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场怪赌

3个月前 作者: 倪匡
    赌博是人的天性。


    生活的每一秒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情,而又必须过下去,所以就要在心理上有好或不好的准备──泛义来说,这已经是赌博行为。


    即使是狭义的赌博行为,其花样之多,也无法有一个正确的统计,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作为赌博的用具。有些赌具,其历史之悠久,可以和人类文明相提并论。


    很多年前,我用一件听来的有关赌博的事情,化成一篇很短的小说。写故事的人,经常会有许多人来提供故事,不客气地说一句:百分之九十九的故事都乏味之至,当然也有例外,被我化成了小说的那个故事就很有趣。


    由于当时用小说的形式,所以人物、地点、时间等等都没有交代。当时也没有想到这个故事会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发展得多姿多采,所以才只是把它写成了短篇小说。


    现在这个故事,当然源起于当年我听到的那个有关赌博的故事,所以颇有必要先来看一看这篇小说。好在小说很短,也不难看,等到看完之后,对事情经过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我再来说是谁把这件事情告诉我的,以及事情是发生在什么年代和什么人的身上,然后再叙述由此衍生出来的许多事情,就容易明白得多了。


    (人世间不知道有多少故事,都是由赌博这种行为衍生出来的!)


    下面就是这篇题为《庄家、输家和赢家》的小说。


    小说用武侠小说的形式写成。


    庄家、输家和赢家


    黄澄澄的金子,看起来令人动心,可是互相碰撞时所发出的声音,却并不十分动听。


    庄家身边的脚下,地板上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坑,坑里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元宝、金块。当一支大竹档把桌上的金子全都扫落那坑中时,发出的声音,简直令输家心痛。


    在赌桌上,要分出庄家、输家和赢家来,再容易不过。


    庄家神定气闲,你呼天抢地,赌神罚咒,谢祖谢宗,嘻哈大乐,那是你家的事。庄家他只管掷骰、受注、把桌上的金子扫进坑中,或由坑中取出金子来给赢家。


    赢家自然兴高采烈,口沫横飞。


    输家倒不一定垂头丧气,他们有的红了眼,有的青了脸。赌场内的美女再风骚,也只是在赢家身边娇声嗲气,绝不敢去撩拨输家,以免自讨没趣。


    黄金赌场是京师第一大赌场,只见金,不见银。再珍贵的宝物,只要赌客押下桌子,立刻就有专人估价。输了,一样用档子扫进坑中;赢了,哪怕十万八万两黄金,哪怕只是押一记就走,都付得痛快无比。


    据说,黄金赌场的后台,撑腰的,就是京师的九门提督,所以令得富商大贾、江湖豪客、达官贵人,放心在这里赌得酣畅淋漓。一夜之间,在赌桌上转手的黄金财宝,不计其数。


    今晚的情形,和往日相比,多少有点不同。才入黑,就进来了三个波斯胡人,一色胡须高鼻、深目短胡。其中一个身形最高大的,一进门,手臂一长,就搂住了一个女侍,女侍立刻全身柔若无骨,向他靠去,乐得那波斯胡人叽哩呱啦,不知说些什么,却又毫不含糊地在女侍身上乱搓乱摸,喧闹无比。


    可是当他们在赌桌旁坐下,却又心无旁骛,赌得极精。一上来,抖开三只小皮袋,灯火之下,蚕豆大小的金刚钻,闪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来。喧闹的赌场顿时静了下来,那些金刚钻,怕有两百来颗!


    一个衣着华丽的老者立刻在庄家的示意下走过来,拈起几颗,向着灯火,眯着眼,转动着看,口中啧啧有声:“这样吧,不论大小,每颗算一千两。”


    波斯胡人互望了一眼,点了点头,一开口,居然字正腔圆:“一共两百零四颗,一次押了!”


    波斯胡人神情有挑战的意味,庄家却连眉毛都不动一下,张口就待答应,忽然传来一个听来相当嫩的声音:“等一等,庄家先别受!”


