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3个月前 作者: 饶雪漫
    接下来的一周,或许是为了与那个没来由的预感抗衡,我竭尽全力对林枳好。


    每天上午出操回来,林枳都会发现自己的水杯里已经被灌满了水;我每天早起半小时,排长队买学校最好吃的早点——煎饼,买两份的。把她那份放在保温饭盒里直到她来教室再打开。


    我甚至每天早起半个小时为她打好热开水,挤好牙膏。


    这样做的时候我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是甘愿的。因为,林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只知道,那些她受到的伤痛,无论她有多么希望不被打扰,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扛着,我都不会让她觉得自己孤孤单单单独一个。


    那天早上,当我拿着两份早点兴冲冲地往教室冲的时候,庄悄悄跑步过来跟我打招呼。


    “她给你发工资吗?”庄悄悄看着我手上的两份早点,没好气地嘀咕。


    “你管不着!”我白她一眼。


    “跟班一个!没出息!你把人家当朋友,人家把你当傻蛋!”她不甘示弱地回敬我。


    我气得要命,停下脚步想跟她继续理论,一个声音响起来:“你嫉妒我有田丁丁做好朋友吗?”


    是林枳,她接过我手中的煎饼,一搂我的肩膀,说:“丁丁,我们走!”


    我们就这样在众多赶去上早自习的人的目光中,亲热地手拉手奔跑向自己的教室。


    我的心里豪情万丈——是的,我们是朋友。谁也不能欺负林枳,谁也不能欺负我。因为我们的彼此一定会替彼此做主。


    噢,只是恋爱让林枳不快乐。虽然她不说,我都看在眼里。


    如果真正的爱情是这样,那么,我还是喜欢保持心里对林庚的那份不为他知的感情,要安全很多吧。


    日子终于到周五,还是月假,我收拾一周的脏衣服准备回家洗,为了省钱,我没打车,而是走了半个小时去一个公车站,那里有趟49路公车可以直达我家所在的小区。


    当我拎着一只硕大的塑料袋,背着炸药包一样沉重的书包,一步一挨地走到公车站开始等车的时候,居然看见了一个我绝对没想到会在白天看见的人!


    周楚暮!他穿一件Nike的新款T恤和一条千疮百孔的牛仔裤,像个富家公子又像个乞丐似的荡来荡去。我不能不承认,白天的他有一点让人失望,看上去他只不过是一个长得非常帅的混混,和气质高贵的林枳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档次。


    可是,更更让我崩溃的是,他的身边,有一个女孩,他亲昵地揽着她的腰——这个女孩,长着一张俗气得不行的脸——虽然我承认,她也有那么一点漂亮,但她绝对不及林枳,真的一点都不及。


    我不知道,我下一步是应该和他打招呼,还是假装没有看见。或许,我最应该做的是替林枳质问他一句:周大帅,你搂的这位是谁?


    然而只是一瞬,他也看见了我,我不敢相信,他居然大大方方笑嘻嘻地跟我打招呼:“嗨,丁丁!”


    我哪步也没实现的了,而是愣在那里没作声。


    他还是笑,松开那个女孩的腰,又在她屁股上用力地拍了一掌,那女孩对这下流的动作没有表示任何抵触,而是懒洋洋地哼了一声,再一扭一扭地走开了。


    “那是我妹,”他说,“丁丁,近来如何?”


    “你妹?”我终于忍不住的脱口而出,“那林枳也是你妹?”


    “林林?”他大声笑,“如果你愿意这么说……也是。”


    我发誓,那一刻,如果不是手里提着满满的两袋脏衣服,我一定会跳起来打爆他的头!


    “我会告诉她的。”我咬牙切齿地说。


    “你现在就可以打电话给她,”周楚暮满不在乎地掏出手机说,“来来来,要不要我拨通电话给你讲?”


    “你!”我气得想骂脏话,却只说出这么一个字。


    周楚暮忽然迈近一步,用研究性的目光看着我,我和他之间,就像第一次在酒吧里一样离得那么近。我紧张地往后一仰,可鼻子里瞬间灌满了他身上的香水味,那是一种让人想起黑夜里的星星的味道,我似乎有些转移注意力,他的声音也忽然变得有一点异样。


    “丁丁,你知道吗?”他压低嗓门说,“我以前,从没见过一个女孩,眼睛像你一样漂亮。”


    真,真的吗?他一脸严肃不像开玩笑的样子,我紧张地眨了眨眼睛,告诉自己要稳住。他却迅速地退后一步:“丁丁同学,千万不要误会,我赞扬你的美丽,完全是情不自禁,我没有任何追求你的意思!”


    “你无聊!无耻!”我回过神来,语无伦次地指责。


    “我的无聊和无耻绝对超出你的想象。”他笑着,猛地把脸贴近我的脸,“丁丁,你想不想试试呢?”


    鬼才想!我赶紧偏头躲开他,他的脸却更快地凑过来,我脚下一软,唇边已经被什么轻轻一点,那一霎我脑子忽然空白,然后,就看见周楚暮站在半米外,双手抱在胸前,笑眯眯地打量着我。


    我!的!天!


    老天作证,这辈子,我从来没吻过一个男孩,却无数次地设想过我的初吻,它最好在我减肥十五斤之后才发生,它最好发生在一个黄昏,我想象着一个中年男人,我能闻到他身上淡淡茶叶香……可是现在,它就这样轻易地被一个小流氓猝不及防地抢走了!


    我愤怒地揉着嘴唇,眼泪已经在眼睛里发烫,周楚暮还在不知死活地看着我,我真想跟他同归于尽!


