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隔着国界不说爱——闹闹
3个月前 作者: 慕夏
1
“叮铃铃,叮铃铃……”
客厅的电话响个不停,在我还在转动钥匙开门的时候就听见了。
急忙脱了鞋子,连拖鞋都顾不上换,一路甩了书包冲过去接起电话:
“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您好,我找元映绿。”对方回答得一本正经,但是我似乎听到了他偷笑的声音。虽然我现在看不见电话那一端他的表情,但是我打包票他那张帅气的脸庞上一定挂着玩味的笑。什么嘛,又在嘲笑我小时候接起电话就会说:“这里是元映绿家,有事禀告无事散朝。”
“金岳!”我从丹田运气,狠狠地吼了他一声。
“是我。”他的反应也很快,这一声明显是离着话筒很远的地方说的。
“有什么事情?”
“我只是来转告你,简轩那家伙要回来了。”
什……么……
我一下子只觉得脸热热的,忍不住用手捂住自己的脸。说来奇怪,脸烫得像火烧,也可能是手因为激动发凉。不过重点是——简轩那家伙要回来了。
“好了小绿我知道你很激动,麻烦快点回魂不要浪费我电话费。”
我一头黑线地想,我才没有没出息到这个地步呢。于是我尽力稳住声调对取笑我的金岳问:
“简轩什么时候回来?”
“后天呀。”
“他干吗不自己告诉我?”
“你自己昨晚不上线的。”
我想起来了,今天早上有英语小测,昨晚我当然是去好好复习了,结果没有上msn,所以错过了。不过算了,那家伙又不会比小测重要。我一边违心地想,一边抬头望着天。
“还有,这次他是一个人回来的。”电话里的金岳故意把“一个人”这三个字说得无比暧昧。
“哈?”
“你慢慢回味这个好消息吧……啊,对了,你要抓紧,我可不保证他下次回来,身边会不会带个金发碧眼的美女。”
金岳利落地挂断了电话,留下我因为被人拆穿心事而面红耳赤地对着电话发呆……这混蛋,明明什么都知道,但是每次话都只说到点到为止,让人跳脚不已。
“叮铃铃……”电话铃又响了,我有点抓狂地拿起电话,只喂了一声,金岳就非常利落地继续向我进行心理轰炸。
“后天早上8点简轩他家里人去接你……全家。”
他的停顿让我的心就像被卷到水井口的木桶突然又跌落回水里一样,经历了一个自由落体式的跳票。
“心跳加速了吧,丑媳妇见公婆。”
“你,你别胡说。”
“我又没说你是那个丑媳妇。你记得时间哈,bye。”
“你……”又被对方抢先挂了电话,我几乎要抓狂了。
为什么天下会有这种抓着把柄就欺负人,还没完没了的家伙存在啊!我摸摸胸口,心跳得好快。这是每次说到简轩就会发生的副作用。金岳这家伙肯定是知道了什么吧!要不然为什么每次都这样耍我玩,还那么开心啊!
没错,我有两个实际上很让人哭笑不得的青梅竹马。
小时候我家左邻的小孩就是简轩,右舍的小孩就是金岳。年龄其实是简轩比金岳大,但是成长速度却是反过来的。简轩从小就是个迷糊迟钝而且一根筋的家伙,但是无比阳光,任谁看到他都会觉得暖洋洋的。上了初中以后,学校里的女生还把他的笑容评为最治愈的笑容,但是熟知他底细的人都明白,他那是缺心眼而已。金岳从小都在别人的称赞里长大。学习好,有礼貌,还很勤快,但是那都是做给大人看的,骨子里的他是个毒舌的典范,遇到不熟的人,连笑容都会吝啬。所以学校里女生等他的笑就跟一年等春天的花开似的,漫长又艰辛。
小六的时候这两个家伙突然要搬家,搬走的消息是金岳告诉我的。如果不是我在楼下遇到搬家公司的卡车,他们也许会不记得告诉我他要搬走的事情。至于简轩忘记的理由,简直是让把头插进沙里的鸵鸟都甘拜下风。
“我不想告诉小绿我要搬走嘛。这样小绿就会以为我没有搬走,我也会觉得我没有搬到离小绿很远的地方去嘛。”
他撅嘴说完,一旁的金岳就掩面离去,丢下一句“以后别说你认识我”。我仰天长叹,这人真的是晚熟得让人心疼啊。可是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很开心呢?
