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3个月前 作者: 饶雪漫
这个家,笔直间还要干净整洁。阳台上,甚至放着一个开着小朵花的盆栽。“都是很便宜的品种”许阿姨淡淡地说:“过年了,家里应该多点喜气的。”
这里一切都完好如初,除却样式老旧了些,起码还能住上了十年二十年。谁都不会相信,整整两年的时间,除了许琳,谁也不会来这里吧?她一定十分四年他不是吗?这家里的每一个角落,她用抹布扶过的时候,是不是都流过眼泪?
我忽然想起什么,一回眸,果然看到了它——相片被重新裱好,依旧放在那个摇摇欲坠的铁钩上。从前我没有一刻不盼望它有一刻突然松落,这仿佛符咒一样的相片会自己掉下来,碎成一地。后来是我亲手砸碎了它,可是如今再看,这上面那两个人都已经离开了人世,可那个顽固的锈钩,却仿佛一只冬眠了许多年的甲虫,仍旧是第一次被我诅咒时那幅模样——不老不死,十年如一日。
人的生命,居然比一只锈钩的寿命更无从让人把握。叫我如何能不更加发疯一般想念他呢?
是的,发疯一般。
我关起门来,不理任何事。日日坐在家中,除却守着一台电话机和一台永远不见他上网的电脑,我几乎坐不动任何事,只用家里的旧料子给许琳做了一件春天穿的大衣。
我不管是她需要不需要喜欢不喜欢,我只是想要送件礼物给她。
这不是一种偿还,事到如今我才真的明白,偿还就是一种错误的逻辑——你还我我还你,如果这本事应该的,那世界上岂不是不会再有恨和亏欠,事事都会皆大欢喜吗?
不,正因为人人都认为偿还理所应当,却又不肯承认自己亏欠别人,所以才有如此多的人间悲剧。
并且,我越来越相信,只有思念才可以让一个人迅速变老变憔悴——如许琳,如我。我只是不再恨她,如果不是我对她那样有偏见有怨恨,怎么看,她都是爸爸最合适的妻子,不是吗?爸爸去世那么久,她仍然孤身一人,时时来这里看护打扫,甚至给这座死去的屋子带来植物。我能想象,她一定对着他的相片说过话,也一定骂过他。
生死如一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多么珍贵而难得。这样一想,那江辛和白然又何尝不是呢?白然用死亡捍卫了她的爱情,而我的“仇人养父”,他难道没有付出代价吗?远在美国的疯妻,重蹈自己当年覆辙的儿子,哪一桩事不会深深刺激他的心,让他日日夜夜承受这份沉重的爱到来的愧疚和自责呢?
造化就像个拿着一把剪刀的顽童,剪断了这条线,又给那个打上了沉重的死结,然后他拍拍手自顾自玩去了,全然不管这乱成一团的线条已经解都解不开,扯也扯不断,谁能告诉我,我该怎么办?路里写给我的信,我已经仿佛看了很多遍:
醒醒,你好:
今天的相遇,没能跟你好好叙旧,真是遗憾。不过能看到你,已经很开心了。我更开心的是,你有你的王子在守护你了。
一切都比我们想象的好,不是吗?
不过,以后他欺负你,你一定要告诉我。虽然我是和瘸子,但可别小看我的力气,我打架可是一等一的厉害,你应该记得的,呵呵。
别说对不起。
我不见你,就是因为我不想听到。不想听到你说“对不起。”
我的生命本就是你妈妈用生命换回来的,能活着已经是幸运,更何况,上帝既然要我活着,一定是要委我重任,挫折和痛苦都是考验——你说是不是呢?所以我压根没有颓废,你如果来同情我,我可是会真的生气的。
至于米砂。我是真的骗了她。我没有跟别人谈恋爱。你猜得没错,我是怕连累她。可是我更怕她跟我在一起得不到幸福。
所以,我愿意等。等到有一天我有这个能力证明,米砂跟着瘸腿路里也会一样幸福。虽然他再也不是那个英俊潇洒的王子,但是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可以给自己的爱人带来幸福的真正的男人。这比什么王子不王子,重要多了,不是吗?
我们需要时间来长大,更需要时间来变得强大。
那样的结局才是她,我,你,我们所有人满意的,你说呢?
