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地位压女人 氏族演变成联盟
3个月前 作者: 楚人
在我们的先民们早期的生活中,女人一度是“说了算”的人,尤其是氏族内部的那个老太太,所有的儿孙都要服从她的安排。食物的来源主要靠女子从事的采集,自己的生育与哺育、家务劳动的承担等,女人可是主要的承担者,所以说,女人地位自然很高了。
随着原始农业的发展,耕种技术逐渐成熟起来,靠开垦耕地、深翻土地、播种、管理、收获等方面的劳动,大都是重体力劳动,男性的力量优势占了上风,而一旦食物是主要靠男性从事的农业获得、而不再是女人采集获得的时候,男人就该扬眉吐气了,不再是女人养活了氏族,而是男人养活着大家。
男人是富有征服欲的,他们除了从事艰苦的农业劳动外,他们还有另一个女人无法胜任的工作――战争。作为战士,男性要用生命、勇气与力量来保护氏族的人口、财富、领地,负责对那些杀死自己兄弟的氏族部落复仇,他们用武力杀死对方的男人,抢来他们的粮食、牲畜、妇女、小孩、土地等。
在分配财物、特别是分配战利品的过程中,一些地位突出的男性利用各种机会与手段,为自己占有了更多的武器、牲畜、粮食、衣物、甚至战俘等。这些东西是自己一个人无法全部消耗完的,男性天生的私欲告诉他们,假如不改变现有的婚姻制度,那么自己拼命换来的财富将要被自己姐妹的子女继承,因为自己的妻子与子女属于另外一个氏族,自己的亲生子女是无法获得自己巨大财富的继承权的,要想改变这些,就必须从改变婚姻形态入手。
怎么办呢?不是男人到女方的氏族过夜,而是把女人娶到自己的屋子里,归自己独占,必须保证自己的女人生出自己的子女,这个女人只能与自己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她成为自己的妻子与家务劳动的奴仆,她还是为自己生育继承人的工具。
女性必然不肯轻易屈服,但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只要男人承担了社会劳动与生产劳动的绝大部分,只要女人只从事辅助性的社会劳动,只要女人整天在家务劳动中脱不开身,只要女人无法与男人一样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成为社会人,女性从属于男性的命运就无法改变。
婚姻形态演变成为“男娶女”,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形态出现了,这绝不是男女感情发展的自然结合,而是男性物质地位与社会地位占据优势的必然产物,一夫一妻制只限制女性保证只与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而不限制男人,男性在一个主妻之外,还可以公开地纳妾、偷情,不仅不会受到任何谴责,还会受到他人的羡慕,男子本人还觉得自己很成功、值得炫耀,这种思想在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市场,所以,现在社会上流盛行“包二奶、三奶、四奶”。
一群有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组织叫做氏族,由于人类社会初期,我们的先民没有固定的夫妻关系可以确认,所以,那时候的人们都只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
因此,最初的氏族是母系大家庭,按照母亲的血缘来确定血缘关系,就是说:所有的姐妹都是每一个孩子的母亲,所有的兄弟都是孩子们的舅舅,孩子的父亲属于另外一个母系氏族,所有的舅舅的子女都在另外一个氏族,而且无法确认。
母权制演变成为父权制以后,家庭逐渐出现,一夫一妻成为常态,氏族内部的血缘关系就比较简单了,每一个孩子都知道,谁是自己的父母,哪些是自己的兄弟姐妹,哪些人是自己的叔叔、姑姑等,谁是自己的祖母、祖父。
氏族内部是禁止通婚的,因为大家有相同的血缘关系,氏族内部的成员是平等的。随着氏族成员的人数的增加,原来的区域已经容纳不了众多人口生存的需要,一部分血缘相近的人就会离开原来的氏族,到另外一个区域开垦新的耕地,建立新的房屋,居住下来,从而形成新的氏族,两个氏族之间毕竟存在一定的关系,他们被称为袍族。
此外,假如有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氏族进行通婚,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比较亲密,于是,氏族与袍族,再加上通婚的氏族之间就形成一个较大的群体,为了一些共同的利益,他们就可能采取共同的行动,这样的群体就被称为部落。
假如某些部落之间建立了某种联系,从而在某种情况下,采取某种共同的行动,比如用集体的力量抵御较大的敌人、或者是进行大规模的水利事业等,这样的较大群体就叫做部落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