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五
3个月前 作者: 史迪格·拉森
德拉根·阿曼斯基出生于克罗地亚,现年五十六岁。他父亲是来自白俄罗斯的亚美尼亚裔犹太人,母亲则是有着希腊血统的波斯尼亚回教徒。他由母亲教养成人,也就是说他长大后便被纳入那个媒体统称为回教徒的庞杂团体。奇怪的是,瑞典移民局却将他登记为塞尔维亚人。从护照可以证明他是瑞典公民,照片上的他一张国字脸,下颚方正,有些刚长出的胡茬儿,两鬓略微花白。他常被称为“阿拉伯人”,但其实一点阿拉伯血统也没有。
他长得有点像美国帮派电影中典型的地头蛇,但事实上他是个能力很强的财务主管,七十年代初刚入社会,便进入米尔顿安保公司从小会计干起,三十年后,升任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运营官。
进入公司后他渐渐对安保事业着了迷。这就像战争游戏一样,要确认威胁所在、构思反策略,还要随时抢先产业间谍、勒索歹徒与窃贼一步。他起步的契机是因为发现有人利用精心设计的记账方式诈骗公司某位客户,并从十几个人当中指证出幕后主使者。他因而受到拔擢,在公司业务的拓展上扮演关键角色,并成为金融诈欺领域的专家。十五年后他升任首席执行官,带领米尔顿成为瑞典最具竞争力也最受信赖的安保公司。
这家公司有三百八十名全职员工和三百名短期约聘人员,相较于佛克安保公司或瑞典警卫服务公司仍属小规模。阿曼斯基刚进公司时,公司名叫约翰·弗雷德里克·米尔顿公共安保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需要巡查员与孔武有力警卫的购物中心。如今在他领导下,公司变成了国际知名的米尔顿安保,并投资添购最先进的科技设备。原本年迈力衰的夜间警卫、制服迷和兼差的大学生,一律由真正的专业人士取代。阿曼斯基请来资深离职警员担任业务主管,又聘请专精于国际恐怖主义的政治学家,以及精通人身保护与工业间谍活动的专家,最重要的则是雇用了一流的电讯技术人员与信息专家。后来公司更从索尔纳搬到位于斯德哥尔摩市中心的斯鲁森附近的现代化新大楼。
到了九十年代初,米尔顿安保已有能力为一群特殊客户提供新的安保水准,其中主要包括中型企业和注重隐私的富人,如一夕致富的摇滚明星、股市投机商、网络新贵等。公司有一部分业务是为国外的瑞典公司提供贴身保镖与安保系统服务,其中又以中东地区为主,目前该地区业务量占全公司营业额的七成。阿曼斯基接手后,公司业绩也从每年四千万克朗增加到二十亿左右。提供安保服务的利润着实不小。
米尔顿的业务可分为三大类:“安保咨询”,可协助确认想象或猜测到的威胁;“因应措施”,通常需要装设监视录像机、防盗与火灾警报器、电子锁装置和信息系统;“人身安全维护”,对象可以是个人或公司。过去十年来,最后这类业务整整成长了四十倍。最近又出现一群新客户:就是想寻求保护、不受前男友或前夫或跟踪狂骚扰的富有女子。此外,米尔顿安保也和一些性质相近、信誉良好的欧洲及美国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还会为许多来到瑞典的国际访客提供安保服务,其中包括一位预计在特罗尔海坦拍片两个月的美国女星。她的经纪人认为以她的身份地位,偶尔外出到饭店附近散步时,都应该有保镖陪同。
另外还有第四类业务,范围小得多,只需几名员工负责。他们内部称之为“私调”,也就是私人调查。
阿曼斯基对这块业务始终兴致不高,因为不但麻烦还无利可图。从事这类工作的员工需要的不是电讯技术或装设监视设备的知识,而是判断力与经验。如果调查事项是关于信用状况、聘请前的背景调查,或是调查某位员工是否泄漏公司机密或参与非法活动,是可以接受的。像这类案例,私调便算是营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是客户却常常牵扯出私人问题,而且可能制造不必要的骚动。我想知道我女儿在和哪个混蛋交往……我觉得我老婆可能有外遇……这家伙是好人,却交了坏朋友……我被人勒索……遇上这种人,阿曼斯基经常是直接拒绝。如果女儿已经成年,就有权利和任何混蛋交往;至于外遇问题,他认为应该由夫妻自行解决。这些调查工作背后隐藏着陷阱,很可能会爆发丑闻,让米尔顿安保吃上官司,因此阿曼斯基对类似的委托始终格外谨慎,更何况实在难以从中获利。
