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3个月前 作者: 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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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刚的案子拖得比较久,我都已经坐在休息室休息了十分钟,他才出来。他一出来,就跟上了一帮记者。一部分免费的,有他找来的,有我找来的,还有花了两百元请来的。这钱施刚自己出。他也得了出名而且慈善的好处,我看花个一千块钱也不为过分。


    我远远地看着我的男朋友,他站在一帮拿着采访机和小本本的记者面前说话,表情有些疲惫,不是很亢奋。大概是因为拖得久了,纠缠不清消耗光了他的激情。这时候的他,内心怕是早想把老太太甩出几千米外,再也不想看到了。换了谁也受不了总是有人在自己面前哭,在自己面前吵,核心是跟自己无关的钱。烦了也情有可原。可怜的是,他还得装善良,装耐心,装出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感,痛斥不良现象,口口声声谈义务和责任。其实,我猜想,现在他最想吼出来的,肯定是,“爱谁谁吧!关我屁事。”


    总算是有些成功的。他替老人争取到了每月二百五十元的生活费。每个儿女承担五十元,除了小女儿,她负责赡养老人。哪怕这种判决可能全然无效,他也不能尽更大力了。等到记者散尽,他的面容顿时憔悴了许多,像在一秒钟内年华老去,脸上登时盖了一层厚厚的尘霜。


    吃饭时,他一直闷不吭声,我说话也听不清,好像刚刚被超分贝的音箱震出耳鸣了。吃完后,他突然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我还很小。”


    我唔了一声,两眼花掉了。我又想睡觉了。我奋力睁大眼睛看着他,想听他的倾诉,可是意识却脱离了我的控制,一点点飘了出去。


    “我想不出来,还有人不要妈妈。我更想不出来,妈妈怎么哭得那么绝望,而且,烦人。”他最后的话好像是这个。


    我说,“我小时候觉得,妈妈要是死了,我就睡觉。”我打了个哈欠,扔下他一个人沮丧,游魂般走到了会议室,睡了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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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该死的小偷,竟然又站在了法院门口,装得像个公安似的,四处张望。我犹豫了一秒钟,趁着没有车,过街朝他走过去。他一直在看着我,也没有试图躲开。


    “你还我的钱。”我往他面前一站,毫不犹豫地说。我怕一犹豫,我就说不出口了。


    他张大嘴巴,但没发出声音来。


    看见他的虚弱,我松了一口气,往后退了一步,靠在树上,叹了口气,“做小偷都这么没有职业精神,你说你还能干什么?”


    “七千八百块。”他说,“给我一天时间,好吗?”


    “好啊。”我伸手把他的手机从他手里抢过来,拨通我的号码,看见显示后按掉,“记住,还有我的戒指,我的手链,我的照片。还有什么没?”


    我又困了。我觉得我坚持不下去了,我只想回休息室的沙发上,陷在里面舒服地睡觉。


    “TOP发廊的贵宾卡,一家叫Paradise服装店的贵宾卡。”他想了想,说。


    “发廊的贵宾卡还给我就行了,我的头发要染了。”我忍着不断要冲出口的困意,说,“我先回去睡觉了。明天我给你电话,你小心点,别想换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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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午四点,我打电话叫小偷把钱送到半岛咖啡去。当时,我已经坐在A11号座位上了,还挺洋洋自得地想,唉,要,要,A11,这回可算是能要回来了吧。


    我穿着制服。我当然知道,穿着制服出现在这种场合,显得怪模怪样,不过,故意炫耀力量时,服装是种蛮好的道具。


    小偷远远地穿过走道走过来,穿着一件丝麻衬衣,显然经年没烫,从衣橱底下抽出来直接套在身上,失魂落魄,裤子也是皱巴巴的,往我面前一坐,和我笔挺的制服一比较,简直像个瘪三。


    我们的角色只有在这一会儿,才显得那么登对。一个司法人员和一个小偷,坐在一起,就应该是这样子。我幸灾乐祸地想,你他妈的也有这一天。


    “一看你这德性,我就知道,不用怀疑,毫无疑问,你就是个瘪三。”我用烟头指着他的脸,说,“把钱还给我。”


    他老实地把装钱的信封推给我。我毫不客气地拎起来,看着他数,还对着日光照照,看看是不是假钞,然后把钞票收进包里,把戒指和手链都戴上,又开始翻照片,“妈的,照片是数不清楚了。你有没有留下几张?”


