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池陌
后来事情上了热门新闻,开心的结婚对方急忙出来道歉,说那都是以前的荒唐事,他对开心是真的,可网友并不买账。
在网友心里,从小看着长大的开心已经不是单纯的明星,她更像是那些大家追的动画,一部动画片追了十多年,多少有了感情,如今开心这个主角的少女时代就要大结局,她结婚对象怎么也该是动画片中数一数二的主角,而不是哪里空降的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路人甲。
网友无法接受。
别人结婚网友都祝福,到了开心这,全都变成唱衰了。
开心打开博客,自嘲道:“妈,你说我是不是史无前例第一人?”
方茴瞄了她一眼没说话,等她走了,方茴才担心地拉着郁文骞:“你说开心该不会真的铁了心要结婚吧?”
“会。”郁文骞倚靠在沙发上,双腿交叠,时不时翻着杂志。
“我也担心她这丫头太倔了,明明看起来一点脾气没有,可实际上脾气是三个孩子中最大的,要是没脾气,她也不至于和喻言冷战了这么多年。”
郁文骞把老婆拉到怀里来,家里的孩子不让人省心,方茴最近都没睡好。
“我说过办真人秀并不是最好的决定。”
方茴叹了口气,其实她本没必要策划这个节目,她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喻言和开心有个面对面接触的机会,她早就觉得这俩人有些不对劲,哪有人十几年不说一句话的?明明小时候那么好,真要没什么,何必闹成这样?说到底,方茴就是觉得他们有什么,谁都憋着一口气,你不服我我也不服你,闹到最后,僵持成了今天这个局面。
可她没想到她不过问了几个问题,开心就忽然说要结婚。
如今弄成这样,她这个当妈的也不愿意。
“开心把婚礼定在周末,她要举办教堂婚礼,说婚礼结束后去领个证就算结束了,不打算大操大办。”
“随她吧,她不是小孩子,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她哪里不是小孩子?天天画画,心思单纯,我看她就是小孩子脾气,你说要是结婚以后后悔怎么办?”
“后悔又如何?我郁文骞的女儿就是一辈子不结婚,我也养得起。”
郁文骞面无表情说完,继续看杂志,留方茴一个人在那闷闷不乐。
不知不觉就到了周末,郁家所有人盛装出席。
开心的婚礼在郊区的教堂举行,这个教堂被称为国内最美教堂,靠近海边的白色建筑处处透露着圣洁,穿着婚纱的开心和新郎对面对站着。
方茴眼眶温热,她捧在掌心上宠着的小女儿开心,就要嫁人了。
第90章
番外:一家都是宝(6)
新郎拿着捧花站在那,
目不转睛盯着开心,
随后开心伸出手,
俩人对视片刻。
“开心,
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会对你好的,我们要相亲相爱一辈子。”
牧师站在说着祝词,俩人的婚礼刚进行到一半,教堂的门忽然被人推开,
一身西装的喻言站在门口。
方茴忍不住摇头,
“他该不会是来抢婚的吧?”
“抢婚?我妹妹又不是物品,
谁想抢就能抢了去的。”泡泡蹙眉。
“喻言还挺帅的,
说起来比现在这个妹夫更适合开心,
他又是跟我们一起长大的,
彼此也了解,
再说爸妈要是能和戈雨阿姨喻倾叔叔做亲家,怎么想都比现在这个合适,
这个男人据说父母都在国外,
以后万一要是再国外定居了,爸妈想看妹妹都不容易。”格格分析道。
一家四口盯着喻言,
各自发表自己的意见。
喻言面无表情,
一直走到开心面前。
喻言和开心刚上完综艺节目,
现场的亲友自然都知道他和开心的关心,如今见喻倾脸色不对,大家都做出抢亲的猜测,
再说了人家都要说祝词了,你忽然走到新人中间,这像什么话?
