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司马紫烟
朝宗觉得不太妙,这下子来的人多了,每个人调谑问讯一番,还有几个是家乡同里的士子,他们都是家中道了寇患,手头拮据,前一阵子还找他借贷过。
当时,因为自己手上也不松裕,每人借了五两银子,对方虽然不够,却也未便嫌少,相互感慨了一阵而去。
他若是知道了自己为秦淮河一个婊子梳拢而拿出了五百两银子,这就很难对人解释的了。
自己与香君的感情以及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却是不足为外人知道的,想想只有躲一躲的好。
恰好记起有个文友,在栖霞山上置了一所别业,每年秋天都在那儿赏枫读书,曾经一再力邀自己前往一游,干脆利用这个机会去躲一天吧!
于是叫店家代为租赁了一头健驴,带了些碎银,一迳往乡下去了。
走了一个下午,近晚时才到,那个文友见他到来十分高兴,杀鸡宰鸭款待他,非常殷勤。
那是一个土财主,着实有点银财,但是书却没有读通,四十多岁了,还是一领青矜,连个秀才都没捞到。
好在他很会安慰自己,说是命中富贵不能双全,上天既然给了他这份用不完的钱财,已经够宽厚了,若再贪心不足,妄在求贵,必将招致天怒。
为了附庸风雅,他在栖霞山上置了这所别业。而且还买了一个没落的士人家女儿,辟为外室,安置在这所红叶山庄中。
那个女孩儿长得倒还清秀,肚子里的文字却也勉强可以,对朝宗的文名却是十分景仰的,听说他认得朝宗,吵着要良人请来一求教益。
那位土财主虽是向朝宗表示过这个意思,但也知道希望根渺茫,却不想朝宗果真翩然而至,怎不喜出望外。
两口子招待之殷勤是不必说了,倒使朝宗感到很不安,那位如夫人芳名倩如,为了表示她的书香后人身分,使得朝宗能看得起她一点,特地把自己陪嫁带过来的一些破字画古董拿出来请朝宗品鉴。
她说这是先人数世相遗,其中颇有些古物,但是她的父亲却宁可贫病而死也不肯卖掉一幅。
朝宗自然是表示了一番崇敬之意,检视了一下那些宝贝,却只有苦笑,所谓古董,只不过是些宋瓷元陶,年代是有了,但是古董店里俯拾即是,根本不值钱,字画倒有几幅名家的东西。
但也是本朝的人,如唐伯虎、文徽明等等,知名度是够了,却不是根有名的几帧,何况看看那些纸质印色,到底是不是真品还有问题。
因此要他开口评定,他倒是十分为难,倩如倒很知趣,笑着道:“侯相公,没关系,你尽管说好了,我不会怎么样的,我只想知道一下这些字画的真伪。”
朝宗想了一下才道:“嫂夫人,那我就直说了。这些名家虽都已作古,但究竟是本朝的人物,若是再过个两三百年,必成真品。”
那位财主却不明白了道:“候公于,唐伯虎的画跟文徵明的字,在现时已经很值钱了的。”
朝宗只有苦笑道:“吾兄尚未明白,这一字一画,笔力、气势都根够了,可以直追古人,但是用的纸却是近数十年的产品,再者用的印泥太艳,一看就知道不出十年,所以要再过两百年,才成真品。”
“喔!你说这些作品是临摹的。”
“依照小弟的评断是如此,不过这些临摹的人手法极高明,已可乱真了,只是他没注意到用纸和印泥。”
倩如的眼泪掉了下来,哽声道:“若是先父听见了侯公子的话,一定会多活两年,实不相瞒,这都是先父所临摹的,他一生贫苦,字跟画都不错,看见了这两个人的字画后,十分激赏,每天就埋头苦练,揣摩这两个人的笔意气势,最后自信已有十分把握了,才作了这两幅,拿到了古董商那儿去,人家一打开就说是假的,他一气之下,就此不起。”
“哦!这原来是令尊大人的手泽,那真太失礼了。”
