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现代的家庭

3个月前 作者: 罗素
    读者这时候或许已忘却,我们在第二章和第三章中曾讨论过母系的和父系的家庭,以及它们对原始性道德的影响,家庭的关系是限制性自由的唯一合理的根据,这一点我们现在要继续讨论。关干性与罪恶,我们已附带讨论了很久,此刻可以告一段落了。性与罪恶相连的关系,虽然不是早年的基督徒发明的,但却被他们利用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到了现在,仍然体现在我们大多数人出于自动的道德评判中。我不愿意再讨论那个神学上的观点,它总以为性关系中存在着坏的东西,只有把婚姻和生育子女的愿望联结起来,才可以消除那种坏处。我们现在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了儿女的福利,性关系必须要平稳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我们必须以家庭为平稳的婚姻的一个理由,这个问题并不简单。显然地,一个小孩身为家庭的一分子,究竟能够得到多少利益,要视下列的情形而定。有的孤儿院办理得非常好,甚至超过了大多数的家庭。我们又要讨论,究竟家庭生活中主要的职责是不是由父亲担当,因为只是由于父亲的缘故,女性贞操的思想在家庭中才必不可少。我们要检讨家庭对儿童个人心理上的影响——弗洛伊德常常用额不正当的心理来讨论这个问题,我们还要研究经济制度的影响。这种影响导致父亲的重要性增加或者减少。我们必须问问自己,究竟我们是否愿意让政府代行父亲的职权,或者甚至于如柏拉图所建议的那样,政府代行父母两人的职权。纵使我们决定了赞成父亲和母亲通常能给予儿童最好的环境,我们仍然得考虑许许多多的事例,譬如,有的父亲或母亲不足以尽父母之责;或者父母之间不太和睦,以至于从儿女的福利着想,他们应该分居,等等。


    那些以神学为理由而反对性自由的人们,常常反对离婚,认为那有悻儿童的利益。但是这种议论,若出之于有神学头脑的人,并不是出于真心的,这儿有一件事实作证明,即使父母I。P有一人患了花柳病而儿童跟着有被传染的危险时,这类人仍然不肯让他们离婚或者使用避孕方法。这些事件表明,那些满嘴慈悲、Q口声声为儿童利益着想的说辞,充其量不过是掩饰残暴行为的遁词而已。对于婚姻和儿童利益关系的这个问题,我们应该不存偏见地去考虑,并且认识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从一开始就不是明显的。关于这一层,我们在这儿似乎有重提一二句的必要。


    家庭的制度不是从人类开始的。在母亲怀孕及哺乳婴儿期间,需要父亲的帮助,婴儿才能生存下来,这是家庭在生物学上的理由。但就我们所知的屈里勒里安岛人的情形,以及我们可以推知的类人猿的情形而论,在原始社会里,这种帮助的给予的动机与文明社会里激励着父亲的动机不完全相同。原始社会里的父亲不知道他的孩子和他自己有什么生物学上的关系;他只知道那孩子是他所爱的妇人生的,因为他曾经亲眼看到孩子的诞生。也就因为这个事实,使他与那孩子之间产生一种天性上的亲结。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不明白保存他妻子的贞洁在生物学上是重要的;自然,假如他知道他的妻子有什么不忠贞的地方,他无疑地也会感到本能的妒嫉。在这种情形之下,他也不知道孩子是他的所有物。孩子只是他的妻子或者他的妻子的弟兄的所有物,他自己与这孩子的关系,只是一种亲爱的关系罢了。


    但是随着智力的发达,男子迟早总会有好的和坏的知识。他知道了孩子是他的种子,因此他对他妻子的贞操必定要打听清楚。妻子和孩子成了他的所有物,并且在经济发展到某种程度之后,他们或许能成为他很宝贵的财产。他借助宗教的力量,使他的妻子和孩子对他具有一种义务心。这在孩子尤其重要。因为,虽然孩子们年幼的时候不如他强壮,但是总有一天他会衰老,那时他的孩子都长大成人,富于精力了。在这个阶段上,为了他的幸福,孩子们必须敬重他,这是至关重要的。摩西十诫内关于这个问题的措辞颇不透彻。这句话应该这样说:“须孝敬你的父母,使他们在世间的日子能够长久多福。”早期文明中找父的情形太可怕了,人们不得不设法对付这种举动;真的,我们不敢想象自己去干的那种罪行,如吃人之类,都不足以使我们产生那样的恐怖。