喻言凝视着开心,许久没说话,他皮肤白,轮廓立体,细碎的短发耷拉着,衬得他更有种贵公子的气度。开心歪着头回望他,他眼里有很多情绪,可开心已经懒得去猜了,他们就像两条交叉的线条,过了交叉点后只会越走越远,并且永远不会有交集,如今他们的关系维持在这样的状态也挺好。
再要求多,也只会平添不快。
“喻言?你是来参加我婚礼的?”开心歪着头笑笑,“你能来参加我很高兴。”
开心穿婚纱了,她穿着粉色的短款婚纱,看起来不像是要结婚,反而就像是一个要去拍封面照的小女孩。记得幼时他们扮家家时她曾经说过,结婚时她不要穿白色的婚纱,因为那太俗气,她要穿粉色,像个公主一样,嫁给自己的王子。童言童语犹在耳边,喻言想起来便觉得心头一钝,涩涩的有些不舒服,以前开心总说要嫁给他,可他总把她往外推,他那时候很嫌弃她,不想她当自己的新娘,后来年纪大了,俩人成了这种关系,他甚至没有想过他们之间算什么。他交往过几个女朋友,只是每次交往不久总觉得感情不对,他陪她们逛街陪她们吃饭,他像所有男朋友一样让自己符合她们的要求,那时候他以为他可以很喜欢她们。人们总说男人和女人就是那么回事,喜欢或者不喜欢并不重要,两性关系中有很多事比喜欢更重要,喻言相信了,但他没想到他每一任女朋友都会控诉他,说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们,明明他对她们很好,可她们就是委屈,说他心从没在她们身上过,她们无法忍耐他的忽视,意图从他这得到更多,可喻言给过她们钱给过时间,却从未给过真心。
那时候他不明白为什么,可听说开心要结婚的这段时间,他忽然明白这么多年他为什么厌恶别人拿他们的关系开玩笑。
少年心中隐藏的心思被人戳破,那种羞恼让他误认为是厌恶,只有用自己的坏脾气和冷漠来处理,才会让年少的他觉得安心。
如今她真要嫁给别人了,喻言有些恍惚,他的开心要嫁人了。
“喻言哥哥?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坐吧!婚礼要开始了。”
喻言顿了片刻,终于沉默着低下头。
身后的方茴见了,忍不住摇头道:“他最终没跨出那一步,以他和开心的关系,这次要是错过了,以后只怕再也没有机会了。”
泡泡冷笑:“身为男人,连女人都不敢争取,开心要是嫁给他只会受委屈。”
郁文骞也冷声道:“只能说不够爱。”
坐在一旁的男人紧张地搓着手,“如果有人去抢婚,你们说开心会答应吗?”
这话说完,郁家人全部愣住,方茴也满脸惊讶地看着这位年轻人,这人是谁?她似乎没有见过,怎么会来开心的婚礼?方茴看向泡泡,听他道:“妈,这是我朋友周嘉衍,他是我初中同学,刚从国外回来,我们很多年没见了,他是我妹妹的铁粉,知道我妹妹要结婚就想出席婚礼,我就把他给带来了。”
年轻人长得很英俊,他的英俊跟喻言的俊美不同,周嘉衍身材高大,长相却很斯文,戴着金丝边眼镜,笑起来牙齿白白的,让人眼前一亮,他和开心一样,都是那种笑起来很好看的类型,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方茴琢磨着他话的意思,忽而笑笑:“我女儿会不会答应我不知道,但是每一次的冒险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可年轻人要是不试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周嘉衍蹭的站起来,激动地握着方茴的手。
一旁的郁文骞冷眼瞧着,面色陡然沉了,谁知这周嘉衍下一秒竟然说:
“希望我有机会做你女婿。”
“……”什么鬼!郁家人包括泡泡在内,全都面露震惊,尤其是格格,一脸日了狗的表情,这种感觉就好比一直追某部电视剧,最后女主历尽千辛万苦,按理说应该跟男主HE了,但是大结局最后1集的最后10分钟忽然冒出一个路人乙,该路人乙想抢婚,还力求上位要当男主。
格格惊:“你谁啊你!”
