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似在梦间
3个月前 作者: 楼枯
更新时间:2013-11-26
我这是在哪?怎么不是在医院?
李熙发现自己躺在一条熙熙攘攘的街边,天色阴沉,寒风瑟瑟,身上只盖着一块散发着浓重泔水味的破麻片,麻片下面的他清洁溜丢,一丝不挂。
衣服没了,鞋子没了,钱包也没了……
我是让贼打劫了么,可我记得我是开着车的,车呢?
李熙举目望去,脑子一片混沌,没有车,没有沥青路,没有广告牌,没有高楼,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一丁点现代文明的气息。
眼前只有一条尘土飞扬的土街,低矮破败的土木结构房屋,身着奇装异服的行人和吱吱呀呀的马车。
穿的这么古怪,他们是在拍戏吗?不,我可能是穿越了。
真的是很奇怪,仅仅只是一刹那,李熙就接受了自己穿越的这个事实。
许是前世的穿越文看多了的缘故。他在心里苦笑。谁说看网文只为消遣呢,对一位穿越者来说,它至少可以帮助你克服穿越初期的紧张和不适,否则,你极有可能因为时空变换带来的身份错乱而精神崩溃,继而裸奔而去。
身上的衣服没了,可能是穿越虫洞时融化了,也有可能是自己昏迷时让什么人剥去了,衬衫是某土豪香港扫货归来所赠,皮带则是媳妇送的生日礼物,唉,不管他了,穿越者嘛,初期都难免有这样那样的尴尬,淡定吧。
唐穿,应该是唐穿,稍稍观察了一下街上行人的服饰,李熙就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唐朝男子穿什么服饰,李熙记不太清了,倒是妇女的服饰还有点印象。
这还要归功于自己的媳妇,有段时间媳妇很迷恋唐服,在家里常穿一种叫襦裙的服饰,画诡吊的眉毛,奴隶挺起胸脯,臆想着自己也拥有一对大豪乳,不仅如此,她还费了整整一天时间在头上盘着个诡吊的发髻。
媳妇这番折腾自有她的小心思,她怕胖又不肯节食煅炼,面对婚后日渐增长的腰围,痛心之余她要为自己继续偷吃零食找到借口,于是就开始拿唐朝说事,她强词夺理地说:只有心胸豁达、志向高雅的男人才懂得欣赏胖女人的美。
举例如下:我大唐皇朝,风华绝代,匹世无双,雄立世界之巅,为何?唯我大唐的男子心胸豁达故也,故而唐人爱牡丹,爱胖妞。及至宋明清时代,士大夫不仅酷好瘦竹竿,还要竹竿锯掉脚,为什么?你想过吗?那是因为宋明常被外族欺凌,士大夫们心里有阴影,一味保守,一味自恋,心胸狭隘所致也。
最后她不怀好意地拷问李熙:你说,你是一个心胸豁达、志向高雅的男人,还是一个保守、自恋、鸡肠小肚的男人。
李熙回答她:我是一个心胸豁达、志向高雅却偏爱身材苗条美女的男人,一身兼具唐宋明三朝之精华。
那场争论虽然最后以李熙的妥协而告终,不过关于唐朝胖女人受欢迎,唐朝妇女爱把头发高高地攀在头顶,穿裙子时喜欢露胸这些常识却给李熙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些常识为他穿越后能很快就判断出自己这回是唐穿,而非宋穿、明穿、清穿或其他什么穿起到了很大帮助。
可是这真的就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唐吗?观察的稍微久一点后,李熙又发出了这样的疑问,这个大唐跟历史上李渊创建的那个李唐王朝看起来似乎没有半毛钱关系啊。
媳妇嘴里叨叨的那个风华绝代,匹世无双,雄立世界之巅的大唐影子没见着啊?眼下这个唐朝,官府如此暴虐,百姓如此贫穷,社会风气如此败坏,这完全就是我大清的翻版嘛。
而且没理由他们说的话我完全听不懂嘛,就算语言这东西变化太快,一千多年时间音调发生了很大变化,可文字自己总得认识几个吧,就算是繁体字,就算是没有标点符号,就算是从右往左,从上向下排版,总之,随你怎么折腾,自己没理由一个字也认识啊,
可偏偏自己就一个字也不认识,这唐国文字的字形看起有几分像小篆,不过显然也不是小篆,真要是小篆的话,李熙相信凭着自己的古文底子多少还能认识几个。可这里的字自己是完全彻底地一个也不认识。
完全不会说他们的话,他们的话我又完全听不懂,不识一个字,不懂他们的风俗习惯,李熙感觉这回唐穿有点费劲,前世一肚子的经验、学问没处卖弄啊。
唉,悔不当初啊,当初自己要是少追两部网文,多练几路拳脚呢,至少可以在大街上打把式卖艺推销狗皮膏药吧,或者谋个不用动嘴的工作,比如做个劫道的强盗啥的,至少不会饿昏街头被人当乞丐那么惨吧。
李熙一想到自己初来唐国饿昏街头的情形,就忍不住要向金老先生吐槽两句:
非是晚辈后学不尊敬您,实在是您伤晚辈太深!不错,您是暗示过丐帮里并非个个都是行侠仗义的好人,但您也说了,那都是浮在上层的野心家和中层腐败堕落的官僚,至于底层的人民群众还是淳朴的,善良的,行侠仗义的,锄强扶弱的,劫富济贫的,古风犹存的。
可是我遇到的丐帮弟子为何专打街头流浪汉呢?
饿昏街头,让人当成乞丐已经够惨了,已经是人间悲剧了,好心人施舍了半碗剩麦饭助我充饥,何来一帮丐帮弟子夺我的碗,抢我的饭,还要把我当作沙包练?