“不!你说他已经能够乱真,他不知会多高兴呢!他见人才瞄了一眼就知道是假的,还以为是自己的技艺不足,未能得先人神髓,那知却是纸张和印色的毛病呢!他自以为已能乱真,才会拿去试试的,那知一下子就被人识穿,想到多年的努力都成泡影,所以才愤急而死。”
“唉!老伯已有此功力。何必又去临摹古人的呢?倒不如就用他本人的名字,相信也不会被埋没掉的。”
“候公子,没有用的,这年头人重名尤甚于一切,有才华而无名,想要出头太难了,先父一生默默以终,就是因为不出名。”
朝宗只有一叹,他知道这也是事实,无财无势,没有渊源的读书人,假如没有特殊的才华机遇,出头实在太难了。
倩如又捧出了两把扇子道:“这是先人所遗,他虽精于书画,却始终不敢轻易涂鸦。”
朝宗见到的是两支素扇,倒是没有大重视,可是接到手中展开后,倒为之一怔,这的确是珍品。
也是真正的古董,扇骨是以名贵的湘妃竹制,扇面则是以细绢蒙在白宣纸上,洁白光润,一望而知为极品。
怪不得倩如说她的父亲虽精书画,却也不敢落笔了,那是因为这扇面太可爱了,若能加以润色固为佳事,但万一略有失误,势将造成终身的遗憾。
他一面赞赏不绝,一面反覆观看,竟是不忍释手,倩如道:“侯公子认为尚堪一观吗?”
朝宗道:“岂止是尚堪一观,简直太好了。”
倩如道:“那就请公子赐下一诗,以光颜色。”
“这……我实在不敢当,如此珍物,我的那笔字怎么能配得上。”
“公子别客气,妾身虽不擅书,但是却看得懂一点,公于的细楷已经不让王郎,只是功力稍逊,但娟秀却过之,用来题这种局面,最是合适不过。”
她的男人也道:“侯相公,你就别客气了,我自己虽是老粗,但小妾却是读过几天书,她说好,一定就是好的了。”
朝宗仍是谦谢,倩如道:“侯相公,我家郎君雅好斯文,但是每每惹来不少讥讽,侯相公不弃下交,已经使我们感激万分了,故而请相公一定要掷赐墨宝一帧,也好给郎君在人前有样拿得出来的东西。”
“说得是,侯相公,实不相瞒。我在收藏古董字画上,不知化了多少冤枉钱,结果还惹了不少闲气,往往花了大钱还买进了假货,所以我发誓不再要古人的东西了,在今世的才子里求,而且要当面挥毫,那总不会假了!这扇面是一定要您劳神的。”
倩如道:“妾身只求相公题一把,另一把素扇则以为酬,这扇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制作尚称精美。”
这个条件使朝宗十分动心,因为那柄扇子实在太逗人喜爱,而且他正在担心,明日为香君梳拢,银子由龙友张罗有着落了,自己多少得带点礼物去,有了这柄扇子,自己再题首诗算上去,就太妥切了。
因此他也不再推辞了,再者他对自己的诗与字也相当自负,相信不在一般名家之下,拿出来也不丢人。
当下用了番心思,先把倩如要求的诗题了,然后又趁着余兴,为自己那一柄扇子上,也题了一首五绝:
秦淮桥下水,旧是六朝月;
烟雨惜繁华,吹萧夜不歇。
写了自己也觉得意,厮混了一天,第二天,他又骑着驴子回到城里,换了件新衣服。刻意修饰了一番,才笼着扇子,一迳又走到了媚香院。
沿途上已经有不少人向他拱手道喜,可见这件事相当轰动,倒是弄得朝宗很不好意思,因为这究竟不是正式娶妇,千金宿妓,这是少年浮夸子的行迳。只有随意地敷衍了几句。
经过柳麻子说书的地方,碰到了吴次尾与陈定生他们。朝宗更不好意思了,正不知要说什么,但是那几个人只泠冷地向他打了个招呼。
朝宗心里愈发地惭愧了,但是转念一想,自己只不过是嫖一个婊子罢了,在南京,这根本不算什么,何况他们经常也在书寓里聚会,又没有问他们借钱,做出这副嘴脸,算是什么呢!