“你好,姐,我是周嘉衍。”
“……”周嘉衍露出一口白牙,笑得跟小狼狗似的,倒是格外温暖,“姐,给我点鼓励哦,我要去抢婚了,如果成功咱们晚上一起吃饭,我请大家吃好吃的。”
他这性子倒是有趣,以至于格格一脸懵逼的同时,竟然忍不住道:“那你……加油!”
“好!”周嘉衍说完,猛地跳出去,伸手喊道:“我!我有意见!我不同意开心嫁给他!”
虽然现场的亲友不多,可能到场的大部分是业界大佬,众人一听这话,都是问号脸,想的都一样,这人是谁啊?
你有意见,你算哪根葱?人家俊男靓女结合,就算要抢亲也轮不到你,也该是喻言来才对。
开心也眉头轻蹙,疑惑地看他,“你是……”
周嘉衍紧张地咽了口水,他擦了擦手心的汗,努力对开心笑:“开心小姐,我是你的粉丝也是你的爱慕者,实不相瞒,我暗恋你快20年了,我从小看你电影时就很喜欢你,真的!我毕业于XX大学,现在继承家里的房地产公司,是一名职业富二代。”
“……”开心一脸懵圈的表情,她第一次见到有人把富二代这三个字说的那么自豪的,“所以?”
“我很喜欢你,我知道你不缺钱,巧得很,我也不缺。”
“……”
“但我跟一般富二代不一样,我这人一根筋,从小到大,我什么女朋友都没交过,我就是想要你,之前为了能接近你,我参加了许多宴会,但是遗憾的是从来没有遇到过你,后来我转去你和你哥的学校跟你哥做了同学,遗憾的是你那时候很少去学校,后来我出国读书,就再也没机会接近你,但请你相信,我对你的感情是真的,我没法忍受你嫁给别的男人,如果你愿意给我一次机会,我至少可以做到随时随地把你放在心口上,一辈子只喜欢你一个人,以后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生几个孩子就生几个,不生我都没意见,真的!不要嫁给他,嫁给我!我一定会让你幸福。”
开心:“……”
新郎:“……”
吃瓜群众:“……”
喻言:“……”
喻言眉头紧皱,面色陡然冷了,他死死盯着周嘉衍,完全不明白这人是从哪冒出来的,他还没说话呢,周嘉衍凭什么?再说了,周嘉衍只是一个粉丝,这世界上要是所有粉丝都能跟偶像结婚的花,那几率只怕比中了大乐/透还要低。
喻言冷笑看向周嘉衍,只觉得这人格外刺眼,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开心是什么人,也是他能染指的?
那边开心歪着头,看了眼面前的新郎,“他说要娶我。”
新郎擦了擦头,“开心,我也能为你做任何事,我是真的爱你,不管你是不是要抛弃我,只要是你的选择,我都会尊重你。”
“……”全体宾客简直接受不了这样的神转折。
方茴也一直打量周嘉衍,“这小子喜欢开心20多年?他真是为了开心才转去你学校的?”
泡泡沉思片刻,他恍然记起周嘉衍转学后似乎对他格外殷勤,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甚至怀疑周嘉衍是不是同性恋,后来知道周嘉衍的性取向后,他怀疑过对方的企图却没有任何证据,再加上周嘉衍这人笑得无害,你很难对他设防,那之后俩人渐渐亲近起来,后来周嘉衍忽然去了国外,俩人的联系才渐渐少了。
现在想起来,周嘉衍说的没错,当初开心出国,周嘉衍也跟着出去了,只是开心原本想去美国,却临时决定去郁文骞的母校,而周嘉衍的学校似乎就是开心原本想报考的那一家。
泡泡面色严肃起来,如果真是这样,周嘉衍确实喜欢开心很多年了。
“好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