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部分
3个月前 作者: 天下归元
……那一年,无意路遇淮南王府不受宠的四少爷萧玦,那个少年英武朗烈令我心喜,由此交了朋友,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在讨论兵书,他心怀天下民生,提及国事常郁郁长叹,我撑着手臂看他,想着这人大概这辈子就是个操劳命,又想我若真想报仇,毁了这个朝廷才是正路,元氏王朝已现末世之像,那些即将扼上元沧脖子的手掌,为什么不能有我那一双?
后来萧玦有次托人传信告诉我,他要当兵去了,他道昏君无道,百姓流离,此正当救民水火,挽此乾坤倒悬的男儿有为之时,我去明镜溪边等他,看见满地枫叶落红如火,他和她踏着火色一路长驰而来,马蹄底带着板桥上玉白的霜。
他身边跟着陌生的少女,简单的衣着,绝世的容颜,一双清泠泠妙目那般看过来,像是九天仙泉豁喇喇从瑶池倾落,令人惊震至窒息。
她是长歌。
那个黑马之上,带着没有笑意的微笑的女子,一瞥,瞥进了我和她难辨恩仇的一生。
这里已经不是青石板路,换成枯草和微带泥泞的土路,再往前就是上林山,红灯往前指指,仿佛便可以照见半山那座黝黑的林子。
那里沉睡着那个马上微笑一瞥的女子,最后的一部分骨殖。
我和她最后的关系缘系,居然最后竟成了这般死亡和吊祭的结局。
带一抹迷离的笑意,我点尘不沾的进入林中,这里有她熟悉的气息,这里的布置一定出自她手,那些地面,树,乃至一片树叶,都不能轻易碰触——这个和我极其气味相投的恶毒女人啊……
将红灯轻轻挂在树梢,我掀起衣袍,迈上那方林中石台,那里,三丈之下,有她的一截焦骨。
我以手撑腮,睡倒遍地落叶尘埃,想起当年那个血月之夜,我将假魏王人头一掷数十丈,辟退千军,而她于枯树之上惊喜回首,那一刻眼神累极迷茫却又喜极清亮,照见我竖刀向月的身影。
长歌,此刻你若再见我,会是什么眼神呢?大抵也会和之沅一样,最初信任,最终怨怪吧?
红灯在头顶飘摇,耀亮我身前枯叶,看起来有种薄脆的妖艳。
前方一丈三尺,有极其细微的呼吸之声,和着黑暗里不知道哪里传来夜鸟啼叫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凉。
我微微的笑起来。
会是谁呢?
番外
窃国记(一)
大秦历三七三年的春天,和别的春天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比如初绽的那春花,抱蕊于枝头,于每日春风的沉寂里,都做着惊世一绽,艳惊天下的梦,又或者那些带了落花香的流水,悠悠的从山间流到城衢,再一路奔向江河,直至汇聚入海,给那远隔高山的临海之国,带来属于大秦帝国的更加温软几分的淮南花香。
而某个整装待发的小人儿,大抵也要顺着这水流的方向,去兑现自己当年对那个人的诺言。
所以这个春天还是不同的,因为有了离别。
休养了三年的萧玦,这个春天终于有了起色,亲自来挽阳亭送儿子。
曾经的西梁大帝如同老妈子一般琐琐碎碎扒拉着儿子的包袱,一边检查那些乱七八糟的物事一边皱眉,这孩子包袱里都是些什么玩意?比长歌玩过的那些还古怪,短棍子上长角,小弹弓里挖空,钢鞭里生出钩子,链子还可以穿成锤子,还有一个自己会乱滚的软软的管子,萧玦试探着用手去碰,包子立刻杀猪般扑过来将他手拉开——看来绝对不是什么好玩意。
不过印象中,混账小子身上掏出来的东西,从来就没正常过。
萧玦抿着唇,将包袱给儿子再打理好,他手势很慢,似是觉得整理得越慢,离别便可以缓上一刻般。
此去漫漫长路,远离大秦双圣的保护伞,干得又是窃国杀头的勾当,萧玦虽说相信儿子混得开,但毕竟才九岁的小人,远去他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冠棠宫将再没有那个打滚撒泼的小主人,等到他摸爬滚打心愿得成,在他国根基稳固再回来时,当初那个爱玩爱闹无耻混账的小子,那个肥肥短短的小肉球,只怕也永远不见了。
唉,孩子大了,总是要飞的,不过早迟而已,虽然这混账小子也太早了些……
萧玦默默抚过包袱柔软的袱面,怅然想着那个人,一生短暂却影响深远,在这对母子心里永远占着一角不可撼动的重要位置,她为他三日哀哭浑忘世事,他为他远赴异域冒险谋国,他们从不提起他,然而从无一日将他真正忘怀。
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论起牺牲来说,他值得这样的纪念,若非他后来心知自己时日无多选择放手,长歌未必最后心属于自己哪。
萧玦目光抬高,掠过天际悠悠浮云,想起多年前除夕的那个下午,那个太师府暖阁前和自己擦身而过的蓝衣男子,轻轻举杯对他一照,说:“陛下,今日是个好日子,请好自珍惜。”
……如今每日都是好日子,每日我都很珍惜……你放心。
包子才不管老爹的惆怅和回忆,哗哗哗的对着老爹数崭新的银票,得意洋洋吹嘘,“十成新!挺括括!拿来割脖子,嚓!”