    挽救了他和我生命的是一辆49路公共汽车,那辆车像一只疲倦的树獭一样缓缓挪过来,上面一如往常地塞满了买菜回家的大爷大妈,提醒此刻,如果在公车站我跟一个小流氓继续纠缠不清下去,该是多么地狼狈与不堪。


    我跳上那辆车,仓皇逃跑了。


    回到家里,我做的第一件事是,洗脸。


    打了一盆微烫的水,用我洗得干干净净的Micky毛巾,蘸了我新买的不算昂贵的洁面乳,一遍遍地擦过自己的脸。


    尤其是,左边,偏上,一点点的,嘴唇。


    但我知道,永远也洗不干净了,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我连哭都哭不出来,只觉得一块大石头堵在胸口,闷闷地难受。我多么希望那一切是一场梦,就好像在一场特别不愉快的梦里,当你忽然明白这只是梦,就会放任一切进行而如释重负,但现在,不是,就算我万分努力说服自己,也不是。


    最难受的还不是这种又脏又慌乱的感觉,而是,这种感觉,我甚至不能对任何人说。为此,我感到一些些作呕——天知道,暑假里我一边吃零食一边看的那些韩剧里发生的任何撞吻事件后,女主角感到恶心的表情都让我忍不住狠狠的咒骂一句:“矫情!”


    果然报应来了。


    如果对林枳说?我荒诞的想到,如果她为了报复我而去吻林庚……


    对罗梅梅?不如直接叫我去死。


    对庄悄悄?我还不如到校广播站广播去。


    我握着我的手机,按下一个一个的号码,又一个一个地删去。当我忽然鬼使神差地按下“拨打”键,却发现,我拨通的,居然是林庚的号码。


    原来,我最想和他说,不是吗?


    我强压着自己按掉电话的冲动,把电话摁在耳旁,手一直在微微地抖。他的电话没有彩铃,单调的嘟嘟声每响一下,我的心就咚地敲一下鼓,我该对他说什么?难道直接问他,如果一个女孩子的初吻在毫不知情毫不情愿的情况下被人偷去,她还是不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


    就在我决心放弃的时候,林庚居然接起了电话!


    “喂?”他用温和的声音问,“哪位?”


    他没有存我号码。虽然,我已经发短信给他,告诉他过不止三次。


    就像,他去外地培训,我给他的短信,他一条都不回。


    田丁丁在他的世界里,其实是不存在的。这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不是吗?


    我发誓,我没有失落,没有沮丧。只是我的心,像忽然被人狠狠喷上了一层干冰,忽然间,倾诉一切的勇气就这样被死死冻住了,动弹不得。


    “哪一位?”林庚又问了一遍,声音是那么好听。即使对一个不存在的人,他都是这么好耐心,我不知道是该哭还是笑。


    哪一位?


    我们是永远的陌生人,不是吗?真让人伤心,伤心欲绝!


    我挂断了电话。


    十分钟后,罗梅梅的电话打进来,问我是否到家。


    得到肯定的回答,她在电话那头有点歉疚地说:“到了就好。我今天不能回来,明天也悬。你还有钱吗?自己叫外卖吧,等我回来给你烧点好吃的补一补。”


    “有钱,”我硬着头皮说,“你忙工作吧,别担心我。”


    其实平常罗梅梅不回家对我并不是什么问题,自从她做上保险这一行,我已经习惯独自一人吃外卖的生活。


    唯一的问题在于,目前处于负资产状态的我,怎么还能做叫外卖这种奢侈的事呢?


    我在冰箱里翻翻找找,只找到几个鸡蛋和一只蔫了的菜心,和剩饭一起下进锅里。为了弥补我一星期吃水煮茄子的艰辛,我在饭里倒了很多花生油,还加了一勺老干妈的豆豉,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我面对着一大锅惨不忍睹的糊糊,不想吃,可还是必须把它们吃下去。


    我家的餐厅里,有一面大镜子。多年以前,当在客厅里安一面镜子成为时髦的时候,罗梅梅也想尽办法搬回家一面,可是这种时髦很快就成为过眼云烟,别人家的镜子都迅速地更换成了更时髦的装饰,只有我家的这面,还固执地留在这里,见证着母女两个的小懒惰和小落魄。


    “也好,可以随时检查自己的吃相,做个淑女。”每当罗梅梅也看不惯这个镜子的时候,她就会自欺欺人地这样说。


    现在的我,就面对着这张镜子,一口一口地,吞咽着令人作呕的食物。为了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惨,我尽力装成淑女的样子,每吃一口,就对着镜子用力地微笑一下。


    我的眼睛是真的很漂亮吗?


    可是,我的吃相是那么难看!


    我忽然站起来,端起碗走进厨房,倒掉里面所有的食物。


    我并不是第一次发现自己吃相难看。但今天,这个发现尤其让我不能忍受自己。我神经质般的失去了胃口。


    那天晚上,第一次,我在浴室的镜子里,仔仔细细地观察着自己。


    还算匀称但毫无出众之处的矮身材,肩膀太窄,大腿太粗,小肚子上有鼓鼓的赘肉,腰身不明显,只有微微隆起的胸脯能提醒我自己,这就是田丁丁,十七岁女孩卑微的身体,毫无吸引力的身体,在任何人面前,只能自惭形秽牢牢遮挡起来的身体。


    “田丁丁,你无耻呦!”我在心里狠狠骂自己。


    所以还是算了吧,田丁丁,何必为一次小小的非礼耿耿于怀,更何必想着对谁倾诉?


    反正,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罗梅梅和林枳,如果有谁还会喜欢你,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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