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要失身(四)

3个月前 作者: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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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写了十万字,一直没说点什么,毕竟没人看说了也没有。


    在下周没推荐的情况下,先为这本命运多舛的书诚恳的求一下下周的推荐票吧。


    说这本书是命运多舛绝不为过,签约是在三万字提交大纲的时候,可是因为主编去广州,签约推迟了一周。


    等合同拿到手的那天,因为帮别人做事抬220斤的钢化玻璃,小七我的俩手指肌腱断裂,手术住院五天。


    而这书的签约合同也是在医院寄出的。


    后来出院用写字板码字速度奇慢,因此也因为字数的原因被编辑告知,下周不安排推荐了,等下下周再安排,字数多点再说。


    所以,虽然下周是最后在榜的一周,不过小七也只能裸奔了,不过让小七欢喜的是,收藏不断增加的同时,今天该收获了第一份打赏!感谢稻草人!!!


    最后,12号拆石膏,小七又能每天8000字了,大家把推荐票都砸过来吧!!!)


    在会议室等了一会,门口走进一个端着盒饭的眼镜男来。


    虽然后世的林夕已经苍老了许多,可是扑面而来的一股书卷气和不变的深邃的眼神仍然让洪立国一眼就确定了面前这个人正是林夕。


    “梁先生好。”洪立国站起身。


    “你就是洪立国?”林夕的语调却是意外的傲慢。说完还瞥了洪立国身边的陈宝帘一眼,不过并没说话。


    陈宝帘也站起身,算是打招呼了。


    林夕一边划着叉烧饭,一边坐下:“我时间不多,两位直接说。”


    “我想请梁先生看一篇稿子。”洪立国恼怒对方的态度,抽出“背包”就递了过去。


    “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背了一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的很好看


    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林夕看着歌词,眉毛不住的跳动。


    “梁先生是我久仰的作词大家。”洪立国火上浇油:“不知道梁先生可否为我点评下这首词。”


    “……”林夕却渐渐平静了下来:“洪先生的来意我已经在郑平昌那里知道了,不过很可惜,最近我比较忙,没有太多时间。”


    “梁先生真没有时间还是不屑与我这种卖弄文字的人多谈一分钟?或者是真的认为我写的词都是狗屁不通的平凑?”洪立国微笑着说出报纸上刊登的所谓的原文。


    “……”林夕也恼怒了,洪立国毕竟在他眼里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童,这种态度几乎就是目无尊长了:“你今天来原来不是求人的,是砸场子的吧。”


    “既然求人无望,不如就砸一砸。”洪立国丢了那张“星报”在林夕眼前:“梁先生不会不敢迎战吧。”


    林夕迅速的扫了一眼报纸,洋洋得意:“谁说求人无望,帮她出唱片可以,不过前提是,你就在这家报纸上刊登声名,题目我都给你想好了,就叫,洪立国自认写词之功力远不及林夕之一毫!拿了报纸,就来谈合约。”


    “就这么简单?”洪立国哪里管什么写词功力之类的屁话?再说了,本来就不及你的一毫嘛!对于这种在文人眼里重过性命的事情,洪立国反而表示毫无压力。


    “这还简单?”这次不光是林夕愣住,陈宝帘也惊讶的张开嘴。


    “简单!!”洪立国大摇大摆的道:“直接谈合同吧,一会下楼我就去报社!!”


    林夕几乎无语。


    陈宝帘却意味深长的看着洪立国,眼神深的如同一潭碧水。


    “妈的!!”林夕突然暴了一句粗口:“你是不是读书人!!这都能答应?现在怎么办??郑平昌,演不下去了啊!!!”


    “你看你,非要出这么个馊点子,现在怎么收场??”门口,郑平昌推门走进来,一脸坏笑:“那就谈合约呗。”


    “我能谈个屁啊,”林夕居然粗话不断:“等大佑哥来吧。”说罢冲一脸恍然的洪立国伸出手:“重新认识一下,梁伟文。”


    洪立国也惊觉的起身握手:“洪立国,久仰大师。”


    林夕同陈宝帘也握了握手:“失礼啊,陈小姐。”


    陈宝帘微笑点头。


    “好词啊。”林夕返身拿起背包,目光灼灼的盯着洪立国。


    “妙手偶得,有心方懂。”洪立国做大神状。


    “送我吧。”林夕突兀的开口。


    “什么好词逼的你林大才子也想要了?”郑平昌身后传来一粗厚的声音。


    黑眼睛,方脸,罗大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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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好歌啊,”罗大佑一边看歌谱,一边赞叹。


    “那这个事情……”洪立国赶快问。


    “陈宝帘小姐的事情我也听说另外,滚石可以帮你们录歌,代售。但是不签约。”罗大佑遗憾的摇头。


    “因为姓黄的?”洪立国有些恼怒。


    “不是。”罗大佑道:“我们做音乐的不考虑那么多,陈小姐作为一个歌手,外形虽然足够优秀,可是其他方面都不符合要求。所以,可以代发。”


    “没关系,”洪立国对自己的歌曲还是比较有信心的,看了看一部陈宝帘失望之极的眼神,笑道:“我需要交付多少费用?”


    “200万。”罗大佑瞟了一边猴急的抓住“背包”不放的林夕一眼,道。


    “这么贵?”洪立国惊讶道。


    “当然,录音,制作,刻录,发行,宣传,打榜,都是用钱的。”罗大佑面不改色:“当然,如果洪先生加入我们音乐工厂,我可以打九折。”


    “尼玛,这还是那个音乐教父么?这就是一奸商啊。”洪立国歪着脑袋,掏出另外四首本来准备用来pk林夕的歌曲来:“手上钱不够,看看这些歌曲贵公司可有看上眼的?”


    “k歌之王?”罗大佑扫了几眼立刻按住纸张不允许自己再看下去,再看就露馅了:“洪先生的作品一向质量很高,这些歌曲一首四万,怎么样?”


    “那就是还要掏180万?”洪立国笑问:“既然是我独立出资,分红怎么算?”


    “老规矩,唱片,海报等销售利润的三成归你。”罗大佑的话让林夕脸都红了。


    “大佑哥,你能再扯一点吗?”洪立国笑道:“我小学数学老师死的早,您帮我算算?200万下去,三成利润,我要卖多少张唱片才能拿回本钱?”


    罗大佑老脸一红:“如果你加入的话,可以到4成。”


    洪立国站起身:“既然如此,那我回去再想想?”


    “我真佩服你,大佑哥。”林夕叹气:“别作孽了,你看你那样?还装谈判高手……”


    “要不是你死命的抓着那歌不放,我能被他看破?”罗大佑忿忿不平:“你自己谈吧!!”说着顺手将桌上的歌拿了一张,坐一边仔细看了起来。


    “牛啊,你们。”洪立国翘起大拇指:“计中计啊。”


    林夕嘿嘿一笑:“你不知道啊,我们老板那叫一个爱才啊。非要拉拢你,找到老郑,他说你志不在此,我们才有了这一计,可惜不专业啊。”


    洪立国只是笑。


    林夕却正色道:“不过,不签约是真的,费用就算40好了。这些宣传什么的40也就够了,利润你和零售商64开。我们不收取费用。这样港台卖到20万就能保本,至于这个歌曲嘛……”


    “背包送你私人珍藏,其它折合20?”洪立国微笑。


    “行,即刻签约。”林夕大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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