    循声看去,一个脸色了白,一身玄衣的年轻人,目光盯着二十堆金刚钻:“正想找些金刚钻,懒得一颗一颗去买,就和这三位对赌一下。”


    三个波斯胡人一副只要有得赌,什么都不在乎的神态。


    庄家和老者一起向那年轻人望去,虽说京师是大地方,八方风雨会神州,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可是庄家又岂是闲着就睡觉的人,什么人物,什么来头,心里多少有数。然而这个年轻人貌不惊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庄家向赌场中的自己人连打了十来个眼色,可就是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来路。


    那老者“嗯”了一声,尾音拖得很长,望着年轻人,年轻人探手入怀,却并不立时取出来,只是现出了十分诡异的一笑:“二十多万两金子,不能带在身上,要是我输了——”


    讲到这里,向那三个波斯胡人望去:“就拿这个抵数!”


    他手从怀中伸出来,拿着一段黑漆漆的木头,二指宽、一指厚、一掌半长,轻轻放在桌上,还伸手按着。


    赌客对赌,谁输谁赢,本来和庄家的关系不大,赢家自然会给庄家抽头。要是年轻人拿出来的是立刻可以兑现的庄票,那就不成问题。可是如今却是这样的一节木头,庄家不能不发话:“这个,阁下这个是什么宝物,恕小可眼拙!”


    庄家一打眼色,两个穿着密扣英雄袄的打手,从年轻人身后走过来:“让我们来瞧瞧!”说着,伸手向桌上便抓。


    年轻人动作极快,按在木头上的手,向后略缩,那木头竟是一只盒子,盒盖移开了少许,刹那之间,只见精光夺目,人人眼前一亮,年轻人立刻又推上了盒盖,所有人竟没有看清盒中是什么东西!


    只见那三个波斯胡人陡然脸色通红,眼中异光大盛,叫:“赌了!”


    都知道波斯胡人惯于认识各种异宝,他们愿意赌,庄家自然无话可说。一时之间人人心痒难熬,想知道盒中究竟是什么宝贝。年轻人虽已将手缩回,却也没有人敢去碰那盒子。


    庄家摇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抢着先叫:“大!”


    年轻人沉声:“小!”


    庄家揭开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轰然大叫,年轻人赢了,若无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怀中,再伸手去拢那三堆金刚钻。


    三个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闪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轻人,年轻人手指疾弹,三道亮电也似的闪光过处,“铮铮铮”三声响,弹出的三颗金刚钻,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额头上,登时鲜血四溅。仰后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静无声中,年轻人将金刚钻放进皮袋,喃喃自语:“用这闪亮的玩意当暗器,真不错!”


    他站了起来,向庄家一挥手:“地上的三颗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赌场,扬子里还静了好一阵子。


    短篇小说,是一种小说形式,它只是一个横剖面,写一瞬间发生的事,并无来龙去脉,也没有复杂情节。


    我在听到了这件事之后,感到这一场赌博,具有相当震撼力,适宜用短篇小说来表达,所以才写成这样的一篇小说。


    另一个原因,是来把这场赌博告诉我的人,很是讨厌,虽然他讲的事情有趣,可是人无趣,也就不想把他说的事多加铺张。


    现在又把这件事翻出来,当然是由于事情又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缘故。


    由于这篇小说,是以后许多事情发展的源头,所以很有必要详细说一说。


    在这篇小说中,最重要的其实不是人物,而是一样东西。那东西放在一只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它会发出强烈闪光。


    而那东西一定珍贵无比,至少它可以和两百零四颗蚕豆大小的金刚钻相比──据赌场打码专家(估价专家)的估计,是大约二十万两黄金。


    小说中情节发生的时候,显然不是现代,而在古代,黄金的价值,要比现代高上许多倍。


    也不是完全没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宝贝是什么,在小说里,至少有四个人知道那是什么。