这天早上的主题偏偏就是一桩私人调查案。阿曼斯基拉平裤子的皱褶后,坐到舒适的坐椅上往后一靠,带着狐疑的目光瞥向小他三十二岁的女同事莉丝·莎兰德。他想过不下千次:好像再没有人比她更不适合待在一家名气响亮的安保公司。他的不信任可说明智也可说不理智。在阿曼斯基眼中,莎兰德无疑是他在业界多年所遇见最出色的调查员,她为他工作这四年来,从未搞砸过一件案子或交出一份不人流的报告。
相反地,她的报告总是独树一格。阿曼斯基相信她天赋异禀。调查信用状况或警方记录,谁都办得到,但莎兰德很有想象力,总是能带回他意料之外的东西。她是怎么办到的,他从来也没弄懂,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搜集资料的能力根本是魔术。官方档案她已背得滚瓜烂熟,更重要的是她能钻进被调查者的表皮底下,一旦发现任何值得挖掘的秘密,就会像巡弋飞弹一样朝目标前进。
不知为何,她就是有此天分。
凡是被她的雷达侦测到并写人报告的人可就惨了。阿曼斯基永远忘不了有一次在某企业收购案前,他派莎兰德对一名制药工厂的研究员进行例行性的查证。预定一个星期完成的工作,却拖延了好一阵子。四个星期了她毫无动静,提醒了她几次,她也置之不理。最后她提出的报告中附带证明那个被调查的人有恋童癖,曾两度在塔林向一名十三岁的雏妓买春,并且有迹象显示他对当时同居女友的女儿怀有歹念。
有时候莎兰德的某些习性几乎让阿曼斯基感到绝望。就拿恋童癖的案子而言,她没有打电话给阿曼斯基,也没有进办公室找他谈。没有,甚至连报告中可能包含爆炸性数据的事也提都没提,就直接在某天傍晚,阿曼斯基正要下班前放到他桌上。直到当晚夜深之后,他终于能轻松地和妻子在利丁粤岛上的别墅中边看电视边喝酒时,才将报告拿出来看。
这份报告一如平常,标示附注、引述与资料来源,精准到近乎完美。前几页交代了调查对象的背景、教育程度、职业与经济状况。直到第二十四页,莎兰德才丢出塔林之行的炸弹,用她一贯枯燥乏味的语气说出他住在绍伦吐纳,开的是一辆深蓝色的沃尔沃。她在附录中提出详尽的证据数据,其中包括调查对象和那名十三岁少女在一起的照片。照片是在塔林某家旅馆的走廊上拍的,那人的手伸进女孩的毛衣里头。后来莎兰德追踪到这名女孩,还将她的说词录音存证。
这报告所引起的混乱正是阿曼斯基想要避免的。首先,他得吞下几颗医师开给他的溃疡药,然后请客户到公司来开一个不愉快的紧急会议。尽管客户强烈反对,最后他仍不得不将资料交给警方。这意味着米尔顿安保恐怕会被卷入一个纠结的网中,假如莎兰德的证据无法被证实或那个人被判无罪,公司恐怕就得打诽谤诉讼官司。真是一场噩梦。
然而,莎兰德出奇的冷漠还不是最令他头痛的事。米尔顿的形象向来是保守稳定,莎兰德出现在这样的环境中就仿佛船舶展览中出现了一头水牛。阿曼斯基的这名超级调查员是个脸色苍白、像得了厌食症的年轻女子,头发超短,还在鼻子和眉毛上穿洞。她的脖子上刺了一只约两公分长的黄蜂,左臂二头肌和左脚踝处也各有一圈刺青。有时候当她穿无袖背心时,阿曼斯基也会看见她右边肩胛骨上文着一条巨龙。她天生红发,却将头发染得乌黑,整个人看起来就像刚和一群重摇滚乐手狂欢了一个星期。
其实她没有饮食失调的问题,阿曼斯基很确定。相反地,她好像什么垃圾食物都吃,只不过天生瘦削,骨架小,让她看起来像个手小腕细、胸部尚未发育完全的小女孩。她已经二十四岁,有时却像只有十四岁。
她嘴巴大、鼻子小、颧骨高耸,外貌略似亚洲人。她动作迅速轻盈有如蜘蛛一般,用电脑打字时手指像在键盘上飞跃。由于她骨瘦如柴,想当模特儿应该不可能,但倘若上妆得宜,那张脸倒是上得了全世界任何广告牌。偶尔她会涂黑色口红,撇开刺青和鼻子眉毛穿洞不说,她其实……嗯……还算迷人。一种说不明白的魅力。
莎兰德为阿曼斯基工作这件事实在不可思议,因为阿曼斯基平常不可能接触到她这种女人。