金老先生,您这不是误导我吗?若非你的误导,我怎会眼见一帮乞丐朝我冲来,我不跑反而笑脸相迎,热脸往冷屁股上贴?我把他们当亲人,他们当我为仇人。
那通胖揍,我挨的好不冤枉。
李熙每每想起自己被丐帮一群弟子当街群殴时的情形,心里就万分痛苦,那天若不是一位好心的老夫人替自己说了句好话,莫说乞丐头目康老大能收自己做小弟,只怕连命也没了,即便不死也要落个终生残疾。
李熙已经记不清那位慈祥可爱的老夫人具体长什么模样了,她救下自己那会,头上的血不停地往下流,糊的满脸满眼都是,在一片殷红色中,自己只隐隐约约地看清了她的半张脸。倒是她身边的丫鬟长的水灵灵的,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丐帮的康老大当然不是什么善人,他肯收自己当小弟全是看在老夫人赏了他两贯钱的份上。老太太信佛,相信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舍下一笔钱救了自己。她身边的那位水灵灵的丫鬟姐姐则又另舍了一副手镯让康大了收了自己。
康老大虽然不是东西,但跟他的那段时间,自己也算衣食无忧,不受人欺负。
不过要说做乞丐一点好处也没有,那也不尽然。在李熙看来,当乞丐最大的好处就是心闲,什么都不用操心,一天两顿饭吃过了,往墙角一蹲,捉虱子晒太阳,拉呱,闲扯淡,有啥要操心的呢,没有。
李熙就是蹲在墙角捉虱子晒太阳过程中跟帮中兄弟学会了唐国话,起初是日常用语三百句,第一句是:“好心人,可怜可怜我,赏口吃的吧。”这句话最实用,李熙学会的最早,说的最流利,用的最多。
是第二句是:“佛祖保佑,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这句话也很实用,但用的不多,通常是在第一句话起作用后才能用的到,使用的频率大概是第一句话的百分之二十。
李熙学的第三句话是:“草你娘!回家路上遭横祸,下到地狱鬼不收。”这句话比第二句话更实用,一般是在第一句话失败以后使用。
有此三句话打底,李熙总算在丐帮站稳了脚跟,经过半个月考察,康老大决心提前将李熙转正,收为凉州丐帮城西地字坛的正式弟子,免费赠绰号:“肉头闷葫芦”。
有了丐帮弟子这个身份,李熙就经常有机会用到他学的第四句话了。
这第四句话是:“弟兄们扯呼!”
这句话通常用在自己和同伴替天行道失败的时候,为了保存实力、继续奋斗不得已才使用。李熙练熟这句话后,就追随康老大在城里城外做了许多劫富济贫的侠义之举。
不过后来也是因为这句话才促使李熙下定决心离开丐帮,金盆洗手,退隐江湖。
事情是这样的,某日风和日丽,康老大闲来无事决定带着一票弟兄到城外常家庄走一趟,踏青之余,顺便做件替天行道的侠义之举。
想那常家家主常百万本是个土豪劣绅,拿他些浮财周济贫苦百姓岂非快事一桩?
那天康老大高兴,临时决定要重用李熙,让他发挥身高体壮的优势,辅助“运财童子”将弟兄们劫来的不义之财从墙内运到墙外。
康老大瞅准常家老少去祠堂祭祖之机,悄悄地带着李熙等一伙八人在常家后院土墙上打了个洞,他带头钻进常家大宅,洞外只留了新入行的小乞丐三儿放风。
老大亲自捋袖子上阵,大伙哪有不卖力气的,顿时就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撬的撬,搬的搬,扛的扛,运的运,接应的接应,康老大自己则居中坐镇,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八个人忙的是不亦乐乎。
忽然……
小三在外面叽里呱啦地一阵大嚷,大伙顿时一哄而散,翻墙的翻墙,钻洞的钻洞,爬树的爬树,瞬间就没了踪影。
常家五龙四虎十三侄儿气势汹汹地杀将进来时,李熙正抱着一匹蜀锦准备往洞里塞呢。康老大连声向他大叫:“把东西扔了,把东西扔了。”
李熙傻愣在那,心里想人家已经看见了,现在再扔不嫌太晚了吗?
他想不明白这道理,所以就那么傻乎乎地抱着那匹蜀锦站在那,直到被常家“五龙”中的三龙,“四虎”中的大虎窜上来,拧着胳膊,把他按在了地上。
常家家主常百万问丐帮康老大:“这是你的人吧,捉贼捉脏,你还有什么话说。”
康老大把屁股一拍:“笑话!这人是谁我他妈的根本不认识,我就是个路过的。”
然后他问李熙:“小子,你认识我吗?看清了我这张脸,可别认错了。”
康老大到底是老江湖啊,大风大浪见多了,岂在乎这种小场面?
有道是捉贼捉赃,捉啥在床,我没进你家院子,赃物又不在我手,你敢说我是贼?
知道“康”字怎么写吗,知道“丐”字有几画吗,在这凉州地界,大天白日的敢诬陷我丐帮康老大,等着你家大门口做粪场吧。
老大如此镇定,给了李熙巨大的信心,一时福至性灵,顿时了悟。于是他一口咬定自己不认识康老大。
常百万觉得脸上无光,就把一肚子邪火都发到了李熙身上了,他让自家子侄在大门前广场上搭了个“门”字形的木架子,弄了个装鸡鸭的柳条笼子,把李熙双手拧到背后用麻绳捆住,把他塞到笼子里,然后把笼子悬到半空,敲锣打鼓地唤来全庄老少一起瞻观。常家大门口着实热闹了一阵子。
李熙在柳条笼里蹲了一天一夜,没饿着,也没渴,没让风吹着,也没被雨淋着,有丐帮派的人在下面看着,连小孩子也不敢朝他丢石子。
为了救下李熙,康老大想了个主意,他让人弄了个泥菩萨抬到了常家庄,然后选了四个丐帮壮汉抬着泥菩萨绕常家宅子转圈,边转边敲锣边打鼓边高声吆喝,凉州人管这事唤“叫神”,是件吉祥事,有请神认路好赐福给这家人的寓意。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丐帮如此巴结讨好,常家能说什么?可问题是别人“叫神”,请个十几号人,抬着神位围着宅子转一圈就算结束,神嘛转一圈就够了,用不了那么多趟。
如今丐帮请的这位神可能是个糊涂事,一趟,他老人家记不住,得不停地转,您想想,几百号人抬着泥菩萨围着宅子昼夜不停地齐声吆喝,那谁受的了?