    那年轻人是物件的主人,当然知道。还有那三个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们不会和年轻人对赌。而且他们在输了之后,居然出手强抢。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东西,对他们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们失去了常性。


    总而言之,小木盒中的东西,一定是惊天动地,非同小可的珍贵,价值连城。


    小说中还提到了波斯胡人对奇珍异宝有高度的鉴赏辨别的能力。关于波斯胡人这种能力,在历代的小说笔记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极富传奇性,例如一个看来像是乌龟壳般的东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龙的九个儿子其中一个的外壳,里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个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里有一只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这种本领从何而来,总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宝贝的能耐。


    而小说中耐人寻味的另一处,是那年轻人的神秘,那年轻人不但武艺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刚钻来做暗器,阔气无比,正是武侠小说中的典型人物──永远有用不完的金钱,而钱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


    小说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是发生在什么时代,但肯定是在还有皇帝的年代,因为其间提到了“九门提督”这个官衔。这个官,官阶并不高,可是权力很大,也是武侠小说中常见的人物。


    好了,现在可以开始说这篇小说情节的来源了。


    记不清楚确切的日子,总之是春天,是紫浣花盛开的时候,在我住所的附近,有一棵老紫浣,每年春天,开花季节,紫浣花怒放,远远望去,犹如一团紫色的云彩,瑰丽绝伦。在它近前,则清香沁人,令人心神俱畅。


    在这段日子中,我和白素每天都会在紫浣花前,欣赏一番。


    那天早上,白素一早就出去,只有我一个人在紫浣花前站了片刻,深深吸了几口气,转过身来,就看到贴近我身后,站着一个人。


    那人其实离我还有将近两公尺的距离,但是对我这个长期从事冒险生活的人来说,这个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了如同紧贴着我的背脊一样。


    而且我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时候悄没声地来到了我身后的,所以更使我立刻处于极其紧张的状态。


    我在前面说过,说故事给我听的人很讨厌,这第一个印象,是主要的原因──那人一声不响,也不知道在我后面站了多久,岂非令人讨厌之至。


    所以找当时望向他的眼光,毫不掩饰,充满了敌意。


    而在我看清了这人的面貌之后,心中的厌恶之意,又增加了几分。只见其人不但獐头鼠目,而且还留了稀稀落落的两撇小胡髭,看来格外令人觉得可厌。


    我打量他,他也打量我,他在看我的时候,小眼珠滴溜溜不断地转动。使我想起“眸子正则其心正”这句话──若是根据这句话来判断,其人之心术不正,可说至于极点!


    他看来年纪和我差不多,可是一开口,所说的话却不中听之极,更增加他的讨厌程度。


    他似笑非笑,声如破锣,还向我指了一指,这才道:“你就是卫斯理吧!”


    对付这种连起码的礼貌都不懂的东西,最好的办法就是兜脸给他一拳。


    不过我的修养算是不错,不会那样做。当然我的修养也没有好到会去理睬他的程度,我不再望他,半转身,向家门走去。


    我才走了两步,眼前一花,那人已经在我身前,拦住了我的去路。其人身法快绝,分明有极高的武术造诣,这倒是人不可貌相。


    我立刻站定身子,只见他右手一翻,像是要向我出手,我非但不吃惊,反倒高兴──其人虽无过犯,却面目可憎,无缘无故,不能打他一顿出气,他居然向我先动手,岂非正中下怀!


    所以一见他右手一翻之后,向我伸来,我立刻出手,抓向他的手腕。


    他就在那一瞬间,我突然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张名片,那张名片比普通的来得大,是深蓝色的纸,上面只有一个白色的字:“白”。


    一看到这张名片,我抓出去的手,硬生生收了回来──由于我出手又快又狠,希望一下子就能抓住对方,把他摔出去,所以用的力道很大,突然之间,要收回来,很不容易,虽然在刹那之间,还是做到了,可是身子不免向后退了一步,显得相当狼狈。


    那家伙显然完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用一种十分可恶的神情,向我笑了一下,我心中虽然很有气,可是却无法发作。


    因为我一眼就看出他手中那张,是白老大所用的名片。


    那名片独一无二,白老大对它很是自负,他自从被江湖上尊称为“老大”之后,就不再使用名字,所以名片上只有一个“白”字。他常说:“国民政府主席的名片上,也有三个字,只有我的名片,才是一个字!”