或许从那个时候起,我的心里有一个角落里,落下了一颗天然的种子。我多么希望在它长大以后,风吹动枝叶的时候,那沙沙作响的声音都是在说“小绿好可爱”。
当然简轩最后还是搬走了,而且金岳也没有办法装作不认识他,因为他们俩竟然搬家以后成了对门的邻居。再后来的后来,就是在简轩出国以后,他爹娘常常因为空巢的缘故,周末一起跑到对面去串门,常常金岳一开门,就看见客厅里他爸妈和简轩的爸妈在搓麻将……
其实那阵子简轩要出国的时候,消息还是金岳告诉我的,当时已经是他要走的前一天。我怒气冲冲地往他家打电话,他才在电话那头恍然大悟:
“哎呀,我真的忘记告诉小绿了!”
“说了多少次你不要叫我小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叫你家那只老不死的绿毛龟!”
“没有的啦,小绿明明好可爱的!”
我无言了,他家的绿毛龟在他家的鱼缸里慢悠悠地活了相当长的岁月,鱼缸里的热带鱼换代了几次,而小绿则一直坚强地生存着,整天趴鱼缸底的小假山石上,慢慢地扭头看着趴在鱼缸旁边的我们,然后又不屑地转回去。
这家伙竟然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乖巧小女孩和一头不解风情的小乌龟相提并论,真不知道他是太喜欢小动物还是得了金岳的真传——把讽刺人的话说得就跟在称赞你一样。虽然,我真的希望他是在夸赞我了啦。
“我爸爸送我去加拿大念初中了,小绿你一定要想我啊!”他最后留下的话就是这句,我当时有点恨他没心没肺,可是之后还是的确按他的话去做了——因为这家伙临走前答应我的,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全套迪斯尼限量版的周边产品的。其实那也是借口,我随便说的,他倒真答应了。
后来,每次金岳问我是不是很想简轩的时候,我都以这个为借口,光明正大地说:是啊!他答应要带迪斯尼的限量版周边给我的!
“这样啊,原来是想他带给你的东西啊……”金岳做恍然大悟状,“我今晚去告诉他。”
“喂喂……你别乱说!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八卦!”我急得直抓他,“难道你以为我是个只记得要东西而不关心朋友的人吗?”
金岳眯着眼睛看我说:“那你就是想他了,干吗不承认?虚伪。”
最后两个字气得我真想拿书砸他的头:“你都没有听说过少女情怀都是诗啊!什么虚伪!”
“诗?情诗吗?”他笑嘻嘻地看着我。
在那种充满了狡黠而洞悉人心的目光下,我只觉得耳朵发烫,可偏偏金岳还不依不饶。
“啊!元映绿你耳朵好红。”
“闭嘴!”
把镜头拉回现实世界,时间已经过去三年了,在如今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里,只是靠网络维持联系的我们,到底又会变成什么样?
虽然,网络上的他一点都没有变,小绿小绿叫个不停。已经到了连金岳都会改口叫我元映绿的年龄,“小绿”这个名字越来越值得怀念。它就像是幼时青梅竹马三小无猜的纪念。
终于盼到简轩那家伙从机场到达口里走出来,周围的亲属团激动得有一种想要拿花出来挥动的冲动,而那家伙也当仁不让地以为自己是国家元首,一边走一边往通道外的我们挥手。那架势就像小时候看过的阅兵式,首长在军车上伸手说:“同志们好!”