一赌气,也不理他们了,倒是陈定生过来,低声向他道:“方域,香君是个好女孩儿,对你的一片痴情大家也知道,你要替她梳拢,朋友们无不赞同,贞娘也在我的面前诉了不少次的苦,说那妮子守定了你,推掉了不知多少的银子,你一时无法接她出来,也应该为她意思一下,只是你怎么用那种人的钱呢?”
朝宗这才知道是为了这缘故,连忙道:“是龙友替我张罗的,他为官虽然有点不清不白,但毕竟是斯文一脉,你们平常也跟他有来往。”
陈定生冷笑道:“杨龙友这个人不能说他坏,但有时却不免糊涂,你千万要多加小心的。”
说完勿勿地走了,因为吴次尾在远处大声地呼唤,朝宗一腔热闹被泼了盆冷水,心里很不痛快,来到媚香院,倒是很热闹,披红挂彩,锣鼓喧天。
他一进门,就有人叫道:“新郎官来了。”
劈劈啪啪,一串百子炮燃了起来,然后是一大堆莺莺燕燕拥了上来,那都是秦淮河畔旧院的姑娘们,吵着讨喜钱,吱吱喳喳,乱成了一片。
幸得卞玉京赶了来解围,把那些姑娘们拖开了,朝宗才得脱身,来到大厅里,但见衣冠楚楚,冠盖云集坐了一堂,朝宗大部份都认得的,贺喜之声不绝。
看样子贞娘倒是不小气,酒席也是定最好的,五百两银子,她并没有赚下去,而且还贴上了一点,竟像是真的嫁女儿的样子。
红烛高烧,一幅大幛面上钉着一个斗大的金喜字,那是用金箔打的,估计着也有七八钱了,那是等入洞房后,赏给打杂等人的小赏,朝宗心中又不安了,排场这么大,使他又欠了一个人情。
杨龙友算是大媒,也穿了一身新,笑哈哈地迎了上来,直擦头上的汗道:“我的爷!你上那儿去了,我就差没着人找你去了,吉时将届,不见新郎,这不是要我这个媒人好看是吗?”
旁边一人笑道:“可不是,侯公子好得你来了,否则我们的好好先生就要变成个光蛋了,贞娘少说也扯下他一半的胡子。”
举座为之大笑,杨龙友把朝宗推到喜案前面,贞娘挽着盛妆的香君下来了。
大厅中立刻鸦雀无声,大家都为香君的美而震惊了,因为这不是出嫁,所以她没有遮上盖头。
这是很讲究的,女子一生中只能遮一次盖头,坐一次花轿,若是孀妇再嫁,就只能乘坐小轿了,所以形式上虽是如同出嫁,但有些地方是不能逾越的。
也因为如此,香君那张吹弹得破的俏脸才能一览无遣地展现在每一个人的面前。
寂静过后。才是一片赞叹声,有的夸珠联璧合,有的说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朝宗看了香君的美丽后,心中也十分得意,觉得这五百两银子花得很值得。
席中的贺客颇不乏财主。要他们一掷数千金来换取自己此刻的地位,他们也都愿意的很。
只可惜他们肯花钱,香君却不肯接受,这一朵娇艳的鲜花,今天就是自己的了。
他挺着胸。站直了,等香君来到他的身边,接近了,可以看到香君的眼睛有点红肿,那是刚哭过的。
想必是她们娘儿俩在楼上说过一阵话,这倒更像个新嫁娘了,交拜天地,行礼如仪,只缺了叩拜高堂一项,贞娘只是名义上的娘,当不起那一跪的。
送进了洞房后,朝宗拿出那柄扇子,放进了衬着红绸的盘子里。
那是催妆诗,又是定情礼,倩如知道了用途之后,又给他穿上了大红的流苏,下面打了个同心结,系了一对比翼鸳鸯,更加别致了。
盘子端出去,绕过大厅一周,给宾客们共赏,果然又获得了一片赞叹。
连杨龙友都跑来叫道:“到底是尚书公子。出手不凡,诗与字是不必说了,当世不作第二人想,更难得的是那柄扇子,你是从那儿弄来的,告诉我。那怕是五百两银子一把,我也要去买几把。”
朝宗一笑道:“龙友,亏你还是画兰名手,竟说出这种没见识的话来,像这种素扇,已经是无价之宝了,有钱也没处买的。”
杨龙友道:“正是这话,我才问你从那儿弄来的。”
“一定是弄来的,不作兴是我从家里带来的吗?”