    他又曾向我解释:深蓝色代表海洋和天空,海天之间,唯我一白,这就是这张名片代表的意思。


    白老大为人狂傲,于此可见一斑。


    而这张名片,在江湖上确然也有极高的地位,号称见名片如见人,所以白老大也绝不轻易把名片给人。


    那獐头鼠目的家伙,居然持有白老大的名片,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可恶的是,他并不是一见面就拿出来,而是故意叫我出丑,这自然令我生气。


    可是无论如何,他有白老大的名片在手,我不能不和他客气一番。


    我定了定神,那时候,白老大还没有在法国南部定居,行踪飘忽不定,所以我第一句话是:“阁下是什么时候见过老爷子的?”


    那人不但说话的声音难听,腔调阴阳怪气,而且说话的时候,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看得人恨不得给他两个耳光!


    他道:“大概在一个月之前,老爷子说,去找卫斯理,把你的事情对他说说。”


    我知道白老大有叫人带话的习惯,所以那人这样说,我也没有见怪,向他做了一个手势:“请屋里坐。”


    那人答应了一声──他其实只是在鼻子中发出了“嗯”的一下声响而已。总之此人的言行,没有一样不令人讨厌,为了不浪费笔墨,以后我不再举具体的例子了。


    到了屋中,我看到他还是把白老大的名片拿在手里,就自然而然伸手去接,谁知道他一缩手,我接了一个空,这又火上加油,令我更是生气。


    而且,白老大的名片在江湖上作用很大,他要是不肯把名片交出来,就会利用它去招摇撞骗,事情可大可小。所以我立刻用严厉的眼光瞪向他。


    那人倒知道我为什么如此,他道:“老爷子还要我去见几个人,这张名片还有用。”


    说着,他就迅速地把名片收了起来──他收起名片的动作,像是变魔术一样,手略晃了一下,原来在他手中的名片,便已经不知去向。


    我哼了一声,一时之间也难以判断他所说是真是假,想到白老大既然把名片交在他的手中,其人应该有一定的可信程度,所以我也没有再说什么。


    只见他东张西望,像是在找什么东西一样,口中问道:“白小姐在吗?请她出来。”


    这时候我的反感已经到了极点,冷冷地道:“这里没有白小姐,只有卫夫人!”


    那人像是想不到我的反应如此强烈,他略怔了一怔,却又不再提起,坐了下来:“白老爷子说我可以把一件事说给你听听。”


    本来我至少应该问一问他姓什名谁,可是由于我实在对他有说不出的讨厌,所以也懒得问,只是挥了挥手:“说吧。”


    那人就开始说,说的就是后来我化为小说的那一场赌博。


    当时我一面听,一面心中在想:事情可以说很有趣,可是白老大想我听这件事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那人说这场赌博的时候,和我小说中一样,也是没有时间、人物姓名等等。


    他说完之后,望着我,等我的反应,我也望着他,等他做进一步的说明。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好一会,都没有出声。


    我不耐烦,首先打破沉默,问他:“说完了?”


    这一问,已经很不客气,那人道:“说完了。”


    我站了起来,下逐客令:“说完了,那就请吧。”


    我在说的时候,还向门口做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可以走了。


    那人口唇掀动,像是想说什么,不过终于没有出声,向外走去。到了门口,他才转过身来,道:“小姓生,生活的生。”


    这个姓很奇怪,我还是第一次知道有人姓生。不过这也不能引起我进一步的兴趣。我学着他的样子,在鼻子里发出了一下声响,算是回应。


    那人看了我一会,忽然抬头向上,大声道:“白老爷子,你料错了!”


