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3个月前 作者: 消失的明天
足球比赛,作为英国最为流行的体育运动非足球莫属。通过询问吉米,欣彤才知道这场放的正是英国内最高级别赛事的英超。作为现代足球的发源地,英国人尤为钟爱足球这项运动。
而作为赛事最高级别的英超比赛,那就更为的吸引人了。欣彤大致扫去,估摸着起码得有四五万人。瞧那足球场周围的球迷,一个个激动的尽情的摇旗呐喊助威的。当对方进球时,一方的球迷立马吹嘘,咒骂对方。
对于这种行为,欣彤极为的不理解,不过换位思考一下也就释然了。就像国内的明星粉丝,还有不少的争斗呢。平时没少踩对方,或者是黑对方。
不过这足球真有那么好看吗?不就是双方各11个人,在场上来回玩一个球嘛。欣彤摇摇头,对于这些人的奇怪爱好很是不解。不过她正想对张贤宇说些什么,让他给自己点上一杯果汁什么的,可没成想叫了半天都没人应。这不由让她很是生气,正想大吼几句,可突然她想到这要是大喊一通保不准要遭到别人愤怒的眼神,可能不好的下场都能被人怒骂甚至动手。
呃~~~,咱还是算了。怎么说都是华夏人,既然来了国外怎么也得要顾着国家的荣誉,可不能让别人觉得华夏人的素质低下。
对于没能爆发出怒气,欣彤此刻心中正憋着怒呢。她很想直接扭着旁边看球赛正入迷的张贤宇的耳朵,来个360度大循环。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在外头总要给男人些面子。
“陈颖,你怎么也喜欢球赛了?我可不记得你喜欢这些赛事来着。”欣彤本打算跟陈颖聊天来着,可这头一转,同样一副聚精会神盯着电视的脸,眼睛都不带眨的。
陈颖头动也不动就道:“你没看到场上那些球星多帅气,瞧那7号多么的英俊。那挺拔伟岸的身躯,那厚实的胸肌。哦。多么的养眼。而且不光那7号,还有那3,5,6几个,真是帅气呢。”说完就见她一脸花痴样,痴迷地盯着场上那几个英俊的男人。
伪球迷!!!
不知怎么的。欣彤脑子里突然就想到了这么一个词汇来。
对,伪球迷。伪球迷俗称的就是那类对真是球赛并不是太感兴趣,甚至有些就是完全的不感兴趣。要说感兴趣的,不过就是其中的人,那些惹他们喜欢的人而已。
翻了个白眼,“人家看的是比赛带来的激情,你到好看的是帅哥。你家吉米长的不也挺帅的嘛,这一身的肌肉也不错。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也有腹肌。你呀,就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
“咦。谁在说我帅?”陈颖刚想回话的,就听旁边一道无比欠扁的声音插了过来。
“你一边呆着去,没人说你帅。”陈颖直接一巴掌将他重新拍回电视上。可是吉米不罢休,继续插了过来。
“呀,你有完没完。闺蜜间聊天。有你个男人算什么事。看你的球赛去。”
“我不嘛。”吉米撒娇,嘟着嘴。湿漉漉的大眼睛,可怜可怜的。
陈颖那个气啊,“欣儿,咱们回去再聊,现在看帅哥。”
陈颖这样说,欣彤却不会那样做。首先自己都不喜欢足球。怎么可能看得下去。而且要看帅哥,那还不如去看模特呢。那些模特有哪个长的差的,身材样貌通通都有。再说了那些踢球的,就是再帅又有什么用,也不是自己的。而且听说了,这些踢球的大多都结婚了。甚至连孩子都好几个了。其实让欣彤不待见这些球星的原因,是他们私生活混乱。
陈颖没有在意这些,这时候可看的正爽呢。(.无弹窗广告)看到自己中意的帅哥进球了,跟着旁边的球迷一块兴奋地大吼着。
一场球赛90分钟,欣彤进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下半场。独自无聊了二十几分钟。球场终于是结束了。欣彤看到赢了球的一方球迷是高高兴兴的大罐着啤酒,输了的一方球迷是气急败坏的喝着酒撒气。至于陈颖几个,瞧那脸上笑得,肯定是赢得一方。
“老板,一杯啤酒。”陈颖兴奋地大叫。
可是酒吧老板却迟疑了,“小姑娘,你还是来杯果汁吧。”
“......”咱看起来像是未成年吗?
