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0章 宿醉

3个月前 作者: 桑修斯
    一秒记住【.】,为您提供精彩小说阅读。


    夜幕渐深远……


    “加兰大人,前面就是了。”尤峰对加兰躬身说道。


    加兰对尤峰点了头,站起来向着后面所有兄弟说道:“各位连盟的兄弟们,大家这趟路上辛苦了,前面就是诸葛庄园,等进了庄之后,我们大家好好聚上一聚,每人再发十个金币,让大家去快活一下。”


    众人齐声喝彩:“好!”脸上也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小说章节更新最快


    经过白天的一场血战之后,连盟的队伍花去更多时间的是把车上的血迹去掉,一番折腾之下,所以到这时才赶到诸葛庄园。


    十多天的连续赶路,而且路上为了防止神圣教庭的偷袭,所有的人沿路无不时刻担惊受怕,就算是休息都不敢睡熟,体力上和精神上的压力让这些连盟的护卫们都感到有些吃不消了,再加上今天的血战,更是让大家都感到非常疲惫不堪,这时看到终于到了,顿时都感到精神为之一振。


    这时,前方远处慢慢走来了一小队人,很快他们便来到了连盟队伍的跟前,尤峰上前一接触,才知道是诸葛庄园的人来引路,在他们的带领之下,一行人便很快到了诸葛园之中。小说章节更新最快


    “哈哈哈哈,加兰,我的好女婿,你终于来了。”


    说话的人正是诸葛南飞,他最大的特色就是身材像一个大水缸上放了个皮球,一笑起来一身的横肉一抖一抖的样子,脸上更是像极了个大猪头,模样非常滑稽,然而任谁都想不到的是,这人却正是诸葛庄园的当代家主。


    “南飞叔叔,加兰来看你了。”加兰对着诸葛南飞一个躬身拱手,加兰的家族与诸葛家向来交往甚密,并且由于小时候常常私自离家出走,然后跑到诸葛庄园来玩,也因此与诸葛南飞有着一份长辈与后辈间的感情,所以除非在非常正式的场合,否则加兰一向便是称诸葛南飞为叔叔。


    “哈哈哈哈,你小子这次来恐怕不只是来看我这么简单吧,你可是要来拐走我的宝贝女儿的。”


    加兰尴尬一笑,赶紧转开话题说:“南飞叔叔,加兰知道你最喜欢鉴赏玉器石,所以这次带来了一块珍贵的昆仑白玉,您请看一下。”说着加兰便从身上摸出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交给了诸葛南飞。


    “哦?”诸葛南飞大喜地过望,两眼大放精光,拿起玉石爱不释手的把玩了起来。


    在云宵国度之中,一提诸葛庄园的庄主诸葛南飞,所有人都会想到了两件事,一就是肥胖,一就是极度贪财,其中又以犹为喜欢玉石而闻名。


    “南飞叔叔,那您慢慢鉴赏,加兰想先去见见乐儿。”加兰说话间,诸葛南飞已经朝他摆了摆手,继续顾自的观赏着玉石,并发出一声声极度满足的笑声。


    对于许多的人来说,这场连姻就只是一场政治婚姻而以,但在加兰的心目中却不是这样的,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代替他心中的那个天使,他清楚的记得,小时候自己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因为想要到诸葛庄园来找乐儿,他为连盟拼搏了十一年也只提了唯一的一个要求,便是希望古烈王促成他与乐儿的婚事,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失去了无数别人拥有的快乐时光,他把生命中的每一个时间点都用在帮古烈王,帮联盟做事。


    十一年了,他已经连续十一年没有让自己休息过一天,每一天的每一个他清醒着的时间,他都只做两件事情:百分之两百地完成古烈王交给他的所有任务,还有练功,只此而以!


    而今天,他终于要答成自己一生中最大的梦想了!


    “乐儿,我来了!”


    ※※※※※※※※※※清晨……


    淡淡的阳光透过纱窗照在陶瓷酒器之上,一滴酒泪从边缘的口子上滴落,瞬间,那一点晶莹的光亮在叶秋的鼻子上炸开,化为点点清凉!


    叶秋慢慢地睁开眼睛,刚想起身,一阵头晕目眩的感觉立时袭来,让叶秋“哼哈”着赶紧揉了揉右边的太阳穴。


    四周,打翻在桌的酒器,扔得到处都是的花生,整个云宵酒店的大厅之中遍地狼藉,一个个宿醉未醒的醉汉都趴在桌上熟睡,昨天刚认识的新朋友子旭,更是醉倒在地。


    叶秋摇晃地站了起来,找了点清水洗了把脸,看着镜中的自己,叶秋笑了,看来老爹说得对,这些衣服的确比兽皮更适合自己,至少自己现在就很喜欢昨天晚上那种热闹和疯狂的感觉,头虽然有点痛,但发泄出来后却是有一种无比的舒服和畅快的感觉。


    突然,叶秋整理自己的衣服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的那一袋极品白云玛瑙不见了!