如此转了一天一夜,抬泥菩萨的壮汉换了十二茬,常家实在是受不了。第二天拂晓,天刚麻麻亮,常百万就打发管家端着个柳条簸箕来给丐帮发赏钱了。
康老大指了指蹲在柳条笼子里的李熙,问常府管家这赏钱有没有他的份。
管家说:“赏钱是给丐帮弟兄的,给谁不给谁,康老大您自己掂量着办。”说罢就丢下簸箕进了门,大门紧闭,门外却响起了雷鸣般的欢呼声。
康老大领着一众人面朝常家大宅齐声高叫道:“丐帮弟子谢常员外赏赐咧。”
这事还没算完,康老大又叫丐帮弟子挨家挨户砸门,把全庄老少都叫到常家大门口,然后当着众人的面把李熙从木架子上放下来,又在一片喝彩声中由康老大和几位丐帮头面人物把李熙从柳条笼子里架了出来。四周响起了雷鸣般的呼喊声,吆喝声,赞美声。
此番较量,丐帮完胜。
常家的簸箕里装着一锭大银,一把碎银和八吊钱,另外还有一只瓷碗,瓷碗里是六个红鸡蛋。康老大拿起一个红鸡蛋剥了皮,递给李熙,说:“打今儿起,你就是我门下弟子了。今后谁再敢欺负你,就提我的名号,我康某人但有一口气在管叫他倾家荡产。”
李熙捧着鸡蛋感动的说不出话来,康老大见他不吃,遂一把夺过来塞进了自己的嘴巴,大嚼起来,揣着从常百万那讹来的银子领着一帮弟兄喝酒去了。
当晚众丐大醉,李熙趁着夜色逃出了丐帮分坛所在的大将军庙,二日城门一开便就离开了那座城。
出门时,细雨蒙蒙,凉州城沐浴在一派烟雨朦胧之中。李熙暗下决心要重新做人,积极向上,在这片陌生的世界打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为此他先在酒肆里免费洗了三个月的碗,终于混了个流民的身份,有此身份他便可以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堂而皇之地居住下来了。
安居之后,他便每天花上十个时辰练习口语,累的满嘴燎泡,喉咙痛的水米难尽,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练就了一口地道的陇西腔,不仅外地客人听不出来,就是本地的客人也夸他说的地道。
口语过关后,李熙就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习那些类似小篆的古怪文字,一旦入门后,他发现这些类似小篆的文字跟汉字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除了字形和读音不通,语法上跟古汉语没什么两样。
凭着前世积累的古汉语底子,李熙学起来并不算难,半年之后,他已经认识了两千个常用字,足以读懂一些浅近的文章了。
这个时候,已经升为酒肆跑堂的他又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拿出所有的积蓄充做束修,诚恳地拜账房先生为师,跟着他学习学问。
账房先生大半辈子连个秀才都没混上,虽读了几本破书,写着一笔好字,终究于学问一道还是个门外汉,他不识学问,学问也不识他。
众人皆笑李熙呆,白白上当受骗,李熙却不在乎,对账房先生执礼甚恭。
账房先生被他感动了,加之老受人家供奉,也不好意思不卖弄点精神拿出点本事来糊弄一下这个看着的确有些呆傻的弟子。
李熙跟着账房先生学了大半年时间,账房先生忽然就感到有些吃不住了,这个半道出家的学生可了不得,书里的道理一点就透,还常能举一反三,提出一些自己的见解。
账房先生一看这不成啊,再这么下去,自己吃饭的家伙可就丢了,这真是应了古人的那句话:教出徒弟饿死师父啊。
账房先生脑子一转,李熙就厄运临头了。那年秋,吐蕃大军围困了凉州城,向凉州都督勒索财物和人口,左近州县奉诏紧急募兵前往驰援,折冲都尉就拿着籍簿到处抓人。
结果是十抓九空,簿册上的良家子早已逃亡殆尽,名不副实了,不得已州县官员和折冲都尉只能强行摊牌,凡城中居民,不论在籍不在籍,每家抽丁一人,不出丁也可以,拿钱来,官家自行雇人替你服役。
酒肆掌柜本想花钱免灾,账房先生在他耳旁吹风了:“这个李熙不得了,他一个跑堂小二,天天晚上抱着本书看,你说他要干什么?这样来路不明的人,我看还是不留为妙。”
掌柜一听,就明白帐房的意思啦,他这是想要赶李熙走啊,多年的老伙计,这点面子自己得给。再说那个李熙,不喝酒,不赌钱,不嫖娼,辛辛苦苦挣俩钱全拿去买书看,嗨,这个小子志向不小啊,恐怕自己这小店也留不住,索性打发去吃粮当兵吧。
于是掌柜就替李熙去折冲都尉那给他报了名,当天晚上,几个牙兵就冲进客栈宿舍,将一条铁链子往李熙脖子上一套,牵着当兵去了。
李熙当兵的第二天,就上了战场,一个骑马的校尉在前面领着,一群刚被抓来的新兵跟在后面,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李熙心里直纳闷,这是去哪?郊游踏青的队伍也没这么散漫,这是去打仗还是去送死啊,我去,八成的人都还赤手空拳,连根木棍都没有。
李熙觉得当务之急得赶紧找件趁手的兵器,没兵器打什么仗啊,趁着行军途中休息,他随着一帮聪明人溜进了后军辎重营,想从那寻摸一件什么兵器。
辎重营比菜市场都乱,人马乱窜一通,一伙人进去就给冲散了,李熙傻眼了,这么多营帐、车马,自己去哪找兵器啊?那种茫然的心境就如同一个初入大都市的乡野小子站在十字街口,面对车流滚滚,霓虹闪烁,却不知路在何方。
他右手边是辆运粮的马车,一个军卒正靠着车轱辘打盹儿,他身上盖着块麻袋片,脸上蒙着粗布汗巾,李熙几番想伸手拍醒他,问他打听个路径,却因胆量不够,下不去手。
李熙的运气不错,一个小校驾着车带着人来领粮,正打盹的老军一跃而起,冲那小校点头哈腰,交验了竹牌发了粮,李熙搭手帮着老军把粮食搬到小校带来的马车上,打发一行人去了。
须发皆白的老军油子瞅着李熙面相忠厚,不似个歹人,加之刚才又帮了自己点小忙,这才稍加颜色,动问起他来此作何,闻听李熙来找兵器的,便把手直摇,说:“劝你甭费那劲,找不着,没有。”
老军告诉李熙募兵太急了,上面的军械运不过来,城里的武备库又是空的,你们这伙子人八成是要空着手上战场了。
李熙大惊失色,赶紧问:“没兵器打什么仗啊,那不是白白送死吗?”
