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大漠烽烟
3个月前 作者: 周郎
遍地黄沙。
双脚一落地,殷朝歌才发现脚下竟是一遍沙海。
松软的细沙掩过他的足踝,脚下一软,他正欲再次掠起的身形因此而稍稍一滞。
他猛然想起几个时辰前,他刚刚醒转时曾听见圣火教的人说起他们已到了榆林。
榆林以西以北,可不就是大片的沙漠地带嘛!
这几个时辰里,他与木潇潇一直都在集中精力行功调息,以图尽快恢复功力和体力,而一冲出车厢,又立即遭到向守志诸人的全力进攻,根本没有机会观察四下的地形。
如果自马车上掠起之先就知道自己已身处沙漠之中,他当然会在落地时注意脚下运劲的方式和用力的方向。
要是早有防备,他的双脚又怎会被陷住呢!
现在才知道情况已经晚了。
向守志与路不平的轻功虽说比他要差上一截,但他们却是早已熟悉地形。
身形微一滞留,殷朝歌再次飞身掠起。这一掠,却只掠出五六丈远。
他与木潇潇二人尚在空中,两个圣火七星阵已一正一反自他们身后卷了上来。
向、路二人行动更快,他们竟然已超在殷朝歌前面,两柄长剑寒光闪烁,截住了他的去路。
逃走已绝无可能。
正、反七星阵组合成的两仪阵法已够难对付了,一旦任由向、路二人加入阵中,立刻就会变成更难对付的四象阵。
殷朝歌一指路不平,对木潇潇道:“截住他!”
无论如何,首先必须割断向、路二人与两个圣火七星阵之间的联系。
殷朝歌不顾身后席卷而来的刀阵,右掌一立,一股劲风直扑向守志面门。
掌风过处,黄沙飞扬。
生死存亡皆系于这一战,此时不搏,更待何时?
路不平心中暗喜。木潇潇总比殷朝歌要好对付的多。
“这次可算是捡了个便宜!”
他长剑疾挥,剑招如暴雨狂风一般绵绵递出。
眨眼间,他已攻出十七剑。
剑光织起一张绵密的大网,已将木潇潇紧紧缠住。
木潇潇已是网底的一条鱼。
一条待毙之鱼。
鱼未死。网亦未破。
路不平却已后退了六七步。
他竟是被逼退的。这下他有些傻眼了。
木潇潇的身影就在剑光前晃动,有几次似乎已经被逼至不可能再躲开的死角,但哪一次她都不可思议地避开了。
不仅能避开,而且能借机反击。
路不平已感到剑上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
木潇潇飘若惊鸿的掌影已数次攻到离他期门、膻中诸大穴不到半尺的地方了。
他猛然惊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已由进攻转为防御。
或者自一开始就一直在防御?
路不平放声狂呼道:“结三才阵!”
他已经顾不上向守志了。
只要两个圣火七星阵能自木潇潇身侧施行夹击,他的安全就有了十足的保证。
至于失去了七星阵支援的向守志会不会遇上危险,他可管不了了。
就让向守志一个人去对付殷朝歌去吧!
木潇潇立即感到了压力。
忽然间,她似已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漩涡的中心。
她现在不仅已无法攻击,连防守也不太容易了。
路不平的功力一瞬间就增加了一倍不止。
他本已略显凌乱的剑招又变得严整而且锐利。
他每刺出一剑,必然会有两柄刀出现在他身侧,替他挡住木潇潇的反击。他已经立于不败之地。
木潇潇清啸一声,在阵中左冲右突,却一次次被逼回阵中心。
无论她冲向哪个方向,都会有三柄刀在等着她。
一刀攻击,两刀防守。
每一柄刀上的劲力都不弱于路不平的长剑。
这就是阵法的威力。
阵势一旦结成,则所有与阵者的内力就汇成一个完整的圆圈,被困住的人无论攻击圆圈上的任何一点,都会遭到全面的反击。
路不平得意地笑出了声。他看得出木潇潇心神已乱。
心神一乱,内息流转必定会受影响。
用不了顿饭功夫,她的体力必将耗尽。
实际上,他现已没有全力围攻的必要了。
他们现在惟一要做的,只是等待。
等木潇潇自己倒在阵中。
路不平这才开始关心起向守志来。
当然喽,他也只是“关心”而已,要他自己脱离三才阵去与向守志并肩作战,他是不干的。
他不是没有考虑分出一个圣火七星阵去援助向守志。
他在等。
并不是等更好的时机.而是等向守志开口求助。
一想起一路之上,向守志那付爱搭不理的样子,他就火不打一处来。
你小子不是看不起老子吗?你小子不是自恃武功高强吗?
