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纷舞妖姬
    一双脚,出现在我的面前,我顺着脚往上看,我看到了一双充满不屑与鄙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王大胡子。


    王大胡子只对我说了一句话:“你真给当兵的丢脸!”


    说完这句话,王大胡子头也不回地走了。


    从那一天开始,我打定主意,侦察连训练的时候,我就跟在一边照学。他们劈砖头,我也跟着劈砖头,他们十公里越野背重跑,我虽然第一次累得几乎晕倒,却用爬的动作,跟着他们回到了营地,就是在那一次,我终于在王大胡子的眼里,看到一缕鄙夷以外的情绪。


    从此,我成了侦察连编制以外的旁听生。十四个月后,我已经可以单掌劈断七块青砖,在徒手格斗方面,我已经可以和王大胡子以外,任何一个侦察连的人打成平手。我达到了王大胡子招兵的标准,我终于可以成为一名侦察兵了。


    但是我最终还是没有走进侦察连,我在部队已经两年,也是一个班长了。有了资格,再加上爷爷在外界,不停的为我活动,我获得了从部队内报考军校的资格。用爷爷的话来说,有一个高起点,无论是想进侦察部队,还是进入中国终于有了的特种部队,都会容易很多。


    我想成为真正的特种兵!


    在我离开部队,进军校深造前的一天,我和王大胡子喝得一塌糊涂。在那一天,王大胡子明显喝高了,他拍着我的肩膀,送给了我几句话:“军人,就要像钉进木板里的钉子,钉到那里,就要钻进哪里!”


    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话。


    我在军校时,依然没有放弃自我训练,我的徒手格斗,在整个军校里是数一数二的,我的军事侦察技能,也让身边每一个学员都对我刮目相看,因此没少有女学员偷偷给我这个曾经的纨绔子弟塞情书。如果没有经历那一场改变我人生的打架,我真的不会介意,在学校里,玩出几场恋爱,但是,我记住了王大胡子的临别赠言,我拒绝了所有的女学员,我要努力充实自己,我给自己定的目标,就是广州军区的“南国利剑”,或者成都军区的“西南猎鹰”特种部队。


    他们需要我这种在军校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又拥有侦察兵身手的高素质成员!


    我坚信这一点。


    但是,命运之神,在我即将踏出军校大门,去圆了一个自己从小的梦时,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在参加考核前,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体检,检验报告说,我生病了,虽然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很好,壮得好像是一头牛,但是那该死的高科技仪器说,我病了,而且病得很严重,甚至有专家断言,以我的状况,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


    我到现在都搞不清,什么隔代遗传,什么基因的东西,我只记住了一句话,我不可能活过三十八岁了!


    我他妈的就是不明白了,我爷爷没事,我爸没事,我那些天天泡妞喝酒吸大麻的叔叔没事,为什么就我,眼看着美梦要成真的时候,就有事了?!


    得到通知的那一天,我几乎要疯了,我找遍了曾经偷偷给我塞情书的女学员,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她们就亲,当天晚上,我就带着一个没有当场翻脸打我耳光的女学员,在外面的宾馆里上了床。


    第二天我又换了一个。


    第三天,我继续换。


    第四天,我用自己的厚颜无耻,外加纨绔子弟的天性,拉着两个女学员,陪我一起上了床。


    第五天……我毕业了!


    五天的放纵,我终于看开了,我他妈的当不了特种兵了,反正也活不过三十八岁,不如壮烈一点,当一个烈士算了。这样也总好过,最终全身干瘪脱水的死在病床上,成为医院里,又一个病例。


    所以,别人都是削尖了脑袋,往机关调,就我反其道而行,想方设法,把自己弄到了边境线,在西藏,当了一名光荣的边防军人。由于我的“高尚”,由于我的“无私”,由于我的“自我奉献”精神,再加上我出色的军事技术,我一到边境线,就被提拔为一毛三的连长,手下管了一百多号兵。


    从踏上那片土地时开始,我就已经盘算着,要牺牲,要披着国旗,在所有战友的低唱送行中,死得干干净净。所以,我是整个团,不,是整个师,公认的超级狂人。


    我在训练时,比任何人都玩命,遇到恐怖分子袭击,我单枪匹马就敢追杀他们十几号人,我就不明白了,他们不是恐怖分子吗,他们不是见到军人就杀吗,他们当时明明人人手里都握着家伙,怎么我一个人冲出来,只是吼了一声“杀啊”,他们就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最终让我一个人,从队尾一直杀到了队首?


    最终我因为作战“勇敢”,敢打敢冲,得了个一等军功,师首长在把奖章戴到我的衣襟上时,还语重心长的告诉我,勇敢也要注意自我保护,下回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当时鼻子真的那么一酸……我追到最后一个恐怖分子身后时,我可故意放慢了脚步,就等着他回头给我一枪了,那样的话,我可能又是烈士,一等军功,也会因为我的死,变成特等军功了!


    好可惜,那个家伙到死,不要说回头给我一枪,他就连头都没敢回!


