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砂(1)

3个月前 作者: 饶雪漫
    前奏


    ——而我终究要离开,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


    我的噩梦,总是在有雨的夜晚到来。它盘旋重复了千百次,就像一个充满预言的诅咒。


    我总是梦见自己,在洗澡。


    细细地,从头皮到眼部,到下巴,到颈,到身体,再到脚趾。不知道为什么,我会那么脏,在很暗的地方,我用一块白色的海绵,不停地揉搓自己。然后就在这时,突然天亮了。我沾着一身的脏东西,暴露在所有人面前,我才发现,原来自己竟然是站在十字路口。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们用痛恨的眼神看我。


    通常这个时候,我会羞愧地突然惊醒。看看身边的她。她的睡眠很轻很轻,每当我惊醒,她都会习惯性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这样,我就会变得安定一点。


    我常常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为什么她有这样的能力,可以在任何我需要的时候都出现呢?或许,有的人,是有的人的劫数;而有的人,就是有的人的拯救吧。


    她叫莫醒醒,我亲爱的么西么西,她是我慌乱夜里的一剂安定药,是我清晨早上的第一缕阳光。我爱她,我才不在乎别人说什么。


    ——选自米砂的博客《我在等着天亮起来》


    米砂


    我叫米砂。七岁前,我一直叫米沙。上小学后,我自作主张地把“沙”字改成了“砂”字。只因为我喜欢那个小小的“石”字旁,它让我更加的有安全感。


    米诺凡一开始很不理解,但后来他屈服了,带着我去派出所正式修改了名字。我们回到家的时候,米砾正在吃方便面,他咬着方便面里那根细细的筷子用比大人还要正经的声音责备我说:“米砂,恭喜你如愿以偿,不过话又说回来,你可不是一般的任性。”


    米砾是我的同胞哥哥,他只不过比我早一分半钟来到这个人世间,我就得一辈子低眉顺眼地叫他“哥哥”。天知道,哥哥是一个多么光荣的称呼,比起我们班那些成天都想着有个哥哥的女生们来说,我本来应该算得上是幸运。但是,事情却完全不是我想像中那样的,随着我们一天又一天的长大,米砾和我之间的事情开始可以只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是:一言难尽。


    午间的广播站在播一些校园的过时新闻,听得人心烦意乱。我在一颗柏树下站立下来,问莫醒醒说:“你猜它多少岁了?”


    “成天想这些没根没尾的东西。”


    “不是说这两天不排戏的吗?”她有些奇怪。


    我支支吾吾地说:“我还是去看看吧。”


    她心知肚明地放开我:“那,快去吧。”


    我有些抱歉,面对着她退着跑了几步。她用手在空中画个圈,示意我转身走,注意安全。她红红的脸像个红苹果,眼睛里的忧伤让我心疼。可是请原谅我,此时此刻,我真的太想见到路理,我一定要见到路理,我说什么也要见到路理。


    我埋着头往小剧场冲去,怕冷似乎是我的天性。所以小时候,么么给我织了很多小手套小帽子。么么心灵手巧,我戴着她织的小手套,被她抱在怀里贴在脸上,娇憨地举着手,拍过一张很好看的相片。


    噢,路理,聪明的你好像也说过一句和这差不多的话吧。你看,我们是多么多么的有缘。我念着他的名字一把推开小剧场的大门,空气中扬起的灰尘刺痛我的眼睛。小剧场空无一人。红色的小舞台空旷地寂寞着。我轻喘着气站在那里,无比忧伤却自我安慰地想:其实,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不管你在,还是不在。


    我亲爱的路理王子,我是傻米砂。一粒渴望无坚不摧却偏偏柔情似水的沙子。


    我活该。


    我愿意。


    请原谅我,进入青春期后,我的思绪一直很混乱,我有时候走在路上或是坐在教室里,会忽然短暂地忘掉我自己的名字。这真是一件让人担心的事情,不是吗?我有些怕怕地问莫醒醒我是不是有病,她酸溜溜地责备我,说我心心念念记得的,只有路理这个人,所以我才会可耻地连自己都忘掉.


    噢,她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只是,我该怎么来说路理这个人呢?


    最初的开始应该是这样的,有一天,我在天中的校园网上看到了这样一句话:当你做出一个你认为绝对正确的决定时,现实还你一个狠狠的耳光——这是上天在教你懂得低头。


    我在心里为这句话拍掌叫好,然后我查到,这是在校园DV短剧《蓝色理想》中的一句台词。他的导演以及男主角叫做路理。


    我遇到他的时候,是在这个城市最美的夏天。可是,世事总不能都如人愿,除了一大帮围在他身边的“路粉”之外,我还有一个蟑螂般的情敌,她叫蒋蓝。


    之所以叫她蟑螂,是因为她常常会在最不该跳出来的时候猛的跳出来,让人恨不得一巴掌拍死她。


    她有一双蓝幽幽的眼睛,喜欢死死盯住别人。至少第一天在女生宿舍门口,路理将我的行李递给我时,她就带着她这双闪着寒光的眼睛足足盯了我一分钟。


    盯就盯,我没有准备怕她。


    可是又可是的是,我的米砾同学竟然爱上了她。


    然而,不幸的是,米砾同学的想法却完全和我相反。


    为了取悦那个妖女,他极尽其能,无所不干。


    就在“算了”酒吧。那是一个很烂很破旧的小酒吧,混迹着天中附近各个技校的“名痞”,生意热火朝天。我是早有所耳闻的。


    他说:路理会在此遭遇不测。


    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不信。依路理的性格,他不会去那种地方。


    再者,他也不可能会是那种惹事的人。所以我更不信。


    米砾仿佛揣透我的心思,短信很快飞来:“他惹了一帮坯子,他们看到他和蒋蓝在一起,坏了脾气。找他算帐,他还爱理不理。”


    我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路理前两天是和蒋蓝一起吃过饭,这件事全校都知道,虽然我不愿意相信它代表着什么,但至少,有这个可能不是?