她最初是被请来做杂工。专门为老约翰·弗雷德里克·米尔顿处理私人事务的半退休律师霍雷尔·潘格兰告诉阿曼斯基,说这个莎兰德虽然“态度大有问题”,却十分机灵。潘格兰恳请他给她一次机会,阿曼斯基勉强答应了。潘格兰是那种会把拒绝当成激励而再接再厉的人,所以干脆直接答应比较省事。阿曼斯基知道潘格兰致力于照顾问题孩童和其他社会边缘人,但他的判断力毕竟不错。
不料一见到那女孩他便后悔答应雇用她了。她不只是看起来麻烦,在他眼中,她根本就是麻烦的化身。她辍学,没有受过任何高等教育。
前几个月她做全职,算是吧。偶尔出现在办公室时,她会煮咖啡、跑邮局、帮忙影印,但对于传统的上班时间或例行工作却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她还有惹毛其他同事的本领,后来大伙都叫她“有两个脑细胞的女生”——一个用来呼吸,一个用来站立。她从不提自己的事,有同事想和她聊天,见她几乎毫无反应,很快便放弃了。她的态度让人既无法信任,也难以伸出友谊之手,不久她便成了幽灵,并像只流浪猫一样在米尔顿的走廊上游荡。大伙都认为她已无可救药。
经过一个月的麻烦不断,阿曼斯基把她找来,铁了心要请她走人。她静静听着他细数自己的违规事项没有反驳,连眉毛也没抬一下。他下了她“态度不正确”的结论后,正打算告诉她若想进一步发挥才能,最好还是另谋高就,她却在此时打断了他。
“其实如果你只想找个办事奴才,去人力派遣公司找就有了。我可以替你处理任何事、应付任何人,如果你只会叫我分发邮件,那你就是个笨蛋。”
阿曼斯基坐在位子上,又惊又怒,她仍不慌不忙地接着说。
“你有个手下花了三星期去调查一个某家网络公司有意招聘的雅痞,写了一份一文不值的报告,昨天晚上我替他抄的那份烂报告,现在就躺在你桌上。”
阿曼斯基的目光落在报告上,为了改变一下气氛,他开口说道:
“你是不能看机密报告的。”
“好像是不行,但是你们公司的保密程序有漏洞。根据你的指示,这种报告他应该亲自抄写,可是他昨天上酒吧前把报告丢给我了。顺带一提,我在员工餐厅里发现他前一份报告。”
“你说什么?”
“别激动,我把它放进他的收件箱了。”
“他把文件保险箱的密码给你了?”阿曼斯基大感愕然。
“倒是没有,只不过他把它连同计算机密码写在一张纸上,放在记事本底下。重点是你们这个糊涂的私家侦探做的私人调查一点用也没有。他忽略了那个家伙背负赌债,而且吸起可卡因活像吸尘器。他也没查出他女友被他打个半死,还得向妇女庇护中心求助。”
阿曼斯基花了几分钟翻阅那份报告。内容的陈述井然有序,表达清晰,也有不少数据来源和调查对象的亲友们的说辞。末了,他抬起双眼说了两个字:“提证。”
“我有多少时间?”
“三天。星期五下午以前,若不能证明你的指控就准备走人。”
三天后,她交出一份资料同样详实的报告,但那个外表讨喜的年轻雅痞却变成一个不可靠的混蛋。阿曼斯基利用周末将报告反复看了几次,并在星期一花了点时间草草查证她的部分说辞。其实查证前,他就知道她的消息必然正确。
阿曼斯基有点慌乱,也气自己竟如此明显地错看了她。他原以为她很笨,甚至有些智障,怎料一个翘了太多课而毕不了业的女孩,竟能写出文法如此准确的报告,而且还附上详细的观察评论与信息。他实在想不通她是如何获知这些事实。
他想不出米尔顿安保有哪个员工能取得妇女庇护中心的医师的机密日志。他问她如何办到,她却回答说不想断了她的消息来源。莎兰德显然不想讨论自己的工作方法,不管是对他或其他人都一样。这点让他感到困扰,但他仍忍不住想测试她。
他思考了几天,想起潘格兰送她过来的时候曾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机会。”他想到从小到大接受的回教教义教导他帮助遭遗弃的人是神赋予他的责任。当然他并不相信神,而且从青少年时期便未再进过清真寺,但他认为莎兰德绝对是个需要帮助的人。过去几十年来,他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多。