老军扫量了他一眼,鼻孔里哼出一丝不屑,说:“新兵是吧,来来来,瞧着咱俩有缘,让爷们点拨你两句。”
李熙本着有枣没枣打两杆子的态度,虚心向他求教,态度恭顺的无以复加。
老军顿时来了精神,拍拍右侧的空地让李熙坐下来,这才清清嗓子说道:“听我句劝,别找什么兵器,没兵器不会白白送死,有兵器才会丢了小命呢。明白没,没明白,那好。我问你:吐蕃人来这干嘛?”
李熙茫然道:“抢钱抢粮抢女人啊,难道他们是来杀贪官污吏,解放受苦受穷的劳苦大众的?”老军说:“你说的不全对,除了抢钱抢粮抢女人,他们也抢奴隶。”
李熙瞪大了眼问:“这世上还有奴隶。”
老军说:“哟,瞧你眼瞪的,眼珠子都掉出来了,你哪来的人,天上来的?谁跟你说这世上没奴隶啊,满大街都是,多了去了。”
李熙真想告诉他自己就是天上来的,不过他忍住了。他谦卑地说:“老爷子,您行行好,给说道说道。让小子长长见识。”
老军瞧他挺谦虚,就继续说道:“吐蕃人跟回鹘人打仗,死人太多了,男人不够用,就来咱大唐抢些人回去补补虚。”
李熙一听这个挺兴奋,就问:“您这意思是咱大唐的男子被掠去吐蕃,为的是帮他们传宗接代的?”
老军鄙夷地瞪了他一眼,说:“那得看造化啦,像你这样长大白白净净、高高大大的,多半没戏。”
李熙一听不乐意了,这叫什么话嘛,我长的好还有错了吗,感情那儿的人都喜欢又矮又瘦像类人猴的货色吗?
老军说你不要急躁嘛,且听我细细道来,这个,他这个,吐蕃人信奉上帝,所以……
他的话还没说完,李熙就大呼小叫起来:“您说什么?吐蕃人信奉上帝?您别逗了,您去过吐蕃吗,您不能欺负我一个老实孩子就在这信口雌黄乱忽悠吧。吐蕃人不是信奉佛祖吗?啥时改信奉上帝了,哎,上帝叫什么名字?”
“释迦摩尼啊,怎么啦?”老军吃惊地问道。
李熙顿时没脾气了,他眨巴眨巴眼说:“您继续,您请继续。”
老军白了他一眼,心里更多了一丝不屑:“连吐蕃人信上帝都不知道,还敢跟我瞪眼睛,吃多了撑着了么。”
不过好为人师的老军立即就忘了李熙的冒失和不敬,他继续往下说道:
“正是因为他们信奉上帝,所以但凡有好男儿,譬如像你这样的,都要送到庙里去做和尚,据说哪儿的和尚是不允许结婚生子的。所以我说你没戏。”
李熙想了想,说:“看来我还得找件趁手的兵器才行。”
老军递给他一根烧火棍说:“拿这个就成。”
李熙见他说的郑重,把烧火棍在手里掂量了掂量,看看黑的那端,的确是被火烧的,试试重量,似乎也没有在里面藏一把剑或灌铅的可能,于是不解地问老军:“您确信吐蕃人怕这个?”
老军哈哈笑道:“一个烧火棍谁怕,吐蕃勇士的刀锋利着咧。”
李熙死的心都有了,他拖着哭腔吐槽说您老不糊涂了,您老有见识,您老这么有见识,咋出了这么骚的主意呢?我李熙就算没啥孝敬您,也没得罪您吧,您没必要把我当个傻瓜似的往死里整吧。
老军拍拍欲哭无泪的李熙,说:“我这是在帮你呢。不明白,不明白就听我说,你记着:上了战场,但凡拿刀有箭的,他们一律视作死敌,那是非往死里整不可啊。空手去的,他们都视作是奴隶,刚才我也跟你说了,奴隶去是干什么的。”
李熙擦了把脸欣喜地答道:“我知道,是配种。”
“可惜却没你的份。”老军嘲弄道,“而拿这玩意去,他们既不会把你当死敌往死里弄,也不会把你抓去当和尚。”
李熙道:“那他们要怎么处置我?”
老军神神秘秘地在他背上一拍,说:“做奴隶。”
李熙道:“我去,绕了这么大一圈,还是要当奴隶,我还不如拿起刀枪跟他们拼了呢。死也壮烈。”
“壮烈个屁。”老军捻着山羊胡子眯着眼微笑着,“知道为啥兵器都没有,就打发你们上战场吗?那些做大官的就不知道这么着让你们上战场是九死一生没有胜算。嘿嘿,我告诉你,人家精明着咧,”
李熙望着老军神神叨叨的样子,忙问:“这里面难道藏着什么惊天大阴谋?”
