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雪夜乞儿跪拦道

3个月前 作者: 朝天一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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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乃是安东大都护府府营所在之地,驻军一万,战马一千,是为常备之军,年初之时,从吐蕃边界上撤下了一批轮休的军人,如今这西城府营驻扎了六万大军。


    因为薛讷的关系,李剑凌从三岁开始便混在了府营里面,早已经跟那些军人混个烂熟了,所以他直接无视那块“军机重地,闲人免进”的警示牌,迈着他独创的步法,施施然的走进了西城区···虽然他是整个新城最闲的闲人。


    恭恭敬敬的对着府营外,那个三米多高的将军石像鞠了个躬,李剑凌走进了军营,这是安东都护府第一任大总督薛仁贵——也就是是自己的便宜爷爷的的塑像,据说还是从平壤城拖过来的,进营之人,必须鞠躬,这是府营不成文的规定!


    走进军营,便明显的感觉到了与外面不一样——人气十足,毕竟驻扎了六万人,加上这些家伙一年来难得洗上一次澡,光是脚丫子味,就可以腌臭豆腐了,想想都觉得犯贱,李剑凌竟然觉得这股子“人气”很是亲切,当然,还没有亲切到闭目深吸的地步!


    “七少爷好!”


    “大家好!”


    “小七,好久不见!”


    “山子叔,好久不见,能看到你活着回来真好,对了你家妞儿长大了吗?”


    “你小子是想探听我家妞儿的消息吧,不过——嘿嘿——妞儿早嫁人了!”


    “靠——山子叔,你真不厚道!”


    “嘿嘿——再不给她找婆家就不是俺不厚道了,就要轮到你不厚道了,俺怎能忍心陷你于不义?”


    一路上来,这样的对话不时的响起,只不过李剑凌却没有停步,径直走到了东校场,这里有个蹴鞠场,蹴鞠,便是后世的足球!


    史书记载,蹴踘流传了两千三百多年,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故都临淄,唐宋时期最为繁荣,经常出现“球终日不坠”,“球不离足,足不离球,华庭观赏,万人瞻仰”的情景。


    十一岁的李剑凌,身高一米五左右,这样的年纪不算太矮,但是放在这群兵痞中间,那是绝对找不到他人在哪里的,即便球技再好,力气小,身板弱,上了蹴鞠场,踢不踢得到球不知道,但是被人当球踢却是肯定的,所以他来蹴鞠场自然不是为了踢球,而是为了赌球!


    用他的话来说,赌球是为了促进大唐博彩事业蓬勃健康的发展,是促进货币流通与经济发展的一条出路,而这府营之中,因为他的身份,也就只有他才能拉起这片博彩的天空,而没有人敢抵赖和砸场子!


    博彩的方式很简单,红蓝双方,各押输赢,双方实力相当,赔率一样,按照李剑凌的说法是“同为兄弟,不在乎输赢,娱乐即可,而他这个做庄的,也不想赚太多,只需赚点零花钱即可。”


    一个时辰后,李剑凌提着一个沉沉的布袋子,闪身躲进了一个营帐之中,不一会,两个跟他大哥李飞云差不多年纪的兵士闪身进来,一人叫刘渊行,另一人叫葛文浩,却正是刚才比赛双方的主力队员。


    这两人的老子是李剑凌老子的嫡系,李剑凌自然信得过他们两个,也不多话,直接将布袋里面的碎银子倒了出来,竟有三百多两的样子。


    那两人面色一喜,道:“小七,今天怎么这么多?”


    李剑凌嘿嘿一笑,道:“你们以为我会无的放矢吗?今天可是发饷的日子,要不翻三番,这样冷的天气,我怎么会来?”


    李剑凌熟练的将三百多两纹银分作了三分,显然以前没少干这种事,只是这次李剑凌的手却还是有些抖,娘的,三百两啊,自己十年来的积蓄都没这没多,李剑凌哪能不抖?


    分好银子,李剑凌让两人先选,今日之所以能收获这么多,主要原因是出了一个乌龙球,而踢出这乌龙球的,正是这两个双方的主力队员,原来却是这两货踢假球,李剑凌做黑庄!