结果他没有炒她鱿鱼,反而找她前来谈话,试图了解是什么原因造成这女孩别扭的个性。他证实自己想得没有错,她的确有严重的情绪问题,但他也同时发现在她阴沉的外表下有着过人的聪明才智。她暴躁易怒、令人厌烦,但出乎意外的是他已经开始喜欢她。
接下来的几个月,阿曼斯基张开羽翼保护莎兰德。老实说,他把照顾她当成一个小小的社工计划。他交给她一些简单的研究工作,试着引导她依程序进行。她会耐心倾听,然后照自己的想法完成任务。阿曼斯基请米尔顿的技术经理给她上一堂信息科技的入门课程。他们并肩坐了一下午之后,经理回报说她对计算机的认识似乎已超过大多数员工。
不过尽管多次讨论未来的发展、提供公司内部训练,加上各式各样的利诱,莎兰德很明显就是不愿意顺应公司的惯例。这让阿曼斯基很为难。
他不会容许其他任何员工来去自如,在正常的情况下,他也会要求她改不了就离职。但他有预感,若对莎兰德下最后通牒或威胁要炒她鱿鱼,她只会耸耸肩然后走人。
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他弄不清自己对这名女子的感觉。她像个搔不着的痒处般令人痛恨,但也令人动心。这无关性欲,至少他觉得不是。通常吸引他的都是身材玲珑有致、嘴唇丰满、能激起他幻想的金发女郎,更何况和他结婚二十多年的芬兰女子蕾娃至今仍非常符合这些条件。他从未对妻子不忠,呢……应该说曾经有那么一件让妻子知道很可能会误会的事。不过他的婚姻很幸福,还有两个和莎兰德年纪相仿的女儿。总之,他对这种远远望去会被误认为瘦弱男生的平胸女孩没兴趣,这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即便如此,他还是发现自己曾对莎兰德产生不当幻想,也因此察觉自己对她并非无动于衷。不过阿曼斯基认为莎兰德之所以吸引他是因为她是异类,就像他也可能爱上画中仙子或希腊古瓶。对他而言,莎兰德象征着一种不真实的生活,虽不能分享却令他深深着迷。当然,她也绝不会容许他分享。
有一回,阿曼斯基坐在旧城区大广场的一家咖啡馆里,莎兰德也刚好来此闲逛,并坐在离他不远处。她和另外三名女孩、一名男孩一起,穿着打扮十分类似。阿曼斯基兴味十足地看着她。她似乎和工作时一样内向,但听完其中一个紫发女孩说的事情后,她确实微微露出笑意。
阿曼斯基好奇地想,倘若有一天,他把头发染绿,穿着破牛仔裤和布满涂鸦与铆钉的皮夹克去上班,不知她会作何反应?很可能只会不屑地撇撇嘴吧。
她背对着他坐,一次也没转过身来,显然不知道他也在。她的出现让他感到莫名的心烦意乱。最后他起身正打算偷偷溜走,她忽然转身直盯着他看,就好像自始至终都知道他坐在那里,一直用她的雷达在侦测他。她的注视来得太突然,感觉像一种袭击。于是,他假装没看见便匆匆离开。她也没打招呼,只是用目光尾随他,这他能确定,直到在路口转弯后才终于摆脱那烙在颈背的炙烫目光。
她几乎从来不笑。但一段时间下来,阿曼斯基感觉到她态度软化。说得委婉些,她属于冷面笑匠型,只会偶尔露出扭曲、讽刺的笑容。
她的缺乏情绪反应让阿曼斯基深受刺激,有时候他真想抓住她把她摇醒,强行进入她的保护壳内,赢得她的友谊或至少她的尊敬。
她为他工作九个月以来,他只尝试过一次要和她讨论这些感觉。那是在米尔顿安保的圣诞晚会上,而且那次他喝醉了。倒没有发生什么不该发生的事,他只是试着要让她知道他其实很喜欢她,尤其想向她解释自己觉得有责任保护她,只要她需要任何帮助都可以随时来找他。他甚至想拥抱她。当然,只是纯友谊的拥抱。
她扭着身子挣脱他笨拙的拥抱,离开了晚会现场。之后她便不再出现在办公室也不接手机。她的缺席感觉像是折磨——近乎一种体罚。他找不到人抒发内心的感觉,这也是他头一次清清楚楚体会到她对他有多么强大的破坏力。
三星期后的某天晚上,阿曼斯基为了年终登记账目在公司加班时,莎兰德再度出现。她像鬼魅般静悄悄地飘进他的办公室,他后来才发现她站在门内暗处看着他,也不知道已经站了多久。
“想不想喝杯咖啡?”她问道。然后随手递给他一杯从员工餐厅咖啡机买来的咖啡。他默默地接过杯子,接看见她用脚一踢将门关上,心里既害怕又松了口气。她坐到他办公桌对面,直视他的双眼,然后用一种让人无法一笑置之或闪躲的方式问他:
“德拉根,我吸引你吗?”
