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祖孙相见欢

3个月前 作者: 倪匡
    铁天音很是感叹:“是啊,老十二天官连地球人的身分都可以放弃,还维持什么传统!”


    接着,他又叹:“从地球人到外星人,我相信,古代许多记载中的“升天”、“成仙”,就是这么一回事,想不到十二天官竟然能有此奇遇!”


    我冷冷地道:“很值得眼红吗?在我看来,做地球人,也没有什么不好。十二天官,和陈大小姐,转换了生命的形式,在我看来,很有点“遁入空门”的味道,并不是他们真正的选择——如果他们的生活之中不是有那么大的挫折,他们未必不想做地球人!”


    铁天音仍然感叹:“有太多的地球人,在遭到挫折时,无路可走,他们总算是极度幸运的人!”


    我发觉在这一方面,很难和铁天音再深入讨论,所以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道:“性格不同的人,看问题的方式,也自然不同。”


    铁天音也没有再说什么,过了一会,他才道:“我总算也间接和外星人有过接触了!”


    当晚,红绫又和十二天官以及峒中的壮士,喝酒喝得天昏地黑。峒主也遵守诺言,送了一大困,二十竹筒的酒给他。


    这时的红绫,对于这种土酒的化学成分,可以用极复杂的分子式列出来,但是她显然只专注于酒会给他带来的欢乐——这正是使我感到欣慰之处。


    最大大松了一口气的应该是白素,本来她有一整套的对红绫的教育计划,准备在“自修”三五年之后,送红绫进大学去接受高深的教育。但现在,全世界的大学知识加起来,只怕也及不上红绫脑中所拥有的了。这一点对我来说,更是如同做梦一样。白素和红绫母女二人,由此而可能产生的冲突,自然再也不会发生。


    不过白素却有点爽然若失,因为她的精心计划,全都落了空。我取笑她说:“你还是可以按部就班地训练她,她也会乖乖地听着。”


    白素嗔怒:“好笑么?”


    吓得我不敢再说什么——当然,红绫有了这样的成就,她也是很高兴的。


    在驾驶直升机离开蓝家峒的时候,白素提出来:“孩子,你现在拥有的知识。已经足以惊世骇俗,但是你不必炫耀,到处卖弄。”


    红绫惊讶道:“我有吗?我没有啊.我也不觉得那有什么了不起!”


    我明白白素的意思。所以特别叮嘱铁天音:“红绫的情形,最好尽少人知这,以免破坏了她喜欢的生活!”


    铁天音点头:“我明白,不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力量可以影响红绫过她自己喜欢的生活。”


    我想了一想,也觉得铁天音的话很是有理,看着红绫,我真有心满意足之感。


    到了机场,把直升机交给了陈耳——这位当地警官成了我们来往苗疆的最佳中间站。蓝丝来到了之后,自然会驾机到蓝家峒去。


    在航程中,铁天音成了首位“破坏”红绫固有生活方式的人,他向红绫提出了许多医学上的问题,两人密密地讨论着,问题专门之极,我和白素,只能听懂三四成,自然无法插言。


    说着,红绫忽然道:“你要追求人体的奥秘,我提议你参加勒曼医院的工作。”


    铁天音闷哼了一声:“那医院……中全是外星人,我怎能插得进去?”


    红绫道:“有许多外星人,也有许多地球人,爸和他们熟,可以推荐你去!”


    铁天音大是向往:“到勒曼医院去,当一个练习生助手,也是好的。”


    我心想,铁天音这个人,行事的方式很怪异,倒真的适宜到与世隔绝的勒曼医院去工作。所以我道:“好,我替他设法。只是一入勒曼医院,你去探望老父的机会就少多了!”


    铁天音笑:“事在人为,只要是自己愿意做的事,总可以做得成的!”


    后来,我问红绫:“你怎么知道勒曼医院?”


    红绫的回答是:“那是宇宙生物研究地球人生命的中心,各星体都有代表在内工作,我自然知道。”


    他的言下之意,是那种外星人已有代表在勒曼医院,红绫竟然可以与闻这样的“宇宙事务”,这更令我为之兴奋不已。


    下了机,铁天音告辞离去,在分手之前,我已考虑了相当久的一番话对他说了,我道:“别再利用你的关系去和权势打交道了,好好的乾净人,何必去淌这种浑水!”


    铁天音听了,深深吸了一口气,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得进去。


    自然,听不听在他,劝我总是要劝的,因为我的而且确,认为那种权势,藏污纳垢,肮脏之至,有人性中的一切丑恶,和人性的美好面全然背道而驰!