于是“同志们”赶紧去迎接“首长”去了,帮拿行李的,递水的,嘘寒问暖的,把我和金岳彻底晾在一边。
“你就等那个缺心眼的自己发现我们两个在哪里吧。”金岳笑了一下,那笑容真是让人怕怕的,因为他不爽的时候会笑得特别灿烂。其实这家伙也是个因为没有被注意到就会生气的小傻子啊。为了避免偷笑出来,我赶紧转过目光去看简轩。
那家伙真的是越来越帅了,个子比原来长高不少,五官也比原来成熟许多,而笑起来依旧很耀眼,以前学校里的女生总是说他的笑容犹如太阳神阿波罗一样温暖耀眼,现在他的笑容根本就是宇宙里的超新星爆发,亮得让人几乎无法直视。
当简轩还带着这样的笑容看向我和金岳所在的时候,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仿佛置身于宇宙中,失去了重力,飘飘荡荡的。
“欢,欢迎回来……”在那样的笑容里,大脑罢工了,舌头打结了,我张口结舌地跟他打招呼。
“小绿,小岳我回来咯!”他依旧像头大型犬一样兴奋地扑过来。金岳的表情瞬息万变,到了最后,想要把简轩打出外太空的金岳还是把表情定格在无可奈何上,他恨恨地补了一句:
“还是那个长个不长脑,记吃不记打的家伙。”
我是不是该庆幸家长们什么都没听见啊。更可悲的是简轩这家伙自己也没有听见。他一边揉搓我的头发一边跟金岳你捅我一下,我踹你一下地玩,也不管他的行李,留下一群大人在那里收拾烂摊子。
简轩在去国外的三年里,脸长漂亮了,笑容耀眼了。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那一根筋的方式还是没有变。
回国就是吃喝玩乐,外加商品展销。简轩自然有这个资本成为大众陈列品,他在亲戚之间开展巡回。我和金岳还有他的小聚自然是无限期拖延。
“急什么,他回来的那天不是三家人吃了顿饭嘛。”
金岳倒是无所谓的样子,一边玩着他的游戏机一边把我晾在一边。这可是早春三月,路边的桃花开得一片美艳,满满一树的花朵让人看了就觉得春天实在是美丽,可是我面对金岳这座大冰山实在没心情欣赏。
“大人在场就不一样啊!”我喝了一口放在面前的奶茶。
听到这句话,他抬头看了看我,又低下头去玩游戏了,然后突然冒出一句:
“想独处?”
“呃……”他还真够直接的,我讪讪地笑了一下,“不是了啦,我们三个一起的话,不是没有大人在场会更自在一些吗?”
“啊,那比如说约他去吃烤肉,他肯定来的。”
“你当真以为他是你家养的小柴犬,有吃的就会跟过来吗?”
“糟了,死掉了。”他莫名地冒出一句,我万分黑线地想敲打他的头,开什么玩笑,人家这么正经地跟他说事,他倒沉浸在游戏里!
当我正准备发飙的时候,突然有人敲着玻璃,我侧过头一看,竟然是简轩,他笑嘻嘻地露着一口白牙展示高露洁的效果。
他进来的时候手里抱着一个大盒子,到了我面前就放下:“答应小绿的!迪斯尼所有的限量版周边产品!”
“你不要在大庭广众下叫我小名!”我模仿着金岳的样子凶巴巴地对他说,他立刻用很委屈的表情说:
“哎呀呀,小绿跟着小岳学坏了,不就是叫个小名嘛,这么凶。”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仿佛一头在怕怕的大狗,可爱得让人只想抚摸,气都气不起来了。
“……”金岳终于停止了他的游戏,抬起头阴阴地看了一眼刚才不知死活地叫他小名的家伙,然后又看了我一眼,说:“是这家伙约你来这边的,我只是在这里陪你等到他来为止的。”
我摆出感动的样子,故意用八点档女演员娇滴滴的声音挤兑简轩说:“轩轩哥哥,你终于长进了,还知道约人家呀。”
下一秒钟,金岳刚喝进嘴里的水喷了一天一地,而简轩的脸也一阵红一阵白,大眼睛滴溜溜地看着我,头上冒出可疑的白色蒸汽。
“所以,本尊到了,我就回去了。今晚我妈要带我去看歌剧。”擦干净喷出来的水渍以后,金岳就像专业陪坐人员,到点就撤,跟我们挥挥他的游戏机,不留下一点钞票。
“啊啊啊!小岳果然和以前一样奸诈,他点了龙舌兰可是没付账!”简轩眼尖看到金岳杯子里残留的深棕色液体和一叠小小的盐以后,立刻大叫起来。他根本就是在敲诈你付他的陪坐费,我想。
那天和简轩分开后是坐公车回家的。简轩因为担心我抱不动那个盒子,于是也跟着我上了车。车上人很多,我们挤到下车门附近,他护着我,我护着盒子。
“到底里面放了多少东西,怎么这么重啊?”几站以后我终于忍不住了,实在觉得手臂好酸,我刚撅起嘴,他就乖乖伸手来接。
“小绿也没有跟我说到底要什么东西的限量版,所以我把迪斯尼里所有是限量的都买来了,每次一出限量版的东西,比如白雪公主的洋装,灰姑娘的水晶鞋的模型,小丑鱼的玩偶之类的……还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维尼熊,实在是太大了放不下。”他抱着盒子,有些困难地比画着维尼熊的高度。
我张大了眼睛,没想到我的一句话,简轩竟然记得那么牢,而且还非常认真仔细地帮我都收集全。
“这些啊,都是我用打工赚来的钱买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有一次打工完骑车回来,路上都结冰了,差点滑一跤。还好杯子抱得紧,没有摔碎。”
“那你人呢?人摔到没?”
