口,她使劲用脚踹门,直到李妈把门打开。
李妈见到是这两个宝贝,也乐开了花。披头直直把小宝驮到张先生的书房门口。这才把小宝放下来。小宝拉披头进了房间,小宝冲自己的父亲大声喊,“爸!你看我把我老爸带来了。”
张先生看见他们两个,脸上露出笑容。
“你终于把你老爸接来了。”张先生对小宝叫披头老爸毫不惊讶。
“我老爸明天要出差,要带我去。”小宝说。
“是吗?”张先生用惊讶的目光看着披头,“你要出差?去哪里?”
“去北方!有点生意上的事情要处理一下。”
“哦!小宝跟你去不打搅你吗?”
“应该没有,小宝是个很乖的孩子。”
“去多久?很长吗?”
“大概一个月。”
“这么久!过一个月小宝要回去上学了。”
“我两个星期后会让人带她回来,不会耽误。”
“那就去吧!反正我也没时间陪她,她喜欢你得不行,整天嘴里都是你。她反而不把我当回事了。”
披头笑笑,觉得挺不好意思。
“哎!我也忘了问了。你最近生意如何,需不需要我帮你什么?”张先生问。
“应该不用,我目前还能做下去。”
“如果需要就给我张口!我现在感觉我们像一家人了。”张先生拍着披头的肩膀说。
“好啊!如果需要我会。”
“我欠你情!”张先生说,“要不是你我还被那——唉!”
“没什么了。有些用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的确需要来点邪的。听小宝说你已经离婚了。”
“是啊!自从你去找了那女人之后,她就同意离婚了。我真没想到你那次失踪尽然是她搞的鬼。那几个绑架你的人你找到了吗?”
“找到了!其中两个被我废了腿。还有一个在我废他之前就被抓了,现在关在监狱里。”
“活该!”张先生恨恨地说。
“听小宝说你又准备要结婚了?”披头问。
“那有!我现在不想结婚这事了,像我这种身份的人很难找到对我真心的。很多女人认的是我的钱。”
“也是!真心实意的女人是比较难找。只不过你有小宝这么个女儿真是你的福气。”
“我就这么个宝贝了。”张先生抚摸着爱女的头发说,“血浓于水啊!那次因为找不到你,看到小宝快不行了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离不开小宝。所以我这辈子就守着这么女儿就够了。”
“看你这么心疼小宝,那我带小宝出去你放心吗?”披头笑着问。
“这个世界如果还有个人真正疼她,我想那就是你了。自从你给我讲了你那次的经历,我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从来没有和你这种人打过交道,说实在的,你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在道上黑混的人。我以前把你们这些人看的很糟糕,没想到道上也有好人。”
“哪里都一样!良心哪里都有,关键是对什么人什么事了。”
“小宝昨天回来后告诉我你认她做女儿,我很高兴。我现在孤身一人,很难讲哪天我出什么事,有你来保护她我就很放心了。”
披头和张先生这天晚上喝酒、抽烟,像两个老朋友一样聊到半夜。期间小宝一会爬在自己父亲的怀里,一会到披头的膝头上。她也试图要喝一口,但被酒呛得直吐舌头,发誓再不碰酒。
第二天中午,披头就带小宝驱车出发了。
整个旅途中,披头和小宝都是在悠闲愉快中度过。披头因为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牵挂,所以他选定了一条穿越数了旅游区域的路线。小宝也乐得这样,她整个过程中像自由的小鸟一样唧唧喳喳叫个不停,她累了就在后座睡觉,醒了就说个不停。披头有时候被她吵得烦,于是给她买了一大堆卡通、漫画图书,让她看个够。
有时候,尤其是在野外,当披头带小宝漫步山峦、穿越幽禁的森林草地的时候,小宝就会变得乖乖,像小鸟依人,对披头有万分依赖。在很多游人的眼中,披头和小宝就是一对父女。有时候披头背着、驮着小宝,那亲热劲让很多被父母领着的孩子嫉妒。
在路上,披头有一次因为误闯了禁地而招致旅游区管理员的咒骂。当披头连连道歉的时候,小宝冲上前来,狠狠踢了管理员两脚,然后就跑了。披头看小宝闯了祸,急忙也狼狈逃窜,跟着小宝跑了。
“你干嘛踢他?”披头气愤地问。
“他骂我老爸我就踢他。”小宝理直气壮地说。
“你这个小姑娘怎么一点都不象人样?”
“我和老爸学的。”
“你老爸可从来没像你这样。”
“老爸小时候经常打架,我知道!”
披头被小宝说的没词了,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对父女像两个小孩一样,在小宝面前,披头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大人,而更像个小孩。他感觉自己的思维有时候甚至也和小宝一样幼稚了。
在快到家乡的时候,披头对小宝说:“小宝!这次带你去的是你老爸小时候生活过的地方。知道吗?”
“老爸小时候的地方,好玩吗?”
“你老爸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很穷,但日子却很快乐,有很多小伙伴。都是你老爸的好朋友。”
“那我们去能见到老爸以前的小伙伴吗?”
“也许能见到吧!很多年了。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
“老爸,你真没有爸爸妈妈了吗?”
“没有了,你老爸是个孤儿。”
“哦!那那里有你特别想的人吗?比如说像我小宝这样的。”
“你老爸又没结婚,怎么会有像你这样的。”
“老爸!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结婚?”
