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 忻明之死

3个月前 作者: 条文喵
    劳心者治人,劳力者受制于人。这是天下的正常法则,就是明君、贤臣也不能变更。


    “世子客气了,朝凤才智虽是不高,可是却知道,唯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可是您实在是叫朝凤放心不下啊,比如现在,朝凤就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朝凤静静的看着忻明,开口问道。


    倒不是没有想过其他办法,只是对待忻明这种人,你越是弯弯绕绕的,他就越是缠着你,歪曲你的意思。到不如堂堂正正些,问个清楚明白。


    “忻明别无所求,殿下忘记了吗?您现在已经是匈奴的君王了,而忻明,还是大夏的世子,你我之间,,是断断水火不容的。”说着,忻明举起了手中的长枪,似是要比试一番“第一次见殿下,忻明可是被教训的不轻,不知道您现在身手如何了。”


    这......这是要和自己开打?朝凤挑挑眉,事情倒是和自己想象的不太一样。自己原是以为,忻明这般拖拉,是想要空出时间,和自己说些什么,或者是要提出什么要求。可事实上,好像不是如此。


    “还望世子承让。”话虽是这么说的,可是朝凤却已经把腰上的软剑抽出了。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反正自己退位诏书都写好了,是不在意什么时候死的。


    胜利可以预见,却不能强求。敌人无可乘之机,不能被战胜,且防守以待之;敌人有可乘之机,能够被战胜,则出奇攻而取之。


    在场战斗,谁也没有讨到什么好。朝凤稳住身形。尽量使得自己呼吸的频率正常起来。不得不说,这些日子自己还是懈怠了,若不是自己熟知这里的地形。胯下的青骢马有比忻明的战马好些,只怕自己早就败了。


    “凤儿果然好身手。”忻明笑笑。他虽然在武力上更胜一筹,但是朝凤在谋略上,却是更胜一筹。不但使她自己,始终处于不被战胜的境地,也决不会放过任何可以击败敌人的机会。


    听见忻明这样夸奖自己,朝凤只是小心的扫了一眼远方的战场。此时的战场,混混沌吨。迷迷蒙蒙,两军搅作一团,几乎分不清哪一方是哪一方了,可是朝凤却肯定。最后的胜利是在自己把握之中。


    “王都是大夏的最后一个地方了,越深入敌国腹地,我军军心就越坚固,你们就不易战胜我们。”四面楚歌,说的就是现在的大夏。


    亏了甄谨的训练。此时的部队,使部队自我策应如同‘率然‘蛇一样。‘率然‘是常山地方一种蛇,打它的头部,尾巴就来救应;打它的尾,头就来救应;打它的腰。头尾都来救应。


    “呵,他到来的快。”当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就在朝凤还在想甄谨那边情况如何的时候,忻明突然冷笑一声“只可惜啊,还想好好地和您叙叙旧,看来是没有机会了。”


    说完,忻明便突然举起手中的兵器,就像朝凤攻了过来。他的速度极快,又来的突兀,朝凤完全来不及应对,只是本能的把软剑横在身前,摆出防御的姿态。


    “朝凤!”远处的甄谨声嘶力竭的喊道,这么久以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喊朝凤的名字。之前两人就算是面对面,喊的也是殿下,陛下这样官方的称呼,不知道为什么,甄谨总是习惯在心头,提醒自己朝凤的身份,想尽办法把两人的距离拉的远远地。


    但是,此刻甄谨却已经没有功夫再去想这个了。从他的角度,看的极其的不真切,只能看见朝凤和忻明挨得很近,还有空气中穿来的血腥味。


    “忻明别无所求,但求能够在凤儿的手上死去。”看着朝凤因为惊讶,而瞪大的眼睛。忻明的心头,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


    朝凤对于自己,不过是一眼的分量吧。就像是儿时那阴冷地下的一寸阳光,‘忻明’的那一句‘我是你哥哥’。还有初试那天,淡淡的花香。像这样轻飘飘的东西,这个漫长的时间,所占的,不过是自己那短短的一生罢了。


    鲜血就像是决堤了的河水,源源不绝的从伤口中流下,可是忻明却一点要制止的意思都没有。终于可以结束了,一直以来,自己都以这个自欺欺人的假面具,过着活,现在终于可以摘下了。