萧玦立刻一巴掌拍在他肥屁股上,“出行的人,说话怎么这么没忌讳!”
包子嘿嘿笑着将银票揣怀里,道:“百无禁忌,诸邪退避,敢收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哪!”贼兮兮对老娘一笑,道:“要生也是你生,可是我听说你不肯生三胎?”
秦长歌这几年微微丰腴了些,亲自抱着幼女雪汐立于亭中,微微瞟了儿子一眼,肃然道:“一儿一女一枝花,计划生育我来抓,我要再生个弟弟给你,将来双龙夺嫡有得你哭。”
“夺吧,”包子挥挥手,姿势拉风,“夺人者人恒夺之,我想干的就是夺国的活,那么别人来夺我也很正常嘛……不行你就培养下妹妹,再来个女帝算了。”
他笑嘻嘻的上前去扯雪汐粉嫩雪白的小脸蛋,“汐汐……这下我没得陪你玩了,你一定很寂寞,多么悲摧的人生啊……”
秦长歌一把拍开他的爪子,“什么陪她玩?是你玩她吧?她有你这样的哥哥才叫悲摧。”
包子不理她,继续扯,“汐汐啊,你长大后,记得找的摔锅不能比哥哥丑,否则哥哥见一次揍一次;记得早恋不好影响发育,我看十岁可以谈恋爱了;记得谈恋爱要给我写报告,我不介意你把报告写成三流情色小说;记得没事不要去龙章宫窜门,某些东西见多了会长针眼,见早了会提前性启蒙……哎哟臭娘!”
秦长歌阴恻恻扯着连“最高级别宫闱秘事”都对着妹妹扯了出来的儿子的耳朵,阴恻恻道:“萧溶同学,告别晚宴也吃过了,告别会也开完了,你要的银子人马全部到位了,请问你还在这里干嘛呢?”
“我在联络感情,”包子以耳朵扯斜的姿势顺势斜瞟尊贵的女帝陛下,“我要加深我才一岁的妹妹的记忆,唤醒她内心深处对长兄的孺慕情感,以便于将来我长期不在宫中的时候,不至于出现大秦朝的太平公主……”
“你语文和历史学得越发精通了,”秦长歌微笑着继续扯,“怕你妹妹篡位,你就给我早点搞定早点回来。”
包子谄媚的微笑,腻在老娘腰上,一把将妹妹推开了一点,将自己脸在秦长歌脸上蹭啊蹭,“离国那鬼地方,鸟不生蛋,我干完坏事自然立刻拔腿,你放心。”
秦长歌眨眨眼,诧异的打量他,“是吗?可我怎么记得上次某个人从离国回来后,一个劲的说离国小姑娘新鲜热辣,别有风味?”
“陛下啊,你舍不得我就直说好了,何必用这么迂回的方式呢?”包子深情的抚摸着老娘,比划着老娘的CUP,暗中悲愤的盯了一眼有幸吃到老娘奶水长大的妹妹,不住在她身上挨挨蹭蹭,“我知道你对我有强烈的独占欲,可是老娘,你放心,我绝不是那种有了老婆就忘娘的混账,我有了老婆绝不忘娘,我有了一堆老婆也绝不忘娘!我甚至要让我的一堆老婆忘记她的娘!”
“我呸呀你,”秦长歌一把将儿子推了出去,“去和你的一堆假想中的老婆相见欢吧!九岁的还未发育完全的种马!”
“你在侮辱我,你在严重的侮辱我……”包子最后在妹妹脸上摸了一把,垂泪道:“汐汐,可怜的汐汐,我走了,以后谁来保护你不被我娘整治?我上次给你说的白雪公主那个故事还记得不?那个整天对着魔镜问:‘魔镜魔镜,谁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的皇后,实际上原型就是你娘……”
“啪!”这回是萧玦忍无可忍的将儿子推了出去,“你这唐僧!”
包子愕然回首,半晌后大怒,“靠!臭娘!睡前故事是我的专利!你为毛说给他听!”
秦长歌毫不脸红的闲闲道:“睡前故事睡前故事嘛,现在你又不跟我睡了。”
轰!