路里亲笔
我恍然记得,现在的他,才真正配得上“王子”的称号。他比那些平凡的男生们不凡那么多倍,最重要的一点,我到今天才发觉——是勇气。
他有勇气去等,去创造,去改变一切。所以,才有他的优秀,才有他的坚强。所以他走在我们所有人前面,成为一种标志的模样。
莫醒醒也可以,难道不是吗?我把路里的信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mail给米砂,同时附上我自己一封:
亲爱的米砂:
今天,仍旧没有他的消息。已经是第八天。我还是坐立不安。一会儿把他给我照得照片贴满了墙面,一会儿又撕了下来,小心地收好。我在家里走来走去,反复看他的某一篇日志和poco上的照片,睡着了就想起大年夜的海边。
幸福如此不真实,难道它真的没来过吗?还是对莫醒醒来说,本不该奢望什么幸福呢?
今天江辛打电话来,他嘱咐我早点回去。他还说江爱笛声就是这样喜怒无常,总有一天会回来,让我根本不用理会他。他虽然嘴上没说,可是我总觉得,他其实是默默支持我们的。否则,他一定会像以前一样二话不说,一把就把我揪到南京或北京了。可是这次他没有。
他一定明白那种赴汤蹈火的爱,睁眼时他,闭眼也是他,烈火焚身,除了在一起别无选择。可是,他怎么可以这样误会我呢?爱情难道不是该互相信任的吗?
我有勇气和江辛对峙争取我的幸福,却没有勇气向他承认过去的过错,甚至对他撒谎。我是不是又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我现在才明白,我所有的错都是因为逃避而至。我人生中的前二十年里,每一天都在逃避,可逃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逃掉,反而更委屈。
所以米砂,我真的明白了:爱情如此自私,又如此无私。自私到绝对不允许一丝丝背叛,又无私到因为害怕连累对方而主动退出,可却用一辈子去默默等待,——哪怕相伴的只有回忆而已。
路里对你,也是如此的吧?
所以米砂,不管我们走到哪里,我们是不是都不应该放手呢?
醒醒
写完这封信,我一头倒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我决定上街走走。
春天的脚步已经接近了吧。我梳了梳辫子,甚至化了一些淡淡的妆,走出门的时候,甚至错觉般嗅到了迎春花的味道。
童年的迎春花雨,像一场金黄色的梦。那时的伙伴们每当幼儿园放学时一起走过西落桥,总有调皮的那几个,拼命摇着桥上伸展过来的一簇簇黄花,沾满花粉的迎春花就这样扑簌簌落下,宛如雪花,掉在小姑娘的辫子上和花衣服上,惹得阵阵欢笑。每当这时候,阿布就像一个威武的保镖,同时扶住我和蒋蓝的肩膀,飞快地带着我们从花丛下走过。
他严肃的警告我们:“花粉会招来蜜蜂。”
往事已矣,谁可去追?
不知不觉,我又走上了去西落桥的路。拆迁以后的那里,变作一个大垃圾场。两年后的现在,不知哪里又变作了说明样?
小小的西落桥,又一次重现在我眼前。破旧的桥身,狭窄的桥面,待我走近时,却不得不停下脚步。
“此处施工,敬请绕行。”
红色的大字,油漆已经剥落,仿佛为了配合新年的喜气气氛。
可是——此处施工,敬请绕行。
仿佛一扇记忆之门,正在面对我悄悄关闭。看来,我连重新踏上它感受物是人非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转回身,低下头离开了。不知命运女神此时要告诉我的秘密是什么?
谁都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那些甜蜜和悲伤,幸福和幻觉,全都不能重新经历。
走出去没多远,我忽然发现一家小小的风筝店。这才是二月的光景,居然就已经看门营业了,好不勤劳的店主。门口的架子上,挂满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有大雁,金鱼,燕子```我的目光停留在燕子上。
蓝色和粉色相间的翅膀,淡黄色的半月形眼珠——这和记忆力那最初的礼物,居然是如此相似。
我情不自禁地走上前,细细端详那个风筝,一边随口问道:“多少钱?”
“20,买一个试试。”我心里一动,看向那个老板。
是阿布!
真的是他!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仍然在笑,接过我手里的风筝一边抚摸一边说:“喜欢哪个,我替你拿。”
我仍旧迟疑地看着他,我敢确定是他,可是,难道,他认不出我了?
我就要失声喊出“阿布——”可是声音被另一个更加嘹亮的盖过:“老公!”我循声望去,几乎失声尖叫——
那居然是,蒋蓝。
我发誓我没有认错,虽然那头如瀑布般的卷发被挽成一根大大的麻花辫子,垂在胸前。她穿一件米色的短风衣,双手居然带着白色的袖套。但是那幅从小到大从没改变过的有些娇媚有些倔强的眉眼,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她也看到了我。我们在彼此震惊的目光里,更加确认了彼此。她的眉眼变成了笑意,几步走上前来她挽着阿布的胳膊说:“莫莫——她,她就是莫莫啊!”