    三人分赃完毕,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李剑凌将银子收好,眉开眼笑的往回走。


    早晨来时有太阳,还不觉得如何寒冷,但是现在,太阳已下山,气温骤降,寒风吹起,白天融化的雪水,立时被冻成了坚冰,之前因为赚了百两银子的满腔火热,被这寒风一吹,早已熄灭个干净了,李剑凌暗暗叫苦,不由加快了脚步。


    虽然是酉时初刻,放在后世也就五点多钟,但是天早已经黑了下来,北方的天色暗的早,只不过寒雪未融,路上倒也看的清楚,加上沿路人家偶尔露出的一些昏黄亮光,照在雪地上面,寒雪中映着暖黄,心理上还是觉得颇为温暖的,但是身体上···咳咳···真心很冷···。


    李剑凌从小练武,也不怕摔着,健步如飞,最后几乎小跑了起来,身体散发着阵阵热量,让他总算觉得暖和些了,前面是竿子营了,想到那些小家伙,李剑凌嘴角不由浮起了一丝笑意。


    竿子营是李剑凌抄近路回家的必经之地,原属新城高丽驻军的一个营地,不过唐军手笔大,高丽战败之后,直接在西城开辟了半城军营,是以竿子营早已经废弃多年了,白日里也都只是一些小混混打架讲狠的好地方,晚上,则是新城内的乞儿流浪人员安歇之所。


    李剑凌也时常到这里来,给那些可怜的人送点小钱或者吃食之类的,然而今天,他大赚了一笔,却似乎没这个心情进去做慈善了,或许是因为天气太冷,又或许是他今天坐庄赚到了来这个世界最大一桶金,总之,他觉得今天心神有点不宁,想要急于赶回家去。


    刚跑到竿子营,只听见哗啦一声,破旧的辕门被拉开,跑出了一队人,大概三十多个的样子,大的十五六岁,小的也只有七八岁,一个个都是穿的衣不遮体,脸有饥色,赤脚站在雪地里,冷的瑟瑟发抖,嘴巴乌青,像是迎接老大一般,三十多个乞儿排成了两行,站在了李剑凌面前。


    李剑凌一愣,止住了步子,看着为首的那个大孩子,笑道:“虎子,你这是干嘛?”


    “七哥,兄弟们一直在等你呢,一直以来都是七哥照顾我们,今天我们收获颇丰,买了一点酒肉,打算请七哥吃一顿。”


    虎子似乎有些害羞,话虽然说的顺溜,但是却不看李剑凌的眼睛,李剑凌也没多想,笑道:“不用了,你们好好吃,我得回家了,否则我娘又要担心我了!”


    说罢,李剑凌从钱袋子里面,像抓花生米一般抓了一爪碎银子,走了上去递给二虎子,道:“这些你们拿着去买身行头吧,这么冷的天你受得了,这些小家伙可受不了!”


    李剑凌年仅十一岁,说起话来却是老气横秋的厉害,连大哥李飞云都不自觉的有事就找他商量,更别说这些小乞儿了。


    平时李剑凌这般说,这些小家伙肯定都欢呼着跑进去吃肉喝酒去了,但是这次似乎有些不一样,李剑凌说的话不但没人听,就连他抓在手中的碎银子也没人接,李剑凌一愣,道:“你们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事要我处理?”


    虎子看着李剑凌,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狠狠的摇了摇头,道:“没事,我们只是想请七哥吃一顿酒肉而已!”


    同时,那些小家伙也朝着李剑凌靠拢起来,满脸的紧张,这个时候李剑凌还不起疑心,那他就不是李剑凌了,扫了一眼众人,脸色一沉,喝道:“我没时间跟你们扯,给我让开!”


    李剑凌一喝,三十多个小子顿时一颤,下意识的退了一下,却被虎子狠狠一瞪,这些小孩子顿时又挨在了一起,小脸上面露出一抹子坚毅的神情,不像是要请李剑凌吃饭,倒像是要打架似的。


    李剑凌右脚微微打横,这是他出手前的征兆,虎子面色一变,当即大喝道:“把七哥绑了!”


    一声令下,虎子一马当先,朝着李剑凌狠扑过来,李剑凌身子一侧,虎子扑了一个空,但是虎子毕竟只是一个乞儿,没有学过武,用力过猛,趁这机会,李剑凌左腿一扫,虎子的年纪比李剑凌大,但是却不如李剑凌壮实,被李剑凌突袭了下盘,立马仰天一跤摔在了地上。


    其他小乞儿都叫叫喊着扑了过来,李剑凌正要往前冲,却不料虎子忍痛翻身,双手死死的抱住了李剑凌的双脚,李剑凌猝不及防,被虎子掀翻了!


    不等倒地,李剑凌双手在雪地上猛地一拍,雪花飞溅,被他一掌激起,李剑凌则像一只跳跃的青蛙一般,双脚一弹,顿时将虎子踹飞出去一丈多远。


    十一岁的李剑凌已经练武七八年,又岂会怕这些小乞儿,像一头猛虎一般,撞进了三十多个小乞儿群中,没有出手,身子左右一撞,却是将挡在他身前的小乞儿尽数摔了出去。


    片刻之间,李剑凌就已经突出重围,只是心中越发的疑惑,究竟为何,这些平时对他尊敬有加的小乞儿,会要如此奋不顾身的拦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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