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沧月
    还未到绿杨堤,远远地就听到了哗哗的水声和孩子们的哭喊。


    “姨姨快来呀,发大水了!”


    “姨姨救命!”


    稚气的哭喊声象针一样地刺在她的心中,风砂焦急得再也等不及,一下子挣脱了任飞扬和高欢,不顾一切地向着前方跑过去。


    堤已被人炸开了一段一丈宽的口子,海水急剧涌入,整个堤岸边的土地已成一片汪洋!


    一群十来岁的孩子挤在一堆,蹲在堤上最高处,六神无主地哭喊着。如今正是涨潮时分,涌入的海水渐渐漫了上来,眼看已要淹没整个大堤。


    高欢与任飞扬拉着风砂掠到了堤旁的山坡上。


    一落地,任飞扬就开口了:“我去堵住堤口,你去救孩子们!”


    话音未落,便已消失。这个少年,行事永远是如此霸道自信,从不过问同伴的意见。


    高欢却似乎有些迟疑,看着周围,低头倾听着什么。


    风砂却是心急如焚,焦急地看着他:“你还不动手?”


    她无法再坐视——因为迅速涌进的水流,已在急速地吞没着土丘上的孩子!她等不及高欢回答,便自顾自地跑下水,不顾一切的准备涉水冲过去。


    “别动!”高欢一声喝止,终于动手了——但不是冲过去救孩子,而是闪电般地掠进了大堤上的灌木丛中。风砂正在奇怪,只听一连串的惨叫声响起!


    惨叫声未落,高欢又风般在她面前出现。


    “有埋伏。”高欢只淡淡交代了一句。转瞬连杀数人,却气息不乱。风砂看到了他衣襟上的血和出鞘的剑,吐了口气——原来,高欢是杀了埋伏在附近的杀手们,才好放心地去救孩子?


    这个男子做事,从来都这么周到。


    杀完了埋伏的杀手,高欢没说一句话,急速掠过了水面,轻轻落在被海水包围的大堤上,对着那群被困的孩子伸出手取。然而,那些孩子却一个个惊疑不定的看着他,不知道这个忽然出现的陌生人是敌是友。


    “高叔叔!”蓦然,孩子中一个声音欢呼,“不要怕,这就是昨天救过我的高叔叔!”


    听得姐姐如此说,孩子们一下子欢叫了起来,个个伸手要他抱。


    高欢侧过头,发现刚才那个声音是小琪发出的。那个卖海瓜子的小女孩站在孩子中间,正用一双无邪而欢乐的眼睛看着他,满脸的兴奋和期待。


    那样纯澈的、孩子的眼睛。


    高欢心里微微一颤,仿佛有一根多年未动的弦被震动。


    他不由对她伸出了手,说了一个字:“走!”


    然而小琪迟疑了一下,却摇了摇头,指了指身边的孩子,诚恳的请求:“这儿我最大,先让弟弟妹妹们走吧,高叔叔——我可以在这里等一下,我不怕水!”


    高欢目光泛上了诧异之色。这个小姑娘只有十一、二岁,可是她的风骨,已是第二次让他感到惊讶了。点点头,他更不迟疑,左手抱起一个孩子,右手执剑,已提气掠过水面。


    到陆地上,刚一放下,那孩子就扑入风砂怀中,哭叫:“姑姑!”


    “乖,阿诚长大了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可不能哭鼻子哦!”风砂安慰地拍着那个孩子得后背,柔声道,“你看,小琪都没哭,你是男子汉更不能哭了。”


    “嗯……”显然是平日极听话,那个叫阿诚的孩子果然忍住了泪,仰起小脸,抽泣着:“我长大了……要象高叔叔一样!我要当大英雄!”


    他侧头望着高欢,可高欢已不在了。


    转瞬又有一个孩子被送了过来。在高欢弯腰的时候,风砂忍不住问:“你累不累?”


    高欢摇摇头,又飞掠了回去。


    一个、两个、三个……围在风砂周围的孩子在渐渐多了起来,而高欢本就有些苍白的脸色,也渐渐越加发白了。


    到他放下第五个孩子时,在弯腰之间,风砂发觉他的鞋上已浸了水——


    这证明他已不能象刚开始那样来去自如了。毕竟抱了一个孩子,施展登萍渡水的轻功,同时又时刻提防着四周的暗算,的确非常辛苦。


    风砂本想劝他歇一歇,可一见到激流中被困的剩下的两个孩子,又开忍了下去。与孩子们的性命比起来,累一些也只是一时的吧。她第一次有了自私的念头,默默低下头去。


    第六个孩子送到时,高欢的脚步已有些沉重。风砂注意到他绑腿上已湿了一片。


    “高公子,歇歇吧!”她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高欢笑了笑,没有回答。


    这是风砂第一次看见他笑——他不笑的时候已经很好看了,笑起来时更加动人。他的笑容,就象春风拂过雪封的荒原。


    可风砂的感觉却有些不同,只觉得他的笑容中有什么异样。


    她记起了在大街上他留给她的第一印象,徒然间明白了——是他的眼睛!那么冷酷,那么镇定,仿佛千古不化的冰川!


    在他笑的时候,也唯有眼睛是不笑的。


    那是绝对的冷酷。


    “这等侠风义骨的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冰雪般的目光?”