阿曼斯基像瘫痪一般坐着,一面拼命想着该如何回答。第一时间他有股冲动想假装受辱。接着他看到她的表情,忽然想到这是她第一次提出这么私人的问题。她是认真的,假如他企图一笑置之,她会视为屈辱。她想和他谈话,而他好奇的是她花了多少时间才鼓起勇气提出这个问题。他慢慢地放下笔,往后靠到椅背上。他终于放轻松。
“你怎么会这么想?”他说。
“因为你看我的眼神,还有你不看我时的模样。还有,有时候你好像想伸手碰我又及时打住。”
他微笑着说:“我想如果我碰你一下,可能会被你咬断指头。”
她没有笑,只是等着。
“莉丝,我是你老板,即使我被你吸引,也绝不会有所行动。”
她还在等着。
“我可以私下告诉你,是的,有时候你确实很吸引我。我说不出所以然,但事情就是这样。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很喜欢你,但这与肉体无关。”
“那好。因为永远也不会发生。”
阿曼斯基笑了起来。她第一次说出很私密的话,却可能是让男人最沮丧的消息。他努力地寻找适当字句。
“莉丝,你对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没兴趣,这我明白。”
“我对一个五十几岁又是我老板的老头没兴趣。”她举起手制止他插嘴。“等等,让我说完。你有时候很笨而且官僚得让人抓狂,不过你其实很有魅力……我也可以感觉到……但你是我老板,我见过你老婆,我又想继续替你工作,如果和你搞婚外情真是最愚蠢的事了。”
阿曼斯基一语不发,甚至几乎不敢呼吸。
“我知道你为我做了什么,我并非不懂得感恩。我很感激你能确实摒除偏见,给我一个机会。可是我不想要你当情夫,而你也不是我父亲。”
过了一会儿,阿曼斯基才无助地叹了口气。“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我希望继续为你工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
他点点头,并尽可能诚实地回答她。“我真的希望你替我工作。但我也希望你对我抱有一点友情和信任。”
她也点点头。
“你不是个会让人想交往的朋友。”她听了似乎脸色略沉,但他又接着说:“我可以理解你不想让任何人打扰你的生活,我也会尽量做到。但我可以继续喜欢你吗?”
莎兰德思考许久后,起身绕过办公桌给他一个拥抱作为回答。他完全惊呆了。直到她放开他以后,他才拉起她的手。
“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她点了一下头。
那是她唯一一次在他面前显露温柔,也是她唯一一次碰他。阿曼斯基一直记得那柔情的一刻。
又经过了四年,她仍未对阿曼斯基透露过任何私生活或背景细节。有一次他将自己学到的“私调”艺术运用在她身上,他也去找潘格兰长谈——他见到他来访似乎并不惊讶,而最终的发现并未增进他对她的信任。对此他始终只字未提,也没有让她知道自己在打探她的生活,反而隐藏起内心的不安并更加提高警觉。
在那怪异的一晚结束前,阿曼斯基和莎兰德达成了协议。未来她将以自由工作者的身份为他做调查计划,无论有没有接案子都能领取一笔微薄的月薪,而每接一件案子还会再按件计酬。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做事,相对地,她也得保证绝不做出可能令他尴尬或让米尔顿安保卷入丑闻的事。
在阿曼斯基看来,这么做对他、对公司、对莎兰德本身都好。他将麻烦的私调部门缩减到只剩一名全职员工,那是个较年长的同事,除了例行公事游刃有余之外,还能处理征信事务。至于复杂或棘手的任务则全交给莎兰德和其他约聘者,后者是独立承接案件,万一出状况,米尔顿安保其实可以不必负责。由于他经常有案子交给她办,因此她收入还不错,原本还可以更好,但莎兰德总是得看心情工作。
阿曼斯基也不勉强她改变,只是不许她见客户。今天的任务却是例外。
这天,莎兰德穿了一件黑T恤,上面印着露出獠牙的外星人和“我也是外星人”等字样。下半身的黑裙边缘已经磨损,外头罩上破旧的黑色中长皮外套,再加上铆钉腰带、厚重的马汀大夫靴和红绿相间的横条长筒袜。她脸上的妆色调怪异,显示她可能有色盲。总之,她是特地装扮了一番。
阿曼斯基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到穿着保守、戴着厚眼镜的客人身上。迪奇·弗洛德是个律师,他坚持要见见写报告的员工,并当面问问题。阿曼斯基已经尽可能地以莎兰德感冒、出远门或忙于其他工作等借口推脱,以避免他们碰面,但律师却淡淡地回答说没关系,事情不急,他大可以等个几天。到头来终于避无可避,只得安排这次会面。此刻,看上去已年近七十的弗洛德很明显地看着莎兰德看得出神,而莎兰德也以不带丝毫热情的表情怒目回瞪。