老军捋着山羊胡子,念念有词道:“阴谋是阴谋,却谈不上惊天二字,自大唐开国以来,这等把戏用了三百年了,熟的很呐。”
李熙觉得这老军的话越来越有意思了,急问:“什么把戏,您给说说呗。”
老军笑道:“送礼呀,自古蛮人寇边都图的啥?钱、粮和人嘛。钱,他们是不会给滴,粮嘛,边地缺粮,是想给也给不了滴,那就只有给人咯,人家那边不缺女人只缺男人,你们就是送给吐蕃人的大礼嘛。这份大礼一送上,吐蕃人立马就要退兵了嘛。边地的将军、大官们又可以立大功发大财了嘛。”
老军摇头晃脑地说道,李熙却听的满心沉重。
奴隶,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矿山、石料场里那些吃的比猪还差,干的比牛还多的苦命奴隶,李熙把手中烧火棍一扔,慨然说道:“宁可血溅沙场,我也不当奴隶。”
“你给我回来。”他起身要走,被老军一把扯了回来,“好死不如赖活着,留得有用身,才有翻身计,你们年轻人不懂。”
李熙听了这话撇撇嘴,没说话,一付不为所动的架势,老军知道这话打动不了他,于是又道:“吐蕃人现今内乱交困,用不了几年就要分崩离析,到那时你们就重获自由啦,彼时重返大唐。嘿嘿,将来跟你的儿孙们也可以夸夸海口,吹吹牛嘛。”
李熙嘴上不说,心里嘀咕:“那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呢,我记得直到北宋年间吐蕃国师鸠摩智还曾来大宋访问,可见那时吐蕃还在。分崩离析,谈何容易。”
李熙本想再深入地思考一下自己的未来,是做一名壮烈的无名烈士,埋骨黄沙,还是做一个奴隶,忍辱负重,静候吐蕃帝国崩溃的那一天。或者做个喇嘛也不错,毕竟自己的左手右手都还健在。
李熙的问题还没想明白,出征的号角就吹响了,几个骑马的军校挥舞着马鞭饿狼般地冲过来,驱赶着懒散地躺在地上的新兵,李熙一个不留神也挨了一鞭子,从那一刻起,他就绝了做烈士的打算,把士兵当猪狗一般看待,还指望老子给你卖命,我去――
不过究竟是做和尚还是做奴隶,李熙还是颇费了一番思量。唉,这个问题太复杂,还是边走边说吧。
李熙如愿以偿地做了吐蕃人的奴隶,吐蕃人在他肩头刺下编号,分配去剪羊毛,勤奋好学的李熙很快掌握了这门手艺,可惜冬天到了,羊毛没得剪了,他便被派去森林里伐木,吐蕃人给了他一把可能从上古时期传下来的铜斧,其锋利程度稍胜石斧一筹,第一天,李熙的手就磨破了,第二天,就血肉模糊了。
本来他是打算请两天假的,但考虑到吐蕃监工常鼓励请假员工自个挖坑把自个埋了,李熙决心还是暂时忍耐,不仅忍耐还得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尽管他的手肿胀的堪比发泡好的熊掌,但他仍用它……吃野菜,啃窝窝头。
一边吃一边与同样来自大唐的难兄难弟们谈笑风生,
然后用近乎麻木的手掌握着坚硬的斧柄,用比石斧锐利不了多少的斧头继续砍伐树木。
接着仍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吃野菜,啃窝窝头,与新来的兄弟一边流着泪,一边谈笑风生。如此过了两天,到了第三天,一个新来的唐人,趁他不备突然在他的手上抹了一种粘乎乎的东西,周围人都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监工过来问怎么回事,大家说有人往李熙手上抹鸟粪,监工望着李熙眼眶里热泪直滚,和知情识趣地说:“上工期间不许玩闹,再让我瞧见,我让你们一个个都自个挖坑把自个埋了。”然后他假模假式地问李熙疼不疼,要不要请郎中。
李熙疼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若不是怕起内讧让吐蕃监工有机可乘,他一定要好好举报那个不良同胞的丑恶行径。
李熙的手剧痛了一宿,剧痛难忍时,他就用牙齿咬紧嘴唇忍着。
后来嘴唇没事,牙齿却磨短了好几分。
……
第二天李熙的手突然消肿结痂,他才知道自己的同胞没有害他,而是在帮他,他决心要好好答谢自己的救命恩人,豁出去遭天谴的危险,把从老军那里得到的有关吐蕃国即将分崩离析的天机泄露给他。
可惜白云悠悠,那人却不知去向。
有人说他的恩人受不了苦钻了黑林子,黑林子里尽是毒蛇猛兽,一个人钻进去岂非自己找死?
也有人说因为他晚上不肯背对着监工睡觉,监工罚他挖了个坑把自己埋了。
还有人说……
总之,李熙再也没有见到他。
当李熙的手把铜斧的柄磨的溜光铮亮,斧柄把他的手磨出厚厚的一层老茧时,幸运之神似乎向他望了一眼,不过不是青眼,而是――白眼。
夏末秋初时节,大唐边军主动出击,袭击了分散在森林边缘的几个吐蕃部落,砍了几百颗人头,强奸了几百个妇女,抓了几百个吐蕃人做奴隶,夺回了几百个被吐蕃人抓去的奴隶。取得了唐蕃战争史上又一次胜利。
李熙那天正在山上伐木,眼见山下的草原上冒起了青烟,正疑惑出了什么事,忽然就看见平日里作威作福的吐蕃监工正拎着皮囊往山下跑。
李熙忽然忆起了老军曾经说过的话,于是扯嗓大喊:“吐蕃败了,大唐胜了。”
那些正跟行尸走肉一样在林中劳作的同族们顿时像打了鸡血,一个个跟着鼓噪起来。
一个机灵的小伙子弯腰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十几丈外的监工,他本是猎户出身,投掷石头可以砸死老狼,监工显然不及老狼结实,闷哼一声就趴在了地上。
众人把他捆起来,准备交给唐军领赏,但大唐的军将却顾不上这些,他们杀败了吐蕃人后正在饮酒作乐。
几百颗人口插在尖锐的木桩上,看上去也颇为壮观吧,几百个女人同时脱光跳舞,更加壮观吧,你说谁还有心事去管什么狗屁监工。
一位唐军军校极不耐烦地向被众人推举来接洽的李熙嚷道:“爱咋咋弄,刀砍斧劈随你们的便,回头把人头提来给我,我给你们记功请赏。”
李熙唯唯而退,依依不舍,出营的时候竟一连两次撞在木桩上,有什么办法呢,虽然已经是黄昏,可阳光还是太强了,照射在那片白晃晃的东西上,反射的太强烈了。
军校的话被李熙带回山上后,大伙就开始商量着怎么处置这个监工。
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大伙达成共识:把他绑在树上,二十七兄弟轮番上阵,爱打爱捶,悉听尊便,用拳用脚,听其所好。但有一条得注意,先别弄死了。
这个人太凶残了,太可气了,就这么弄死,太便宜他了,怎么着也得严刑拷打个三五日,等大伙出够了气,再让他自个挖个坑把自个埋了。
不过也有人发出疑问:三五天后,他还能挖的动坑吗?
