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蔷薇花宴(上)

3个月前 作者: 佩月诗
    世人知道y格兰北约克郡有一座享誉欧洲的古建筑――霍华德城堡,却极少有人知道附近还有一座比霍华德城堡更大,历史更为悠久的神秘庄园。


    这个庄园被高高的围墙和茂密的树林围得严严实实,看不清里面建筑群的全貌,只能依稀判断出里面的城堡巍峨耸立,非常壮观,十分古老的灰色外墙壁爬满了滕状植物,厚厚的苔藓似乎昭示着这里已很久没人居住了。


    此地是一处私人庄园,不许闲杂人等进入,而当地人也不敢进去。因为这座庄园很阴森,很恐怖,据说庄园后面有一大片蔷薇花园,终年不谢;据说闯进去的人都会迷路,还看到了鬼魂;据说走到庄园附近,会寒毛倒立,手脚冰凉;据说……。


    就是有了这些据说,每年有不少带着探险精神的冒险者专程来到这里,非要亲身体验下恐怖的感觉。


    闯进去的冒险者们几乎都进去没多久便被抓出来了,由此证明这座庄园的保全系统做得很完善;当然,也有本事大,成功潜入城堡的‘高人’,但进去没一会,就白着脸自动出来了。


    但不管是成功潜入的‘高人’或者刚翻了围墙就被抓住的‘二货’,他们面临的结果都一样,罚款或者拘留。


    至于事后那几个成功潜入的‘高人’绝口不提里面发生了什么,可细心点网友们发现,这几人出来先后都出了意外,死于非命。


    因此,这座庄园有了一个惊悚的名字,‘夺魂庄园’。


    可事实上,如果你询问当地一些年长的牧民会得知,这座庄园其实叫‘蔷薇庄园’,属于世袭贵族的布鲁赫家族所有,大部分时间都空着的,只有一个老管家在打理庄园。


    一年到头,庄园里都冷冷清清的,久而久之,阴气自然很重。


    但是在今晚,‘蔷薇庄园’内灯火通明,悠扬的音乐不断泻出,各种豪车川流不息地驶入,似乎要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


    车上下来的宾客们打扮得很像是来参加化装舞会,男女老少皆穿着中世纪的欧洲宫廷礼服。女人们拖着蓬松宽大的泡泡裙,酥胸半露;男人们则顶着带两个卷的假发,穿着胸前很多褶皱的衬衫与紧身马裤;还有半大不小的男孩女孩们,都是一副公主王子的盛装打扮。


    在长一排豪车中,一辆不算醒目的宾利车门打开了,下来了一大一小。瘦高苍白的青年男子一身深蓝礼服衬衫,黑马裤,棕长靴,相貌一般,没什么打眼之处,到是他牵着的一个小男孩吸引了不少视线。


    小男孩软软的黑短发,亮闪闪的杏眼,鼻子小巧,微微嘟起的嘴巴很是可爱,要说这五官也仅算一般,可组合到小男孩巴掌大的小脸上,就特别的好看,有股说不出来的灵动气质。


    苍白青年收到周围的注目礼后,也偏头看向手里牵着的小男孩,信心增加了许多,不枉费他又是做礼服,又是租豪车,耗尽了仅有的存款;更不枉费他顶风作案,在爱丁堡艺术节上抓来了这个孩子。


    青年叫摩尔?赖特,他是一名吸血鬼,确实的说,是一名穷困潦倒的血族。


    十年前,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流浪艺术家,意外救了一名吸血鬼,对方感谢他,就问有什么需要。当时他幻想吸血鬼有多牛b,就要求自己也成为吸血鬼。对方别有深意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对他进行‘初拥’,那过程让他惊惧又狂喜,因为吸血鬼代表永恒的生命和力量。


    当他成了血族一些时日后,肠子都悔青了,为嘛?与电影和小说写的不同啊,没有飞檐走壁,没有呼风唤雨,除了自愈能力强点,速度比普通人快点,根本也没啥特异功能。


    呃,也有跟电影小说相同的,那就是缺点,不能见阳光,怕十字架,怕味道辛辣的东西,怕高温气候,最重要的是渴望鲜血的欲望比饥饿感还难受,全身无力,喉咙撕裂般的疼痛。


    最开始,他通过特殊渠道从医院弄了些人血回来喝,后来支付不起高额费用,就想着用鸡血,猪血代替,但刚入口就吐了出来。


    他原本是一个靠街头表演为生的行为艺术家,白天不能出去工作,很快就捉襟见肘,只得晚上去酒吧打工。


    在酒吧那段时间,他到底受不了温热鲜血的诱惑,趁与搭讪女人亲热的时候,咬了下去。不过,幸运的是,那女人喝了太多的酒,再加上他的牙印很快就消除了,女人根本不知道他吸了血。


    有了第一次,后面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他每次搭讪女人,都会弄点麻醉剂或昏睡药之类,吸食一番。终于在某次与一个女人边z爱,边吸血的过程中,有点忘情,导致了那个女人的死亡。