    “没有。我发誓,没有。”他脸不红、心不跳地说。


    “这么不给面子。都没留下几张手淫时用?”我脱口而出。看来是把他吓了一跳,我也后悔不迭,恨不能给自己两耳光。


    他略一迟疑,一本正经地回答说,“没有,脑子里有你就可以了。”


    “真是个瘪三,毫无疑问。”我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又瞪了他一眼,“今天你买单。这点能做到吧?”我喝完最后一口橙汁,丝毫也不留恋地说,“再见。”


    “既然是我买单,你何妨不再坐会儿呢?”他微笑着说。


    “不客气了。满心都想着我呆一会儿,你抽空上厕所溜掉吧。哼,瞅你那小样儿,就知道你干不出什么好事儿来。”我转身就跑,连拜拜也没说。


    他竟然乖乖把钱给我送过来了。出了门,我掩着胸口跳上出租车就往施刚家里跑。天!幸亏他不是个暴徒。他怎么这么乖就给我把钱送回来呢?还忍受我这样的冷嘲热讽。他乖巧得都让我怀疑,他根本不是小偷,是我在抢劫。坐在车上时,我心虚地想,越想越觉得可疑。这家伙,看上去又帅气,至少比施刚帅气多了,有这种风度,怎么会是小偷?


    困惑。不过,我的钱既然拿回来了,看在他长得不错的份儿上,就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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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刚正在厨房里做饭,一条毛色灰暗的京巴狗趴在地上眼巴巴地抬着眼睛看着他,见我进门来,又看着我。我这人吧,不太吸引男人,但吸引小动物的魅力还是有的。在街上碰见流浪猫,脏兮兮的小猫都会喵喵叫着跟我走一段。


    这只狗也是。大概闻到了我身上的兽性,立刻爬起来,摇晃着蹭我的鞋子。我伸手去摸它,它立刻趴了下来,一动不动了。它趴下来,背上的毛就自然地垂向两边,脑袋掩没在耳朵和脑袋的长毛里,像一张平坦的地毯。


    它的名字就这么有了,就叫地毯。我弯下腰摸地毯的脑袋,它抬起头来望着我,眼睛鼓鼓的,整个眼眶里都是黑色的瞳仁。我的手沿着它的眼睛摸过去,翻开眼皮,露出大块的眼白,有点可怕。


    没一会儿,地毯就跟我混熟了,我坐到沙发上,它也跟着跳到沙发上,躺在我身边,咬我的袖子。“我新买的衣服,要一千多呢!”我暴叫了一声,希望施刚赶紧递上一千块钱给我,结果他装作没听到,继续在厨房里忙。


    妈妈的。戒指丢了,得靠我找回来,他也不知道帮我买一只。买件衣服,不知道出来赞美,更别提付钱了。要男人有什么用?我心不在焉地摸着小狗想。小狗用牙咬我的手指,一根一根手指地舔,就像篦子梳理过头发一样,细致而温存。


    小狗张着嘴,仔细地咬我的手指,它的上颚是黑色的,一块方正的黑色,两边是粉红嫩白的肉,看上去像施刚被烟熏黑的獠牙,两边黑洞洞,边上一片粉红的生命色。


    “地毯,吻我的手,刷过牙没有?”我盯着它的眼睛,问它。它天真地望着我,没理会我的调戏,翻了个身,把肚子暴露在我面前。


    这个姿态,真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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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刚的三姐陪姐夫来出差,就住在施刚家里,我们一起吃了一顿晚饭。第二天下午,施刚打电话告诉我,他姐夫帮着找了一套房子,不是房产公司卖的,是房产开发公司付不出钱来,抵押给建筑工队的房子,每平方米便宜五百块钱,就在翠香苑里,是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跃层,四室两厅两卫,套型也不错。


    “一百四?四室两厅两卫?要那么多房间干什么?”我立刻晕了菜,想到施刚这一家子,四个姐姐加姐夫加外甥、外甥女,还有老爸爸,一起挤到屋里来的情形。真要有这么多人,我应该把厨房砸掉才对,天天叫施刚掏钱上饭店。


    “我姐觉得不错啊,将来他们有人来,也有地方住,平时我们一人一间工作间,也好啊。要不,你去看看?房型很不错的,进门两个厅都在前面,不是分两块,不浪费过道的面积。”


    “好吧。既然喜欢,你们就定吧。”我绝望地说,“我先不去了,总会有看到的那一天。”


    挂了电话,我下定决心,这套房子全算他的,我一分钱也不出。


    就算是将来离婚,也归他,和这些和他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人们。这些人才真正是他的,和他的过去有关,和他的未来有关,当然,也和他的现在有关。


    而我,则是横生在他的现在,和过去无关,很可能,也和未来无关。我有什么资格让他为了我,放弃他们的意愿呢?