让你一人和殷朝歌放对,看你能硬撑到几时!
支撑不住时,你小子总得开口吧?
到那时你小子丢人就丢大喽!
看你以后再在老子面前神气活现!
向守志的处境,的确已很危险了。
路不平大叫“结三才阵”时,他已经被殷朝歌逼退了十几步。
他不是不知道离大阵越远,自己处境就会越艰难,但殷朝歌的掌法实在太精妙,掌力也实在太强了。
在殷朝歌如怒涛般凌厉的攻势面前,他本能做出的惟一的选择,就是后退。
后退一步,就离大阵更远一步。
但只有不停地后退,才能保证不被殷朝歌制住。
一边后退,他一边竭力调整着后退的方向。
如果能向侧面移动,好歹也能离阵稍近一点。
但殷朝歌的掌力却极巧妙地封死了他往别的方向移动的可能性。
他只能向与大阵相反的方向笔直地后退。
每退一步,心里便叫一声“苦也”。
因为他知道,路不平是绝不会主动上前援手的。
开口向他求助?那还不如死了的好!
再说,自己也并不是一点机会也没有。
殷朝歌攻势虽猛,虽凌厉,但他的体力肯定支撑不了太长的时间。
木潇潇啸声响起时,殷朝歌凌厉的攻击明显地顿了一顿,掌法也略显松散起来。
向守志立刻来了精神。
他趁机止住了后退之势,向侧前方大大地跨出两步。
很快,他又听见了路不平的笑声。
看来,木潇潇就算没被击伤,也已被阵法困住了。
殷朝歌的掌法更松散,掌上的劲力也弱了几分。
向守志已看出了他掌法中明显的破绽。
他试探性地攻出两剑,殷朝歌竟有些忙乱地后撤了一步。
机会来了!
殷朝歌显然是心系木潇潇的安危,已经无法全力与他缠斗。
这种时候,他如果突然全力反扑,即使不能擒住殷朝歌,至少也能突破他的封锁,冲过去与大阵汇合。
向守志当然不会放过如此绝好的机会!
机会,大多数时候,只不过是被掩饰的极好的一个陷阱。
而且往往是致命的陷阱。
殷朝歌现在就正在设置一个陷阱。
专等向守志自己上钩的陷阱。
只有这样,他才能擒住向守志。
不用回头看殷朝歌就知道,木潇潇的处境已极其危险。
她很可能连半柱香的功夫也支撑不住了。
但他却不能回身去救她。
一旦他回身,向守志必然反扑。
这样一来,他要面对的就不再是向守志一个人,而是由十六人组成的四象阵了。
如果向守志掉进了他设置的陷阱,就算木潇潇力竭被擒,他还可以拿向守志去换她回来。
他现在最担心的莫过于向守志仍然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继续与他缠斗。因为他的体力已将消耗殆尽。
向守志让他彻底放下了心。
他猛然跃起在半空,一招“苍鹰搏兔”,向殷朝歌直扑下来。
既然认定这是一招擒拿殷朝歌的好机会,这一招“苍鹰搏兔”使来,已是倾尽他全身的功力。
右手长剑横封,堵截住殷朝歌可能反击的方位,左手大力鹰爪由上而下,直扣殷朝歌肩阱大穴。
只有抓住殷朝歌,他才能在路不平面前保住面子。
只要抓住殷朝歌,他铁定能因这次大功受赏迁升。
殷朝歌显然是被他这一招的气势与所挟的雄浑劲力所震摄。
他用力地向右闪了闪,却只闪开了半步。
向守志怎能让到手的肥肉溜掉!
他猛吸一口气,左臂暴长四寸,左手已搭上殷朝歌肩头。
开声吐气,左手五指如钢勾般猛地收紧。
他已感觉到殷朝歌肩头的肌肉在他的指间扭曲。
可以肯定,马上就能听见殷朝歌痛极之下的惨呼声了!