    使家庭达到它最完全的效用的,是早期畜牧社会和农业社会的经济状况。那时大多数的人没有奴隶可供使用,因此得到工人的最容易的办法就是自己去生儿育女。为了使孩子的确能给他们的父亲工作,就得用全副宗教和道德的力量使家庭的制度神圣化。渐渐地,长子继承制使家庭的单位扩充到附属的支派,并且提高了家长的权力。那时的王位及贵族的位置都有赖于这种观念,甚至于神也是如此,因为宙斯就是众神和人类的父亲。


    一直到这个时候,文明的进展都是增加了家庭的力量。但是从这以后,一种相反的运动发生了,一直到西方世界的家庭仅仅成为以前的家庭的影子为止。造成家庭没落的原因,一半是经济的,一半是文化的。当家庭充分发展的时候,它既不适宜于都市的居民,也不适宜于以航海为生的人民。除了我们现在这时代以外,在各个时期中商业都是文化的最大原因,因为它使本地方的人和别地的风俗接触,从而使人们不至于为部落的偏见所蔽,获得解放。所以,以航海为业的希腊人比起他们同时代的其他人,表现出更少的服从家庭的奴性。在威尼斯。荷兰和伊丽莎白时代的美国,我们都可以找到海洋解放人的这种影响的例子。不过,这并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要点,和我们有关的只是:当家庭中有一个人航海远行,而其余的人都留在家里,他当然脱离了家庭的控制,而家庭也相应地减少了力量。乡村的人民涌集到城市,这是文明正在兴起时期的特征,这种现象在导致家庭的衰败方面,和海上经商有着同样的影响。奴隶制度也是产生这种影响的一个原因,对于社会的下层而论,它的影响或许还更为重要。做主人的对于他的奴隶的家庭关系毫不重视;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人家夫妻拆散,并且只要他喜欢,他可以和他的女奴中的任何人性交。固然,这些影响不会使贵族的家庭衰败;贵族的家庭因为要体面尊严,并且想在孟德鸠(Montague)和加比勒(Cafulet)的纷争中获得胜利,曾经保持了团结。孟加两家的纷争不但是古代城市生活的特征,也是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时代意大利城市生活的特征。但是,在罗马帝国最初100年间,贵族已经失掉了它的重要性,而最后胜利的基督教,最初曾经是一种奴隶和无产阶级的宗教。这些社会阶级的家庭首先衰败,无疑地证明了早期的基督教有点儿仇视家庭,并且基督教提出了一种伦理,在这种伦理内,家庭的地位远远比不上以前任何伦理中所处的地位——除了佛教的伦理以外。在基督教的伦理内,重要的是灵魂对上帝的关系,而不是人们对他的同类的关系。


    佛教的实在情形,应当是警告我们不要过份看重那个纯粹经济上的宗教原因,我不十分明白当时印度的状况,在那时,佛教传播得能够举出它着重个人灵魂的经济原因,并且,我也怀疑是否有那样的原因存在着。佛教在印度盛行的时候,好像大部分都只是王室的宗教,因此我们可以推论,凡与家庭相联系的观念,其支配王室的力量肯定要比支配别的阶级的力量更强大些。然而,厌恶现世和求灵魂得救的心理渐渐普遍,结果,在佛教的伦理内,家庭就处在很低的位置上了。伟大的宗教领袖,除穆罕默德和孔子(假如孔子也算是宗教领袖)而外,通常都不太关心社会和政治上的事件,只努力以沉思、修炼和克己的方法来完善自己的灵魂。有史以后才兴起的宗教与有史实记载以前就存在的宗教相反,前者大概都是个人主义的,以为一个人可以在孤寂中尽他的全部职责。假如一个人与社会发生了关系的时候,他们当然坚决地主张这个人必须尽社会公认的那些职责;但是,他们通常并不以和社会发生关系这件事本身为一种职责。这在基督教中尤其正确,基督教对于家庭从来就抱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福音中说:“爱父母甚于爱我的人皆不配学我。”这句话的意思是:纵使父母认为是错了的事情,只要我们自己以为是对的,就应该去做。这种观点是古罗马或旧式的中国人所不愿赞同的。基督教中这种个人主义的酸素起的作用虽然缓慢,但是已经渐渐地使一切社会关系衰弱,尤以信教最为虔诚的那些人为甚。这种影响在新教中比在天主教中要大些,因为在新教内,更容易发现基督教的教条中应该服从上帝而不服从人类的原则所包涵的不受拘束的因素。所谓服从上帝的意思,实际上是服从个人的良心,而人们的良心又不见得会一样。因此,良心与法律之间,偶尔不免有冲突的时候。真正的基督徒对于不受法律的独裁而服从自己良心的人,总觉得是可尊敬的。在早期文明中,父亲是上帝;在基督教中,上帝是父亲,结果,只有人类的父亲的权威减弱了。