    我的第一场人生喜剧开始了。在结婚前,我默默算计着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离婚,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一个漂亮的理性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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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六,我带着地毯去爬山。地毯有三天没下楼了,看见外面的世界就特别兴奋,上蹿下跳,恨不得扑到所有人身上去吼叫一通。好几次我几乎都是把它勒回来的,否则它会把所有的人都舔一遍。


    从山上下来,已经是六点半了,我爸妈估计已经吃完饭了,我决定自己到饭店去吃一顿,然后去TOP把头发再染一遍。我头发是染成微红的,染了有半年多,光彩已经消失了不少,阳光下也有点晦暗了。


    因为地毯不能上公车,六点多钟交通高峰期,也打不到车,我就牵着地毯一直沿着马路走。没走多久,看见牛牛那个哥们儿站在路边。


    自从牛牛死后,我们在公安局分手后,我还没有见过他。他一个人站在马路边,靠在树上抽烟,好像是在等人。我不想和他打招呼,想绕过他身边。可是地毯往前一直蹿,还汪汪乱叫,被他看见了。


    他看见我,也愣了一下,盯着我死看,却一句话说不出来。我走到他面前,局促地望着他,问,“好吗?”


    “好的。”他回答说,下意识地把抽了半截的烟扔掉,随即又点了一根,“牛牛的爸爸妈妈好吗?”


    “搬走了。不知道。”我回答说。然后,就是凝固的冷场。我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我看着他身上倾斜的夕阳,又困了。


    “嗯。”他半晌才发出声音来,“手上的戒指,是牛牛的?”


    “嗯。”我笑了笑,“我一直在想,他活着时,我是不是管他管得太多?不让他喝酒,不让他打麻将,不让他追求势利的女孩子,给他一次次地介绍乖乖女当女朋友。”


    “那又怎么样呢?”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一脸并不想深究,却又想明白的古怪表情。


    “不知道。我没怎么想过。想法很多,很乱,却整理不清楚。总是犯困。”我打了个哈欠,说,“我走了。”我挥挥手,“拜拜。”


    他的话留住了我,“我知道,牛牛想和你结婚,才去买这个戒指的。”


    “他还没到结婚年龄。”我愣了一下,回答说。


    “那就别戴这个戒指了,突然看见,真有点伤心。”他犹豫了一下,说,“我朋友来了,我走了。”


    我站在原地,久违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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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刚带着我去买戒指。交了房子头期款后,他还余下五千块钱,我们一路坐车回来,到了市区,在闹哄哄的市中心下了车,他突然看着面前金碧辉煌的大商场说,我再给你买枚戒指吧。


    戒指?我下意识地抬起手来,牛牛那枚戒指已经被我放回抽屉里了,从小偷那儿拿回来的戒指,也放在那儿。我还需要第三枚戒指吗?


    我之前很想要过。好像是这么回事儿。但是,有段日子,我没有想过这件事了。自从牛牛送我一枚戒指以后,我忘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忘记了戒指和安全感的互动问题。


    不管再怎么不安全,似乎我没必要藏三枚戒指。


    房子能带来的安全更多,我曾经对这房子抱有希望。住在这套房子里,施刚不用看我妈的脸色,我也不用再被家里管束。可是,现在倒是想明白了,房子也不是我的。我还是一样,没什么安全,也没什么不安全。有戒指,没戒指,都一样。


    我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光溜溜的手指,还算得上修长,娇嫩,身为这只手的主人,我还是有一点骄傲的。然后我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说,“不用了。戒指找回来了。小偷寄回来了。我困了,回去躺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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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偷在我前面,和那个常常跟他在车站见面的姑娘走了一段路,说了几句话,然后挥挥手说,“姐,我今天晚上不回家吃饭。”说到这里时,他看见了我,嘴角迅速地滑过一缕微笑,然后,他就上了车。


    我在人群后晃了晃,点了根烟。估计我烟抽完了,人还没全部上车呢。我终归来得及跟着他。


    我想问问他,又寄来的信是什么意思?