“当然摔了,还是一个狗啃泥,脸都肿了,后来跟爸爸妈妈视频聊天的时候只好说是牙疼肿的……”
等、等下啦,要是摔得一脸淤青谁相信你牙疼啊!
“你爸妈真的看不出来那是摔的?”
“那当然,我跟女生借了遮瑕膏!”他理所当然地说,也不想想那是干什么用的。
“我说你……借点药酒才是正常的吧……”
“那东西我自己就有,何必去借?”
……
心里突然觉得很内疚,让他为我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就为了一句气话……但是看着他说起那些往事而熠熠生辉的脸庞,我明白我不应该把这句话说出来,因为那就是在否定他的努力。
“小绿是不是很感动?”他突然弯下腰凑过来看我的脸,吓了我一跳。
我用手肘撞撞他的腰,“是啊是啊,美的你。”
“嘿嘿嘿……”
他仿佛一个得了一百分而骄傲地仰着头等着大人表扬的小孩一样,在公车上仰着头说。虽然我是很想摸摸他的头说“好乖”,但是那个高度也太难以企及了吧。
突然公车一个急刹车,从前方传来一声闷响,我们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一群人推搡着向我们倒来。夹杂着无数的尖叫声,玻璃破碎的声音,还有车前部熊熊的火焰,是爆炸!
他反应比较快,一下子扔了盒子,然后一把护住我,两个人本来就站在下车的阶梯边上,因为平衡不稳的缘故两个人一起滚了下去,我的后脑勺重重地磕在玻璃上。而我眼前却是一片火海,只听见一声巨响,巨大的气浪狠狠地向我们掀来,简轩紧紧地抱着我,两个人和公车的门一起向车外飞去……
金岳在十字路口转弯的时候,嘴里还叼着棒棒糖。他当时正经过爆炸发生的路口,那辆距离十字路口还有数十米远的公共汽车里突然窜出一个火球,随即就传来了沉闷的爆炸声。
他眼前到处是飞溅的鲜血和残骸,从小到大他都没有见过这么惨的景象,仿佛一瞬间他就来到了地狱。已经燃烧成一个巨大的火球的公车里,巨大的闷响和持续的爆炸声盖过了路边人的呻吟和痛苦的叫喊,几个反应快的路人纷纷用自己的手机拨打着110。
他愣住了,周围的刹车声此起彼伏,人群都停滞在事发现场的周围。时间仿佛停滞了,人群中的一位母亲,像是突然反应过来了一样,伸手捂住了身边拉着自己的衣角的女儿的眼睛,然而已经迟了,三四岁的小女孩像是承受不住这恐怖的一幕造成的巨大视觉冲击,哇的一声哭出来。
在小孩的哭声中,金岳突然产生了一种巨大的恐惧感,冥冥之中有什么抓住了他的心脏,让他喘不过气来。大脑里想的是,赶快离开这里,然而身体却不听使唤,双腿迈不开步伐,怎么也没有办法离开这个人间地狱的现场。
他隐隐有一种预感,他必须去看现场,他不能离开。这个预感让他觉得全身都开始发抖。
简轩保持着那个护着我的姿势,趴在我的正上方,我动了一下手,伸手摸到一片湿热,我知道那是血,不是我的,难道是简轩的?我挣扎着要爬起来,他因为我的动作也动了一下,闷哼了一声,那声音里浸满了痛楚,而声源就在我耳边,我被他的呻吟声吓得一点都不敢动了。
车祸,刚才的车祸!我勉强地侧过脖子,在简轩用自己的身体给我搭盖的保护里,我看见了熊熊的火光,鲜血和残骸。我惊恐地大叫起来,那些血淋淋的断肢清晰地在我眼前,里面的白森森的骨头都看得见……
“不……不要……看。”简轩吃力地用手盖住我的眼睛。
“简轩,血,你流了好多血。”
我的手还紧紧地抱着他的背,背上温热的液体一直在流出来,那真的是简轩的血。
“没……没事……”他其实疼得嘶嘶地吸气,却还跟我说,“你……没事就好……”
“傻子。”我的眼泪在他的手心底下横着流。
“小绿才是傻子,我这么舍命保护你,你怎么可以……否定我的努力……”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大声叫了起来,简轩,简轩,你醒醒,你不能睡过去。
“我……好困……好累……”
“简轩,不能睡,你醒醒啊,醒醒!”