“不会!令尊尚书公的毛病我知道,他若是家藏有这种好东西,早就拿出来了,不会等到你来献宝。”
侯朝宗知道父亲雅好古玩,法眼极高,只可惜宦囊不丰,每遇珍品,常生望而兴叹之憾,而自己这方面的知识也多半得自家学薰陶,扇子不是携自家中,倒是被杨龙友这个人给猜中了。
但是他却不肯将来源说出,只笑笑道:“我是由一个想不到的地方无意间而得之的哩。”
杨龙友不死心,仍是追问道:“到底是在那里,你告诉我吧!我是真心想买,因为下个月是建安王过三十大庆,园海托我代他买几件新奇一点的寿礼。”
“园海是谁?是不是阮大。”
杨龙友红了脸道:“就是他,方域,此人以前虽然做过一件错事。但近几年来已颇知悔改,一心向善,而且他也颇有才情,极力想跟大家亲近一下。”
侯朝宗道:“我对这个人并没有私怨,但是复社中几个中坚人物却对他深恶痛绝,非要置之于法不可,可知当年他的行为的确有不可原谅之处,你跟他来往我不管,可别把我拖进去。”
杨龙友本来还想说什么的,但是听了朝宗的话后,却也不便再说了,也没有在扇子上追问下去,而且这时酒筵已经开了,忙着招呼入席,就把事情岔开了。
客人来的不少,但是由于几个知己的都没有到,朝宗不免觉得遗憾,草草地敷衍了一阵。
那些客人跟朝宗并不太熟,再者这究竟不是真的婚嫁,闹了一阵,大家也就散了,卞玉京跟龙友两个人把朝宗送进了新房,打趣了几句,也就识趣地退走了。
香君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床上,手中玩弄着朝宗送给她的那把房子,一言不发。
朝宗想跟她说话,却又不知如何说起,高烧红烛,遍室罗绮,屋子里的情调充满着喜气香君看起来也较四年前定情之时美多了,此刻,可以尽情地爱她了,但不知怎的,两个人竟都有些不调和的感觉。
最后还是朝宗道:“香君,你喜欢这把扇子吗?”
香君道:“喜欢,因为上面是你亲手题的诗。”
朝宗道:“那首诗并不好,只是随口堆砌,没什么意境,更没有什么意思。”
“我倒认为这样子好,感情是放在心里的,一定要形诸文字,反觉虚伪了,如果你在诗上说对我如何如何,我倒是不太会珍惜了,而且我认为你这二十个宇,这是挺有意思的。”
“喔!你倒说说看,意思在哪里。”
“你这首五绝虽是眼前即景,但隐约有一种感慨,对这种歌舞点缀升平的气象并不以为然,烟雨惜繁华,吹箫夜不歇,隐约之间,似乎也有古人夜泊秦淮,那种商女不知它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的感慨。”
朝宗在作诗时,倒没有这种心情,可是现在经她这么一说,似乎真有点那个意思了。
他也知道,这四句诗平铺直叙,是描述虚空的写法,可以作很多解释。
香君的心里充满了忧时伤遇的感慨,所以想到那上面去,自己倒是不便否认,只有笑笑道:“难为你想得那么透彻,这是我不好,在送你的定情诗上,不该写这些的,好在还有一半的空白,等我用心再另外作首好的,给你写上去。”
“不!就是这首好,我很喜欢,这证明你不是醉生梦死的那一群,心中时时都有家民之思,没忘记国难方殷,在欢乐中,都在警惕自己,我很高兴。这正是我最景仰的人。”
给她这么一说,朝宗倒又有点惭愧了。因为他捉摸了一下自己,实在没有那么积极,而且在此时此地,谈这些也未免太煞风景。
所以他坐在香君的身边,揽着她的肩膀道:“香君,别谈那些了,这几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好容易在已到这个机会,我要好好地爱爱你。”
香君的脸也红了,柔顺地靠在他的怀中,两人默默地温存片刻后,香君道:“我把扇子收起来,换了衣服,咱们好好地喝一盅,慢慢地聊。”
“啊!你还要喝酒。”
“是的,这是我的一个大日子,我一定要好好地庆祝一下,喝它几杯,你看。我这不是早就准备好了。”
她起身先打开了箱子,把那把扇子郑重地收了进去,然后又脱去了锦服,只穿了紧身的小袄,卸了头面,把那条长长的青丝发辫,又仔细地编了起来。
朝宗道:“还梳它干吗?难道你不睡觉了?”