    她终于明白、自己第一次看到这个人时,为何会有刹那的莫名惊讶。


    然而,等她从沉思中抬头时,高欢又已不在了。一袭白衣如风一样掠过水面,已到了被水淹没的海堤上,从齐膝深的水中抱起了最后的一个孩子:小琪。


    小琪手中还抱着一个青磁小坛子,一双明如晨星的眼睛盯着高欢,高兴的微笑起来:“现在轮到我了,高叔叔!”她孤身一人围在滔滔大水中,至始至终不曾有丝毫怯意。


    高欢俯身用左手抱起她,发觉手竟有些软了。毕竟他已背过了六个孩子,体力消耗极大,而且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也实在不轻。


    这一次他没有施展轻功去掠过水面,因为他很清楚地明白自己绝对过不了。


    他把小琪托在肩头,一手执剑,慢慢走入水中。水渐渐没了上来,从膝盖到大腿,从腰到胸口。不停涌入的海水冰冷而急切,汹涌的暗流将卷入其中的人向别处扯去。高欢暗自运气,每一步都踩入了地底岩石三分。


    从大堤到对面的山坡只有五丈的路,可他却走得很慢。


    滔滔大水中,前面卷起了一个小浪花,朝着他们而来。


    突然,高欢右手动了,小琪只见一道电光击入了水中,割裂了地底。


    “不要看!”出剑的同时高欢低叱一声,她忙乖乖地闭上了眼不去看。


    水中涌出了殷红的血,大股大股的,仿佛水底盛开了一朵奇异的花朵。同时,一个黑衣人已从水底浮了上来。一个没有头的人,四肢扭曲如麻花,手指上还扣着一枚未发出的暗器。


    这边,风砂看到高欢出手,也及时令孩子们转过头去。


    这一剑之后,高欢的脚步更慢了。


    ——现在连风砂也看出来了,高欢之所以走得慢,是因为他全身正处于极度的紧张防备之中!一边保护着肩头这个小女孩,一边又面对着水底可能潜伏的看不见的杀手,他的每一步都必须没有破绽,让人无懈可击。


    ―


    就在这边剑拔弩张、气氛紧张到极点的时候,只听上游一声巨响,一道极其凌厉的剑光惊电似地横空一闪。那株城中唯一的千年杨树已轰然倒下,正横在一丈宽的大堤决口上。


    一剑截断巨木,那是何等惊人的一剑!


    巨木倒下之时,风砂看见那显眼的大红披风高高扬起,在晨曦中更加鲜艳如火。任飞扬显然也是经过激烈的搏杀才走到那边的——因为决口附近的水也已经变红,红得就像他的披风。


    然而高欢眉梢跳了一下,稍微有些不解。


    以任飞扬的能力,其实并不该那么久还没解决问题。


    那边,任飞扬仍在与那些敌手缠斗——他不是没能力杀他们,而是他实在想试试自己的武功有多高。从小到大,他没有出过太平府,只听别人一直夸他功夫好,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江湖人士”、“武林高手”比试,他心中始终半信半疑。


    如今这帮人显然就是什么“江湖中人”,当真是再合适不过的练手对象,还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任飞扬一看就来了兴致,也不管是什么场合,就准备好好试试自己到底有多少水准。跃跃欲试中,一下子把那头的高欢他们忘了一干二净。


    那黑衣人共有四个,都一身劲装,手持短刀,围住了他。


    任飞扬单足点在那棵倒下的巨木上,目光落在了一个身上。这个人穿着镶有金边的黑衣,手持一对短剑,不停的低喝着吩咐其余几个人分开聚拢,布置阵势——看起来是四个人中的头,也是武功最好的一位。


    “好,我先用十成功夫试试。”他心念一动,剑已刺出。


    只见一道光华从茂盛的绿色里射出,快得如一掠而过的风。第一次和江湖人交手,任飞扬不敢托大,一出手就用尽了全力。这一剑是虚招,他算准了对方会向右躲避,故一剑出手后就准备在右边再出剑。


    可不等他使完虚招后转动手腕,手底一震,这一剑竟直直插入了那人心口!


    黑衣人的眼睛凸出,不敢相信地看着这个红衣少年——在这个偏僻的渔村里,居然藏着这样的一流高手?!这样的身手、全天下武林也寥寥可数。


    “呃……”黑衣人张了张嘴巴,想说什么,可喉咙里只涌出了一口血,便倒了下去。


    “怎么一回事?”任飞扬怔怔地想,想不通是自己武功太好,还是对方太臭。其实他不知道,刚才出手一剑,虽是虚招,可那种速度已让这些二流的武林中人不及闪避!


    “那好,我用六成功夫再试试。”他刚刚想定了念头,对方两名黑衣人看到首领倒地,齐声怒喝,已一前一后同时扑了过来。


    “太好了,正合我意!”他大笑,扬起剑迎了上去。


    前面那人使的是一队分水峨嵋刺,直刺他的双目,而背后那人的一柄短刀已斩向他的后心。谁都以为他只有向左右闪,可他偏偏闪电般往前一扑,往前把眼睛往一对峨嵋刺上送去!


    他向前的一冲之时,右手长剑已从臂下穿过,毒蛇般准确地刺入了身后那人的心口。这时,身形冲到了极限,他才抽身急退,手腕一转,长剑自下而上斜斜削起,只是一闪,背后那两柄峨嵋刺连同两只手就飞了出去。


    又只是一瞬,便解决了两个对手。


    然而这时他也感到了双目的微痛,刚才那两柄峨嵋刺几乎划破了他的眼睑!只差千分之一秒,可这正是他所要追求的。


    “看来,只用六成,还是有点冒险……”嘀咕着,他转身看着最后一个已经在发抖的黑衣人,嘴角浮起一丝笑意:“这一个,用五成吧!”


    他喜欢速度,也喜欢冒险。正如他喜欢穿大红的披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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