    最后法医说,他死于心肌梗塞,说白了,就是被活活吓死的,听到这个消息,我对着镜子端详了自己很久,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


    后来在我们的防区附近,出现了一点点小事。有一只不知道从哪里蹦跶出来的狼,不停的袭击路人,连继咬死七八个人了。


    西藏狼多,这是你知,我知,大家皆知。狼饿了,想捕猎,结果它没猎兔子,却猎了人,这是它的错,不是我们的错啊!可是就有人说了,狼吃人,是共产党搞得天怒人怨,是真神降下的神罚。就连那些见人就咬的狼,也成了他们嘴里,真神的使者!


    这种宣传,在我们听来当然是扯淡,但是,毕竟还是有人信,有一次带兵巡逻时,一个藏族同胞大妈,直接把一颗鸡蛋砸到了我的脸上。我身边的兵都吓坏了,谁不知道,我笑小小,就是一个脾气上来,就我是老大,天是老二的主?所有人都拼命拉着我,我甩开他们的手,用僵硬的动作,走到那位西藏同胞的面前,对她露出一个笑脸,微笑着道:“大妈,这里鸡蛋多贵啊,下次砸我,用土豆好吗,又硬又结实,好使啊!”


    我手下的兵,赌咒发誓,我当时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脸皮要多僵有多僵。


    第七卷


    谁与争锋


    第九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岁!(下)


    藏汉同胞团结,这是国策,身为一名职业军人必须遵守!说实在的,那位大妈,别说是用鸡蛋,她就算是用铁球砸到我的脸上,我也不会放任自己的脾气去还手,否则的话,被开除滚蛋回家,我岂不是连当烈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但是说心里没有火,我说了,您信吗?


    我铁青着脸,回到连队,最后决定,报复,发狠的报复!


    不过各位千万别误会,我要报复的目标,不是那位大妈,她也只是被人骗了罢了,我要报复的,是那头狼。


    谁他妈的让它在这里咬人了?你老人家挪挪窝行不行?不远处就是边境线,您老跑到印度境内,想咬谁咬谁,爱咬啥咬啥,我是百分之百不会管的!


    这种狼,是孤狼,它们都非常狡猾,可以说是天生的猎人。它们咬人时,会悄悄跟在人的身后,然后人立起来,伸出前爪,直接在对方的肩上轻轻一拍,谁要下意识的回头,狼就会直接咬断他的喉咙。


    这玩艺,下嘴比特种兵还狠!


    我想了又想,最后搞了一件防弹衣,倒穿在身后,然后一个人没事,就出去在狼经常咬人的小路和大山中来回乱窜。我也曾经想过,也许我斗不过那头狼,就真成烈士了,为此,我还专门写了一封慷慨激昂的遗书,装模作样的留下了自己一年的党费。


    我想,如果我壮烈了,说不定电视台还会来采访我的事迹呢,那么漂亮的女记者,面对摄像机,读起我的遗书时,会不会因为我的“高尚”,我的“伟大”,我的“舍己为人”,而落下几滴也许真情,也许是假意,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货真价实的,美女的眼泪?!


    吼吼……一想到这里,我就更加亢奋了!


    象头拉磨的驴子般,在那条该死的小路上走过十七八回,结果在某年某月某一天的下午,突然,有一只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没有回头,只是深深吸了一口气,没错,在我身后的那个“他”,呼出来的空气中,带着浓重的腥臭味。一个人除非三个月不刷牙,否则的话,口臭哪会有这么重?!


    我仍然没有回头,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着。那头狼,估计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我这样的人,它不由自主的被我带着一起走。


    大家别忘了,狼可不是擅长双脚直立行走的动物,我的步子又太大,我只走了几步,那条狼就跟不上我的节奏,下意识的把两条前爪,都搭到了我的肩膀上。


    嘿嘿,我当时气贯那个丹田,猛然狂吼了一声,双手拽住它搭在我肩膀上的前爪,就那么把它直接背到了我的身上,然后不顾一切的向藏族同胞住的村子跑。我就是要让朴实的藏族同胞看清楚,神的使者已经被我笑小小活捉了!要这玩艺真是神的使者,我能把它活捉了,那我笑小小,岂不是天使长了?!


    那头狼被我扣住前爪,它真的急了,它拼尽全力,在我的后背猛抓。我可是研究过被狼咬死的动物,狼的爪子绝对锋利,甚至就连牛皮都能抓破,要是人被它们抓实在了,百分之百一抓一大片肉。


    可是,狼的爪子再锋利,它能抓破就连子弹都打不穿的防弹衣吗?!


    我笑!


    不过这条狼,怎么这么重啊,没跑几步就压得我够呛。


    我哭!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侦察兵旁听生,我背着这条体重比普通狼至少高出一半,怎么都应该考虑减肥的狼,一路跑得呼呼生风。


    发现爪子对我无法造成伤害,那条狼真的急了,它急得嗷嗷乱叫,想要用牙齿咬我,但是,别逗了,我可是一个侦察兵旁听生!在锁住它的前爪时,我已经用自己的脑袋,直接顶到了它的下鄂上,大家想想看,用这种姿势,它除了可以咬到一嘴空气,又能咬到什么玩艺儿?!