    接下来,就是他噩梦般的时日,不是警察找上门了,而是教会惩戒骑士地追杀。


    他东躲西藏,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从比利时逃窜到了f国,又由f国来到了y国。


    在逃亡的日子里,他遇到了一些同族,了解到了许多关于吸血鬼的事。比如,血族的数量在欧洲不少;血族的能力取决于血统(给予‘初拥’者的血统),以及后天不断地吸血进化和训练;血族如果伤人性命,必将受教廷灭杀,其实就算不伤人性命,一样是教廷的敌人。


    除了教廷,血族还有一个古往今来的宿敌――吸血鬼猎人,这些拥有特殊能力的家伙,比教廷还可怕,他们没有任何理由,看到吸血鬼就杀,将吸血鬼杀了之后,提头向某个神秘的组织领赏。


    当说到这个神秘组织时,同族们说法不一,有的说是教廷的走狗,有的说是人类成立的国际机构,为了抑制吸血鬼的数量。


    悲哀呀,他总算明白了当初给他‘初拥’的那个吸血鬼别有深意的眼神了,这简直比做人要痛苦百倍,悠长的生命是建立在不断吸食鲜血,不能见阳光的基础上,还要防火防盗防猎人,东躲西藏避教廷。


    到了y国后,他在一个餐馆打工,负责晚上送外卖,还兼职酒吧做夜场表演,安定地过了几年。但收入仅仅维持每天两小袋鲜血的开支,偶尔他也壮胆去打打野食,却不敢做得太出格的事,怕引起教廷和猎人的注意。


    这次去爱丁堡参加艺术节是为了赚外快,却从偶遇的同族那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血族公爵杜克?布鲁赫每十年举行的‘蔷薇花宴’即将来临,只要是血族之人,按照‘蔷薇花宴’的规矩盛装打扮,并携带‘礼物’即可参加。


    说起这位鼎鼎大名的布鲁赫家族的公爵,是血族目前公认的最高领袖,拥有强大的力量,财富可敌国。y皇室公开授予其爵位,家族产业遍布世界,各国政府都要给三分薄面,连教廷和吸血鬼猎人看到布鲁赫家族的族章都要绕开走。


    所以,能攀上布鲁赫家族就等于安全得到了保障,至少不用藏头露尾,胆颤心惊的度日了,说不定还能在布鲁赫家族产业里混个好工作,吃食无忧。


    于是,他在前面两同族分别抓了小孩后,冒风险再做了一次案,抓了这个看起来很漂亮生动的小男孩。


    为嘛?切,还用说吗,当然是‘礼物’。


    杜克公爵有一点小怪癖,喜欢出身良好高贵,长相漂亮,十岁左右的小孩。他这种恋童癖许多血族都知道,也就投其所好,参加‘蔷薇花宴’会带上漂亮气质出众的小孩去博得公爵的欢心。


    时间一久,‘蔷薇花宴’就形成了一个潜规则,只要你带来的小孩被公爵看上了,就能获得公爵亲自颁发的布鲁斯家族族章。


    冲着这个,不少有点钱的血族从婴儿开始用贵族礼仪自己培养一批小孩,选一个带进‘蔷薇花宴’;为毛只能带一个?为了公平啊,反正一个血族只能带一个。有些富豪或出身高贵的血族到不是为了想得到布鲁赫家族族章,更多的是讨好这位‘吸血鬼王’。


    而对于他这种穷血族,抓富家小孩来参加‘蔷薇花宴’就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了。可也得冒风险,首先你抓人来参加前的途中,不能被警察发现,也没有被教廷或吸血鬼猎人给‘咔嚓’掉;其次,你带的小孩会被选中,如果选不中,嘿嘿,要么你放小孩回家,要么把小孩当成自己的美餐,两种后果绝对都是被吸血鬼猎人和教廷追杀至死。


    不过这些依然挡不住生活得水生火热,能力低下的血族们孤注一掷,十年才一次,多难得啊,再大的风险也拼了。


    摩尔?赖特给自己打打气,抓来的这个东方男孩很漂亮,肯定能被公爵看上。这小男孩昨天就吵闹了一下,被他几句骗语一哄,便乖巧地不再闹腾,还问他今天参加的宴会好不好玩,一副天真无邪,很信任他的模样,可见亚洲国家的小孩比欧洲的小孩好骗多了,恩,也可爱得多。


    他想到这,偏头柔声对牵着的小男孩说:“小蓝,我们进去吧。”


    ------题外话------


    小知识:吸血鬼并不称呼自己为vampires,而通常自称为bloodline(血族)。一个凡人要成为血族的一员,首先要经过“初拥”(theembrace)的历程。也就是说,他必须先被一名血族成员吸尽身上的血,然后马上接受该血族反喂食身上的血,并不是仅仅只是吸血后对方就可以变成吸血鬼,交换血液后才可变成为新生的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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