还有人提出疑问:山下不是吩咐了要带他人头去请赏吗?军队里是杀头记功的,他们是要拿这颗人头去请赏呢。咱们就算不稀罕赏钱,也没必要得罪人是不是?
大伙叽叽喳喳争论了一阵后,就说那就不活埋了,改砍头吧,打够了,出完了气,先让他挖坑把自个埋了,然后大伙再把他挖出来砍了脑袋去领赏,两不耽误嘛。
主意打定,监工就被剥光衣裳捆在了树上,他听到了奴工们的议论,情知难逃一死,反倒全放开了,他放肆地大笑,豪情万丈地发表演讲说:
“老子死也值了,你看看你们,真是猪狗不如的东西,四十三个汉子,老子才一个人。老子一个人活活弄死了你们十六个人!余下没死的个个给老子当牛做马!你们有没有廉耻,你们怎么就那么贱,为何不反抗,就算没胆量反抗,至少可以逃跑吧,林子这么大,老子就一个人,你们跑了我有什么办法?可笑你们这群猪狗不如的东西,只知道闷头苦熬,死了也活该。”
他说完还用力地向地上吐吐沫,以示轻蔑之意,这可真把大伙气疯了,他奶奶的,你得势时嚣张,这会儿成了丧家犬,还这么嚣张,活腻歪了找死不成?
有人举起了铜斧,有人操起了大棒,有人挥舞拳头,有人大口向他吐口水,个个摩拳擦掌,纷纷准备结果了这厮的性命。
李熙赶忙拦住众人说:“诸位千万别上当,他这使的是激将计啊,这么就弄死他,岂不是太便宜了?”
众人一听这才回过味来,于是纷纷咒骂。
监工见自己的计谋被李熙识破,恨的目瞪欲裂,破口大骂道:“你不得好死。”
李熙拍拍他的脸说:“你先顾好自己吧。”
吐蕃人朝李熙的脸上吐了口吐沫,众人呵呵大笑,李熙用衣袖擦干了,他弯腰捡起一根木棒,望定吐蕃人的嘴,狠狠地砸了下去。可惜了监工的一口好牙,全碎了,和着血沫往外吐。仇人近在咫尺,可惜他已经没有力气往李熙脸上吐了。
吐蕃人惨烈的嚎叫声一直持续到二日拂晓,奴工们轮番上阵,到拂晓前后个个都累了,原来打人也这么累,真是没想到。
黎明破晓前,李熙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睡的很不踏实,梦里他见到被自己打碎满口牙的监工跪在他面前真诚地向他忏悔,痛哭流涕地表示今后一定改邪归正,希望李熙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李熙有些心动,觉得应该给人一个改过的机会,他那颗看似冷酷坚硬的心,内芯其实还是很柔软的。
耳畔传来一阵磨斧头的声音,李熙觉得奇怪,吐蕃监工不是被打的快死了吗?谁这么大早就起来磨斧头准备开工?
磨斧子的是个黑瘦精干的少年,正是他用石头砸倒的监工。
李熙劝道:“一颗头也值不了几个钱,大伙一分就没有了。”
“你的意思还是要把他活埋?”少年眼眸里闪烁着疑惑,他用手指试了试斧刃,“这家伙已经废了,根本就挖不了坑,我看还是砍了干净。”
“不管是活埋还是刀劈斧剁,都只能图一时痛快,人死如灯灭,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所以我觉,对一个恶人最严厉的惩戒应该是……”
李熙的话还没说完,少年就双眼射出兴奋的光芒,他高兴地叫道:“我明白了。”
李熙握着他的手,充满疑惑地问道:“你的真明白了?”
“我明白了,看得出你是位高人,您真是高人呐。”
少年说完丢了铜斧,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走向了吐蕃人,几步远的路,他回了两次头,他望着李熙,眼睛里充满了崇敬的神采。
然后――
他就用石头狠狠地砸向了吐蕃监工的膝盖。
啊――
监工歇斯底里的惨叫声,震动了整个山林。
啊――
他的另一只膝盖也碎裂了,惨叫声惊起阵阵飞鸟。
“三郎,你在干嘛?”一个被惨叫声惊醒的老汉茫然地问道。
“你没看见吗?我在砸他膝盖。”少年红光满面,他望了眼李熙,目光在众人脸上逡巡着,止不住的兴奋和笑。见众人仍是一副无知无解的样子,便大声解释道:“你们还不明白吗?杀了他,就太便宜他了,他的手上沾染了多少人的血?一刀杀了,只能图一时痛快,人死如灯灭,他是感觉不到痛苦的,所以我觉,对一个恶人应该……应该让他的余生都活在悔恨中……”
少年再次望向李熙,眼眸里充满了崇拜,他得意洋洋地说出自己的结论:“下半辈子,他就算要饭也要被人欺负啊,哈哈哈哈,他一定会活的猪狗不如啊。”
李熙无力地低下来头,他觉得这少年可能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他的本意是放监工一条生路,让他在悔恨中度过余生。狠毒莫过杀人诛心嘛。
但是现在……
算了,事已至此,或许少年做的也没有错。
后来的事实证明三郎做的一点也没错,他运气真好。李熙想想都后怕,要是自己一行人是提着那吐蕃监工的脑袋走下山的,那将会是怎样的下场呢?