    最近时代的家庭的没落,无疑地主要是由于工业革命,但在工业革命之前,家庭业已开始没落了,它的发端,是由个人主义的理论激起的。青年人主张,他们有权利依照自己的心愿而不是根据父母的命令结婚。已婚的儿子与父母同居的习惯已经消失。儿子的教育一经完成,就离家谋生这成为惯例。只要幼童能在工厂工作一天,他们即一天是父母赚钱的工具,一直到他们因为劳累过度而死去为止;不过,英国的工厂法不管藉此生活的人如何反对,终于把这种榨取儿童的行为废止了。因此,儿童从前是一种谋生的工具,现在却反而变成经济上的负担了。在这个时期,避孕方法发明,人口生殖率开始下降。有些人说,无论哪个时期,平均起来说,人们都是依照他of经济的利益或能力来生育子女的,既不能多,也不能少,这个观点颇有道理。无论如何,澳洲的土著,英国兰开夏郡的制棉工人和不列颠的贵族,似乎真是这样的。我并不作欺人语,说这个观点符合理论上的精确,但是,它离真理的确并不如人们所想象的那么远。


    国家的行政措施使得现代家庭的地位——甚至于它最后的防线——都已衰弱,家庭制度极盛的时候,一个家庭包括一位年高的家长,一大群成年的儿子、媳妇、孙子,或者还有曾孙——大家住在一个屋子里,合作成一个经济单位,联合抵御外侮,严格得就像现代军国主义国家的公民一样。现在的家庭则缩减到只有父亲母亲和他们年幼的孩子;甚至于因为国家的法令,年幼的孩子大部分的时间都消磨在学校里,学习国家认为对他们有益的东西,而不是学习父母想让他们学的东西(对于这件事,宗教的确是一个局部的例外)。古罗马的父亲对他的子女握有生死大权;现在英国的父亲的权力与此相比较,则相差太远了,假如他对待儿子的方法有如百年前大多数做父亲的认为给儿子道德教训所必需的那样,则他多半会被人控以虐待罪。现在国家照顾儿童的医药和牙齿,要是父母贫穷的话,国家还替他们喂养小孩。国家既然代行了父亲的许多职权,父亲的作用,于是减少到最小的限度。随着文明的进步,这种情形是不能避免的。在原始情形下,父亲就像鸟类和类人猿中的父鸟父猿一样,因为经济的理由,他们是很需要的;并且因为要保护小孩和母亲免遭凶暴的缘故,他们也是很重要的。现在,保护的作用早已由国家代做了。一个没父亲的孩子,并不见得比父亲还活着的孩子更容易被人暗杀。至于父亲的经济作用,在富裕阶级里,死了的比活着的更能做得有效些,因为他死后能遗留金钱给他的子女受用,而他生前自己还要花费一部分。对那些依靠赚钱度日的人来说,父亲在经济方面还是有用的,不过就赚工资的人而论,这种用处因为现在社会上人道主义的情感,正在连续不断地减少。这种人道主义情感坚持,纵使儿童失去了父亲,没人付钱,也应该受一种最低限度的照顾。现在最重要的一种父亲是中产阶级的,因为只要他活着并且有很好的收入,他能使他的孩子受昂贵的教育,这种教育又能使他们将来轮到自己的时候保持他们社会上和经济上的地位;但假如他在孩子年龄尚幼的时候就死了,则他的子女的社会地位颇有低落的危险。不过,这种不稳定的情形,因为有了人寿保险的办法,已经减少了许多;有了人寿保险的方法,一个精明的父亲,即使是处在职业阶级中的,也可以大大减少他生前的用处。