阿曼斯基叹口气后,再次看着她放在他桌上、标示着“卡尔·麦可·布隆维斯特”的讲义夹。这个名字工整地印在封面上,后面还有社会安全号码。他大声念出名字,弗洛德先生这才从着魔的状态中惊醒,转向阿曼斯基。
“好啦,关于布隆维斯特,你能告诉我哪些事?”他问道。
“这位是负责写报告的莎兰德小姐。”阿曼斯基顿了一下才又接着说,他脸上带着微笑,试图增加对方的信心,但口气中却有些心慌道歉的意味。“别看她这么年轻,她可是我们最顶尖的调查员。”
“我绝对相信。”弗洛德的冷淡语调透露出他言不由衷。“说说看她有何发现。”
弗洛德显然不知该如何与莎兰德应对,因此决定对她视而不见,转向阿曼斯基提问。莎兰德嚼着口香糖,吹了个大泡泡,然后没等阿曼斯基回答便说道:“请你问问客户想听长的还是短的版本。”
尴尬地沉默片刻后,弗洛德终于转向莎兰德,为了弥补对她的伤害,便改用长辈的慈祥口吻对她说:
“如果这位小姐能口头总结一下,我将十分感谢。”
有一度她露出令人意想不到的仇视神情,弗洛德不禁感到脊背发凉。但就在一瞬间,她的眼神立刻变得柔和,弗洛德又怀疑是否自己眼花了。她开口时,简直恭敬得有如公仆。
“请容我先声明一点,这次的任务并不特别复杂,只不过工作内容本身的描述有点模糊。你想知道‘所有能挖得出来’有关于他的事,却未明说特别想查哪些事,所以这份报告有点像是他一生的杂录,虽然共有一百九十三页,但有一百二十页都是他写的文章或剪报拷贝。布隆维斯特是公众人物,几乎没有秘密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但他毕竟还是有秘密吧?”弗洛德说。
“每个人都有秘密。”她平淡地回答。“只是要去发掘出来罢了。”
“说来听听。”
“布隆维斯特生于一九六○年一月十八日,现年四十三岁。他生在博尔兰格,但从未住过那里。他出生时,父母库尔特和阿妮塔都在三十五岁左右,现在两人都死了。他父亲是装机器的工人,经常跑来跑去,而母亲呢,据我所知,一直都是家庭主妇。麦可上学以后,全家搬到斯德哥尔摩。他有个小他三岁的妹妹叫安妮卡,是个律师。另外还有一些表兄弟姐妹。你准备替我们倒咖啡吗?”
最后这句话是对阿曼斯基说的。开会前他命人用热水瓶备妥咖啡,此时正仓促地压出三杯咖啡来,一面以手示意莎兰德继续说。
“所以一九六六年,他们住在小埃辛根。布隆维斯特先是在布罗玛上学,后来到国王岛上预备学校。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讲义夹里有成绩单拷贝。在预备学校期间,他选修音乐课,还在一个名叫拔靴带的摇滚乐团担任贝司手,而且乐团曾经推出单曲,一九七九年夏天在广播电台上播过。预备学校毕业后,他到地铁站当收票员,存了点钱之后出国。他离开了一年,多半都在亚洲游荡——印度、泰国,然后又跑到澳大利亚。二十一岁的时候,他开始在斯德哥尔摩上新闻课程,但只上一年便休学入伍,在拉普兰的基律纳当步枪兵。那算是个很糙的单位,但他表现得很不错。退伍后,他完成了新闻学位,之后一直在新闻界工作。你要我说得多详细?”
“说你认为重要的事就好。”
“他有点像是《三只小猪》里那只勤劳猪。到目前为止他都是个杰出的记者。八十年代,他接很多临时工作,先是在外地报社,后来才到斯德哥尔摩。我列了清单。关于‘熊党’的新闻是他的转折点,就是他认出那群银行劫匪。”
“小侦探布隆维斯特。”
“他恨死这个绰号,这倒不难理解。如果有人敢在报纸版面上叫我‘长袜皮皮’①我就把他们打到鼻青脸肿。”
她阴阴地瞥向阿曼斯基,他则心虚地咽了一下口水。他已经不只一次把莎兰德想成长袜皮皮。只见他挥挥手让她继续。
“一项消息来源显示,在那之前他一直想当刑事新闻记者,还曾经在某晚报实习过,后来却是以政治财经报道成名。他起初是签约记者,到八十年代末才在一家晚报找到全职工作。一九九○年,他离开那家报社,协助创办《千禧年》月刊。那份杂志背后没有任何大出版社撑腰,一开始完全不在状态,如今销售量已经达到每个月卖出两万一千份。他们的办公室在约特路上,离这里只有几条街。”
“左派杂志。”
“这得看你的‘左派’怎么定义。一般大众把《千禧年》视为社会评论杂志,但我猜无政府主义者会觉得它跟《竞技场》、《前沿》一样,属于小中产阶级的烂杂志,而温和的学生团体则很可能认为该杂志的编辑全都是共产党员。没有证据显示布隆维斯特曾经活跃于政治圈,即使在他上预备学校、左倾风潮盛行年间也一样。他在新闻学院埋头苦读时,和一位当时在工会组织中十分活跃的女孩同居,那女孩如今是左翼党的国会代表。他之所以被贴上左派标签,主要应该是因为他当财经记者时,专门调查报道企业界的贪腐情形与可疑交易。他曾经做过一些对大企业家和政客极具破坏性的个人特写——那些人大多是罪有应得——导致许多人辞职,也引发连串的官司诉讼。其中最著名的阿波加案,最后有个保守派政治人物被迫下台,某位前议员也因为盗用公款被判刑一年。揭发罪行实在不能拿来当做判定一个人左倾的标准。”
“我懂你的意思。还有什么吗?”