    失血过多的身体,早就不能再支撑忻明坐在马上了。强烈的眩晕感,导致他连朝凤的面庞都看不清。自己就要死了,终于要死了。


    只听见一声沉闷的响声,忻明掉到了地上,扬起了了一成薄薄的尘埃。就像是他的这一生一般,轻微的都叫人看不真切。


    “你没事,真的是太好了。”在看见倒下的人是忻明,而并非朝凤的时候,甄谨终于知道了什么叫重生。


    看着剑尖上滑落的血,朝凤沉默了半晌,才移开了黏在忻明身上的视线:“是他自己撞上来的,撞到了我的剑尖上。他的功夫远在我之上,所带的兵力,也远比我们队中的多。可是他不想赢,只想死。这不合理,甄谨,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这世上,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扫了扫忻明的尸体,甄谨之觉得有些可惜了。权势,名利,财富,这些东西他都有了,可是现在却又都没有了。


    奔赴国难,献身君主,本是舍生取义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失多得少的人。见闻很少,服从命令,本是保全法令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浅薄愚昧的人。尽心耕作,自食其力,本是创造财富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没有才能的人。品德优异,单纯朴实,本是正派善良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蠢笨呆板的人。


    重视命令,谨慎办事,本是尊重君主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胆小伯事的人。打击贼人,止住奸人,本是提醒君主的人,世俗却贬斥他们,是奉承讨好的人。


    “去叫人来吧,擒贼先擒王,现在就是连统帅都死了,下面的士兵,也没有再战的必要了。”朝凤叹息一声,示意甄谨把忻明的遗体带上。


    死去的忻明,这张脸被地上的烟尘弄的灰扑扑的。就像是褪了色的山水画,或者是被雨水昏开过的字条一样,完全没有了以前那种,风度翩翩,陌上谁家少年郎的清雅。


    “兵的性态,就象水一样,水流动时,是避开高处流向低处,用兵取胜的关键,是避开设防严密实力强大的敌人,而攻击其薄弱环节。忻明死了之后,最薄弱的,就是人心了。”朝凤说到这里,轻轻地笑了笑,似乎已经胸有成竹。


    随着甄谨的一声令下,朝凤带来的人马,全部都排列回方阵的姿态。就在大夏士兵,以为他们畏惧了,要投降的时候,甄谨却突然亮出了忻明的尸体。


    “这.....这是大将军?”虽是看不清脸了,可是甄谨那闪耀着金光的军服,还是很引人注目的。


    树倒猢狲散,这些士兵中,只有少部分,是真正受过训练的军人。其他大部分,都是被强行抓壮丁来的农家汉。之前的奋力拼搏,不过是男儿那天生就有的热血,和保家卫国的强烈情感,可是现在,就是将军也难逃一死。


    “这里是大夏的最后一道防线了,明天,大军便会攻破城门。我甄谨,以甄家军的名义起誓。不论是攻城,还是换代。都不会伤害手无寸铁的百姓。”


    说到这里,甄谨顿了顿,扫了扫因为自己的话,而突然安静下来的众人。


    “现在皇帝受到了妖妃的蛊惑,卧病在床。而接管国家的显策,却沉迷女色,不管不顾。所以公主殿下,带着上天的旨意,从匈奴回到国家,拯救万民于水火。你们若是想留下,改变这个黑暗时代,推翻这个腐朽王朝,便留下。若是不愿意留下,只管走就是了,谁也不会伤害你们的家人。”


    士卒还没有亲近依附,就执行惩罚,那么他们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士卒已经亲近依附,如果不执行军纪军法,也不能用来作战。所以,要用怀柔宽仁使他们思想统一,用军纪军法使他们行动一致,这样就必能取得部下的敬畏和拥戴。


    “若是换了帝王,真的就会改变了吗?”军神甄家,这个名号可以说是影响了一个王朝的。在场的男儿,谁没有憧憬过?这种几乎盲目的崇拜倒是给了甄谨极大的方便。


    平素严格贯彻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能养成服从的习惯;平素从来不严格贯彻命令,管教士卒,士卒就会养成不服从的习惯。平时命令能贯彻执行的,表明将帅同士卒之间相处融洽


    “我不敢保证什么,但惩罚罪过不回避大臣,奖赏功劳不漏掉平民。矫正上面的过失,追究下面的奸邪,治理纷乱,判断谬误,削减多余,纠正错误,统一民众的规范,这些还是可以做到的。”


    不等甄谨开口,朝凤就亲自回答道。她的声音虽不尖锐,可是铿锵有力,有一种让人无法不信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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