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飞舞
3个月前 作者: 杨千紫
一
“何小姐,我想你明白我的意思。以你的能力,可以不必只做秘书。这是我的名片,随时跟我联系。”眼前这个女人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表情平静而干练,略微抬起下巴深沉地看着我。
大抵再过几年,我也会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吧。细细的鱼尾纹将厚厚的粉碾成丝丝细腻的脉路,昂贵的化妆品到底无法完全掩住月岁的痕迹。小腿明明已经泛出微紫的青色,还是逃不掉细高跟鞋的摧残。一双看尽凡尘略显疲惫的眼睛,对生活再不报多余幻想,只是僵硬了表情没有退路的在职场上拼杀。
“承蒙您的关照。谢谢”我接过她递过来的名片,礼貌地笑。她已经是一家合资企业的财务总监,以目光锐利眼光独到闻名行内。能得到她的青睐,我多少有些飘飘然的。呵,自己还算是个人才。
送她出了公司的门口,刚要掉头回去,碰到迎面进来的杜林天。眼睛扫到我,马上扔过来一句,Cindy,帮我定一束最好的玫瑰花送到这个地址。
我接过卡片跟在他后面一起回办公室,他转过头来补了一句,上午的会议记录整理好了没有,拿过来我看。
我望着他走路带风却始终斯文俊朗的样子,酒红色的领带,深黑色的西装。大抵是所有女人都抵挡不了的诱惑吧。
一分钟以后我抱着一叠文件出现在他办公桌边,“这是上午的会议记录,这是营销部这个月的计划书,这是签好的合同,我已经看过一遍了应该没问题。还有,Lisa让你回电话给她。”
“呵,越来越能干了,看来不给你加薪你要跳槽了。”他头也没抬,接过那一堆文件仔细看起来。
“也要老板信任才行。”我退出房间帮他带上门。深深的喘气,已经当了他两年秘书,每次单独跟他说话我的心还是跳的这么厉害。为了让周遭所有人包括他自己看不出来我对他的感情,我花了多么大的气力去隐藏。是否隐藏久了,连自己都会遗忘?
我按照他给的地址去订玫瑰花,是一个叫Ada的女子。
二
毕业的时候,我的中文教授问我,若蓝你真的不考研究生?我可以保送你到本校的研究生部,或者推荐你去其他名校。
我感激地向恩师道谢,不是不想继续念下去,只是我想快点工作。
老师叹了口气。你可以有更好的发展,何苦急于一时。
我握了老师的手说,工作经验也一样重要嘛。我日后再回来继续读也不迟啊,终身教育嘛。
岁月繁苦,韶华易逝。一个女子,到底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等待?
所以我急于趁我青春年少的时候陪到他身边去,哪怕就那么看着也是好的。毕业之后,我只向一个公司发了申请,就是杜林天做主席的这一间。刚好是他亲自面试我,见到他的一瞬间我差点痛哭出声,但还是无奈地隐忍。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已经学会伪装,这是我的强项。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面容依然没有太大的变化。高高的额头,眼睛很大,尤其是瞪眼睛的时候。大多数时候他喜欢眯起眼睛想事情,像只狡猾的狐狸。他的鼻子很挺,嘴唇很厚,眼睛里总是闪着无尽聪颖的光芒,戏谑地微笑,夹杂淡淡的勉强。
没有人知道,他宽宽的肩膀,自儿时起就是我最终的梦想。
我吹干头发上床睡觉,深蓝的床单和枕头,很软很舒服的床,轻轻躺进去有如躺进一个梦里。我取过梳妆台上的精致盒子,拿出里面的戒指轻轻把玩。已经是古旧的款式了,指环的部分已经褪了色,宝石一眼可以看出是假的,在橘黄的台灯下闪着朦胧的光。我握紧了它,想起杜林天少年时的面容,禁不住甜甜的笑。这个戒指,转眼间已经陪了我这么多年。