“他写了两本书,一本关于阿波加案,另一本叫《圣殿骑士团》,三年前出版,是关于财经报道。我没看过这本书,不过从书评看来似乎颇有争议,在媒体引发不少讨论。”
“钱呢?”弗洛德问。
“他不是很有钱,但也饿不死。所得税申报书附在报告里。他银行里大约有二十五万克朗,包括一笔退休基金和一笔储蓄存款。他另外一个账户里约有十万克朗,专门用来支付工作、旅行等费用。他有一间合作公寓,在贝尔曼路,六十五平方米大,房贷已经付清,没有借贷或负债。他还有另一项资产,位于群岛间的沙港。那是一栋二十五平方米的小屋,装潢成夏日水边度假屋,就在全村最美的角落。很显然是他的一位叔伯在四十年代买的,当时一般普通人还有此能力,最后小屋就落到布隆维斯特手中了。他们将家产平分,所以他妹妹分得双亲在小埃辛根的公寓,布隆维斯特分到小屋。我不知道小屋的现值多少——肯定有几百万,但话说回来,他好像没有出售的打算,而且还常去沙港。”
“收入呢?”
“他是《千禧年》的所有人之一,但每个月只领一万二左右的薪水,其余收入则来自撰稿的工作,数目不固定。三年前他忙了一年,约莫赚了四十五万,去年撰稿却只赚进十二万。”
“除了律师费等等,他还得缴十五万的税。”弗洛德说:“我们就假设总金额不低吧。而他入狱期间也会有损失。”
“也就是说他将会变得一文不名。”莎兰德说。
“他诚信如何?”
“这可以说是他的信任资产。他的形象就是坚定捍卫道德、与商界对抗,他也屡次被邀请上电视作评论。”
“现在被判了刑,这项资产恐怕所剩无几了。”弗洛德说。“我不敢说我百分之百知道一名记者必备的条件,但经过这次挫败,大侦探布隆维斯特要想得到新闻大奖恐怕遥遥无期。这回他笑话可闹大了,”莎兰德说:“我可以发表一点个人意见吧……”
阿曼斯基听到这里睁大了双眼。莎兰德替他工作这么多年,从未针对任何私人调查发表过任何个人意见。她只在乎赤裸裸的事实。
“检视温纳斯壮事件的真相并不在我的任务范围内,但我确实留意了整个审判过程,也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大吃一惊。整件事都不太对劲,而且实在……以布隆维斯特的作风,根本不可能发表这么离谱的东西。”
莎兰德挠挠脖子。弗洛德表现得很有耐心。阿曼斯基则不确定是自己看错了,或者莎兰德的确不知该如何继续。他所认识的莎兰德从来没有不确定或迟疑过。最后她似乎终于下定决心。
“就当我们私下聊聊……我还没有认真研究过温纳斯壮的案子,但我真觉得布隆维斯特是被人陷害的。我想这件事里头一定有什么和法院判决书所写的截然不同的东西。”
眼前的律师以锐利的眼神打量着莎兰德,阿曼斯基也注意到打从莎兰德开始报告,直到此刻客户才显露出真正感兴趣的神情。他暗暗记下弗洛德对温纳斯壮案有一定程度的兴趣。不对,阿曼斯基立刻转念,弗洛德感兴趣的不是温纳斯壮案,他是在听到莎兰德暗示布隆维斯特可能遭人陷害时才有了反应。
“你这话怎么说呢?”
“这是我个人的猜测,但我敢肯定他上了某人的当。”
“为什么这么说?”
“从布隆维斯特的背景看得出来他是个非常谨慎的记者,他从前揭发的每件丑闻全都有凭有据。有一天我去法院旁听,他好像连努力也不努力就放弃了。这根本与他的性格不符。如果法院说的是事实,就表示他毫无证据便捏造出关于温纳斯壮的报道,然后像个自杀式人体炸弹一样发表出去。这完全不像布隆维斯特的作风。”
“那么你认为发生了什么事?”