我不能让他睡过去,但是我也不能搬动他的身体,因为我不知道他背上受了多重的伤,我强行从他的遮挡下小幅度地移动自己的身体,而他随着我的移动而发出痛苦的小声呻吟。我又立刻不敢动了,这到底如何是好?
这一分一秒,我感觉到了温度的一点一滴的流逝,仿佛听见了死神举着镰刀一步一步靠近的脚步声。我心急如焚,可是什么也做不了。
当刺耳的救护车的鸣笛响起的时候,对我来说那简直是天籁。医务人员很快地把他抬上了担架,我准备起身,当右手撑着地面的时候,一阵钻心的剧痛顿时传来。尚未离开的医务人员不由分说地架起我,带向救护车。
“你们先救简轩,先救救他吧,他流了好多好多血!”即使知道自己的手可能是骨折了,但是那哪里抵得过心里的疼痛呢?我乱挥着没有受伤的另一只手,试图推开我周围的医护人员:“我没事的,你们一定先救他啊,不要管我,不要管我!”
但是他们一边紧紧地抓着我的肩膀,一边答应着:“好的好的,我们一定会救他的。给这位小姑娘检查一下右手臂。”
救护人员现在也忙得焦头烂额,明显是在敷衍我,我真的很想喊,你们不用管我,你们快点去救救简轩啊……可是帮我检查的医生,他跟我说,骨头有点错位,我现在马上给你纠正。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阵剧痛就向我袭来。
“小绿!”在那锥心刺骨的一阵疼痛中,远处突然传来金岳的喊声,他被挡在已经布下防线的警戒线外,听到他叫我小绿的声音,我突然很想哭,眼眶一热,泪水迅速模糊了视线。
就像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以后,他就是我看见的第一个亲人。
《一男子携带小型炸弹上车公共汽车在闹市区爆炸》,街头小巷的报纸上,黑体粗体的标题都是关于这一条。金岳叹了一口气,折起报纸。那些醒目的标志提醒着他的记忆——焦黑的尸体,破碎的残骸,还有一地的鲜血,明晃晃地让人几乎呕吐。
直到救护车和消防车一同赶到,他在人群中看见那熟悉的身影,他才明白,他不仅仅是一个看客,在那里面有他很重要的朋友。而且……不止一个。
简轩的葬礼已经过去了七天。这七天金岳不敢出门,甚至不太敢开自己房间的门。打开自己房间的门,不会再有两家父母四拼一打麻将的场景;打开家门,对门的客厅里摆的是自己的青梅竹马的遗像,几天前还有冰棺和遗体……
记忆中简轩静止的面容很安详,他总有一种错觉,仿佛他的嘴边还带着微笑。那家伙为了救元映绿结果自己死了。就如他曾经跟自己说的,要做自己喜欢的人的英雄。可是这里不是美国,也不是内裤外穿就能飞檐走壁还有不死之身的好莱坞!