关灯,世界变成黑暗的影子,我躺在汪洋的一片海里做有关爱情的梦。这个梦我做了好多年,里面的主角从来只有杜林天一人。
三
那一年,我在学校里第一次见到杜林天。
我那时还是个小孩子,校园里的两排梧桐树对我来说显得格外的高大。那时正是秋天,风卷着落叶一圈一圈不停的舞蹈,阳光透过树叶照在树下的两个人身上,忽明忽暗。此去经年,我时常怀念起那年的阳光,明亮而不灼热,温暖而不清晰。
已经是少年的杜林天握着一个美丽女孩的手,将什么牢牢地套到她的手上说,这是我对你的承诺,你要相信我。
那个姐姐真的很漂亮,乌黑的头发在阳光下放出耀眼的光泽,面庞白皙眉眼细长。当是我就想,如果我长大了能像这个姐姐一样美就好了。
女孩甩开他的手,杜林天你如果心里有我就不要退学,我的父母怎么可能接受一个连初中都没有毕业的人。
他垂下头,想了想说,你若不信我,我也没有办法。说毕转身离去。阳光透过树影将他的背影涂抹地生动明媚,细长的双腿有节奏地向前移动,决绝而坚定。
我看着他的背影,宛如神明。
那个美丽的姐姐把手上的戒指摘下来狠狠地摔到地上,然后蹲下身掩面哭了起来,看她哭的那么悲伤,当时的我就小心翼翼地想,以后我会不会也为一个男孩子伤心至此呢?年幼时的自己还没有意识到,未来里的的自己和现在的这个姐姐会爱着同一个人。
后来她起身离去,我于是站到充满她悲伤和泪水的树下,呆呆地看着前方,仿佛面前竖着一道叫做成长的门。我拾起那个姐姐摔到地上戒指,将它套在手上,它太大了,我任何一根手指都戴不上。我于是把它紧紧的抓在手里,一路狠狠握着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半小时以后,那个美丽的姐姐会回到那棵树下徒劳地寻找这枚被年幼的我横刀夺爱的戒指,并且在确定找不到之后再一次的泪流满面。
那一年,我七岁,杜天林十四岁。我是刚入校的一年级小学生,他已经念到本校初中部二年级,并且在还差一年就毕业的情况下执意退了学。
自从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好象忽然长大了很多。一年级的我,就已经知道能得到那个男孩子的消息唯一的来源就是老师。我开始莫名的挂念他。我于是很努力的学习,老师们都说这个孩子真是乖巧不用大人多说一句就自己主动做好功课。隐约地感觉到,那个背影决绝的男孩子,需要花费我毕生的气力才能追赶得上他的脚步。纵使精疲力竭,无始无终。
念到初二的时候,也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对这个已经在学校的初中部教了二十多年的老班主任说,很久以前是不是有个学生在初二退学,叫杜林天的。
正在判作业的老师听罢一脸慨叹地说,他是我教过的最聪明的一个学生。可惜就是不听劝,他太小,还看不明白只有学习这条路才是最简单可靠的。
那他现在去了哪里呢?我低头整理作业本,小心翼翼故做无心地问。
听说去了上海,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于是老师随口一说的一个地名,成了我后来的几年里一直魂牵梦绕的地方。
高考那一年,我的志愿单上满满的全是上海的学校。家里人叹气着说,本市也不是没有好学校,跑那么远干吗啊。我说,那个城市漂亮嘛。爸爸妈妈只好每月往我的帐户里多打些钱反复叮嘱我照顾好自己,他们知道自小我就是个任性的孩子。
一直在想,七岁那年爱上一面之缘的杜林天,可是我此生最任性的一件事。
四
我推开经室的门送了一杯咖啡给他,黑咖啡,不加糖。他这个人真是奇怪,要么要几天不来上班,要么好几天不离开办公室。
“杜总,是不是要出远门了?这次是和哪位小姐啊?”