他果然听见了惨叫声。
同时他还听见了爆豆般的脆响声。这是骨头碎裂时的声音。
只不过这两种声音都是自他自己身上发出的。
殷朝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转到他的右侧,正笑眯眯地看着他。
向守志清楚地看见了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
他自己的全身却都已被冷汗浸透。
他的左手软塌塌地吊在身侧,一动也不能动了。
就在这一刹那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向守志终于回过神来—-自己苦练近四十年的大力鹰爪已经被殷朝歌在眨眼间彻底地废掉了。
他终于明白了,机会原来是个陷阱。
现在才明白,已经晚了。
钻心的疼痛自左手袭遍全身,他却一动也不敢动。
殷朝歌的右手正紧紧扣在他的后颈上。
然后他就听见了殷朝歌的叫声:“住手!谁敢妄动,我就杀了他!”
即将合围的三才阵法立刻停顿。
路不平一惊回头,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向守志的左手。
那已不能称其为“手”。充其量勉强可算是一团肉饼。
血糊糊、软塌塌的肉饼。
冷森森的感觉如一根锐利的钢针直穿透他的心间。
向守志左手大力鹰爪的威力,在圣火教内久负盛名,就连教主慕容冲天也曾多次大加赞赏。
就在执行这次行动任务之前,路不平还亲眼看见过向守志练功时的情形。
一根一根碗口粗的木棍,在向守志的左爪之中,简直不比一根牙签更难折断。馒头大的卵石被他只一抓,就会粉碎。
如此厉害的大力鹰爪却已被殷朝歌变成了一块肉饼,那殷朝歌的功力岂非已高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地步了?
阵法虽说已经停顿,木潇潇却是连站都不太能站稳了。
一缕鲜血自她的嘴角慢慢渗了出来。
殷朝歌夺下向守志右手长剑,横搁在向守志胸前,道:“潇潇过来。”
木潇潇咳嗽两声,将涌到喉头的一口热血强行咽下,摇摇晃晃向陈外走。
没有人出手阻拦。
路不平与十四名黑衣大汉呆立当场,显然都还没有自震惊中恢复过来。
向守志忽然狂叫道:“不能放……她……”
他的声音已因疼痛而走了形,没人听清他在叫什么。
殷朝歌自是很清楚他想干什么,右手一紧,长剑的剑锋贴住了向守志的喉头。
向守志仍然挣扎着叫道:“不能放……”
木潇潇已快走出三才阵所控制的范围。
这次路不平听清了。
他一挥长剑,大叫道:“圈住她!”
一个七星阵立即发动,七名大汉一错位间,又将木潇潇困住。
木潇潇叹了口气,停住脚步。
她看着殷朝歌,嘴角忽然闪出一丝微笑。
苦涩的微笑。歉疚的微笑。
——如果不是我,大哥,你这次行动已经成功了。
殷朝歌看见了她的微笑,也读懂了这个微笑。
他的心不禁紧缩了一下。
向守志仍在挣扎,嘶声道:“路堂主,杀了她!”
殷朝歌左臂夹住向守志的脖子,右手长剑平举,直指路不平,沉声道:“路堂主,请下令撤阵!”
路不平冷笑道:“殷小子,不要以为向坛主在你手里,你就能张狂?”
他一挥手,七柄雪亮的长刀同时逼住了已无还手之力的木潇潇。
殷朝歌心里一沉手中长剑不禁抖动了一下。
路不平得意道:“怎么样?有种你就杀了向坛主,路某也杀了这个小丫头!”
殷朝歌咬了咬牙,道:“在下放了向守志,你们也放开木姑娘,如何?”
路不平尚未开口,向守志已狂吼道:“不能放!杀了她!”
殷朝歌左臂一紧,顿时勒得向守志直翻白眼。
路不平笑道:“你也听见了,向坛主自己都不愿意,路某自然更是无话可说。”
殷朝歌冷冷盯着他,忽然咧嘴一笑,举步向前走。
他挟着向守志,一步一步慢慢走向路不平。长剑平举,剑尖上忽然爆出一段青蒙蒙的光芒:“路堂主,如果殷某说能一招取你的性命,你信是不信?”
——不信!
——老子也不是被吓大的!
一炷香的功夫以前,路不平绝不会相信。
他只会认为段朝歌是在胡吹大气。
但现在,他信。
向守志肉饼般的左手就在他眼前晃动,他能不信吗?
殷朝歌剑尖上的毫光又暴涨了几分。
他不得不信!