    到了家门口,红绫一步跨向前,大力去按门铃,一面放开喉咙叫:“老蔡!老蔡!”


    这时,她双胁之下,各挟了十筒酒,造型怪异趣致。


    出乎意料之外,门很快就打开,就像老蔡本来就站在门旁一样。


    我和白素都知道老蔡的行动,断然不能如此敏捷,所以门一打开,我们就知道,屋中必然有一些不寻常的事发生了。


    我和白素都是一样的心思,一起伸手去拉红绫,可是红绫的动作快,一迈腿,已经跨了进去。


    我和白素异口同声:“小心!”


    在红绫才一跨进去时,我看得很清楚,门虽已打开,可是一眼看去,并看不见有人


    这也是为什么我出言警告的原因。


    可是,就在红绫一步跨进去时,眼前一花,一条高大魁伟的人影一晃。也不知他是从哪里闪出来的,一下子就拦住了红绫的面前。


    红绫在大踏步前进,速度何等急骤,那人突如其来出现,她虽然及时止步,不致和那人相撞,可是两个人之间,距离也已极近,几乎是鼻子对鼻子了!


    一切都发生得快绝,红绫才一站定,在她对面的那人,双手扬起,已搭住了她的肩头。那人的动作极快,红绫未能躲得过去,她发出了一下怪叫声,也扬起双手,搭向对方的肩头。


    她的胁下共挟了二十竹筒来自苗疆的美酒,这一下动作,令那二十筒酒,一起落下地来,在地上乱滚,发出巨大的声响,加上红绫的怪叫声,和那人的怪笑声,屋子之中,充满了惊天动地的气势。


    我和白素在这时,也已跨进了屋子,同时,也看清了那突然出现的人,银发银胡,目光炯炯,肤色红润,当真是童颜鹤发,如同图画中的神仙一样,却不是白素的父亲的白老大是谁!


    一看清了突然出现的人是白老大,我又惊又喜。喜的是他老人家惠然肯来,可以相聚,乐何知之。惊的是红绫没有见过他老人家,她行事之莽撞,白老大来得突然,只怕会起误会。


    我刚想出言警告,可是白素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示意我不必出声。


    我向前看去,只见红绫和白老大,面对面站着,各自的双手,搭在对方的肩上,红绫的身子,竟和白老大一样高,两人鼻尖相距,不过十公分,在这样的近距离中,无法看清对方的脸面,所以他们又各自头向后略仰,以便看清对方。


    两人互望着,一个叫道:“啊哈”,一个叫:“嗯哼”,红绫先开口,她一面说,一面还用力摇着白老大的身子,白老大也由得她摇。红绫嚷着:“我知道你是谁,你是妈妈的爸爸!”


    白老大笑得声震屋瓦,也嚷道:“我也知道你是谁,你是女儿的女儿!”


    “妈妈的爸爸”和“女儿的女儿”,这是何等亲密的血缘关系,两人各自发出惊人之极,包含了原始的欢乐的叫声,拥在一起,互相拍打着对方的背部。这种情景,令人心中发热,我忽然想起,刚才我若是叫了一句:“这是外公.不得无礼”,那是多么煞风景的事。


    我握着白素的手,向前走去,白老大向我望来,这个一生豪迈的好汉,双眼之中,居然大是润湿,望向我们,白素忙道:“爸,尽在不言中!一切都好!太好了!”


    白老大和红绫分开,又互相打量着,忽然异口同声说了一句:“正应该是这样子!”


    红绫说着,竟伸出大手来,先抓了一下白老大的胡子,又伸手去摸白老大那满头银发,神情又感兴趣,又是亲切。我和白素不禁齐声惊叹,在人类,尤其是东方人的行为之中,红绫的动作,是不能被容忍的。


    不过我们也止于惊叹,因为白老大不是普通人,寻常礼法,岂是为他而设,他性格中的狂野部分,只怕绝不会低于红绫这个“野人”。


    果然,他一点不以为忤,笑得更欢,也拍打着红绫的头,看来他除了欢笑,在那一刹间,已丧失了语言的能力。


    扰攘了好一会,我们才发现还有一个人在,那是老蔡,他站在一旁,虽是满面喜容,可是却在抹泪。


    白老大足尖一挑,挑起一个竹筒来:“里面装的像是酒?”


    红绫咧嘴笑:“天下第一好酒!”