香君斜睨了他一眼道:“这是我最后一次的梳垂髻了,明天起就要把发竖拢上去,作妇人的打扮了,所以我要再梳它一次。”
“喔,所谓梳拢,就是这个来由。”
香君轻轻,一叹道:“我盼着这一天,今天总算盼到了,而且也趁了我的心愿,但不知怎的,我心里总觉得有点不太像似的。”
朝宗笑道:“你盼着这一天?是难耐春闺寂莫?”
香君红著脸道:“看你,嘴里没一句正经话,我只盼着这一天,是因为我还顶着清倌人的牌子,可是自从上次在山上给了你之后,巧不巧就有了,幸亏求到郑姐帮忙,用药堕了下来,可是我自己也知道,模样儿在变了,听人家说我是清倌人时,忍不住就要脸红,我只希望能早一天把那块虚牌子挥掉,免得老是在人前怀鬼胎。”
朝宗也觉得歉然道:“怪我不好,我是不知道,否则我一定会设法赶了来。”
香君叹道:“我也没有怪你的意思,那时我是自愿的,再说你知道了,赶来了又能如何,那个时候,你想为我梳拢,可没这么轻松,娘是多半也看出一点什么了,实在也拖不下去了,才肯答应以目前这个数目的。”
朝宗一叹道:“是啊,说起来贞娘也算不错的,她虽然要了五百两,可是看了今天她为你所摆的场面,她没落下一文,而且自己还贴了不少。”
“这个你倒不必感激,她虽然照数贴了一倍,但是置的头面首饰还在这里,并没有化了去,张做一下,争了面子,并没有大损失。”
“香君别这么说,贞娘是你的假母,她没拿你当摇钱树,已经很难得了,而且这些东西,她毕竟是拿钱出来备置给你的。”
“我能把它们给赏了吗?还是能作主送给人。”
朝宗为之语塞,片刻才道:“不管怎么说,这笔钱若是在别家,该是我出的。”
香君一叹道:“不错,别的姑娘梳拢,一应开销都是客人出的,可是你拿不出这么多,我又除了你之外,不肯接受第二个男人,她也没办法,摆排场是为了她自己的面子。”
“可是这面子却是做在我的头上,我仍是感激的。”
“相公,我也不是不领情,娘对我算不错的,这四年来,她没有逼着我接受别的客人,推掉了一大笔的银子,这是我该感激的,但你不必领她的情,她花了点钱,但是梳拢之后,我再也没有理由拒绝别的客人了,很快就能赚回来的。”
朝宗听了十分刺耳,却又不知如何回答。
香君却目光炯炯地望着他道:“相公,大前天在客栈里,你说要把我弄到身边去,这话是真还是假?”
“怎么会是假的呢?我不是把你弄到身边,而是把你娶到身边。”
“那最少也要一年半载吧!”
“我到宁南侯军中,谋个出身是没问题,但是要想筹一笔钱,一年半载恐怕是很难,左帅军纪极佳,没有什么横财可发,要是在黄得功或是高杰那儿,倒或许有可能,他们官匪不分,打跑了流寇,照例是大抢三天。”
“相公,你若是去发那种财,还不如我在这儿卖身了,因为我刮的是有钱的人,不会作孽。”
朝宗痛苦地道:“香君,别这么说,你知道我是怎么样的人,也该知道我的心。”
“正因为我知道,所以我才要问清楚,你若是有心接我去,一年半载就来,少让我受点罪,不过话又说回来,除非你有几千两银子,立刻就为我赎身,否则三天过后,我就得开门迎客,难保这身子清白了。”
“香君,我要的是你的心。”
“不计较我是残花败柳之身?”