    我想了想,回过去:“哪个学校?谁看上蒋蓝了?”


    “你信不信吧?就是光华技校机电二班的,他们学校的老大,叫沈猛!外号猛哥!他手下一大帮人,都是不要命的家伙!”


    我说:“你告诉我这些,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我只是想让你知道,这次路理非死即伤。太恐怖了!我也惹不起他!蒋蓝我不追了!只能说,我们兄妹都命苦。”


    “呸!!!!”我狠狠地按“发送”,然后我做了一个决定:去看看。


    我低着头像个罪犯一样逃过了大街,走到用粉红色荧光灯装饰成“算了……”字样的酒吧门口。我对自己说:谁也不惹,静观其变。


    然后我冲了进去。


    酒吧里很暖和,人很少。我走进以后,挑了靠近小舞台的一个角落里的座位。


    这时候,走过来一个服务生打扮的人,他说:“哈漏小美女,不要来点饮料吗?”


    他把托盘放在桌上,竟然在我对面坐下来。我看他面相不坏,好象也是个打工的,比我大不了几岁,就大着胆子问了句:


    “你认识猛哥吗?”


    “你就是来等他?”


    “不告诉你。”我说。


    不能什么都交代。


    “他今天不会来。”他说。


    “为什么?”


    “因为,他有事要办。”


    “那么,他们会来这里吗?”


    他摇摇头,又要走。我抓住他的袖子,说:“求求你,告诉我!”


    他想了很久,才缓缓的说:“那里。”


    “谢谢!”转身又向黑漆漆的马路走去。


    我跑啊跑,跑到小区大门口的保卫处,奇怪这里并没有人。就在我从窗户里不停张望的时候,有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转过头,看不清那张脸,但我能闻到他满嘴的烟味。我想离开,可他却一手撑在窗户上,一手在我的肩膀上不停游移,并摸到我的背上。


    我一面用力推开它一面用眼光四下搜寻,路理呢,路理呢?!


    “小妞,你让我们好等。”他的手摸到我的脸上来,另一只手揪着我,往那几个烟头闪亮的地方拖去。


    “救命!”我绝望地大声喊。不知道是谁的巴掌,迅速朝我的脸上刮过来,并顺势捂住了我的嘴巴。


    “小妹妹,你放心,我们不会干你。我们只是想帮你设计个漂亮点的衣服,让你风风光光穿回学校!”


    再后来一声哨响,那些恶心的人竟然轻易的都跑掉。醒醒走过来替我撕掉胶布,可我的绳子却很难解开。


    这时候,我看到米砾。他从巷口一路奔跑过来,握着一把小刀递给醒醒。醒醒替我松了绑,我拼尽全力站起来,故作镇定的整理了一下我自己,然后一步走上去,用我的左手甩了他一个耳光。


    这是我这辈子用的最大力气打人。这也是我这辈子,最看错的一个人。


    但我永远记得,那个夜晚——那个17年来最最灰暗无助的夜晚,她找到我,给过我的那一个拥抱。


    她救了我。


    此生难以磨灭的感恩。


    她的母亲,因为救人而死于车祸。在所有人眼里,她是英雄的女儿。虽然详情我并不了解,可是天知道我有多么心疼,这个在黑暗的夜里,一个脸上写满恐惧只能用喝水安慰自己的病孩子。


    几乎是没有犹豫的,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把我的沙漏送给她。


    那是我人生的第一个生日里,我接受的礼物:一个有着白色细砂心脏,和娇奢的水晶身体的沙漏。


    保存了17年的光景。它连同它底部的字迹,依然完好无损。


    12月20号,星期六。离圣诞节还有五天,这本来是一个跟我毫无关系的日子。可是,还是有人会来触我霉头。


    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米砾同学。


    夏天的时候,他总是穿着黑白条纹的监狱服,永远不系扣子的军绿色外套,在脖子里挂一条银白色的链子,据说是仿潘玮柏的那种款式。冬天到来的时候,他没有衣服可穿,就把米诺凡的黑色棉外套穿起来,充当大人。但气质上,他偏离米诺凡太远,他已经变得越来越像一个流氓。虽然我曾经发誓,再也不管他的任何事情。可是,他从来未停止惹我的念头和行为。


    他变戏法一下地从他房间的门背后变出一捧恶俗的玫瑰花来。他就这样穿得出奇的隆重,抱着一大捧花,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家门的样子,气得我想把他点燃。


    那把粉色玫瑰,起码有30支,一大捧,简直比他的肥肚子还大。


    我用我的脚指甲想,也明白这是送给谁的。但我还是想确定一下,我果断地换了鞋,冲出去,拦了出租车就上,一直跟踪他到拉酷KTV的大门口。


    他忘我地用手抹了一下头发,自信地跨进大门,丝毫没有感觉到身后的我。上了一层楼以后,他一个拐弯,就进了一个包间……


    她她她,我知道是她。就知道是她。


    她就是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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