他抬头看了看我,笑了笑,“我就说你聪明嘛。我跟Ada去马尔代夫玩几天,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我乖巧地答应然后退出办公室。暗自叹气,又有好几天见不到了他了。
想起林天这么多年来身边佳人无数,自己也真是有度量。不过我知道他心里最喜欢的,始终是一个叫向晚的女子。这是他一次喝醉了时候对我说的。她曾经在他最困难的时候帮过他,可是当时他并没有珍惜,直到她走了才发现她的重要。世间的男子是不是皆是如此,说是什么失去了才知道珍贵,其实就是犯贱。转念又想想自己,从北方追到上海,急急从校园里跳出来当他的左右手,他喝醉了我送他回家,他的过气女朋友来电话骂人我帮他挡驾,岂不是更贱。
倘若有一日他失去了我,会不会也觉得珍贵。
自己这么多年来也不是一直孤身一人。大学的时候有个学长追我,长的不错,眼睛有几分像林天,深深的眼眶。于是我就跟他在一起,云淡风轻。他每次吻我的时候都会闭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密而乌黑,所以他不知道我每次接吻时都在睁着眼睛看他,边看他孩子般的沉醉,边徒劳地幻想着眼前这个人就是我自儿时起爱了十几年的男子。
毕业的时候我们平静的分手。他要继续读研究生,我要出去工作。他曾经很认真地对我说,若蓝,你可以去做任何你喜欢做的事,我绝对不会束缚你,只要你爱我。
我背对着他说,其实你一直知道我的心不在你身上的对吗,何苦勉强自己。
他什么也没有说,眼看着我离去。我想象着自己的背影,倔强而落寞。当晚他发短信过来,“我愿意一直在这里等你。等你飞累了自然就会回来。”
第二天我换了电话号码,把长长的黑色直发烫出很多很多漂亮的大卷,去巴黎春天买了套装,开始我的白领生涯。细细的高跟鞋,鼓鼓的化妆包,厚厚的文件夹。
对不起,我不过是借着你练习去爱另一个人。
五
杜林天去马尔代夫的第二个晚上我去家附近的PUB给一个就要出国的旧同学饯行。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流动的世界。自己又是否真的可以做到始终如一。
我是相信宿命论的,我相信每件影响我命运的事情发生前都会有相应的预兆。我一直戴在耳朵上的那对水晶耳环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丢在这一天的某个时刻里。我在PUB的洗手间里看着自己忽然空空的耳朵,心莫名的紧了一下。
我没有想到这个朦胧的午夜,将会是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一个夜晚。
我在PUB里看到本不该出现在这里杜的林天,一个人在那里不停的喝酒,科罗那,一杯接一杯,绵延不绝。我走过去坐到他身边,轻轻地有些诧异地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他抬眼看到我,没有说话,依旧专心喝他的酒,仿佛我是透明的。我于是无奈地回到座位上,我太了解他,他想一个人的时候陪在他身边只是徒曾了彼此的困扰。于是我在一桌喧闹的男男女女之间远远地关切地望着他,看他落寞的身影,几乎难过得流下泪来。
已经是深夜了,我这桌人终于要散了。有同来的男士要送我回家,我急忙摆手说不用了我家就在附近。于是跟他们一起出了酒吧,半路又折回来。
林天还在那里,一只手支着头,半醉半醒的眼睛看到我,有些疼痛。他把头伏到手臂里,声音含混地说,“我没事,你走吧。”
我看到他这个样子,除了手足无措地坐在那里之外什么也做不了。如果是单纯的跟女朋友吵架分手,他是绝对不会落魄到现在这个样子的。一定是有什么事情突然发生,刺痛了他的心。经过这么多年的苦苦挣扎,这个男人已经累了,他现在随便不羁的态度就可以说明一切,真正争强好胜的人是不会个这样子的。
我扑到他的肩膀上,紧紧地抱着他,说,你别这样,我送你回家。泪水潮水一样地涌出来。我深知自己伤害不了他,也不愿意别热这样伤害他。
他的手落到我的背脊上轻轻地摩挲,忽然清醒了一样,别哭了,乖,我没事。
我抬起身来看他,他的眼光忽然变的朦胧而炽热起来,他的唇迅速地锁住了我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语。我看着他长而密的睫毛,闭上了眼睛。
这是我第一次在接吻的时候闭住眼睛。
这个吻,我等了好多年。
六
天微微亮的时候,我看着身边的他孩子一样的睡容,忽然很想哭。这一切是真的吗?这个男人,真的可以这样躺在我身边吗?