阿布上下打量我:“莫莫```”
蒋蓝用嗔怪而带着爱意的眼神看了一眼,然后她麻利地卷起袖子,从里屋搬来两张小凳子,用袖套擦了擦,对我说:“有时间吗,坐下聊聊?”看得出,面对我,她还是有些尴尬的,但她已然是贤惠的家庭主妇,一脸的殷实和热忱,一霎那间,我居然想不起她的任何不好,只有那个西落桥边一蹦一跳的蓝裙子的小公主的背影,仍然在我瞳仁里充满生机的跳跃着,甚至越走越远。
谁能告诉我,不过是短短的两年时间,到底可以改变多少人,多少事?
谁能告诉我,十二年以后,是谁安排的这一场西落桥的相逢?桥已毁,人犹在。命运顽童的剪刀游戏,你到底把生命的谜底到底藏在何处呢?
“他不记得过去了。”蒋蓝看着阿布忙碌的背影说:“不过,不记得也好,是吗?”
我的眼泪,它又要不听话的来,还好,我忍住了。
离开风筝店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夕阳里,阿布送燕子风筝给我,往事历历在目,只是他身边的蒋蓝公主已经学会了发自肺腑的微笑,而不是冷冷地别过头去。
认识她那么久,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她美丽,而不是傻冒气足的漂亮。
上帝真是宠待他们。
不是吗?
我把燕子风筝背在背上,一路走回家。我幻想自己长出燕子的翅膀,可以飞啊飞,不停的飞翔,直到追到他的方向。
回到家中,打开电脑,我看到米砂的回信,说是信,其实就是一张卡,卡上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到笑得如此灿烂。米砂只在上面说了一句话:真正的爱情永远都不会彼此失散。
真正的爱情永远不会彼此失散。说得多好的句子。我把它写在他替我拍的照片后面,装进我的日记本里,连同那个大风筝,一起收进了大大的行李箱。
临走时,我把那件大衣摆放在客厅的沙发上,希望许琳会喜欢。这是我替我父亲偿还给她的一点点爱,当然也是我给她的,希望她会笑纳。
江辛来车站接我,关于江爱笛声,他一个字都没有说。
看来,他也没有他的消息。
南京的家还是那样宽敞明亮。我跟在江辛的后面,就在我进门的一霎那,我差一点晕倒在地。我看到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沙漏,几乎快要顶到天花板的高度,两人合抱才能圈住的宽度。白色沙砾,正源源不断地缓缓滴出。江爱笛声胡子拉渣,穿着一身黑色衣服,像一个从天而降的能工巧匠,得意地用手弹了一下通体透明的白色沙漏,抱着臂对我说:“怎么样,酷不酷?”
我僵在那里,冬夜动不了。
他抚摸着沙漏,笑眯眯地说:“这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发火砸不碎,想丢丢不了。结实到让你没法摆脱。你以为必须走哪带去哪,见人就说是我送的,听见没有?”
如果不是因为持续的思念几乎耗尽我所有的力气,我一定会打破他的头。
“这是我用15天时间,找到我的三个做美工的朋友,花了七十个小时做出来的。不过,工资是老爸赞助的,不然我就要倾家荡产。哈哈。”
什么?江辛?
这是一场阴谋!
“过来。”他招呼我,“走近了,看你喜欢不喜欢?”
我慢慢地走近,没靠近沙漏,却已经被他拥入怀里。
“想我吧?”他问我。
“不```”我说。
“撒谎。”他笑,“别怪我,其实呢,我就是要你想我。只有这样,你才会死心塌地的相信,你真的爱上了江爱笛声,那个人是我,不是别人。就这么简单。你以后跟定我了,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现在是多么喜欢听他说这句话。从前对我而言那样复杂和晦涩的世界,让我一直逃避却四处碰壁,每一步都走得气喘吁吁,不胜中虎重负。可是现在,一切都变得你、这么简单,只要有他在。他带着我飞速逃避伤痕累累的曾经,让我终于可以微笑着离开过去,像风筝,飞向很蓝的天。
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我二十岁的这年春天,一个巨大的白色沙漏载着一份简单的幸福驻进我的生命,纠缠我多年的顽疾就这样不治而愈。如同青春岁月的最后一场海啸,灾难过后,一切重建,宛如新生。
我们如此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