    他那种情形,分明是在做戏──在《三国演义》中就常有这种场面,当说客的说词不为对方接受时,就会有这种行为出现,目的是要人发问,他才可以进一步发挥。


    本来我也想问他白老大料错了什么,可是我既然已经看穿了他的把戏,当然不会去配合他,所以我一声不出,看他一个人唱独脚戏,如何收科!


    他在等我反应,我却双眼向天,连看也不看他,心中暗暗好笑。那人果然无法可施,正在这时候,他却来了救星。只听得门外传来白素的声音:“家父如何错了,愿闻其详。”


    一听到白素的声音,我就知道那人可以下台,而我的精心安排也就落了空。


    我向前看去,只见那人已经转过身,和白素面对面,他的动作极快,手中已经拿了白老大的名片,恭恭敬敬向白素递去,态度和面对我的时候,有天壤之别。


    而且他可恶在口称“白小姐”之同时,又立刻自我介绍:“小姓生,名念祖。”


    白素先隔着他,向我使了一个眼色,同时向那人点头:“生先生的姓好僻!”


    那自称生念祖的家伙,一听得白素这样问,竟然兴奋得欢欣鼓舞,一面发出赞叹之声,一面向白素一揖到地,还没有挺直身子,就已经道:“白老爷子真是料事如神,他说,只要我一报姓氏,就能引起注意,果然如此!”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还斜着眼向我望了一眼,言外之意是说原来白老大没有料错什么,只不过是我太愚钝,所以才对他的这个怪姓没有反应而已。


    后来白素笑我:“你的好奇心到哪里去了?听到了这样的怪姓,也不问一问究竟。”


    我不以为然:“他那个姓,也不算怪,谁知道其中鬼头鬼脑藏着秘密。而且算起来也不是他家首创,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姓‘六’的人,自称是方孝儒的后代──在被‘灭十族’的过程中漏网,把‘方’的下半部遮去,就变成了‘六’字。比那家伙姓生还要早了几百年!”


    白素当然没有和我争下去。


    却说当时白素就问:“贵姓是不是有什么故事?”


    那家伙却并不回答,只是向屋内做了一个手势,白素会意:“请坐下再说。”


    那家伙大模大样走回来,坐下之后,白素还替他斟了酒,他一面喝,一面不住称赞好酒,竟然绝口不提他的姓有什么古怪。


    其人行为之可厌,简直无处不是,连白素也不禁皱了皱眉,我向她道:“这位仁兄刚才向我说了一个故事,关于一场古怪的赌博。”


    白素应了一声,向那家伙望去,那家伙大刺刺地道:“刚才卫先生听我说过,就请他转述。”


    我不禁气往上冲,白素连向我使了三个眼色,才使我勉强忍住了没有发作。


    白素在她的眼色中传递的信息非常明显──无论如何,看在白老大的脸上,不要和这家伙一般见识。


    于是我就把他刚才所说的那场赌博,用最简单的方法,说了一遍。那家伙皱起了八字眉,还像是对我的叙述不是很满意。


    白素保持客气,问道:“阁下把这件事告诉我们,用意何在?”


    那家伙──他其实已经报了姓名,叫作生念祖,可是我实在讨厌他,所以自然而然称他为“家伙”


    白素这样问,他却不回答,只是抖着腿,似笑非笑望着白素,其模样令人作呕。白素也有忍无可忍之感,不过她的语气还是很客气:“阁下若是要和我们打哑谜,我们无法奉陪,相信阁下也曾把这个故事说给家父听过,难道在家父面前,也和他老人家打哑谜不成?”


    白素这几句话说得很厉害,我们是看在他拿着白老大的名片来的,所以才没有把他赶出去。如果他在白老大面前,也是这副死相,白老大怎么会忍得住?早已经把他抓住,抛出好几丈远去了,哪里还会给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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