“我只能推测。布隆维斯特相信自己的报道,但过程中出了差错,结果发现他得到的消息是错的。也就是说,消息来源是他信任的人,也可能有人故意提供错误情报——这听起来复杂得不可思议。另外也有可能是他受到严重威胁,使得他宁可被当成无能的笨蛋也不想挣扎反击,干脆投降。但我要再强调一次,我纯粹只是推测。”
莎兰德打算继续报告,弗洛德却举起手阻止了她。他静坐着,一面用手指敲打椅子的扶手,片刻后才略显迟疑地再次转向她。
“如果我们决定雇用你去发掘温纳斯壮案的真相……你觉得有多大几率能有所发现?”
“这我不敢说。也许不会有任何发现。”
“但你愿意试试看吗?”
她耸耸肩。“我无权决定。我替阿曼斯基先生工作,我该做什么由他决定。而且也得看你们想找什么样的信息。”
“我这么说好了……这番话应该会保密吧?”阿曼斯基点点头。“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但我能肯定温纳斯壮在其他情况下绝对有背信行为。温纳斯壮案严重地影响到布隆维斯特的人生,我想知道你的猜测有几分准确。”
这番谈话起了意外的转折,阿曼斯基立刻有所警觉。弗洛德是在要求米尔顿安保去刺探一个已经了结的案子。此案也许对布隆维斯特个人造成某种威胁,但如果接受委托,米尔顿恐怕就和温纳斯壮的律师团杠上了。阿曼斯基一想到在这种情况下让莎兰德像颗失控的巡弋飞弹一样乱窜,心里不安到了极点。
他不只是为公司担忧。莎兰德曾明白表示不希望阿曼斯基像个爱操心的继父,自从那次协议后,他便一直避免有类似举动,但事实上他永远不可能不为她操心。有时候他发现自己会拿莎兰德和女儿比较。他自认为是个不会随便干涉女儿生活的好父亲,但假如女儿的行为和莎兰德一样或过着和她一样的生活,他知道自己会无法接受。
他那克罗地亚人——又或许是波斯尼亚人或亚美尼亚人——的内心深处,始终坚信莎兰德的人生正一步步走向毁灭。若有人想对她不利,她正好是完美的受害者,而阿曼斯基就担心哪天早上会被她遇害的消息给惊醒。
“这种调查可能不便宜。”阿曼斯基提醒道,同时想藉此衡量弗洛德的认真程度。
“那么就设个上限。”弗洛德说:“我不会强人所难,但诚如你向我保证的,你的同事显然能力很强。”
“莎兰德?”阿曼斯基转向她,扬起一边眉毛询问道。
“我现在手边没工作。”
“那好。不过我希望我们对工作上的限制有共识。你把剩下的报告说完吧。”
“剩下的多半是他的私生活。一九八六年,他娶莫妮卡·阿布哈姆森为妻,同一年生下女儿佩妮拉。他们这段婚姻没有持续太久,一九九一年就离婚了。阿布哈姆森已经再婚,但他们似乎仍维持朋友关系。女儿跟母亲住,和布隆维斯特不常见面。”
弗洛德又要了一点咖啡,随后转向莎兰德。
“你说每个人都有秘密。你发现什么了吗?”
“我是说每个人都有自认为私密、不会到处宣扬的事。布隆维斯特的女人缘显然很不错,他谈过几段感情,还有多次一夜情。但这许多年来,有个人不断出现在他生命中,两人关系并不寻常。”
“怎么不寻常?”
“爱莉卡·贝叶,《千禧年》总编辑,上流社会女子,母亲瑞典人,父亲是具有瑞典居留权的比利时人。爱莉卡和布隆维斯特在新闻学校认识后,便一直分分合合。”
“这也许没什么不寻常。”弗洛德说。
“也许没有。不过爱莉卡的丈夫刚好就是那个小有名气、曾经在公开场合做一大堆恐怖作品的艺术家葛瑞格·贝克曼。”
“这么说她对丈夫不忠啰?”
“贝克曼知道他们的关系。显然是三个关系人都接受这样的情形。女方有时睡在布隆维斯特家,有时睡家里。细节我不知道,但很可能是因此导致布隆维斯特和阿布哈姆森的婚姻破裂。”——
注释:
①长袜皮皮(PippiLongstocking),林格伦最受欢迎的作品“长袜皮皮”系列中的主角,她是个满脸雀斑、腿上穿着不同颜色长袜的九岁女孩,她力大如牛、很有正义感,是全世界儿童读者心目中的女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