    白老大伸手拍开了封口,“咕嘟”喝了一口,大大地吁了一口气,叫道:“果然是好酒。”


    他把竹筒递给了红绫,红绫也喝了一大口,道:“这酒中有三十七种其他酒所没有的有机密,造成了举世无双的香醇。”


    白老大是研究酒的大行家,红绫的话,本来对他的胃口之至。可是红绫说得那么专门,却令他呆了一呆,因为他不知道红绫已然有了“超人”的学识。


    所以,也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应对,向白素望去,白素笑着,一副“你爱怎么盘问就怎么问”的神态。白老大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哪三十七种有机密?”


    接下来的十来分钟,白老大和红绫之间的对话,足以令世上所有的化学家目定口呆,也足以令得世上所有的酒专家面目无光!


    只听得在红绫的口中,吐出一个又一个化学专门名词来,我听不懂,只知道那是“有机密”的名字,有的音节长达十几个,而白老大每听到一个,就叫出三五种以及七八种的酒名称来,表示那几种酒之中,含有红绫所说的那种物质。


    两人的说话衔接得连半秒钟的空隙也没有,说到兴起处,白老大须发飞扬,声音越来越是宏亮,龙行虎步,不时挥动手掌,呼呼风生。红绫手舞足蹈,有时一跃而起,有时奔来奔去,虽然只有一老一少两个人,可是那气势,如同千军万马一般。


    我和白素在一旁看得目定口呆——后来把这种情景对温宝裕说了,令得他连连打跌,颇想请白老大和红绫把当时的情景再“演”一遍,但那岂是造作得来的,当时的一切,全出自天然,这才令人叹为观止。


    等到红绫的话告一段落,白老大再大大地喝了一口酒,这才道:“不是说你是一个小野人吗?怎么忽然开了这样的大窍?”


    红绫咧着嘴笑:“是妈妈的妈妈给我的,她给了我很多知识,有许多,地球上没人懂!”


    红绫的话才一出口,白老大就陡然静了下来。红绫说完了话之后,看到她外公忽然走过一边,伫立不动,也不出声,不禁有点骇然,向我们望来。


    我和白素低声道:“不关你事。”


    白素说着,走到白老大的背后,用很是平静的声音,把红绫和她“妈妈的妈妈”相见的经过,说了一遍。白老大昂着头,神情漠然。看来像是对白素所说的一切,并不关心。但是我知这,他在用心倾听,全心全意地倾听。


    等到白素说完,白老大一伸手,红绫乖巧,立时把竹筒递了过去。


    白老大仰着脖子,连喝了三大口酒,才“嘿”地一声:“不是人,就没有人情味,见女儿和女儿的女儿,也要通过传真装置。”


    白老大的语意之中,对陈大小姐仍然大有不满之意,那令得我和白素都不敢出声,我那时心中想:别只说陈大小姐脾气强,白老大也是一个性如烈火没有转圜的,正因这两个人都有性格上的缺点,所以才使得误会长期延续下去,没有转圜的余地。


    红绫眼睛骨碌碌地打转,望着我们,她的知识再丰富,也无法应付这样的场面。


    白素打破了沉默:“爸,你是不是到那山洞去走一次,或许也能有相会——”


    白素的话还没有说完,白老大也一声轰笑:“不必了,她现在是天上的神仙,我是地上的凡人,仙凡阻隔,互不相干,见来作甚?以后再也不必提起。”


    白老大当年和陈大小姐分开,他绝非不伤心——一直到现在,相信他也一样伤心。可是像白老大这种汉子,自有他那个时代的一种男子汉大丈夫的标准观念,男女之情,当然重要,但是却及不上男儿的豪情胜慨,绝不作兴向女性作妥协——这种想法,其实很可笑,但却是那一类江湖豪侠奉为金科玉律的观念。


    白老大的言下之意是:陈大小姐若是念着夫妻的情意,她如今神通广大,要来相会,何等容易,何必自己万里迢迢到苗疆去?


    当然,陈大小姐也自认是女中豪杰,不肯在异性面前,作一丝一毫的低头忍让——他们两人之间的局面,就是这样形成的!


    当时,白素还想说什么,我连忙阻止,因为再说下去,老头子的脾气一发作,大有可能不欢而散,拂袖而去!


    我打岔道:“苗人酿的酒,给你们说得那么好,我也来凑一脚。”


    白老大把竹筒向我抛来,我一面喝,一面把话题抛得更远:“我知道有人把酒放在一整条蛇中,围在膘际,随时可以取来喝的。”


    红绫听得瞪大了眼,白老大“嗯”的一声:“那种蛇叫铁皮蛇,极其罕见,只知道江湖大豪雷动九天雷九天,曾有那么一条。”


    白老大见多识广,果然非同小可。红绫一叠声道:“那能盛酒的蛇,是什么样子?”