    现代社会大多数的父亲工作都过于劳累,不能十分照顾他们的子女。早上他们急急忙忙地去上班,没时间和子女谈话;晚上他们回来的时候,子女已经或者应该睡了。我们常听说儿童的故事,他们只知道他们的父亲是“那个回来过周末的人”。照料孩子的重大事务,父亲很少有能参预的;实际上,这种责任是由母亲和教育当局分担了。父亲虽然只有很少的时间和他的儿女在一起,但他对他们常常也有很深的爱意。这的确是真的。在伦敦任何较穷的社区里,无论哪个星期日,我们都可以看见许多父亲和他们的孩子在一起,显然地享受这个能够认识孩子的短促的机会。不过,无论父亲的心意如何,从儿童的观点来看,他此时和他父亲的关系只是一种游戏的关系,并没有什么重要的地方。


    儿女在年幼的时候交给保姆看管,稍大后送到寄宿学校,这是上等阶级和职业阶级的习惯。母亲替孩子选择保姆,父亲替孩子选择学校,父母因此感觉保全了他们支配儿女的权力,这是劳工阶级的父母所办不到的。但就亲密的接触而论,富裕人家的母子通常比不上赚工资人家的母子。富裕人家的父亲在休息日和他的子女有一种游戏的关系,但是关于子女真正的教育,他尽的职责并不比劳工阶级的父亲多。他当然负有经济上的责任,并且具有决定儿女在何处受教育的权力,但是他与儿女个人间的接触,通常并不是真挚诚恳的。


    孩子到了青春期后,很容易与父母发生冲突,因为孩子认为自己现在已经能够处理自己的事情了,而父母又满怀着做父母的关切之心,这种关切,常常是爱好权力的假饰。父母通常认为青春期中的各种道德问题,尤其是他们应该管的。但是他们发表的意见非常武断,使得青年人很少向他们诉说他们的衷情,而常常是私下里秘密地各行其是。所以,在这个时期中,不能说父母有多大的用处。


    以上所说的都只是现代家庭的衰弱,现在我们要研究的是在哪些方面,家庭依然是牢固的。


    家庭在今日之所以仍然重要,是由于因家庭而产生的父母的情感,这比任何别的原因都要重要些。父母的情绪——不管是父亲方面的,还是母亲方面的——在影响一般男女的行为上,比任何别的情绪都重要。有了子女的男女,在筹划他们的生活时,通常处处都考虑到他们的孩子,孩子能使极度平凡的男人女人在许多事情上不至于自私自利,其中最明确而最有可测度的,恐怕是人寿保险。百年前教科书中讨论经济人①,从没有把儿女算进去,自然,在经济学家的意想中,一个经济人是有子女的,但是这些经济学家径自认为父子之间并不存在他们假设的那种竞争。显然地,人寿保险的心理,完全超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讨论的动机的范围。不过,财产的欲望既然和父母的情感是紧密相连的,那种经济学在心理上,就不是个人自主的。李沃尔斯甚至于说,一切的私有财产都是由家庭的情感蜕化出的。他举了几种身作例子,他说,在他们生产的时期中,他们有土地的私产,但是在别的时候,却没有这种现象。大多数的人有子女的时候比没有的时候要更贪多务得些,我想这是他们自己可以作证的,这种影响是一种本能的(依此词通俗的解释),换言之,就是自然的,由下意识产生的。我以为在这方面,家庭对于人类经济的发展非常重要,即使在今天,那些事业昌盛有机会储蓄的人,家庭对于他们仍然是一个支配一切的因素。