“我折到你时是一朵蓓蕾,在我心中,你永远都是一朵娇美的鲜花。”
“好,相公,有你这句话,我死也甘心了,半年为期,三天过后,你就动身到宁南侯那儿去,最多只要半年,你来接我也好,派人来也成,那时我一定脱了籍,洗尽铅华,干干净净的跟你去。”
“香君,半年实在不够,左帅不会亏待我,但是也不可能给我太多的俸酬的。”
“我相信总够组一个家,养活一个家小吧!”
“那当然,但是要为你赎身却不够了。”
“不必你操心,我自己筹。”
“什麽,你自己筹。”
“是的,郑姐昨天来跟我谈过,她说她也帮我,两个人下死劲,拚命地赚,拚命地省,有个半年时间,相信能挣下一千两银子,交给娘赎身,虽然少一点,但是毕竟好商量,我想她会答应的。”
“这……香君,这怎么行,你赚的为自己赎身倒也罢了,怎么还把妥娘给拖上呢!”
“先时我也这么说,可是郑姐她也说了,她知道自己的身体拖不了多久了。”
“她……怎么样了?”
“相公,她有了痨病,你是知道的。”
朝宗颇为难堪,支唔以对,香君道:“你跟她之间的一切。她都对我说了。”
“香君,我跟她只是略为知己的朋友。”
“我知道,她也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你们有过肌肤之亲,那只是情欲,你是个年轻少壮的男人,男女之欲,本是人之本能,她既是你的朋友,而她又是个卖身市井的娼妓,解解你的饥渴,无伤于她的贞操,那不算什么。”
朝宗却已遍体流汗,讷然地道:“香君,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什么也不必说,所以我也是生长在旧院,对男女之间,看得较为透彻,可以体会到这种事,因此我相信你们在一起,倒是谈谈话,还能兴知己之情,不管你们再接近,你们却始终都是朋友。”
“你……能够谅解就好。”
“我倒不是谅解,而是根本不反对你们在一起,在我心目中,郑姐是我最崇敬、最亲近的大姐,你若能娶她,我跟着去做小,做个丫头都行。”
“这是从何说起呢?”
香君庄容道:“这是我的真心话,她说了你们的事,也说这一生中,你是他最看中的男人,我就劝她自为之计,设法存几个钱来赎身跟了你去。”
朝宗轻叹道:“你倒好,挺会替人着想的。”
“我也没把自己给忘掉,我说我还年纪轻,两个人合起来,尽快先给她赎了身,然后再把我赎出去。”
“你说的是孩子话。第一天下事没有这么如意的,你实在想的太如意了。”
“怎么想得太如意,只要大家都有此心,全力以赴,不是不可能的事。”
“首先,你要弄清楚,她的身价银要多少,她的假母可不像你娘,你知道要多少钱才肯放手。”
“她当初典身价是一千五百两,替那老鸨儿赚了这些年,早已偿还多少倍了,最多再给她个二三千两。”
“这是你想的价格,她现在正当红,在秦淮挂头牌,是棵摇钱树,你想她的假母会让她从良吗?即使点了头,没有个上万两银子是办不了事的。”
香君道:“没那话,在旧院,自有我们的一套规矩,还不容她们这些鸨儿娘把姑娘们吃死了,不合理的要求,大家都会群起而攻的。”
“哦!群起而攻,难道她们还能打上门去。”
“那倒不是,但是姑娘可以在一些有力的客人前说出那些不平的待遇,要求一个公道的支持,说的次数多了,知道的人也多了,衙门里执掌我们这一部份的执事人员自然会去警告鸨儿娘。”
“衙门里还有专司管旧院的执事人员,是什么职称。”
“这倒不是专有职称,只是指定几个人,专司籍名的登录,以及各处大宅院的应承提调金陵的情形很特殊,大宅院多,往来的官府应酬也多,要叫多少名的堂差,都是向地方衙门知会一声,再由衙门来通知的,所以必须要几个人专门司理这些事务,而且也是个肥差事,过往大官们的发赏以及各家姑娘们的孝敬,油水之足,比一个县太爷还着实得多了,听说江宁县的县太爷年俸,还不如那几位书启先生的一半丰厚。”
朝宗对这个倒不太感兴趣,不管那些专司妓院应召的书启收入有多好,这份工作绝非他侯朝宗所能做的。
他沉吟了一下道:“若是官方可以压着鸨儿娘不作大事苛索,我们倒是可以考虑一下,帮妥娘的忙,让她摆脱这个生活。”
香君惊喜地道:“爷,你肯要她?”