“这个,”披头想了想,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是没有找到爱你老爸的人吧。”
“怎么会,老爸长的这么漂亮,因该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老爸。”
“要说呢,以前也有一个喜欢你老爸的女孩。可你老爸辜负了她,把她扔在家乡里跑了。”
“她是谁?你们恋爱了吗?”
“小女孩!你怎么会知道这个名词?”
“这有什么?电视上多了去了。”
“怎么说了,你老爸和那个女孩不算是恋爱吧。”
“那你爱她吗?”
“爱吧!”披头满怀深情地说,“就像爱你一样。”
“那我们回去能看到她吗?”
“不知道,她说不定已经和别人好了。”
“那你就应该把她抢回来。”小宝握着小拳头狠狠地说。
“抢?你以为你老爸是强盗啊?”
“抢自己喜欢的人不算强盗。”
“那也不行!如果她和别人好了,说明她已经不喜欢你老爸了。”
“我不信,老爸人这么好,没有人不喜欢你。”
“傻丫头!你还小,长大就懂了。”
“反正我要是你就抢她回来,我才不管她喜欢谁。”小宝霸道地说。
披头爱抚地拍拍小宝的脑袋,说:“你现在越来越像过去的我了,女孩子不能这么霸道。”
“我是老爸的女儿嘛,当然像了。谁让你把血给我呢?”
披头和小宝用了十天时间才到了目的地。到的那天,披头把车停在山上公路边,然后指着山下的城市说:“小宝!那就是你老爸的城市。”
“啊!”小宝惊讶道,“这么多烟啊!怎么一点都不漂亮啊。”
“是啊!一个充满暴力和爱的城市。你老爸就是在这样一个堆积血腥和欢乐的环境中长大的,这里是一个大熔炉,只要有足够的煤和矿石,就能炼出铁来。这是一个男人的城市,是野蛮、蒙昧和粗犷的土地。你老爸就是这块土地上培养出的一个野蛮人。”
“老爸!在你身边我感觉什么都不怕。”小宝拉着披头的手同样用灼灼的目光看着下面的土地,那白色、黄色和铅灰色交织起来的街道和建筑。
“是!我的女儿是应该有这种性格。”披头喃喃地说,“小宝,我们下去吧!”
披头驱车进入市区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在他的眼前,一切依然是那么熟悉,尽管五年的时间已经改变了很多地方,很多建筑都已经不在是过去的样子。但街道,人们脸上的表情和姿态,嗓音依然如过去一样熟悉。披头把车窗打开,从街道上飘来熟悉的味道,那北方特有的烹煮牛羊肉的味道,都让披头陶醉不已。
“我回来了!”披头感叹道。“五年了,我终于又看到熟悉的城市,见到熟悉的脸孔。真是浮世沧桑,一切都如过往云烟。”
小宝爬在车窗上起劲地看着窗外,对一切都是那么新鲜。
“老爸!这里的人都穿的老土啊!”
“是啊!不好吗?你不服气吗?”
“是不是这里人都比较穷啊。”
“是啊!”
“那你小时候一定和他们一样喽!”
“比他们还不如。”
“啊!那你小时候一定很难看了。”
“是啊!你老爸小时候鼻涕拖的老长呢。”
“这样,原来老爸就这样。我看我得想想是不是该继续喜欢老爸了。”
“哈哈哈,你这小丫头,就你怪话多。”
“老爸,你想请我吃什么?”
“带你去老爸小时候经常吃的地方去,怎么样?”
“好!我喜欢。”
披头把车停在距离钢厂不远的一处酒店,他带小宝在酒店办了手续,然后把行李放在酒店房间里就领小宝出门上了小食街。
小食街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现在比以前扩大了许多,很多以前的小饭馆现在都变成大餐厅。披头领小宝在小食街走的时候他几乎认不出过去小食街的样子。
“这里有很多可以吃饭的地方,你想吃什么?你点哪个我们就去哪个。”
小宝左看右看不知道选哪个好,最后她终于拿定了主意。
“就这家吧!”她指着门口有漂亮门楼的餐厅说。
披头笑了起来,“小宝,你怎么是看谁漂亮就选择谁。”
“那当然!”小宝拉着披头的手进了餐厅,这是一家回民餐厅。
当披头把菜单点完,菜全上齐后,小宝才发傻起来,她发现没有一件她喜欢吃的。
披头故意不理会小宝发傻的样子,一个劲鼓动小宝吃,小宝最后吃了几口羊排,然后对披头说:“我以后再不吃羊肉了。”
小宝的话让披头笑得前仰后合。
吃完饭回到酒店后,披头照顾小宝洗澡,然后把她抱在床上。小宝坐了一天车,累得不行了,她躺在床上倒头就睡。
披头把路上穿脏的衣服都收集起来,交给服务小姐,让去清洗。然后他换了身灰色宽大颜色陈旧的衣服,他把自己装扮了一番,把自己的脸涂抹成黑褐色,带了个宽宽的眼镜,他在镜子前审视了一下自己,看有没什么漏洞后就出了门。
他径直向钢厂家属院走去。走在熟悉的道路上,一切都让他感觉兴奋,尤其是他跨过院子大铁门,走在院子的道路上时,他心就砰砰跳个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