路不平一侧身,掠到了另一个七星阵后,挥剑大叫道:“上!”
七星阵不动。七个黑衣人,七柄刀,都没有动。
路不平大怒,狂叫道:“你们还不动手!”
一名黑衣大汉道:“本坛坛主在他手里,属下等岂能视而不见?”
路不平一怔,这才回过神来。
这七人都是玄武坛向守志的心腹。
殷朝歌大笑一声,又向前逼近两步。
路不平急怒攻心,吼道:“你敢不听本堂主号令?!”
黑衣大汉道:“不敢。不过,还请路堂主以向坛主性命为重!”
殷朝歌又挺剑进逼了两步。
他走得虽慢,但离路不平已不过十来步远了。
十步,已是殷朝歌放手一击的攻击距离。
路不平面色剧变。
他知道,自己已处在殷朝歌长剑的杀伤范围之内。
黑衣大汉又道:“路堂主,你的命是命,本坛向坛主的命也是命,还请路堂主开恩!”
殷朝歌不动了。
他死死盯着路不平,眼中杀机暴涨。
很显然,他随时都有可能出手。
路不平没戏唱了。
向守志手下这七人显然不会发动七星阵来掩护他,而他自己手下七人现正盯着木潇潇,没一个敢动。
七星阵的威力就在于七人同攻同守,势如一人,如果其中一个离开,阵法必定会瓦解。
木潇潇的功力路不平可是亲自领教过。
他知道,一旦逼住她的七星阵法一乱,他手下七人单打独斗,没一人能接下她三五招。
殷朝歌眼中冷光一闪。
——不好!
——这小子真要动手了!
路不平咬牙道:“好!算你狠!”
殷朝歌长剑直伸,纹丝不动,缓缓道:“请让木姑娘先过来!”
路不平叹了口气,道:“撤阵!”
殷朝歌点了向守志的软麻穴,抓着他的衣领,拖着他慢慢向后退。
路不平急道:“等一等,我们已经放了木姑娘,殷少侠岂可言而无信?”
殷朝歌脚下不停,笑道:“路堂主放心,待殷某与木姑娘退至安全地带,自然会放了他。”
一黑衣大汉叫道:“殷大侠,向坛主已身受重伤,请大侠开恩,容我们派一人随行照顾。”
殷朝歌侧过脸,低声道:“你感觉怎么样?”
木潇潇努力笑了笑,道:“就让他们过来一个吧。你放心,我已经好多了。”
殷朝歌点头道:“好吧,你过来。”
黑衣大汉大喜过望,正准备抬脚往前走,路不平已道:“二毛,你过去,小心照看向坛主。”
二毛就是那个头上一根毛也没有的小秃子。
紫薇堂下属诸人中,平素最得路不平信任的,就是这个二毛。
黑衣大汉一怔,立即明白了路不平的用意。
他心里立即窜起一股无名之火。
路不平坚持要派出紫薇堂的人去照顾向守志,自然是想让向守志欠他一个人情。
这样的话,日后说起来,路不平便可吹嘘向守志乃是被紫薇堂救回来的,而向守志日后在他面前,就不能不客气一点。
再说,这次竟然让两只已含在嘴里的熟鸭子飞走了,回到总舵,必定会受到教主责罚,路不平这样做,向守志和玄武坛的人就不能不多承担一部分失职之责了。
上火归上火,紫偎堂的地位毕竟比玄武坛高,路不平的命令玄武坛的人也不得不听。
路不平一面盘算着该如何在教主面前更多地推脱掉责任,一面眼巴巴看着渐渐走远的殷、木等四人,心里一时真辨不清是个什么滋味。
虽说事已至此,绝无挽回局面的可能,但必要的表面工作还是要做的。至少,他得派出几名心腹暗中跟踪殷、木二人的行踪。
其实,这也是在教主面前为自己开脱的一个办法。
虽说这办法不算好,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一些。
他心里正盘算着,忽然觉得脚下的黄沙一阵松动,彻骨的寒风自身后铺天盖地猛刮过来。
“白毛风!”
黑衣大汉们惊恐地大叫起来!