山下的唐军将士昨夜因为酒喝的太多,放松了戒备,结果在一更天时,被一股吐蕃残兵偷袭劫了营,校尉以下三百人被斩首,余众全被俘虏。
李熙领着二十六个奴工下山走进昨天接洽好的唐军大营时,西天的晚霞浓红如血。
远远瞅见营门内列着一排唐军士卒,李熙心里还挺激动,自己区区一介平民,一个被吐蕃掠来的奴工,何德何能,竟让大唐的勇士列队相迎呢。
李熙这兴奋劲没持续多久,就意识到自己得赶紧逃命了。
隐伏在营中的吐蕃人本来想赚唐军援军,没想到赚进来二十七个昏头昏脑的奴隶。
于是箭飞如雨,当场射翻十几个人,李熙一看势头不对,抱头就跑。
吐蕃人的羽箭贴着他耳朵根飕飕怪叫,他吓的腿也软脚也软,但他心里很清楚,这会儿要是让他们逮住,可就不是转卖为奴这么简单了,那就是个死啊。
啥叫命比草贱,这就是。
李熙起初是抱着头跑,后来他想明白了,这射来的是箭,不是街边小贩砸来的臭鸡蛋,抱着头就有用吗?没用,不仅没有,还耽误自己跑路。
想通这一节,李熙就解放了双手,撒了欢地飞奔起来。
夕阳西下,层林点金,夜色渐浓,夜风徐徐,良辰美景跑路天。
李熙此刻进入了一种无法用言语说明的境界,他两腿生风,犹有神助,吐蕃人如雨的箭矢在他耳畔簌簌滑过,却伤不得他分毫,他只觉耳畔小风潇潇,其身飘飘遥遥,两脚几乎要离开地面腾空飞起来了……
……哎,哎,飞起来了,他飞起来了,他真的飞起来了,他真的是飞起来了,他踏空而起从一道断崖上直冲而下,其潇洒程度与前世驾车冲下大桥那一瞬雷同类似!
“有种你就让我再穿回去!”李熙恶狠狠地诅咒道。
神恨他的无礼,没有遂他的心愿。
他从断崖上摔了下去,崖下没有深潭、河流、湖泊、雪窝、沼泽、救生气垫,他也没有被树枝、山岩、鹿角,或其他突出物挂住,恰巧也没有老鹰、大雕、骏马、飞凤或暴龙从脚下路过,什么都没有,他就是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如铁般坚硬的砂石地!
但他没有死,甚至都没有受重伤。
这在任何人看来都绝对是奇迹的奇迹,李熙却不以为然,早在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混乱颠倒的世界,万事不可以常理推断,一切皆有可能!
吐蕃追兵距离断崖尚有十几丈远就勒住了马,他们是眼看着李熙跌下悬崖的,那道断崖高约三十丈,一般而言,人跌下去不死也得残废,为了一个或死或残废的奴隶冒险站到断崖边缘往下探望,纯属是吃饱了撑的。
于是他们纷纷拨转马头得胜回营去了:被唐人掠来几百名妇女还等着他们去解放呢,这些可怜的女人一个个都吓坏了,晚上可得好好安慰安慰她们啊。
李熙奇迹般地躲过了这一劫。
死里逃生的他在森林边缘的草原上流浪了半个月后,来到了一座回鹘人的营地,那年风调雨顺,回鹘人的牛马羊长的又肥又壮,衣食丰足的回鹘人热情地接待了他,听他说自己会剪羊毛,就聘请他做了剪羊毛的师傅,有吃有喝有住,还有女人陪睡觉。
李熙是打心眼里感激这些碧眼高鼻的回鹘人。
“我爱草原,我爱我家。”李熙每天早上走出帐篷时都会面对朝阳说这样的一句话。
不过好景不长,“草原鬣狗”沙陀人突然袭击了这个回鹘人部落,把包括李熙在内的一百多男女变成了他们的奴隶。
“鬣狗”把奴隶们带回自己的巢穴,用锋利的刀子削去李熙身上由吐蕃人烙下的编号,他们的刀子真锋利,削人皮的手法纯熟无比,一刀下去,曾经的耻辱就没了,只留下了巴掌大的一块疤。
剪羊毛的李师傅摇身一变成了李大厨。
李熙只用了三天时间就跟突厥大厨学会了做烤肉,烧浓汤。第四天,李熙晋升为大厨,原先的大厨因为菜式太老套,提不起主人的胃口,被剁巴剁巴喂了狗崽子。
为了避免重蹈突厥厨师的覆辙,李熙大展厨艺,将后世八大菜系的几百种菜换着花样做给鬣狗们品尝。一天推出一样新菜品,两个多月没重样的。
沙陀人很是欣赏他的菜,却并不欣赏他的人,嫌他身上油烟味太重。每天做完菜后,李大厨师就不得不收起头顶上的光环,乖乖地躲到堡垒外的羊圈里抱着羊儿睡觉。
同样抱着羊儿睡觉的还有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有一个穿着羊皮袄的少年,每次打量他的时候,目光都像狼一样的阴狠。李熙给他起了个绰号叫“狼孩”。
某日“狼孩”挨了“鬣狗”主人的鞭子,晚上他向羊圈里的羊儿发泄,他用鞭子不停地抽打一只怀孕的母羊,直抽到可怜的羊妈妈流了产。
李熙后来知道那个少年也是沙陀人,名叫朱邪赤心。
沙陀人虐待李熙,无意中却又救了他一次。为了救回被掠走的族人,回鹘可汗出动了精锐骑兵,在一个寒冷的深夜突然包围了沙陀人的堡垒。
回鹘人在城堡四周堆满了干柴,然后点燃了火,把整个堡垒里的沙陀人都做了烤肉。
在羊圈里搂着羊睡觉的李熙奇迹般地又逃过了一劫,但厄运并没有结束。回鹘人把他当战利品带回草原,在他的头上插了根草棒和牲口混在一起公开叫卖。
李熙、“狼孩”,以及另外三个沙陀人被一户牧羊人买去做家奴,牧羊人待他们不算十分苛刻,除了喝醉酒时偶尔鞭打他们以外,他甚至称得上是仁慈。
他买的五个家奴统统活过了半个月,而其他人家的家奴总是活不到十天就折损大半了,三分之一被饿死,三分之一被打死,三分之一是病死。