    叶秋不禁眉头一皱,赶紧往怀中一探,脸上才猛地一松,还好玉牌由于放得非常隐密,所以还在,不过那袋玛瑙不见了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这时,叶秋忽然想起,子旭身上也带着不和钱,便立刻向大厅中冲了过去。


    果然,子旭身上的钱也全都不翼而飞,便连忙叫道:“子旭,快醒醒,我们的钱不见了!”叶秋连叫了数十声,子旭才悠悠转醒,听到叶秋讲的话之后却是满不在乎道:“没事,丢了……就丢了,晚上我在这里……等你,我们再去诸葛庄园……拿!”说完又是昏昏睡死了过去。


    看着睡得跟死猪一样的子旭,叶秋只能是无奈地耸了耸肩,也只能这样了。


    早上的云宵酒店通常都很冷清,除了极少数昨晚连夜赶路的旅人之外,这里就只剩一堆呼呼大睡的醉汉了,只有在中午之后才会热闹起来,叶秋无聊得发荒,便在平马城中闲逛了起来。


    平马城是属于远东部落势力的一个中等城市,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背景,其中最具代表的当然要属诸葛庄园了,它作为远东部落的领头势力,至今的传承已有数百年的历史。


    平马城的交通非常地便利,正西方的八百公里处,便是自由连盟的首都――汉塞斯城,而西北方向三百多里,便是整个云宵大地之上,最繁华的布鲁塞诺贸易城,古老的历史底蕴和便捷的交通,让这个小城严然成了远东部落对外的一扇窗口。


    正是在这样的一种地理背景,使得平马城的人民非常地热情好客,小商业形态也较其它地方显得更为活跃。


    这时的叶秋便走到了一个小集市之中,只见各式小吃遍地开花,杂耍弹唱、评书论武各领一方风骚,更让叶秋惊奇的是,一路上处处都听到有人在谈论昨天平马大街的事情,以及对其中一些细节的种种猜测。


    听着人们的种种议论,叶秋越发感到老爹说的话很对。当初他离开白云山的时候,老爹一再嘱咐他不能直接去神圣教庭,说是叶秋思想太简单,很多东西都弄不懂,直接去的话会吃亏,让他一定要多关心沿路发生的事情,慢慢再向神圣教庭前进。


    现在看来真是太正确了,人们谈论中的很多东西叶秋都听不懂,当时自己明明是亲眼看着事情的发生,但自己却根本就没能想到那么多,而且最终还是选择了一个长相最有趣的胖女人去跟踪!


    唉!外面的世界虽然是很热闹,只是有点太复杂了,叶秋心中在寻思,自己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会习惯……


    不知不觉中,叶秋猛然发现,自己竟绕了一个大圈,又走回了云宵酒店的门口,此时已是接近正午时分,大厅中来客也渐渐多了起来,大厅当中没见到子旭的身影,想必是先行离开了,也不知他早上迷迷糊糊的,到底记不记得晚上再去诸葛庄园的约定。


    生活有时也是很平淡的!


    叶秋想起还有上百只免费的烤全猪可以吃,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喝足酒、吃足肉之后,便又四处闲逛听消息,时间仿如在眨眼之间就过去,很快日已渐渐西沉,与子旭约定的时间也到了,就在叶秋重新坐下来,等得有些不耐烦的时候。


    “先生你好,请问你是叶秋,叶先生吗?”


    叶秋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侍者模样的年轻美女:“哦,我是,有什么事吗?”


    美女侍者甜甜一笑:“失礼了,是这样的,我家少主让我告诉你,今天他有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来不了了,这里是一百个金币,叶先生请先用着,少主明天就会来找你。”


    “你家少主?不会是那个三脚猫功夫的子旭吧!”想不到子旭的心思还是真仔细,可惜是个男的,真是可惜了他的那张脸。


    “少主的名字的确是叫子旭,不过少主才不是三脚猫呢,少主认真的时候可是很厉害的哦。”美女侍者“咯咯”地笑着说:“好了,如果先生没什么吩咐的话,小月就先走了。”


    傻愣愣地看着美女侍者离开之后,叶秋才想起来忘了问子旭是那个家族的少主了。


    叶秋昵喃道:“小偷变少主?有意思,好象越来越好玩了。”


    收起眼前的金币,已经无聊了一整天的叶秋大大地伸了个懒腰,摇头晃脑地想了一阵,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去诸葛庄园看一看,弄点什么东西出来,明天也好把金币还给子旭,因为叶秋其实很不习惯接受别人的东西,多年自力更生的生活让他养成一种习惯,就是一切都要靠自己。


    说走就走,叶秋把桌上剩下的东西一股脑儿扫光,嘴巴一抹便向着诸葛庄园前进了。


    旧地重游,以路线来说,叶秋可谓是架轻就熟,只要小心避开巡逻的士兵,想进去应该不是很难。


    就在叶秋刚翻上了诸葛庄园墙头的时候,却突然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