路不平顿时觉得一颗心已沉到了脚下。
他身边的十几名大汉狂叫声中,抱头四下乱窜。
沙漠上最可怕的莫过于四件事情:缺水、流沙、沙暴、白毛风。
而白毛风正是最最令人胆寒的。
白毛风实际上是一种极强的寒流,也就是一阵极冷极冷、风力极强极强的狂风。
一场白毛风过后,无论冻死多少人、马、牛、羊都不是一件稀罕事。
遇上白毛风而能逃脱,那才真是稀罕事。
路不平提起十二成功力,全力护着心脉,翻身向侧面急掠过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借助马匹,简直就是不想活了。
他只能全力施展轻功,以图在自己被冻僵之前,能够逃出白毛风所控制的地带。
白毛风虽来势极强,但幅度并不是很宽,持续的时间也不是很长。
殷朝歌也是在听见了黑衣大汉们惊恐之极的呼叫声后,才明白所发生的事。
他赶在劲风及体之前,将木潇潇扑倒在身下,叫道:
“快!护住心脉!”
如果他们是在体力、内力都很正常的情况下遇上白毛风,凭他们的轻功,一定能脱出风力的控制范围。
但是在昏睡了十天之后,刚刚又经过了一番激斗,他们的体力、内力皆已消耗殆尽。
在这种情况下还想逃走,结果只可能是被活活冻死。
只有全力护住心脉,或许尚能保住一线生机。
狂风呼啸。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慑人的呼啸声。
殷朝歌只觉得两耳之内似是针扎一般的疼痛。
一阵阵沙尘扑打在他身上,又被狂风卷走。
很快,他的双臂、双腿都已失去了知觉。
他努力催动内息沿任、督二脉流转不息。
如果能拒寒冷于脏腑之外,应该不会有伤及性命的危险。
现在,他最担心的是木潇潇。
刚才的激战中,她已受了内伤。她能护住自己的心脉吗?
一个时辰。足足一个时辰,这场白毛风才渐渐平息。
风是停下来了,但仍冷得让人难以忍受。
殷朝歌慢慢抬起头,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大片洁白的冰花。
他呼出的气息结成的冰花。
冰花结在木潇潇的发梢上。木潇潇面色死灰。
殷朝歌心中如刀搅一般剧痛,恨不能立即跳起身来。
可他不能跳。也跳不动。
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双腿、双臂是否还长在自己身上。
——不能慌。
———一慌什么都完了,不仅救不了潇潇,你自己也得完蛋!
——慢。要慢。慢慢调均呼吸,慢慢收敛任督二盼的内力。慢慢将全身的内力都紧聚丹田,再慢慢提起。
慢慢流向全身各处经络。
足足半个时辰过去了,他才将手、足活动开来。
木潇潇一动不动。
殷朝歌贴近她心口,仔细听着。
她的心仍在跳动!
心跳声微弱,但节奏分明。
他两腿一软,一屁股坐倒在地上,举眼望天,嘴唇哆嗦着,似是想说什么,却又一个字也说不出。
——潇潇没事儿!
——真是太好了!太好了!
——现在要快,但不能慌张。
他转头四下一看,看见了百余步外那辆翻倒的马车。
木潇潇现在最最需要的,就是一个暖和的环境。
在这光秃秃的沙漠上,也只有那驾马车厢里能避一避寒气。
殷朝歌小心翼翼地扶起她,向马车走去。
还未走出十步,他就被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绊他的是向守志。向守志显然已被冻死了。
他的嘴半张着,脸上冻结着古怪的笑意。
在他身边不远处,躺着同样是被冻死的二毛。
殷朝歌不禁叹了口气。可以说,向守志是被他杀死的。
如果他没有点向守志的软麻穴,凭向守志的内功火候,护住自己的心脉自当不成问题。
走出几步,殷朝歌不禁又回头看了一眼。
向守志瞪着双空洞的眼睛,看着天空古怪地笑着。
他在笑什么呢?
车厢里果然比外面要暖和一些。
这辆马车显然是特制的,车厢四壁都很厚,木板之间严丝合缝,一丝风都透不进。
车厢的四壁和底部都铺着厚厚的毛毯,更是起了保暖的作用。
这驾马车的主人一定是个很会享受的人。
只不知如果他知道了殷朝歌会借这辆车来避寒救人,会作何感想呢?
