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强买未遂
3个月前 作者: 夜梦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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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随身携带多年的东西,可以说它救过我的命,谈钱的话伤感情了,看你对它那么感兴趣,如果你说说它的来历,兴许我会把它送给你。”
其实公羊文哪会这么轻易就把天珠卖了,只是想套对方的话而已。
“真的?”林香杏目睁得老大,不可置信地问道。不过她心里也有计较:这个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一块质地不错的宝石,运气好能卖几千万把块钱,但是对于她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巨大的契机和财富啊!他们都是凡夫俗子,哪懂得她的妙用。
陈妍摇了摇头,心想林香恐怕要竹篮打水了。
“你有没有听说过上古人有三只眼?”
“略有了解,以前我爸总是逼着我看那些《论语》《儒家百科》之类的书,我就偷偷地找些神话侠客和野史来看,然后把封面换成《论语》的。”
“嘿!没想到啊!继续说。”
“据一本神话演义上说,上古之人有第三只眼,利用得好的人,能通过第三只眼预测未来,感知吉凶。后来我还专门去网上查过,有盗墓者在盗得楼兰文物中,就发现带有三只眼的塑像以及一些第三只眼的记载文献,记载中称这第三只眼为天眼,可通过其与天神取得联系,可见上古之人,或者说古时某个国度的人是真的有第三只眼的。据那些文献记载,有第三只眼的人不多,就像我们现实中的天才很稀少一样,因此有第三只眼的人会被他们奉为先知和祭司,拥有很高的权利和名望,在东方很多国家也有类似的传说,他们在举行宗教仪式的时候也会在眉心画上第三只眼。
古生物学家也经过研究和考察发现,许多灭绝的爬行动物头顶都有第三只眼睛,它是这些动物视觉器官的重要部分。正是因为具有这一独特的器官,许多爬行动物才对地震、磁暴和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非常敏感。
而著名的海克尔生物基因定律也证实:第三只眼出现在胚胎发育两个月时,即晶体、感光器和间脑区域的神经细胞形成阶段。奇怪的是,它刚一出现,马上就开始退化。所以我们今天的人类和许多动物,都没有出现第三只眼,这是一种自然规律下的退化。”
像陈妍这种整日埋头于教科书的乖乖女,是从未听说过关于天珠和天眼的信息的,她想道:上古之人是什么人,楼兰古国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国度吗?
此刻,公羊文已经很暴力地把钢筋踹开,这个设施本来也有些年头了,钢筋陷在水泥里面的接头也松动了很多,所以公羊文三下五除二就很暴力地把手机捡了起来,好在没有进水,问陈妍要了些纸巾擦了半天递给林香。
林香手捏着鼻子用两个指头拈着手机,皱着眉头放在包里,如果不是手机里面有些重要的资料,她肯定不会要这个手机了,整理好之后接着公羊文的话说:“后来拥有第三只眼的人全部都灭绝了,终于有一天有个藏地的圣僧无意间在一座雪山下面捡到一颗天珠(天眼石即天珠),那颗天珠是上古时期一位拥有天眼和大神通修者的法宝,那圣僧得天眼石之后,预测到了很多东西,而且修为猛进,后来这事便传开了,于是掀起了一股天眼石的热潮,人们认为天眼石可接天光引地气,吸收日月星辰及大地之灵气,配戴于身即成《易经》所谓的天、地、人三才合一,于内于外皆能获得很大之助益。”
“大小姐,不会吧!天眼石到处可见,几十块钱就能买到一大串,你为什么非要我这个呢?”
“因为我喜欢。”
“呃…”看来林香是吃定这枚天眼石了,可是这是公羊文重要物件之一,在他觉得这枚天眼石在自己心中,甚至超过了很多朋友,对于自己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八万,我只有这么多。”林香把一张银行卡抛过来,也不管公羊文接不接受,她就要把天眼石收为囊中之物了。
趁着公羊文二人愣神的时候,只见林香左手食指间银光一闪,瞬间划破右手食指将一滴血滴到天眼石上。
“嘭!”一股强大的力量夹杂着些许黄色光芒从林香手中天眼石里面发出来,把她弹出老远,然后重重地摔在地上。公羊文二人今日所见所谓绝对能用震撼的来形容了,这到底什么情况,公羊文脑子有些短路。
“你妹,还不快过来扶我一把,两个傻瓜!”
陈妍闻言些许恼怒,听着对方口中的那堆词汇就感觉十分不爽,于是僵在那没动。公羊文见美女摔在地上,人家还向自己求救,也只能无奈地过去搭了把手把林香拉了起来。
“母羊,尼玛这宝贝被你滴血认主了?”
什么滴血认主,简直是扯淡,看来这个花瓶女虽然长得漂亮,但是估计脑子有些问题,一定是小说看多了。
公羊文此刻有些后悔把她拉起来了,刚想问刚才是怎么回事,听林香又故意拿自己名字开玩笑,不由得怒火中烧道:“泥人也有三分土性,我警告你,以后别拿再我的名字开玩笑,还有这个破卡还给你!”然后俯身把掉在地上的天眼石捡了起来,重新挂到脖子上。
“你!”
瞪了林香一眼,然后有些不耐地说道:“你什么你,我告诉你,这是我的东西,我有权决定卖不卖,而且我现在心里很不爽,别惹我!”
林香此刻的火爆脾气也被激发了起来,想自己貌美可爱,娇艳如花,多少男的见了都垂涎欲滴,哪个不是主动献媚想接近她,却没想到今天在公羊文这吃了瘪。
“尼玛,真是暴殄天物,哼!”
宝石戴在自己身上就是珍宝,戴在别人身上怎么就成了暴殄天物,这是什么逻辑。陈妍此刻也觉得这个女的神经有些不正常,估计是哪个高官或者富商之女吧!因此也就理所应当地觉得好的东西都应该据为己有,在别人那儿就是浪费。
“我们走吧。”公羊文给陈妍递了个眼色,不想再与对方纠缠就欲走开。
我擦,这家伙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比吃人参果还浪费,尼玛啊!这是天珠啊!逆天的法宝啊!可是他一个凡夫俗子,不,是一介烂人,戴着那个除了辟邪护佑之外,毫无用处啊。
不行,既然宝物已滴血认主,这类逆天的法宝是有灵性的,强来也不行,得软磨硬泡或者想其他办法把东西搞过来,然后再慢慢研究。
在林香分神的时候,公羊文二人早已默然走开了。于是只好摇了摇头,心想还是先回去把此事禀报给老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