在那个人眼里,他就是唯一的英雄了吧。但是这样的代价……这家伙真的是傻得让人嫉妒啊。
外面有人敲门,金岳转动门把,打开门,客厅外站着的是元映绿。
“我们去江边走走吧。”小绿这样说。
江边的风很大,吹得我的长发风中凌乱。江滨上种了一排的树,绿油油的,展现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白色的细沙在脚下软软地陷下去。金岳坐在木栈道的边缘看着我,
“手臂还好吗?”他突然张口问我。我的手臂上还打着石膏,绷带绕着我的脖子,本来家里人是不准我乱跑的,但是这次情况特殊。甚至在他家,也没有受多少阻拦。
“还好。”
我和他走了将近半小时才到这个江滨,从那天起我不敢再坐公车,他也不敢,甚至不敢出门。他就住在简轩家对面,对于他来说,一样是一个很难面对的现实。葬礼的时候我哭得肝肠寸断,而他只是红着眼眶却不肯流下一滴眼泪。
“你知道吗……我现在还不敢相信他去了。”
“我也不相信。”
是的,我们两个都一直以为,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会永远不变,当你想要找它的时候,它永远会在原地等你。
“所以……你也不用瞒着我,你也要出国的事情啊。”
其实前后两句话没有任何逻辑联系,我直视着金岳的眼睛,他慌乱地移开眼光。
“我爸妈告诉你了啊。”他小声地嘟囔着。
“嗯。”他也有因为尴尬而张口结舌的时候啊,是不是我也太高估他了。
一阵沉默。我抬头看着天,天很蓝,蓝的几乎透明,甚至没有一丝云朵,太阳暖洋洋地照在沙滩上,而我却感受不到任何温度。
“我也有不知道怎么说的时候。”金岳的视线也没有转回来,只是茫然地看着江水。
他比简轩成熟得多,直接地承认“我不知道要怎么说”,而不是“我不想说它就不会变成现实”。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中心也是那句“我不想说”而已吧。
“真过分,留我一个在这里……”那些童年的回忆已经中断了,我的两个青梅竹马,一个已经走去黄泉之国,一个却将离我而去。鼻子酸酸的,自从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真的觉得,不但我的心是空的,简直连脑子都是空的了。三个人在一起的回忆,就仿佛被火烧毁的照片,一张一张地化为灰烬,任我怎么用力去想,都是一片空白。
他终于回过头看了我一眼,嘴角勉勉强强地挑起一个弧度,算是在笑。
“不是吧……他不是永远在你心里,无法取代,也无人可以取代了吗?”他的眼睛里有什么亮亮的东西在闪,但是那点点晶莹一闪而逝,他又转过去看海。
为什么我会觉得这句话里有一些不甘心的赌气成分。或许,和他从小的性格也有关系。虽然他是大人眼里的好孩子,外表上似乎也成熟了,其实他才的确是我们当中最小,最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人。在我们从小青梅竹马一起玩耍的时候,他总是最后一个不情不愿地跟上我们。在我和简轩的暧昧游戏里,他也一直扮演着一个知情而点到为止的角色。但是如果不是喜欢我们,他甚至不会有兴趣来参与我们的人生。
他真的是我们当中最小的那个,踏不出自己想要走的那一步,一直等着别人去拉他一把。
“他喜欢你的。”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像是把什么很保密的事情给抖露出来一样,“白痴都看得出来。”
“你说我连白痴都不如?”我踢了他的小腿一脚,他只是侧开身子。
其实我们两个都已经明白。简轩他不喜欢我就不会自欺欺人地不想面对要搬走的现实;不喜欢我就不会一直装傻卖疯想保持小时候那样的黏糊劲;不喜欢我就不会为了我的一句话,累死累活打工把杯子看得比自己还重要;不喜欢我就不会在最危险的时候下意识地舍身保护我……
可是当那句结束暧昧的表白在阳光下明晃晃地说出来的时候,反而没有了他存在的地方。不但简轩永远地离我而去,而接下来有着同样记忆的金岳也即将远离。
“所以我真的不喜欢你啊。”看着远处的摊贩,金岳说,“我们去放孔明灯吧。”
“笨蛋。”
他虽然嘴毒又狡诈,还有暴力倾向,其实也只不过是一个胆小的傻瓜罢了,每次说谎的时候眼睛就会看着别的地方,这点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金岳跑去跟街边的小贩买了蓝色和红色的孔明灯,然后小贩帮他点着了灯芯,他拿着红色的给我,说:
“愿意放手的话,它就可以飞了。”
泪水急速地涌上来,控制不住的眼眶酸痛,我的视线模糊了,他递给我的一刹那,我却并没有接到,我的指尖触到他的手指,冰冷如霜。
红色的孔明灯晃晃悠悠地升上了天空。那一团小小的红色在空中,颜色显得黯淡而孤单,中间小小的火苗在风中微弱地挣扎着,让人看着难受。
金岳叹了口气,然后转了半身,也松了手。因为风不够大,蓝色的灯只是慢慢地往江心飘去,在我们的注视下,它缓缓贴着江面飘着,慢慢地上升,离我们越来越远,变得越来越小,只剩下小小的一点。
“回去吧。”他突然伸手拢了一下我没有受伤的肩膀,又迅速放了手。我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有些事情,他和我还是有默契的。
隔着生死的国界,我们不说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