马车的四周,倒伏着几十具冻毙的人尸马尸。几乎所有人的头都冲向车厢的方向,最近的一个离马车约有二十来步远。
看来,这些人也都想躲进车厢里避寒,还没能跑到,就被狂风刮倒,冻死了。
仅从这一点,就足以看出“白毛风”是何等厉害了。
殷朝歌轻轻将木潇潇平放在车厢内,自己一转身钻出车厢,在冻毙的人、马身上搜寻着。他必须找一些水和食物。
黑衣大汉们姿态各异,但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一样的。
他们的眼中,也都冻结着恐惧。极度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似乎他们直到死还不太愿意相信死亡就这样突然降临到了他们头上。
殷朝歌实在不忍去惊动他们,却又不得不惊动。
因为他必须活下去。
很快,他找到了一包干肉脯和几张卷起来的毛毯。
在一名黑衣人身上,他还翻出了火摺子和一壶酒。
有了酒,木潇潇就能更快地恢复知觉了,殷朝歌高兴之余,不禁冲着这具尸体深深一揖。
但最令他高兴的是,在一匹马的革袋里,他竟然找到了自己的长剑和木潇潇的玉箫。
回到车厢里,他先晃着了火摺子,将它插在车厢壁上的一个木钉上,然后动手用一块毯子堵住车门,一块毯子堵住车窗。
木潇潇依然处在昏迷之中,人事不省。
但她的鼻端,已有了极微弱的呼吸。
殷朝歌小心翼翼地卷起她的衣袖和裤管,双掌将酒壶夹住,深吸一口气,内力自掌心透出,一会儿功夫,已将酒温热。
他含了一口酒,重重喷在木潇潇的胳膊和小腿上。
在他由轻渐重的按摩之下,她已冻成青灰色的皮肤渐渐开始发热、发红。
她甚至还轻轻哼了几声。
殷朝歌满意地笑了笑,扶着她坐起来,左掌按住她背部灵台穴,将自己温暖阳和的内气缓缓度进她任督二脉,催动她自己体内的真气一同加速运转。
两个周天后,木潇潇终于睁开了双眼。
殷朝歌笑道:“谢天谢地!”
他拾起一块毛毯,将她全身上下裹了一个严实,只露出鼻子和嘴。
“先别说话,喝口酒。”
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肩头,将酒壶送到她嘴边。
木潇潇微微摇了摇头。
殷朝歌微笑道:“傻丫头,喝点酒才暖和的快嘛!”
木潇潇迟疑着,终于勉强喝了一口。
她顿时皱眉大咳起来。
殷朝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一面抱过那包肉脯,笑道:“你看,我还找到了什么好东西!”
他们已经十天没有吃东西了,刚刚又经过一番激斗,又挨过了一场白毛风,如果不尽快进些食物以补充体力,后果可想而知。
看着木潇潇咬了一小块肉脯慢慢嚼着,殷朝歌满意地点了点头,自己也就着酒,狼吞虎咽起来。
一口气吃了三大块肉脯,灌下大半壶酒,殷朝歌才长长叹了口气,笑道:“怎么样?味道比半子老和尚的烤狗肉可是差远了吧?”
木潇潇没有笑,只呆呆看着他。
她黑亮的眸子上似是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雾渐浓。
两颗圆圆的泪珠慢慢闪动着,忽然闪过她的睫毛,顺着脸颊流下。
她伏进他怀里,轻声抽泣起来。
殷朝歌顿时不知该怎样办了。
自小他就没见过女孩子在他面前哭,自然也不知道该怎样去劝一个正在哭的女孩子。
他更想不明白木潇潇为什么哭。
其实,女孩子要哭,就跟天要下雨一样,根本就可以“不为什么”。
女孩子要哭,就算是神仙来了也劝不住。
不知道该怎样劝,只好不劝。
殷朝歌左手揽着她纤细的腰,右手轻轻抚摸着她的长发,心里不觉也是一阵酸楚,一阵负疚。他在自责,没能好好地照顾她。
木潇潇忽然抬起头,泪水沾湿的小脸紧贴在他肩头,哽咽道:“大哥……是我不好……是我连累了你……”
这下殷朝歌明白她为什么哭了。
她认为刚才如果不是她被七星阵困住,殷朝歌早就脱身了。
殷朝歌笑道:“说什么傻话!现在不是没事了?你放心,圣火教的人全都让白毛风给冻死了。咱们休息一会儿,恢复了体力,就能回中原去了。”
木潇潇泪眼婆裟地看着他,道:“大哥……你不怪我……”
殷朝歌叹了口气,道:“你要不是赶着来救我,又怎么会受这份苦呢?要说对不起,应该是大哥对不起你。”
木潇潇伸出一只手,轻轻掩住了他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
殷朝歌又叹了口气,道:“要是半子老和尚现在在这里就好了。”
木潇潇不禁问:“为什么?”