忽然想起昨天丢失的水晶耳环,随即想起他昨晚衔住我耳垂时麻麻软软的感觉。如果一切自有定数,那么到我们别离的时候又该有怎样的征兆呢?
“你……,过来吃早餐吧。”我有些尴尬地说,不是在公司里叫他杜总,一时间我竟找不到合适的称谓。
他坐在床上,没有动。“倘若知道你是处女,我不会跟你回家。”他定定地看着地板,面无表情。
我的心瞬间裂开,又瞬间自己缝合好。这么多年的等待,承受打击的能力已经不是一般的强。“杜总我想你误会了。昨天发生什么事我已经不记得,我相信你也是公私分明的人。如果不想吃早餐,那么上班时见了。”我兀自走到餐桌边坐了下来。
片刻之后他坐到我对面,抓起盘子里的三明治大口地吃了起来。
上班的时候我没有坐他的车。出门右转200米的巴士站,仍然是与平时一样的路线。
在巴士靠窗的位置上望着迅速远去的风景,心里像有微凉细腻的风簌簌滑过,终于,泪流满面。
七
我敲门进去,放了咖啡在他桌上,然后面色柔和语调平静地说,“杜总这是上个星期所有的会议记录和职员调动表。还有,Ada小姐让你回她电话。”
我转身刚要退出房门,他叫住我,声音里有些踌躇。“Cindy,谢谢你。”我感觉得到他的后悔与懊恼,他选女朋友的第一原则一向是个“远”字。大家生活工作圈子相去甚远才能自由相处,即使被甩跑来报仇也奈何不了他。可是我不一样,我是他的秘书,如果我对工作加上半点私人感情对他的影响定然不小。呵,看来他不知道,我是永远永远不会伤害他的那个人啊,哪怕爱恨消失,美人迟暮。
而我,也早已经练就了深藏不露的功力,又怎会对你显出丝毫的爱恋。你太小看我了,或者,连我自己也小看了自己。我对你的爱,永远不会是苦苦纠缠。
晚上下班,宛如幽魂一样飘荡在街上,冷冷的空气,热闹的人群。最后走累了,不得不回到唯一可回的家里。居然在楼下看到了林天。他靠车站着,深蓝色西装,风吹动刘海,英俊无比。我远远地望着他,忘记了该往哪里走。
“你回来了。”他走过来站到我面前,半米远的距离。说话的样子像个孩子,有些羞涩,也有些不知所措。
我忽然走上前去一把环住他的脖子,长而深深的吻。
他楞了一下,随即默默地回应我。
这一夜,他仍然没有走。
他像毒性柔和的麻醉药,让我幸福而缱绻地欲罢不能。
他靠在枕头上抱着我,孩子气的男人香。自语自语般地说,昨天我喝酒,是因为我在机场碰到了向晚。他停了一会,似乎在考虑应该怎么说下去。
如果她如当年般美丽干练,也许我的心不会这么疼。可是她坐在轮椅上,那么憔悴,那么虚弱。如果不是我当年辜负了她,她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过转身把头伏在他的胸口上,心中闪过一丝不祥的凉意。仍然轻轻地问,她,怎么了?