人们都夸说李熙他们命好,但李熙并不这么认为,自己之所以活的久,是因为当惯了奴隶,知道奴隶的生存技巧,而非主人的仁慈和慷慨。
和他持同样看法的还有朱邪赤心。
因为不断的非正常死亡,营地里的奴隶开始酝酿一场暴动,李熙也很想参与进去,但沙陀人信不过他,说唐人惯会出卖朋友,不值得信任。
不仅如此,沙陀人还出于保密的考虑,某日深夜将李熙从牛棚里抓了出来,剥光他的衣裳,捆住他的手脚,堵住他的嘴,把他扔到了草窠里,让蚊虫去吸干他的血。
那晚电闪雷鸣,下了一整夜暴雨。
第二天李熙被牧羊人救回去的时候,被雨淋的奄奄一息,那几十个准备暴动的沙陀人的人头则悬挂于营地大门的横梁上,如一大串肉葫芦。
暴动失败,他们几乎全军覆灭,据说只逃走了一个少年,他的名字叫朱邪赤心。
李熙大难不死,因祸得祸,他的主人在暴动中被人割断了喉咙,因为没有继承人,他的财产便被充公。李熙被分派到部族公社里做了牧羊人。
回鹘人的公社是为孤寡老人专设的,族里共同出资出人蓄养牛羊,所得则归孤寡老人受用。因为是公共事业,权属又不那么明晰,管理就没有私家那么严苛,那段日子是李熙穿越以来过的最舒心的时光。
赶着洁白的羊群在辽阔的大草原上放歌,何等的惬意,自己跨越千年而来,可不就是为了这一刻的享受么。
然而好事迅速破灭,他和他牧放的羊一日被凶狠野蛮的室韦人俘虏了去,他又成了室韦人的奴隶,室韦人在每个奴隶的胸脯上打上烙印,自己因为被认定为唐人,受到室韦人的特别关照――在前胸和后背各打了一个烙印。
奴隶身上的烙印还没有结痂,室韦人就自食其果了。因为越界抢掠财物,他们受到了正在崛起的草原狼族契丹人的惩罚,给自己打烙印的那个室韦人,现在也做了奴隶。
契丹人让肥胖的他穿上一件又窄又瘦的女人衣裳,登上一堆木柴上一边歌舞一边演唱嘱咐的歌谣。那堆柴足有一人多高,李熙起初以为之所以把木柴架的这么高,目的是为了让台上观众看的清楚点,后来才知道契丹人原来另有妙用。
草原狼围坐在一起,边饮酒,边欣赏室韦人的歌舞,不时地发出欢快的笑声和真挚的赞美声。室韦人的歌舞进行到最高潮处,几个喝的醉醺醺的契丹人递给室韦人一只火把,示意他自己把脚下的木柴点燃。
室韦人接受了他们的提议,终于在烈火中得到了永生。
契丹人很快就把李熙、骆驼和马一起送到了与大唐交界的边境市场上,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上插了一根木棒。李熙有一副好身架,牙口好,还懂几门手艺,契丹人给他标了个高价,这让李熙一度欣欣然,有些发飘。
不知是因为价格太高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李熙有价无市,迟迟难以出手。
望着同伴们一个个觅得新主人,李熙心焦如焚。
契丹人最后将李熙卖不掉的原因归结为室韦人留下的那个烙印,因为那个烙印形似于唐字“死”。“死”多么不吉利呀,谁愿意花钱买个死字回家呢,多晦气啊。
于是契丹人仁慈地决定为李熙除掉这块带有侮辱性质的标志,但究竟是用刀把皮整个儿剥下来,还是用火把原来的烙印烧烂,或再烙一个更深更大的标志以遮挡旧标。
主人们为此争执不下,最后竟要动刀子来解决这场争端,结果主张用刀子剥皮的哥哥死在主张用火的弟弟的刀下。
嫂子在宣布带着儿子下嫁小叔子的同时,宣布这个前胸后背都烙有“死”字的人是个不详人。
不详之人连做奴隶也不配,因为没人愿意花钱买个不详之人回家等着自己倒霉。
女主人给了害死自己丈夫的不祥人一把铁锹和一个皮袋子,让他先在地上挖个坑,再把自己装进袋子里,然后再躺进自己挖的坑里,至于要不要把袋子口系上,则全凭自己喜好,对此,女主人是十分开明和大方的。
李熙给自己挖了个坑,但不想跳下去,那个恶毒的女子就拉开弓威逼他跳。
她的弓刚刚拉开,大唐的铁骑就杀到了。这是朔方镇的骑兵,向以善战闻名,骄横的朔方军狠狠地鞭打了那个女人的丈夫,然后令那个女人斩下她新丈夫的脑袋,并让她把新丈夫的尸身装进皮袋子里埋掉。
女人一一照做了,然后他瑟瑟发抖地恳请朔方铁骑饶过她的性命。朔方军卒允其所请,他们递给契丹女人两根绳子,一根让她把丈夫的头颅拴在战马的尾巴上,由他们带回去请赏,另一根绳子把她自己的双手捆住,他们要把回鹘女人当作战利品带回家享用。
李熙极力向边军证明自己是唐人,是良家子,不是奴隶或奸细。
契丹女人把自己遭遇的不幸全归咎于李熙这个不祥人,她指斥李熙是河西的杂胡,不是正宗的唐人。
官军很乐意接受她的观点,他们装出爱莫能助的样子对李熙说:“河西沦落胡尘多年,已非我大唐属地,你嘛,还是踏踏实实地做个奴隶吧。我大唐是文明开化之邦,即使是奴隶也能吃饱穿暖的,你就安心地踏实地做我大唐的奴隶吧。”
李熙脑子里的病就是在那时落下的,那位老军说的对,自己有生之年一定能回到故国,可故国却把他当成了奴隶,一个把你当作奴隶的国家,还算是故国吗?
李熙想不通这些道理,所以从那时起,他的嘴里就经常会嘀嘀咕咕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哼唱些古里古怪的歌谣小调。一直到某个深秋的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