“老板,我成年了。”陈颖瘪嘴道。
“---”老板摇头,坚持不给啤酒。
陈颖相当的无语,“老板,我虽然看着很小的样子,可是真的成年了。而且我们黄种人本来就显得年轻,你要不相信我可以那身份证明给你看。”说着,她伸手进皮夹子,准备拿出证明。
“就一杯。”老板压根不管她的动作,直接递上来一杯大号啤酒。这让陈颖是相当无语,有种力气用在海绵上的感觉。算了,一杯就一杯,况且这么一大杯也足够了。
而至于张贤宇,则是在看到陈颖为自己要上一大杯啤酒时,才想起自己将女朋友给忽视了。在好一番低语安慰,看他诚恳之样,欣彤才勉为其难的原谅了他。
经过这一事后,让张贤宇深刻体会到决不能忽视了自家女人,不然后果是不堪设想。
白天的酒吧并不是那么出奇,那么有玩。一般这些娱乐性质的场所,只有在晚上才会迸发出属于他们独有的魅力。
欣彤四人没有一直停留在酒吧,他们来的目的就是感受一下酒吧的气氛,见识见识与国内酒吧有何不同。一直待在酒吧,等上个四五个小时,他们实在懒得等。
在酒吧呆了两个小时左右后,一行选择去游玩,逛逛街什么的,顺便尝尝当地的特色小吃。由于剑桥大学所在地距离伦敦有五六十公里的路程,所以欣彤几个也不急着去伦敦观赏景色。要知道剑桥本地就有很多优美的景色,像学校里就有坐落于圣.约翰学院的叹息桥。
它类似一座廊桥,分上、中、下三层。下层是半个椭圆形的桥孔,横跨在剑河上;中间是一条通道,即长廊。与其他长廊不同的是,它的道面不是平直的,而是拱形的,人过桥要上下坡。整个桥身特别有特色,外观呈现浅黄色,非常舒适的一种颜色。从桥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河面,非常的有感觉。
在诸如剑河、剑桥大学中的国王学院,圣三一学院等,都是别具特色且风光宜人的地方。
这些都不急,反正跑不了。晚上六点多的时候,吉米提出带他们去夜店看看。用他的话来说,夜店是社交的好地方。作为外国人如果不尝试参与这些社交活动,基本上就会被隔绝在主流圈子之外。所谓入乡随俗,也就是这个理。
张贤宇来英国已经两年多了,跟着同学朋友一起没少去夜店。夜店确实是个社交的好地方,里面夹杂着各样的人。这也就注定了里面充斥着各种职业,各种性格的人。跟各种各样的人在一起,自然而然的就能锻炼自己。
不过严格说来,张贤宇自认去的已经很少了。毕竟夜店总是充斥着**旖旎的气氛,很多人去里面是抱着打~炮的心思去的。作为已经有了未婚妻的他来说,实在是种煎熬。要说去喝酒吧,他也不怎么爱喝酒,去了也就是听听音乐,放松身心。不过还时不时的要应付前来搭讪的女人,这让他很烦躁。其实还有更令他烦恼的事他没说。
对于这些烦恼,他才不会说出来呢,免得被人笑话。在吉米看来,肯定认为这是一种荣耀。要知道女性过来搭讪,那是感觉你有魅力,能吸引到他们。
对于吉米等人的调侃,张贤宇才不为所动呢。他有自己的难言之隐,(就是有几次居然还有男人来搭讪,一开始他也没多想,只是觉得对方是来交朋友的,于是就跟着一起聊起天来。可是一杯酒下肚,他才搞明白那男的居然是找他约~炮的。尼玛,当即就吓尿了,赶紧跑走了。)
所以说夜店也是个混杂的地方,奇葩之人之多。可以说自此以后,张贤宇是再未进过夜店一次。
至于今天这次,他完全是舍命陪君子了。
几人打车到了一家名为的夜店,对于这个名字欣彤不了解,陌生得很。不过看吉米那表情那语气,似乎这家店在英国很出名。经询问,这才得知原来这家叫的夜店在全英开了不少家分店。且是以出色劲爆的音乐而闻名,是店里的一大特色。
从晚上七点开始,正是夜店生意最好,最热闹的时候。这这个时候人们结束了一天的劳累,用完了晚饭正好娱乐娱乐。从七点开始,人就会越来越多。
这不欣彤刚进来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就陆陆续续看见四五波人进来,而且还都不是一个两个的,起码都是五六个向上的。就这么一会儿一会儿的,原本还比较空当的夜店,立马就变的人头攒动起来,到处都是人,随着音乐的节奏摇头摆手。
那是富有激情的场面,并不会让人觉得吵闹。
欣彤算是见识到了夜店火爆的场面了,难怪有那么多人争相开夜店呢,生意好啊,有钱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