殷朝歌笑道:“这么冷的天,要是有两块辣乎乎的烤狗肉,那才享福呢!”
木潇潇不禁一笑。
殷朝歌怜惜地轻轻擦去她脸颊上的泪水,道:“你看你,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也不怕人笑话。”
木潇潇脸一红,又将头埋进他怀里,道:“就哭!就哭!”
殷朝歌轻轻抚着她发烫的脸庞,道:“离天亮还有一段时间,你打坐一两个周天,恢复一下体力,天一亮咱们就得动身。”
木潇潇点点头,轻轻叹了口气,慢慢坐正了,盘起双腿,开始调息。
哭了一场后,她的心情畅快了很多,再加上一点点酒和几块肉脯,她的体力已迅速得到了补充。
体力一恢复,内息的运转顺畅起来,她很快就沉入了物我两忘的境界之中。
殷朝歌将柔剑插回腰带,左手抓起两块肉脯,右手拿着酒壶,悄无声息地溜出车厢。
外面比车厢里可冷多了。
刚一出来,他就不禁打了个寒噤。
他深深吸了几口寒冷的气息,又灌了一大口酒,感觉顿时好多了。
绕着车厢转了一圈后,他倚着车轮坐下了。
他自己也需要好好休息休息了。
沙漠沉寂在寒冷的黑暗中,间或响起的沙石的滚动声更映衬出四周一遍死寂。
刚才的一场白毛风显然已将它所横掠过的地带上几乎所有的生命都扼杀了。
殷朝歌斜倚着车厢,抬头看着清朗幽蓝的夜空。
密密的繁星缀列在蓝得发黑的天幕上。星光闪烁。
清清冷冷的光芒似是无数双闪动的眼眸,冷峻地俯视着大地上发生的一切。这星空是何其浩淼啊。
无论是谁,无论是智、愚、贤、忠、奸、不肖,只要在夜间走出户外,都可以沐浴着这片星光,都会为这同一片星空慷慨地包容。
却没有一个人能看得透它。这星空又是何其深邃啊!
殷朝歌忽然间想起了《春江花月夜》,不禁喃喃低吟道: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星光岂非正是如此?
他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喝着酒,仰望着这一片星空。
他不禁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
秋水、严子乔、第五名、半子和尚。
他甚至还想到了于谦、陈月朗。
在这同一片星空下的他们,是否也想起了他呢?
殷朝歌紧盯着缓缓转动着的星空,似已陷入痴迷。
酒壶自他手中落下了,他都没有发觉。
忽然间,他觉得这片转动闪烁着的星空似乎在告诉他什么。
在向他展示着一个他一直在探求却一直未抓住的问题。
他全身的内息也开始随着这闪烁不定的星光在周身各大穴中跳动不已。
一股热流自他的丹田升起,直冲泥丸百惠。
他全身剧震之下,猛然清醒过来。
不能再盯着这片星空看下去了。
他已经发现这片似乎是在旋转的星空竟然与云水洞顶黑白相间的大圆环极其相似。
这已是第二次,他处在一种神秘力量的支配之中,不能有效地控制自己的内息了。
第一次引发这种状况的,正是云水洞顶黑白相间的大圆环。
他定住心神,站起身来。
长夜星正在东边的天幕上闪烁。
不出一个时辰,天就要亮了。
他侧耳听了听车厢内的动静,满意地笑了起来。
木潇潇的呼吸均匀而悠长。
她正处在行功的紧要关头,只要平稳渡过这一关口,她的体力和内力都将恢复如初。
天亮前,他们就能动身回榆林了。
从时间上推算,他们进入沙漠并不算太远,只要一直向东南方向走,估计在今天日落前,就能到达榆林。
一天的食物和饮水不难找到,殷朝歌身前不远处,一匹马尸的鞍边,就挂着一个牛皮水壶。
他走过去,拿起水壶,不禁又看了看倒在四周的黑衣大汉们。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江湖。什么是江湖?
江湖实在是一个充满了太多不可知的危险的世界,要想在这个世界出人头地,实在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无论什么人,自踏进江湖的那一刻起,就随时可能与死亡握手。
这岂非正说明了江湖的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