朝宗摇摇头叹道:“不,我只是认为她的身子已不适合再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了,她需要休息静养。”
香君道:“爷,为什么你不能要她呢,她那个人什么都好,品貌、才学……”
朝宗苦笑道:“我记得跟她说得很明白了。”
香君道:“她说了,你以为她不能作一个布衣裙钗的主妇,只合作一只养在笼里的金丝雀?她很不服气。”
朝宗一笑道:“你看过栽在泥里的水仙花没有?那种花只合在案头的瓷盅中作岁朝之情供,换了个地方,花就长不好,而且也衬不出那种雍容潇酒的神气了。水仙花若是种在花圃中,并不一定会枯死,但是却不会开花,没有了芬芳,那还不如一棵大蒜了,你听过人家说的一句俏皮话,叫水仙不开花装蒜,所以妥娘不适合去做一个井臼亲操的主妇。”
香君默然地道:“为什么妥娘是水仙呢?”
“因为她像,她美丽,灵秀、高傲、冷艳,却又浓郁醉人,身子又是如此的娇弱,活像是一盆水仙花,所以我说她可为神仙之侣,可为知己畏友,也可以为剖心沥腹的挚友,更可以是红袖添香的腻友,因为她一身兼有这许多长处,就是不适合作妻子。”
“她不是生来如此的。”
“也许,可是她已定了型,永远是这副型态了。”
“你对她全无感情吗?”
“怎么会呢?我喜欢她,感激她,欣赏她,爱她,只是我不会娶她,我可以为她做任何事,也愿意为她做任何的牺牲,却不想成为她的丈夫。”
“一个女人总要归宿的,你肯为她赎身,却又不肯娶她,这是什么意思?”
“没有意思,我若是腰缠万贯,我可以营金屋而藏之,但我是个穷光蛋,只有尽一分心力了。”
香君一叹道:“如果你不肯娶她,还是别管她吧!她那个人何等高傲,宁死也不会接受别人的帮助的,倒是反过来要帮助我们。”
朝宗只觉得一股歉意由心而生,连忙道:“那我们也别接受她的帮助。”
香君望着他道:“相公,你是在赌气,还是在强争你的男人的尊严。”
“我……都不是,只是不忍心。”
“相公,郑姐不但是你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我们对她的事既已无能为力,就没有理由再拒绝她的一番好意,那也是她心里的一种安慰了。”
朝宗无法驳斥她的话,但心中部充满了窝囊,要香君自己赎身,他已经很委屈了,如果再接受另一个妓女的资助,他更不知道如何自处了,然而他又说不出一番道理来。
香君想是知道他心中的感受,笑笑道:“相公,你是否觉得很委屈,你坦白地说好了,不必口是心非。”
“这……是有一点。”
“为什么,就为了妥娘姐的职业,为了他是个低贱的娼妓,你才觉得可耻。”
“香君,你怎么能这么说。”
“因为这是事实,你羞于接受她的帮助,只因为你卑视她的职业。你口口声声说她是你的知己,那也是假的,你心里根本就瞧不起她。”
朝宗被逼得急了道:“香君,我敬重她这个人,但的确无法赞许她的职业,我说不能娶她,是因为她的习气已染得太深,她的生活也奢侈已惯,我养不活她,我如果有钱,可以接她出来,只能放在身边,却断然不会娶她为正室,因为她不是一个理家的材料。”
“那麽我……”
“你如果像她一样,我也不会要娶你了,香君,如果你是个男人,你愿意娶那样一个妻子吗?”