    他在信里说,“我说过,迟早有一天,让你相信我的真诚。我觉得还没有到这一天。可是,事情没有按我的安排发展,这也不奇怪。无论如何,即使是你不愿意,你也不能阻止我把你当成朋友。”


    即使我不愿意?有这样强卖强买的吗?我想让他拎拎清,我可没欠他的。但我还没想好怎么说,干脆就跟着他,跟一段路,想清楚再说。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本来就怪无聊的。女人盯男人的梢,应该还是比较好玩儿的。尤其是,还是女失主盯男小偷的梢。


    我迫切地想知道,他表现得如此深情,到底是因为弱智,还是玩笑,抑或是寂寞?或者我也希望他说的是真的,他是真情,多让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啊。可是,我的理智不这样想,我的理智说,我呸,装的!


    不远处,一个黑脸中年男人胳膊上搭了件黑不溜秋的西服,挤在一个戴红色墨镜的姑娘身后,那个姑娘被人群拥动着,几乎要往后倒下。可她身后又有一个小个子男人挤了过来,一面用肩顶住她,不让她往后退,一面伸手就往她裤子口袋里摸过去。


    姑娘迅速地往后看了一眼,问,“你想干什么?”她一回头,旁边那个黑脸中年男人立刻得手了,他的手从她另一个口袋里抽出来,握着手机,就在这一瞬间,他把手机往后一扔,不远处站着的第三人立刻接住了,调头就跑。


    后面的人群纷纷散开,给这三个小偷让路。姑娘目瞪口呆地回过头,想钻出人群,却被一群急于上班的人顶住,“哎,你干吗?别挡路,上车啊!”“上车啊,愣着干吗!”


    姑娘睁大眼睛,莫名其妙地就被群众挤上了车。


    人上得差不多了,我也跟着跳了上去,看见那姑娘站在前排,没表情,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刚才是别人丢了手机。前面一个老头回过头来,“姑娘,丢了手机吧?”


    女孩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没吭声。


    老头说,“我全看见啦,把手机往后面一扔,就跑啦。现在的小偷啊,太不像话啦,太猖狂了。”


    女孩还是没吭声。倒是旁边的人开始搭讪,“姑娘,你怎么不下车报案?”女孩挑了挑眉毛,嘴角略一牵,继续沉默。


    老头接着说,“报案有什么用啊?天天都这样,警察管得过来吗?说不定,警察跟他们都认识呢。”


    这时候,站在一个高个子女孩身后的一个男人,穿红T恤的,手机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他前面的高个子女孩听见了,脸色立刻有些不对,摸了摸包,怀疑地又往后看看,“你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不想接。”男人呆住,手迅速伸进口袋,死死捂着手机。可是,手机还在不断地响。


    “那你把它按掉。太吵了。”女孩冷静地说。


    “我就不按掉。”男人耍赖说。


    “我听着这铃声像我的手机,请你把手机拿出来,给我看看。”女孩见男人心怯,壮了胆,声音抬高了八度。整个车厢都安静了下来。


    手机还在滴滴答答地响,突然中断了,紧接着,又响了起来。


    小偷终于把手机拿了出来。女孩接过手机,看了看号码,然后接听,“嗯,是我……刚才我的手机被人拿走了……哦,谢谢你为了浪费我的电话费,专门不在上班时间找我。”


    满车的寂静。没有人吭声。除了这个手机失而复得的高个子女孩。


    男人抬起脸来看看我跟的小偷,两人相视一笑,有点无奈。


    到了下一站,两个小偷都下车了。我也跟着下去。我们前后三人,各隔着一段距离,走了一程。男人回头看我的小偷,我的小偷再回头看我,三人都不急不慢地走着。


    这个架势可真好看,有点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思。可惜,如果这是一部电影,观众们肯定得替跟在后面的小黄雀担心,前面的螳螂和蝉倒是蛮强壮。


    前面两个人突然都停下来了,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街道不宽,我故意过了街,不想让蝉看见我在跟着螳螂。螳螂走到离蝉三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点了一根烟,说了句什么。


    蝉从口袋里掏出个红色的皮夹子,扔给了螳螂。螳螂接住了,翻开钱包看了看,抽了两百块钱出来,把钱包扔到地上,又说了句什么。


    蝉没吭声,拣起钱包,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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