    咬啊咬的,抓啊抓的,发现根本没有办法造成伤害,那条老奸巨猾的狼,终于停止了这种徒劳的挣扎,但是很快,一条温温热热的舌头,就舔到了我的脑袋上。


    你知道为什么狼啃过的骨头,绝对干净吗?那是因为,狼的舌头上有倒刺钩,舔上去,就算是骨头上的生肉,都会被全舔下来。它这一舌头下来,就舔得我的头发大片大片的掉下来,估计再多舔几下,就能直接舔破我的头皮,最终把我的头盖骨硬舔出来!


    我终于要壮烈了!


    我的心愿终于要完成了!


    但是,我真的不想这么死无全尸,更不想被一条狼舔得脑门上,只剩下骨头了啊!


    现在我可以说得慢条斯理,但是在当时,事实上我根本啥也没有想,下意识的拼尽全力更紧的顶住了狼的下巴,然后向前一扑,带着狼在雪地上连打了几个滚,直压得那条狼直哼哼,然后蹦起来后继续向前跑。当时我心里,好像也想过什么,对了,我想的是:“他妈的,早知道就应该戴顶钢盔出来了!”


    到了最后,狼一用舌头舔我,我就往地上扑倒打滚,后来我觉得这样不爽,狼再舔我的头皮,我就用当侦察兵旁听生时,练的整个人跳起,向后躺这种练习身体抗打击能力的动作,猛的身后躺压。


    就这样,我们一狼一人,两兄弟,舔舔滚滚压压的,一路跑了十几公里。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身后的狼终于停止了挣扎。当我跑进藏族同胞的村子,准备当场让大家看看被我活捉的神的使者时,我却惊讶的发现,那一条狼已经被我生生扼死了。


    最让我惊讶的是,这条狼不是胖得应该减肥,而是它的个头,比一般的狼至少要大出一半,可谓是狼中之王了。(我真的不知道,这条狼中之王,就是风影楼干掉狼后,痛失爱侣,对人类深恶痛决的那个狼王)


    我当着淳朴的藏族同胞的面,拎起那条狼王,绕着村子走了几圈,然后一声不响的扛起狼王的尸体,返回了军营。从此,再也没有狼咬人了,也没有人用鸡蛋往我脸上丢了,那个藏族大妈,看到我时,脸上也多了温暖的笑容,甚至还请我吃过她亲手做的面点子,喝过马奶酒呢。


    因为我的“无私”,因为我的“勇敢”,因为我的“奉献”精神,还有我击杀狼王,为部队挽回声誉,成功击败流言的事实,我又获得了一个二等功。


    还是师长当众给我戴上了奖章,又暗中温和的叮嘱了我一番:“小伙子,好好干,有前途!”


    我再次热泪盈眶了,如果我不是拒绝死得太难看,如果我不是想被一条狼咬得支离破碎,死无葬身之地,我已经成为一名光荣的烈士了!


    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得至少有几分尊严,总不能让电视台记者,面对一堆骨头,大谈我的革命人生吧?!


    我们和印度人比邻而居,坦率说,这些阿三真是太无耻了。他们利用麦克玛洪线,霸占了中国八万多平方公里土地也就算了,现在还使用蚕食战术,哪里中国没有建立哨站,他们就会在里面抢插,而一建立哨站,后面的土地,自然就列入他们的版图了。


    虽然只是星星点点的零打碎敲,可是想想看吧,国内一群不良房地产商,以那个任疯狗为代表,国内的房价是越来越高,我就算可以吃国家的,喝国家的,睡国家的,一年的卖命钱攒下来,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在这种对比下,他们建一个哨站,获得的土地,怎么说也上亿价值了吧?


    如果那片土地下面,还有什么金矿银矿钻石矿,还是另算!


    某一天,团长突然把我喊了过去。原因是,印度人又抢占了一个山头,开始建立他们的哨站,本来这也没有什么,但是军方有些后知知觉的专家们,直到对方已经开建哨站,才发现,如果任由对方占领这个山头,把他们的自动化信息系统放在上面,建起监视网,中国驻军相当一部分防空体系,就会暴露在对方面前。


    反正就一句话,这个哨所,绝不能让他们建起来,否则后果很严重。


    而团长把我这个拥有老侦察兵技术的超级变态喊去,就是要我想办法,在不影响双方邦交,不引发大动荡的情况下,中止对方的哨所建设。结果我当天夜里,背着一门RPG火箭筒,爬到了哨所附近,确定夜清人静月朗星稀,僵尸出动,呃,不,是没有人的情况下,先往那里倒了二十公斤用吸铁石敲成的碎末,再跑到远处,用RPG火箭筒,一炮就轰掉了他们建了一小半的哨所。


    你问我为什么要主席二十公斤磁石碎末?


    嘿嘿,阿三们不是喜欢用高科技设备吗,我倒想看看,到处都是磁石干扰,他们那些比处女还娇贵一百倍的高科技,还怎么玩得转!


    马到功成,我扛着火箭筒,嘴里哼着“十五的月亮”,大摇大摆的往回走,走着走着,便携式步话机里,突然传来了兄弟们的急叫:“笑小小,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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