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要失身……(二)

3个月前 作者: 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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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六章:要失身……(二)


    激烈的思想斗争进行了十秒。


    洪立国拉开门追了出去!


    门外已经空无一人,洪立国急速下楼,一路狂奔至大厅,果然见电梯口处,一个火红色的身影正走了出来。


    洪立国不想声张,走了过去,一把拉住她的手,陈宝帘一惊,要慌张大叫时才发觉居然是洪立国,惊喜之下不及反应就被洪立国拉进一侧的楼梯间中。


    “上去再说。”洪立国低声道。


    俩人爬了六层楼梯,进了房间,陈宝帘立刻问:“洪先生肯帮忙我了?”


    洪立国想了想:“我先打个电话。”


    电话当然是打给郑平昌的,一直顾着圈钱的洪立国根本没有什么人脉,这一出事情,基本抓瞎。


    介绍了一下陈宝帘的情况,郑平昌低声道:“老弟,我劝你还是别趟这趟浑水,女人嘛,外面多的很,再说,你不是还小嘛。”


    洪立国晕了晕:“别乱说。我就是单纯的投资……”


    “我这里因为林志炫的专辑要发,还有新加坡的公司要打理,真没什么时间,这样,我给你介绍个手眼通天的人物,你搞定它,基本就能搞定一切了。”


    “哪个?”洪立国有些期待。


    “梁伟文。”


    “谁啊,没听说过。”小立国大失所望。


    “他笔名叫林夕。”


    “¥##%……%¥##!!!”小立国就是再白痴也不会不知道林夕是谁。


    “怎么样?”


    “行。”


    小立国当然不会天真的以为发布新专辑只需要写几首好听的歌就行了,哪怕你考虑了100种可能,真正操作起来,也许就会出现第一百零一种可能。所以,专业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才好。


    林夕或许不是最专业的,但是人脉和人缘方面,整个香港音乐圈能胜过他的人很少……


    见面被通知约在第二天的午饭时间。洪立国特意叫陈宝帘找来一些关于林夕的报导看了看,却忽然发现一则新闻十分扎眼:“填词大师林夕笑看青花瓷!”


    仔细看完了这篇林夕的专访,小立国心里微微不爽,如果报纸上林夕的话是真的,那自己这趟去求别人估计不是简单的事情,如果不是真的,那这报纸也就是太能扯了。


    要知道,后世洪立国曾看过林夕的专访,林夕一度被焦虑症困扰过。当时也有过恃才傲物的传言……


    沉思了一会小立国抬起头,陈宝帘还没走,正一手拿着汽水,一手拿着遥控器看电视呢。


    小立国疑惑:“你怎么还不走?不是说了明天再来吗?”


    “……我决定了!!”陈宝帘楞了一下,笑道:“既然你帮我出唱片,那我就要节约过日子,今天我就住在这里,没关系的,我可以睡沙发。”


    “……”小立国无语:“你不会回家啊。”


    “没地方住。”陈宝帘道:“妈妈那边吵架了。”


    “你自己去开个房间去呗。”小立国汗了一个。


    “我身上就五万了啊。”陈宝帘扁嘴:“一会还要买内衣,睡衣,化妆品什么的,吃饭都不够……”


    “我可不管吃!!”小立国气乐了,这意思大有讹上自己的味道啊。


    “你马上就要是我老板了丫!!!”陈宝帘忿忿不平。


    “别,”洪立国道:“相当我员工很简单,每天15块rmb,回大陆栽花,愿意干再喊老板。再说了,后天我一准回内地了,你也住不了两天。”


    “蹭两天是两天。”陈宝帘光棍的往沙发上一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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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麻烦送一份套餐上来,6018号。对。昨天那种。”洪立国叫完了午饭,继续埋头苦写,丝毫没管沙发上翘首以待的陈宝帘。


    “真小气!!!!”陈宝帘气哄哄的站起身,跑到冰箱跟前,拿出一听啤酒。


    “吃了东西自己付钱,”洪立国用笔敲了敲桌子。


    陈宝帘不管不顾的又拿了一听出来,坐在沙发上大喝特喝:“你叫保全吧,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洪立国怒道:“你以为我不敢?喂,麻烦……”


    “非礼啊!!!!”陈宝帘忽然不大不小的叫了一声。


    ……“好吧,你赢了。”看着陈宝帘准备撕衣服的姿势,洪立国投降了:“麻烦套餐再来一份。”


    “还有水果。”陈宝帘笑眯眯的凑过来。


    “是的,还有水果。”洪立国无奈的挂了电话。


    “老板你真棒!”陈宝帘娇俏的伸出大拇指。


    “真棒?老板你真棒?应该是老板你真大方吧……”洪立国又邪恶了。


    饭后,洪立国依旧要赶稿子,陈宝帘则是出去了,说是决定艰苦一下回经纪人去拿衣服。


    一直到晚上,洪立国才搞定了十首歌曲,其中五首是精心给陈宝帘挑选的好唱且传唱度高的后世流行歌曲,比如《香水有毒》《你抱着别的女人入睡》《爱死了昨天》等,都是失恋情歌。


    而另外五首则都是林夕填词的经典之作,明天准备当面打擂台用的。洪立国的用意无非就是想把林夕的那句报纸上的话给吞回去,而且用的还是他自己未来的歌词。


    当然,林夕的隐秘洪立国也探寻过,他还有最终的大杀器在手――黄药明。


    林夕爱黄耀明这几乎是一个纵横了整个90年代流行乐史的故事。而林夕多次吧自己对黄耀明的爱在各种歌词里宣泄出来,一旦深挖歌词后的背景,你会更加神伤。


    比如,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背了六年半,我每一天陪它上班,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我的朋友都说它旧的很好看,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陈奕迅的背包。林夕亲口说过是真实的事情,1995年在机场,他“偷”了“爱人”的背包后故意不还,却自己妥善保存至今。


    了解这些之后,你才会更理解那句“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从来未爱你绵绵,可惜我爱怀念尤其是代我伤心的唱片。从来未爱你但永远为任何人奉献,从没细心数清楚一个夏雨天,一次愉快的睡眠,断多少发线《绵绵.陈奕迅》


    其实,这整首歌都没说绵绵是什么意思。就是反反复复的唱,从来未爱你绵绵。想来绵绵应该是名字。但是,似乎在这里换成任何一个名字都说得过去。直到网上的朋友一语道破天机。粤语里的绵绵和明明原是同音。原来这首歌细细哼唱的都是爱人的名字。歌里的夏雨天为什么不是下雨夜呢?也只因为明哥曾经唱过的歌,名字是《夏雨天》


    ――你掌心的痣,我总记得在哪里《至少还有你..林忆莲》


    好事的的粉找来明哥拍广告的照片,赫然可见的,是手掌上的那颗痣。


    当然,更多的就不说了。、


    洪立国给林夕准备的,就有这首背包在内。


    洪立国嘴角猥琐的笑着,门忽然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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