    在这一点上,父子之间容易起一种奇怪的误会。一个劳心劳力经营事业的人,会告诉他的懒惰的儿子,说他做了一辈子的奴隶,只是为他儿女的利益。儿子呢,却恰恰与他相反,与其在父亲死后继承一大笔财产,还不如现在就得到一张小小的支票和一点小恩惠。并且,在儿子看来,父亲之所以进城去办事,只是出于一向的习惯,一点也不是因为爱儿女的缘故。因此,儿子就认定父亲是个骗子,正如父亲断定儿子是个败家子一样。然而儿女是不公平的。他在父亲中年的时候才看见父亲的行为,而父亲一切的习惯在这时早已养成了,他没有确实明了所以养成父亲那些习惯的隐秘的不知不觉的势力。父亲或许在年轻的时候受过贫穷的痛苦,在他的第一个孩子出世的时候,他的本能或许使他发誓,要使他的孩子不再受他曾经受过的那种痛苦。这样的决心是重要的,是生活上所必不可少的,所以在良心上用不着再三提醒;因为不必再三提醒,它此后自会支配行动。家庭之所以仍然是一个强有力的动力,这就是原因之一了。


    从小孩的观点来看,父母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父母对他有一种情感,除了他的兄弟姐妹外,别人得不着这种情感,这有一部分好处,也有一部分坏处。我将在下一章再讨论家庭在儿童心理上的影响。此时我只想说明,家庭对于儿童品性的养成显然是个很重要的因素,离开父母而长大的孩子,显然可以预料到会产生与平常孩子大相径庭的结果,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在一个贵族社会里,或者是在任何容许个人显露头角的社会里,就某些重要的人物而论,家庭是与历史的延绵有关的一种标记。观察的结果似乎表明,名字叫做达尔文的人在科学上的成绩似乎比较优良;假如他从小就改叫斯奴克斯等无声无臭的名字,他们的成绩似乎就要差些。我猜想,倘若人们的姓不从父亲而从母亲得来,这种影响也将仍和现在的一样。在这类事情内,想把遗传和环境的成份完全分开,那是完全做不到的,不过我完全相信,家庭的传统观念,在嘉尔顿和他的弟子所归为遗传的现象内,的确是扮演了一种很重要的角色。蒲特拉曾经发遗传明无意识的记忆的学说,并且主张新拉马克的遗传理论;我们可以拿人们说使他有这种成就的理由来做家庭的传统观念的影响的一个例子。这个理由就是,因为家庭的关系,蒲特拉就不得不和达尔文主张不一致的意见。他的祖父(似乎是)和达尔文的祖父争辩过,他的父亲又曾和达尔文的父亲争辩过,所以他必须和达尔文争辩。因此萧伯纳著的马上撒拉之所以是那样的,就是因为事实上达尔文和蒲特拉都有坏脾气的祖父。


    在这个避孕方法盛行的时代,家庭最大的重要性,恐怕是它保存着生儿育女的习惯。假如一个男子不能将他的孩子当作财产,又没有机会和孩子发生亲密的关系,则他对于生子的好处,肯定有些莫名其妙。自然,假如我们的经济制度略为改变,家庭可以只有母亲组成,但是我现在讨论的不是这种家庭,因为这种家庭中根中没有性道德的动因;和我们现在的讨论有关系的,是那种使婚姻稳定的家庭。也许——事实上,我并不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不久做父亲的将完全取消,但是有钱的要除外(假如有钱人不至于给社会主义所废除)。在那种情形之下,妇女将与国家共有她们的孩子,而不是与单个的父亲共有。妇女将依照她们想要的数目生儿育女,做父亲的也不必承担什么责任。事实上,假如母亲乱交,则父亲的关系将没法断定。但是,假如这种事情果真发生,男人的心理上和行动上将会有深刻的变化,我相信这种变化比大多数的人猜想得到的还要强烈得多。究竟这种影响对于男子是好是坏,我不敢妄谈。这种影响是这样的:男子生活中唯一与性爱同等重要的情绪将会失去;性爱的本身将更不重要;人们对死后的事情将更难发生兴趣;男子将更不活动,或者从事业中退休的时间将更提早;他们将减少对历史的兴趣,和对历史上一切传统事物的连续性的感觉。同时,文明人为保护他们的妻室儿女免遭有色民族的攻击而发生的那种忿怒,那种最凶猛野蛮的热烈情绪,也将消失,我想它将使人们更不向往战争,或者更不贪多务得。想衡量一下这些影响的好处和坏处,是很难做到的,不过,这些影响强烈而且深远,那是很明显的。所以,父系的家庭现在仍然是重要的,不过,它的重要性还能够维持多久,则尚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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