可怜的萧皇帝俊脸成了块大红布。
啰嗦萧太子的背影,连同他那浩浩荡荡的马车消失在地平线上,他将从原先的南闵地界经过,换船过海,去到那个碧海之涯四季温暖的国度。
其实这条路线娘俩曾经走过一次,那次是将楚非欢的冰棺送回离国,秦长歌并没有将楚非欢送回离国王宫,她停留在了离海之疆,按照当地风俗,将冰棺沉海。
巨船之上,掺金丝的双股索分别系在水晶棺的棺首和棺尾,那是一具精工雕刻的蛟龙形状的水晶棺,龙形飞扬腾跃,质料珍贵无伦。
在离国独有的海调之中,晶莹的冰棺载着那人,永久沉入深蓝海水,秦长歌静静看着那方雪色在粼粼水波深处渐渐遥远,至消失不见,想着海的儿子,终于永远沉睡在深海之谷,那里砂石洁白如雪,珊瑚殷红似梅,墨绿的海草摇曳着拂过他面颊,闪耀着银光的鱼群匹练般将冰棺覆盖。
安静、澄净、而再无疼痛和打扰,足以永恒长眠的世界。
配得起他的最佳归宿。
如今,包子为了他再度前去离国,身边已经没有她相伴,这个一直在被迫加速长大的孩子,终于要进行他人生里最悍勇的一次冲刺,他不畏惧,却有些伤感,于是份外啰嗦,令人忍无可忍。
怀里的雪汐咿咿呀呀不知道在说哪国语言,突然把一直含在嘴里拼命啃的雪白的小手抽出来,在半空中挥啊挥的似乎也在向哥哥告别,秦长歌低首对着幼女微笑,从她清亮干净得毫无杂质的眼眸里,看见了自己眼里淡淡的惆怅。
混小子,飞了啊……
其实大秦这个最高的统治者家庭,一向是不怕离别的,反正将五六岁的独子丢在家里整治一个国家的事都干过不止一次,儿子要出门,那就出门呗。
只是,这一别,将是很久呢……
看着儿子的背影,秦长歌挥挥手,前方草木低伏处隐约有人影飞速窜过。
这是凰盟的隐卫,此次包子去离国,秦长歌早已分批将凰盟在大秦的所有势力全部调去离国,反正现在自己富有一国,凰盟存在已无意义,而包子的风满楼早已在离国有了分店,经过几年的准备和铺垫,包子一去,最起码大富翁是先坐定了的。
不过包子有自己的打算,那个打算比较彪悍,秦长歌当初听了,也觉得这小子颇为无耻。
不过,自己的事自己负责,爱咋玩咋玩,玩出乱子了,老娘给你收拾就是。
刚才追上去的那些人影,就是凰盟最精锐的一支力量,专门负责保护包子这一路的安全,不过秦长歌吩咐了,不用保护得太狠,要培养太子爷的动手能力。
尊敬的楚氏皇族,赶紧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等着接待某个混世魔王的莅临吧。
儿子的马车已经看不见了,秦长歌抱着雪汐上辇,和女儿脸对着脸唧唧咕咕,“喂,汐汐,你哥听说一岁就能说话了,你都一岁多一点了,怎么还没个动静?据说母亲的智商会平均分配给儿女,前面一个用多了,后面一个分到的就少,你不会是弱智儿吧?”
雪汐十分赞同的对着母亲绽出六颗牙齿的完美笑容——她只有那六颗牙齿。
一旁的萧玦黑着脸瞪那个百无禁忌的女人——说什么混账话哪?我女儿粉妆玉琢人见人爱,眼神那么清冽透彻,会是白痴?就你和我,生得出白痴?
他完全是腹诽,秦长歌却突然心有灵犀的转首,拍拍他的肩,露出个“我是生不出的,但是加上你的基因就实在难讲了”的表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抖一抖衣袖,不带走一颗白菜。”
别说白菜,恨不得连冠棠宫里的玩具都搬走的萧太子走了几日,已经到了原先的南闵境内,当然,现在这里属于大秦国,改名为闵郡。
前方那座山,据说叫剪风山,以山形尖削,风过也能被剪而得名。
山下有条狭窄的通道,穿过去就是平原。
今日是个好天气,和风丽日,葱郁的山脉翠绿欲滴,包子斜斜倚在马车边,万分无聊的懒洋洋眯着眼睛唱小曲,从两只老虎一直唱到路边的野花不要采,实在没曲子唱了开始自编,跟着他的油条儿一脸悲摧——为毛五音不全的人都喜欢唱歌?
但是这个想法是绝对不能和主子说的,他会笑眯眯对你表示安慰,然后唱得更凶。