他沉默了很久。语气竟然出人意料地疼痛。他打她。
向晚离开我之后跟了一个香港的木材商人。那个人很爱他,但是他虐待她。这次是向晚的父母接她回来的,她已经不能自己走路了。
我猛地抬头,看到林天的眼泪大滴大滴地涌出来。我绝望地明白,也许时间可以冲淡他对那个女子的爱,但他将一生一世无法摆脱对她的亏欠和内疚。
我已经永远没有胜算。
我起身抱住他的头。很多时候,越是厉害的男人就越脆弱。他像个孩子一般伏在我肩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你可以去找她,我想现在的她比从前更加需要你。这才是弥补你从前过失的唯一出路。
我的声音那么温柔,忽然之间连自己都开始讨厌自己的虚伪。
八
数月之后,那个叫向晚的女子已经开始经常到公司里探班。我看到她的时候,她面色红润气质优雅,从外表上完全看不出曾经伤心的过往。见到我说,你就是林天的秘书Cindy吧,林天时常跟我提起你,说请了你一个人比雇个军团都有用。
我礼貌地笑了笑,杜太太过奖了。
她捂起嘴来咯咯地笑。何小姐真会说话,可是我们还没结婚呢,要办也得准备个一年半载,到时候还得麻烦何小姐来帮我。
我笑了笑,没问题。看来,结婚已经被他们提上日程。
我的心居然一点都不疼,仿佛事不关己。下班回了家呆呆地坐在床上,奇怪自己为什么不难过。仔细想来,一直隐忍藏匿着的自己,从来都没有幻想过可以完整而长久的得到林天。所以他的婚姻他的爱情,与我也似乎毫无瓜葛了。漫长的等待不过是我一个人的事,没有人说过痴心的女子的付出一定可以得到回报。
我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说会在原地等我的男孩子。等待一个人,真是需要最大的勇气。水一般流淌的年华,我已经等了这么多年。当我的心终于疼得麻了,再没有知觉了,也许也到了我应该退出的时候了。我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心甘情愿地在近处看着他的幸福,为他着想,为他护航。可是我最后还是累了,我怕再继续下去我会没有力气再去假装去掩饰。
第二天我去他的办公室里交辞职信。
“若蓝,你这是干什么!”原来他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辞职。”我望着他身后兰色的百叶窗淡淡地说。
“你是累了吗?我给你带薪假期,你玩够了回来便是。”我看着他紧张的神情,忽然觉得有一些想哭。
“我不会再回来了。”我转身往外走。
他冲过来拉着我的手腕,“为什么?”我的眼睛依然看着别处,“因为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嫁给我爱的人。”
“他在哪里?”
“天边。”
林天慢慢松开了手。
忽然想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爱情,残缺凄凉一点总是可以感动别人的。可是有能力救赎自己的,始终只有一个人。
我把那枚镶嵌着爱与梦想的戒指埋在楼下的一棵松树下。万古长青,永垂不朽。
九
我订了去马尔代夫的机票。替他完成那个未完成的假期,因为正是因为那个假期我才得以那样近地靠近他。《麦兜故事》里说那个地方有白色的沙滩,椰林树影,水清沙幼,美丽非常,是座落于印度洋的世外桃源。
我永远无法知道,林天查了我的航班号在机场门口焦急地等我。也许他会对我说不要走,也许他会对我说爱我。可是这些,我永远无法知道了。
其实我是多么希望可以有个跟他一模一样的孩子,亲眼看着他长大,从他日渐清晰的面容里看出我深爱的人的影子。可是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不想以任何方式束缚林天,也不想他的孩子成长在一个不绝对完满的家庭里。我不能给他最好,所以只好放弃。
可是有一种人,是不应该去做流产的。我以前竟然不知道自己有如此严重的贫血症。也许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惩罚我放弃了一生一次的孕育生命的机会。
死的时候没有特别的疼痛,只是看见滔滔不绝的血从身体里倾泻出来。耳边忽然响起《牡丹亭》的唱词,悠远空灵。
这般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
忽然很后悔没能把我一生中唯一的故事说给他听,所有的深情痴恋我都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倘若能在这个时候握着那枚戒指该有多好。那么,我,一定可以睡个好觉
爱情,永远都会让你有理由背叛全世界,也永远让你有理由放弃自己拥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