    我把铁大将军所说的讲了一遍,红绫听得十分神往,白老大笑着,捧住了她的头摇:“小侄子,地球上要学的东西多的是,外星人的那些,放在脑中就算,不必时时去想它们!”


    红绫连声答应:“是!是!”


    我向白素望去,因为白老大的意见,竟和我不谋而合,白素向我作了一个鬼脸。


    三巡,白老大再也不提陈大小姐的事,像是没事人一样。


    后来白素批评她父亲:“这种表面上装着若无其事,把自己扮成是拿得起抛得下的大文夫,其实内心痛苦,真不知所为何事。”


    我感叹:“这是他们这一代人物的行为准则,令尊虽然非凡,可是却也难以突破时代的局限。”


    白素苦笑:“爸是那样,妈也是那样!”


    我笑道:“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情怀,或许他们认为,维持悲惨,更是缠绵,比大团圆更值得缅怀,叫人一想起来,就回肠荡气,可以借酒浇愁,可以赋诗高歌,可以感怀涕泣!”


    白素默然半晌,忽然笑了起来:“这不是自虐狂吗?”


    我轻拥着她:“差不多!”


    当然,那只是我们在背后的议论,当着白老大,谁也不敢说什么——这一点,竟连红绫也很快就领悟到了,她就再也没提起过“妈妈的妈妈”,或是一想提及,立刻就住了口!


    当晚喝酒直到午夜,四个人都没有醉意,只是兴致更高,白老大在仔细打量了红绫之后,感叹道:“这孩子,可以说是天下第一奇人了!”


    白素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有一个女孩子,美如天仙——”


    白老大闷哼一声:“天仙一定很美吗?我看咱们的孩子,比天仙更美!”


    说红绫比天仙更美,这话,要反驳,倒也很不容易。白素笑了起来:“那女孩叫玛仙,是女巫之王,掌握着巫术不可思议的力量,而且,也经过外星人的帮助,使她的脑部拥有惊人的知识,极了不起。”


    白老大扬了扬眉,欲语又止,只是道:“告诉我多一点这个女巫的事。”


    女巫之王玛仙的事,要三言两语说,绝无可能,而且,也不是十天八天能说得完的事,有关她的事迹,都记述在许多原振侠传奇故事之中。


    值得一提的是,玛仙是爱神星人在地球上实验的“产品”,她和爱神星有着极密切的关系。


    而爱神星濒临消灭,是宇宙中的一大悲剧,玛仙率领了一队取得了新生命的爱神星机械人,在许多外星高级生物的协助下,正在尽力抢救。


    这期间,原振侠医生曾勇敢地离开了地球,闯入不可测的宇宙,去和玛仙相会。


    原振侠在不可测的宇宙航行之中出了意外,情况完全不明,极使人担心。而玛仙曾在最近回到地球一次,透露了这一个不幸的消息。


    所以,这时,白老大想知道有关玛仙的事,我就把这一段最近发生的事,说了一说。


    白老大听得很是用心,看来,他问起玛仙,并不是偶然,而是有备而来的。


    这不禁令我和白素,都觉得很奇怪,因为他早已宣称“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的了,还有什么事可以再令他“出山”?


    难道他来找我们,也不是为了想见红绫?


    我说完了那段经过,白老大问:“爱神星还是……灭亡了?”


    我道:“是,根据玛仙说,是被另一个天体吞掉的,那个天体吞噬了爱神星,情形据说和白血球吞噬了细菌一样,爱神星人能及时逃生,成为宇宙流浪者的,只有三分之一。”


    白老大默然不语,红绫插了一句口:“爱神星的文明,远在地球人之上——星体要毁灭,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挽救。”


    白老大握住了红绫的手:“像爱神星这样的情形,确然难以挽救——”


    他这句话,分明只说了一半,但是他又没有再向下说去,现出一副沉思的神情。白素立时问:“又有哪一个星球,濒临死亡了?”


    白老大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取过竹筒来(已不知是第几筒了),大口喝酒,忽然又问:“还有什么异人,能强过咱们家孩子的?”


    老人家忽然起了童心,要把普天下的能人来和红绫比较,为了逗他高兴,我大声道:“活生生的真人,能和咱们家孩子比的,也就只有玛仙了。还有一种人,自称他们的生命,是一种新形式——也就是有了生命的机械人,那自然不能算的。”


    白老大骇然:“乱七八糟的,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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