“当然了,郑姐有什么不好。”
“她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行为太放任了一点,香君如果我有朋友到家里来,我介绍妻子时,对方说了,我跟嫂夫人以前是老朋友,她还打了赤膊坐在我的身上过,你想我是什么滋味。”
“相公,这不可同日而语,那是她的职业。”
“我知道,此一时彼一时,她从前的职业必须要以色笑事人,她坐在别人的怀中,甚至于跟谁好过,上过床,我都可以忍受,因为这是无法避免的,但是脱了衣服,恣情歌笑,那就不是她非做不可的了,秦淮歌妓也只有她一人是如此的。”
“相公,你曾经说那是她酒脱放得开的地方,敢恨、敢爱,也是她坦率可爱的地方的了。”
“不错,我现在仍然如此说,因为我与她为友,但若这些事由我的妻子来做,就不可爱了。”
香君不禁默然了,朝宗却兴子高了起来道:“朋友可与人相共,妻子却是一个人独占的,所以朋友能做的事,妻子就不能做。”
“相公,你不觉得这种想法太自私吗?”
“是的,我承认,不过这种自私却是大家都公许的,以后我娶了你也一样,你可能要陪别的客人,但是别人可以原谅,因为那是无法推拒的,但有些事却是大家都无法原谅的了呢。”
香君叹了口气,她知道朝宗的话是对的,妓女从良虽然仍然会受到一些人的非议,但只要在嫁人后一洗旧习,规规矩矩地做人,毕竟这是能被人所接受的。
但像妥娘那样,别是近乎放荡了,一个荡妇,却是这个社会所诟谇摒弃的。
她可以成为外室,成为姬妾,就是不能成为主妇,因为她不会受到人的尊敬,永远也不能。
在妥娘这件事上,没什么好谈的了,她只能幽幽地道:“妥娘姐还引你为知己,却没想到你对她却如此的残忍,她如果知道你真正的看法,不知道会有多么的伤心呢!”
“我相信她是知道的,只是我用了一种较委婉的说法而已。”
“不,她以为你说的那些话是真的。”
“香君,你还小,不会明白的,她明知道我的话不真,只是在维持一个体面,她也知道我真正的意思是什么,只不过是她骗骗自己,相信这些假话,因为她明白,真话一定是残忍伤人的。”
香君默默无语,她对朝宗的爱情没有变,但是她的热情,却打了个折扣了,她发现朝宗跟别的男人一样,有着两套道德标准的,他的道德观念,并没有摆脱世俗。
这一夜是温馨而绮丽的,香君在情爱上虽然生疏,但她比四年前成熟多了。
那时,她纯是个痴情的女孩儿,以奉献的心情去接受朝宗,她的心中只有宗教性的虔诚。
今夜,她总算领略到男女的欢爱,也知道了在初次痛苦的经验之后,竟有如许之欢娱,女人在爱情的欢乐上不仅是付出,也同样可以收取。
她也了解到许多同行的姐妹们,明明有可以从良的机会,却偏偏放弃了。
那些愿意为她们赎身的人大半都是些行将就木的老头子,想必是在这些地方。已不能够满足她们了。
这一夜使香君真正地成为一个妇人了,虽然她在四年前已经向朝宗献出了贞操,但那时她才十五岁多,实在太小了一点,什么都不懂。
那时她爱朝宗是心灵的,现在才是身心合一的了,她希望这个英俊而温柔体贴的男人,能够永远地陪伴在自己身边。
但是她毕竟不是一个很容易为幻想所迷惑的女孩子,她的生活圈子使她懂得要正视现实。
朝宗最多在这儿待上两三天,两三天以后,朝宗一走,她又将要面对另外一个生活的圈子了。
那时,她将接受一个又一个的男人,虽然她也略略有一些选择的权力,但是却有限度的,她可以推辞掉一两个她特别讨厌的人。
但是必须要接受那些出得起价钱的男人了。
望着赤裸,熟睡在旁边的朝宗,又望望自己赤裸的身子,香君忽然萌上了一个问题。
“过几天,我将这样子陪着别的男人了,那将是怎么一个情况呢?”
“我会像昨夜一样的快乐吗?”
她肯定自己不会,因为她了解自己,除了朝宗之外,她讨厌别的男人,自从把初贞给了朝宗后,她几乎讨厌每一个接待的客人,那怕是只拉拉她的手,说两句肉麻的话,她都有呕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